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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的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8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红字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红字发票的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红字发票的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

【第1篇】红字发票的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

温馨提示

自2023年4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工作,本次增值税实质性减税主要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和进口货物税率下调、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额退税制度等内容。

为适应新的减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以下称申报表)部分调整内容。以下将结合申报表的变化,以案例分析的形式梳理本次增值税改革新政策实行后申报表的填写要点。

01

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分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企业销售上述应税货物、服务,适用13%税率,应开具13%税率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2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

=1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

=13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5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5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

=13000+6500=195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注:为方便举例说明,在填写案例中只截取了申报表的部分栏次(下同),填写的数据可能存在不完整的情况。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称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02

开具9%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开具一张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0元,税额18000元;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9%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9000元。

分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企业销售适用9%税率的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9%税率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原《附列资料(一)》中的第3栏项目名称由“10%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4栏项目名称由“10%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3行“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

=9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4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

=2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

=180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

=9000+18000=270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03

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金额40000元,税额64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7800元。

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以下称15号公告),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应栏次。根据15号公告第三条“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规定,因此该企业开具的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40000+60000=2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400+7800=14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04

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不动产,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相符,金额8000000元,税额720000元。

分析: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该纳税人取得的购入不动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税额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二)》)对应栏次,同时填入本表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01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02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05

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为450000元。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企业决定将未抵扣的税额进行抵扣。

分析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政策第五条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一次性抵扣,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1.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点击图片放大后查看)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点击图片放大后查看)

06

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取得1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8000元,税额72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2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180元;取得1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5150元。

分析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800元;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72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

÷(1+9%)×9%=(2200+120)÷(1+9%)×9%=191.56(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2180÷(1+9%)×9%=18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5150÷(1+3%)×3%=150(元)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20000(元)

本行“税额”列=18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22(份)

本行“金额”列=8000+(2200+120)÷(1+9%)+2180÷(1+9%)+5150÷(1+3%)=17128.44(元)

本行“税额”列

=720+191.56+180+150=12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专票以外的其他抵扣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23(份)

本行“金额”列=20000+17128.44=37128.44

本行“税额”列=1800+1241.56=30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01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02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文章来源:北京税务

【第2篇】红字发票纳税申报

昨天发了一篇讨论文章,讨论一下23年一季度最热点的小规模申报的问题,那就是如果你开具了免税的红字发票在一季度如何申报的问题。

文章链接:小规模纳税人红冲了免税普票,哪种申报方法正确?

大家可以先看看昨天的文章,看看留言。

其实昨天留言中读者反馈的更多的一个观点就是,红冲应该冲减当期销售额。

确实应该冲减当期销售额,但是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小规模当期销售额可能有征税的,也可能有免税的,你到底冲减哪个销售额,这才是关键!

就像昨天文章说的那种情况,你冲不对,那交的税就差几千,而且本身一张蓝字发票以前没交过税,你现在又放到征税销售额去冲减变相退税,这本身就不符合常理!

其实对于红字发票红冲销售额,一直来的观点就是:红字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

什么意思,就是红字发票你以前蓝字发票怎么交税的,现在开了红字发票就应该填到对应的栏次去。

具体我们以案例来说说。

01#

一般纳税人红字发票申报

首先在我理解,红字不就是冲减收入,冲减税金嘛,你比如说一般纳税人经常会有开错发票,退货等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

税税念公司2023年1月因为退货开具了一张红字发票,金额-100000,税额-13000。假设公司当月没有开具任何其他正数发票,当月也没有抵扣进项税,前期留抵税额10000。

那么这张红字的专票的本质是什么?就是因为退货,这个销售行为取消了,原来缴纳的13000的销项税要退回来。(以前这张蓝字是征税的,现在负数自己也填对应的征税栏次,不能填到免税栏次去)

那么我们申报时候当然按照红字发票直接填写负值。

附表1填写负数值。

主表自动生成

注意,这里销项税是负数,按理说负数应该退还,但是一般我们都是增加期末留抵税额,留做后期抵扣,所以从表中你看到,期末留抵税额在上期留抵税额10000的基础上增加了这张红字发票的税款,变成了23000。

