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资产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什么是资产增值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资产增值税是澳洲新移民经常接触的税种,在澳大利亚出售物业、土地时需要缴付。
扩展资料: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根据2023年12月22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以下简称90号公告)文件规定,为统一政策执行口径,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自开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告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缴纳增值税金额是按7万元来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国税函〔1995〕288号)规定:企业出售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同时具备如下三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 一是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二是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 三是售价不超过原值。
一般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时候是由3%减征收到2%的税率进行征收的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40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 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下列各项中,同时引起一项资产增加、另一项资产减少的业务是( )。
a.销售商品预收货款
b.购买原材料签发商业承兑汇票
c.预付材料采购款
d.收到存入保证金
2. 某咨询服务公司本月与客户签订为期半年的咨询服务合同,并已预收全部咨询服务费, 该合同于下月开始执行。下列各项中,该公司预收咨询服务费应记入的会计科目是( )。
a.合同取得成本
b.合同负债
c.主营业务成本
d.主营业务收入
3.2020 年 7 月 1 日,某企业借入生产经营用借款 600000 元,期限 6 个月,年利率 4%。该借款 的利息按月计提、季度末支付,借款本金到期一次偿还。下列各项中,2020 年 9 月 30 日该企 业支付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应付利息 4000
财务费用 2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b.借:财务费用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c.借:财务费用 2000
短期借款 4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d.借:短期借款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4.某企业将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给车间的生产工人,该批产品不含税售价为 50000 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成本为 35000 元,下列各项中,发放该项非货币性福 利应计入生产成本的金额为( ) 元。
a.41500
b.35000
c.56500
d.50000
5.下列各项中,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应记入的会计科目是( )。
a.资产减值损失
b.管理费用
c.营业外支出
d.信用减值损失
6.下列各项中,企业无力支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票款时,应将该票据的票面额从“应付票据” 科目的账面余额转入的会计科目是( )。
a.其他应付款
b.营业外收入
c.应付账款
d.短期借款
7.某产品单位工时定额为 100 小时,需要经过两道工序加工完成,第一道工序 40 小时,第二 道工序 60 小时,各工序在产品在本工序的完工程度均为 50%,下列各项中,采用约当产量比
例法确定的第二道工序在产品的完工程度为( )。
a.70%
b.40%
c.60%
d.50%
8.下列各项中,企业已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且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盘盈,按管理权 限批准后应转入的会计科目是( )。
a.其他综合收益
b.其他业务收入
c.其他收益
d.营业外收入
9.下列各项中,企业结转报废固定资产净损失时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
a.资产处置损益
b.固定资产清理
c.营业外支出
d.管理费用
10.下列各项中,企业向证券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投资款专户划出资金时,应借记的会计科目 是( )。
a.其他货币资金
b.交易性金融资产
c.预付账款
d.其他应收款
11.下列各项中,按会计科目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属于成本类科目的是( )。
a.长期待摊费用
b.主营业务成本
c.其他业务成本
d.合同履约成本
12. 2020 年 12 月 31 日,某企业“固定资产”科目余额为 800 万元, “累计折旧”科目余 额为 100 万元, “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为 80 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为 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项目“期末 余额”栏应填列的金额为( ) 万元。
a.700
b.800
c.650
d.730
13.某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2020 年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 500 万元,其中国债利息 收入 20 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 2020 年利润表“净利润”项目“本期金额”栏 应填列的金额为( )万元。
a.370
b.360
c.375
d.380
14.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生产车间设备维修费 50000 元,专设销售机构管理用办 公设备维修费 30000 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 10400 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下列各项中,该企业发生设备维修费的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是( )。
a.管理费用增加 30000 元
b.管理费用增加 50000 元
c.制造费用增加 50000 元
d.管理费用增加 90400 元
15.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400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52000 元,发生入库前挑选整理费 500 元,材料已经验收入库。 该批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 元。
a.452500
b.452000
c.400000
d.400500
16.下列各项中,具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的事业单位在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预算会计应 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a.非财政拨款结余
b.其他应交税费
c.财政拨款结余
d.非财政拨款结转
17.下列各项中,影响当期营业利润的是( )。
a.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b. 自营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成本
c.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d.结转盘亏固定资产的净损失
18.下列各项中,企业应通过“ 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的是( )。
a.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
b.销售商品应收取的价款
c.销售商品应收取的增值税
d.为购货单位垫付的运杂费
19.2018 年 12 月 31 日,某企业购入一台生产设备并直接投入使用。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121 万元。预计净残值为 1 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 4 年,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其他 因素,2020 年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金额为( )万元。
a.36
b.48
c.36.3
d.30
