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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有几种(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4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营改增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有几种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有几种

【第1篇】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有几种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适用

一、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建筑业新增5%征收率

以下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不适用该项规定)。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的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以全部收入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 的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7.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8.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服务(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服务和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3%的征收率计税。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三、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计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减按2%的征收率计税,并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此项规定不含销售旧货)。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

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征收率5%计税的行为:

以下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4.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及旧货适用3%征收率,现减按2%计税的行为: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不包括不动产(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 (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 ,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征税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3.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4.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注:从2023年5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所列项目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地区试点以前,非试点地区2023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1)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销售的固定资产属于税法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却因纳税人没有取得进项发票或者其他原因而未抵扣的,属于自动放弃抵扣权,销售该项固定资产时,不得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而应按照适用税率计税。

(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地区试点以后,非试点地区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3)“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规定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此项规定不含销售旧货)。

三、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征收率3%计税的行为:

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以清包工方式(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为甲供(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4.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5.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6.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7.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8.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

9.提供的仓储服务。

10.提供的装卸搬运服务。

11.提供的收派服务。

12.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

13.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14.药品经营企业(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15.兽用药品经营企业(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兽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6.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按3%的征收率代征增值税税款(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l日,按应纳税额的50%代征),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

17.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在2023年8月31日前生产或购进的尚未销售的化肥),允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库存化肥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2023年7月1日后销售的库存化肥,一律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以上各项,除国家税务总局对开具发票有单项规定的外,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由原4%征收率改为按3%征收率计税的行为: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含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上述2种情形,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五、由原6%征收率改为可选择按3%征收率计税的销售货物行为: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自产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自产的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商品混凝土。

7.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桶装饮用水不属于自来水,应按照17%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固定业户)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的征收率征税,需开具专用发票的回原地补开。

发生以上8种应税行为,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税,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至今未作调整的特殊征收率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含中外双方签定石油合同合作开采陆上)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5%,不抵扣进项税额,原油、天然气出口时不予退税。

此项系国务院在1994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制定的征收率,2023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征收率时未涉及。

简易计税方法的相关规定

一、所称“旧货”,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不包括不动产(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三、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 (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 ,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四、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税款计算:

1. 销售额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 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五、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六、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七、一般纳税人发生本文所述应税行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经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简易征税方法的简要回顾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销售额×征收率”计算的税额,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均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一般纳税人原则上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这几年来,增值税简易计税规定的变化不小,尤其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相继发布,对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部分特定应税行为,新增规定了诸多重要的简易计税项目。

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规定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征收率计税,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得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外,均可自行开具或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纳税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自行开具或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并选择差额纳税的,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五、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按照简易办法计税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3.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

4. 金融商品转让。

5.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6.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7.选择差额征税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相关费用。

九、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不得自行或代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适用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服务(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服务和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3%的征收率计税(租赁不动产、转让或租赁土地使用权、劳务派遣差额纳税适用5%的征收率)。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二、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新增5%征收率:

以下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一)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2.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不适用该项规定)。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的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以全部收入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 的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二)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1.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三)劳务派遣服务

1.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三、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计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规定

一、销售或租赁不动产、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融资租赁、提供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选择按征收率5%计税的行为:

以下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一)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二)租赁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转让土使用权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不动产融资租赁

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1.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六)公路收费

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及旧货减征税款的行为:

(一)以下行为依照3%征收率减按2%计税:

1.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3.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注:从2023年5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所列项目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地区试点以前,非扩围抵扣试点地区2023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需要注意的是:

(1)如果销售的固定资产属于税法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却因纳税人没有取得进项发票或者其他原因而未抵扣的,属于自动放弃抵扣权,销售该项固定资产时,不得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而应按照适用税率计税。

(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地区试点以后,非扩围抵扣试点地区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3)“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后购进或者自制的,不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征收率3%计税的行为:

(一)公路收费

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建筑业服务

1.以清包工方式(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为甲供(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三)营改增项目

1.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2.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3.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4.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文化体育服务。

