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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和增值税怎么算(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6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所得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所得税和增值税怎么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所得税和增值税怎么算

【第1篇】所得税和增值税怎么算

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算法是:增值税是对增值部分征税,最终承担者是消费者,他属于流转税,税基是营业收入,是价外税,也就是说收入不含税。一般纳税人按不含税收入的17%征税;所得税是对所得征税,有所得就交税,无所得就不交,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第2篇】增值税和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是两个不同的税种,个人所得税是所得税,而增值税是流转税,二者的关联性不大,但区别却很大。比如纳税义务人、适用的税率不同等。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而个人所得税主要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纳税义务人不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比如个体工商户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说只要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无论是单位和个人均要缴纳增值税。比如,个人在购物的过程中就履行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2、适用的税率不同。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经营所得适用税率和其他所得适用税率。综合所得适用七级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适用五级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35%;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他所得包括利息、股利和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增值税则分为税率和征收率,增值税的税率分别为13%、9%、6%和零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或5%,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3、税基不同。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取得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比如,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以每年的收入总额减除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税。

而增值税的税基是流转额,即应税销售额(不含税)。比如,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取得的不含税销售收入,为应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的税率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为应缴纳的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联系主要表现在,都是以收入总额作为征税的基础。个人所得税以自然人或自然人性质的企业取得的收入总额为纳税的基础;增值税同样是以企业或个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为计税的基础。

个体户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经营者取得的全部收入减除各种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取得的全部收入与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的收入额基本趋同。

比如个体工商户年取得销售收入(不含税)300万元,年度发生成本费用230万元,实现利润70万元。则该个体工商户应确认业主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额和个体户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均是300万元。

总之,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之间区别很大,但联系并不明显。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种的流转税,一种是所得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

我是智融聊管理,欢迎持续关注财经话题。

2023年9月8日

【第3篇】增值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增值税是负债性质的,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不通过利润表的损益性质的科目核算,所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是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不是企业缴纳的所有税款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第4篇】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税率

最新最全!2023年版

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25%基本税率

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适用20%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

适用15%税率

1.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

自2023年1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29号)第一条、第五条

4.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

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自2023年1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第一条、第四条

5.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一条

6.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

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

自2023年1月1起,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第一条、第四条

适用10%税率

1.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自2023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5号)第四条、第十条

2.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2

2023年最新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哪些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哪些费用不可以税前扣除?费用扣除比例、扣除限额又是如何规定的?

常用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2023年版)

费用

类别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

说明事项

工资薪金支出

据实扣除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劳动保护支出

据实扣除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

14%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工会经费

2%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8%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部分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据实扣除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动漫企业):单独核算、据实扣除

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可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据实扣除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培训费用,与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并单独核算的,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据实扣除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五险一金)

据实扣除

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

5%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补充医疗保险

5%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责任保险费

据实扣除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

60%,5‰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5%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0%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不得扣除

烟草企业

公益性捐赠支出

12%

全额扣除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 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物资、资金、服务支出

全额扣除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

扶贫捐赠支出

据实扣除

自2019 年1 月1 日至2022 年12 月31 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防疫捐赠支出

全额扣除

自2020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3 月31 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自2020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3 月31 日,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5%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18%

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5%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据实扣除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不得扣除

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

1%

纳入管理经费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损失;税收滞纳金;赞助支出

不得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不得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3

全了!2023年

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

今年国家发布的优惠政策很多,我们来看看都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可以享受?