20.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乙上市公司股票共支付价款 400 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12 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 1 万元、增值税 0.06 万元,已取得 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款项已经支付,购入股票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下列各 项中, 甲公司购入股票的入账价值为( ) 万元。
a.400
b.401.06
c.388
d.389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 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至少选择两个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 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21.下列各项中,体现谨慎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有( )。
a.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b.低值易耗品金额较小的,在领用时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
c.对售出商品很可能发生的保修义务确认预计负债
d.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2.下列各项中,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有( )。
a.产品售出后发生的维修费用
b.生产产品领用辅助材料的成本
c.为扩大产品销售发生的广告费
d.基本生产车间管理用具的摊销费
2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自营建造一幢厂房。下列各项中,应计入该厂房成本的有 ( )。
a.领用工程物资的成本
b.领用本企业自产产品的成本
c.购买工程物资支付的增值税
d.确认工程人员的薪酬
24. 下列各项中,根据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直接填列的资产负债表项目有( )。
a.应收票据
b.资本公积
c.短期借款
d.应付账款
25.下列各项中,属于短期薪酬的有( )。
a.应收票据 b.资本公积 c.短期借款 d.应付账款
a.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予职工的补偿
b.按规定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
c.按规定计提的住房公积金
d.向职工发放的生活困难补助
26. 下列各项中,引起当期利润总额增加的有( )。
a.确认存货盘盈的收益
b.确认本期出租闲置设备的租金收入
c.确认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d.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净收益
27.下列各项中,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 )。
a.开立并使用账簿交纳的印花税
b.开采矿产品应交的资源税
c.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
d.发放职工薪酬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8.下列会计科目中,政府单位预算会计年末结转后应无余额的有( )。
a.专用结余
b.其他结余
c.财政拨款结余
d.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29. 下列各项中,应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的有( )。
a.销售商品为购货方代垫的保险费
b.销售商品过程中负担的装卸费
c.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
d.确认专设销售机构人员的薪酬
30.下列各项中,属于管理会计绩效管理领域应用的工具方法有( )。
a.关键绩效指标法
b.经济增加值法
c.平衡计分卡
d.风险矩阵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 1 分,错答、 不答均不得分,也不扣分。)
31.企业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时,应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 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 以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 )
32.对于因债权单位撤销而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企业应按其账面余额予以撒销计入营业外 收入。 ( )
33.变动成本是指在一定时期和一定业务范围内,成本总额随业务量发生正比例变动的成本。 ( )
34.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该消费品收回后继续用于加工应税消费品,由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 )
35.专设销售机构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应计入管理费用。 ( )
36.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在年末一次计算分摊。 ( )
37.政府会计主体的负债包括偿还时间与金额基本确定的负债和由或有事项形成的预计负债。 ( )
38.企业将应纳资源税的自产矿产品用于产品生产时,应交纳的资源税在利润表“税金及附 加”项目中列示。 ( )
39.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发生的成本预 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 )
40.企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的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 )
四、不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1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0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 个或者一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每小题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 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一)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由两位投资者各出资 750 万元设立。2020 年 1 月初 甲公司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金额如下:实收资本 1500 万元,资本公积 500 万元,盈余 公积 300 万元,未分配利润 100 万元,2020 年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 月 10 日,经股东会批准,按股东原出资比例将资本公积 300 万元转增资本。
(2) 9 月 20 日,为扩大经营规模,经股东会批准,引入新投资人加入甲公司,并将甲公司 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 万元,按投资协议,新投资人出资资金 300 万元, 占甲公司注册资本 的比例为 10%。
(3)12 月 31 日,经计算本年度实现净利润 400 万元,经股东会批准,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 30%以现金方式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41.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中, 甲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记“资本公积”科目 300 万元
b.贷记“盈余公积”科目 300 万元
c.借记“实收资本”科目 300 万元
d.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300 万元
42.根据资料(2), 下列各项中, 甲公司吸收新投资人投资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银行存款 300
贷:实收资本 200
资本公积 100
b.借:银行存款 300
贷:实收资本 200
盈余公积 100
c.借:银行存款 300
贷:实收资本 200
营业外收入 100
d.借:银行存款 300
贷:实收资本 300
43.根据资料(3),下列各项中,甲公司年末结转净利润及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年末结转净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00
贷:本年利润 400
b.年末结转净利润:
借:本年利润 4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00
c.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0
贷:盈余公积 40
d.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120
贷:应付股利 120
44.根据期初资料、资料(1)至(3),下列各项中,12 月 31 日甲公司“利润分配——未分配 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是( )万元。
a.240
b.460
c.500
