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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样的税率(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1-30 20:46:02 热度:7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样的税率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样的税率

【第1篇】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样的税率

导读: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和小规模有什么不同?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是17%,小规模适用统一的税率为3%,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说明,更多内容详情请跟着小编一起来往下看看吧。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和小规模有什么不同?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营改增之后增加了6%(营改增服务业)、11%(交通运输业)两档增值税税率,动产租赁营改增适用17%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统一适用3%增值税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如何计算?

首先, 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税法允许抵扣的当期通过认证的进项税额(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为上个月认证的通过交叉比对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以下分别理解一下各项税额的含义:

一、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的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营业收入金额或提供劳务的金额乘以适用的税率计算出来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这里的销售额指的是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金额,用含税销售额计算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二、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其中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进项税额=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金额×税率。这里的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金额同样指的是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金额,用含税购入货物金额计算不含税金额额: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金额=含税购入金额或接受劳务金额÷(1+税率)。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整理的关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和小规模有什么不同的全部内容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如何计算?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

【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专票税率

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中国网 宗超)

(中国网直播1月15日讯)今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鹤新介绍本部门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并答记者问。

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表示,2023年在2023年减税降费的基础上,还要有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3万元调整到10万元,即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不用再交纳增值税。

第二,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就是放宽认定条件,放宽后的条件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这都比原来认定的标准有大幅度的提升,也就是说有更多的企业会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我们根据有关的数据进行了测算,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户数1798万户,占全部纳税企业的比重超过95%,其中,民营企业占98%。在税率优惠方面,按应纳税所得额不同,分别采用所得税优惠税率。其中,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税负是5%,低于标准税率20个百分点。应纳税所得额是100-300万元之间的,税负是10%,低于标准税率15个百分点。

第三,对小规模纳税人交纳的部分地方税种,可以实行减半征收。即允许各地按程序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对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向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投资额的70%可以拿来抵免应纳税所得额。把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范围或者标准进一步扩大,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初创科技型企业。

【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是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4篇】物业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导读:我们现在很多人都住在小区里,而小区里一般都会有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内的事情进行维护和修理。那么营改增后物业公司要交哪些税呢?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会计学堂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营改增后物业公司要交哪些税?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物业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等等

物业公司的小区停车费增值税的税率:

(一)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税目解释的规定,停车服务属于一销售服务/(六)现代服务/5租赁服务/经营性租赁服务、车辆停放服务按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的适用税率为11%。

物业公司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电费、燃(煤)气费等,营改增后增值税的税率: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1)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若上述代收款项,属于上述两个条件之一,则代收费用不应计入销售额中计算缴纳增值税。若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则需要将该费用并入销售额,一并征收增值税。

营改增后物业公司可以申请退还缴纳的营业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营改增后物业公司要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等,主要是对于物业公司的增值税税率的变动比较大,纳税人需要小心。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大家想了解的关于问题“营改增后物业公司要交哪些税?”就介绍到这里。

【第5篇】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涉及的税种和税率及计算公式,许多人都会有这种疑问,下面整理了相关内容,可供大家参考一下: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以下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的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是指该类纳税人的全部年应税销售额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批发或零售货物的销售额不到百分之五十。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缴纳的基本税种有: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2 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 教育附加费(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3%。

4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1%。

5 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1%。

6 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以上是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小知识,想知道更多关于会计这方面的内容,可在公司—创信财务进行了解。

【第6篇】小规模纳税人综合税率

2023年已然到年底了,各企业忙于年终的纳税申报筹划等,项目筹办,项目结算等工作。而税务筹划应作为重点项目纳入企业来年年初工作范畴。因此企业在年终就可以开始着手筹划纳税了,以便在来年更好的享受政策,2023年享受了财政扶持的企业,必定于2023年做好了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即将进入2023年,所以年末做好20年的筹划是非常有必要的,企业的良性发展,离不开本身的有效经营、合理的税务筹划和长足的规划。财政扶持政策既属于税务筹划部分,也属于经营部分。有效的经营离不开财政扶持政策的加持。合理的税务筹划能为企业减轻发展压力,留存发展空间。财政扶持政策作为税务筹划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一直以来成为企业青睐的税务筹划方式之一。而财政扶持政策中的总部经济税收政策又是方便快捷,高效,实用的政策,受到了全国各地企业的追捧。很多的企业都在运用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之一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综合税率在5%以内,增值税还有地方留存部分的30%-50%的奖励,而且是事前核定,出具核定通知书。