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四)原增值税项目

1.药品经营企业(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2.兽用药品经营企业(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兽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3.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按3%的征收率代征增值税税款(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l日,按应纳税额的50%代征),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

4.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在2023年8月31日前生产或购进的尚未销售的化肥),允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库存化肥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2023年7月1日后销售的库存化肥,一律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四、由原4%征收率改为按3%征收率计税的行为: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含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可以免征增值税)

五、由原6%征收率改为可选择按3%征收率计税的销售货物行为: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自产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自产的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商品混凝土。

7.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但桶装饮用水不属于自来水,应按照17%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固定业户)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的征收率征税,需开具专用发票的回原地补开。

9.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税,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至今未作调整的特殊征收率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含中外双方签定石油合同合作开采陆上)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5%,不抵扣进项税额,原油、天然气出口时不予退税。

此项系国务院在1994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制定的征收率,2023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征收率时未涉及。

简易计税方法的相关规定

一、所称“旧货”,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不包括不动产(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三、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四、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税款计算:

1. 销售额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 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五、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六、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七、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行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经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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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营改增后代销手续费税率

导读:代销手续费如何开票?小规模纳税的开票税率是3%,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6%,至于委托代销商品取得的受托方需要缴税,缴纳的税费有哪些,请看下文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的几个内容,对这个内容有兴趣的可以点击阅读哦!

代销手续费如何开票?

需要开发票的.可以当成是佣金收入,按服务费缴纳税金.小规模3%,一般纳税人6%.

委托代销商品收取手续费受托费需要交什么税?

一、委托代销商品收取手续费的受托方需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二、增值税中的提供劳务和营业税中的提供劳务之间的差别(一)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二)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三)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不同的税种,两者在征收的对象、征税范围、计税的依据、税目、税率以及征收管理的方式都是不同的.

(四)增值税的税率: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工业6%,商业4%.

(五)营业税的税率.

【第3篇】营改增后酒店税率

一 、住宿收入

适用增值税税率6%;为客户开具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对付款方式有什么要求?

对付款方式没有要求,现金、信用卡、银行转账等方式均可,信用卡、银行转账可以是住店个人的或者第三方的。

二、酒店业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如何核算和开票?

酒店业纳税人对提供会议服务中包含的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收入,可一并按会议服务6%核算计税,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酒店业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单独收费的货物、服务如何征税?

(1)长包房、餐饮、洗衣、商务中心的打印、复印、传真、秘书翻译、快递服务收入,按6%的税率计税。

(2)电话费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

(3)酒店商品部、迷你吧的收入按所售商品的适用税率17%计税。

(4)避孕药品和用具可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免税收入应分开核算,按规定进行申报,且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5)接送客人取得的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

(6)停车费收入、将场地出租给银行安放atm 机、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做卖场取得的收入,均为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该不动产在2016 年4 月30 日前取得的,可选择简易办法按5%征收率计税。

(7)酒店送餐到房间的服务,按照6%的税率计税。

四、会员卡收入如何计税?

出售会员卡仅给顾客授予会员资格的,属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适用6%的税率,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出售会员卡并取得收入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会员卡中既含会员资格费、又含货物或服务的,会员资格费按上述规定处理,货物或服务收入在实际发生时确认;先开具发票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五、酒店住宿赠送早餐是否属于视同销售?

案例:

暑期档住酒店送10元早餐!

住店送5元水果!

住10个晚上酒店送3000元手机!

注意,对于住宿行业明码标价的赠送要分别核算,缴纳增值税!

建议:

住宿业的赠送不要明码标价!

这样就不用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暂时只有三种行业的行为不属于视同销售

1、旅游行业奖励员工旅游,

2、保险行业赠送礼品

3、住宿行业时免费赠送的产品

明确答复不属于视同销售,其他的暂时没有明确。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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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营改增后劳务派遣公司的税率

在实际施工中,建筑劳务基本都是外包或劳务派遣。因此,也就存在建筑劳务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

营改增后,对建筑劳务的选择是否有影响?建筑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哪个方式更合算呢?请看下文的讲解!

