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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以后,人们日常的消费行为缴纳的是增值税,但是由于增值税通常都是包含在消费额以内的,并不需要消费者自己缴纳,所以很多朋友都不清楚增值税究竟是如何计算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1万元6个点的税点怎么算?
6个点是通俗所说的6%的适用税率,一万元6个点的增值税计算分为含税和不含税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含税:
一万元6个点的税=10000/1.06*0.06=566.04。
含税就是指我们所支付的金额里面包含增值税,一般情况下我们买东西看到的价格都是含税的,也就是说我们在买东西时支付的金额里面都已经包含了增值税。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1+税点),即税额=不含税金额*税点。
如果1万本身含税,那么我们就需要先将含税的金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然后再乘以6个点的税点,及6%的税率即可。
2、不含税
一万元6个点的税=10000*6%=600。
不含税就是指我们支付的金额里面不包含增值税,这种情况主要是在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时会出现,由于现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比较快,所以为了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时直接签订不含税的合同。
如果一万本身是不含税的,那么6个点的税点就是6%,我们直接用金额乘以税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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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土地增值税,有些朋友或许会想到增值税,但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税种。增值税是对货物与劳务的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进行课征的税种,也是目前我国最大的税种;而土地增值税则是针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课征的税种。
2023年,土地增值税实现了6465亿元,比上年增长14%,占当年税收收入的4%。从比重上看,应该算作一个辅助性的税种。
目前土地增值税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令[1993]第138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开始实施。也算是分税制改革背景下针对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特定的税种。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通俗的说,就是卖房卖地有了增值额的单位和个人。目前交该税的主体还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很多人没有觉得自己卖房时交了土地增值税,是因为从2008年开始,对个人暂免征收了而已。注意是暂免征收,不是法定免税。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具体是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的余额。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很有特点,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按增值额的一定比率征收土地增值税,增值率在50%以下的,税率为30%,增值率在50-100%的,税率为40%,增值率在100-200%的,税率为50%,增值率超过200%的,税率为60%。这种征收方式,称之为超率累进。
下面就是土地增值税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与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表不同在于计税依据是比率不是数额,超额计算时使用的是速算扣除率,而不是速算扣除数。
去年的7月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土地增值税法》的征求意见稿,也开启了土地增值税的立法进程。
相比1993年的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变化不是很大,也属于平移性质的。下表是我找到的一个暂行条例与征求意见稿有所差别的对比表,我搬过来了,供大家参考。
在我讲课的过程中,有学生曾经质疑土地增值税开征的合理性,觉得就房地产的转让而言存在着重复征税。这个问题我再单独写一个推文。那么为什么要开征这样一个税种,也就是通常说的立税宗旨是什么。按照目前的解释有三个目的:
(1)有利于增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调控;
(2)有利于国家抑制炒买炒卖土地获取暴利的行为;
(3)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经济建设积累资金。
事实上土地增值税的意义还是出于对房地产转让环节的增值额的一种调节。有一种说法,把土地增值税叫做反房地产暴利税,意味着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缴纳给国家。所以它的调节功能大于收入功能。
从未来的趋势看,这个税将与房地产税一并成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也将为建立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起到应有的作用。
跨境应税行为有些是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那具体包括哪些跨境应税行为呢?这些应税行为又该如何定义?零税率服务适用的退税方法及需要准备哪些办理资料呢?
别急,让小编一一为您解答~
01、增值税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具体包括“(一)国际运输服务。(二)航天运输服务。(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1.研发服务。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3.设计服务。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5.软件服务。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7.信息系统服务。5.业务流程管理服务。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10.转让技术。(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02、增值税零税率适用的退税方法?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实行免退税政策,外贸企业直接将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03、办理增值税零税率服务退税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纳税人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其中,办理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和《跨境应税行为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适用免抵退办法企业提供)
(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适用免抵退办法企业提供)
(三)纳税人办理航天运输服务或在轨交付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免退税申报时,报送《航天发射业务免退税申报明细表》;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时,报送《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明细表》(适用免退税办法企业提供)
(四)免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适用免退税办法企业提供)
(五)从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的,提供应税服务提供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的,提供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适用免退税办法企业提供)
(六)下列资料及原始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所开具的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可只提供电子数据,原始凭证留存备查)。
2.与境外单位签订的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合同。提供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合同已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由该系统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的,同时提供合同已在商务部“文化贸易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由该系统出具的证明文件。
3.提供电影、电视剧的制作服务的,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影视制作许可证明;提供电影、电视剧的发行服务的,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发行版权证明、发行许可证明。
4.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技术转让服务的,应提供与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收入相对应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及其数据表。
5.从与之签订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合同的境外单位取得收入的收款凭证。
跨国公司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实行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实行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管理的,其成员公司在批准的有效期内,可凭银行出具给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收付)公司符合下列规定的收款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1)收款凭证上的付款单位须是与成员公司签订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合同的境外单位或合同约定的跨国公司的境外成员企业。
(2)收款凭证上的收款单位或附言的实际收款人须载明有成员公司的名称。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凭证。
文件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88号 )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
关于维修费开发票税率是多少的相关问题,一般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论,具体内容请点击下文内容进行学习了解吧。
维修费开发票税率是多少?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修理修配劳务的,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3%.
如果是维修店,可以叫财务去税局办理增值税发票打印机就可以;
如果是个体,要开维修费的发票,可以去税局直接缴税后开增值税发票.
维修费可以开具什么发票?
答:一般情况下维修费应该开普通发票.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修理修配业统一发票'(对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不能到地税领取或申请代开'服务业统一发票'.
