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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6税率(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3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6税率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6税率

【第1篇】增值税6税率

我国现行税种共18个,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环境保护税、关税。今天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现行全部税种税率,供大家申报和缴纳税时查阅参考。

1、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2、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3、增值税税率表

4、消费税税率表

5、房产税税率表

6、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

7、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8、船舶吨税税率表

9、车船税税额表

10、关税税率

11、土地增值税

12、耕地占用税税目税额表

13、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14、契税税率

15、车辆购置税

16、印花税

17、城市建设维护税

18、烟叶税

上述内容就是完整版的最新最全18税种税率表了,希望上述的内容可以给大家的财税工作带来帮助。备考会计证书的小伙伴,也可以收藏备用哦。

明日将会给大家带来的是18个税种的账务处理,有需要参考的,可以关注我哦!

【第2篇】混凝土的增值税税率

混凝土委托加工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以下简称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款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以下简称税总2023年36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由此可知,销售自产商品混凝土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销售外购商品混凝土按照适用税率17%计算缴纳增值税。

什么是委托加工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或由生产提供单位自行采购原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但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增值税。

【第3篇】房地产业增值税税率

一文让你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环节涉及的税费[狗头]

一、取得土地环节

1、契税

应纳税额=土地成交价格x适用税率(3%-5%)

2、耕地占用税

应纳税额=占用的耕地面积x适用税额

3、印花税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金额x0.5‰

4、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土地实际占用面积x适用税率

5、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

二、建设施工环节

1、印花税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金额x0.0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x0.03%

·借款合同金额x0.05%

2、增值税

取得进项发票

3、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土地实际占用面积x适用税额

4、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

三、预售环节

1、增值税

·一般计税: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9%)*3%

·简易计税: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2、城建税及附加税

应预缴税款=预缴的增值税额*税率

城建税(7%、5%或1%)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附加(2%)

3、土地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 (预收款- 应预缴增值税税款)x*预征率

4、企业所得税

房开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取得的收入,先按预计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5、印花税

印花税税额=商品房销售合同金额x 0.05%

6、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土地实际占用面积x适用税额

7、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

四、竣工交付环节

1、土地增值税

·应纳税额=增值额x适用税率一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系数-预缴税额

·增值额=清算收入今(土地出让金及契税+房地产开发成本)x120%-房地产开发费用-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

·一般计税:应缴税款=全部价款-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 /(1+9%)*9%-进项税预缴税款

·简易计税:应缴税款=销售额/(1+5%)*5%-预缴税款

3、城建税及附加税

应缴税款=实缴的增值税额*税率

城建税(7%、5%或1%)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附加(2%)

4、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企业一-般采用查账征收,适用25%税率

5、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土地实际占用面积x适用税额

6、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

五、房产持有

1、房产税

·自用房屋:应纳税额=计税余值*1.2%/12*本期应税月份

·计税余值=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率)

·出租房屋:应纳税额=计不含税收入*12%

2、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土地实际占用面积x适用税额众

3、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

【第4篇】烟叶的增值税税率

1.烟叶税是什么?

烟叶税是向收购烟叶的单位征收的一种税。

2.烟叶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3.征税范围

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

4.烟叶税的税率

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5.计税依据

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计算公式:价款总额=收购价款×(1+10%)

6.烟叶税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价款总额×税率

=收购价款×(1+10%)×税率

7.烟叶税征收管理

纳税业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当日,具体指纳税人向烟叶销售者付讫收购烟叶款项或者开具收购烟叶凭证的当日。烟叶税在烟叶收购环节征收。纳税人收购烟叶即发生纳税义务.

