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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丢失处理(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2-09 15:04:02 热度:6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发票丢失处理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发票丢失处理

【第1篇】增值税发票丢失处理

最近,a企业财务小王碰到了一件烦心事,原来是他不小心弄丢了客户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那么,丢失了发票怎么处理呢?今天,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分四种情况梳理一下吧。

0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小贴士:

1.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证明单》须在次月抄报税后才可以开具。

0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0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04丢失增值税空白发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开具流程

1、选择我要办税下的“发票使用”,点击“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2、在纳税人信息栏核实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纳税人名称会自动带出。在发票信息栏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系统会自动带出报税日期、纳税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输入货物(劳务)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税额。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

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2、《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来源:上海税务

实习编辑:司壹闻

【第2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

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四联:

第一联 蓝色 存根联

第二联 棕色 发票联

第三联 绿色 抵扣联

第四联 黑色 记账联

各联的作用:

第一联:存根联,销货方留存备查。

第二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作付款的记账凭证。

第三联: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

第四联: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其中,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用: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 —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

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有哪些?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等。

【第3篇】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在日常工作中,发票丢失,这个太常见了,只要是纸质的或需要邮寄的都是有可能丢失的,甚至有的会计一直都不知道自己少了发票,直到操作发票勾选的时候这才发现少了发票才想起来纸质的发票还没收到。

那么我们遇到发票丢失了该怎么办,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丢失发票后应该如何处理吧。

一、发票丢失后怎么办?

自2023年7月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取消了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作废的要求现在丢失发票后无需再发布登报挂失声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二、丢失发票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公告2023年第48号)附件《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规定,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扣3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1)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2)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的,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3)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的,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四、丢失普通发票后的处理

1、电子发票:

一般情况可以重复打印不用担心丢失(电子客票只能打印一次,不能重复打印)

2、纸质发票:

(1)可以取得证明时,取得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等内容的原开票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可代作原始凭证。

(2)确实无法取得证明时,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可代作原始凭证。

政策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23年修订)》(财政部令第98号)

五、丢失空白发票(包括专票及普票)

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毁损报告表》,持税控盘到主管税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六、如何查看销售方是否至税务机关做过发票遗失处理?

很多会计对于现在取消了登报以及已报税证明单觉得不放心,害怕销售方不去做发票遗失而不敢做认证抵扣,其实在综合服务平台可以看到发票有没有在税局做过遗失处理,操作如下:

1、登录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

2、选择开票日期点击查询按钮。

3、找到遗失的待勾选发票后拖动下方滚动条拉至最右方点击查看明细信息,如果发票在税务局做过遗失处理会有违法违章信息显示。

随着普票及专票的电子化,收到发票再也不怕丢失了,丢失的发票可以凭发票信息自行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自行下载版式文件。

更多问题可在评论区留言噢!

【第4篇】宁波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企业开始注重起自身的财务问题,毕竟一不注意可能就是灭顶之灾。所以随时熟知相关的税务知识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2023年增值税发票最新规定,这七点您要多加注意!

2023年增值税发票最新规定,这七点您要多加注意!

电子专票务必搞懂这七点

目前使用电子专票有以下注意事项

1、电子专票格式为ofd格,非pdf格式,需要下载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

目前,试点纳税人应当使用税务ukey开具电子专票,税务机关向试点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

ukey开具依托的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格式为ofd格式。需要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2、电子专票只能红冲,不能作废。

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应当凭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

试点纳税人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时,无需追回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及其纸质打印件。

3、电子专票领票数量和纸质专票合并判断标准,限额同纸质专票。

税务机关按照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合计数为试点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

4、电子专票用途确认和纸质的一样。

受票方取得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

5、电子专票文档需要保存

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要求,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纳税人以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应当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专票。

6、电子专票非强制使用。

试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试点纳税人应当开具纸质专票。试点纳税人由宁波市税务局在纳税人自愿参与试点的基础上选择确定。

试点纳税人在试点期间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仅限于宁波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