如果没有领购此发票,您可以向主管国税局申请代开发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本文内容就维修费开发票税率是多少的相关问题到此结束,对此大家若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进入会计学堂官网资讯页面进行了解,或者咨询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
我们都知道增值税零税率、免税、不征收发票的总体意思就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具体意思,还是有很多人都不了解,也无法比较明显的区分。下面小编就带大家讲解一下吧。
一、零税率
零税率的概念是指增值税的法定税率,非税收优惠。
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无税可纳。
但是具有抵扣税额的权利,从形式上表现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后,再退给纳税人在各个流转环节已缴纳的税款。主要是指对规定的出口货物和应税服务除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外,还要对该产品和应税服务在出口前已缴纳的增值税进行退税,使该出口货物及应税服务在出口时完全不含增值税,从而以无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在开具发票时,可以选择税率为“0%”进行开具,发票开具后,发票税率栏中会显示为“0%”。
零税率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出口企业出口适用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2)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如:国际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等等。
二、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
增值税免税规定:免除纳税人纳税的义务,同时也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纳税人必须放弃抵扣税款的权利。具体表现为不征税、不让抵、不退税。
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开具发票,在设置商品编码、选择税率时,应勾选左下角“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并进一步选择“免税”。发票开具后,发票税率栏中会显示为“免税”。
免税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3)医疗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4)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三、不征税
增值税不征税就是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譬如纳税人收到的政府补贴资金、存款利息以及获得的保险赔偿等。
从理论上讲,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不征税收入,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在营改增后,纳税人取得的非增值税应税收入,很多情况也可以开具“不征税”的普通发票。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设置商品编码、选择税率时,应勾选左下角“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并进一步选择“不征税”。发票开具后,发票税率栏中会显示“不征税”。
不征税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存款利息;2)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3)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
对于这三个不同的发票税率,企业需要注意什么?
1、零税率时的进项税因为可退税或留抵,免税时的进项税只能转出,因此,零税率比免税更有利。企业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建议优先适用零税率。
2、企业适用免税或零税率的,需要办理的纳税申报。增值税不征税项目取得收入无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3、企业可以选择放弃适用免税或零税率,一经放弃。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或适用零税率。
01
销售货物无5%的税率
看货物和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一栏,很明显是销售货物,销售货物无5%的税率,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所以,从税率、征收率的适用范围来看,5%很显然不适用于货物。
02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范围
销售方是名称带经营部,大概率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我们可以查询一下。
未查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说明企业不是一般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目前阶段发票的征收率是有5%的,但是绝对不是这张发票的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到底有几档?很多人以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3%,但是有没有其他征收率呢,一起学习吧!
03
两档征收率
1、征收率为3%(一般适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是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的过程中,最常用的一种征收率,
计税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3%
2023年4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3%征收率的免税!
2、征收率为5%(特定范围)
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适用3%的征收率。但在特定范围内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的征收率,这些特殊情况主要包括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等,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时选择差额纳税的,也是适用5%的征收率。
计税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5%)
应纳税额=销售额×5%
04
两项减征规则
1、征收率3%减按2%征收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包括小规模)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2、征收率5%减按1.5%征收
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涉及个人出租住房的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1、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5%)
应纳税额=销售额×1.5%
3、
住房租赁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纳税。开1.5%的发票。
所以,你说这张发票税率栏是不是乱开的。
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纳税人有权拒收!!
随着二手车行业的发展,现在购买二手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二手车买卖流程比较复杂,其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比较多,稍不注意可能就会吃亏受骗。
1、线下4 s店查询车辆记录
线下查询车辆事故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的话去4s店查询即可。一般只需要提供车主姓名和车牌信息就可以查询得到,但这招并非都管用,如果车辆换到外面的修理厂保养维修就比较难查询了。
2、打保险公司电话查询出险记录
通过电话可以查询所有车辆保险的明细,还可以购买保险,这是现在许多人都使用的方法。打电话查询汽车投下保险和查询车辆保险的情况是相当方便和快捷的。目前国内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基本都实现信息共享,哪怕换了保险公司或者换了车主,只要车架号不变,依然存在相应的记录。
3、手机快速查询车辆所有记录
现在网络已经普及,全国的4s店维修保养跟出险记录都是全部联网的,很多人就已经通过网络查询汽车保险明细。只需要在支付宝搜索:千汇查,上传行驶证或输入车牌号,就可以知道车辆历史中出险次数,理赔金额,维修更换配件,是否为事故车、火烧车、水泡车、事故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出险记记录等等,所有数据一查便知,方便快捷。
汽车小知识
10万的车购置税的价格及其计算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
如果购买了一辆价值10万的车,购置税多少钱就是我们车主考虑最多的,这里我们要清楚的就是,车辆的购置税费用的计算与当年的购置税税率以及车辆的计税基础有重要的关联。谁都想要知道自己的钱都花在了什么地方,所以对于车辆购置税的计算要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就10万的车购置税多少这个问题来说,可以依靠购置税费用的计算公式得到最终的费用,需要缴纳的购置税费用=计税价格×当年的购置税税率。其中,最基本的考虑因素就是当年汽车购置税的税率,在2023年的时候,车辆的购置税的税率是10%,利用平安车险的计算器进行计算的车主可以放心使用,平安车险的购置税计算器都是按照最新的税率进行计算的。
但是在整个公式中,计税价格是直接影响10万的车购置税多少的,购买车辆的产地不同,计税价格的计算标准也是不同的,一般国内的车辆计算的标准,是汽车的售价(与固定车型的最低标准相比之后确定的价格)排除17%的增值税的费用。而进口车辆的计算,是车辆关税完税费用+关税+消费税,三个缺一不可。
现在我国的国民比较趋向于国产10万价值的车辆,所以在利用平安车险的购置税计算器计算10万的车购置税多少的时候,一般是,需要缴纳的购置税费用=10万÷117%×10%=8547元,再加上之前购买车辆的10万,一共是108547元,也就是购买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车辆,需要准备将近11万元。
现在,对于10万的车购置税多少这个问题应该有了一个清楚的了解,除了税费的计算之外,车主对税费缴纳的时间限制也要注意起来,一般汽车购置税的缴纳时间是从买车开始计算,在60天以内必须缴纳,带好需要准备的材料(车主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单位相关信息、车辆相关资料等)去国税局进行缴纳,避免出现延期情况,再缴纳一份滞纳金,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02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多项政策,已近岁末,这就给您盘点盘点,还有最新税率表哦,建议打印出来学习~
01
增值税篇
一、2023年出台的20项增值税新政汇总(截至10月底)
二、2023年增值税最新最全税率表
02
企业所得税篇
一、2023年出台的15项企业所得税新政汇总(截至10月底)
二、2023年企业所得税最新最全税率表
03
个人所得税篇
一、2023年出台的9项个人所得新政汇总(截至10月底)
二、2023年个人所得税最新最全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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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单位以及个人之间的借贷并收取利息征税吗?
