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运费发票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运费发票的抵扣增值税发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原审被告人王超系山东临朐胜潍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潍公司)销售科的职工,同时也有自己的货车经营运输业务。其从胜潍公司承揽运输业务,给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公司)和中石油天然气公司冀东公司(以下简称冀东公司)运输油井水泥。因为结算运费需要为海洋公司和冀东公司出具具有抵扣税款功能的运输发票,起初被告人王超从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开票税率为5.8%。自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到郭某(另案处理)开办的沂源路路通物流有限公司陆续开具了票面金额共计为2396828元的运输发票,路路通公司根据开出的运输发票的票面金额向沂源地税部门缴纳税款,王超向该公司按4.6%交纳开票费。王超后将这些运输发票交与海洋公司和冀东公司,海洋公司和冀东公司用上述发票抵扣税款167777.96元。
被告人辩称
其本人有真实的运输业务,开票目的是为了结算运费而不是骗取抵扣税款,实际上其本人也没有抵扣税款,不存在骗取税款的动机;其本人所开发票数额与实际运费数额相符,收货单位依法抵扣税款不属于税款流失。故其本人不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依法应改判无罪。
检方认为
首先,构成本罪,主观上应当具有骗取税款的目的。本案中胜潍公司、受票方均能证实王超进行了真实运输业务,没有证据指向王超有超额开具发票行为,因此在案证据不能证实王超主观上有骗取税款的故意;
其次,构成本罪,客观上应当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虽然王超找路路通公司开出的发票被实际用于抵扣,但受票公司真实委托了运输业务,并且按照发票金额支付了运输费用,因此取得发票后根据当时税收法律规定,享有抵扣税款的权利,没有证据证明三家公司的抵扣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第三,没有骗税目的的找他人代开发票行为与以骗税为目的的虚开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可相提并论,在不能证明被告人有骗取抵扣税款或帮助他人骗取抵扣税款故意的情况下,仅凭找其他公司代开发票的行为就认定构成此类犯罪不符合立法本意,也不符合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综上,王超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原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不当。建议法院依法予以改判。
法院认为
本案涉及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认定问题。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主观方面应当具有骗取抵扣税款的目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虚开”,即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造成国家增值税款损失的行为。
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为犯罪处理始于1995年,当时的立法目的在于惩治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危害增值税制度的行为,保护我国增值税税收。此后,随着社会发展,实践中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开始多样化。出现了有真实交易的代开行为、不会造成增值税流失的虚开行为、为虚增利润而虚构交易造成的虚开行为等等。这些行为与为骗取抵扣增值税税款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在社会危害性上有显著不同,也超出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法目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实际情况,以答复、指导案例、复函等方式,多次重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法目的。明确不以抵扣税款为目的,未造成国家增值税损失的虚开行为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此意见同样也适用于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在本案中,胜潍公司、受票单位均能证实被告人王超提供了真实的运输业务,不存在无真实货物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按照真实的运费数额开具的。其开发票的目的是为了与收货单位结算运费,而不是抵扣税款。原审判决也认可王超实际发生了货物运输业务。因此在案证据不能证实王超主观上有骗取抵扣税款的故意。
其次,本案客观上并未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如前所述,被告人王超为受票单位提供了真实的运输业务,开具的运费发票数额也与真实的运费数额相符。而受票单位海洋公司和冀东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具备抵扣税款的资格,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法享有按7%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款的权利。原审判决认定的“海洋公司和冀东公司用上述发票抵扣税款167777.96元”系依法抵扣,并未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
综上,被告人王超主观上没有骗取抵扣税款的犯罪故意,客观上既没有用于自己抵扣税款,也没有让他人以此非法抵扣国家税款,没有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不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能否实现税负降低,一是要看总部税务筹划能力,二是项目部是否执行到位,接下来我们看看项目部的增值税抵扣要点。
一、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项目
发票要求
1、各单位原则上应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签订协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保“货物、劳务及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
2、业务经办人员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票之日起15天内连同其他资料提交给财务部门。