所以,你前期这种红字发票是缴纳过增值税的,那自然就要退税,实际中变成留抵税款,也相当于是退还(抵扣的方式,抵减后期产生的增值税)。

那么如果你以前本身没交过增值税,比如你是一笔免税业务呢,自然也不存在退还或者抵的。

比如税税念公司2023年1月开具了一张红字发票,该货物免税业务,金额-100000,税额-0。假设公司当月没有开具任何其他正数发票,当月也没有抵扣进项税,前期留抵税额10000。

这种情况,免税业务前面本身没有交税,所以负数申报不会影响留抵税额等信息,就是冲减了销售额而已(以前免税,现在也回到免税栏次去做负数申报)。

那么如果是简易计税的呢,简易计税是直接按照销售额计税增值税,是相对独立的存在,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当期发生多少就交了多少增值税,不参与一般计税的抵扣。

税税念公司2023年1月开具了一张红字发票,简易计税,征收率5%,金额-100000,税额-5000。假设公司当月没有开具任何其他正数发票,当月也没有抵扣进项税,前期留抵税额10000。

附表1按照红字发票填写。

主表填写:

因为简易计税不存在期末留抵,所以如果红字,那就会形成期末应退税额,比如本案例就是这种情况,期末应退5000,只不过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能先留在申报表上,待后期有新增的应纳税额,再进行抵。

方法很简单,但是实操中,最大拦路虎是什么?

拦路虎就是填负数有可能会出现异常比对,申报无法比对通的情况。有些地区税务局申报系统设置了不允许填写负数,这个时候你申报时候就要出现异常比对提示。

其实这个时候也不用担心,只要情况无误,数据没问题,那么方法就是要么大厅申报,要么比对异常后提交申报申请远程异常比对申请,通过后解锁税盘即可。

02#

小规模纳税人红字发票申报

小规模红冲发票如何申报原理其实也和一般纳税人一样。就是减少你销售额,但是关键就是你是减少征税销售额还是免税销售额的问题,这个是比一般纳税人更复杂的存在。

同样一种红字1%普通发票,可能以前是交过税的,也可能以前是免税的(不超过起征点免税)。

所以之前交了税金的涉及退回,以前是免税的呢就不涉及退税,相应冲减销售额就行了。

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思路,只是现在我们要通过申报表把这个思路的结果表达出来,最终实现减少销售额、减少税金的目的,我的思路就是红字发票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的一个思路。

比如税税念公司2023年1季度开了一张3%红字专用发票,系2023年销售的退货(22年放弃了免税开的3%的专票)。

如图:

当季度除了这张红字专票,其他并未开具任何发票,也没有其他无票收入。

那么这张红字发票如何申报呢?

其实原理很简单,就是之前销售了交了3%的税,这个季度需要申请退这3%的增值税。

申报表我们如实填写负数就行了。

你这个时候总不可能把这个负数不填或者填到小微免税去,那你之前交的税就白交了。

那么如果你以前本身没交过增值税,比如你是一笔免税业务呢,小规模3%适用免税业务,开的免税发票呢?

比如昨天文章的这个案例。

本季度红冲了22年的一张免税发票,-9100,这张免税发票以前自然是没交过税的,其实我们应该先单独撇开这张负数发票看看企业当期的销售额,当期销售额是大于30万,当期是个征税状态。

而-9100能去冲减当期征税销售额吗?显然是不能的,因为你本身没交过税,你只能回到你自己该去的栏次,那就是免税栏次去。

所以申报表最终应该是这样填写:

其实这种填写方法并无任何问题,红字发票那里来的回到那里去,之前是免税的,现在红冲也在免税栏次填写负数,需要在相应的位置填写负数。

但是这种填法实际申报时候系统无法通过。

系统提示栏次不能为负数。

这个是红字发票申报的通病,是系统为了监控纳税人,防止纳税人随意红冲的一个设置,基本上我们填写负数都会出现比对异常。

不能因为不能通过就觉得是错误填法。

其实包括前面说的一般纳税人的申报也存在类似问题。

那么如果我们觉得没问题,可以有几方面的解决方案。

1、如实填写,然后大厅申报(大厅会给你处理申报不过的问题)