个人与单位以及个人之间的借贷并收取利息的涉税问题非常常见,有时候我们会把握不准确,这种行为是否产生了纳税义务?到底征不征税?以及如何征税等问题。
今天我们还借助林碧钦的案件(文号【2018最高法行申253号】)一起学习一下个人与单位以及个人之间的借贷并收取利息的增值税起征点或者免税额度的知识点。看看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明确这一问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与单位以及个人之间的借贷并收取利息的营业税起征点或者免税额度问题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营业税免税政策提高至月营业额30000元。因此,民间借贷利息收入的起征点应当适用营业税起征点规定,即对月利息收入达到30000元(2023年1月1日小规模增殖税起征免税额提高到100000元)(编者按:需注意最新政策,财税公告【2023年】第11号的政策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的,应当征收营业税。另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该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发生‘金融服务’应税行为,应适用6%的税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因此,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单位或个人提供“贷款服务”取得利息收入且达到起征点的,也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适用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的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由此可见,个人与单位以及个人之间的借贷并收取利息是纳入增值税应税收入范围的,只要个人或单位取得的利息收入达到起征点,就需要根据适用税率计算征收增值税及附加。同时需注意:2023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为每月15万(阶段性政策);且2023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阶段性政策)。
最新更新增值税税率表,图版+表格版都给大家整理好了,建议收藏备用:
各行业增值税税率一览表(2022)
一般纳税人
13%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
13%的货物(易与农产品等9%货物相混淆)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2、各种蔬菜罐头。3、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4、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5、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6、中成药。7、锯材,竹笋罐头。8、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9、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10、各种蛋类的罐头。11、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12、洗净毛、洗净绒。13、饲料添加剂。14、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15、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销售劳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
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 农膜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国务院固定的其他货物
不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陆路、水路、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销售不动产(建筑物、构建物等)
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转让土地使用权
邮政服务(邮政普通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6%
销售无形资产(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
增值电信服务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
零税率
0%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销售货物、劳务,提供的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的,免税;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般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
9%
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的,扣除率调整为9%
10%
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 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
1.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2.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3.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减按1%
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除湖北省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放弃减征)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减按2%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
纳税人销售旧货(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减按0.5%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5%
销售不动产财税[2016]36号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五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36号第15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财税[2016]368号财税[2016]68号
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财税[2016]47号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财税[2016]47号)
5%减按1.5%
1.个人出租住房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2、住房租赁企业(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可选择按征收率5%计税的应税行为
1、销售不动产(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铲。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3、转让土地使用权一般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47号)
4、劳务派遣服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68号)
5、不动产融资租赁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6、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7、公路收费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8、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可选择按征收率3%计税的应税行为
1、公路收费(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收取试点后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财税[2016]36号附件2(2)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2、建筑服务(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2)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口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物业收取自来水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4、非学历教育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6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5、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6、动漫企业、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7、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8、非企业性单位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14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9、非学历教育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68号
10、金融服务(1)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11、销售生物制品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12、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13、销售光伏发电产品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14、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含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一般纳税人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4]57号、财税[2009]9号
15、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4]57号、财税[2009]9号
16、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17、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18、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19、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20、自来水。21、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2、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
23、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019〕24号)
24、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97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5、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26、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23年11号)
27、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8、再生资源回收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3%征收率减按2%的应税行为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财税[2014]57号、财税[200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税[2014]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六、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税[2014]57号
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的应税行为
1、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口全部出租收入(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2、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免征增值税1、除纳税人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税外,纳税人发生的再生资源回收并销售的业务,均应按照规定征免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增值税即征即退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2、2021增值税进项抵扣手册办公用品、水电费、饮用桶装水、宣传费、通讯费、物业费等
1.办公用品
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3%
注:如果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办公用品,税率是13%,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办公用品,按征收率3%。2023年12月31日前,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2.水费
自来水厂3%
注:从自来水公司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3 %的进项税,从其他水厂购买的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9%的进项税。
其他水厂9%
3.电费
税率13%
注:一般纳税人收取的电费按13%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电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4.修理费
有形动产13%
注:修理费用于有形动产的修理费用,如汽车修理费、机械设备的修理费13%;而对于不动产的修理费税率是9%。注意,如果对机器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可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即6%。
不动产9%
5、饮用桶装水
税率13%
注:公司购买桶装水,是为了日常办公需要,属于办公费范围,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如果计入福利费,则不可以抵扣。
6.宣传用品
一般纳税人税率6%
注:广告业如属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为3%,2023年12月31日前,减按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
7.差旅费
航空旅客运输9%
注:差旅费中交通费和住宿费,在取得相关凭证后,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餐饮费是不可以抵扣的。交通费中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相关凭证。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x9%
铁路旅客运输9%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x9%
收费站(过路费)3%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x3%
桥(过桥费)5%
桥、闸通行费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5%)x5%
高速公路通行费
高速公路通行费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5%)x5%
旅店服务(住宿费)6%
——
8.咨询费
6%
注:聘请专业的咨询、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咨询费用都可以抵扣进项,其税率6%,注意要选择一般纳税人。
9.通讯费(电话费)
9%
注:购进基础电信服务,进项税抵扣税率9%,购进增值电信服务,进项抵扣6%。员工个人抬头发票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带有福利性质的通信费补贴不允许抵扣进项税。企业的名义的电话费,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10.邮递费
9%