1、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实际税负从10%将至5%。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2、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

自2022.1.1-2022.12.31,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4、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16号)

5、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交企业所得税

申报

方式

所属期

原缴款期

现缴款期

按月

申报

2023年10月

2023年2月

2023年8月

2023年11月

2023年3月

2023年9月

2023年12月

2023年4月

2023年10月

2023年1月

2023年2月

2023年8月

2023年2月

2023年3月

2023年9月

2023年3月

2023年4月

2023年10月

2023年4月

2023年5月

2023年11月

2023年5月

2023年6月

2023年12月

2023年6月

2023年7月

2023年1月

按季

申报

2023年10-12月

2023年4月

2023年10月

2023年1-3月

2023年4月

2023年10月

2023年4-6月

2023年7月

2023年1月

政策依据:《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的优惠税率,此外并在融资贷款,产业升级、品牌提升等方面有着重大优势。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避的税务风险》系统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应防范的“雷区”、条件解析和认定中需要注意的各项风险,提前做好防范预防。

【第5篇】企业所得税是增值税吗

企业所得税不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分别适用不同的征税对象,两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是对企业的所得收入部分征税,即是国家通过税收的形式直接参与企业的纯收入分配,是一种直接税,企业所得税的承担者是企业或其他有应税所得的经济组织本身。增值税是在商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对其生产和流通过程所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税。增值税虽然是通过生产者或经营者征收,但从税收的划分上,它是一种间接税。生产者或经营者缴纳的增值税,最终的承担者是消费者。

【第6篇】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重要提醒:

今年免税政策主要是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而且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力度最大

企业所得税只有减税优惠政策并没有免税政策

个人所得税也有新规

年底不到2个月了,税收筹划怎么做?你们有安排吗?

下面我总结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的重要最新政策:

2023年税收优惠最新政策

一、增值税:

1、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2、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邮政、电信、现代服务类等)

3、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4、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1、小微企业100万利润以内,实际所得税率2.5%。(延至2022.12.31)

2、小微企业100-300万之间,实际所得税率5%。(2022.1.1-2024.12.31)

3、大于300万利润,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使用税率25%。

4、科技型中小企业、制造业研发费加计扣除100%(原75%)

5、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

举例:

三、个人所得税

1、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延至2023.12.31.

2、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新增个人专项附加扣除)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举例:

四、其他税费优惠:

1、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半。

2、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按税额50%叠加享受减半,25%征收(2022.1.1-2022.12.31)

(六税: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城建土地使用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

(两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一般纳税人月收入不足10万或小规模纳税人季收入不足30万的,免两费一金。

(两费一金:教育和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第7篇】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的异同点

企业所得税

一、相同点:

a纳税人相同——都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也有例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税前扣除或抵扣的形式相同――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都存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增值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税局

c都有多档税率――企业所得税有25%,20%,15%,10%,值税有16%,10%,6%,5%,3%,0几档率;

d税局在分析企业贡献率和税负时用的工式一样,贡献率或税负=交的该税税款/总收入x100%

e都有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优惠民政策,增值税条例第15条规定了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f计算方式相同――企业所得税=(收入-支出+调整额)x税率,增值税=(销项-进项)x税率

增值税

二、不同点:

a 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所得税可称为价内税。

b增值税是消费者负担的一种流转税,企业所得税是由企业本身负担的。

c增值税是对产品流转过程中增值部分征税的,而企业所得税是收入减支合理支出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d增值税是由国税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国税、地税各征一部分。

不同点很多,不一一列出来。

【第8篇】所得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企业的税务对于企业的长久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在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对于企业税务加强了关注。那么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区别有哪些?

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区别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的间接联系

视同销售的情形不同。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同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些差别,其主要差别为:一是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货物有自产的、委托加工的、购买的;而企业所得税则主要对自产的产品才存在视同销售的问题。二是设立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从增值税角度是要求视同销售,缴纳销项税(相关机构设在同一个县市的除外);而企业所得税除了移送国外之外均不视同销售,不征税。此外,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外延也比企业所得税的要宽泛一些,企业应该区分同一种行为在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上的不同处理。

委托代销商品的处理也存在差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五款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而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确认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因考虑与会计制度相衔接,在委托代销业务中强调了代销清单的作用,尤其是在到达180天需要缴纳增值税时,并不一定同时确认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是商品购销的价外税,与企业利润是脱钩的。但从另一方面,购买货物,在180天内,进项增值税没有得到认证,或意外的物品损失,用货物建房屋建筑等,进项增值税不能抵扣,企业就要自行消化其进项增值税,减少了企业利润。相当于企业要多缴纳增值税,政府少收企业所得税,这都是两个税种的间接关联。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有什么区别?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类范畴内的税种,是对产品销售和服务性收入征收的,它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例如:按照企业销售额征收的增值税该企业实现销售100万元,税务局核定的增值税率17%,应纳税额是17万元,即:100*17%=17万元。