2、如果不想去大厅,这个红字也不涉及退税,也可以先不填这个负数,填为0。(这种方法呢就是销售额和开票存在差异,只是不影响税额而已)

3、有些税务局还会告诉你,你需要修改以前的申报表,把这笔红字负数调整到以前申报表去,然后再申报23年的增值税,这也是一种办法。

总之,都是遵循了,免税的红字不能冲减当期征税的销售额的原则。

红字发票的思路其实就是这样,也觉得这是一个符合原理的思路,你交过税自然可以冲减并退税,你都没交过税,你自然不能冲减并退税。

当然,根据之前留言反馈,很多朋友实操中也不是这样干的,直接冲减了征税栏次的销售额,申报也过了,税务局也没管,可能有些税务局还指导你这样操作,但是实际应该怎么样,我们还是要多加思考,有了思考,以后遇到红字发票,不管怎么变化,都会有解决思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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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证明单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因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第一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①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②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③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④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因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以下三种情况:

1. 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的,退回发票联及抵扣联,由销售方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由购买方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3.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原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由购买方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来源:深圳税务

【第4篇】红字发票所得税收入

财务工作中经常会处理红字发票的相关问题,如果碰到当月只有红字发票的情况,该怎么报税?红字发票也被称为负数发票,本文就针对当月只有红字发票财务该怎么报税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当月只有红字发票如何进行报税?

1.冲红的发票是不需要进行认证的;

2.发票信息会自动转入申报系统;

3.当红字发票做凭证时,只需在金额前面打-号,用红字冲回即可。申报时无需再做处理。

如果是收到的的红字发票,要求在申报国税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里,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的时候填具进项税额转出的额,填好之后会在“增值税申报表”里的进项税额转出自动出现。

本月只开了红字发票如何报税?

对于本月只开了红字发票如何报税这一问题,具体从两种情况分析:

1.如果你给对方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可以不用去税务,你自己开负数发票即可。

2.如果你开的是增值税发票,则应当去税务(即你的管理所),需要经过审核,并且冲负数发票不可以超过三个月。

红字发票通知单作废流程是什么?

红字发票通知单作废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单位对撤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事项的情况说明(申请单位盖公章);

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方关于未针对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的书面承诺书;

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原件或两份《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原件;

4.撤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登记表。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应注明作废,开票软件应注明作废: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没有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的;

2.销售方没有抄税也没进行记账;购买方没有认证或者认证结果显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5篇】红字发票申报表如何填

受票方应在其《信息表》通过税务系统核验的当期进行纳税申报,《信息表》中注明的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应填写在《附列资料二》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的“税额”栏。根据税总发[2017]124号,“信息表中注明的应作转出的进项税额应等于申报表中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是进项比对规则之一。即:《信息表》中的税额要等于《附列资料二》第20栏的税额,否则就会导致申报比对不符,就会被锁盘而无法清卡。

【第6篇】抵扣红字发票税金怎样做账

导读:进项税额已抵扣又红字冲红怎么做账?这个问题看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不好处理,其实做起来分录很简单,以下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一一列举好了每个步骤,欢迎一起来学习吧!

进项税额已抵扣又红字冲红怎么做账

答: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由购买方向国税局发起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并将抵扣的增值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等国税局批准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了红字发票,销售方要根据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做与原来分录一致的负数或红字分录进行冲减。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负数或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负数或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负数或红字

购货方应该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负数或红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负数或红字

贷:应付账款 负数或红字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什么意思?

就是一般纳税人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计算税金时可以扣减的税额。

如:本月实现收入10000元,应缴税金1700。本月购原材料5000元,进项税850元,则本月应缴税金1700-850=850元,进项税850元是可以抵扣销项税的。

进项税额已抵扣又红字冲红怎么做账?小编已经为你们全部解答完毕了,如果你们对于上文解答还有其他的意见,欢迎来与我们的答疑老师一起来讨论!

【第7篇】增值税普通红字发票如何申报表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种:

(1)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其中,第一和第二种情况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第三种情况由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

二、如何申请红字专用发票?

