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企业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增值税发票查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是一个查询各类电子发票、纸质发票的专业平台。
可查验全部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电子、纸质发票,以及新出的全电发票),我们收到商家开具的发票后,可在这个平台手动查验真伪。
发票查验的时间范围,是在开具时间的5年内,每份发票每天最多可查验5次,超过5次就只能第二天再查了。
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发票不止要验真伪,还需要对发票进行查重,以及发票台账导出,三者缺一不可!
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来解决!会计先配置完善功能,收到员工拿来报销的发票后,打开该系统,扫一下发票二维码,自动查重验真。
异常的发票会有警示,正常的发票将会生成台账保存,台账可随时下载以备查看!
今天主要来聊聊企业目前交税的具体税种那些?大税种主要是什么?适合创业老板的详细阅读。
我们企业其实交的税种还是蛮多的,但是大的税种有两个,一个是企业增值税,一个是企业所得税外加附加税,今天主要讲解企业的第一大税种“增值税”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企业生产或者销售产品增值的部分所交的税,打个比方你的公司生产的产品进货价是一件10元,通过你的生产加工等成成品后出售价是15元,那么你这个中间有5元是增值了的,所以要交增值税,增值税目前是国家重要的税收来源,也是企业面临缴纳的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税率一般为3%,6%,9%,13%,极少数特殊行业可达15%以上,大多数实体企业都是按13%的税率来缴纳企业增值税的,增值税是所有税种中最难通过财务手段调节的,因为增值税只要你货品销售出去对方要求开票,你必须开?发票一出来你就得交税,那么增值税又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普票和专票)我们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都是企业开出去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产生的,那么企业增值税实际缴纳金额为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项发票减去进项发票的差额乘以相应的税率,从而得出你所交的增值税金额。很多企业给人家开票都不喜欢开专票而开普票,因为专票要有相对应的进项专票进行抵扣才能少交税,不然开出去多少都得实打实交,很多生产制造类型的实体企业因为缺少进项发票从而导致每年缴纳的增值税很多,税负率很高,当然了,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国家依法征税也是为了让我们国家经济发展更加的平衡和健康,反正税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所以我们企业交税是天经地义的,那么有没有办法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减轻增值税呢?答案是肯定的,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会陆续介绍
3.1 发票资料统计
3.1.1 发票资料查询统计
主要功能:查询企业税务 ukey 近十二个月自使用以来某一个或连续几个会计月的各种发票领用存及销项金额、税额等统计资料。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报税处理/发票资料统计/发票资料查询统计”,进入“发票资料统计”窗口,如图 3-5 所示。
图 3-5 税务 ukey 资料统计窗口
2 说明:
① 本功能用于查询税务 ukey 中纳税统计资料,直接读取税务ukey 中发票数据。
② 可以按需选择发票所属月份、季度、年度。
【第二步】选择要统计的发票类型,统计时间范围分为按月度、季度、年度统计,如图 3-6 所示,选择对应的发票类型,选择需要统计的时间范围。
图 3-6 税务 ukey 资料统计窗口
【第三步】设置好要统计的信息,点击“查询”按钮,此处我们以按月度统计为例,统计 2019 年 8 月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显示结果如图 3-7 所示。
2 说明:
图 3-7 月度资料统计窗口
① 查询展示结果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 票”标签页展示;
② 税务ukey 资料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发票领用存,包括:发票期初库存份数、购进发票份数、退回发票份数、正数发票份数、正数废票份数、空白废票份数、负数发票份数、负票废票份数、期末库存份数;
③ 汇总数据包括:销项正废金额、销项正数金额、销项负废金额、销项负数金额、实际销售金额、销项正废税额、销项正数税额、销项负废税额、销项负数税额、实际销项税额,以上各种统计以税率分类统计显示;
④ 该统计窗口的数据明细只能查看和打印,不能修改。
⑤ 考虑到查询统计对税务ukey 性能的影响,建议每月初征期抄税时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保存到税务ukey(或者硬盘),另外考虑到税务 ukey 空间使用情况,建议最多保存自去年 12 月份以来的统计数据,每月保存以利于后期查询。
【第四步】在查询前后我们可以对显示信息标题栏的税率进行设置操 作,点击“设置”按钮,弹出显示税率设置窗口,进行税率设置,显示结果如图 3-8 所示。
2 说明:
图 3-8 显示税率设置窗口
本功能用于用于设置查询信息税率设置,税率不可重复。
【第五步】点击“查询”按钮过后,我们可以对得到的信息进行打印操作,点击“打印”按钮,得到打印预览图,显示结果如图 3-9 所示,确认无误后进行打印操作。
图 3-9 月度资料统计打印预览
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取消了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以下简称45号公告)就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进行了明确。
一、认证期限的简单回顾
45号公告出台之前,发票认证(勾选确认)是有期限的。从最早的90天(自2003年3月1日起)到180天(自2023年1月1日起),之后,自2023年7月1日起,认证期限由180日延长至360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扣税凭证,需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并于认证当月抵扣,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为简化办税流程,自2023年3月1日起,陆续将a级、b级、c级和m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而是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查询、勾选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凡逾期未申报认证的,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期限的管理措施,对于提高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的运行质量,督促纳税人及时申报曾起到积极作用,但随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系统处理能力的提升和数字技术的应用,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等传统手段的限制已意义不大。
二、取消期限的扣税凭证
45号公告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实务中可从扣税凭证种类和开具时间两个维度把握。