7、电子专票查询真伪网站和纸质专票一样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

电子专票当然有很多优势,再也不用担心密码区超框了;再也不用担心发票丢失了;再也不用耗费邮寄成本了;再也不用担心发票专用章盖错位了。

当然,很多人担心电子专票重复报销的问题。

其实这个并不用太担心,电子专票反而比电子普通发票更不会出现重复报销的事情,因为每一张专票我们都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不管是抵扣、不抵扣还是退税,每一张用途确认的过程就是查验和查重的过程。

2023年增值税发票最新规定我们就说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丰和会邦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5篇】上海增值税发票案件

新民晚报讯(特约通讯员 忻文轲 记者 潘高峰)今天凌晨,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静安分局、虹口分局,历经半年多的侦查后,在全市开展“6.26”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摧毁六个盘踞在上海市的职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抓获以郭某、陈某、吴某等为首的犯罪嫌疑人40余名,捣毁开票窝点6处,缴获用于虚开的开票机20余台,网银u盾30余个,财务凭证100余册。该案涉案金额20亿余元,涉及税款3亿余元,是今年以来上海破获的涉案团伙、涉案人员最多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图说:犯罪团伙为全国多个省市的300余家企业虚开发票。警方提供

今年5月,经侦总队在工作中发现:上海市某数码、pc产品交易市场内存在个别商户为非法牟利,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经侦总队会同静安分局、虹口分局组成联合专案组,开展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陈某、吴某等人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他人介绍,以支付票面金额3%-4%开票费的方式,先后让他人为团伙控制的20余家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再以收取票面金额6%-8%开票费的方式,为全国多个省市的300余家企业虚开发票价税合计人民币20亿余元,税款3亿余元,非法获利近4000余万元,给国家税收带来了巨额损失,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

图说:警方抓获以郭某、陈某、吴某等为首的犯罪嫌疑人40余名。警方提供

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于涉案上下游公司的虚开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也将开展全链条、全环节的打击,彻底斩断犯罪锁链。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无论是为他人虚开,还是虚受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处罚。在此提示广大企业经营者,一定要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纳税,切勿心存侥幸,贪小失大。

【第6篇】总局2023年增值税发票

之前发文对我国发票的定义、作用、类型做了一个介绍,那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信息系统你又了解多少呢?作为发票的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始终致力于借助信息技术手段管理发票,近些年来陆续建设、完善、升级了管理增值税发票事项的若干信息系统,管理着承载购销双方基础信息、应税项目信息、管理信息的法定载体-发票。这些信息系统统称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历史演变

说到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就必须讲一下金税工程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我国于1994年实施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新税制,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倒卖、盗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大肆进行偷、逃、骗国家税款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国家决定引入现代化技术手段对增值税进行管理,实现以票控税,先后实施了金税工程一期、二期。通过金税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了中省市县四级广域网络,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行信息系统、实现中省两级数据集中。在实现网络覆盖的同时又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应用了:交叉稽核系统、协(核)查系统和防伪税控系统。

2001年7月,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协查系统实现了清分比对、交叉稽核、协查稽查。建设之初主要是为了采集专票数据实现稽核比对,后期实现失控及异常发票管理,主要功能就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和抵扣联逐一进行比对,比对结果有相符、不符、缺联、滞留,实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日常稽核、协查管理,稽核相符的允许抵扣,稽核不符的违规就交由税源管理部门核查,涉嫌违法就通过协查系统交由税务稽查部门查处。

2003年2月,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实现了加密防伪、抄报认证、票表比对。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最早是从1994年开始的,建设目的是通过对票面信息加密来防假票,主要功能就是加密防伪,抄报(记账联)存根联,认证抵扣联,2001年7月,开始在全国部署实施,直到2003年3月底,实现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全覆盖。全国基本上是2003年8月1日以后开具的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再允许抵扣了。

2006年7月,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2006年、2023年,建设了货运发票、机动车发票的税控系统,覆盖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机动车销售企业。