烟叶税按月征收,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对查处没收的违法收购的烟叶,由收购罚没

烟叶的单位按照购买金额计算缴纳烟叶税。

【第5篇】运输费的增值税税率

导读:企业的运费同样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是全面营改增的大环境,所以很多财务不知道这样的财务处理怎么做,本文来为大家详细解答企业的运费税率是多少。

1、营改增以后,运输企业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11%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低于500万元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外提供运输服务,开具普通发票,按照征收率3%计算。

2、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中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增值税的法规: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信大家看完已经知道了企业的运费税率是多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6篇】上海增值税税率

以企业名义在上海购房需要满足条件:

上海公司购房新政落地:

1.设立年限已满5年

2.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人民币

3.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等条件已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除外

4.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从“满3年”提高至“满5年”

总结:条件变严,空壳公司已无法购房

企业购房的好处:

1.新购房屋资格:不能在上海市新购住宅的个人需购买房屋,可以用公司名义在上海市新购房屋。

2.贷款:公司购房不能贷款,但公司可以通过抵押等方式融资。

3.税费:

4.出让房屋的方式:

a、以公司名义转让房屋;

b、转让公司股权;

c、公司清算。

一.公司购房需要什么资格?

公司分为注册在境内的公司以及注册在境外的公司:

1.注册在境内的公司购买房屋类型和套数不受限制

2.注册在境外的公司不能在限购城市购买住宅,如果在限购城市有办事处,可以办事处的名义购买一套非住宅。

二.公司购房需要交什么税?

契税,印花税:无论是住宅还是公寓,写字楼,企业购买都需缴纳房屋总价3个点的税费和0.05%的印花税

房产税:根据1986年10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公司名下的房产每年需缴纳房产税,税费为:每年房产原值×70%×1.2%,针对个别区域,高新企业,扶贫单位,可能会有三年内免房产的优惠政策

土地使用税:按照“建筑面积*30元/年”征收土地使用税等。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未按时缴纳,需要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

三.转卖公司名下房产需要交什么税?

1.增值税及附加税:按(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征收;

2.土地增值税:按(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或由税务机关按成交价格的5%的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3.印花税:按成交价格×0.05%征收。此外,转卖公司名下房产,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一般按转让房产所得的净利润*25%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般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四:公司名义购、售房需要什么资料?

卖方(买方)为境内公司时,需要的备件有11项。分别为:

1、房产证;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批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5、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金融许可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9、国资委批复函(国有产权)、集体表决书(集体产权)、股东决议书(股份制企业);

10、测绘表;

11、公章。

卖方(买方)为境外公司时,需要的备件有8项。分别为:

1、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该境外机构在北京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经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注册文件注册地公证后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合法性身份证件;

4、商务管理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代理人合法性身份证明;

7、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提交外交部同意其购房的照会;

8、符合实际需要自用、自主原则的书面承诺(但境外注销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商品房的转移登记手续);

公司买二手房所需材料如下 :

1、过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到场 或 (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章

2、公司买房营业执照没有注册时间要求,只要在有效期内都可以

3、公司买房交税:契税3%

4、公司买房自购房后5年方可出售。

5、企业出售缴纳差额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差额30%_60%,没有个人所得税,但每年有房产税:核定总价的0.84%

6、公司买房不贷款、一次性付款;

五.原价转卖公司名下房产能避税吗?

对于这种“阴阳合同”(即正式合同中做低房屋总价,余款另签一份补充合同),首先这种做法涉及偷税漏税,属于违法行为;其次,企业的每一笔账目都有进出明细,要作假并不容易;再者,房屋成交过程中,会有相关部门做房价评估,价格做得太低一般是通不过的。

六:公司购房如何办理贷款?

公司名义购房需要一次性全款,初始投入资金成本高,要到取得产权证后可办理抵押贷款。

七:公司购房有什么特殊性?

1、公司产权的房屋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进行转让,不需要经过交易中心,

但是这种只是变更股权及实际控制人,最适合做这种交易的是公司名下无其他不动产以及资产,否则不现实;

2、公司产权的房屋要想变更为个人名下必须要通过买卖,从交易中心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3以公司名义购置的房地产作为公司资产,为所有公司股东共同共用,在处置资产时需要经过所有股东同意及授权或取得董事会决议方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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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电的增值税税率

【问题1】什么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答: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称全电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须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全电发票实行全国统一赋码、自动流转交付。

【问题2】推行全电发票的意义是什么?