企业所得税是属于“收益类”类范畴的税种,是对纳税人收益额征收的。例如:企业本期实现利润200万元、所得税率25%,应交所得税就是50万元,200万元*25%=50万元。

增值税是按照营业收入和服务收入征收,而所得税是按照企业实现利润征收,征收的时点不同,分别在销售环节与利润分配环节;税率不同,分别是17%和25%;计算纳税的基数不同,分别是销售额与利润额等等。

1、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所得税可称为价内税。

2、增值税是消费者负担的一种流转税,企业所得税是由企业本身负担的。

3、增值税是对产品流转过程中增值部分征税的,而企业所得税是收入减支合理支出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4、增值税是由国税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国税、地税各征一部分。

对于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区别有哪些?这个问题我们就说这么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丰和会邦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9篇】所得税收入和增值税收入不符合

01企业所得税收入和增值税收入必须一致吗?

增值税收入,这里就是指的增值税申报表上1-12月份累计销售额(累计销售额=(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三)免、抵、退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四)免税销售额)。

企业所得税收入,指的就是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上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我们会发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收入与增值税申报表收入的比较,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两者的数字应该是一致,就是说会计账上确认了多少收入,增值税申报表中也填了多少销售额,税率或征收率确定的情况下,就说明企业报税没有问题。

但是由于各自税法规定不同,也存在一些不一致的情况。

例如.涛哥公司是一家制造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涛哥公司销售商品给乙公司,2023年12月2日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后10天内开具发票给乙公司且商品于2023年1月20日交货,合同价税合计金额113万元。涛哥公司向其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该业务确认2023年12月增值税收入100万元。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未做确认收入处理。

因上述业务,导致涛哥公司2023年累计增值税申报收入高于企业所得税收入100万元(113/1.13)。

那么,产生的该差异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呢?涛哥公司是否需要将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与增值税申报收入人为调整一致呢?

跟着涛哥看一下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相关规定。

关于增值税的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在本案例中,甲公司应乙公司要求于2023年12月提前开票,纳税义务已发生,因此确认当月增值税收入符合税法规定。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在本案例中,由于合同约定货物交付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在2023年12月,涛哥公司尚未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乙公司,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因此,涛哥公司未将该笔业务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符合税法规定。

所以,涛哥公司因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导致产生差异符合税法规定,不需要人为调整一致,属于正常情形。

02企业所得税收入和增值税收入不一致的情况下有哪些?

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的情况如下:

01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按照增值税的相关规定,销售额是按照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确定,除代为收取符合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失业性收费,以及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外,都应计入增值税销售额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

但这些价外收费在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却有相当一部分并不计入营业收入,如收取的延期利息费用应冲减财务费用,收取的包装费、储备费、运输装卸费应冲减销售费用,收取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代收、代垫款项应计入往来项目等。

虽然并不影响会计核算结果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但在两税申报收入数据对比时却会形成增值税申报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的情况。

02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按照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纳税申报表主表销售额相关栏次。

而金融商品转让的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申报则是通过投资收益体现在当期损益及应纳税税所得额中。两收入对比,增值税申报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03视同销售行为

例如:涛哥公司2023年年底时,将价值100万元的自产空调用于职工食堂和宿舍。根据规定,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情况下,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但货物并没有离开本企业,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也没有相关经济利益流入,会计核算上只结转成本,不确认收入。

故2023年涛哥公司此项业务申报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申报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0元。

如果企业将自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个人,无论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都应视同销售,按规定进行申报。

【第10篇】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开支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要真实合法,是可以作为成本抵扣企业所得税的。

一般的普通发票是不可以抵扣销项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但有一些特殊的普通发票如收购农产品普通发票,运费普通发票等是可以抵扣的。

【第11篇】近期,一大波税收优惠政策来了,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请查收!