(一)扣税凭证种类
取消认证确认期限的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简而言之,就是之前限定认证确认期限的所有增值税扣税凭证。这里需要提醒关注的是电子普通发票,仅限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容易混淆的是2023年4月1日起纳入抵扣范围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属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而旅客运输服务属交通运输服务,两类服务取得的电子普通发票,抵扣时限要求有所不同。道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而取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360日抵扣期限的限定。因现行政策未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设定抵扣期限,故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电子普通发票,也不属于45号公告取消认证确认期限的电子普通发票范畴。
(二)扣税凭证开具时间
45号公告取消认证确认期限的扣税凭证,指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对超过360日期限未认证确认的,可以自2023年3月1日起,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扣税凭证进行用途确认。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超过认证确认等期限,按现行规定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如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2023年10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修正)相关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税务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三、同步取消申报抵扣时限
45号公告还同步取消了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申报抵扣期限。在此之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为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因客观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8号,以下简称78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确认或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因客观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自2023年3月1日起,根据45号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取消申报抵扣的期限,不再要求扣税凭证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与取消认证确认期限规定相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的,符合78号公告规定情形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如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本文作者:秦燕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1、 打开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
2、 进入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主界面
3、进入“发票网上申领”模块
4、进行设置
5、新增地址
6、填写收件人姓名、电话、邮编、收件地址等信息,然后保存。
7、下一步就是申领发票
8、选择票种、申领数量、领票方式等,点击“申领”。
9、等待税务局端审批。
10、查询发票
11、查询到发票信息,核对是否是自已申领的发票票种和数量,然后确认发票。
2023年,增值税变化太大了!今天给大家系统的总结一下,包括2022最新政策、最新最全税率表、抵扣等等,文章比较长,上个目录:
1、增值税又双叒变了!2023年最新增值税政策总结全了!
2、2023年起,这是最新最全税率表!
3、2022最新增值税进项抵扣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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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又双叒变了!新政出台!
增值税2023年来八大变化请收好: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3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4、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交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以下税费:
所称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在原先三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六个月。对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6个月。具体缴纳时间如下:
5、小规模纳税人,4月1日起全部免征增值税!税务局重磅通知!
1).关于免税:业务为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在今年4月起至年末免征增值税(超过500万需转为一般纳税人);业务为5%的还是适用原来月度不超过15万(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的规定;2).关于开票:业务为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享受免税政策的,开具免税发票;有开具专票需求的,今年4月起按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税率今年3月末截止)。3).关于申报:业务为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需要分为两种情况:①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②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那免税了,销售额还受15/45万的限制吗?,详细解答与政策解读请戳链接:《官宣!取消45万限制,4月1日起,不超过500万,免税!》
6、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
1)、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2)、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3)、留抵退税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退税计算
5)、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施行
更多详情请点击这里阅读:重磅!增值税又变了!税务局刚刚通知!4月1日起执行!