答:全电发票是商事凭证和会计核算依据。一方面,全电发票是发票发展到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形态,顺应了数字经济潮流。另一方面,全电发票仍是交易行为的有效证明、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同时也是监督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由于全电发票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在有效防范假发票上大大超越了纸质发票的同时,也提升了便利性。

【问题3】全电发票与现有的发票样式有什么区别?

答:一是将原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变为20位发票号码;取消了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销售方(章);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二是全电发票特定业务会影响发票展示内容,不同的特定业务展示的发票票面内容不同。三是全电发票将原备注栏中手工填列、无法采集的内容,设置为固定可采集、可使用的数据项,并展示于票面上。

【问题4】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

答:四川省全电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动态二维码、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等。四川省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四川省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 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经营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税务机关根据现行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和特定业务的开票场景,在全电发票中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

【问题5】使用全电发票有什么优点?

答:一是领票流程更简化,全电发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税控专用设备,实现“开业即可开票”。二是开票用票更便捷。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部功能上线后,纳税人不仅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端开具发票,还可以通过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随时随地开具全电发票。三是入账归档一体化,实现全电发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

【问题6】四川什么时候能开具全电发票?

答:自2023年10月28 日起,在四川省的部分纳税人中试点使用全电发票,试点纳税人范围为:2023年10月28日前设立登记的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2023年10月28日起新设立登记的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具体试点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确定,并逐步扩大范围至全体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问题7】全电发票上线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还可以使用吗?

答:自2023年10月28起,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模块)办理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业务。届时,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系统将给予提示,引导到新系统(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模块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对于税务机关确定的部分纳税人,将不会收到相关提示,不需要进行系统切换,可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

【问题8】全电发票上线后,试点纳税人结存的纸质发票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试点纳税人结存的增值税电子发票(含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增值税纸质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下同)可继续使用。使用完后,税务机关将不再配发增值税电子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纸质发票的,也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模块开具。

【问题9】试点纳税人如何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

答:试点纳税人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模块即可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

【问题10】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哪几种发票开具模式?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模块)对发票的开具提供页面输入和扫描二维码两种模式。试点纳税人选择页面输入模式进行开票,即进入页面输入内容完成发票开具;试点纳税人选择扫描二维码模式进行开票,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完成发票相关信息预采集。

【问题11】怎样开具全电发票?

答: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即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模块,选择不同的发票类型,录入开具内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校验通过后,自动赋予发票号码并按不同业务类型生成相应的全电发票。

【问题12】试点纳税人在开具全电发票前,还需要办理哪些业务吗?

答:不需要。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全电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模块)即可开票。

【问题13】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哪些类型的发票?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模块)支持开具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暂不支持开具机动车、二手车、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开具上述发票功能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相关发票功能上线前,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电子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问题14】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开票份数、开票金额限制与以前相比有什么不同?

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模块)开具的全电发票,在开具金额总额度内,没有发票开具份数和单张开票限额限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问题15】纳税人需要确认发票用途,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确认?

2023年10月28日起,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模块)使用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

试点纳税人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非试点纳税人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功能,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问题16】什么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模块)是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集查询、用票、业务申请于一体的应用。通过对全量发票数据的归集,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发票用途勾选确认服务、发票交付、发票查询统计,并为纳税人下载及打印全电发票提供支持,同时满足纳税人进行发票查验、发票入账标识、税务事项通知书查询、税收政策查询、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申请等需求。

【问题17】全电发票的交付方式有哪些?

答:自动交付和自行交付两种方式。数字账户自动交付是指销售方成功开具发票后,系统默认将电子发票文件及数据自动交付至购买方(包括经办人)税务数字账户;自行交付方式是指纳税人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发票后自行选择电子邮件、二维码、电子文件导出等方式交付全电发票。

【问题18】试点纳税人开具不同种类的发票是否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答:是。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模块)开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问题19】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如何使用开具金额总额度?