d.340
45.根据期初资料、资料(1)至(3), 下列各项中,2020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资产负债表中 相关项目“期末余额”栏填列正确的是( )。
a.“盈余公积”项目 340 万元
b.“资本公积”项目 300 万元
c.“实收资本”项目 2000 万元
d.“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 2980 万元
(二)甲公司为制造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确认收入时结 转成本。2020 年 12 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 日,向乙公司销售 m 商品 5000 件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件商品的标价为 80 元(不 含增值税),每件商品的成本为 50 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乙公司 10%的商业折扣, 销售 m 商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全部款项尚未收到。6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全部款 项,存入银行。
(2)10 日,销售一批原材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为 50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6500元,全部款项以银行汇票结算,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35000 元,销售材料符合收入确认条 件,同时为包装出售的原材料,领用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一批, 实际成本为600 元。
(3) 20 日,乙公司要求退回 12 月 1 日所购的 m 商品 200 件,经过协商, 甲公司同意退货,于当日支付了退货款,按规定已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 25 日该批退回的 m 商品验收入库。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6.根据期初资料、资料(1),下列各项中, 甲公司销售 m 商品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1 日,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40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46800
b.6 日,收回销售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406800
贷:应收账款 406800
c.1 日,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50000
贷:库存商品 250000
d.1 日,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45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0
应收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000
47.根据资料(2),下列各项中, 甲公司销售原材料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是( )。
a.确认主营业务成本 35000 元
b.确认其他业务成本 35000 元
c.确认其他业务收入 50000 元
d.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元
48.根据资料(2),下列各项中, 甲公司领用包装物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a.原材料
b.主营业务成本
c.销售费用
d.其他业务成本
49.根据期初资料、资料(1)和(3),下列各项中, 甲公司发生销售退回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
是( )。
a.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16000 元
b.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10000 元
c.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14400 元
d.冲减增值税销项税额 2080 元
50.根据资料(1)至(3),下列各项中,上述业务对甲公司 2020 年 12 月利润表相关项目金额的 影响表述正确的是( )。
a.营业收入增加 395600 元
b.营业利润增加 120600 元
c.营业利润增加 120000 元
d.营业成本增加 275000 元
(三)甲公司为制造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发生与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1 月 10 日,开始研发一项行政管理用非专利技术。1 月份发生研发支出 50000 元,支付 增值税税额 6500 元;2 月份发生研发支出 30000 元,支付增值税税额 3900 元,相关支出均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2 月末经测试该项研发活动完成了研究阶段。
(2)3 月 1 日,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陆续发生研发人员薪酬 600000 元,支付其他研发费 用 300000 元,支付增值税 39000 元。相关支出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资本化条件。
(3) 7 月 1 日,研发活动结束,经测试该研究项目达到预定技术标准,形成一项非专利技术 并投入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预计使用年限为 5 年,采用直线法摊销。
(4) 12 月 1 日,将上述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乙公司,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为一年。月末, 甲 公司收取当月租金 30000 元,增值税税额 1800 元,全部款项已存入银行。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51.根据资料(1), 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研发支出会计科目处理正确的是( )。
a.2 月发生研发支出时,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科目 30000 元
b.1 月发生研发支出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50000 元
c.2 月末结转“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30000 元
d.1 月发生研发支出时,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 50000 元
52.根据资料(1)至(3),下列各项中, 甲公司非专利技术的入账价值是( ) 元。
a.900000
b.680000
c.980000
d.939000
53.根据资料(1)至(3),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非专利技术摊销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
a.每月摊销额计入管理费用
b. 自 2020 年 7 月开始摊销
c. 自 2020 年 8 月开始摊销
d.每月摊销额为 15000 元
54.根据资料(1)至(4),下列各项中,甲公司 12 月出租非专利技术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摊销非专利技术成本时:
借:营业外支出 15000
贷:累计摊销 15000
b.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318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800
c.收取租金时: .
借:银行存款 318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800
d.摊销非专利技术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15000
贷:累计摊销 15000
55.根据资料(1)至(4),下列各项中,上述业务对甲公司 2020 年度营业利润的影响正确的是 ( )。
a.减 60000 元
b.增加 15000 元
c.减少 170000 元
d.减少 140000 元
2021 年《初级会计实务》真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解析】选项 a,销售商品预收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银行存款(资产)增加、合同负债(负债)增加。
选项 b,购买原材料签发商业承兑汇票:
借:原材料
贷:应付票据
原材料(资产)增加、应付票据(负债)增加。
选项 c,预付材料采购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预付账款(资产)增加、银行存款(资产)减少。
选项 d,收到存入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银行存款(资产)增加、其他应付款(负债)增加。
2.【答案】b
【解析】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预收咨询服务费,相关账务 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3.【答案】a
【解析】相关账务处理为.
