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5篇优质的转让不动产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转让不动产的增值税税率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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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不动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注:老项目与新项目以2023年5月1日为分界线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
01
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转让2023年5月1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转让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简称差额,下同)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转让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简称全额,下同)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转让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全额为销售额,按照9%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转让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只能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全额为销售额,按照9%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02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个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差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全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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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情形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适用税率)
情形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小景提醒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二、房地产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
三、一般纳税人(不含房地产企业)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不含房地产企业)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情形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情形2.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
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情形3.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纳税人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情形4.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
纳税人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情形5.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情形6.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四、小规模纳税人(不含房地产企业)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情形1.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情形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
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小景提醒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五、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
六、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转让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七、金融机构处置抵债不动产
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按照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抵债不动产的作价,应当取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债不动产时,抵债不动产作价的部分不得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
来源:北京石景山税务。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上一篇专门说一般纳税人,这篇介绍小规模和个体户、个人
转让不动产分为自建和非自建,简易计税(老项目)和一般计税
一般纳税人分为:
自建计税有简易和一般
非自建计税有简易和一般
上一篇专门说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分为:(没有一般计税)
自建计税简易
非自建计税简易
自建和非自建:
相同
预缴征收都是税率都是5%。
不同
非自建是差额计税,自建是全额计税
非自建预缴增值税=差额/1.05*5%,申报纳税增值税=差额/1.05*5%-预缴(实际就是0)
自建预缴增值税=全额/1.05*5%,申报纳税增值税=全额/1.05*5%-预缴
差额=全部价格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买原件,和财务是否有折旧无关。
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相同
购买不足2年全额5%
普通住宅购买超过2年(含2年)免征增值税
不同
北上广深非普通住宅购买超过2年还是要交税,应交增值税=(卖出价-买入价)/1.05*5%
转让不动产分为自建和非自建,简易计税(老项目)和一般计税
一般纳税人
1.非自建
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
相同:
不同区预缴都是差额预缴,预缴增值税=差额/1.05*5%
不同:
简易计税是差额征收,税率5%,纳税申报增值税=差额/1.05*5%-预缴(实际申报是为0,已预缴)
一般计税是全额征收,税率9%,纳税申报增值税=全额/1.09*9%-预缴
2.自建
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
相同:
不同区预缴都是全额预缴,预缴增值税=全额/1.05*5%
计税都是全额征收
不同:
简易计税是全额征收,税率5%,纳税申报增值税=差额/1.05*5%-预缴(实际申报是为0,已预缴)
一般计税是全额征收,税率9%,纳税申报增值税=全额/1.09*9%-预缴
备注:自建和非自建一般计税:预缴是不一样,非自建是差额,自建是全额
自建和非自建简易计税:计税依据不一样,非自建都是差额,自建都是全额
差额=全部价格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买原件,和财务是否有折旧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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