3、收到的发票名称应为营业执照单位全称,内容应完整,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省、县(市)区及***项目,打印要清晰,且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 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
4、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不可折叠,不能污损,密码区不能出格、压线,盖章不能压住发票金额。
原材料
材料采购成本一般包含: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如下为例子:
管理要点:
(1)2023年5月1日前,在建项目要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来采购材料,把材料库存降到最低限度;
(2)各项目主要物资及二、三项料等应通过电商平台集中采购;
(3)所谓“一票制”,即供应商就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合计金额向建筑企业提供一张货物销售发票,税率统一为16%;所谓“两票制”,即供应商就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向建筑企业分别提供货物销售和交通运输两张发票,税率分别为货物16%、运费10%。
周转材料
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工程施工中可多次使用的材料、钢模板、木模板、竹胶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进项抵扣税率:
(1)自购周转材料:16%;
(2)外租周转材料:16%;
(3)为取得周转材料所发生的运费:10%。
管理要点:
(1)项目使用的周转材料,由上级法人单位统一购买、统一签订合同、统一付款、统一管理,以经营租赁方式调配给各项目使用。
(2)各项目周转材料应通过电商平台集中采购,充分获取增值税抵扣凭证。
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包括:
(1)临时性建筑:包括办公室、作业棚、材料库、配套建筑设施、项目部或工区驻地、混凝土拌合站、制梁场、铺轨基地、钢筋加工厂、模板加工厂等;
(2)临时水管线:包括给排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
(3)临时道路:包括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路、临时道路;
(4)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用地、临时电力设施等)。
进项抵扣税率:
(1)按照建筑劳务签订合同:税率为10%;
(2)如分别签订材料购销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材料16%、分包10%;
管理要点:
临时设施应严格按照合同预算进行控制。
包清工,对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税率3%,注意合同比价。
人工费
分以下几种:
管理要点:
原则上选择具有专业建筑资质、建筑劳务资质及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禁止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
包清工,对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税率3%,注意合同比价。
机械租赁
指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独立核算的单位租用的施工机械(如吊车、挖机、装载机、塔吊、电梯、运输车辆等),包含设备进出场费、燃料费、修理费。
进项抵扣税率:
分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税率统一为16%。
管理要点:
(1)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包含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租赁价格、租赁起止时间、出租方名称、收款账号等信息;
(2)推行机械租赁电商平台集中采购。
专业分包
总承包方将所承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专业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主要形式体现为包工包料,总包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
进项抵扣税率:
建筑服务业为10%。
管理要点:
(1)专业分包的价款在计算预缴增值税时可以从总包价款中扣除;
(2)总、分包双方应签订分包合同,交项目财务部门进行备案。
差旅费-住宿费
核算员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所发生的住宿费。
进项抵扣税率:
(1)住宿费用:6%;
(2)旅客运输服务,即机票费、车船费等:不得抵扣;
(3)餐饮服务,即因公出差所发生的餐费等:不得抵扣。
管理要点:
(1)实行定点接待的单位,与酒店签订定点合作协议,按月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
(2)职工零星出差,也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办公费
办公费指购买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与电脑、传真机和复印机相关耗材(如墨盒、存储介质、配件、复印纸等)等发生的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16%。
管理要点:
由法人单位办公室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中采购。
通讯费
公司各种通讯工具发生的话费及服务费、电话初装费、网络费等,如:公司统一托收的办公电话费、ip电话费、会议电视费、传真费等。包含办公电话费、传真收发费、网络使用费、邮寄费。
进项税率:
(1)办公电话费、网络使用、维护费、传真收发费:10%,6%。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0%;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2)邮寄费:10%,6%。交通运输业抵扣税率10%,物流辅助服务抵扣税率6%。铁路运输服务按照运费10%进项抵扣。
管理要点:
由办公室与指定通讯公司、邮递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进行日常登记,定期(按月)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后进行结算。
车辆维修费
(1)车辆修理费:购买车辆配件、车辆装饰车辆保养维护及大修理等。
进项抵扣税率:16%;
管理要点: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维修厂家签订协议,实行定点维修,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进行日常登记。