7 月 1 日 :
借:银行存款 600000
贷:短期借款 600000
7 月末,计提 7 月份应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2000
贷:应付利息 (600000x4%/12) 2000
8 月末,计提 8 月份应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2000
贷:应付利息 (600000x 4%/12) 2000
9 月末,支付银行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2000
应付利息 4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4.【答案】c
【解析】应计入生产成本的金额=50000x (1+13%) =56500 (元)。相关账务处理为: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 56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56500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56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00
贷:库存商品 35000
5.【答案】d
【解析】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6.【答案】d
【解析】企业无力支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票款时: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7.【答案】a
【解析】第二道工序在产品的完工程度= (40+60×50%)/(40+60)× 100%=70%。该考点已删除。 8.【答案】d
【解析】现金盘盈,相关账务处理为:
报经批准前: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按管理权限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
营业外收入(无法查明原因部分)
9.【答案】c
【解析】结转报废固定资产净损失,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答案】a
【解析】 向证券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投资款专户划出资金,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11.【答案】d
【解析】选项 a 属于资产类科目;选项 bc 属于损益类科目。
12.【答案】c
【解析】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项目“期末余额”栏应填列的金额 =800-100-50=650 (万元)。
13.【答案】d
【解析】 2020 年利润表 “净利润” 项 目 “本期金额”栏应填列的金额=500- (500-20) x25%=380(万元)。
14.【答案】b
【解析】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50000
销售费用 30000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400
贷:银行存款 90400
15.【答案】a
【解析】该批材料的入账价值 400000+52000+500=452500 (元)。
16.【答案】a
【解析】相关账务处理为:
(1)财务会计中:
借:其他应交税费一一单位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2)预算会计中:
借:非财政拨款结余一一累计结余
贷:资金结存一一货币资金
该考点已删除。
17.【答案】c
【解析】选项 a,计入所得税费用,影响净利润,不影响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选项 b,计 入在建工程,不属于损益类科目,不影响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选项 d,计入营业 外支出,影响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不影响营业利润。
18.【答案】a
【解析】选项 bcd,均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19.【答案】a
【解析】该生产设备从 2019 年 1 月开始计提折旧,2020 年为其第二个折旧年度,故 2020 年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金额= (121-1) x3/ (4+3+2+1) =36 (万元)。
20.【答案】c
【解析】 甲公司购入股票的入账价值=400-12=388 (万元)。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388
应收股利 12
投资收益 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0.06
贷:其他货币资金 401.06
二、多项选择题
21.【答案】cd
【解析】选项 a 错误,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每年计提金额一致,并不会体现谨慎性, 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时才体现谨慎性;选项 b 错误,体现的是重要性。 22.【答案】bd
【解析】选项 ac 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不计入产品成本。
23.【答案】abd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工程物资支付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不计入成本,选项 c 错误。 24.【答案】bc
【解析】应收票据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应付账款根据明细 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25.【答案】cd
【解析】选项 a 属于辞退福利,选项 b 属于离职后福利。
26.【答案】abcd
【解析】选项 a 冲减管理费用,选项 b 增加其他业务收入,选项 c 冲减财务费用,选项 d 增加投资收益,均会导致利润总额增加。
27.【答案】bcd
【解析】印花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8.【答案】bd
【解析】“专用结余”科目年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从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专
用基金的累计滚存数额。“财政拨款结余——累计结余”科目年末贷方余额,反映单位财政 拨款滚存的结余资金数额。该考点已删除。
29.【答案】bcd
【解析】销售商品为购货方代垫的保险费计入应收账款,选项 a 错误。
30.【答案】 abc
【解析】绩效管理领域应用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一般包括:关键绩效指标法、经济增加值法、 平衡计分法、绩效棱柱模型等,风险矩阵属于风险管理领域应用的工具方法。该题中ab 选 项考点已删除。
三、判断题
31.【答案】 √
32.【答案】 √
33.【答案】 √
34.【答案】 ×
【解析】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收回后用于直接销 售的,消费税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 ——应交消费税”科目。
35.【答案】 ×
【解析】专设销售机构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应计入销售费用。
36.【答案】 ×
【解析】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37.【答案】 √
38.【答案】 ×
【解析】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应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借记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39.【答案】 √
40.【答案】 ×
【解析】企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的应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核算。
四、不定项选择题
41.【答案】 ad
【解析】 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借:资本公积 300
贷:实收资本 300
42.【答案】 a
【解析】吸收新投资人投资,相关账务处理为:
34
初级会计师真题汇编
借:银行存款 300
贷:实收资本 (2000x 10%) 2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100
43.【答案】 bcd
【解析】
(1)年末结转净利润,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本年利润 4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00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利润分配一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00x10%) 4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40
