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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6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一般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第1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现在政策正在根据大家的需求在不断完善,所以注册公司变得越来越方便,越来越快捷,于是许多朋友都加入到创业的大军中。不过成立公司之后,我们还是要遵守法律法规,比如我们要按时报税、年检等等都要按流程来进行,近来,工商局下达了新的规定,企业如果不按时报税,将为公司带来信用污点。同样,居民企业在注销公司的时候,也要提交完整报税的资料,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精英商业

居民企业:

1.单位企业纳税人:

1)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4)《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清税申报表》

5)主管部门或者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经营纳税人:

1)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

3)《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4)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好了,小编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哦!不过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大家,由于每个区域注销的政策可能不同,所以大家在进行注销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多多询问工作人员。但最好还是交给成都公司注销代办来为您服务,这样可以省下很多精力和时间,而且办理迅速,更加适合不了解注销流程的朋友。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销的资讯吗?那就继续关注我们吧!

【第2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

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也是不同的。不仅如此,就是企业的组织形式一样,不同的经营业务也需要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有四种:13%、9%、6%、0%。

1、13%适用于货物劳务类。

13%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并且这个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没有区别的。

2、9%适用于建筑服务、房地产以及生活类。

9%也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的。并且,9%低税率适用的范围还是很多的。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都是适用于9%的税率。

比方说自来水、天然气、农机、农膜、居民用煤等。

3、6%适用于一般服务类。

6%同样也是只能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服务类包括的内容还是很多,企业在经营这类业务时,也是需要认真对待才可以。

4、零税率适用于出口免税方面。

0税率方面,只有出口业务方面才会涉及。另外就是还会有免税的情况存在,即免税农产品方面。需要注意的是,免税和0税率还是有差别的。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0税率并没有出口退税好。企业在选择时,也是考虑清楚。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增值税征税环节可以分为四个,即生产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和进口环节。这些环节可以包括了社会经济活动全部流程,当然,在不同的环节,需要征税的实际情况还是有很多不同的。

当然,从征税的具体范围来看,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金融服务以及进口货物。

当然,这些具体征税范围内部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我们注意。由于篇幅限制,在这里,虎虎就不展开叙述了。有时间,虎虎再专门分享一下!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的税负,谁的更低?

在一般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其实并不比小规模纳税人的高。这主要就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但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有这样的优惠条件。

从使用性以及对于企业未来发展的有利程度来看,一般纳税人才是更适合企业发展的组织形式。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也好理解,毕竟企业达到一定的规模,肯定希望和实力更强、财务管理更标准的企业合作。如果企业一般纳税人都不是,怎么才能更好地证明自己的实力的!

【第3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销售额是多少?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3、其他行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是否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因此,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如何知道一个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四川省网上办税服务厅上可以通过查询了解一个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进入网站,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即可查询。

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要慎重,一旦成为一般纳税人,再想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就转不回来了。

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如何理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因此,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不是指会计年度,而是跨年度累计。比如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这连续12个月就是一个经营期。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会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吗?

当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应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手续。税法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经税务机关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后,逾期仍不办理的,将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为强转。

什么情况下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也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1、其他个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个体工商户以外的自然人,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主要是指很少涉及或缴纳增值税,只是偶尔一次或两次的销售行为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这样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单位或个人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除自然人外,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如果需要继续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需要提交申请说明,由于其判定需要税务机关进行,所以请到办税服务厅提交不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申请。

强转纳税人如何申报?如何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而逾期未办理的,则会被强转。强转纳税人不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而是调整税种,由小规模的3%调整至适用税率,申报时暂时使用小规模申报表,只是税率按照一般纳税人标准,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强转后,纳税申报期限由按季申报相应改为按月申报,而且无法在网厅申报,需携带小规模申报表(按一般纳税人税率计税)到办税服务厅手工申报。

强转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纳税人就可以使用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抵扣进项税额,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4篇】某商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初级会计资格模拟试题(含答案)掌握了这些试题通过就不是问题啦!