一、建筑劳务公司

营改增以后,按照税法规定,建筑劳务公司按照11%征税。

营改增之前,建筑劳务公司是按照3%征税的,相当于多了8%,所以建筑劳务公司的税负相对来说是加重的。

1、签清包工合同更省税

税法规定,清包工合同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所以建筑劳务公司,跟总包公司签合同,基本上都是签清包工合同。

这样一来,建筑劳务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实际上是按照3%/(1+3%)=2.91%来征税的。

也就是说,营改增以后,建筑劳务公司的税率比营改增之前下降了0.09%。

2、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更合算

对于总包而言,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并签订清包工合同,总承包公司的人工费可以抵扣3%。

如果不跟建筑劳务公司合作,那么人工费必须要做成工资表的形式,这样一来就无法抵扣,人工费纯粹是按11个税点开给业主的。

总包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不需要再承担工人的社保费用。

营改增之前,工程项目的建安发票是在工程所在地代开的,地税局往往在开建安发票的时候,已经一次性综合扣除了工人工资里面的个人所得税了。

营改增以后,增值税要回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来申报了,在公司注册所在地开发票给对方,已经扣不到工人工资的个税了。

依照劳动合同法来讲,建筑企业与工地民工构成雇用与被雇佣的关系。如果建筑企业以工资表形式发放工人工资(不采用建筑劳务),按照规定,还需要给所有的工人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施工企业将不堪重负。

因此,营改增以后,民工工资不能再走工资表形式,必须要走“跟建筑劳务公司签清包工合同”。这样是互惠互利,双赢的。

所以,大型的建筑企业集团,可以考虑成立一家建筑劳务公司。

首先,跟建筑劳务公司签订清包工合同,总包不需要买保险了,这叫劳务外包。直接建筑劳务公司开发票,总包公司直接进入工程施工,二级科目人工费就ok了,发票可以抵扣3%。

对于建筑劳务公司,按照2.91%计税,同时还要为民工购买保险、缴社保,建筑劳务公司是更加负担不起的。

3、建筑劳务公司与缴纳社保问题

就实际情况而言,民工按工作天数来算工资,可以在与工人签合同时注明:

(1)日工资里面包含“国家基本社会保险费”;

(2)工人自愿放弃在工程施工所在地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回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署交社保,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民工的社会保险费。

(3)工人的工资与社会保险费,每月按时发放到工资卡中。

二、劳务派遣公司

1、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差额征税

根据财税2023年36号文件附件2规定,营改增以后,劳务派遣公司按照6%征收增值税(建筑企业的人工费可以抵扣6%);

根据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23年47号文件规定,营改增以后,劳务派遣公司也可以选择差额计税,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向用人单位拿到的所有的钱减去被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费用,得到的差额部分采用简易计税,按照5%征税。

差额征税税额=差额/(1+5%)*5%

税法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一旦选择差额征税,只能抵扣差额部分的税,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被派遣职工的公司保险福利费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举例:劳务派遣公司收到用人单位支付的人工费1000万,其中800万用于支付工人的工资、福利费用。劳务派遣公司采用差额征税。

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税额=(1000万-800万)/(1+5%)*5%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总支付1000万,只能收到800万的普通发票和20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用来抵扣的,只有200万的发票按照5%抵扣。对施工企业而言,肯定是不合算的。

2、营改增以后,采用劳务派遣多处受限

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是最好不要采用劳务派遣的。

为什么这样说?

第一点,选择劳务派遣依然要负担工人的社保费用。

第二点,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企业用工总量的10%。(依照劳动合同法,用工比例是订立劳动合同文书里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总和来计算的。)

实际上,大部分情况下,工地上劳务派遣的民工往往超过10%,这是不合法的。

第三点,依照劳动合同法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任职(临时性,指工作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这项规定也同样限定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三、结论

营改增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限制或终止使用劳务派遣,最好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走清包工合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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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率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实施办法及配套政策近日终于公布了。自2023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也是中国老百姓极为敏感的行业,实施营改增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的财税处理有何变化呢?下面将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会计处理的变化