答: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申报前,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模块,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

(一)按月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月月初到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月)申投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为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月)申投且比对通过后可使用额度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二)按季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季季初到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季度)申报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为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季度)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可使用额度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问题20】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如何调整?有哪些调整方式?

答: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有三种方式,一是定期调整,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调整。二是临时调整,即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月自动为其临时增加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三是人工调整,即试点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应为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问题21】试点纳税人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原税率发票吗?

答:试点纳税人需要开具17%、16%、11%、10%等税率发票的,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模块)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试点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问题22】试点纳税人哪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开通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权限?

答:试点纳税人属于以下四种情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全电发票权限。(1)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开具的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且已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现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2)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现需要补开原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3)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开具的适用原税率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且已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现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4)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现需要补开原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

【问题23】试点纳税人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答:一般情况下,试点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全电发票。但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允许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1)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红冲、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已锁定(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2)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3)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发起冲红;

(4)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非正常”、“注销”等状态、无法登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问题24】发起红冲时,应如何选择红字发票票种?

答:各票种之间的红冲规则为“新冲旧、电冲纸”,具体如下:全电发票可以对全电发票、全电纸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票)、税控发票进行红冲;全电纸票可以对全电纸票、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全电发票进行红冲;

税控发票仅允许对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全电发票、全电纸票进行红冲。

【问题25】怎样对蓝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试点纳税人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模块)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以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问题26】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试点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红字发票。

(二)试点纳税人开具蓝字全电发票当月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合同步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三)试点纳税人开具蓝字纸质发票当月开具红字纸质发票,或者作废已开具的蓝字纸质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纸质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问题27】纳税人收到全电发票自行打印后,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作为税收凭证?

答:可以。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一致。纳税人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全电发票电子文件。

【问题28】全电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还需要同时保存对应的电子件吗?

答:需要。根据《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 号)的规定,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问题29】收到全电发票如何避免重复入账?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模块)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发票入账标识服务,纳税人使用该功能,系统将同步为发票赋予入账状态字样,供财务人员即时查验,避免重复入账。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目前支持单张、批量、清单导入等入账标识方式,其中清单入账需要下载模板,并按照模板格式录入相关发票信息后导入进行入账标识操作。

【问题30】全电发票的查验渠道有哪些?

答: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全电发票信息进行查验。试点纳税人还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模块)查验发票。

【第8篇】增值税税目税率表2023

最新增值税优惠政策来了,国家规定: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本篇文章将针对这个新政,从两个方面来讲:

1、如何应对这个政策,才能让企业更好地享受税收优惠?

2、税率变化后,10月1日最新最全的增值税税率表是怎样的?

我们先来看5%→1.5%政策的关键词和要点:

1、政策的适用群体是哪些:住房租赁企业。

2、对于租户有哪些限制:个人承租,也就是你房子租给企业的不算。

3、出租标的物是什么:住房。

4、计税方式及优惠税率是什么:适用简易计税,征收率率5%减按1.5%征收。

5、什么时候才能享受这个税收优惠:10月1日政策实施,签订此类合同,需要注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筹划。

针对这个政策,企业最好做好以下几点的应对:

1、在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最好能够在合同里明确上述政策条件。

2、一般纳税人2023年年4月30前取得或者租入的不动产,可以5%征收率简易计税,上述时间点之后取得或者租入转租的,只能适用一般计税。

3、注意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像租赁服务,如果是预收款模式,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就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有书面合同并在合同里确定了付款日期的,付款日期当天就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所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0月1日前,适用5%征收率;10月1日及之后,适用5%征收率减按1.5%。

注意,以上只为个人解读,目前财税口径的文件还没有正式下发,具体还得以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顺便在这里,我们给大家以思维导图的形式,系统地讲一下增值税税率的事情。