好好努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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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题

1、引起资产内部一个项目增加,另一个项目减少,而资产总额不变的经济业务是()。

用银行存款偿还短期借款

收到外单位归还的拖欠货款 (√)

收到投资者投入的生产设备一台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2、由于资金周转困难,a企业向银行借入100000元直接用于归还拖欠的货款,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中借贷会计科目无误,可是金额误记为1000000元,按照有关规定,更正时应采用的错账更正方法最好是()。

划线更正法

红字更正法 (√)

补充登记法

平行登记法

3、对于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的依据是()。

现金收款凭证

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

转账凭证

4、下列账簿登记方法不正确的是()。

正常记账使用圆珠笔 (√)

记账时不得隔页跳行

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用红字登记负数余额

如发生账簿记录错误,不得刮、擦、挖、补

5、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05年6月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按价目表表明的价格计算,金额为50000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则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为()元。

50000

58500

45000

52650(√)

6、a企业2005年9月1日结存丙材料的计划成本为250000元,成本差异为超支4000元;本月入库丙材料的计划成本425000元,实际成本为475000元。本月发出丙材料计划成本为100000元,则该企业2005年9月30日丙材料实际成本为()元。

621000(√)

614185

577400

575000

7、某企业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技术,经申请获得专利权。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共发生材料费20万元,支付科研人员工资10万元,在依法申请获得该项专利时,支付律师费1万元,注册费2万元,则该项专利权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33

23

13

3(√)

8、企业在月末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时,相关财务费用贷记的科目是()。

预提费用 (√)

待摊费用

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

9、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实际已交纳税金情况如下:增值税40万元,销售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为15万元,营业税10万元,车船使用税0.5万元,印花税1.5万元,所得税12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上述各项税金应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金额是()万元。

31.55

29.55(√)

191.55

70.05

10、区分不同账务处理程序的根本标志是()。

编制汇总原始凭证的依据不同

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不同

登记总分类账的依据不同 (√)

编制会计报表的依据不同

11、下列经济业务,会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化的是()。

转让股权时结转股权投资准备

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

用法定公益金购置职工浴室

12、 某企业“应收账款”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40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9万元,“预收账款”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为10万元,贷方余额为12万元,针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贷方余额为2.5万元,则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项目应为()元。

275000

475000(√)

500000

265000

13、 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当年净利润为300万元,按照10%和5%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该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万元。

400(√)

355

300

340

14、 某企业建造厂房领用生产用原材料80000元,原材料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为13600元。其会计处理为()。

借记在建工程80000元,贷记原材料80000元

借记在建工程93600元,贷记原材料93600元

借记在建工程93600元,贷记原材料80000元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600元 (√)

借记在建工程93600元,贷记原材料80000元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元

15、 2006年1月1日,b公司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000000元。公司利用该笔款项对现有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共支出950000元,全部形成固定资产。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公司将拨款结余50000元上交。b企业记入“资本公积”科目的数额为()万元。

100

95(√)

5

90

16、 某工业企业本期主营业务利润为210万元,其他业务利润为12万元,管理费用为30万元,营业费用为50万元,营业外支出为9万元,投资收益为-150万元。则企业利润总额为()万元。

210

222

-17(√)

0

17、 对于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企业仍然需要计提折旧并且记入()科目。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

营业费用

在建工程

18、 股份有限公司为取得长期债权投资时支付的下列款项中,不得计入其初始投资成本的是()。

未到付息期的利息

税金

手续费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

19、 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不应确认为营业外支出的是()。

计提的坏账准备 (√)

对外的捐赠支出

税款滞纳金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20、 某企业2005年12月出售商品收入700000元,增值税119000元,出售固定资产收入40000元,出租固定资产收入20000元,接受捐赠收入1000元。则该月收入为()元。

880000

859000

720000(√)

760000

21、 下列科目中,期末没有余额的有()。

营业费用 (√)

财务费用 (√)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

22、 应收账款入账价值包括()。

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价款 (√)

增值税 (√)

代购货方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 (√)

现金折扣 (√)

23、 下列各项,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有()。

补贴收入

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

出售固定资产取得的净收益 (√)

转让短期投资取得的净收益

24、 以下选项中,属于款项收付业务原始凭证的有()。

现金借据 (√)

工资单

医药费单据 (√)

领料单

25、 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交消费税的产品,其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

交纳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费 (√)

委托加工材料消耗的原材料 (√)

支付的运输费 (√)

26、 下列会计事项,应冲减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有()。

出售短期投资 (√)

实际收到短期债券持有期间分得的利息 (√)

实际收到短期股票持有期间分得的现金股利 (√)

实际收到包含在买价中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27、 下列各项中,应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有()。

生产工人工资

广告费

工会经费 (√)

业务招待费 (√)

28、 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项目,应()。

根据“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

根据“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根据“应付账款”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根据“应付账款”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

29、 企业需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包括()。

原始凭证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年度财务报告 (√)

会计档案保管和销毁清册 (√)

30、 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进行坏账核算时,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有()。

直接转销法

账龄分析法 (√)

销货百分比法 (√)

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 (√)

31、 下列各种情况需要全面清查的有()。

更换仓库保管人员时

公司总经理调离工作时 (√)