注:快递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购进邮政服务,进项抵扣税9%,如果是同城快递,邮寄税率为6%
11.培训费
6%
注:企业发生的各类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培训费用,均可以抵扣,要向培训单位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培训期间发生的餐费,不可以抵扣。培训机构是一般纳税人,可获得6%的抵扣税额;培训机构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可获得3%的抵扣税额。(2023年12月31日 前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2.会议费
6%
法: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但是其中的餐费不能抵扣,需要将餐费扣除。
13.物业费
6%
注: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企业管理服务,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6%税率的抵扣税额。
14.银行手续费
6%
注:办理转账,汇款时发生的手续费都可以抵扣,要向银行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6%税率的进项。但是如果办理和贷款有关业务手续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5.保安服务费
6%注: 2023年12月31日前,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注:保安服务费是可以抵扣的,具体抵扣多少需要根据情况来定:
1.如果是保安服务业提供安保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6%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增值税税率;
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依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3.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动派遣服务,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16.租赁费
不动产租赁9%
注:租赁费用是可以抵扣进项的,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是13%、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是9%。个人出租住房是5%的征收率减按1.5%征收。注意,如果是租赁给员工提供福利所取得的的专票是不可以抵扣的。
有行动产租赁13%
来源:老陈在线说税、思维导图学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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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物业公司通常存在以下两种收取供暖费的方式:(1)物业公司代供暖、制冷企业向居民收取的供热、制冷费方式;(2)物业公司采用中央空调自营供暖、制冷方式。今天,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两种方式下的涉税问题。
一、代收代付模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026号)第5条规定: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三)受托方按照销货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另外,在2023年陕西国税营改增试点政策答疑第十期解答中,也对此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如下图:
综上所述,物业公司代供热、制冷企业向居民收取的供热、制冷费方式方式下,物业公司履行的是一个中间人过渡者的角色,本身不提供供暖、制冷服务,同时符合以上26号文中关于代购行为不征税增值税条件的(不垫资、发票开给委托方、按照实际委托收取金额结算),可以享受不征税的政策规定。
但是,对于物业公司代收供暖、制冷费用过程中,另外收取委托方支付的手续费,性质上属于“现代服务—经纪代理服务”范畴,按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现行政策下,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2023年12月31日之前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自营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根据《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1号)第四条规定,暖气、热水是指利用各种燃料(如煤、石油、其他各种气体或固体、液体燃料)和电能将水加热,使之生成的气体和热水,以及开发自然热能,如开发地热资源或用太阳能生产的暖气、热气、热水。利用工业余热生产、回收的暖气、热气和热水也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第五条规定,冷气是指为了调节室内温度,利用制冷设备生产的,并通过供风系统向用户提供的低温气体。
再者,根据《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单独核算。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增值税。
第三条规定,本通知所称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
综上所述,对于不能同时满足[1994]财税字第026号中,关于代收转付条件的情况下,而是由物业公司采用中央空调自营供暖、制冷方式,实质上属于销售暖气,冷气的行为,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涉农涉民”货物,给予了9%的低税率优惠政策,同时,财税〔2019〕38号文继续沿用了之前对于涉及民生取暖的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的规定,物业公司自营供热行为,便属于热力产品生产企业中的自供热单位。也是属于供热企业范畴的,故对于物业公司供热业务收费虽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但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的相关税收优惠。
至于,物业公司在夏季所提供的中央空调制冷服务,国家并未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按照现行规定,应按销售冷气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现行政策下,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2023年12月31日之前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即对于物业公司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同时提供自营供暖、制冷服务的,相关收入应分别核算,供热服务争取享受免税优惠,制冷服务应按照低税率9%计算缴纳增值税,我们发现实务中,存在将制冷服务按照物业服务统一开具6%税率发票的情形,从而引发税企争议,这一点需要引起大家注意。
另外还需强调的是,物业公司(一般纳税人)取得供热收入申报享受免税的,供热项目所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免税收入对应进项税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对于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近年来,由于对农业、农村、农民的重视,也是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国养殖业开始逐步走向产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
这其中,也有税收的巨大作用呢。那么,如果是合伙企业从事养殖业,要缴纳哪些税呢?
合伙企业层面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故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如果合伙的合伙人是公司,则应该照章纳税。
免征增值税
一般来讲,因为养殖业销售的产品为初级农业产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且申报即可享受税收减免,无需报送资料。
但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10]96号)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以下简称“四业”),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兼营其他业务的,应分开核算,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企业雇佣的员工,应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并进行全员全额申报。
因此,业主(老板)的工资,属于“经营所得”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可以按“经营所得”进行申报并依法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通知!2023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
01
延期通知!
一、政策内容
为保障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行业范围政策顺利实施,方便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决定将2023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
二、官方解读
1、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自2023年7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全额留抵退税政策扩大至批发零售业等行业。根据现行规定,应在纳税申报期内提出申请退税。考虑到自7月份开始,将新增较多纳税人办理退税。因此,为有利于纳税人更快获得退税,参照今年4-6月份做法,延长今年7月份的留抵退税申请期限,即纳税人在7月最后一个工作日(7月29日,含本日)之前都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2、延长7月份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规定是否面向所有纳税人?
所有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不限于新扩围的批发零售业等七个行业的纳税人),如果计划在7月份申请退税的,都可以在7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进行申请。
3、7月以后还可以继续申请留抵退税吗?
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均可以在7月以后的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02
增值税,又变了!
划重点:
一、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
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3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退税。
二、2023年第14号公告和本公告所称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按照2023年第14号公告第六条规定适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时,纳税人的行业归属,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关于以主要经济活动确定行业归属的原则,以上一会计年度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应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比重最高的行业确定。
四、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申请留抵退税的其他规定,继续按照2023年第14号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第三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03
增值税最新税率表
(2023年6月更新)
1、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9%,6%,0%,都适用于哪些项目?我们具体来看:
2、扣除率
扣除率是指增值税计征中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与产品课税金额之间的比例。
一般纳税人凭票抵扣进项税,但是对于购进农产品需要计算抵扣,扣除率有的是9%,有的是10%,我们具体来看:
①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②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③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
④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⑤ 农产品核定扣除时:
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最终货物税率为9%时扣除率为9%;最终货物税率为13%,扣除率为10%。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扣除率为9%。
3、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注意: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4、预征率
目前主要针对不动产和建筑行业采用预征办法,主要有5%、3%和2%的档次。
04
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科目的设置
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会计处理
1、增值税免税的会计处理
法定免税项目会计处理均不涉及增值税,正常核算即可: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
③古旧图书
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⑥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⑦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小规模3%→免税
自2023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3%减按1%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对困难行业免征增值税
如: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
收到退还的期末留抵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企业在收到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时,在现金流量表里面的“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栏目中填列,一般不在“收到的税费返还”栏目中填列。
5、增值税加计抵减
当月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时无需做账务处理
需要缴纳增值税时,会计处理如下:
月末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实际纳税金额)
其他收益(加计抵减金额)
政策依据:《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
6、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符合相关税收文件规定选择简易计税及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会计处理如下:
①清理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②清理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其他收益(减征额)
③结转清理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
7、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
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会计处理如下:
①初次购买税控或缴纳技术维护费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②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小规模纳税人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最新!5月起,新政策正式执行增值税税率表,打印出来学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修改以前曾经发布的增值税税率表。
五月已经开始,新政策正式执行。五月起,最新最全的增值税税率表如下,果断收藏、转发!