税率:几经变化之后,当前最新的是13%、9%、6%、0,你可以这样记住:张一山(13)领(0)酒(9)肉(6)。

征收率:5%,3%,5%减按1.5%,3%减按2%,3%减按1%,3%减按0.5%,简单记得话可以是:2+3=5,其他的特殊。

下面我们用思维导图详细说一下:

一、税率:一般纳税人税目及税率。

像是待着不动你还搬不走的,国内到处跑的,农民生活及消遣的都是9%,吃喝玩乐,信息技术,金融创意等都是6%。

二、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及适用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

注意:

1、2023年12月31日前,小规模有3%减按1%优惠政策。

2、除了个体户和其他个人出租房屋,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也是5%减按1.5%了。

三、预征率

最后,增值税上,还有一个预征率的概念,同样可以用一张图给大家简单讲一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第7号文件,2023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所有小规模,适用3%预征率的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第9篇】增值税和退税率查询

出口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退税率

从1996年1月l日起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除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按14%退税率退税的大型成套设备和大宗机电产品外,一律按下列退税率计算退税:

(1)煤炭、农产品出口退税率3%;

(2)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包括动植物油、食品与饮料(罐头除外)、毛纱、麻纱、丝毛条、麻条、经过加工的毛皮、木制品(家具除外)、木浆、藤竹、柳草制品、奶油、乳酪、洗净动物毛、洗净动物级(包括洗净羽绒)、洗净肠衣、珍珠制品、木炭、植物增根剂、复布、混纺纱(棉化纤混纺纱除外)]和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其他货物,出口退税率为6%;

(3)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其他货物,出口退税率为9%;

(4)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出口退税的货物(前文所述),如果同属于上述(1)项的货物范围,其退税率为3%;如果同属于上述(2)、(3)硕的货物范围,则其退税率为6%。

1998年国务院决定对一些大类出口商品适当调高出口退税率:

(1)1998年6月1日起,煤为9% ;钢材为11% ;水泥为11% ;船舶为14% ;

(2)1998年6月1日起,纺织原料及制品统一执行11%的出口退税率;

(3)1998年7月1日起,7类机电产品,5类轻工产品退税率由9%提高到11% ;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1998年9月1日起,铝、锌铅出口退税率调为11% 。

7类机电产品,5类轻工产品包括:

(1)通讯设备、发电及输变电设备、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高档家用电器、农机及工程机械、飞机及航空设备、汽车(含摩托车)及零部件;

(2)自行车、钟表、照明用具、鞋、陶器。

1999年国务院决定对一些大类出口商品适当调高出口退税率:

1999年7月1日起机械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等四大类机电产品出口退税 率维持17%不变,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

服装以外的纺织原料及制品、四大类机电产品以外的其他机电产品及法定征税率为 17%且现行退税率为13%或11%的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法定征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9%的其他货物和农产品以外的法定征税率为13%且 现行退税率未达到13%的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农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维持5%不变。(国税明电【1999】第11号)

1999年8月财税字【1999】第225号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千方百计扩大外贸出口的精神,缓解国内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提高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服装以外的纺织原料及制品,机电产品中除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等目前已执行17%退税率的四大类产品以外的其他机电产品,以及法定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13%、11%的货物,出口退税率统一提高到15%;

法定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9%的其他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农产品以外的法定税率为13%且现行退税率未达到13%的货物,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③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

【第10篇】物业费增值税税率

营改增后各行各业的税率大概情况网上说了很多,但不够细致,我们最关心的物业行业的更是还没有。所以,我们对物业行业的税率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以一般纳税人举例,最后简单说一下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供大家参考。

