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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行业的增值税税率(3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6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广告行业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广告行业的增值税税率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广告行业的增值税税率

【第1篇】广告行业的增值税税率

每日说税,直击财税要闻,紧跟政策法规,结合实务说风险,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每日说税。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需要通过“打广告、做宣传”等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扩大企业销售额。比如在电梯间、公交车车体等投放广告,电视、app等新媒体播放企业产品介绍,也有一些企业会将印有企业的logo的小礼品分发给客户,在财税处理中纳税人经常会产生误区,认为这些支出都属于广告、宣传费,均应取得适用税率6% 的广告服务发票进行列支,实际上取得何种品名的发票要区分具体的情形,我们就常见的投放广告形式进行梳理:

一、广告策划和投放全部委托广告公司

企业将前期的广告策划活动和后期的广告投放工作全部委托广告公司进行相关的处理,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对于此种广告宣传方式,企业应取得适用税率6%,品名为“广告服务”发票进行列支。

二、企业广告策划及投放自行处理

企业有专门的广告策划部门,对将要宣传的产品进行自行策划,后期找广告位招商方进行洽谈,按照不同的投放方式进行取得何种税目税率的发票。

(一) 在电梯间、户外墙面等张贴广告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企业在电梯间、户外墙面等张贴广告,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所附文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对于此种方式广告投放,企业应取得适用税率为9%,品名为“不动产租赁”发票进行列支。

(二) 公交车车体张贴企业海报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企业在公交车、地铁等张贴广告,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所附文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由于公交车、地铁等属于动产,对于此种方式广告投放,企业应取得适用税率为13%,品名为“有形动产租赁”发票进行列支。

(三) 印有企业的logo的小礼品分发给客户

公司将印有企业logo的小礼品比如抽纸巾、文具袋等发给潜在客户,用于增加企业的知名度,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公司从广告公司购入印有公司logo的宣传品,该宣传品为有形动产属于货物,购入后宣传品的所有权也转移给公司,广告公司属于销售货物行为,不是提供广告服务,公司应取得销售货物发票,税率为13%。

今天每日说税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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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营改增后广告行业税率

广告行业营改增税率为多少呢,对于这样问题,本篇文章想回给您带来相关的依据说明这一问题。同时,还有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给您对比“营改增”前与“营改增”后的相关变化,详情内容尽在本文。

营改增后广告业税率为多少及相关政策说明

:广告业属于营改增应税服务,应去国税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开具增值税税票,税率6%,可以抵进项。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相关规定,结合最新的相关政策规定,

1、租赁户外墙面,进行广告投放,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可以取得10%的增值税发票;

2、通过公交车车身,进行流动广告投放,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可以取得16%的增值税发票;

3、投放电梯广告,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可以取得10%的增值税发票。

举个例子,企业如果不考虑所得税,增值税是不同与营业税的,没有附加税。如收到10000元广告费,则其销项=10000/1.06*0.06=566.04元。开票金额为10000,

如纯收入为10000,则支付的增值税销项税费=10000*0.06=600,开票金额10600,企业实收10600元。

【案例分析】

甲广告公司为试点内广告业一般纳税人,为另外乙有限责任公司在阳光电视台(属于试点范围外企业)发布产品广告,收取乙公司广告费103万元,支付给xx电视台广告发布费51.5万元。

(1)“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包括地方教育费附加)为(103-51.5)×5%×(1+7%+3%+2%)=2.884(万元)。“营改增”前,增值税实际税负率为2.8%.

(2)“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包括地方教育费附加)为(103-51.5)÷(1+6%)×6%×(1+7%+3%+2%)=3.2649(万元)。“营改增”后,增值税实际税负率为3.17%.

经过比较可以看到,“营改增”后,企业的实际税负相比“营改增”前有一定幅度的上升。此种情况与前文提到的第一种情况相似,纳税人应尽可能多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抵消税负增加的影响。

营改增后广告业税率是多少,现在您清楚了没有?更多会计方面的干货,尽在会计学堂,欢迎您的持续关注。

【第3篇】广告行业增值税税率

关于车辆广告位出租适用的增值税的税率的问题。

具体案例:我司属于一般纳税人,请问我司将车辆广告位和电梯广告位出租获得的收入适用什么增值税的税率?

回答:适用于9%的税率。

根据规定,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综上所述,车辆广告位和电梯广告位出租均属于不动产租赁,贵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9%。

参考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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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遍bu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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