7、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大更新,新增四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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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最新最全税率表
(上下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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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
1
税率13%
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2
税率9%
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①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②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⑤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
税率6%
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4
税率0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税率0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4
以下13%税率货物
易与农产品等9%税率货物混淆
①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② 各种蔬菜罐头。
③ 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④ 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⑤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⑥ 中成药。
⑦ 锯材,竹笋罐头。
⑧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⑨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⑩ 各种蛋类的罐头。
⑪ 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⑫ 洗净毛、洗净绒。
⑬ 饲料添加剂。
⑭ 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⑮ 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5
增值税征收税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见附件)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一、小规模纳税人
(一)、5%征收率
(二)、3%征收率
(三)3%征收率减1%征收
1、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自2023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四)、3%征收率减按0.5%征收
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五)、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一般纳税人
(一)、5%征收率:
(二)3%征收率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11、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12、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1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14、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6、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140号)
17、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18、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
19、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财税〔2016〕36号附件2)
20、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
22、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23、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24、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5、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财税〔2016〕140号)
26、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2016〕140号)
27、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8、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财税〔2016〕36号附件2)
29、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23年11号)
30、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1、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32、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33、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34、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8〕97号)
35、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9〕17号)
36、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019〕24号)
37、自2023年3月1日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
(三)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6、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附件2)
(四)减按0.5%征收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五)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1、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2、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
(六)应当适用(非可选择)简易计税:
1.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4.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5.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
6.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6
2021增值税进项抵扣手册
除了最常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外,以下凭证类型也可以抵扣进项税: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了,机动车发票又有新变化
自2023年7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比传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会自动打印“机动车”标识。
注意:销售机动车开具蓝字发票后,该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将自动流转并归属受票方,因此销售方对同一辆车不能同时开具多张蓝字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通行费发票
以下两种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注意: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2)、桥、闸通行费发票
如何申报抵扣?
6、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
以下4类票据可以抵扣进项税
如何申报抵扣?
注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文规定,以上票据可以抵扣,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报销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或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为非雇员人员报销的不允许抵扣。
2)、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的(包括港澳台)不可以;
3)、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允许抵扣。
7、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1)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由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如何申报抵扣?
(2)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纳税人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务师,财务经理人,税台整理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通知
本部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精益管理,降本增效,节约公司税收成本。请各部门在采购货物和服务时务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财务报销,以下两种情况例外。
1、各业务经办部门选择供应商时,应关注对方的纳税资格(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务必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对方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议价时,应综合权衡价格和纳税成本,选择有利于公司的方式,同等价格下,优先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贷款利息、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除住宿费)、用于免税项目的支出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我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纳税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特此通知!
202x年x月x日
增值税电子发票阅读器的下载及使用
发布时间:2022-11-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电子发票最详见的文件格式为ofd文件和pdf文件,以下软件可以同时打开ofd文件和pdf文件,详细下载和使用方法请看下文。
一、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阅读器
1.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相关下载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xgxz.html
2.在ofd文件阅读器的右侧选择“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进行下载。
注:你也可以通过本文的附件下载阅读器,但并非实时更新最新版本。
二、使用阅读器打开电子发票
1.电子右上角文件,点击【打开】按钮。
2.找出您的电子发票,双击您需要打开的发票进行选中及打开。
3.发票打开后如下图。您可以在改界面进行查看和打印。
导读:在购买烟酒数量比较多的时候,有些客户要求销售烟酒的企业开具专用发票给自己,让自己能够拿着这张发票进行抵扣,减轻企业的税费负担。但是,销售烟酒的企业是否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烟酒的企业是否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能。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因此,只要该笔货物销售交易不属于以上情形,就可以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销售烟酒的企业是否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烟酒的企业在开具专用发票上是有相关要求,并不是企业符合是一般纳税人就可以开具专票。
从事财务行业的朋友,是不是还在为登记发票而感到头疼吗?其实随着技术的发展,现在我们可以用一些人工智能的识别软件来识别发票了。不用花费太多的时间和成本,我们就能轻松识别并登记发票的内容。那你们知道识别增值税发票的软件有哪些吗?想知道的朋友,快来收藏以下本文章吧!