类别

收入名称

税率/征收率

物业管理收入

住宅/商业物业服务费

6%

车位物业服务费

6%

装修服务费

6%

门禁卡销售/管理费

6%

装修垃圾清运费

6%

灭火器租赁

17%

入户维修

17%

商铺、写字楼消防/强弱电改造收费

17%

多种经营收入

产品销售

17%

提供平台,收取居间费

6%

房屋租售中介

6%

业主委托经营

电梯轿厢、电梯等候处、灭绳灯箱广告代理

6%

电梯轿厢、电梯等候处、灭绳灯箱广告位出租、小区场地摆展

11%或5%

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出租或临停

11%或5%

开发委托经营

开发商产权车位出租或临停

11%或5%

物业项目前期启动费

6%

营销案场管理

6%

代收代垫款项

代收水费

0%

代收电费/电梯能耗费/公区电费

0%

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

0%

押金、保证金

装修押金、物管费押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

0%

特别说明:

1、门禁卡销售/安全管理费,属于物业安全服务从属业务,应为混合销售,适用主营业务的6%税率。装修垃圾清运费亦属于装修管理从属业务,属于混合销售,适用6%税率。

2、灭火器租赁,业主可租可不租,非从属业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物业公司需调整价格。

3、入户维修/商铺、写字楼消防/强弱电改造收费,属于提供修理修配修配劳务,适用17%税率。物业公司需调整价格。

4、关于水电代收,我们认为不应交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可以满足上述条件:

(1)物业公司接受水电公司委托收取水电费,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加价,不属于转售,属于代收。

(2)物业不向小业主开发票,小业主如需发票,可以请委托方(即水电公司)开具发票(当然,委托方肯定不会开)。这条满足上述“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只是委托方不愿意开发票而已。

(3)所收的款项都是给了水电公司,物业公司不截留一分钱,符合上面所说的“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但是记得:想不交税的前提是不加价不开发票以及处处体现是委托代收。

5、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与代收水电费同理。

6、上述“11%或5%”,如果小区在2023年5月1日前交付,则由物业公司自行选择11%还是5%。如果小区在5月1日后交付,则全部按照11%。但对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因为没有产权,在税务局申请简易征收较困难甚至无法申请到,还需要等待政策明朗。

7、电梯轿厢、电梯等候处、灭绳灯箱广告位提供业务,建议将合同修订为“广告代理服务”,这样可以适用现代服务中的广告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则很简单,上述不为0%的需要交税的内容,除了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即电梯轿厢、电梯等候处、灭绳灯箱广告位出租、小区场地摆展和业主、开发商产权车位出租临停)外,全部适用3%的征收率。对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一律按照5%征收率,无论什么时候取得不动产。

【第11篇】玉米的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又变了!2023年最新最全的增值税税率表,最新最全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来了~~

1

增值税,又变了!

今天起,这是我最新最全的税率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明确:小规模3%减按1%优惠政策,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

增值税税率

1

税率13%

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2

税率9%

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①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②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⑤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

税率6%

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4

税率0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税率0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3

以下13%税率货物

易与农产品等9%税率货物混淆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各种蔬菜罐头。

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中成药。

锯材,竹笋罐头。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各种蛋类的罐头。

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洗净毛、洗净绒。

饲料添加剂。

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来源:税务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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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转让金融商品增值税税率

1、什么是金融商品转让?

答:金融商品转让主要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2、税率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3%.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3、金融商品转让如何确认增值税计税销售额?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是购入金融商品支付的价格,不包括买入金融商品支付的交易费用和税费。但对于持有以下规定情形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买入价: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三)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金融商品的买出价是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税费和交易费用。

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3号)第五条规定确定的买入价,低于该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4、免税规定

以下8种情形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缴增值税。

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6.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7. 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8.经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本币市场取得的收入。

5、会计处理

金融商品转让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其增值税处理。

(一)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按收益额/1.06*6%,计算出税额,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月末金融商品转让产生收益,确认的“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为销项税额,不是实际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再按规定做账务处理。

如产生转让损失,按损失额/1.06*6%,计算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借:投资收益,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按收益额/1.03*3%,计算出税额,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产生转让损失,按损失额/1.03*3%,计算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6、注意事项