企业股份制改制前 (√)

企业改变隶属关系时 (√)

32、 下列各项应该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有()。

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 (√)

在建工程支付的利息 (√)

工程完工时盘点工程物资发生盘亏 (√)

预付出包工程款 (√)

33、 下列各项中,使留存收益减少的有()。

提取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分派股票股利 (√)

34、 企业增加所有者权益的方式有()。

发放新股 (√)

增加每股面值 (√)

发放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35、 下列各项中,应在“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方进行核算的有()。

入库材料的成本节约差 (√)

入库材料的成本超支差

结转入库材料的超支差异

发出材料结转应负担的成本超支差 (√)

二、判断题

36、企业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只能选购商品化的会计软件,不能自行开发或委托开发会计软件,但所选择的会计软件必须达到财政部印发的《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37、 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误将5600元记为6500元,在登账前发现该差错,则应采用划线更正法。(×)

38、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39、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40、 企业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发出存货的成本,在物价上涨时,当月发出存货的单位成本小于月末结存存货的单位成本。(×)

41、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收到的现金股利和利息,除取得时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应作为投资收益确认。(√)

42、 企业盘盈的固定资产,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43、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4、 在对销售收入进行计量时,应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

45、 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不会引起留存收益总额的变动。(×)

材料题:

46、 甲公司管理部门于2002年12月25日购入不需安装的设备一台,并投入使用。该设备的原始价值为89100元,预计残值收入为1600元,预计清理费用为700元,预计可使用5年。要求:(1)分别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该设备2004年的折旧额。(2)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该设备2004年12月10日出售,售价50000元存入银行,应按5%交纳营业税,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答:(1)按平均年限法计算第2年折旧额=(89100-1600+700)÷5=17640(元)按年数总和法计算第2年折旧额:(89100-1600+700)×4÷15=23520(元)(2)①借:固定资产清理53820累计折旧35280贷:固定资产89100②借:银行存款50000贷:固定资产清理50000③借:固定资产清理2500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500④借:营业外支出6320贷:固定资产清理6320

47、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甲材料计划单位成本为每公斤10元。企业2005年4月份有关资料如下:(1)“原材料”账户月初借方余额2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月初贷方余额700元,“物资采购”账户月初借方余额40000元(上述账户核算的均为甲材料)。(2)4月5日,企业上月已付款的购入甲材料4040公斤,如数收到,已验收入库。(3)4月20日,从外地a公司购入甲材料8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80000元,增值税额13600元;运费1000元(运费的增值税按7%计算扣除),企业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各种款项,材料尚未到达。(4)4月25日,从a公司购入的甲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40公斤,经查明为途中定额的自然损耗。按实收数量验收入库。(5)4月30日,汇总本月发料凭证,本月共发出甲材料7000公斤,全部用于产品生产。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并计算本月材料成本差异、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答:(1)4月5日收到材料时:借:原材料40400贷:物资采购40000材料成本差异400(2)4月20日从外地购入材料时: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0+1000×7%=13670(元)借:物资采购8093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70贷:银行存款94600(3)4月25日收到4月20日购入的材料时:借:原材料79600材料成本差异1330贷:物资采购80930(4)4月30日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和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额编制相关会计分录:材料成本差异率=(-700-400+1330)÷(20000+40400+79600)=0.16%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70000×0.16%=112(元)借:生产成本70000贷:原材料70000借:生产成本112贷:材料成本差异112

48、 甲企业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核算坏账损失,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3%。200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户的余额为100万元;“其他应收款”账户的余额为10万元;“应收票据”账户的余额为30万元。200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户的余额为80万元;“其他应收款”账户的余额为24万元;“应收票据”账户的余额为17万元。2004年度发生如下相关业务:(1)3月10日,收回2003年度核销的坏账2万元,存入银行。(2)10月24日,因债务人破产,有应收账款1.6万元不能收回,经批准确认为坏账。要求:(1)编制甲企业收回已核销坏账的会计分录。(2)编制甲企业确认坏账的会计分录。(3)计算甲企业2004年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并编制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

答:(1)借:应收账款2贷:坏账准备2借:银行存款2贷:应收账款2(2)借:坏账准备1.6贷:应收账款1.6(3)2004年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80+24)×3%-(110×3%+2-1.6)=-0.58(元)借:坏账准备0.58贷:管理费用0.58

49、 a企业2004年1月1日从b企业购入一项专利的所有权,以银行存款支付买价和有关费用共计80000元。该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期限为10年,合同规定的有效期限为8年,假定a企业于每年年末摊销全年无形资产价值。2006年1月1日,a企业将上项专利权的所有权转让给c企业,取得转让收入70000元(已存入银行),该项收入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要求:(1)编制a企业购入专利权的会计分录;(2)计算该项专利权的年摊销额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3)编制与该项专利权转让有关的会计分录。