2023年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一
税率
(一)关键字记忆
1.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
2. 销售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销售或进口正列举的农产品等货物(见附件1),税率为9%;
3.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进口税率为13%;销售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税率为9%)为6%,出口货物税率为0;
4. 除2、3项外,货物税率是13%,服务税率6%。
(二)分税目记忆
序号
税目
税率
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9-12项外)13%
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
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3%
4不动产租赁服务9%
5销售不动产9%
6建筑服务9%
7运输服务9%
8转让土地使用权9%
9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9%
10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9%
11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9%
12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9%
13邮政服务9%
14基础电信服务9%
15增值电信服务6%
16金融服务6%
17现代服务(除租赁服务外)6%
18生活服务6%
19销售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外)6%
20出口货物0%
21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0%
(三)图片记忆
(四)历史沿革记忆
二
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3档,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1. 1%: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以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2. 5%:主要包括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3. 征收率通常情况下是3%,容易与5%记混的单独记忆一下:
建筑服务,有形动产租赁,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未选择差额纳税的,这些容易混成5%,实际上是3%。
4. 三个减按:
(1)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3)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5.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见附件2)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
序号
税目
征收率
1销售货物3%
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
3销售服务(除另有规定外)3%
4销售无形资产3%
5销售不动产5%
其中四项业务征收率:
序号
税目
征收率
1建筑服务3%
2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3%
3不动产经营租赁5%
4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5%
5销售不动产5%
理解记忆:
1. 征收率大部分为5%(除建筑服务与车辆通行费)
2. 简易计税时,四项业务除房地产销售外,预缴税款的计算和申报应纳税款的计算一致。(理解:这意味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所实现的增值税其实已经在预缴地即建筑服务发生地和不动产所在地入库。)
3. 申报时: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税率/征收率)×税率/征收率/1.5%。
4. 申报时可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
(1)适用简易计税的不动产(不含自建)转让:可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一般计税自建和非自建不动产都不得扣除(理解:一般计税凭专票抵扣)。
(2)建筑服务:简易计税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一般计税不得扣除。(理解:继续沿用了原营业税差额征税规定,一般计税凭专票抵扣)。
(3)房地产销售:一般计税可扣除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简易计税不得扣除。
三
预征率
预征率共有4档,1%,2%,3%和5%。
序号税目
预征率
一般计税
简易计税
1
销售建筑服务
2%
3%
2
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
3%
3%
3
不动产经营租赁(其中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
3%
5%
4
销售不动产
5%
5%
5
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1%
理解记忆:
1. 预征率有2%、3%、5%、1%四档,还有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征收率仍是5%,理解:营业税政策平移)。
2. 简易计税预征率与征收率基本一致(除了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外是按预收款计算按3%)(理解:保证原有地方财政收入不受影响)
3. 销售不动产与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的预征率相同。
4. 一般计税的预征率,除了转让不动产以前由地税代征时不好区分一般计税与简易所以用了5%,其余的是3%和2%(理解:建筑服务设的低是为了避免因在建筑服务地大量超缴,机构所在地出现留抵,占压纳税人资金)
5. 计算公式:一般情况下,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税率/征收率)×预征率
例外情况:
(1)销售不动产不论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均按5%征收率进行换算,即预缴时都是:(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5%)×5%。(理解:转让不动产由于当时是原地税代征,纳税人身份由原国税掌握,无法区分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2)房地产销售的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征收率)×3%;(理解:延续营业税的操作方法,收到预收款后直接乘以3%计算应预缴税款,但现在可以换算成不含税价,减轻了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3)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4)除其他个人外,应向不动产所在地/建筑服务税务机关发生地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理解: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直接申报纳税即可,不需要预缴税款。(理解:公路很长,可能跨好几个县(市、区)甚至跨省。)
(6)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应预缴增值税款=销售额×1%。
6. 预缴时可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公式中简称可扣除):
(1)转让不动产:不动产(不含自建)转让,可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只要不是自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在预缴时都可扣除;
(2)个人转让住房: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地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可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其他地区免征增值税。
(3)跨县市建筑: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在预缴时都可扣除。
四
扣除率
序号
税目
扣除率
1
购进农产品(除以下第2项外)
9%
2
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10%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计算进项税额适用扣除率的情形:
1.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
4.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 农产品核定扣除时:(1)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2)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最终货物税率为9%时扣除率为9%;最终货物税率为13%,扣除率为10%。(3)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扣除率为9%。
附件1
以下13%货物易于农产品等9%货物相混淆:
1.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2. 各种蔬菜罐头。