营改增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

假设企业销售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分别为7%、3%、2%。则企业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5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1.5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1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同样的条件,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9.10

不考虑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情况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1.89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6.94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2.97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1.98

二、会计利润的变化

仍引用上述的例子,通过分录可以看出,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影响会计利润,因此缴纳增值税下,企业确认收入900.90万元,而缴纳营业税情况下,企业确认收入1000万元,销售收入下降9.91%。

假定不考虑营业成本,则缴纳营业税情况下: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1000-50-6=944(万元)

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900.90-11.89=889.01(万元)

由此可见,在不考虑营业成本的情况下,营改增后,企业的会计利润有所下降。而如果考虑营业成本这一因素,则在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变得尤为重要。如果在采购环节企业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相关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相应的税金则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税金会进一步增加购入成本,从而进一步减少会计利润。而如果在采购环节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话,则企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则为不含税价款,而原缴纳营业税时,采购环节的购买价款中已经包含了施工方的营业税额,因此,营改增会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采购成本降低,相应的利润总额会有可能高于原缴纳营业税的情况。企业的可抵扣成本比例越高,毛利率的提高幅度也会越大。

三、税负变化

营改增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中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房企的3大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费项目有几十种。营改增后,税种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其他税种不变,税率由原来的营业税5%改为增值税11%,单从税率方面看,税率有较大提高,但是由于增值税存在抵扣链条,只对增值额征税,而营业税是对全部营业额征税,所以从理论上讲,最终会降低整体税负。不过,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取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则可能会导致企业整体的税负增加。因此,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今后的土地出让金能否可以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将是企业税负增减的重要因素。

四、发票管理的变化

原营业税税制下,营业税发票仅作为购入方相关资产或费用的确认依据,而不作为抵扣凭证。在增值税税制下,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尤为重要,由于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会涉及到下游企业的抵扣,增值税形成整个行业完整的闭环链条,因此销项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作废,进项发票的取得、认证、抵扣等都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在营改增后,应更加重视发票的管理,同时在选择供应商时,应注意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便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

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关乎国计民生,因此企业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做好万分准备,相信营改增定会给企业带来福音。

【第6篇】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税率

导读:营改增之前服务业是需要交纳营业税的,营改增之后服务业也需要交纳增值税。很多人习惯了计算营业税,在服务业转为增值税之后,不知道如何计算增值税。本文将介绍一下营改增后服务业怎么计算增值税。

营改增后服务业怎么算增值税

答:服务业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6%;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3%。

以不含税收入计算增值税。营业税是按照含税收入计税的。

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增值税=含税收入/(1+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税率

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税率

什么是营改增?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上详细介绍了营改增后服务业怎么计算增值税,也介绍了什么是营改增。作为一名企业的财务会计,这是主管税务的会计,一定要明白,营改增之后服务业的增值税业务应该如何计算。如果你阅读了本文,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第7篇】营改增后广告费发票税率

营改增后大家消费的时候记得一定要发票哦,因为有的发票除了是报销的凭证还可以抵扣呢↓↓↓

1、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2、业务招待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3、差旅费:酒店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车票和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过路费和租车,可以抵扣;

4、培训费:培训发生的住宿、培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5、办公品、低耗和电子耗材:可以抵扣;

6、福利费:用于福利而购买的商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不用在意开什么发票了;

7、广告费:可以抵扣;

8、修理费:可以抵扣;

9、水电费:记得去电网和自来水公司换专票,可以抵扣;

10、租赁费:可以抵扣。

注意: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哦。例如办公用品、低耗等,开具“货物一批”的专票,如果没有清单,是不可以抵扣的,要注意。

另外,具体可抵扣的增值税税率为:办公用品 17%; 电子耗材 17%; 车辆租赁 17%; 印刷 13%; 水费/电费 13%/17% ;房屋租赁 11% ;物业管理 6% ;邮电费 11%/6% ;手续费 6%; 咨询费 6% ;会议费 6%; 培训费 6% ;住宿费 6% ;劳务派遣费 6%。

来源:祥顺财税俱乐部微信公众号

【第8篇】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

编者按:这张图是中华会计网校精心制作的税率图解,展示了202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的税率及征收率,极具收藏、使用价值。

转载本文及以上图片必须注明“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第9篇】营改增后劳务派遣公司税率

营改增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把之前存在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但是对于这个营改增的规定,还有很多的建筑行业是存在异议的,营改增不适用于所有的企业。

营改增后个人开劳务费发票税率是3%。个人劳务到税务局开增值税发票,除了交增值税外,超过减除额的还交个人所得税,另外,还要交附加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营改增后劳务发票怎么开?