答:(1)借:无形资产80000贷:银行存款80000(2)年摊销额=80000÷8=10000(元)借:管理费用10000贷:无形资产10000(3)借:银行存款70000贷:无形资产60000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3500营业外收入6500

50、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2000-2004年有关固定资产业务的资料如下:(1)2000年10月28日,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购进一台需要安装才能投入使用的设备,支付买价199万元,运输设备过程中支付运输费8000元,保险费2000元。在该设备安装过程中,领用自产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实际生产成本为16万元,市场销售价格为20万元,按税法规定须按市场价格计征增值税,用银行存款支付安装人员工资费用4.6万元。2000年12月31日该设备安装完工达到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甲公司对此设备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该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14万元。(2)2003年12月31日,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该设备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44万元,为此甲公司对此设备计提了减值准备,假设该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均不变。(3)2004年6月30日将该设备出售,收到价款30万元并如数存入银行。另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2万元。要求:(1)编制购入设备、安装和交付使用的会计分录。(2)计算该设备2001年、2002年和2003年应计提的折旧额并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3)编制出售该设备的会计分录。(“应交税金”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答:(1)借:在建工程200贷:银行存款200借:在建工程19.4贷:库存商品16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借:在建工程4.6贷:银行存款4.6借:固定资产224贷:在建工程224(2)2001年应计提的折旧额:(224-14)×5÷(1+2+3+4+5)=70(万元)借:制造费用70贷:累计折旧702002年应计提的折旧额=(224-14)×4÷(1+2+3+4+5)=56(万元)借:制造费用56贷:累计折旧562003年应计提的折旧额=(224-14)×3÷(1+2+3+4+5)=42(万元)借:制造费用42贷:累计折旧42计提减值准备=224-70-56-42-44=12(万元)借:营业外支出12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2004年1~6月应计提的折旧额=(44-14)×2÷(1+2)×6÷12=10(万元)借:制造费用10贷:累计折旧10(3)借:固定资产清理46累计折旧178贷:固定资产224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贷:固定资产清理12借:银行存款30贷:固定资产清理30借:固定资产清理2贷:银行存款2借:营业外支出6贷:固定资产清理6

51、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甲公司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甲公司2003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1月1日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售价总额为1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80万元,签订的合同规定乙公司分五年平均付款,当日收到第一笔款项,已经存入银行。(2)2月8日向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商品销售成本为160万元。产品已经发出,收到丙公司汇来的货款并如数存入银行。(3)3月16日委托丁公司销售产品一批,根据协议规定,甲公司按协议价收取价款,发出的委托商品协议价格总额为400万元(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为320万元。(4)4月20日甲公司收到丁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得知丁公司已经将代销的该批产品的50%售出,并于当日收到代销货款存入银行。(5)7月23日接到戊公司的通知,要求退还于2001年12月购入的一批商品,商品销售总额为80万元(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为64万元,甲公司检查后同意戊公司的退货,为此甲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该笔退货款项并向戊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的产品已经验收入库。(6)12月31日核算累计发生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为8万元,管理费用24万元,营业费用12万元,财务费用4万元。并将计算的企业所得税记入有关科目。要求:(1)编制a公司有关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除“应交税金”科目外,其余科目可不写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2)编制a公司2003年度的利润表:利润表编制单位:a公司2003年度单位:万元

答:(1)编制会计分录:①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时: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80贷:库存商品80借:银行存款23.4贷:主营业务收入2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借:主营业务成本16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16②向丙公司销售产品并结转销售成本:借:银行存款234贷:主营业务收入2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借:主营业务成本160贷:库存商品160③委托丁公司代销产品:借:委托代销商品320贷:库存商品320④收到代销清单时:借:银行存款234贷:主营业务收入2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借:主营业务成本160贷:委托代销商品160⑤销售退回:借:主营业务收入8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贷:银行存款93.6借:库存商品64贷:主营业务成本64⑥应纳税所得额:(20+200+200-80)-(16+160+160-64)-8-24-12-4=20(万元)应交所得税=20×33%=6.6(万元)借:所得税6.6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6.6(2)编制a公司2003年度的利润表。利润表编制单位:a公司2003年度单位:万元

【第5篇】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接受应税劳务,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1:a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该企业从事提供应税服务的业务, 2023年6月15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金额”栏5000元,“税率”栏为“11%”,“税额”栏550元,款已付;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50