3. 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 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5.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6. 中成药。
7. 锯材,竹笋罐头。
8.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9.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10. 各种蛋类的罐头。
11. 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12. 洗净毛、洗净绒。
13. 饲料添加剂。
14. 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15. 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附件2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一)5%征收率:
1.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9〕114号)
2. 销售、出租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3.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
(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财税〔2016〕68号、财税〔2016〕36号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4. 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
5. 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
6. 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47号)
7.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财税〔2016〕68号)
8. 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
9. 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二)3%征收率:
1. 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 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 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 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 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 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9. 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10.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11.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12. 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13.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14.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5.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6.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140号)
17. 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18. 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
19. 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财税〔2016〕36号附件2)
2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1. 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
22. 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23. 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24. 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5.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财税〔2016〕140号)
26.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2016〕140号)
27.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8.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财税〔2016〕36号附件2)
29.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23年11号)
30.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1. 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32.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33. 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34. 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8〕97号)
35.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9〕17号)
36. 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019〕24号)
(三)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2.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
3.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 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6. 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7.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附件2)
(四)按照3%征收率减按0.5%征收: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五)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六)应当适用(非可选择)简易计税:
1.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4.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5.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
6.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根据最新政策更新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门票、客运票等发票的开具,及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了让大家更方便地理解最新版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我们做了一个导图。
增值税的前世今生
来源:税政第一线,每日言税、高顿财经、中税答疑、小颖言税等。由知税微信公众号整理发布,转发请注明出处。
接上一篇文章,直接了解一下欧盟各成员国的增值税税率。
ㅇ克罗地亚
25%※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13%▪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 供水(不含瓶装水); 报纸(每日发布的报纸除了广告内容少于50%); 期刊(科学期刊以外的杂志,广告内容少于50%); 音乐会门票; 酒店住宿; 部分农业投入; 特定承办商和火葬服务用品;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电力供应▪ 适用税率 : 5%▪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包括面包,牛奶和婴儿配方奶粉); 药品(仅限医生开出的批准药品); 部分医疗设备; 书籍(包括电子书); 日报(广告内容不到50%); 科学期刊; 进入电影院▪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不包括公路和铁路)
ㅇ 丹麦
25%※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报纸和期刊(每月出版一次以上);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
ㅇ 德国