(2)油料费:管理用车辆发生的油料款。
进项抵扣税率:16%;
管理要点: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中石油、、物资公司加油站等签订定点加油协议为司机办理加油卡充值,由公司定期进行结算。
(3)过路、过桥、停车费:
进项抵扣税率:10%;
管理要点: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统一办理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etc)定期进行结算。
(4)车辆保险费:
进项税税率:6%;
管理要点:在股份公司保险集中采购目录中进行比价招标形式采购。统一集中办理车辆保险业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租赁费
包括房屋租赁费、设备租赁、植物租赁等。
进项税税率:
(1)房屋、场地等不动产租赁费:10%;
(2)汽车租赁费:16%;
(3)其他租赁费,如电脑、打印机等:16%。
管理要点:
各单位应尽量租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资产,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出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应要求其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谨慎选用自然人的相关资产。
书报费
包括购买的图书、报纸、杂志等费用。
进项税税率:10%;
管理要点:
应由经办部门到邮政局、出版社等单位统一订阅,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物业费
包括机关办公楼保洁等费用。
进项税税率:6%;
管理要点:
经办部门应该明确划分办公用与职工福利部分,分别开具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水电气暖燃煤费
进项税率:
(1)电费:16%;(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且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税率为3%)
(2)水费:10%;(自产的自来水或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采用简易征收,税率为3%)
(3)燃料、煤气等:16%。
管理要点:
与地方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沟通,协商分开计量办公、经营、集体福利用水电气,分别开具办公楼、食堂等所用水电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会议费
各类会议期间费用支出,包括会议场地租金、会议设施租赁费用、会议布置费用、其他支持费用。
进项税税率:
(1)外包给会展公司统一筹办的,取得的发票为会展服务的增值税发票,进项抵扣税率:6%(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后,会议展览服务<含会议展览代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文化创意服务);
(2)租赁场地自行举办的,取得的发票为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发票,进项抵扣税率为10%。
管理要点:
(1)应根据召开会议的要求,充分考虑成本效益,选择不同的方式;
(2)选择外包给酒店、旅行社等单位统一筹办的,应取得会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修理费
包括自有或租赁房屋的维修费、办公设备的维修费、自有机械设备修理费及外包维修费等。
进项税税率:
(1)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10%;
(2)办公设备维修:16%;
(3)自有机械设备维修及外包维修费等:16%。
管理要点:
应由相关部门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维修公司签订协议,定点维修,定期结算。
广告宣传费
进项税率:
(1)印刷费:16%;
(2)广告宣传费:6%;
(3)广告制作代理及其他:6%;
(4)展览活动:6%;
(5)条幅、展示牌等材料费:16%。
管理要点:
应由相关部门与印刷厂、广告公司等单位签订协议,定点采购,定期结算。
中介服务费
中介审计评估费:指聘请各类中介机构费用,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查账、验资审计、资产评估、高新认证审计等发生的费用。
咨询费: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或支付企业聘请的经济股份、法律顾问、技术顾问的费用。
进项税率:6%。
技术咨询、服务、转让费
使用非专利技术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开支。
进项抵扣税率:6%。
绿化费
指公司用于环境绿化的费用。如:采购花草、办公场所摆放花木等。
进项税税率:10%;
管理要点:
注意用于食堂、职工宿舍的不能抵扣进项税,已抵扣要做进项税转出。
劳动保护费
因工作需要为职工配备的工作服、手套、消毒剂、清凉解暑降温用品、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等、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规定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放射线和潜水、沉箱、高温等作业工种所享受的保护保健食品。
进项抵扣税率:16%;
管理要点:
(1)应注意区分劳动保护费与职工福利费的区别。劳动保护支出应符合以下条件:用品具有劳动保护性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用品提供或配备的对象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数量上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并且以实物形式发生;
(2)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中采购。
检验试验费
指公司在生产、质检、质量改进过程中发生的试验、化验以及其他试验发生的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6%;
研究与开发费
指公司在生产、质检、质量改进过程中发生的试验、化验以及其他试验发生的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
(1)研发劳务:10%、3%;
(2)研发设备、材料:16%;
(3)委托研发服务:6%。
管理要点:
应按照研发费核算办法,准确归集核算研发项目的相关投入,建立研发辅助账进行专项核算。
培训费
企业发生的各类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购买的图书发生的费用,企业人员参加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如获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