期末: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0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 400x30%) 120
贷:应付股利 120
期末:
借: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 120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120
44.【答案】d
【解析】 12 月 31 日甲公司“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100 (期初资料) +400[资料(3),结转净利润]-40[资料(3),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结转]-120[资料(3),向投资 者分配利润结转]=340 (万元)。
45.【答案】abcd
【解析】“盈余公积”项目=300 (期初资料) +40[资料(3),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结转]=340 (万 元);“资本公积”项目=500 (期初资料) -300[资料(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100[资料(2), 吸收新投资人投资]=300 (万元);“实收资本”项目=1500 (期初资料) +300[资料(1), 资 本公积转增资本]+200[资料(2), 吸收新投资人投资]=2000 (万元);“未分配利润”项目, 即 12 月 31 日甲公司“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 340 万元;“所有者权益 合计”项目=“盈余公积”项目+“资本公积”项目+“实收资本”项目+“未分配利润”项目 =340+300+2000+340=2980 (万元)。
46.【答案】abc
【解析】销售 m 商品,相关账务处理为:
1 日,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借:应收账款 40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x80x (1-10%) ]360000
应收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46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 5000x 50) 250000
贷:库存商品 250000
6 日,收回销售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406800
贷:应收账款 406800
47.【答案】bc
【解析】销售原材料,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56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收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0000
65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35000
贷:原材料 35000
48.【答案】c
【解析】随同原材料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 6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600
49.【答案】bc
【解析】发生销售退回,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0x80x (1-10%) ] 14400
应收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872
贷:银行存款 16272
借:库存商品 1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0000
50.【答案】acd
【解析】营业收入=360000[资料(1) ]+50000[资料(2) ]-14400[资料(3) ]=395600 (元); 营业成本=250000[资料(1) ]+35000[资料(2) ]-10000[资料 (3) ]=275000 (元);营业利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395600-275000-600=120000 (元)。
51.【答案】cd
【解析】研发非专利技术,相关账务处理为:
1 月发生支出时:
借:研发支出一一费用化支出 50000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6500
贷:银行存款 56500
1 月末:
借:管理费用 500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50000
2 月发生支出时:
借:研发支出一一费用化支出 30000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3900
贷:银行存款 33900
2 月末:
借:管理费用 30000
贷:研发支出一一费用化支出 30000
52.【答案】a
【解析】 甲公司非专利技术的入账价值=600000+300000=900000(元)。
53.【答案】abd
【解析】选项 a 正确,行政管理用非专利技术,每月摊销额计入管理费用;选项 b 正确、选 项 c 错误,7 月 1 日达到预定用途,从当月开始摊销,即 2020 年 7 月开始摊销;选项 d 正 确,每月摊销额=900000/5/12=15000 (元)。
54.【答案】cd
【解析】出租非专利技术,相关账务处理为:
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318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800
(900000/5/12) 15000
摊销非专利技术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55.【答案】d
15000
【解析】非专利技术 7 月至 11 月摊销额=月摊销额 x 5=15000x5=75000 (元),应计入管理 费 用 。 对 甲 公 司 2020 年 度 营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 50000[ 资 料 (1) ]-30000[ 资 料 (1) ]-75000+30000[资料(4) ]-15000[资料(4) ]=-140000 (元)。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含增值税。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实务中,企业合并、分立的案例屡见不鲜。由于合并、分立业务相对比较特殊,国家给予了很多税收优惠。以致于很多人误以为在合并、分立业务过程中,不需缴纳任何税款。
针对合并、分立(本文仅针对不涉及对价的合并和分立)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逐一分析如下。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一)政策优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第5项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二)实务问题
1、合并、分立中涉及的房产所有权变更,资产转出方是否需要给资产转入方开发票?
不征增值税,意味着该行为不在增值税征税范围内,通常情况下,不需要开发票。
但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的规定,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资产转出方需要给转入方开具发票。实务操作时,开票额应按转出方的账面净值开具。转入方依据该发票入账,并作为后续计提折旧、摊销并税前扣除的依据。
若转出方未开具发票,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的规定,转入方发生的折旧、摊销,因为未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将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2、转出方转出的是股权(票),转出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
还有下面这些问题是否同样困惑?
1、如何证明合并、分立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分立企业有自然人股东,分立时自然人股东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分立的商业目的不被税务机关认可,是否有替代方案?
4、分立后,其中一家公司的资产只有房产,后续通过股权转让间接转让房产,如何规避土地增值税的风险?
5、公司将自有房产对外投资,是否免征土地增值税?被投资方是否免征契税?
6、合并、分立发生房产、股权(票)变更,免征印花税的政策依据和实务证据是什么?
7、合并、分立发生房产、股权(票)变更,征收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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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涛财税政策解析
一般纳税人公司处置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申报表该如何填写呢?