19%※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7%▪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 供水(不含瓶装水); 残疾人医疗设备; 部分国内客运; 用于特定公路,铁路和内陆水路运输的欧盟内和国际客运; 书籍(不包括内容对未成年人有害的电子书和书籍);有声读物; 报纸和期刊(含有对未成年人有害的内容和/或超过50%的广告); 参加文化活动; 作家和作曲家; 部分农业投入; 酒店住宿; 一定参加体育赛事; 社会服务; 医疗和牙科护理; 柴; 部分工业用木材; 带走食物; 切花和植物用于装饰用途和食品生产; 部分金币和珠宝的税收▪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不包括公路和铁路以及部分内陆水道运输)
ㅇ 拉脱维亚
21%※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12%▪ 适用商品 : 婴儿食品; 医药产品; 残疾人医疗产品; 国内客运; 书籍(不包括电子书); 报纸和期刊; 酒店住宿; 区域供热▪ 适用税率 : 5%▪ 适用商品 : 各种当地生产的蔬菜和水果▪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
ㅇ 立陶宛
21%※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9%▪ 适用商品 : 部分国内客运; 报刊; 酒店住宿; 区域供热▪ 适用税率 : 5%▪ 适用商品 : 药品; 残疾人医疗设备; 书籍(不包括电子书)▪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
ㅇ 法国
20%※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10%▪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 特定非酒精饮料; 部分药品; 国内客运; 欧盟内和国际道路(部分例外)和内陆水道运输; 进入部分文化服务;进入游乐园(有文化方面); 付费/有线电视; 私人住宅的部分翻新和维修; 私人家庭的部分清洁; 部分农业用品; 酒店住宿; 餐厅(不含酒精饮料); 部分生活垃圾收集; 特定家庭护理服务; 柴; 带走食物; 酒吧,咖啡馆和夜总会(酒精饮料供应除外); 切花和装饰用于装饰; 作家和作曲家等; 部分社会住房▪ 适用税率 : 5.5%▪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 部分非酒精饮料; 学校食堂; 供水,残疾人医疗设备; 书籍(不包括有色情或暴力内容的书籍); 部分电子书; 进入特定文化活动; 部分社会住房; 私人住宅的部分翻新和修缮; 参加体育赛事; 部分家庭护理服务; 切花和植物用于食品生产▪ 适用税率 : 2.1%▪ 适用商品 : 部分药品; 部分报纸和期刊; 公共电视牌照费; 进入特定文化活动; 部分用作食品的牲畜▪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不包括公路和内陆水道)
ㅇ 保加利亚
20%※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9%▪ 适用商品 : 酒店住宿▪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
ㅇ 芬兰
24%※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14%▪ 适用商品 : 食品(不包括活体动物); 部分农业用品; 餐厅(不含酒精饮料); 部分软饮料; 带走食物; 切花和植物用于食品生产▪ 适用税率 : 10%▪ 适用商品 : 药品; 国内客运; 书籍(不包括电子书); 报纸和期刊(按订阅出售); 进入文化活动和游乐园; 电视牌照; 作家和作曲家; 酒店住宿; 参加体育赛事; 使用体育设施; 国内运输▪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非营利组织出版物的印刷服务;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 部分金锭,酒吧和硬币的税收
ㅇ 比利时
21%※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12%▪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 特定农业用品; 部分社会住房; 新建筑的部分建筑工程; 餐厅(不包括所有饮料); 特定能源产品, 煤,褐煤,焦炭; 部分农药和化肥; 特定轮胎和农用内胎▪ 适用税率 : 6%▪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包括外卖食品); 软饮料; 供水; 部分药品; 部分残疾人医疗设备; 国内旅客运输; 部分书(不包括电子书); 报纸和期刊(除了部分例外); 进入文化活动和游乐园; 部分社会住房; 私人住宅的特定维修和翻新; 部分农业用品; 酒店住宿; 参加体育赛事; 使用体育设施; 欧盟内和国际公路,铁路和内陆水道运输; 部分汽车(残疾人用车); 部分社会服务; 特定承办人和火葬服务; 小修(包括自行车,鞋子和皮革制品,衣服和家用亚麻布); 柴; 切花和植物用于装饰用途和食品生产▪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每日和每周报纸; 特定回收材料和副产品;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不包括公路,铁路和内陆水道)
ㅇ 斯洛文尼亚
22%※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9.5%▪ 适用商品 : 食品; 供水; 医药产品; 残疾人医疗设备; 国内客运; 书籍(不包括电子书); 报刊; 文化活动和主题公园; 作家和作曲家; 公益住房; 私人住宅的翻新和维修; 清洁私人住宅; 农业用品; 餐厅(仅准备餐点); 酒店住宿; 参加体育赛事; 使用体育设施; 承办人和火葬服务; 生活垃圾收集; 处理废物和废水; 小修自行车,衣服和家用亚麻布,鞋子和皮革制品; 家政服务; 理发; 软饮料; 欧盟内和国际公路客运; 有些人带走了食物; 切花和植物用于装饰用途和食品生产; 特定新建筑物的供应; 新建筑的特定建筑工程▪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不包括公路运输)
ㅇ 斯洛伐克
20%※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10%▪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 医药产品; 部分残疾人医疗设备; 书籍(不包括电子书); 酒店和住宿▪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客运
ㅇ 塞浦路斯
19%※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9%▪ 适用商品 : 国内公路客运; 国内海上客运; 酒店住宿; 餐馆和咖啡馆(不包括酒吧)▪ 适用税率 : 5%▪ 适用商品 : 特定食品; 非酒精饮料; 供水; 医药产品; 残疾人医疗设备;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特定客运; 书籍(不包括电子书); 报刊; 进入文化活动和游乐园; 作家和作曲家; 私人住宅的翻新和修缮; 部分农业用品; 参加体育赛事; 使用运动设施; 生活垃圾收集; 理发; 部分承办者和火葬服务; 液化石油气(气瓶); 带走食物(不包括软饮料和酒精饮料); 公益住房; 切花用于食品生产; 废物和废水处理▪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
ㅇ 西班牙
21%※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10%▪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 供水; 特定药品; 部分残疾人医疗设备; 国内客运; 通过公路,铁路和内陆水道进行的欧盟内和国际运输; 部分社会住房; 私人住宅的部分翻新和修缮; 农业用品; 酒店住宿; 餐馆和餐饮服务; 部分社会服务; 生活垃圾收集; 部分软饮料; 其中出售的酒吧,咖啡馆,夜总会和酒精饮料; 带走食物; 切割花卉和植物用于食品生产; 部分新建筑的供应; 新建筑的部分建筑工程; 电影票; 参加体育赛事(仅限业余体育赛事); 处理废物和废水▪ 适用税率 : 4%▪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 部分药品; 部分残疾人医疗设备; 部分书(不包括电子书); 特定报纸和期刊; 部分社会住房; 部分社会服务; 部分新建筑的建筑工程▪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部分金币,锭和酒吧的征税; 空中和海上的欧盟内和国际运输
ㅇ 瑞典
25%※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12%▪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 非酒精饮料; 带走食物; 小修自行车,鞋子和皮革制品,衣服和家用亚麻布; 酒店住宿;餐馆▪ 适用税率 : 6%▪ 适用商品 : 国内客运; 书籍(不包括电子书); 报纸和部分期刊; 参加文化活动(不包括电影院); 作家和作曲家; 参加体育赛事; 使用体育设施▪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按处方提供或出售给医院的药品; 与非营利组织制作杂志有关的印刷和其他服务; 欧盟内和国际客运
ㅇ 意大利
22%
※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10%▪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 供水; 部分药品; 国内客运; 参加文化活动; 部分社会住房; 私人住宅的翻新和修缮; 新建筑的部分供应和建筑工程; 部分农业用品; 酒店住宿;餐厅; 参加特定体育赛事; 能源产品(不包括区域供热); 柴; 收集生活垃圾; 部分废水处理; 酒吧和咖啡馆的酒精饮料; 带走食物; 切花和植物用于装饰用途和食品生产▪ 适用税率 : 5%▪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 部分社会服务▪ 适用税率 : 4%▪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 特定残疾人医疗设备; 特定书; 报纸和部分期刊; 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的电子书; 在线期刊报; 电视牌照; 部分社会住房; 部分农业用品; 特定社会服务; 残疾人机动车; 部分新建筑用品; 第一套房屋新建筑的建筑工程)▪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
ㅇ 捷克