贷:银行存款 5550

(二)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或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海关提供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或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目前,海关进口缴款书采用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方法)

例2-1:假设a企业2023年5月进口货物,取得海关进口缴款书一份,金额为100万元,税额为17万元。当月提交比对系统,则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17

贷:银行存款 117

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7

(三)辅导期纳税人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接受应税劳务,已经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例如实施辅导期管理的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纳税人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按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例2-2:假设a企业纳入辅导期管理,则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费用 5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550

贷:银行存款 5550

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5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550

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不得抵扣后: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550

贷:营业费用 -550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服务终止或折让,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3:2023年9月16日,a企业取得某项服务费收入106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6万元。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0

(五)视同销售业务。一般纳税人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提取的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4:从事工艺设计的a公司无偿为b生产企业设计工艺流程,该设计服务的市场计税价格为50000元,该批设计服务人工成本为3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视同销售计算的税额=50000*6%=3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 3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

应付职工薪酬 30000

(六)一般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不计算营业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凭有关单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服务的免抵退税。

1.按税务机关批准的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按税务机关批准的应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增值税”等科目;按计算的免抵退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2.收到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增值税”科目。

3.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终止补交已退回税款的,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4第四条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直接将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七)发生《试点实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至第五款的情况,以及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例7: b公司,2023年9月5日盘点库存发现,由于管理不善,某产品盘亏10件,经查属于被盗。该产品账面成本30万元,其中耗用原材料成本20万元。责令管理人员赔偿5万元,保险公司赔偿10万元,经有关单位批准处理。a公司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1.发现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334000

贷:库存商品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000

2.责任认定后取得保险款和责任赔偿: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15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50000

3.批准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184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84000

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例9:假设a企业下设一个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与该企业统一核算,经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2023年8月31日,本月取得出租车收入50万元(含税销售额)。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85436.89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4563.11

(十)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应交增值税的,其中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及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与销售其他货物的处理一样,即小规模纳税人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核算。但若出售属于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已使用固定资产,其按简易办法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在会计处理上应将其直接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而不能计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注:此时会计处理和申报填写有差异,申报要按政策规定先在申报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写按3%计算的税额,再计算出1%税额填写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例10:a企业,2023年12月出售于2023年1月份购买的某设备(未抵扣设备进项税额),该设备原值20万元,已计提折旧5万元,售价12万元,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1.出售设备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0000

累计折旧 5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2.收到出售设备价款: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0000

3.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计算出应交增值税元:

120000/(1+3%)*2%=2330.1

借:固定资产清理 2330.1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330.1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

借:营业外支出 32330.1

贷:固定资产清理 32330.1

(十)月份终了,一般纳税人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转回。)

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11(不存在已交税额的情况下)

1.假设c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期末贷方余额20万元,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下月征收期内缴纳税款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缴税额-未交增值税 20

贷: 银行存款 20

2.假设c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10万元,期末借方余额为1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不需要进行业务处理。

例12:(存在已交税金的情况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0月,销售其2023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1000万元)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时:税额=1000*5%=50(万元)

借: 应缴税额-应缴增值税(已交税金) 50

贷: 银行存款 50

1.假设10月,该企业销项税额为150万元,进项税额20万元,则当期“应缴税额-应缴增值税”贷方余额为80万元(80=150-20-50),说明该企业10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80万元。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80

贷: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80

11月申报后缴税的会计处理:

借 应缴税额-未交增值税 80

贷:银行存款 80

2.假设10月,该企业销项税额为50万元,进项税额20万元,则当期“应缴税额-应缴增值税”借方余额为20万元(-20=50-20-50),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0

3.假设10月,该企业销项税额为10万元,进项税额80万元,则此时“应缴税额-应缴增值税”借方余额为120万元(-120=10-80-50),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50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50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转回,此时能够转回的只有本期已交税额50万元,借方与贷方的差额7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十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一般不存在贷方余额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例13:假设c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10000,本期“已交税金”科目无发生额,则企业不需要作的会计分录,其借方的余额作为下期期初的进项税处理即可。

(十二)一般纳税人享受限额扣减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按规定扣减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例14-1:假定a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5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0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20000

(十三)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这种税收优惠和政策都是在增值税正常缴纳之后的退库,不影响增值税计算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即:销售货物时,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票据,正常计算销项税额;购买方也可以按规定予以抵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的定义可知: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因此计入“营业外收入”。

例14-2:某企业当期“应缴税额-应缴增值税”科目贷方余额为20万元,当月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税额为10万元。

则当月计提应收的即征即退增值税(10万元)时,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即征即退增值税 1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10