在上文当中我们了解了关于营改增后劳务费的税率之后,接下来再来了解一下关于劳务费发票怎么开的内容。

营改增后劳务发票怎么开:

(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工会经费、职教费等)扣除的依据。

营改增后个人开劳务费发票税率是3%。个人劳务到税务局开增值税发票,除了交增值税外,超过减除额的还交个人所得税,另外,还要交附加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营改增后劳务发票怎么开?

在上文当中我们了解了关于营改增后劳务费的税率之后,接下来再来了解一下关于劳务费发票怎么开的内容。

营改增后劳务发票怎么开:

(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工会经费、职教费等)扣除的依据。

营改增后个人开劳务费发票税率是3%。个人劳务到税务局开增值税发票,除了交增值税外,超过减除额的还交个人所得税,另外,还要交附加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营改增后劳务发票怎么开?

在上文当中我们了解了关于营改增后劳务费的税率之后,接下来再来了解一下关于劳务费发票怎么开的内容。

营改增后劳务发票怎么开:

(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工会经费、职教费等)扣除的依据。

【第10篇】营改增后出租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

导读:营改增后企业对外出租商铺交什么税?营改增后,很多政策都发生了变化,其中房屋出租涉及到的税务问题是大多数财务会计初学者都十分关注的。下面会计学堂就针对这个问题简单的为你们进行分析解答,欢迎阅读!

营改增后企业对外出租商铺交什么税?

答:营改增后企业对外出租商铺交增值税、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

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按'现代服务-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企业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企业出租房屋需按规定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市区及乡镇不同适用7%、5%两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费2%计算缴纳.

公司自有房屋出租,怎样做会计分录处理?

答:自有房屋出租,先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一般情况下按成本法核算.

如果没有减值就对着转过来就可以了

借:投资性房地产--原价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价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收到租金: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税金: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看完了上述文章中会计学堂小编的详细介绍,想必大家对营改增后企业对外出租商铺交什么税已经有了最基础的了解.还想要学习更加专业的财务知识,就一定不要错过会计学堂的官网更新,海量学习资源等着你.

【第11篇】营改增后税率增加了

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已快两年,对建筑企业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两年。对于“增值税”,建筑企业的感受就是:想说爱你不容易!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财务工作量大了三到四倍,导致财务成本显著增加;更重要的是,建筑企业的税负明显增加。为什么在设计之初就考虑减税的“增值税”,对建筑企业变成“增税”?小编分析了以下几点原因,供大家参考:

1建筑行业营改增

最新建筑业营改增税率表?随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这四块最难啃的'骨头'也都正式进入营改增改革轨道!今年5月1日起,有一大波税收利好向大家袭来,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1%!但是实际真的是这样吗?

2建筑企业的税负为什么不降反增?

一、增值税打击了“逃税”

过去建筑企业买材料,采取的是买材料不开票的方法,去任何一家材料商,开票一个价,不开票一个价。在以前税制下,反正税就3个多点,所以买材料大都是不开票的,建筑企业节省了成本,材料商逃避了缴税。营改增后,这一招行不通了,建筑企业必须取得进项税,买材料必须开票,成本自然还是转嫁到建筑企业身上;

二、建筑企业取得进项税难度大

建筑材料品种多,最起码有几百种,而且来源特别广泛,使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难度加大。如石灰、砂、石子等材料,一般由个体户经营,这些供应商都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无法取得进项税。还有一类如:商品混凝土,占工程造价大,但是只有3%进项税。像这些的税务成本只有建筑企业承担;

