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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的增值税发票作废(3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2-26 16:47:01 热度:9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空白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空白的增值税发票作废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空白的增值税发票作废

【第1篇】空白的增值税发票作废

在我国,发票是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发票具有证明的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兼有合同的性质。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空白发票作废会怎样问题的解答。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来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源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丢失空白发票怎么办?

1、纳税人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因此,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丢失声明',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空白发票作废操作流程

1、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选择'发票管理'模块;

2、选择'发票开具管理'菜单下的'未开发票作废';

3、逐份确认要作废的空白发票号码,直至出现'取当前发票号失败';

4、选择'发票领用管理'菜单下的'、发票库存查询'出现'金税卡中没有可用的库存发票'说明空白发票已全部作废,可进行抄税。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企的宝财税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空白发票作废会怎么样(空白发票大量作废发票后果)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企的宝财税。

【第2篇】增值税专用发票空白模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

丢失“空白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

不管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遗失了都得接受罚款。

建议

对方提供发票丢失已处罚决定书、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存根联复印件、对方税务机关出具的销货方此张发票已纳税证明、存根联复印件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购货方可凭此作为会计核算凭证。

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购货方可凭此作为会计核算凭证。

【第3篇】增值税空白发票丢失

财务人员工作过程中难免由于疏忽而丢失发票,如果丢失的是空白发票,该怎么处理呢?要罚款吗?今天,会计网小编就在这里和大家详细聊聊空白发票丢失的相关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空白发票丢失怎么处理?要罚款吗?

根据相关规定可得,纳税人如果丢失空白发票,无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首先都应在当日或者尽早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其次通过相应媒介(主管税务机关所制定的报刊)刊登作废声明的公告。接着完成《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的填报,最后持ic卡向国税主管机关申请电子发票退回或者作废相关手续的办理。

发票凡是属于遗失的情况,都要罚款。由于税务所规定不同,具体罚款多少也会有所区别。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可得,对于纳税人丢失发票,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改正,并且给予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处罚。

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该怎么处理?

假设是发票联及抵扣联丢失了,那么购买方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凭借销售方所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假设已认证相符,那么在通过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核后,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假设丢失的单单是发票联,那么专用发票抵扣联就是记账凭证,相应复印件应当留存备查。

假设丢失的是抵扣联,导致了无法认证的后果,那么可以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

假设丢失的是专票的所有联次,那么可以按照丢失空白专用发票来处理。

会计网温馨提示:作为财务人员,将发票妥善保管非常重要。即使丢失的是空白发票,仍然要面临罚款的风险。平时要认真对待哦!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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