次月申报期内缴纳增值税(20万元)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贷:银行存款 20

收到增值税返还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 银行存款 10

贷:其他应收款-即征即退增值税 10

(十四)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的:

1.分公司、子公司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的在所在地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上缴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初,分、子公司要将上月各自销售额(或营业额)、进项税额及应纳税额(包括增值税、营业税)通过传递单传至总部。

2.公司总部收到各分公司、子公司的传递单后,按照传递单上注明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等科目;将全部收入汇总后计算销项税额,减除汇总的全部进项税额后形成总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再将各分公司、子公司汇总的应纳税额(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作为已交税金予以扣减后,形成总部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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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13税率的有

一般纳税人中的货物销售不一定适用13%的增值税率!接下来我们通过5个案例来为大家详细解析:

【案例一】一家蛋糕店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场制作蛋糕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12月份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增值税税率为13%?9%?6%?

答复: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适用税率6%。

参考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规定:

“十二、关于餐饮服务税目适用

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案例二】一家餐饮酒店属于一般纳税人,既有堂食也有外卖,12月份外卖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增值税税率为13%?9%?6%?

答复: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适用税率6%。

参考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九条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案例三】一家餐饮酒店属于一般纳税人,餐饮服务的同时也销售给顾客烟酒饮料,12月份销售给顾客烟酒饮料的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增值税税率为13%?9%?6%?

答复:餐饮服务的同时也销售给顾客烟酒饮料,属于混合销售,增值税适用税率6%。

参考政策: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餐饮住宿服务业问题解答(2016-05-20):

问:以餐饮服务为主的纳税人,销售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属于哪种应税行为?

答: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案例四】一家民办培训学校属于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服务的同时也销售给学员教材,12月份销售给学员教材的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增值税税率为13%?9%?6% 3%?

答复:提供教育服务的同时也销售给学员教材,属于混合销售,增值税一般计税适用税率6%。

参考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附件一第40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案例五】一家建筑施工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同时也包含着工程所用的部分材料,12月份施工中材料的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这部分施工用的材料增值税税率为13%?9%?6% 3%?

答复:提供建筑服务的同时也包含着工程所用的部分材料,增值税一般计税适用税率9%。

参考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 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建筑安装企业采购部分材料用于提供建筑服务的,如果属于同一项销售行为,应视同为混合销售。建筑安装企业混合销售属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销售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不需要分别纳税、分别开票。

来源: 郝老师说会计

【第7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全额开具普通发票(或者全额开具专用发票):

以旅游业为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5月1日以后提供旅游服务的,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将本期取得的含税收入(总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填写对应的项目及栏次)“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将本期取得的且在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填写对应的项目及栏次)“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扣除金额”“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开具普通发票的收入总额计算得出不含税收入及税额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一般计税方法计税”“6%税率”(项目所对应的税率)填写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将扣除项目金额填入“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中,将开具普通发票“收入总额”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填入“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中,然后根据对应的税率或者征收率计算出“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并填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销项税额”进行纳税申报。

将差额扣除前的按税率计算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列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应税劳务销售额”进行纳税申报。

差额开具专用发票: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将本期取得的且在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填写对应的项目及栏次)“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扣除金额”“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将扣除项目金额同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一般计税方法计税”“6%税率”(项目所对应的税率)“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通过系统差额征税的功能开具的发票,通过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扣除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不含税金额应为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销项税额,税率用***代替。该差额开票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与税额之间不存在税率的勾稽关系,因此应通过本月“合计销售额”与“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未开具发票销售额”金额的差去计算得出本期应填写的“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与“销项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一般计税方法计税”“6%税率”(项目所对应的税率)销项税额=开具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销售额=开具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销项税额,然后核对一下“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和“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进项纳税申报。

【第8篇】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今天,我们的主题是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填报!

案例

a公司于2023年11月成立,2023年6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2023年3月底期末留抵税额3万元。2023年4月发生下列业务:

详情

1、采购货物一批,取得供货方开具的3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的金额合计100万元,进项税额合计13万元,4月已经全部认证通过;

2、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226万元,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税额26万元;当月开具一张16%税率的蓝字发票,发票注明金额50万元,税额8万元,开具原因是2023年1月发生的一笔销售业务,a公司在1月税款所属期已经按未开具发票申报缴纳增值税;

3、a公司2023年4月提供企业管理服务取得销售额26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250万元,税额15万元。

4、a公司8名员工2023年4月10号出差沈阳,当月15号返回济南,发生的往返飞机票票价与燃油费合计10900元,员工报销时提供了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5、a公司2023年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截止到2023年5月当前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20万元未抵扣(购入写字楼进项税额的40%)。

提问

根据上述业务计算a公司2023年4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如何填报2023年4月所属期的增值税申报表?