进项抵扣税率:6%。
安保费
(1)如聘请安全保卫人员费用:6%;
(2)为安全保卫购置的摄像头、消防器材等费用,监控室日常维护开支费用:16%。
取暖费
进项抵扣税率:10%。
财产保险费
为企业资产购买的财产保险。
进项抵扣税率:6%。
物料消耗
主要指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如电线、灯、清洁工具、管理用具、包装容器等。
进项抵扣税率:16%。
安全生产用品
包括施工生产中购买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防护网、密目网、绝缘手套、绝缘鞋、彩条旗、安全网、钢丝绳、工具式防护栏、灭火器材、临时供电配电箱、空气断路器、隔离开关、交流接触器、漏电保护器、标准电缆、防爆防火器材等。
进项抵扣税率:16%。
管理要点:由安全部门根据施工生产需求选择定点定量采购。
财务费用
服务收取的费用。相关服务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进项抵扣税率:6%。
管理要点: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与金融机构协商定期结算直接收费项目。
二、不可抵扣事项
(一)所有明确列入不可抵扣范围的支出业务应取得普通发票,不能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相关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三)发生非正常损失时,相关进项税额和随之发生的运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各单位应加强相关资产的管理,完善相关制度,避免非正常损失的发生。
(四)取得合法凭证,但业务内容不属于可抵扣范围,主要有以下项目:
1、项目部食堂所用的厨具、餐具、水电暖气煤气、用具、菜品、热水器、饮用水设备、纸杯、及为运输厨房用品而发生的运输费;
2、项目工会组织的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物品采购、租赁(场地或车辆租赁)或者慰问费等;
3、为项目部员工租赁宿舍及宿舍配套用品、水电暖煤气、物业费;
4、自购的周转材料摊销;
5、机械使用费中外购设备折旧费、机械操作人员工资及附加费;
6、征地拆迁费及房屋、道路、青苗补偿费;
7、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个人学历教育培训、外聘人员工资、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8、用于职工福利类的培训费、劳动保护费、水电气暖燃煤费、租赁费、书报费、修理费、广告费、物料消耗、取暖费等不得抵扣;
9、会议费中外包给酒店、旅行社等单位统一筹办,取得的发票为餐饮或娱乐业发票不得抵扣;
10、差旅交通费中机票费、车船费、因公出差的餐费及误餐补助等;
11、通信费中以职工个人名义开具的通讯费发票,为职工发放的移动话费补贴、电话费补贴;
12、车辆使用费中司机安全行车费以及用于集体福利的修理费、油料费等;
13、业务招待费,包括餐费、酒、招待用茶和礼品等;
14、折旧、摊销、排污费、诉讼费;
15、保险费中为员工购买的人身保险不得抵扣;
16、税金: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其他税金等不得抵扣;
17、行政事业性收费;
18、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汇兑损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
(五)其他不可抵扣事项:
1、不能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项目;
2、取得合法凭证,未在规定180日内进行认证;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不可抵扣情形。
三、需要做进项转出的事项
1、上述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服务,事后改变用途(发生上述第二条不可抵扣情形)或者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
2、因进货退回或者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3、管理要点:在发生进项税转出事项时应按照的规定逐级审批,做好台帐登记。
一、货物运输服务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二、铁路运输企业发票开具规定
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
三、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为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
1.经省税务局批准,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可以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2)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证》。(3)在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4)注册为该平台会员。
2.纳入试点范围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且试点资格和无车承运人经营资质在有效期内。
(2)平台应实现会员管理、交易撮合、运输管理等相关系统功能,具备物流信息全流程跟踪、记录、存储、分析能力。
3.试点企业按照以下规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试点企业仅限于为符合条件的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货物运输业务代开专用发票。
(2)试点企业应与会员签订委托代开专用发票协议,协议范本由省局统一制定。
(3)试点企业使用自有专用发票开票系统,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货物运输服务接受方以试点企业代开的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4)试点企业代开的专用发票,相关栏次内容应与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运输业务,以及本平台记录的物流信息保持一致。平台记录的交易、资金、物流等相关信息应统一存储,以备核查。
(5)试点企业接受会员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不得为会员代开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可以代会员向试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并据以抵扣进项税额。
(6)试点企业代开专用发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税规定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并选择相应的减免税性质代码。
【纳税实务】代垫运费的发票如何开具?