2008年3月,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实现了异地核查疑点发票;

2023年1月,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新系统)实现了全票面信息采集和电子普票。到了2023年,总局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3号)。这是第一次公开将原来推行防伪税控系统改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推行目标是为了实现“一个系统两个覆盖”的增值税一体化管理模式。“一个系统”,即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两个覆盖”,即覆盖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临时散户),覆盖所有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最大亮点是实现了全票面信息采集,推行了电子普票和电子底账系统。

2023年11月,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实现电子发票存储、下载、查询;

2023年9月,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系统实现了异常凭证认定、处理、核查;

2023年8月23日,陕西、宁波试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2023年9月,全国推广上线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2023年11月,全国推广上线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了发票信息聚合,精准防控风险

2023年开始实施金税四期(发票电子化)工程,先期推行了专票电子化试点,在新办纳税人中试点使用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2023年12月1日起,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在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广东省的纳税人中开始推行“数字化电子发票”。“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信息管税”转变。

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要认识和了解一个信息系统,那么我们首先的了解这个信息系统的用户是谁,管理的对象是什么,以及通过系统实现哪些业务事项和功能。所以我们就知道,发票管理系统始终是围绕增值税纳税人、税控设备、增值税发票这三个管理对象以及相关的业务事项,来一步一步实现信息化支撑,并逐步完善,建设成如今在用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简单来讲就是那就是供税务机关人员及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实现对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开具、使用增值税发票等相关业务事项进行有效管理的税务信息系统。

系统用户为税务人员、纳税人;

管理对象:一是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二是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三是税控设备,包括金税盘、税控票、税务ukey;

业务事项主要有发票开具、发票使用。具体为日常管理事项:印制、出入库、申领、发放、开具、作废、冲红、退回、缴销、抄报、认证、逾期认证、抵扣勾选、退税勾选、成品油消费税管理等。异常管理事项:稽核、核查、协查、稽查、风险防控等。

在2023年前后,增值税发票系统的称谓多次变化,总局在19个文件有“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叫法,营改增之后又被称为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先后在14个文件中出现过,再后来直到2023年,统一为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从2023年开始,通过对防伪税控系统的不断完善、优化和升级,逐步演变建设成了现在这个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从广义上来说,只要涉及发票业务事项都是发票管理系统的范畴,那么涵盖的信息系统或者子系统就很多,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大大小小有20个之多,可以说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是一个信息系统体系。

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

那么税务机关目前在用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到底是什么样的?2023年以前的发票管理系统也可以说是1.0版,税务总局对其升级为2.0版本,改进有三个方面:首先是两个税控系统升级成为一个新的税控系统,也就是从2001年期使用的防伪税控系统和2006年使用的货运税控系统退出了历史舞台。

第二个变化的部分是面向纳税人建设了统一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和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集成增值税发票用途选择确认和发票查询、下载、查验的功能;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免费为纳税人发放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

第三个变化的部分是升级了电子底账系统,升级后,电子底账系统成为整个发票管理系统的数据核心,扩充集成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数据,成为名副其实的发票底账,支持实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票表精准比对。

四、纳税人端主要使用的软硬件

作为纳税人用户而言,日常主要使用电子税务局来核定票种、申领发票,使用税控开票软件开具、作废、冲红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发票用途勾选确认,使用增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发票信息真伪。

税控发票开票软件主要包括金税盘版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控盘版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

金税盘及其报税盘是航天信息研制和提供税控服务的增值税发票系统的税控专用设备,俗称白盘。

税控盘及其报税盘是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制,由各地的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税控服务的税控专用设备,俗称黑盘。

税务ukey是国家税务总局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的新型税控设备。

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2023年12月起,作为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的起手式,总局搭建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陆续在全国推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在线开具、交付、查验、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等服务。

【第7篇】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

来源:中国铁路

又是一年开学季

无论是刚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准新生

还是准备返校的小伙伴

学生票都要安排起来了

今天,小编准备了

关于学生票的满满干货

一起来看看吧!