三、建筑企业无法隐瞒利润

过去建筑企业一般会做低利润,从而规避企业所得税。但是实行增值税后,所有发生的成本必须有成本票,而且税务要求“三流合一(货物流、资金流和票流)“,”买票“行为风险加大,甚至于有牢狱之灾。没有办法取得成本票,只能是利润,而利润要缴纳25%企业所得税。

【第12篇】劳务费营改增后的税率

答:按照税法规定,劳务报酬的基本税率是20%;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5万元的部分,按应缴税款加征五成(实际税率30%);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实际税率40%)。

营改增后个人保险代理人如何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以下简称45号公告),对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个人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相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个人代理(经纪)人及佣金的定义

个人保险代理人,指根据保险企业的委托,在保险企业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自然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证券经纪人,指接受证券企业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企业以外的自然人。

佣金,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提示:合法取得佣金的个人代理(经纪)人,与接受其代理服务的单位签订的是委托代理合同而非劳动雇佣合同,两者之间不构成任何雇佣劳动关系。个人代理(经纪)人不具有被代理企业任何类别的员工身份,其取得的报酬是向委托方提供独立的代理、经纪服务后取得的个人劳务报酬,而非工资、薪金等劳动报酬。

2、营改增后增值税及附加的征缴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有偿提供服务(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除外)的个人属于增值税纳税人之一,应当缴纳增值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经纪代理服务,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

因此,前述个人代理(经纪)人以任何支付方式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所有货币和非货币收入及其他经济利益),应按提供经纪代理服务依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还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如果个人代理(经纪)人取得的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9万元)的,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鉴于个人代理人数量多、金额小、流动性强等因素,45号公告规定,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可按规定分别委托支付佣金的企业代征增值税和地方税费。

3、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别规定

45号公告规定,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企业,向个人代理(经纪)人支付佣金费用时,可代其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企业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个人代理(经纪)人相关信息的详细清单,并同时作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

提示:45号公告规定个人代理(经纪)人取得佣金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符合条件的其他个人出售、出租不动产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的又一个重大突破。

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不得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企业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不管个人代理(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是多少,都不能免征增值税。如果要享受免税,只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4、对两类特定业务规定扣除展业成本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从事代理业务和经纪业务取得的收入,应当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支付佣金的单位为法定扣缴义务人,在支付佣金时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从2006年6月开始,对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中的展业成本(暂定4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规定,自2023年10月起,对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中的展业成本(暂定4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5号公告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规定,对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代理人取得的佣金,不执行扣除展业成本后计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以上详细介绍了营改增后保险代理人个税税率,也介绍了营改增后个人保险代理人如何纳税。作为一名保险代理人,最好是清楚保险代理人应该如何缴纳税款,保险代理人需要缴纳的最大的税款就是增值税。如果你阅读了本文内容,还是不太明白保险代理人如何缴税,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规定,自2023年10月起,对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中的展业成本(暂定4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5号公告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规定,对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代理人取得的佣金,不执行扣除展业成本后计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以上详细介绍了营改增后保险代理人个税税率,也介绍了营改增后个人保险代理人如何纳税。作为一名保险代理人,最好是清楚保险代理人应该如何缴纳税款,保险代理人需要缴纳的最大的税款就是增值税。如果你阅读了本文内容,还是不太明白保险代理人如何缴税,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第13篇】营改增后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税率

个人和公司发生了业务,公司需要个人提供发票,个人去税局代开3%的普通发票(3月-5月降低税率为1%)那么这个个人需要缴纳的税金是多少?公司还需要代扣代缴这个个人的所得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的个人所得有9个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然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23年61号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理(试行)》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的不包括上面的 经营所得!