近两年,在特殊的市场环境下,不少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都或多或少面临着一些经营压力。了解各行业实际困难,为减轻各企业经营成本负担;近期,一大波税收优惠政策终于来了,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税,请有需要的朋友抓紧收藏吧。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可直接享受增值税全额免征和附加税优惠(取消上季度45万限额)。此外,代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自然人也可享受此项免税。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再减半征收根据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5%,小型微利企业执行的税率为20%;目前,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w以内的,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2.5%*20%=2.5% .就是25%*20%=5%。注意,小微企业的定义是年应税收入低于300w,从业人数低于300人,资产总额在5000w以内。另外,在地方的税收园区,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也可享受0.5%-1%左右的个税征收,大大缩小了企业的成本差距,虚高利润、高分红和个人税收的税负压力,解决个人因临时业务需要无法自行开具发票的实际问题。案例分析:某软件开发公司遇到技术问题需要解决,于是高薪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事后,公司向个人支付了100w,个人也应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发票;这个时候,如果个人到国内的税收园区申请临时自然人代开发票,只需要缴纳100w*0.5%=0.5w的税费即可,不仅解决了开票问题,而且还大大降低了自身与企业的税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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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企业突然收到了一条税务预警,会计直接慌了,跑来问我怎么办。看了下风险预警主要是税务局提示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应该不少人遇到过,今天就给大家一起聊聊这个问题。

说白了就是税务局监控到了企业的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收入跟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上的收入,有较大的差异,需要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说明。

本身来说,当下现状下,收到这样的风险提示,并不是个别、特殊现象。以数治税和放管服的大背景下,税务局的风控部门会通过数据分析比对各种数据,然后发现涉税风险疑点,拿着推送过来的风险点,很多时候税源管理部门就会找到对应的企业进行询问、核实。

随着税务局各项系统的不断建设和完善,金税四期的上线,以及放管服的深入落实,未来可以预见的是收到这种风险预警提示的概率会越来越高。

我们回到开头说到的问题: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比对不一致,是怎么回事?该怎么办?

增值税法 增值税 增值税改革

一般情况下,增值税报表上的销售额跟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上的收入,应该是趋同的。遇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又收到了税务局的风险预警,那么作为会计,其实处理方式也比较简单:分析出差异的情况,进行反馈说明就行。

我们给大家简单举个例子说明:

某某公司突然接到税务局电话,说公司的2023年12月增值税申报表申报收入大幅小于2023年企税汇算的营业收入,需要向税务局书面说明情况。

某某公司会计处理方式供大家参考:

1、查询公司相关的申报表和汇算清缴表。通过查询发现:公司2023年全年增值税累计销售额为8525991678元,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表报送的营业收入为9801913747元,确实存在税务局说的情况。

2、核对差异情况,并列差异明细,详细对税务局进行情况说明。

具体包括转口销售收入、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提前开票和房租收入等项目产生的所得税和增值税差异,后文详细进行说明。

3、税务局对情况说明认可,这件事完结。

其实,接到税务局的风险预警提示,也没必要惊慌失措。一般情况下,你有合理的理由进行说明,就不会有什么事情的。

另外,在这里顺便说一下上面差异明细表里的各个差异项的具体情况:

1、转口贸易:

这个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交易方式。无论直接转口还是间接转口,这种贸易行为都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所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也无需在增值税报表中体现。

但是,相关的收入需要填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因此,产生了差异。

2、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这个是由于转让收入需要全额开增值税发票,并体现在申报表中。但是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上,只需要考虑差额。所以,会存在差异。

3、公司存在提前开票的情况:

先开票的,开票当天就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但是这个地方并没有达到所得税的收入确认时间。时间差的缘故,产生了二者差异。

4、房租收入差异:

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规定,租赁期限是2023年10月-2023年9月,租期存在跨年情形,但付款则采用一次性付款。

这种情况下2023年确认的收入则是2023年10月-12月的租金收入,但增值税却是以收到预收款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企业所得税收入分期确认,增值税收入则一次性确认。因此,形成了差异。

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差异并不局限于以上几种情况,但是分析来看多是由于特殊业务、会计核算方式等原因导致。正常情况下,这个差异存在不用过于紧张,更没必要强行保持两个收入额完全一致。

【第13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与所得税是我国的两大税种,两种合并的税负占比将近每年税收收入的一半,是企业老板与财务最关注的两个税种。

有人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加在一起是重复纳税,那么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有哪些区别呢?