符合这些条件可以购买学生票

◆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

◆家庭居住地(父亲或母亲之中任何一方居住地)和学校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

◆大中专学生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凭证、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和经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中、小学生凭学校书面证明。

◆在优惠乘车区间之内,且优惠乘车区间限于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

哪些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

◆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学生票一年可以购买几次?

每学年乘车次数限于优惠乘车区间之内两次往返。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至下年使用。注意!联程车票只扣减一次优惠次数,但是需要注意购买区段接续性。

怎样进行学生票优惠资质核验?

符合购买学生票条件的旅客,应到车站指定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办理一次本人居民身份证件与学生优惠卡的核验手续(学生票需每学年乘车前办理一次),通过核验手续的旅客购票后可凭居民身份证件自助办理实名制验证和进出站检票,核验手续应当在乘车前办理。

人工窗口办理:旅客将贴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和身份证交给车站售票窗口工作人员,说明核验学生票优惠资质即可。

自动售/取票机办理:旅客在自动售票机上依次点击“优惠资质绑定”“学生购优惠票资质绑定”,认真阅读“绑定须知”后点击“知道了”,依次将贴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身份证放置于自动售票机“优惠卡及身份证件识读区”,根据提示完成身份证的核验和绑定即可。

已采集优惠资质后购买的学生优惠票,可凭购票证件自助办理实名制验证和进出站检票手续。

如果忘记核验,在车上无法判别是否具备优惠资质,按要求进行补票,下车后可以把补的票退掉吗?

可以。列车上无法判别学生旅客是否具备优惠(待)资质时,应办理补收票价差额手续,并开具电子客运记录(特殊情况可开具纸质客运记录)。学生旅客到站后可凭车补车票、减价优惠(待)证件和购票时所用有效身份证原件(列车如开具纸质客运记录,还应携带纸质客运记录),30天内到全国任意车站退票窗口办理资质核验和退票手续。

车站核实学生所购减价优惠(待)票符合有关规定后,为其办理车补核验退票,扣减学生优惠次数;办理学生旅客车补车票退票时,不收取退票手续费,不退列车补票手续费。

学生票优惠怎么算?

◆学生票享受普通旅客列车硬座半价优惠,动车组列车二等座按公布票价的75%享受优惠。

◆购买学生票时,如果没有直达列车或者其中一段乘坐动车组列车,可以分段购买联程车票。但联程路径里程不能超过优惠区间合理范围,且联程车票只扣减一次优惠次数。

◆各位同学需要注意购买区段接续性,否则会导致多扣优惠次数。购买联程学生票,如仅退部分接续车票,不返还优惠次数。

举个例子:正确购买联程车票的顺序应该是a到b,b到c,c到d。如果同学先买了c到d,再买a到b,就会导致多扣优惠次数。

可以购买高铁+普速的联程车票吗?

当然可以!但需要注意:学生票按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举个例子:柳州到大连没有直达列车,便可以分段购买,第一段乘坐g2066次列车从柳州到徐州,第二段乘坐t132次列车从徐州到达大连。

那么,即将入学的新生

怎么用录取通知书买票?

铁路小哥哥来教你

新生如何购票?

可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人工售票窗口购票

通过铁路12306网站、app购买学生票,在添加乘车人时将旅客类型选为“学生”。

购票成功后怎么进站?

购票成功后

只需要凭录取通知书

和购票时所使用的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通过人工验证通道进站乘车

如今

全国铁路已经全面实施电子客票

大学新生在购买火车票时

还需要了解哪些知识点?