如:一般纳税人a公司处置2023年8月1日以前购入未抵扣进项的汽车,二手车市场评估价值是1,954,711.00元,现按二手车市场评估价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算如下:
1,954,711.00÷1.03×0.02=37,955.55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文和财税[2014]57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a公司需要到所属的税务局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建议办法征收备案的备案”(具体详见图一所示),这样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才可以填写不含税销售收入金额为:1,954,711.00÷1.03=1,897,777.67元。(具体详见图二所示)
2、在增值税申报主表的23栏“应纳税额减征”填写1,954,711.00÷1.03×0.03-1,954,711.00÷1.03×0.02=18,977.77元。增值税申报主表24栏“应纳税额合计”显示需要交纳的增值税额为 37,955.55元。(具体详见图三所示)
3、企业所得税关于固定资产处置,是按“固定资产清理”的净值盈利或亏损,转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图一:
图二:
图三: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这要分具体情况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其固定资产原值中不包含增值税税金部分。
如果没有,则资产原值中包含增值税部分。
而非一般纳税人企业则必须包含增值税的。
导读:购置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有哪些注意事项?按照相关的国家规定,不是所有的增值税专票都可以进行抵扣的。那么我们现在来处理的这个问题的时候,注意的问题,可以看看下文是怎么来规定的吧。
购置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购买固定资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是否能抵税,要分情况处理:
1、如果是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是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2、购置固定资产取得的专用发票上列明的进项税额经过认证相符后,可以做为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指的是增值税的计算(当然也可以取得运费、海关完税凭证来抵扣款。而购买无形资产取得的专用发票也可以抵扣。
固定资产60%的税怎么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23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购置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有哪些注意事项?不清楚上文的解答内容是否对你们解答有帮助?
我国的税种很多,多数企业支付的税金都是需要计入利润表,但是唯独增值税不需要计入利润表。
很多财会同行觉得这个很容易解释,因为增值税是流转税,所以不放在利润表中。
我倒是觉得不是流转税的缘故,而是增值税是价外税,而不是价内税导致的。
企业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签订的是含税价,这里的税特指增值税,而不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单笔业务来看,113万的销售合同,100万才是企业赚到的,13万只是企业搭个桥,继续流转到下一个环节。
虽然每家企业的采购销售两头增值税并不一定就是对等的,这种差异也只是暂时,而不能确认为损益,多交了留抵,少交了补缴。
而其他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房车印都是价内税,附在买卖价格之上,并不向采购方或销售方收取,并不是暂时性的承担,而是永久性的支出,所以需要计入到利润表中。
增值税没有计入利润表,但并不意味着就不能对利润产生影响,首先合同价格是含税价,增值税税率的高低就影响到了计入利润表的收入成本金额。
另外附加税也有附加在增值税上的,比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这个月需要缴纳增值税,那么就通过“税金及附加”影响到利润;这个月可以留抵的,就不用交城建教育费附加。
还存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因素,免征的增值税需要计入到“其他收益”当中,影响到利润表。
这里一定要搞明白,增值税“通过”与“计入”利润表的区别。
本文对企业出租房屋要缴纳的税费进行梳理,以便于查阅,疏漏之处请指正。
一、增值税
(一)税目
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
(二)税率
1.一般计税:9%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和小规模纳税人:
(1)5%(财税〔2016〕36号附件2)
(2)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3)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三)进项抵扣
根据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四)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附件2)
2.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
3.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五)预缴税款
1.一般计税预征率3%(财税〔2016〕36号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2.简易计税预征率5%(个人出租住房1.5%)(财税〔2016〕36号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3.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七)税收优惠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2.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3)
3.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公告
二 、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国税函〔2010〕79号)
(二)税收优惠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9〕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三、房产税
(一)税率
1. 12%
企业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财税〔2016〕43号)
2. 4%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二)以房产对外投资
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情况,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国税函发〔1993〕368号)
(三)无租使用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财税〔2009〕128号)
(四)免租期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财税〔2010〕121号)
(五)公租房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六)小微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财税〔2019〕13号)
四、印花税
企业出租房屋签定的租赁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需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1%。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财税〔2019〕13号)
五、土地使用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财税〔2019〕13号)
六、土地增值税
用于出租产权未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七、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1%或5%或7%)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财税〔2019〕13号
八、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自2023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
依据:国务院令第448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6〕12号
九、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自2023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地方教育附加(包括个体一般纳税人)。
依据:财税〔2019〕13号,财综〔2010〕98号,财税〔201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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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企业较为常见的业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小规模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二款
二、一般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4.一般纳税人(原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小贴士】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选择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三)开票规则: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时,应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分配生产工人工资,能够引起资产总额的增加,因为在工业企业里,生产成本属于成本类账户但从属性上还是资产类一部分,如在资产负债表里应属于存货里,借方增加贷方减少,所以,分配生产工人工资会使生产成本金额增加。
2. 转让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损失,不能引起资产总额的增加,因为增加的资产数额比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少。
3. 计提未到期持有至到期债券的利息,能引起资产总额的增加,因为它使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金额增加了。
无形资产
01
定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
特征:1、不具有实物形态
2、 具有可辨性
3、 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内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确认条件: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02
1、 外购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2、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研发完成后按应予以资本化的支出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
3、 每月摊销无形资产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4、 处置无形资产,计提过减值准备的,还应冲销减值准备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
或者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营业外支出
贷:无形资产
5、 出租无形资产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出租无形资产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7、 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借:营业外支出-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8、 确认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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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劳务派遣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问题2:企业从人社部门领取的“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应作何税务处理?