21%※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15%▪ 适用商品 : 食品(不包括必需的儿童营养和无麸质食品); 非酒精饮料; 带走食物; 供水; 残疾人医疗设备;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部分国内客运; 部分书(不包括电子书); 参加文化活动,表演和游乐园; 作家和作曲家; 公益住房; 私人住宅的翻新和修缮; 清洁私人住户; 部分农业用品; 酒店住宿; 参加体育赛事; 使用运动设施; 社会服务; 提供给承办商和火葬服务; 医疗和牙科护理; 家政服务; 柴; 部分药品; 部分生活垃圾收集和街道清洁; 处理废物和废水; 餐馆和咖啡馆提供的食物; 切花和植物用于装饰用途和食品生产▪ 适用税率 : 10%▪ 适用商品 : 食品(精选婴儿食品和无麸质食品); 报刊; 部分药品; 部分书(不包括电子书)▪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
ㅇ 卢森堡
17%※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14%▪ 适用商品 : 特定葡萄酒; 固体矿物燃料,矿物油和用作燃料的木材,但加热木材除外; 洗涤和清洁产品; 印刷品广告; 除区域供暖外,供暖,制冷和蒸汽; 安全保管和管理证券; 由授予信贷的人或组织管理信贷和信贷担保▪ 适用税率 : 8%▪ 适用商品 : 私人家庭清洁; 小型修理自行车,鞋子和皮革制品,衣服和家用亚麻布; 理发; 区域供热; 天然气; 电力; 柴;lpg; 切花和装饰用于装饰; 部分艺术品和古董▪ 适用税率 : 3%▪ 适用商品 : 食品; 软饮料; 儿童服装和鞋类; 供水; 特定药品; 特定残疾人医疗设备; 国内客运; 特定书籍(不包括电子书); 特定报纸和期刊; 进入文化活动和游乐园; 部分付费电视/有线电视; 农业用品(农药除外); 酒店住宿; 餐厅(不含酒精饮料); 带走食物; 酒吧,咖啡馆和夜总会,切花和植物用于食品生产; 新建筑物的供应; 新建筑的部分建筑工程; 参加体育赛事; 使用体育设施; 承办人和火葬服务; 收集生活垃圾; 部分电话服务; 部分作家和作曲家服务(版税); 原毛; 处理废物和废水▪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
ㅇ 波兰
23%※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8%▪ 适用商品 : 特定食品;供水;医药产品;残疾人医疗设备;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儿童尿布(一次性);国内客运;内陆水路和公路的欧盟内和国际客运;部分报纸和期刊;进入文化活动和游乐园;部分付费电视/有线电视;作家和作曲家;公益住房;私人住宅的特定翻新和修缮;特定农业用品;酒店住宿;餐厅(不含酒精和特定其他饮料);参加体育赛事;使用体育设施;承办人和火葬服务;收集生活垃圾;小型修理自行车,鞋子和皮革制品,衣服和家用亚麻布;理发;柴;有些人带走了食物;部分酒吧和咖啡馆(仅限餐厅服务);切割植物和花卉用于装饰用途和食品生产(部分为5%);部分新建筑的供应;部分新建筑的建筑工程▪ 适用税率 : 5%▪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 水果汁; 特定书籍和专业期刊(不包括电子书); 部分农业用品▪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客运(不包括内陆水路和公路运输)
ㅇ 葡萄牙
23%※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13%▪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 进入特定文化活动; 餐厅和咖啡厅的食物; 部分农业用品; 葡萄酒; 矿泉水; 农业柴油▪ 适用税率 : 6%▪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 供水; 特定药品; 残疾人医疗设备;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儿童尿布; 国内客运; 部分书(不包括电子书); 特定报纸和期刊; 电视牌照; 公益住房; 私人住宅的翻新和修缮; 特定农业用品; 酒店住宿; 部分社会服务; 部分医疗和牙科护理; 收集生活垃圾,自行车小修; 家政服务; 水果汁; 柴; 切花和植物用于装饰用途和食品生产; 新建筑的建筑工程; 部分法律服务▪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客运
ㅇ 奥地利
20%※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13%▪ 适用商品 : 国内航班; 参加体育赛事; 入读文化活动和游乐园; 酒店住宿;柴; 部分农业用品; 葡萄酒生产; 切花和植物装饰用▪ 适用税率 : 10%▪ 适用商品 : 食品; 外卖食品; 供水; 医药产品; 国内运输(不包括航班); 国际和欧盟内公路和铁路运输; 报刊; 印刷书籍(不包括电子书); 付费和有线电视; 电视牌照; 社会服务; 生活垃圾收集; 处理废物和废水; 餐厅(例. 所有饮料); 切割花卉和植物用于食品生产; 部分农业用品▪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不包括公路和铁路)
ㅇ 荷兰
21%※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9%▪ 适用商品 : 食品(不包括动物消费食品); 部分软饮料; 供水; 特定药品; 特定残疾人医疗设备; 国内客运(不包括航空旅行); 欧盟内和国际公路,铁路和内陆水路客运; 书籍(不包括电子书); 报刊; 进入文化活动和游乐园; 作家和作曲家; 私人住宅的特定翻新和修缮; 私人家庭的特定清洁; 酒店住宿; 餐厅(不含酒精饮料); 带走食物; 酒吧,咖啡馆和夜总会; 参加体育赛事; 使用体育设施; 小修自行车; 鞋子和皮革制品; 服装和家用亚麻布; 理发; 切花和装饰用于装饰(部分除外)和食品生产▪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金币征税; 空中和海上的欧盟内和国际客运
ㅇ 匈牙利
27%※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18%▪ 适用商品 : 特定食品; 有些人带走了食物; 参加特定露天音乐会; 酒店住宿▪ 适用税率 : 5%▪ 适用商品 : 特定食品; 医药产品(供人类使用); 部分残疾人医疗设备(不包括维修); 书籍(不包括电子书); 报刊; 部分社会住房; 区域供热; 部分新建筑的供应; 餐厅和餐饮服务(现场准备的食物和非酒精饮料); 互联网接入服务; 特定作家和作曲家的服务▪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
ㅇ 希腊
24%※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13%▪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 特定带走食物; 部分用于食品生产的花卉和植物; 部分非酒精饮料; 供水; 部分药品; 部分残疾人医疗设备; 部分农业用品; 家政服务; 酒店住宿; 能源产品(不包括木柴和工业用木材),特定社会服务▪ 适用税率 : 6%▪ 适用商品 : 部分药品; 部分书(不包括电子书); 部分报纸和期刊; 特定剧院入场▪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空运和海运
ㅇ 爱沙尼亚
20%※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9%▪ 适用商品 : 特定药品; 残疾人医疗设备; 书籍(不包括电子书); 报刊; 酒店住宿▪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部分客运;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
ㅇ 爱尔兰
23%※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13.5%▪ 适用商品 : 特定食品; 部分药品;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公益住房; 私人住宅的翻新和修缮; 在私人家庭清洁; 部分农业用品; 医疗和牙科护理; 收集生活垃圾; 处理废物和废水; 小修自行车,鞋子,皮革制品和家用亚麻布; 能源产品(不包括lpg); 新建筑的建筑工程; 提供不动产; 部分社会住房; 不动产的日常清洁; 健康工作室服务; 旅游服务; 摄影服务; 骑师提供的服务; 艺术品和古董; 短期租用特定乘用车; 驾驶学校; 兽医提供的服务; 切花和装饰用于装饰; 混凝土和混凝土块▪ 适用税率 : 9%▪ 适用商品 : 特定食品; 带走食物; 部分酒吧和咖啡馆; 报刊; 进入文化活动和游乐园; 酒店住宿; 餐厅(不包括所有饮料); 使用体育设施; 理发; 电子书和数字出版物▪ 适用税率 : 4.8%▪ 适用商品 : 用于制备食品的牲畜; 部分农业用品▪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部分食品; 蜡烛(未装饰); 特定动物饲料; 特定肥料; 部分粮食生产用食品; 部分供人食用的药物; 部分兽医用药(不包括宠物); 特定女性卫生用品; 部分医疗设备; 儿童服装和鞋类;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 切割花卉和植物用于食品生产; 用于食品生产的种子和植物供应品
ㅇ 罗马尼亚
19%※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9%▪ 适用商品 : 食品; 医药产品; 残疾人医疗设备; 酒店住宿; 供水; 餐馆和餐饮服务(包括酒吧,咖啡馆和夜总会的食品供应); 部分啤酒; 软饮料; 切割花卉和植物用于食品生产; 部分农业用品▪ 适用税率 : 5%▪ 适用商品 : 公益住房; 书籍(不包括电子书); 报刊; 参加文化活动; 参加体育赛事▪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欧盟内和国际客运
ㅇ 马耳他
18%※ 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商品或服务适用减免税率。▪ 适用税率 : 7%▪ 适用商品 : 酒店住宿; 使用运动设施▪ 适用税率 : 5%▪ 适用商品 : 残疾人医疗设备; 书籍(包括电子书); 报刊; 参加部分文化活动; 鞋子和皮革制品,自行车,服装和家用亚麻布的小修理; 家政服务; 供电▪ 适用税率 : 0%▪ 适用商品 : 部分供人食用的食品(不包括部分加工和预煮食品); 处方药; 金锭和金条; 粮食生产种子; 活的动物供人食用; 欧盟内和国际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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