企业利用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的方式来降低主体公司企业所得税税,况且增值税还可以开具专票,这也是常用的税收筹划方式,是可行的。类似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政策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实行,毕竟给出了政策企业也是能为当地带去税收的。

笔者所了解的税收洼地都有重庆,上海,天津,山东,河南等地以及最为著名的霍尔果斯。基本上像河南山东等地的政策都是大同小异,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都是根据行业利润率10%套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进行的,也就是说核定开票额的10%作为企业利润然后对应相应的税率表计算个人所得税,另外增值税还能给予企业地方留存的30%-50%以上的奖励,地方留存为增值税纳税额的40%,而且是事前核定,出具核定通知书,个人独资企业是没有企业所得税的,只有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附加税。

对于入驻园区的企业,至企业正常经营开票后,园区每个月都对企业进行财政扶持奖励。

入驻总部经济园区企业办理的基本流程:

1.核名--法人提供身份证扫面件---5-8个字号---1-3个工作日

2.工商资料法人签字---然后递交工商---出营业执照---出章

3.银行开户---税务报道---核税种---领票---企业正常经营

企业若能享受地方政府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达到合理合法安全节税的目的,有助于大幅度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及税务风险。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长期有效,若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该优惠政策将作出另外调整或更改。企业不注销、不迁出将一直享受该优惠政策。更多一手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十方税收优惠政策”。

【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税率6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本文主要讲述小规模纳税人经常会遇到的5个知识点。

一、三类小规模纳税人不能申请代开专票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鉴证咨询业和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这三类被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而言,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1月4日起)提供住宿服务,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3月1日起)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6月1日起)提供建筑服务,以及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类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如因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也就是说,不管是自开专票还是代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让不动产,还是都要在地税局代开,即使是领有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也不能自行开具。

二 、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费是否可以按季度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三、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开具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九条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自开发票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四、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1、以前的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被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征收率分别为6%和4%。而实际上,这些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的情况非常普遍,根本无法区分哪些是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哪些是工业小规模纳税人。

2、现在的税率 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降至3%。

五、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1、提高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

2、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 增值税均实行比例税率:绝大多数一般纳税人适用基本税率、低税率或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和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 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2%、3%、4%或6%。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这块还有疑问?欢迎关注快学会计,下方留言和小编一起互动吧!

【第8篇】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的税率

最近有一个小型制造业企业客户通过微信问我:“我司是小规模公司,全部销售收入来源都是销售货物取得,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今年6月份,有笔销售业务进款80万,其中30万给下游企业开具专票用作其企业抵扣,剩余50万进款未开票。我们是否可以放弃部分免税,按照已开具专票的30万金额来缴纳增值税呢?我们缴税的时候税率应该是多少呢?”下面小编以上述公司为案例简单阐述小规模公司在开具专票后该如何纳税。

国税总局相关规定明确表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及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应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专票的,其专票税点应为3%。

结合前文客户公司实际情况:他们主动选择放弃免税权益,给下游企业开具了30万销售额的专票,就应该正常缴纳增值税,税率就是开具的专票上面的税点3%,结合发票税点应缴纳9000元税款。至于未开票的50万元的销售业务进款,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总而言之,小规模公司当符合免征增值税政策条件下,未开具过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用纳税;若开具了相应数额的专票,只需针对开票金额进行纳税,纳税额=专票金额*3%,剩余未开票部分仍可享受免责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9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多少钱

今年受疫情影响,相关税务机关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下调为1%,但还有几天就恢复到3%了,目前相关政策文件已经出来了,所以企业还剩几天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了。

增值税调回3%意味着什么呢?对于企业来说相关的税率升高了,明年增值税变为3%相比今年税率提高了2%,那么附加税也由今年的0.06%(减半征收)变为0.12%了,总税率增加了2.12%。那么对于有些企业来说税负压力自然就变大了,但有些企业增值税税负压力增加了相应的所得税就少了。所以企业应该把握行业热点,合理运用好政策,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规划。