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吗?
解答:
一、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企业从人社部门领取的“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通常不会“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因此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人社部门领取的“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属于政府补助,满足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否则应作为征税收入处理。
1.《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七条规定:
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凡未按照《通知》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说明: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题3:单位为员工无偿提供服务是否缴纳增值税?
单位为员工无偿提供服务是否缴纳增值税?婚庆公司无偿为员工提供婚庆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解答: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单位或个体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无偿服务,包括婚庆公司给员工无偿提供婚庆服务,不属于经营活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问题4: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没有清理收入有税务风险吗?
企业清理小汽车,该车购入已17年了,车状欠佳,退出经营使用,闲置着,现公司决定将此车赠送他人,清理净损失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没有清理收入有税务风险吗?
解答:
按照描述,实际上企业将企业资产(汽车)无偿赠送给他人,按照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都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
一、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企业对外捐赠,如果不满足公益性捐赠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税务风险
如果捐赠汽车按照固定资产清理没有清理收入处理,没有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收入,以及将损失直接税前扣除,导致企业少缴纳了税金的,税务局检查发现后有权依照《税收征管法》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补缴税金,并承担滞纳金;企业不配合改正的,还可以处以罚款。
问题5:火车车体投放广告适用税率是多少?
我公司在火车车体发布广告,与对方签订了广告发布合同,合同约定对方仅提供火车车体广告位置,我公司自行承担广告的设计,制作及安装费用,对方仅负责广告发布位置的指定,不承担其他费用,现对方向我公司开具税率为6%的广告发布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税率是否适用正确?还是否应按照动产经营租赁适用13%税率?如税率和税目与实际业务不符,能否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该合同应按承揽缴纳印花税,还是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解答:
1.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及税前扣除凭证问题
根据描述,以及结合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火车车体投放广告应按照“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3%。
现在对方给您们开具6%的广告发布服务的增值税发票,属于适用增值税的税目以及税率错误。根据规定,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错误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您们应将错误的发票退还给对方,要求对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印花税问题
合同属于实质上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依照《印花税法》规定,应按照“租赁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租金的千分之一。
问题6:培训公司老师带队外出游学培训有旅游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老师,培训公司,老师带着报名学生外出一边培训,一边旅游,开回来的旅游费发票该怎么入账合适?另外税前能扣除吗?
解答: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作为培训公司,老师带着报名学生外出一边培训,一边旅游,其旅游支出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作为“主营业务成本”进行税前扣除。类似的还有旅游公司,旅游公司组织游客出去旅游发生的旅游费支出,也应作为“主营业务成本”进行税前扣除。
客户需求
甲公司准备与乙公司进行资产互换,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及机器设备等转让的不含税销售额约1亿元,其中,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销售额约3000万元,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销售额约7 000万元。丙公司计划使用部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货物等实物出资,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其中所涉及的不动产价值为2000万元,土地使用权价值为1000万元,全部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
客户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甲公司与乙公司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13%+7000×9%=1020 万元。丙公司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1000)×9%=270万元。
纳税筹划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建议甲公司和乙公司将简单的资产互换设计为资产置换,不仅将全部实物资产互换,其中所涉及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也一并互换,这样,其中所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动产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均不征收增值税。通过纳税筹划,减轻增值税负担1020万元。建议丙公司在资产重组的框架中,采取公司分立的方式设立一家新公司,将相关资产及债权、债务和人员转移至新设立的公司,可以免纳增值税。通过纳税筹划,减轻增值税负担270万元。
涉及主要税收制度
《增值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现行增值税税率分为13%、9%、6%、零税率。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表:(基本税率)
税率
适用范围
13%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9%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 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销售或进口指定货物
6%
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提供现代服务(租赁除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列举的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特殊情形:
一、货物税率基本是13%但也有 9%的税率比如:
1. 粮食等 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税率9%
a、农产品如果加工一般是13% 的税率
b、 一些列举货物的差别,如:
(1)9%税率:玉米胚芽、动物骨粒、灭菌乳等;
(2)13%税率:调制乳、淀粉、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等。
2. 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 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税率9%
3.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税率9%
4.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 不含农机零部件)、农膜;----税率9%
二、服务和无形资产、不动产税率:特别提示以下内容:
1.服务适用三档税率:13%、9%、6%
a、 9%:交通运输、邮政、建筑、基础电信
b、6%:金融、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电信
2. 租赁业务:
租赁
一般计税:税率
简易计税:征税率
不动产租赁
9%
5%
动产租赁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3%
3%
3. 无形资产中:
a、 大部分无形资产是 6%
b、 土地使用权 9%
c、纳税人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税率为 6%。
4. 不动产中:转让、租赁税率均为 9%。
三、零税率 零税率不同于免税。
1.出口货物。
2. 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包括: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3. 航天运输服务。
4.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列举服务,包括:
① 研发服务。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③ 设计服务。④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 )的制作和发行服务。⑤软件服务。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⑦信息系统服务。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⑩ 转让技术。
5.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与香港、澳门、台湾有关的应税行为,除另有规定外,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思维扩展、税率具体应用
企业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采取填埋、焚烧进行专业化处理,增值税税率确定:
a、 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 13%的税率。
b、 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 6%的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c、 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受托方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 6%的税率。
基础文件:(财税〔2009〕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公告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税后即焚说:
1.第一点的区分点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时间节点前后。小规模时期购买的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的,可以选择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这个在理解上不存在问题,没有抵扣进项税,应允许简易征收。
2.第二点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发生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行为,即文件所称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该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该是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这里要理解的是“该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因之前该固定资产用于免税或者按简易办法征收没能进行抵扣的固定资产,即所说“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3.如果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能不能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能开具增指数专用发票?