案例:甲企业销售货物给乙企业,合同约定运费11100元由甲企业垫付,丁运输公司承运,丁公司将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乙公司,由甲企业将此发票交与乙公司,并收回垫付运费。乙公司收到的该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吗?
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甲公司垫付的运费完全符合上述条件,不应包括在价外费用中,无需由甲公司开具运费发票,而应该由丁公司向乙公司开具发票。
上例中,只要乙公司对此业务能提供相关合同及付款凭证,准确核算被垫付业务全过程,取得的代垫运费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上述作法尽管违背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三)的规定,即: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但笔者认为把握政策不能生搬硬套,192号文规范的是正常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必须“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一致”,而垫付运费行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是很平常的业务,且增值税相关政策也界定了何种情况下代垫运费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实际认可了这种业务常规。
作者:郝炬来源:中国税务报
秒哥,我在京东上买了点饮品招待客户,但是有个奇葩的事情,为什么配送费开16%的税率?不应该是6%吗?
01秒哥曾经在一家大型设备制造企业工作,当然那都是营改增之前的事情了。设备生产出来要销售出去,就涉及到运输的。营改增之前,销售货物是缴纳增值税的,而运输服务是缴纳营业税的。
当时的货物增值税税率是17%,运输服务的税率是3%,按照当时的政策,销售货物并提供运输服务是混合销售行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按照政策,我当时给客户把货物和运费均开具了17%的增值税发票,「当然,这个其实对销售方是不利的,特别是大型设备运费比较高的情况下,后面具体也进行了一些筹划的安排」
这种行为是混合销售一并缴纳增值税无疑,这个事情当时还遇到一个小插曲,有个客户的会计死活不收你给他开的品名是运输费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他非要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我给他说了半天政策,又说你这个还能多抵扣进项税「公路、内河发票只能计算抵扣7%」,但是始终没把她说通,后面我让她去问问他们主管税务局,后面也没找我,估计他们税务局说法和我一样。
02最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就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不管是你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是销售服务,亦或是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等,都涉及到增值税,而且我们很清楚,我国目前增值税税率有16%、10%、6%三档(这里不说0%),不同的销售行为适用不同税率的。
那么我发生了应税行为,我对应着去看我适用那个税率不就得了,也不是个事。
但是,经济业务多样化,一个单位怎么会如此单纯。
这个世界上,单纯的人总容易受伤,鸡蛋同时放在一个篮子里面,有时候风险特大,多元化经营是现状,滴滴都开始送外卖了,美团都开始美团打车了,我看我朋友圈,微商会计也挺多。
传统行业衰弱,我们就进军新兴行业,多给自己一条路,也多一个选择,所谓东边不亮西边亮,企业更是如此,卖点主打商品,搞点副业,做做代理,参合一下第三产业 ,挺好的。
03企业搞搞两种或者多种不同的业务,彼此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在增值税上我们称之为兼营销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也就说,你得给我算清楚,别搞混了,你卖东西开你的16%的发票,你搞服务,就老实开6%的发票,不管是合同、发票、账务你都给我分开核算,算清楚,别搞混了,别把16%的按6%交税了,如果没算清楚核算混乱,没关系,税务局来通通给你按最高税率征税。
看似很清晰的一个事项,有朋友却跑来问二哥,二哥我们兼营不同税率业务,比如我们销售服务的税率是6%,是不是必须购进的6%的税率的发票才能抵扣,相当于分开核算啊。
好了,这个真的想多了。完全不是这个匹配关系,抵扣的是符合规定的「税额」,而不是税率。
我们只要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按照扣税凭证注明的或者计算得出的税额,就可以直接抵扣,至于是不是要和销售税率匹配,没有这个说法。而兼营说的分开核算和这个更没有任何关系,是对销售额的分开核算。
你看这份发票,又是5%,又是6%,又是17%(现在16%)的,出租房屋的简易计税,收物管费的,转售水电的,这就是兼营。
其实你会发现,对于兼营来说,业务之间都是相互独立的,没有什么依存关系,比如,宾馆(酒店)房间里售卖饮料食品,你住我酒店,你可以选择消费饮料,也可以不消费,反正不是依存关系。
04但是有种业务,它可不是兼营那么简单。
比如销售货物带安装,销售货物带配送,就像文章开头这张发票,很简单,你去买个空调,卖空调的负责给你运输到家并安装好。这种业务我们就不是兼营行为,给他取个名字叫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行为有其特有的特点。
1、必须满足几个同一,同一个购货者或者服务对象,同一时间内发生的同一笔合同确定的经济业务。
2、业务活动中必须含货物和服务,可以简单理解为同一笔合同中的销售或者服务内容必须含有货物,这是一个确认混合销售的关键特殊点。而且一项销售活动中的两项销售行为之间必须从逻辑上有着紧密的从属关系,即有了甲,才有了乙,乙的发生以甲的发生为前提,且两者之间有着密切关联,这是判断混合销售的关键。
混合销售和兼营适用税率可就大不相同了。既然还是混合,也就是要混而为一,只有一个适用税率。那具体是用货物的税率还是用服务的税率来交税呢?