快来了解一下吧

q

我是今年刚被录取的研究生,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学生票吗?

a

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大、专院校(含民办大学、军事院校)的新生都可以使用录取通知书购买学生票。

小编划重点

这里所说的研究生是指没有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在职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此范围内。

q

已经使用录取通知书购买学生票,进站乘车时需要取票(换取报销凭证)吗?

a

铁路部门全面实施电子客票后,符合购买学生票条件的旅客,仅需持购票所使用的有效实名制身份证件检票乘车,无需取票(换取报销凭证)

q

如果已经购买了全价票,可以持录取通知书在人工售票窗口退取票价差额吗?

a

不可以退差额,但是您可以选择退票后重新购买,需要按照相关退改规定支付相应退票费。

q

我已经使用录取通知书购票,但是学校开学时间有调整,我可以办理退票或改签吗?

a

可以按照规定办理退票和改签,而且不影响再次购票。退票后再次购票,仍可以享受学生票优惠。

q

学生票可以候补购票吗?

a

可以。

q

我的学校所在地有多个火车站,我买到任意车站都可以吗?

a

可以,只要终到车站在学校所在地即可。

铁路部门温馨提示

同学们购买学生票后

可通过铁路12306app

查询车次、检票口、车厢座位

也可通过铁路12306app办理

高铁订餐送餐、遗失物品查找等服务

同时

提示大家在旅途中

主动配合铁路部门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火车站和列车上全程佩戴口罩

祝同学们在新学期、新起点

开启新征程、学习新技能

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

【第8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费

作者:税务诉讼律师王如僧,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前言

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偷逃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非增值税类税款的,很多时候不构成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理由是此罪保护的客体仅限于增值税。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以“挂靠”有关公司名义实施经营活动并让有关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性质的复函》的规定,可以确定此处的税款特指增值税。

在该复函中,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规定: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危害实质在于通过虚开行为骗取抵扣税款,对于有实际交易存在的代开行为,如行为人主观上并无骗取的扣税款的故意,客观上未造成国家增值税款损失的,不宜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系严重犯罪,如将该罪理解为行为犯,只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侵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秩序的,即构成犯罪并要判处重刑,也不符合罪刑责相适应原则……”,

另外,最高院研究室还规定:

“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以他人名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即便行为人与该他人之间不存在挂靠关系,但如行为人进行了实际的经营活动,主观上并无骗取抵扣税款的故意,客观上也未造成国家增值税款损失的,不宜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逃税罪等其他犯罪构成条件的,可以其他犯罪论处。”

众所周知,发票功能作为一种收付款凭证,具有两项功能,分别为抵扣功能、票证功能。

前者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服务时,发票上记载的进项税额可以在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以此少交一部分增值税;后者是指纳税人可以凭发票证明其在交易过程中支付的成本或者费用,以此少交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

前者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有的功能,后者是所有的发票均具有的功能。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此处使用的字眼为“抵扣”,其实就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功能,抵扣功能只会直接影响到增值税款,并不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其他税款,所以此处的税款应该是特指增值税。

第二,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并颁布的,在“2023年度影响力税务司法审判案件”中排名第二的王超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也体现出此处的税款是特指增值税。

在该案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出:

“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为犯罪处理始于1995年,当时的立法目的在于惩治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危害增值税制度的行为,保护我国增值税税收。此后,随着社会发展,实践中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开始多样化。出现了有真实交易的代开行为、不会造成增值税流失的虚开行为、为虚增利润而虚构交易造成的虚开行为等等。这些行为与为骗取抵扣增值税税款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在社会危害性上有显著不同,也超出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法目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实际情况,以答复、指导案例、复函等方式,多次重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法目的。明确不以抵扣税款为目的,未造成国家增值税损失的虚开行为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此意见同样也适用于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因此,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中,也可以得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保护的客体仅限于增值税。

第三,从虚开犯罪的历史沿革可以确定此处的税款特指增值税。

1995年,我们国家正式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规定为犯罪。

2023年,《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下面加了一条,内容为: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即在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之外,追加了一个罪名,叫虚开发票罪。

将这两个罪名进行对比,可以发现两个罪名的罪状条文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的犯罪对象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者的犯罪对象是普通发票。这意味着在2023年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犯罪,但虚开普通发票是不构成犯罪的。

为什么是这样呢?