【答复】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三步:红字信息表填开、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纳税人可以通过金税盘或税控盘两种开票系统进行申请操作。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具体流程为:

第一步:填开并上传《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

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

(1)购买方取得专票已抵扣情形:

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在填开《红字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购买方在当期申报时依据《红字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红字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注意:购买方已经抵扣进项发票的选择【已抵扣】;购买方于非申报期已认证通过但是未申报抵扣进项发票的,依然是选择【已抵扣】,待申报期时需要申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

(2)购买方取得专票未申报抵扣情形: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申报抵扣,且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可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填开《红字信息表》时应填写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注意:购买方未申报抵扣进项发票的选择【未抵扣】。

2、销售方申请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销售方填开《红字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二步: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红字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码”的《红字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纳税人也可凭《红字信息表》电子发票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红字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特别提醒:填错的信息表未上传时,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一旦上传成功,纳税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销。应凭已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全部联次和《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加盖公章)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表的作废。

第三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红字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红字信息表》一一对应。

特别提醒:没有上传成功的信息表可以重复进行上传,上传成功也审核通过的信息表,没有开具负数发票的前提下可以重新下载。

三、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答复】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纳税人需携带已开具发票各联次、开具红字发票的书面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变更的还需提供复印件),到税务机关窗口办理。

四、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复】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售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通过开票系统开具对应红字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第8篇】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需要哪些资料

上期说了蓝字发票的开具,从进入税务局开票直到填写、预览等步骤,平常除了开具蓝字发票,也会开具红字发票,一起来看看红字发票的流程吧~

红字发票开具

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

1、功能概述

2、操作步骤

3、注意事项

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

1、功能概述

2、操作步骤

红字发票开具

1、功能概述

2、操作步骤

红字发票确认信息

红字发票记录

以上就是红字发票开具的整个流程,从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确认信息处理,发票开具,发票确认信息到红字发票记录,关于这些发票操作有什么想了解的,可以留言沟通哦~

【第9篇】销售方申请红字发票资料

1、开具红字发票,哪种情况销售方申请开具信息表?

根据《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车辆购置税逾期申报需要加收滞纳金吗?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后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3、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纳税人存在哪些情形暂停办理留抵退税?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暂停办理留抵退税:一、存在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的;二、被税务稽查立案且未结案的;三、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未处理的;四、取得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未处理的;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怎么申报住房租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单位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应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对于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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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退货红字发票证明

一、什么情况下开具红字发票?

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部分退回及销售折让,才可开具红字发票。

也就是说红字发票不是你想开、想开就能开,随意开具,随意冲回。税务机关在检查中会对纳税人红字发票进行事后抽查,如果不是因为上述原因随意开具红字发票的会给予处罚。

由于上述原因开具红字的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例如,开票有误的要有对方拒收证明、服务中止的需要合同中止书面证明、折让的需要有折让协议等。

接下来,分别讲解常见的红字发票应该如何开具

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专用发票前,需要申请增值税红字发票信息表。

先判断

具体的红字发票开票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要先判断哪一方提交红字信息申请表,再根据实际情况由一方进行申请。

这里给你总结一下:发票联和抵扣联在那个手上就由那方申请。

为什么这么归纳呢?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47号文说了的几种申请红字发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购买方取得专票并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肯定在购买方手上,如果不在,那可是违规的。国税发2006年156号第二十五条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2.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这个当然很明显也在购买方手上。

3. 销售方申请的情况就不用说了,发票没交给购买方,交了退回来的这种都在自己手上。

所以,可以简便记忆。发票联和抵扣联在那方手上就由那方申请。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销售方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隔月无法作废,只能做红冲处理。需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上传后,待审核通过才能红冲!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

填开及上传操作步骤

选择”销售方申请”,填写“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后,点击“下一步”。(注:开票软件190528版及以后的版本申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对需要输入蓝字发票代码、号码的情况,增加输入对应蓝字发票开具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为方便纳税人对带有清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冲红,在开票软件190728版开票软件中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界面增加导入 excel 清单功能,并在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提供导入模板下载)

销售方选择申请原因后,必须录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新版开票软件还需要选择开票时间。录入后系统会自动判断,若可以开具系统会给出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红字发票”,点击“确定”。

确认信息表票面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上角“打印”,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不打印”。

在弹出“信息表已成功填开,是否需要继续填开”的提示框里,选择“取消”。

到这里,

红字信息表已填开完成!