这个也是有规定的。
财税2023年36号文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如果判断混合销售适用税率后,比如销售货物带安装劳务,判断单位是从事货物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那么应该按16%进行开票纳税。
开票的税率选择当然按16%来了,品名嘛,是运输费就是运输费,运输费为什么16%呢?因为是混合销售嘛,编码如何选?当然这种二哥和你从属商品税目确认方面具有同质性,应该选用同一个商品编码进行开票。所以从这点来看,二哥觉得文章开头的这张发票还是有瑕疵。
下面这张清单的编码我个人觉得就没问题,如图:
05关于兼营和混合销售其实主要就是如上所述。
当然也是有例外的,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有了新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至于分开核算就是从合同约定到发票开具、账务处理都需要分开。
因为有些业务他还是比较特殊的,虽然是销售为主,但是安装比例也不小,如果一并按16%计税,负担还是重,所有有上述一些特殊规定,也算是对混合销售的一种削弱。
商品交易日益复杂,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在实务中其实还是较难区分,有时候非常容易造成税率或者征收率使用的错误。特别是在政策理解上本身就存在个体差异,税务机关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和纳税人自己的争议也会不断。
随着后期国家简并增值税政策的继续出台,我国的增值税制也会越来越规范,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成本也会逐渐降低。
答:运输发票税额抵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
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指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和现行规定允许抵扣的其他货物运输费用,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不予抵扣.货运发票应当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
报税需要填增值税运费发票抵扣清单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3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通过认证采集的新版货运发票,不填写在《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中,以免造成重复采集;申报抵扣其他运输发票,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的要求,填写《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随同其他申报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运费发票开票提醒
1.运费直接支付给销售方,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和货物一起开具销售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从第三方取得运输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一票制”;
2.运费支付给运输方,货款支付给销售方,属于两次增值税应税行为,运输方和销售方分别开具,不得从第三方取得运输费专用发票,即“两票制”;
《临沂东星焦化有限公司与山东七五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鲁民再326号)(点击查看原文):
①东星公司与七五能源公司签订了煤炭供应合同
②运输由七五能源公司组织,运费由七五能源公司承担;结算方式为承兑结算,款到发货,两票结算,运输票60元/吨,其余开具增值税发票。该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7%。
③七五能源公司按约定给东星公司提供了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增值税发票。运输发票上载明承运人为微山县德隆运输有限公司、鱼台县永利运输有限公司等运输公司。七五能源公司提供的运输发票东星公司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使用,抵扣税率为7%。
④2023年7月27日,山东省临沂市国家税务局作出临国税罚(2011)78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东星公司2023年度和2023年度支付运费,收款方与承运人不一致,违反了1995年10月18日《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数额,否则不予抵扣”的规定,涉及七五能源公司提供的运输发票的抵扣税款为及附加合计125万元、罚款等(东星公司向山东省临沂市国家税务局缴纳了增值税款)。
⑤东星公司与七五能源公司签订煤炭工业合同,其双方实际进行煤炭交易时,东星公司将款全部支付给七五能源公司,七五能源公司交付煤炭,同时给东星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及多家运输公司的运输发票,东星公司将前述发票入账并进行了税务抵扣,双方事实上买卖均是按两票进行的,双方当事人对前述事实无异议。
七五能源公司主张双方为两票结算,其收款后出具的收据载明为货款,并未分别标明为货款或代收运费,也没有七五能源公司将运输公司出具的收据交东星公司的证据,其行为不符合代办运输的法律要求,七五能源公司收款后提供运输发票的行为不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东星公司在收到收款单位与出具单位不一致运输发票时,并未提出异议,且未按法律的规定进行相应的税项进行抵扣。
⑥判决确定双方对于缴纳的税款和罚款承担同等责任正确(直白一点各承担50%损失)。
导读:运费产生的增值税计入产品成本吗?如果是采购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运输发票,则计入材料成本中,相关的会计分录小编已在文中为大家进行了整理,欢迎阅读。
运费产生的增值税计入产品成本吗?