1.金融商品转让可以多种产品合并计算,以最后的收益正负来确认是否缴纳增值税。

2.不同金融商品转让的收益和亏损只能在一个年度内互抵,不得跨年抵减。

3.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个人转让金融商品暂不征收增值税。

7、企业所得税规定

企业购买金融商品以购买价款为成本,会计上计入投资收益的交易费用应计入资产的成本。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部分的,不予税前扣除。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8、案例详解

甲公司是生产汽车零部件的企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1. 2023年4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上市公司股票10万股,每股价格11元,其中包含已宣告发放但未实际支付的股利1元每股,支付交易手续费5万元,会计上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4月30日收到该笔已宣告发放但未实际支付的股利。

2.2023年7月1日该公司将该股票的80%捐赠给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该股票捐赠日开盘价12元每股、收盘价13元每股。

3.该股票2023年12月31日收盘价为14元每股。该公司账面利润总额为500万元。

4.2023年5月20日收到该股票的股利3万元,6月1日该公司将剩余20%的股票以 15元每股转让给乙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涉及计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单位:元),不考虑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外其他税费。

答案解析:

1. 4月份会计处理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0000

应收股利 100000

投资收益 50000

贷:银行存款 1150000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应收股利 100000

2.计算7月份捐赠股票应缴纳的增值税,并编制捐赠股票以及实际缴纳该笔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2023年7月捐赠股票应缴纳的增值税=(13-10)/1.06*0.06*80%*100000=13584.91

借:营业外支出 813584.91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800000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3584.91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3584.91

贷:银行存款 13584.91

3.假定无其他调整事项,请计算该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交易费应计入股票计税基础,调增所得额50000元。

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为5000000*12%=600000元,调增所得额813584.91-600000=213584.91元。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调减所得额=(14-10)*20000=80000元

2023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00000+50000-80000+213584.91=5183584.91元

4.2023年账面利润500万元,假定无其他调整事项,请计算该公司202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持股超过1年的股息所得免税,调减所得额30000元;

股票转让应缴增值税=(15-10)/1.06*0.06*20%*100000=5660.38

会计上确认该股票转让所得=(15-14)*20000-5660.38=14339.62元,税法上确认转让所得=(15-10)*20000-50000*20%-5660.38=84339.62元,调增所得额=84339.62-14339.62=70000元

上年捐赠超限额的部分本年允许扣除调减所得额=213584.91+50000*80%=253584.91元

该公司202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000000-30000+70000-253584.91)*15%=717962.26元

9、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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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品税阁

【第13篇】有形动产租赁业务增值税税率

【业务场景】

a企业承揽中原铝业工业垃圾清理业务,与b企业签订了“机械设备使用”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名称:工业垃圾清理

2、工程地点:中原铝业厂区

3、使用范围:装车、平整、回填、碾压

4、使用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1月10日

5、使用设备: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

6、b企业提供设备,配备相应的具有操作资格的人员,并承提操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及食宿费用,为操作人员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7、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包括设备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问题提出:

税企争议b企业为a企业提供的“机械设备使用”服务适用什么税目征收增值税。

(1)建筑服务

(2)物流辅助服务

(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一、相关政策梳理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文件发布时间:2023年3月

1、关于建筑服务的规定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其中,其他建筑服务,是指除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建筑服务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

【释义】

——强调建筑服务是工程作业服务。工程作业是个广泛的概念,工程一般理解为由一群(个)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协作(单独)活动的过程。

2、物流辅助服务规定

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其中,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者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

物流辅助服务适用6%的税率。

【释义】

——“物流辅助服务”以“物流服务业”为前提。

3、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

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释义】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转让的仅仅是有形动产的使用权,强调“让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作业)人员。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

——文件发布2023年12月

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释义】

——财税[2016]140号文件,是对“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与“建筑服务”税目争议的界定。

(三)2023年11月国务院第二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文件发布时间2023年11月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2、纳税人销售建筑服务,税率为9%,销售其他服务,税率为6%。