接下来,

进行红字信息表上传。

请点开“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选中已开具的红字信息表,点击“上传”,等待“信息表描述”显示“审核通过”,“信息表编号”生成后,即可开具红字发票。

至此,

红字信息表上传已完成!

下面进行红字发票开具!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填开操作步骤

进入开票软件请点击“发票管理”,选择“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进入页面。

选择“红字——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

双击选中已经“审核通过”的信息表进行选择。

审核票面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即完成红字发票填开了。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购买方申请)

已认证、抵扣的发票,需【购买方】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经上传、审核通过后交由【销售方】红冲!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

填开及上传操作步骤(购买方操作)

进入开票软件请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发票已经勾选认证,需要购方开具红字信息表,选择已抵扣,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当选择未抵扣时,应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进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准确填写蓝字发票信息。

注意:带有清单的发票无法在红字信息表中显示。

请先点击“价格”,将“单位、金额”切换为“含税”状态。

“数量、金额”必须为负数,一般“数量”填写负数后,“单价”填写正数,则“金额”会自动换算为负数;若没有“数量”,则无需填写“单价”,直接在“金额”栏填写负数。

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是否打印信息表(可用a4纸打印)。

在弹出“信息表已成功填开,是否需要继续填开”的提示框里,选择“取消”。

至此,

红字信息表填开已完成!

接下来,让我们来上传红字信息表!

进入开票软件请点击“发票管理”,选择“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选中该张已开具的“红字信息表”,点击上方“上传”按键,并点击“确定”;

待“信息表编号”生成、“信息表描述”提示“审核通过”时,即可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信息表的【信息表编号】可交付【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购买方的操作流程到此为止!

(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操作步骤(销售方操作)

销售方进入开票软件请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选择“红字——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对选中的信息表进行“下载”。

选择好对应红字信息表开具时间后点击“确定”。

双击选中已经“审核通过”的信息表,核对界面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

贰、【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机动车红字发票】

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机动车红字发票开具

首先介绍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流程

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就简单许多了,不需要开具申请单,在开票软件中直接开具即可。

1、【发票管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

2、【选定发票卷】

3、【确认发票号码】

4、【开票界面上方的“红字”按钮】

5、【填写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蓝字发票的代码号码】

6、【确认票面信息】

7、【核对票面信息】-【打印】

8、【打印发票】

开具成功

如您需要开具【机动车红字发票】的话,流程可以参照【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红字发票开具流程,直接开具即可,无需申请信息表。

叁、【成品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涉及退货、折让和开具错误等原因,需销货方重新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时,需要首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开具成品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需要勾选“成品油专用发票”,选择是否涉及销售数量或销售金额。如选择涉及销售数量的,必须填入相应数量;如由于折扣折让等原因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的,选择仅涉及销售金额,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时销售数量无法录入。

以下为成品油用户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及红字发票流程

第一步:在成品油管理模块,点击“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弹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选择窗口,进行【成品油专用发票】选择,同时选择购买方或销售方申请,填写代码号码下一步,按照要求填写界面信息完毕后打印。

特别注意:成品油专用发票信息选择“涉及销售数量变更(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和选择“仅涉及销售金额变更(销售折让)”。如果选择错误,不可逆转,请谨慎!!!

注意:涉及销售数量变更单位和数量必填;仅涉及销售金额变更系统屏蔽单位、数量和单价的录入功能

第二步:到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把申请好的信息表点击【上传】,上传后信息表状态就变成【已通过】

第三步:到成品油红字发票填开,进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成品油)”界面

点击“红字”,选择“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的方式开具红字发票打印即可。

问题解答

一: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认证了怎么办?

红字发票是不需要认证的。购买方应该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但是虽然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但是实际中也有人把它扫描认证过!