税种不同:

增值税是流转税,企业所得税是所得税;

征税对象不同:

增值税是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的所得;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流转额,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所得额。

受成本影响不同:

增值税只与商品销售收入有关,不受成本高低影响,而企业所得税直接受成本规模影响。

还有两点不同的地方在于分类不同和受成本影响不同,即分类不同: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以及消费型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国营、集体、私营、中外合资、外商投资等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直接承担,作为企业该如何筹划降低

企业所得税是属于“收益类”类范畴的税种,是对纳税人收益额征收的。例如:企业本期实现利润200万元、所得税率25% ,应交所得税就是50万元 ,200万元 * 25% = 50 万元。企业所得税是直接税,由纳税人直接承担,无法转嫁。

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所得征税,收入越高税率越高,缴纳的税款越多,企业所得税有累进性,可以有效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作用。进项税负缺失进项是非常常见的问题,缺失进项就会导致增值税抵扣的减少,成本计入的少了,企业账目利润就虚高,导致企业所得税缴纳的多。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巧用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

个人独资以及个体工商户:可以更实际地解决进项票的问题,现在最新政策,专票3%,(现在恢复为3%)可以抵扣缺失的进项票收入

这里以开票500万,在完全没有进项发票的条件下为例:

增值税: 500/1.03*3%=14.56万(这里计算的为专票,2023年普票不收税)附加税: 14.56*3%=0.44万所得税: 500/1.03*10%*35%-6.55 =10.44万实际纳税 : 14.56+0.44 +10.44= 25.44 万。个税税负:2%,综合税负5.08%!相比较之前40%的税负可以说是节省上百万了!

在今年普票增值税为0%的情况下,综合税负最低只需要交税不到3%,而且完税后就能提现!确实省钱啊!其中,园区对入驻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还有30%~60%的税收奖励!

【第14篇】所得税收入大于增值税收入

突然接到税务局的风险预警,大致是:企业在某个期间内,企业所得税收入和增值税收入不一致,要求企业据实自查,是否存在少申报收入的情况,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自查反馈。

很多会计第一次接触到这样的预警信息可能会有点发慌,其实大可不必。因为,收到这样的信息并不是代表企业一定有问题。通过系统自动比对出来问题,税务局人员找到企业询问、核实情况,很常见。

正常情况下,企业所得税收入和增值税收入是趋同的。但是,由于税法上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和要求,所以很多时候,二者可能也会不一致。

比较常见的有提前开票导致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和增值税收入不一致,比如:

小明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2月15日销售了一批货物给小白公司,价税合计1130万。小明公司在12月15日开了专票给小白公司。但是货物需要运输,直到2023年1月5日,小白公司才收到货并进行了验收入库。

如上,小明公司在2023年12月提前开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所以2023年12月确认了增值税收入1000万元。但货物交付时间是2023年1月,小明公司无法在12月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这种差异,属于纳税义务时间导致的,属于正常现象,不需要人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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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像委托代销、租赁服务、预收款方式销售大件货物、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等,都有可能因为纳税时间不同,造成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上的不一致。另外,企业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金融品转让业务中,也会发生增值税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情形。除此之外,还可能会因为价外费用差生企业所得税收入和增值税收入的不一致。