二、业务评析

(一)不属于物流辅助服务

我们用排除法,先确认b企业为a企业提供的“机械设备使用”服务,不属于“物流辅助”服务。因为,虽然协议的内容有“装卸搬运服务”的性质,但根据税法要义,“物流辅助服务”以物流服务为前提,因此,b企业为a企业提供的“机械设备使用”服务不属于“物流辅助服务”。

(二)不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根据上述有关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形动产租赁是将“标的物”转让给他人使用,也就是说转让的是有形动产的使用权,而不是以有形动产为载体的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强调“他人使用”,不提供机械设备相应的操作或作业人员。

从“机械设备使用协议”的内容看,b企业为a企业提供的“机械设备使用”业务,不是单纯的“转让机械设备使用权”,而是b企业为a企业提供了工业垃圾清理服务。

1、b企业提供机械设备;

2、b企业配备相应的操作人员;

3、b企业承担操作人员的工资薪酬、安全防护保障。

因此,b企业为a企业提供的“机械设备使用”业务,不符合“他人使用”的本质,因此,不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三)属于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的本质是工程作业服务

从“机械设备使用协议”的内容看:

1、b企业为a企业提供的“机械设备使用”业务,不仅仅是机械设备的使用权,还提供相应的操作(作业)人员,并承揽了操作(作业)人员的工资薪金和安全防护措施。

2、b企业的服务内容是工业垃圾清理,符合“建筑服务”是“工程作业”的本质,也就理所当然的适用财税[2016]140号文件——“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规定

税法原则和会计核算原则,都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因此,不能仅凭协议名称“机械设备使用协议”就界定为b企业为a企业提供的“机械设备使用”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而应当从协议的本质理解,即b企业为a企业提供的“机械设备使用”业务是一种建筑作业服务。

【延伸】

如果b企业为a企业提供的“机械设备使用”业务发生在2023年11月前,b企业按“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行了财税处理,根据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b企业可以不作纳税调整(更正)。

如果b企业为a企业提供的“机械设备使用”业务发生在2023年12月后,即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争议后,如果b企业按“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行了财税处理,须调整(更正)为按“建筑服务”进行财税处理。

【第14篇】白酒增值税税率多少

白酒厂商消费税计税方式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1元/公斤的从量税,但是他们往往靠建立一个销售公司来达到避税的目的,如何实现?

因为消费税的征收方式是在生产环节一次性收取,流通环节是不征收消费税的。所以原来白酒厂商往往靠建立一个销售公司,通过低价卖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高价卖给其他企业或个人,这样可以按低价缴消费税,而销售公司不需再缴消费税,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白酒销售首先是增值税17%, 然后是企业所得税25%。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一般纳税人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根据上缴的增值税计算提取的。

城建税的计算 应交城建税=增值税×城建税税率

城建税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交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这里的包装物押金是含税价在计算增值税时,应该换算。

【第15篇】商业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税务内容的时候需要了解商铺税费的相关知识内容,以及商铺税费的相关内容计算,因此为了大家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会计税务的内容,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商铺税费计算的知识内容。

购买方税费:

契税:合同价×3%

印花税:合同价×0.05%

手续费:合同价×0.5%

有贷款则缴纳登记费:500元。

卖家出售的时候交纳以下几种税费: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每平方米3元。

印花税:房屋产价0.05%。

土地增值税:

a、有购房发票,[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

b、没有购房发票,(转让收入-转让收入×90%)×30%。

个人所得税:

据实征收:(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

核定征收:转让收入×7.5%×20%。

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个人净收入。

营业税及附加税:

a、有购房发票,(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5.5%。

b、没有上手发票,转让收入×5.5%。

c、税费为差额的5.56%

土地出让金:

商业用途用房,网格点基准地价35%;

商业路线价区段路的商业临街宗地,加收路线价10%;

办公用途用房,网格点基准地价30%。

土地出让金契税:

土地出让金价款3%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hzc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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