增值税是在对商品在流传过程中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流传税,意思就是商品增值了才增收增值税,比如一件商品从厂家手里到商家手里中间会经过很多渠道商,也可能只有一个渠道,有些没有甚至会更多,比如a-b-c,a卖出是5元,b是5元买进12元卖出,那么到c这就是12元了,中间7元就是增值的部分,就会对这7元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也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或者服务的个人或者单位就其增值额征收的税种,也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总税收的60%以上。我国采取的是分税制,其中 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不含税销售收入总额×3%(增值税征收率)

那么增值税税率恢复到百分之三,企业如何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企业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减税降费,有些地区当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对于企业来说是提高企业利润的一种手段。对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有财政返还奖励政策,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上返还50%-90%到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次月到账。

具体政策可以私信或者评论,也可以多多关注小编。

声明:本文转自公众号《税晓通》

【第10篇】小规模纳税人专票和普票的税率

既然对于销售方成本一样,给客户开专票客户还能抵扣,那理性的选择应该都开专票?

看企业的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额在10万以内(按月申报的),季度销售额30万以内(按季度申报的),若开具普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附加税也顺带免了。

但是开专票则需要正常交税,因此如果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单纯从纳税角度看,还是开普票比较合适。

同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热按照3%开具普票在纳税时可以减按1%征收,但是开专票只能按照3%纳税。

因此,应该这样说,如果客户是一般纳税人,全部都给客户开专票客户比较划算。客户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开专票或普票客户都不能抵扣,只能做成本,本质上是一样的。对于开票方而言,不管开专票或普票,都得按税率或征收率申报增值税销项税额,没有划算与否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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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专用发票。

这个理解是错误的!

其实,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都是适用3%征收率。

应该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来适用不同的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的征收率为5%。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可以选择差额征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公告《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四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4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财税第47号公告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误区2

能否开具17%、16%的发票

好多会计存在一个误区:

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不能开具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的专用发票。

这个理解是错误的!

18号公告明确规定,

“对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

这是国家为防止由于纳税人身份转换,造成下游无法取得足额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而规定的。为落实上述政策目的,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因此,转登记纳税人虽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但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仍然可以开具原本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开具的17%、16%等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七、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八、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九、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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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餐饮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公众号后台有读者发来留言,说是收到一张1%的餐饮发票,问合规不?

(假设销售方就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也开不出1%)

合不合规,我们要看看政策,看看在现行政策下,这个应税事项是否能适用这个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最早是2023年13号文,从2023年3月1日到5月31日。

后面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明确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这个1%是否继续执行,到目前为止尚未有文件,但是按照目前各方口径,包括个人在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征收率来看,我们依旧是暂按1%在执行。

2、餐饮服务属于增值税里面的生活服务税目,生活服务业也是有免税政策的。

生活服务的免税政策最早是2023年的8号文件。

文件中的纳税人当然是指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8号文没有规定具体执行期限。

但是在后面的2023年下半年,随着疫情的好转,这个另行公告有了一个明确的说法,那就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的规定。该公告明确上述优惠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这个政策2021是否继续执行也没有具体的文件,但是就目前申报系统的提示以及各方面(12366、税务局)的口径,都是暂继续执行。

以上两个政策目前都是暂继续在2021执行,什么时候出文件,二哥预计最快3月底可能出台。

因为今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会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的执行期限,所以会议结束后,财税部门就应该会出台落地相应的政策了。

具体参见文章 :蹭一下热点!说说政府工作报告中传递的税收政策

所以,在目前这个阶段,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1%和免税的发票都是有可能的,也都是合法合规的。

虽然餐饮服务可以继续享受免税,如果享受免税按规定是应该开具税率栏是免税字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但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有些纳税人本身符合季度30万以下免税的政策,他们对于是否按餐饮免税的规范来开票意愿并不是非常强烈。

因为按照小微免税开1%征收率的发票,他们也可以按小微免税来申报增值税,结果是一样的,所以你取得餐饮服务1%的发票是没有问题的。

再延伸一下,哪怕是没有小微30万优惠政策,别人开1%的也没问题(完全可以放弃免税),所以,我们取得发票判断税率栏是否合理,要从政策上是否有开出这个税率的可能性来判断,比如如果对方开5%那就肯定不行(政策上餐饮服务就不可能是5%)。

而1%是完全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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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二哥税税念

【第13篇】小规模纳税人税率2023

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税率调整减按1%征收增值税,大家的疑问就来了,季度内既有3%,也有1%,作为会计,在申报的时候如何处理呢?