这要从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发票有什么不同说起。

我们都知道,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有票证功能之外,还具有抵扣功能,而普通发票只有票证功能,没有抵扣功能。

这说明跟虚开普通发票相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多了一项可以抵扣增值税款,少交增值税的社会危害性。

从这里就可以推出:在2023年,即《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前,虚开其他发票不构成犯罪,那是因为这些行为无法导致国家增值税款流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所以构成犯罪,那是因为这些行为可以导致国家增值税款流失。

换一句话也就是说,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中的税款是特指增值税。

第四,在司法实务当中,人民法院认定税款流失金额时,只计算增值税,没有将其他类型的税款计算在内。

一般情况下,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国家税款流失的时候,往往不会仅限于增值税款流失。

例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二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根据该法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所在地区是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或镇的,税率为5%,不在上述两种地区的,税率为1%。相同的道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额为计税依据的,税率分别为3%、2%,因此一旦少交了增值税,就会导致少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假设甲企业在某市区,其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少交了100万元增值税,就会同时少交了7(100×7%=7)万元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100×3%=3)万元的教育费附加,2(100×2%=2)万元的地方教育费附加。

可是,在司法实务当中,人民法院并没有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额计算进去,这可以充分说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保护的客体仅限于增值税。

【第9篇】增值税发票查询系统

今天我们主要讲讲的怎么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具体来讲,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

首先我们平常用的网站是这个,而增值税发票查询是不能在这个平台查询的。

如果你用这个查询增值税发票,会有如下提示: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统一到下面这个网站查询。

说到这,很多小伙伴实际查询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就是傻傻分不清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说说什么是发票代码、什么是发票号码。

如上图所示,左上角是发票代码,发票代码是10位数字;右上角是发票号码,发票号码是8位数字。当然,图中我们也标出了发票密码的位置。

然后分别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就可以查询啦,切记开具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哦!

昨天老板给了小编一张发票,小编就差点搞晕了,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是不是很简单呢?

最后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购买假发票,收到假发票要及时上交举报哦,尤其企业,切记远离假发票,近些年来国家对假发票处罚力度越来越大,最高判处死刑,所以企业要提早预防风险!

在喧嚣的经济中与税完美邂逅,给你不一样的财税视角!

【第10篇】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业务的条件

尊敬的纳税人:

受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ems邮政速递的配送运力不足,您申领的发票可能存在配送延迟的情况。在此,提醒广大纳税人按照发票需求提前做好筹划,尽可能一次性领足当月票量;如条件允许,请您尽量领取和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

对于您网上申领的纸质发票,厦门市税务局将与ems密切配合,确保发票配送服务保持稳定,您所申领的发票将尽快送达。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如出现配送延迟情况,恳请广大纳税人予以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5日

【第11篇】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抵扣

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是不会主动去索要专票的,因为拿到手也不能抵扣进项税,不过小规模纳税人在购买农产品时可以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发票额/(1+扣除率11%)*扣除率11%)。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取得普票对增值税几乎没有什么用处,只是用于计算所得税的凭证。而相比于普票笼统的计税方式而言,专票的计税方式更“科学”,同等条件下的专票税额会明显少于普票税额。下面我们举个例子来看看:

a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向b公司购买了一批价值80万的货物,加工后以100万卖出。

若a公司向b公司索要普通发票,则发票税额为80万*3%=2.4万,但这2.4万不能抵税,故应交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00万/(1+17%)*17%-0=14.53万元;纯利润=100万-80万-2.4万-14.53万=3.07万。

若a公司向b公司索要专用发票,则发票税额为80万*17%=13.6万,且这13.6万可以抵税,则应交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00万/(1+17%)*17%-80万*17%=0.93万元;纯利润=100万-80万-13.6万-0.93万=5.47万。

14.53万与0.93万,3.07万与5.47万,是不是高下立判呢?当然了,现实中的企业肯定不会只有一张发票,这个有点“极端”的例子只是为了更好的证明一点: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那么你一定要尽量每一笔购买都能让对方给你开具专用发票。

可要是卖给你东西的卖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无法自行开具专用发票怎么办呢?或者如果你不是一般纳税人身份,无法享受这项“福利”又怎么办呢?