你一旦认证其信息就进入了一窗式比对,一窗式比对进项税填写部分,如果大于你认证的数据,就会无法通过,你本身当月有进项税比如10万,你认证了一张红字-1万,那么进项税填写就应该小于等于10-1=9万,你如果把红字的数据剔除,填写10万,就无法通过。

但是如果你进项税部分填写9万,进项税转出你不填写,由于目前申报系统还会比对你的税控系统是否有红字信息申请单情况,会提示你进项税转出不得为空,也无法申报。

所以,一旦你把红字发票认证了,就尴尬了!这时候你就得去大厅手工申报,采取强制通过的方式申报清卡。

二:附清单的专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为方便纳税人对带有清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冲红,开票软件v2.2.2.34.190728版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界面增加导入 excel 清单功能,并在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提供导入模板下载,如下图所示。

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版本低于v2.2.34.190728的不支持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清单。

所以如果是退回清单开票的正数发票,可以将开票软件升级到v2.2.34.190728版或更高版本

三:本来是开红字,但是又把红字开错如何解决?

1、信息表开具错误,负数发票开具正确,导致负数发票开具与信息表不对应。若负数发票与信息表不对应,税务端系统会提示核销不通过,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申报。这种情况下需要提请税务机关进行信息表修正,将错误的信息表编号修正为正确的编号,使得企业可以正常申报。

2、红字信息表上传成功后发现错误,需要修改或撤销的。填错的信息表未上传时,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一旦上传成功,纳税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销。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和《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表的撤销。

3、负数发票开具错误,但已经不能作废的。负数发票开具错误不能再申请红字发票,因此若发现错误应及时作废,并开具正确发票。若开错的负数发票已经不能作废,就需要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请税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四:购买方申请了红字通知单,什么时候申报进项税转出?

购买方需要在填写信息表的次月申报期就按信息表所列税额进行转出申报,而非等到红字发票收到再转出。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现在申报系统会自动比对抄报税抄送的红字信息表的增值税额,如果和当期你填报的附表2第20栏不一致,就会无法申报。

五:超过认证期的发票被退回能开红字发票吗?

现在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都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上进行,逾期未认证发票开红字目前在技术上可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这样说的,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六:本月只开了一张红字发票申报通不过怎么办?

有人问,小编,我这个月其他发票都没开,就有个销售退回,开了张红字发票,我申报出问题了,通不过怎么办?

这个问题也偶尔会有纳税人遇到,现在申报系统一窗式比对,如果出现负数可能会提示无法通过,申报不会成功,这种情况只有带上你的申报表去大厅申报。

【第11篇】增值税红字发票怎么开

红字发票,全称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

哪些情况下需开具红字发票?

目前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红字发票时候,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果出现不符合作废条件的下列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发生销货退回;

2、开票有误;

3、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

4、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

注意:认证时的专用发票已被登记为失控专用发票的,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如何申请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四步:红字信息表填开、上传信息表至税务局端系统、下载生成编号的信息表、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

目前纳税人使用的金税盘和税控盘两种开票系统,具体的红字申请路径略有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如何开具红字?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纳税人请携带已开具发票各联次、开具红字发票的书面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变更的还需提供复印件),到税务机关窗口办理。

特别提醒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售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通过开票系统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提示: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与对应的物流、资金流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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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开具红字发票证明

红字发票怎么开具?i

首先,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可不是随便就能开具的,只有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才能开具红字发票。但是注意开具红字发票还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核查,比如购买方的拒收证明、折让协议和合同终止书面证明等。

如果开具错误的发票未跨月、未认证就可直接作废重开即可,不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然后,具体的红字开具流程?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判断由哪一方提交红字信息表申请?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文

第一条 1、主管税务机关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2、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也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纳税人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联次带齐,有代开的税务机关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所涉及的税款可以申请退税叶可以与重新开具的蓝字发票对抵。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不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内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即可。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最后附上两个小提示:

1、购买方在开具出信息表的次月申报期内就应该把税额转出,而不是等收到红字发票在做转出处理。

2、2023年5月1日前所开具17%、11%税率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即可。

重新开具发票,仍可按照17%、11%税率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即可。

【第13篇】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所需资料

小编,小编,在不?求助!求助!

在呢,您别急,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呢?

我公司是一家货运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期,我公司接到受票方电话,因我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在发票备注栏填写起运地、到达地等相关信息,受票方要将不合规发票退回并要求我公司重新换开。我该怎么操作呢?