意思是如果不是属于经营所得的其他情况,都是需要企业帮助个人实行代扣代缴义务!由企业方直接代缴个人的所得税。比如平时的工资,都是由企业代扣代缴的,但是其实企业在给个人支付,劳务报酬,稿酬所得,股息,利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的时候都应该形式代扣义务,需要给这个自然人完税。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在实际发生了业务的时候,我们怎么去定义是不是发生经营所得?企业到底给不给这个个人实行代扣义务呢????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广告,展览,介绍服务,经济服务,影视,录音,录像,演出,书画,审稿,翻译,咨询,会计,法律,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经营所得是所得:

1,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咨询,医疗及其他有偿服务产生的经营所得

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营所得收益。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其实还是比较模糊的,个人的判断是很有局限性。那么我们就把这个事情交给税务机关来判定,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的时候会按照税目代扣个税,完税凭证上面也会提现!

比如上述的发票就是划入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由代开个人直接在税务大厅完税。企业拿到发票以后就可以直接入账,不需要在承担代扣义务。

经营所得税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业务,是可以按照两种形式,要么五级累进制,要么是税局直接给的一个固定税率计算,查账征收。

然而个人去税局代开,是有权利享受到核定征收的,(个人没有健全的财务部门,代开的发票不能反应企业的真实利润,故而核定征收)由主税务机关给予核定,核定的税率在0.5%-2%。我们可以看到上述的小编当地的税局代开的发票核定的就是0.5%个人经营所得税!!!!

企业拿到发票的时候还需要注意,如果个人去税局开出来的发票属于劳务报酬,那么会出现个人预扣税的情况(i56-b379-z735)

上述的发票其实税局预收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看到才缴纳了87.38元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收到这种发票的时候就应该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按照劳务报酬的预扣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并申报!!后面税务又出台了政策,及个人在税局代开发票属于劳务报酬等,经营所得除外的其他形式,税务不在扣缴个人所得税。由企业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行代扣代缴和全额申报。

【第14篇】营改增后小规模工业企业税率

广告公司营改增后小规模增值税税率到底是多少呢?这还的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不同的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不一样。

广告公司营改增后小规模增值税税率到底是多少呢?这还的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不同的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不一样。

广告业(广告服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自2023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人以下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能抵扣的项目,可以取得普通增值税发票,不需强制要求取得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广告服务增值税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以小规模人身份经营期(新开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审批期间除外)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普通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纳税人在认定批准的月份(新开业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除外)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允许抵扣进行税额。

二、广告业增值税扣税凭证问题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不符以及发票代码、号码不符等情况之一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三、广告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算方法

用于简易计征办法和免税项目,不得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第15篇】营改增后应纳税率

说到理财产品,大家一定很熟悉,而且目前社会上的理财产品也是品种繁多,有什么国债、股票、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类产品、贵金属投资、p2p理财等等,只要你有闲钱,总有适合你的理财产品或投资。

可你也知道,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老板关心的是投资收益,而我们作为财务人员关心的却是如何纳税?

今天昌尧讲税就来和你谈谈这营改增后,企业购买“国债”该如何纳税的问题,但愿能对你有的帮助。

实践案例:

丰达公司是一家节能环保公司,2023年度公司经营状况较好,流动资金较多,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利用闲置资金投资多款理财产品,部分资金用于购买国债,部分资金用于投资股票和基金、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贵金属等等。

对于这些理财收益,公司财务人员认为,根据税法规定应该不需要纳税,所以在2023年度,该公司未对理财产品收益缴纳任何税费,难道真的不需要纳税吗?

案例一、如果丰达公司是从一级市场上购买国债并持有至到期,那么取得的利息收入,该如何纳税?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附件3第一条第(十九)款第3项规定,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进一步规定: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案例二、如果丰达公司将从一级市上购买的国债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那么取得的买卖收入,又该如何纳税?

(一)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第一条第(三)款第3项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适用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税率。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规定:

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按公式(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计算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减除其购买国债成本,并扣除其持有期间按照公式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以及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企业转让国债收益(损失)。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应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企业在不同时间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其转让时的成本计算方法,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

因此,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转上收益,需不需要缴税,不能一概而论,怎么交?交多少?也不能简单的理解,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形、不同的市场。所以说,不要总以为购国债就是免税的。

来源:中国税务报

编辑:沐林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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