若卖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可要求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第12篇】增值税发票怎么开?税控盘开票流程

使用税控盘开具发票大概是会计人员必备的技能,但是有些小伙伴不会操作这个税控盘,也不会使用这个软件开票,今天我们就先来看看开票的流程~

发票开具流程

一、登录开票系统

二、系统左上角的“发票管理”模块内,点击“发票填开”:

根据您的需要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

三、双击选择发票卷:

四、认真核对即将填开发票的发票号码:

同时,拿出与其号码一致的纸质发票准备打印。

五、发票开具页面内,显示如下:

请依次填写发票相关内容。

购买方信息填写

1.第一次开具时,建议上方设置“客户—自动保存”:

2.购买方信息第一次录入,直接输入相关内容:

小提示:

如果客户信息如果已经输入客户编码,只需输入名称部分内容既可带出,也可以点击后方图标选择:

3.填写完成:

票面内容填写

1.根据需要,输入需要开具的发票票面内容,例如,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不含税金额等相关信息: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根据您开票的内容,按需要填写。(规格型号没有可以不填写)

一般情况下,建议先输入不含税金额,再输入数量,系统自动推算单价。

2.假设开具内容为“生菜”,已经输入过商品编码的直接选择即可。

3.上面一行点击“价格”,转换含税、不含税标志

注意金额显示含税、不含税!建议多在不含税显示的界面下开具。(按个人习惯选择,两种均可。)

免税特殊举例:

4.一张发票开具较多内容,可以点击上方清单,跳转“清单填开”界面:

清单填写完成,返回发票界面:

5.如果您的开票行次较少不需要清单,填写完成显示如下:

注意税率和内容的匹配!

备注栏:根据您的需要自行填写。

收款人、复核信息填入:

据实填入即可。

全部内容填写完成。

六、发票内容再次核对,选择发票号码一致的纸质发票进行打印,点击左上角的“打印”:

点击“打印”,打印纸质发票:

打印发票即可。

发票按票号顺序使用,发票开具后,纸质发票一定要打印出来!

纸质发票上,记得加盖发票专用章!

这些就是是的使用金税盘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图文详解了,记得电子发票不需要加盖专用章,但是纸质版的需要!

【第13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票号

提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三流一致”,可能很多从事财税方面工作的朋友并不陌生,其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的规定,根据该通知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上述规定的核心问题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三流一致”,所谓的“三流”是指发票流、货物流、资金流,说明如下:

1、发票流

如:a公司和b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则a公司是开票方,b公司是受票方,发票的流向:a→b

2、货物流

如上例:a公司是发货方,b公司是收货方,货物的流向:a→b,这是最典型的货物流,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如下情况:

(1)a公司从甲购买该批产品,该批产品直接由甲公司运往b公司;

(2)b公司将该批产品销售给乙公司,该批产品直接由a公司运往乙公司。

其实这两种情况a公司仍是发货方,b公司仍是收货方,只不过发货地点和收货地点变化而已,货物的流向依然是:a→b

3、资金流

如上例:a公司是收款方,b公司是付款方,资金的流向:b→a,这是最典型的资金流,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如下情况:

(1)b公司根据a公司的指示,直接付款给甲公司,即资金的流向:b→甲;

(2)乙公司根据b公司的指示,直接付款给a公司,即资金的流向:乙→a。

根据总局的解释,第二种情况与b公司直接付款给a公司都符合“所支付款项的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的要求,但是第一种情况,收款方是甲公司与开票方a公司不一致,这样就存在税收风险,所以为防范税收风险,最好是资金流向:b→a,即b公司直接付款给a公司,至于涉及第三方的,由a公司或b公司直接与第三方进行结算,最好不要将第三方纳入a、b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中。

简单来说,典型的“三流一致”如下图:

如果不符合“三流一致”会有什么后果呢?