如果是采购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运输发票,则计入材料成本中
会计分录如下:
借: 原材料(材料成本+运费成本)
进项税(材料进项税+运输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如果是其他用途而获得的税票,则计入相应费用,比如销售发生的运输费
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运输费
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是否计入成本?
首先:采购成本结构中的相关税费,是指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
其次: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具有代收代缴的性质,与净利润的计算无关。如果不存在赊购赊销事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增加净额即表示本期应付未付的增值税增加净额。如果存在赊销事项,“应收账款——增值税”、“应收票据——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增加净额,则表示本期应交的增值税中有一部分本期并未收到,在收付实现制下不需要缴纳,故应从“应交增值税”中予以扣除。“应付账款——增值税”、“应付票据——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增加净额,说明本期购入存货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中有部分并没有支付,而原来在核算“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时是将其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当期“销项税额”的,依据收付实现制原则,这部分未付现的“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故此应该加回。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运费产生的增值税计入产品成本吗的有关问题,如果是采购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运输发票,则计入材料成本中,若对此仍感到疑问,可点击窗口与答疑老师进行在线咨询!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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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运费发票抵扣增值税的规定是什么?税务问题一直是刚接触会计的朋友既头疼又必须要掌握的知识,为了帮助更多人能够顺利的理解,会计学堂小编整理了一些通俗易懂的概念,仅供大家进行参考阅读。
运费发票抵扣增值税的规定是什么?
答:运输发票税额抵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
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指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和现行规定允许抵扣的其他货物运输费用,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不予抵扣.货运发票应当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
报税需要填增值税运费发票抵扣清单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3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通过认证采集的新版货运发票,不填写在《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中,以免造成重复采集;申报抵扣其他运输发票,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的要求,填写《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随同其他申报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运费发票抵扣增值税的规定是什么?看完了上文中小编整理的详细内容后,相信各位的心中已经有了自己的认知和理解.学会更多精彩的财务知识,一定不能错过会计学堂的更新!
出口退税是对出口报关企业的优惠政策,主要是退还进口税和退还商品在报关时缴纳的国内税金,帮助进出口企业降低成本,以及提高国际竞争力,那么广州出口退税如何申报?
广州出口退税如何申报?
1、进次发票认证
2、导数据: 发票及报关单
3、根据报关单,录入进项发票
4、录入完数据一致性检查,进货出口数量关联。
检查: 关单数量=发票数量
5、检查无误、确认明细电报(可撤销)有误的
6、汇总表录入直接回车自动生成(重点核对可退税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后导出
7、登陆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一申报退税---免退--税业务申报-数据自检
8、检验通过-确认申报
进出口退税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一张进项发票开了好多品种,出口和内销的需要分开,不能开在一张发票上,并分别进行退税内选和抵扣勾选
2、外贸企业:申报退税,申报增值税,哪个先报都可以
生产企业:先申报增值税再申报退税
3、一张发票上的两种商品,对应两个批次申报,不需要做分割单,对应申报即可
4、申报退税系统不需要0申报,单证补齐后,需要申报税时操作即可(外贸企业)
5、生产企业:可以只报送汇总表和增值税申报表,据实填写就可以
6、报关单的日期和票的日期不在同一个月、开票的汇率是根据报关单当月日期选择
出口退税需要什么材料?