您所说的情形属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开票有误等原因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形,我转发给您一篇文章,您按照下面的文章操作就可以了~

好的,谢谢您,我这就看~

手把手教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开具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适用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规定可以开具。

特别提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与第二十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所称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步骤有哪些?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概括为三个步骤,第一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第二步税务机关接收校验信息表;第三步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情形一、购买方申请开具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情形二、销售方申请开具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二步:税务机关接收校验信息表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此外,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第三步: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需要注意的是,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需以上三步,您学会了吗?

主要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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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开具红字发票需要的资料

上个月给客户开了一张发票,客户那边已经抵扣了,刚对方的会计突然打来电话说,我给开具的发票有数量不对,麻烦我重新给开一张,因进项税已经抵扣,她先把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来,让我这个月一定要开出来,否则影响抵扣进项税额。我说没问题,那你开一下红字信息表吧, 我这边收到红字信息表后,再重新开具发票,给你发过去。

由于是对方开具的红字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之前先看一下开具上传红字信息表的步骤

开具上传红字发票信息表详细操作步骤

1: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中的【发票管理】-【信息表】,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2:选择专用发票的种类,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到底该由购买方还是销售方来申请填写红字信息表,点击下一步;【如选择购买方申请、已抵扣不需要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

举个例子,我们给客户开出了发票,发给客户,对方已经抵扣,后发现发票有问题,要发回来重新开具,但发票已经跨月了,那么信息表要购买方来填写,比如这个例子中,对方已经抵扣了,我就不能填写并上传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了。如果对方没抵扣就销售方来开红字信息表!

3:出现相应的发票信息,点击【确定】,进入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如调出信息直接打印;未调出信息,按照要冲红的发票输入数量、金额为负数;

4:确认无误后打印;

5:申请单上传。点【发票管理】-【信息表】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维护】;

6:选中要上传的信息表,点击【上传】;

7:待信息表编号出现16位数字、信息表描述为审核通过为止(如是销方申请,可以去开红字发票了,如是购买方申请,将16位编号告知销方,下载下来,导出,发给对方,对方导入网络下载的红字发票信息表)。

开具红字发票

1:点击【发票管理 】-【发票填开】-【专用发票填开】;显示票面,点击【红字】,选择【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就是这个地方有点陌生对吧,我们附上一张图片更清晰:

2:出现信息表选择对话框,点击【下载】

3:出现红字发票审核结果下载条件设置,把填开日期区间包括在开具的时间范围内即可,然后点击确定 。(假如是4月份)

4:下载到要开具的信息表后,单击选中,再点击【选择】按钮

5:返回到票面后,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操作完成。

信息表都已经下载下来了,发票上有个红字,你点击一下,然后把这个信息从“导入”导入进去,导入进去这所有的信息都会导入进去,出来之后你核对一下,别忘了,在右下角备注一下,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编号(红框圈出来的信息),导出,无误后打印。

经常开红字发票肯定忘不了步骤,当然,我们不希望频繁发生红冲现象,如果时间长了不开还真记不清了,现在把详细步骤记录下来,方便使用。喜欢的就点个赞,收藏吧!

【第15篇】红字进项发票如何申报表

企业在开具发票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开具红字发票,业务虽然常见,但是操作起来却往往让会计很头疼。红字发票是不能随意开具的,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才能开具红字发票。那么开红字发票怎么填增值税申报表?

一、怎么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存根联的,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帐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2)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货方。销货方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及相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下月领购专用发票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2、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但购货方已将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来的发票联、抵扣联时,处理如下:销货方在取得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后,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发票联、抵扣联交购货方作为扣减当期进项税额的凭证。购货方收到红字发票后,应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 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二、红字发票怎么填增值税申报表?

填写申报表时,金额是正数发票和红字发票金额之和。直接把当月正常收入减去红字收入就行,但是要注意,冲减时,要对应相关收入项目。

销售额及销项税按抄税资料中的实际销售额、实际销项税填写,也就是正数票减去负数票(不包括废票),附表一中发票份数为除作废票外所有票数(包含负数票)。

实际销售额是不可以为负数的,也就是说当期负数票金额不得大于正数票金额。负数票开具需要先申请,经过国税局审核后才可以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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