软件一:万能文字识别
软件优势:
页面简洁,操作功能明了;
操作简单,能支持批量识别;
这个软件的特色功能就是识别功能,其中它的识别工具分为文字识别和票证识别两大板块,我们可以用“票证识别”功能中的【识别增值税发票】来轻松识别发票并导出发票文档内容,而且这里还可以支持批量的发票识别操作,对于财务人员来说,非常好用。
另外如果你们觉得电脑端携带不方便的话,也可以用它的手机端软件去操作哦。手机端的功能跟电脑的操作都是一样的简单。
软件二:adobeacrobat dc
软件优势:
工具丰富,能适用于多种生活需求;
这个软件除了能编辑pdf文档外,还是一个隐藏的识别工具。我们可以利用软件自带的【扫描和ocr】功能,来识别增值税发票。并且软件识别发票后会自动生成pdf文件,我们可以在该软件中直接编辑和使用。
好啦,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了,现在你们知道识别增值税发票的软件有哪些了吧?快来跟我一起试试上面这几个软件吧。当然,如果你们还有其他多更好的工具,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哦。
fwsk(kp)_ v2.0.46_zs_20220228
综合说明
一.补丁下发说明
版本号
v2.0.46
补丁编号
fwsk(kp)_ v2.0.46_zs_20220228
系统
名称
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46
下发日期
2021-12-31
升级
范围
全国范围
下发
原因
新增需求
(一)变更的功能需求:
根据总局相关需求,调整开票软件,涉及修改如下:
卷烟生产企业开具卷烟发票时,单位仅提供“万支”选项,且不可更改。非卷烟企业不能使用卷烟商品编码开具发票。
2023年3月1日之后,对于税务机关未手工标记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时,如选择3%征收率,开票软件会弹出“再生资源回收提示”的提示。
购买方(不区分是否为成品油企业)申请开具成品油红字信息表时,选择“已抵扣”,需要录入原蓝字发票代码、号码以及开票时间。
申请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的用户,支持将同一购方纳税人的增值税电子发票合并到一封邮件中批量交付。
一体化代开控件支持委托代开。
一体化代开发票开具接口增加对应蓝字发票票种、红票开具原因、对应蓝字发票开具日期。
修改后版本为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46。
(二)包含但不启用的功能需求:无。
软件优化
无
缺陷和问题修改
无
下发
文件
提交用户
01补丁综合说明书
有
02应用安装
有
二.升级操作说明
1、升级指导概述
为了保证生产环境的稳定和安全,建议在升级之前做好开票数据备份工作。
2、升级步骤
【第一步】将金税盘通过usb数据线连接到计算机的usb接口,系统会自动找到新硬件,并自动完成金税盘驱动程序安装,无需手工安装。金税盘驱动安装完成后会在计算机的设备管理器中出现“aisino jsp shuikong usb device”的标识,如图2-1所示:
设备管理器中金税盘设备
【第二步】双击安装文件夹中的“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46_zs_20220228)exe”安装程序图标,如图2-2所示。
安装程序
【第三步】进入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快速安装界面,如图2-3所示。
快速安装界面
【第四步】安装完开票软件后,会在桌面上出现“开票软件v3.0”快捷图标,如图2-4所示。
桌面快捷方式
【第五步】双击桌面上的“开票软件v3.0”快捷图标,或单击“开始/程序/开票软件/开票软件v3.0”菜单,便启动系统进入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界面,即开票软件界面,如图2-5所示(图中显示开票软件版本号,此图为示意图,实际软件版本号以所安装软件为准)。
用户登录对话框
【第五步】在开票软件用户登录界面上,选择用户名、密码(默认为123456)和证书口令(默认为88888888),点击“登录”按钮便可登录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第六步】对于配有报税盘的企业,需要将报税盘通过usb数据线直接插在计算机的usb接口即可,无需安装驱动程序。报税盘安装成功后,可在计算机设备管理器中查看设备状态,如图2-7所示。
设备管理器中报税盘标识
注册报税盘:在开票系统中初次使用报税盘时,必须先注册报税盘。利用开票系统中汇总处理模块模块“金税设备管理”菜单下的“报税盘注册”功能对报税盘进行注册,只有注册成功的报税盘才可在开票系统中正常使用。
注意:
对于仅使用金税盘的用户,金税盘可以实现购退票、开票和抄报税等所有功能。对于使用金税盘和报税盘的用户,其报税盘主要作用是购退票、抄报税和到税务机关修改购票员信息。
来源:税务局总局(侵删)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3月25号
1、疫情防控增值税免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期间部分项目免征增值税。
结合财税〔2016〕36号来看,为方便归纳总结,画了一个思维导图: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2.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3.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包括收件服务、分拣服务、派送服务。
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
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
派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4.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这项主要看运输的物资,是否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只有提供运输规定范围内的物资取得的收入才能免征增值税。
2、免税业务发票开具
下面,就让小编演示一下免税业务发票开具的其中一种方法(方法很多哦)。
进入开票页面后,点击“税收编码”
如公司从事“餐饮服务”,则以此点击“销售服务--生活服务--餐饮住宿服务”。