作为企业遇到这样的风险预警,处理方式也并不复杂,找出差异情况,如实反馈说明就行。如果税务局对你的说明认可,这件事就过去了。

一般的思路就是,先对事情本身做一个简单的描述,然后说明增值税收入的确认依据,再说明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依据,最后对差异进行说明即可。我们顺便在这里也给大家整了个情况说明的模板,供大家参考: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当下随着金税四期的临近,以及一些数据化、智能化手段的应用,税务系统的各种预警模型会不断丰富和强化,有可能之前没有被发现的涉税风险,现在会被发现。

在以“数”治税下,未来可能越来越多的企业会收到类似的风险预警信息。建议企业平时做好各类风险的核查,并认真对待每一个涉税数据,减少涉税风险的发生。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和学习,不作为实务操作依据。如有不足,恳请赐教。

【第15篇】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关系

企业所得税税率到底有多少种?自己公司又适用哪种?有什么优惠政策?快跟小慧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所得税税率汇总一、基本税率25%

基本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第一条。

三、适用15%税率

1、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高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

自2023年1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29号)第一条、第五条。

4、注册在海南自贸港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自2023年1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第一条、第四条。

5、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一条。

6、上海自贸试验区重点产业

自2023年1月1起,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第一条、第四条。

众所周知,社保要累计缴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不过不同的人群退休年龄是不一样的。

7、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自2023年1月1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自2023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5号)第四条、第十条。

2、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即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小型微利企业是什么?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是针对增值税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涉及的税收优惠是针对企业所得税的。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互不影响的。

虽然涉及到不同的税种,但是实际上,企业的情况可能是比较复杂的:

小型微利企业有可能是一般纳税人,也有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根据概念中的指标来进行判定。

小规模纳税人的年营业额达到500万以后会被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在不满足营业额情况下主动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但不可逆。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小慧说

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

1.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等有效凭证的,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应分别如何处理?

答: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施行以前,企业发生的相关事项已经按照本公告规定处理的,不再调整;已经处理,但与本公告规定处理不一致的,凡涉及需要按照本公告规定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当在本公告施行后相应调减2023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相关费用如何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规定:

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执行时间和适用对象

本公告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以前年度已经进行税务处理的不再调整。涉及追溯享受优惠政策情形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

3.我们公司今年亏损,还能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答:近日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3年第6号)将研发费用按75%比例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进行了延期。

此外,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安排部署,还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力度。

对于亏损企业而言,只要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且不属于负面清单行业,就能享受上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亏损企业当年不需缴税,其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将进一步加大亏损额,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弥补,减少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款。

4.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怎么办?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只要企业在预缴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均可以预先享受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条件,如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应纳税所得额等是年度性指标,需要按照企业全年情况进行判断。

因此,企业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准确计算相关指标并进行判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停止享受优惠,正常进行汇算清缴即可。

5.企业从事属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3年版)》规定范围的项目,若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今年能享受政策优惠吗?

答:根据《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3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3年版)>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6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从事属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3年版)》规定范围的项目,若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可在剩余期限享受政策优惠至期满为止。

【第16篇】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区别

新一年的开始,对于财务小伙伴们来说又要开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了,准确区分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点是作为财务人员的一项必备技能,否则,很容易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

为了便于大家能够快速掌握这项技能,下面就对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点进行了总结梳理,一起来看看吧!

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的情况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一致

增值税收入确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按照权责发生制还要考虑风险和报酬的转移。

二、增值税确认收入,企业所得税不确认收入的情形

● 1.纳税人将货物在实行统一核算的跨县(市)内部机构间移送用于销售。

需计算销项税。但在会计核算与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上,均属于企业内部转移资产行为,既不计入营业收入,也不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2.受托方以收取手续费方式销售代销货物。

受托方以收取手续费方式销售代销货物,代销货物销售额不作为本企业营业收入核算,也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但因为收取了购买方货款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实质已构成增值税收入实现,即需要“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金,交付代销清单并取得委托方增值税发票时再作进项税额核算。

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属于佣金性质,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 3.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 4.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增值税视同销售,需要计算销项税额。此种情况下货物并没有离开本企业,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也没有相关经济利益流入,会计核算上只结转成本,不确认收入,也不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三、收入确认申报金额差异

● 1.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增值税:按照出售价格和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将资产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 2.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增值税:申报表主表销售额填写盈亏相抵前的销售额。

企业所得税:盈亏相抵后填入投资收益。

● 3.以“买一赠一”等 方式组合销售

增值税:赠品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销售收入。

因此,企业所得税收入与增值税收入确认的条件并不完全一致,属于合理差异。税务部门年末也经常会对一年的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进行比对,不一致要说明,希望上述之了君的分享能够帮助大家!