如果是外贸企业:
装箱单,发票,合同,提单,收外汇的银行回单、银行的涉外申报单,对应进项发票、合同、送货单,还有报关费发票,运费发票,报关单,无纸化放行通知书,装货单,这是报关后提供的出口备案单证。
如果是生产企业:
装箱单,发票,合同,提单,收外汇的银行回单、银行的涉外申报单,报关费发票,运费发票,报关单,无纸化放行通知书,装货单,这是报关后提供的出口备案单证
导读:运费发票抵扣增值税的规定是什么?税务问题一直是刚接触会计的朋友既头疼又必须要掌握的知识,为了帮助更多人能够顺利的理解,会计学堂小编整理了一些通俗易懂的概念,仅供大家进行参考阅读。
运费发票抵扣增值税的规定是什么?
答:运输发票税额抵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
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指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和现行规定允许抵扣的其他货物运输费用,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不予抵扣.货运发票应当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
报税需要填增值税运费发票抵扣清单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3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通过认证采集的新版货运发票,不填写在《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中,以免造成重复采集;申报抵扣其他运输发票,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的要求,填写《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随同其他申报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运费发票抵扣增值税的规定是什么?看完了上文中小编整理的详细内容后,相信各位的心中已经有了自己的认知和理解.学会更多精彩的财务知识,一定不能错过会计学堂的更新!
一、运费发票,备注栏上是空的,没写起运地、到达地、等是否可以入账,认证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因此,未按规定开具的发票不得作为有效的税收凭证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及进项抵扣。
二、收取介绍客户的费用,需要开具发票税率是多少?
如果是给他人介绍客户,起到中介的作用,则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开具发票并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企业所得税方面应当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子公司完成这些业务, 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公司不是一般纳税人,子公司到当地税务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用来抵扣进项?还是是由他们总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文件规定:“二、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因此,应由实际提供服务并收取款项的单位开具发票。
四、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企业在税务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退税吗?
出口企业取得的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总结一下工作中经常碰到的发票备注栏填写要求:
1、货物运输服务
填写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
2、铁路运输企业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注明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
3、建筑服务
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4、销售、出租不动产
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5、差额征税开票
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6、销售预付卡
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7、保险代收车船税发票
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8、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货物运输发票
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生产企业委托综服企业代办出口退税
代办退税专用
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的风险
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土地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0号)第五条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运输发票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抵扣增值税?
1.运输发票必须合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
2.运输发票上注明的扣除项目必须符合规定。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3.货运发票内容填写必须齐全且与购货发票内容相符。准予计算扣除进项税额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种类、货物数量、运输单位、运输金额等项目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4.运输费用价格要合理。纳税人购进、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明显偏高,经过审查不合理的,不予抵扣。
运输行业增值税抵扣的项目是什么?
运输行业增值税可以抵扣的项目: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经认证后可以从销售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减,不足抵减的部分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交通运输业的主要进项来自燃油、维修等,加强车辆固定资产改造和更新,以及日常取得稳定的进项税额;
购进的设备及自用车辆取得的进项税;
办公费、水电费、仓储费、装卸搬运费、其他运输企业转运费、广告费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运输发票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抵扣增值税的全部内容了,需要满足的条件小编已在文中为大家整理出来了,运输行业增值税抵扣的项目是什么?上文也为大家进行了着重的讲解,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导读:即使是新手的会计,也都知道发票是入账的重要凭证之一,如果支付运费无发票用什么凭据入帐?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到税务局代开发票,或者说先做没有发票的账务处理,发票到了再确认收入也是可以的。
支付运费无发票用什么凭据入帐
答:发票是支付费用的法定凭证。如果你没有运费发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是要做纳税调增的。
已付款,但是未收到发票。一般企业都是先做预付款处理。出纳根据会计做的会计凭证,登记日记账,做银行支出。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运费发票需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需要,按运输合同计算 按0.05%计算。
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173号)第一条规定:“在货运业务中,凡是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
鉴于目前各类货运业务使用的单据,不够规范统一,不便计税贴花,为了便于征管,现规定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运输车队开给货代公司的发票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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