答案是“能”。放弃减税即可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公告第二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源自业务,解答源自专业
一.固定资产相关概念
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十四)款规定,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固定资产与不动产的认定:根据财税[2009]11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文件,固定资产是指有形动产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不动产。
二.销售使用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1)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2)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3、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已抵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二)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放弃政策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销售使用的固定资产纳税申报
例如:河南省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卖价为30万,则不含税的销售额=300,000.00/(1+3%)=291,262.14元,应纳增值税=291,262.14*2%=5825.24元。
具体税务处理流程如下
发生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向主管税务局递交备案申请,需报送以下资料: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表》
2. 简易征收备案书面说明
3. 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如拍卖合同、拍卖交接清单等
备案通过后,申报税款时:
1. 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的“减税项目”选择对应的减税项目代码,填写抵减的税额(按1%),即291,262.14*1%=2,912.62;
2.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的第5栏填写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销售额,21栏填写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按3%),在23栏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额(按1%)
资产处置的增值税和会计处理
一、出售固定资产
(一)增值税处理
1.小规模纳税人
(1)自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以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2)减按2%征收: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放弃减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
(1)适用一般计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3%)×13%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或者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试点后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2)可选择简易计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放弃减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有:
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或扩大抵扣范围试点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②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按规定(指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④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⑤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8月1日前购入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二)会计分录模板
1.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结转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资产处置损益【或借记】
二、出售无形资产
(一)增值税处理
(二)会计分录模板
借:银行存款【收到的出售价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累计计提的摊销】
贷:无形资产【原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资产处置损益【或借记】
三、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一)增值税处理
1.税率和征收率
税法没有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区分为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建筑物增值税税目为转让不动产,出售土地使用权增值税税目为转让无形资产,一般计税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时税率为5%。一般纳税人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房地产老项目、土地使用权,可选择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
2.差额纳税
(1)小规模纳税人扣除部分不得开专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差额征税代开发票的,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税总函〔2016〕145号)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 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扣除部分未规定不得开专票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二)会计分录模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有之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注意: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自用房地产,以及房地产企业开发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结转成本
(1)成本模式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2)公允价值模式下,企业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两者的差异计入当期损益,形成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的差异。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记】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或做相反分录】
借:其他综合收益【转换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贷:其他业务成本
固定资产报废的会计分录问题?
在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报废固定资产带来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请问为啥是这样的一个借贷顺序呢?我总感觉营业外收入是一个借增贷减的科目 ,求大神解答
解答:
固定资产清理的会计核算程序:
1.将固定资产原值等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有)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发生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有)
贷:银行存款等
3.如果固定资产有财产保险的,收到保险赔偿: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固定资产清理后残料收回作为原辅材料使用的:
借:原材料等(废铜废铁等,按照估价计算)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固定资产清理后销售取得收入的: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说明:固定资产清理后残料销售,按照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行增值税处理,如果满足简易计税的规定,可以适用3%减按2%的简易计税。
6.最后,做固定资产清理结转:
(1)属于正常的出售、转让所得: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
说明:(1)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结果,上述会计分录,可能借贷方向正好相反;(2)如果企业适用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清理利得时,将“资产处置损益”换为“营业外收入”;清理损失的,将“资产处置损益”换为“营业外支出”。
(2)属于已经丧失使用功能正常报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3)属于自然灾害或非正常原因造成的: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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