3d 角色与前面他-选择概念的两个箭头

优惠期限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跨了2个季度,1、2月的业务按以前政策,3月开始执行新政策,申报表如何填写?

举个例子:

a商贸有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2月开具3%税率专用发票6万元,开具3%税率普通发票12万元。3月开具1%税率专用发票10万元,开具1%税率普通发票3万元。上述金额均含税。

政策规定报表填写规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敲黑板:

1、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

2、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3、截止至文章发出时申报系统未更新相关减税代码。

大家现在知道1%、3%同时存在两种税率怎么申报,还有什么问题欢迎来聊聊!让我们携手对抗疫情~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人含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方式,而相对于一般纳税人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站在增值税的角度,普通纳税人一般是指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虽然都是增值税,但在征收管理方式上有着很大的不同。

我们知道,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税款制度,客观上要求企业具备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能力。但在现实中,增值税纳税人众多,会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大量的小企业和个人是不具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条件,为简化增值税是计算和征收,将增值税纳税人按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登记管理办法的不同。一般纳税人登记,主要包括登记条件、登记程序和登记时限。即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应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且会计核算健全的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在办理登记时,应提供相应的信息,并填报《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小规模纳税人登记的认定标准为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企业。

二、税率和征收率的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分别适用13%、9%、6%和零税率的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分别适用3%或5%的征收率。征收率是对特定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和销售额的比率。征收率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小规模纳税人,二是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三、增值税计税方法的不同。

1、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法计税。其计算公式是,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般计税法是间接计税法,也就是先按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将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间接计算出当期增值额部分的应纳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当期销项税额和当期进项税额这两个因素。

销项税额是企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进项税额是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也就是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则是购买方的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法计税。其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不包含其应纳的增值税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增值税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需要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简易计税法与一般计税法相比,其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比较简单,而一般计税法的增值税计算就复杂了很多。

四、优惠政策的不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同时,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季度应税销售额低于45万元,也就是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免税的。而一般纳税人没有该项税收优惠。

总之,小规模纳税人(普通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虽然都是增值税纳税人,但在登记管理、税率(征收率)、计税方式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征收管理方式,却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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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3日

【第15篇】小规模纳税人城市建设维护税率

1.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 概述

1.1.1.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1.2. 特点

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以下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

这是一个阶段性的特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最初规定税款专款专用,用来保证城市的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但后来配合我国预算制度改革,这一规定不再执行。2023年9月1日城建税法实施后,这一规定被明确取消。

2.属于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而征收,本质上属于附加税。

3.具有受益税性质,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

城镇规模越大,需要的维护和建设资金就越多。与此相适应,城建税的税率就越高,反之就越低。

4.征收范围较广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范围涵盖了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范围,征收范围较广。

1.2. 征税范围

1. 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的区域范围包括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其他地区。

2. 城市维护建设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免抵要交。

3. 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即城建税“进口不征”。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即城建税“出口不退”。

1.3. 纳税人

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中任何一种税的单位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2. 并不是说同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两种税才涉及缴纳城建税,而是指除特殊环节(进口、境外提供服务等)外,只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中任何一种税,都会涉及缴纳城建税。

1.4. 税率

1.4.1. 基本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城建税纳税人按所在地在市区、县城、镇和不在上述区域适用不同税率。市区、县城、镇按照行政区划确定。

行政区划变更的,自变更完成当月起适用新行政区划对应的城建税税率,纳税人在变更完成当月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按新税率申报缴纳。

1.4.2. “纳税人所在地”授权地方确定

1. 按照城建税法的规定,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及行政区划的调整,“纳税人所在地”也随之发生变化,各地实际情况有所不同,无法在全国范围统一明确纳税人所在地,因此,就需要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明确本地区”纳税人所在地“的内涵。

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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