应缴纳增值税计算

解析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 a公司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10900(票价+燃油附加费)÷(1+9%)×9%=900元

△ a公司4月可抵扣的进项税=130000+900+200000=330900元

△ a公司4月销项税额=260000+150000+80000-80000=410000元

△ a公司4月应纳增值税额=410000-330900-30000=49100元

二、a公司提供的企业管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商务辅助服务,a公司经计算,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提供企业管理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a公司能够享受2023年的加计抵减政策,加计抵减政策享受期从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

当期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 a公司4月加计抵减额=(130000+900+200000)*10%=33090元

三、a公司4月应纳增值税额49100元>加计抵减额33090元

应纳税额-抵减额的余额缴纳增值税

△ a公司4月应缴纳增值税=49100­33090=16010元

报表填报

来源:滨州会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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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一般纳税人查验全攻略

问:如果企业给不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违规行为?

答:给不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违反规定,但由于非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一般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问:那有没有可以快速查询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的方法?

答:有的。下面就让我来详细讲解一下吧。

查询其他省市企业

如果要查询的企业不是上海登记企业,则可以至企业所在省份的税务局网站查询,目前绝大多数地区都开通了网上查询功能。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https://12366.chinatax.gov.cn),点击“涉税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

2.点击所需查询企业所在的的相应省市。各省市具体操作步骤基本相同,一般根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进行检索。

3.以“云南省”为例,点击“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纳税人名称、税号或统一码和验证码,点击“提交”。

问: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是否需要向销售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答:不需要。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反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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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什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税务认定管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纳税人税种登记、税务资格登记、征收方式认定等业务管理活动。

(一)税务认定管理的类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3)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4)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程序规定

一般纳税人(达标)认定管理

a.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申报期,是指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

b.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明确告知:同意其认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确认的时间。

c.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明确告知:其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逾期未报送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d.纳税人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符合应当办理规定的) 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符合不办理规定的),经认定机关批准后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批准完毕,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e.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印色为红色,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11篇】202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下载

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超过标准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那么,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时,那些问题需要注意呢?

第一:年应税销售额的判定

年应税销售额的标准和范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注: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6号公告规定,“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案例1】公司2023年7月登记成立并立即从事生产经营,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应税销售额分别为150万、120万、190万、190万、250万。

分析:该企业前四个月销售额累计为650万元,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则应将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作为一个年度,自2023年10月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开始计算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时限。

【案例2】公司2023年3月开业,主营零售日用百货,又兼营零售蔬菜水果,2023年3月至2023年2月取得日用百货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蔬菜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

分析:根据6号公告规定,“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故该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包括日用百货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免税销售额即蔬菜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两项合计510万元,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二:适用差额销售额政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判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案例3】某劳务派遣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选择差额纳税,不考虑其他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至2023年第四季度收到用工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共计700万元,其中需要代发劳务派遣工资550万元,支付五险一金45万,共计595万元,该纳税人2023年第一季度至2023年第四季度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为100万((700-595)/(1+5%)),但是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为666.67万元【700/(1+5%)】,已超过500万元的标准,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43号令同时规定,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分析】营改增在年销售额标准方面充分照顾了纳税人的选择权,但偶然发生的不动产转让一般金额较大,很可能导致纳税人销售额超出500万的标准,因此,43号令中将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排除在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之外,这样更有利于保障纳税人的身份选择权。

第三: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情形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分析】《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于超过标准可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范围的规定有所不同,前者包括所有的非企业性单位,但是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后者只包括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单位,同时也包括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个体工商户。

第四: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情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分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2023年第22号)规定,已开业但销售额未超标的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的资格认定。对此类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但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这个前置条件取消了,只要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就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2、对于“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理解: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主要是指:有专业财务会计人员,能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总账和有关明细账进行会计核算,能准确核算增值税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等。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是指能够规定如实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并按期进行申报纳税。

第五: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法律责任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界定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偷税数额的批复》(税总函[2015]311号)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告知。

纳税人在《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仍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资料的,其《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届满之后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届满之前的销售额,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依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分析】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只要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即使会计核算不健全也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如果会计核算仍然不健全,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一般纳税人如何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如果2023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案例4】某公司2023年12月成立,成立时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自成立至2023年5月总销售额(不含税)为300万,该公司5月份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分析】该公司成立不足12个月,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符合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①首先,查核一下销售额300万元是否符合以上文件中对年应税销售额的规定,且是否包括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如果包括,此部分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应剔除;