鼠标双击“餐饮服务”,出现“税收分类编码设置对话框”。
开票系统自动跳出“税收分类编码设置”对话框。
在对话框“享受优惠政策”下拉菜单中,选择“是”;同时在“优惠政策类型”下拉菜单中,选择“免税”,同时点击“保存”并确认。
进入开票界面,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目中,输入“餐饮服务”并进行选择。
输入相关服务金额,就可以开具免税发票了。
3、特别提醒
一、如果您公司要享受本次疫情防控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在开具发票时应按照规定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如果您的客户需要您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享受本次疫情防控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应正常纳税。
来源:上海税务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
与增值税发票有关的那些事~
一、想快速掌握发票相关技能,您首先得认识常用发票有哪些?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票咋开呢?
1、概述一下
简单来说,一般纳税人应按规定在上述发票当中选择类型后自行开具;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情况下不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情况除外。
2、温馨提示
部分纳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包括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在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行为时,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自行开具。不过注意,销售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专票的,仍须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开票要什么“软件配置”
2023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都要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开票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
是不是经常有商家跟你说,“没有税号,开不到发票!”实际上是理解错误!政策要求是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销售方在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这里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不在该范围内的,不受这条规定限制!
1、专票开具很严格,具体有哪些要求?
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记住: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是有权拒收的!
2、部分特殊发票,需要在发票上体现明细信息!
简单归纳如下:
建筑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销售不动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货物运输服务:
《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99号)决定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其他行业
不在此逐一阐述。
3、票开错了咋办
专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ps:如果跨月且符合条件可按冲红处理(流程不再详诉)。
普票:符合条件的当月可作废,跨月可冲红。
四、收到增值税发票,该如何查验真伪?
简单!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输入发票代码号码等信息,就可以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啦,用手机也可以随时查!
注意: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录平台时,需要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还要认真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哟。
发票查重怎么查?增值税发票和非增值税发票都如何查重?
想必大家都清楚,电子发票左上角都有一个二维码,这个二维码里面是包含了发票的一些基础信息的。我们对发票查重以及生成电子档案的时候,就可以通过扫这个二维码来操作,做到查重归档!具体操作如下:
1、首先进入微信,在小程序里面搜索【电子发票查重工具】
2、点击【扫描/审核】,然后对着发票二维码扫一下
3、如果这张发票重复了,就会弹出警示,并且不能录入
这个系统适用于所有发票,只要二维码清晰正确,都可以扫描录入查重生成台账;对于没有二维码或二维码不清晰的发票,也可以通过【手工录入】的方法进行查重存档!
所录入生成的台账,可随时查看和批量导出,以备领导或税局检查!
收到全电发票如何查验真伪?
答: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登录:
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收到的发票进行查验;
试点纳税人也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模块对全电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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