后果一:购买方有可能不允许抵扣进项税。如果抵扣,一经发现,不但要补交税款,还要加收罚款、滞纳金。

后果二:销售方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危害税收征管罪入刑,属于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

根据最高院的规定: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解读中列举了三种常见的所谓“三流不一致”,但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1、通过“先卖后买”方式销售货物,如寄售模式;

2、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销售货物,如委托代理人经销模式;

3、企业收取了研发服务费,但服务未发生或未完成,而发票先开的情形。

虽然总局发布的2023年第34号《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废止了“192号通知”的部分条款但仍保留了“192号通知”中“第一条第(三)项”,即“三流一致”的核心条款。当然,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我们的“三流一致”条款仍然存在或者说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符合“三流一致”进项才能抵扣的规定仍然有效。

建议一般纳税人,特别是营改增以后的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一定要注意“三流一致”问题,防范税收风险,避免法律责任。

【第14篇】增值税发票抵扣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税务将企业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而能够抵扣进项税额的是一般纳税人。

进项税额抵扣有三种方式,第一种凭票抵扣、第二种计算抵扣、第三种按比例分次抵扣或折算抵扣。我们分别来说一下这几种抵扣方法

第一种凭票抵扣:可以抵扣的凭证主要有专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这结票据抵扣都是以发票或缴款书上面有注明的金额进行抵扣就可以。

第二种计算抵扣: 购进农产品和通行费的进项税额。这两种票据需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其中农产品计算主要讲一下一般计算方法,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批发零食农产品未享受免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和大豆的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以9%计算扣除,如果是用于生产适用税率为13%的货物,还可以再加计扣除1%(即按照专票上注明金额的10%计算进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取得的专票必须是以适用税率3%开具的专票,以目前小规模纳税人优惠税率1%开具的专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另外对于特殊行业(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一般纳税人)采用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具体计算的方法有四种:生产销售企业有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具体每种方法的计算过程这里不赘述了,想了解的可以s我);对于购进农产品销售的企业通过损耗率来计算扣除税额。

第三种按比例分次抵扣或折算抵扣:按比例颁奖抵扣(主要是营改增后取得的不动产或在建工程取得的进项税额分两次抵扣)自2023年4月1日就不再执行。折算抵扣方法是对于在购入时用于不可抵扣项目上的不动产,后来改变用途到可以抵扣进项税的项目上,那么就按不动产净值率来确认未来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同样如果已经用于抵扣的不动产,改变用途,用于不能抵扣的项目,那么同样的用不动产净值率计算进项税客转出金额。

另外一种进项税额抵扣就是税收优惠政策。疫情的原因,针对受到重创的行业,总局出台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截止2023年12月31日 ,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以上是进项税抵扣的各种方法及适用条件,现在你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了解了吗?最后附上一张进项税抵扣的思维导图,希望对你理解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所帮助。

【第15篇】上海增值税普通发票真伪查询

上海松江区发票真伪查询攻略如今对于假发票的出现,引起了税务总局很大的重视,总局为了规范和优化发票方面的管理,也为了提高税务工作人员识别真假发票的效率,国家税务总局依托税收征管业务系统,推出涉税查询平台,向一般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网上发票业务的真假查询。发票真假在网上查询首先要辨别是国税发票还是地税发票,可从票面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中区分。如印章中印有“xx省国家税务局监制”或“xx市国家税务局监制”字样的则进入该省或该市的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如该印章中有“xx省地方税务局监制”或“xx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的则进入该省或市的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进入税务局网站后,点击“发票查询”、“发票查验”、“发票比对”等字样进去查询,点击后会弹出一个要求录入发票信息的界面,根据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再点击“确定”、“查询”等字样,就会弹出查询结果了。但现今用一台手机就能查询真假发票了,比在网上查询更方便哦。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增值税发票丢失处理(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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