②如果确认应税销售额为300万元,再计算连续12个月是否满足不超过500万元的条件。2019.12-2020.5月六个月期间共300万,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估算公式:连续12月累计应税销售额估算额=300/6×12=600万元

③连续12月累计应税销售额估算额为600万元大于500万元,不符合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因此,该公司不能由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

【第12篇】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a公司在7月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该公司被认定为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所以有3个月的辅导期管理,那么对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与其他企业有何区别呢?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十二条规定,处于辅导期管理纳税人进项税额需进行交叉稽核比对,以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显示的稽核相符的专用发票,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体现在本月认证进项税额下期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将递延一个月。 以福建省为例,介绍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填报具体操作流程: 8月公司未发生收入,取得3张进项发票金额181,600.00元,税额23,608.00元,根据管理办法本期进项金额应该填在增值税申报附表二第”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同时填写“27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第“35栏”填写本期认证发票。如下图所示:

9月公司取得收入,电子税务局涉税文书查签处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其显示8月认证的3张进项发票均通过,10月申报期申报所属期9月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填报方式如下:第“3栏”填写8月认证未抵扣数据,第“12栏”填写本期申报抵扣合计,填写后增值税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自动跳出,进项税额即可抵扣。如下图所示:

账务处理如下: 8月认证未抵扣的税额,应当填列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9月可以申报抵扣时,将这笔进项转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注意事项:因处于辅导期管理进项税额抵扣的特殊性,所以企业应要有留底进项税额,或者推延一个月开出销售发票,保证进项税额足够抵扣,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费问题。

【第13篇】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料

打开电脑桌面的开票系统(航天圆图标,百望方图标)

点开报税管理------月度统计(统计本月开销项发票不含收入和税额)

报税处理------上报汇总(抄税)

打开网页----进入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企业进入------我

要办税------发票管理------发票认证查询不含税进项金额和进项税额

再返回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一般纳税人的主表

核对进项/销项发票不含税收入和税额是否对上开票系统和网上认证的数据

注意核对 34 栏数据(本期补交税额)就是交给税局的增值税税款

申报成功主表-------返回开票系统--------报税处理-------远程清卡(完成申报)

报税处理-----状态查询------金税设备状态查询-----确定抄税、清卡成功没有

【第14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

增值税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税种,小规模公司就不多说了,正常是按照3%征收,从事不动产租赁的公司按照5%征收,但是疫情期间年度开票500万之内免征增值税,但是仅仅针对开普通发票的情况,如果企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要全额征收,并不享受免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而且适用于5%税率的行业也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简单说完了小规模的增值税税率我们就来讲一讲一般纳税人公司的增值税税率,大家可能会有一个误区,认为一般纳税人公司只有6%、9%和13%三个税率,并且服务业的统统为6%,生产销售行业都是13%,诸如交通运输行业都是9%,真的是这样的吗?咱们数据说话:

看到了吧,一般纳税人不光有免税的,还有0%的税率。

销售货物的也有9%的税率,服务业也有13%和9%的税率,所以行业和某一个税率并不是绝对对应的,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所以,各位小伙伴,如果您也经营一家一般纳税人公司,在开票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开错了税率,否则真的很麻烦。

【第15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年销量在要求的标准之下,且财务核算不健全,无法按照规定上报会计资料,推行简便方法收取增值税的纳税人。大体上,满足之下前提条件其中之一的,就应属小规模纳税人:

(1)年应纳税额营业额未超出50万元的工业企业。工业企业,指的是从业货品生产、加工、修理修配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包含以工业生产为主导,混营货品批发、零售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

(2)年应纳税额营业额未超出80万元的商业企业。商业企业,指的是从业货品批发、零售等商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包含以货品批发、零售为主导,混营工业生产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

除此之外,另外3种纳税人也视作小规模纳税人,即:年销量超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标准的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产生应纳税额行为的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中国大陆税种——增值税划定的开征目标其中之一。依据1994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第05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认定办法》的要求,判定的范畴有以下几点:

(1)凡年应纳税额营业额超出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均为一般纳税人;

(2)非企业性单位假如时常产生增值税应纳税额行为,且满足一般纳税人前提条件的,还可以判定为一般纳税人;

(3)年应纳税额营业额未超出的标准的(自1998年7月1之日起,从业货品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排除),从业货品生产或提供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精确计算并给予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照规定上报相关税务基本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可将其判定为一般纳税人;

(4)新开业的满足一般纳税人前提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一起办理一般纳税人判定的手续;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纳税额营业额超出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办理一般纳税人判定的手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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