【第17篇】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企业的所得税是核定征收的。有些收入是按差额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的。那我们核定企业所得税时的收入也是否按差额后的余额进行计算?

答:感谢您的提问!贵公司的收入按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可以以差额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但企业所得税跟增值税的收入口径是不同的。根据国税发[2008]30号规定,核定征收是根据应税收入总额作为计算基数,这里的收入总额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所以,在增值税上不管是否差额征税,在企业所得税上均不能按差额后的余额作为收入确认。

【第18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1、收入确认的总原则

1⃣️增值税

·纳税人发生纳税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企业所得税

·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委托代销

·增值税:收到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3、租赁服务

·增值税: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服务,按照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地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4、预收款方式销售大件货物

·增值税:对于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12个月大型机器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 增值税以“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按照“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5、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

·增值税:“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当天确认收入;

·企业所得税:“办妥托收手续费”即可确认收入;

二、增值税确认收入,企业所得税不确认收入

1、情形一:纳税人将货物在实行统一核算的跨县(市)内部机构间移送于销售;

2、情形二:受托方以收取手续费方式销售代销货物;

3、情形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三、收入确认申报金额差异

1、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增值税:按照出售价格和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将资产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2、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增值税:申报表主表销售额填写盈亏相抵前的销售额;

·企业所得税:盈亏相抵后填入投资收益。

【第19篇】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

1、企业更换营业执照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粘贴印花税票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因各种原因更换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的,均视为新领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应按规定纳税。

2、企业宣告破产支付给员工的一次性安置费,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餐饮企业还有外卖食品,外卖食品取得的收入怎么缴纳增值税?

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与堂食适用同样的增值税政策,统一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以上“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4、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的购销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5、职工内部退养取得“内退收入”需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照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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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区别

个人所得税是全球性的税种,它除了是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外,还起着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作用。不过呢,目前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作用的效果在中国还不那么明显。个税的名目繁多,你的收入越多元化,且单项越低,则税费越低。与个税相关的这些问题值得您特别关注。

一、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是如何进行管控和申报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个人从两处取得工资收入的,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不能两处一并扣除。

这里需要特别关注的2个点,给大家敲黑板划重点啦!

什么是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那还有同学会问什么是工资薪金?如何界定职工的范畴与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具体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那什么是职工呢?在职职工是指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因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但单位仍然支付工资的人员。注意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所得税时间与地点如何确定呢?

1.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所得税的时间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所得税的时间一般是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所得税的地点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这里的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因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所得税的地点为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地点。

三、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1.自然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1)自然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符合代开条件的,由业务发生地或者居住地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2)自然人转让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且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自然人的,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所在地税务机关可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议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自然人进行商事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请代开的,需提交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或载明委托事项的协议,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销售不动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者载有不动产售价的房屋购(销)合同;出租不动产的,首次申请代开发票时应当提供载有不动产租金等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

(4)销售资源税应税资源的,提供取得该应税资源时收取的增值税发票或该应税资源的资源税完税凭证;

3.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个税征收规定?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在代开发票时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扣缴申报。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其他项目所得,可暂按照代开品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企业职工薪酬中个人所得税免税和不征税所得企业职工薪酬中个人所得税免税和不征税所得各自包含的项目是不同的。我们具体来看看个人所得税免税和不征税所得分别包含了什么?

1.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项目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2.工资薪金中,个人所得税不征税项目的是∶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等。

看完了上文的介绍,你是否对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更多个税问题欢迎关注我们并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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