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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印花税含增值税吗(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2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缴纳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缴纳印花税含增值税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缴纳印花税含增值税吗

【第1篇】缴纳印花税含增值税吗

不知道大家所在的公司是怎么缴纳印花税的?

如果我们看印花税暂行条例,现在看印花税法,印花税怎么计税其实都是说的很清楚的。

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

计算应纳税额。

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印花税法

第八条 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第十五条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总结性的说,就是按照应税凭证类型和相应的税率计税,在书立应税凭证的当日产生纳税义务。

比如应税凭证是合同性质,那就是合同签订时候,按照合同金额和合同性质对应的税率计税,产生纳税义务,然后在相应的征收期申报缴纳。

但是实际呢?二哥了解其实很多企业都没这样做。

至少我待过的公司没这么做过。

有个公司,购销合同是按照每个月对外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金额和抵扣的进项税发票的金额来计算缴纳印花税的。

而另外一个公司是按照每一个账载的销售收入和库存商品入库金额来来计算缴纳印花税的。

很明显,这样的操作方式不符合相关规定,可以说是滞后纳税了,因为收入确认,发票开具,货物入库的时间基本是晚于合同签订时间的。

其实我也详细了解过为什么这样处理?能不能严格按照印花税相关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

也就是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包括:应纳税凭证种类、应纳税凭证编号、凭证书立各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纳税凭证金额、件数等。

然后按照登记簿的记录来计算缴纳增值税,有新增合同就登记好,及时缴纳印花税。

但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很难的,企业太大,各个部门都有合同,统计工作太难开展了,最后按照收入或者开票方式计税反而是最方便快捷的

你说这种方式有没有风险,严格说也有,一方面纳税滞后,一方面肯定算出来的税额是和严格按合同统计的结果是有差异的,可能多也可能少。

但是实际上这么多年,至少我经历的公司,税务局在检查时候对这块的计税方式并没有质疑,也没有因此被处罚过,纠其原因,我细想了一下,其实你比如税务局来查印花税,怎么看你印花税交对没呢?他其实也不知道你有哪些合同,他们最终也只有按照你的发票,收入情况进行匡算,看看你实际缴纳的和他们匡算的金额有么有太大的差异,以此来判断你是否少交印花税了。

所以,这种方便的计算方法也就被默认了。

但是现在这种方法就遇到一个比较关键性的问题。

你如果按销售收入计算印花税,那么你的合同如果都是按含税价签订的,你是否就漏了一大块税金呢?

关于印花税计税依据含不含税这个问题,以前暂行条例和相关文件都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是有一些税务局的答疑口径对此有过规范。

意思就是,按照印花税条例规定,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而从202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印花税法有明确规定的。

所以,大家如果想节约印花税,以后签订合同,可以以不含税金额签订。

下面几种方式我个人觉得都是可以并不含税金额计税的。

1、合同注明不含税金额,但是并未单独注明增值税,也实际纳税义务时间的税率开票计税结算。

2、合同注明不含税金额,同时也注明增值税金额。

当然,如果你直接合同注明的就是含税金额,那自然是不能剔除增值税了计税了。

所以,二哥想提醒一下目前按销售收入计税的朋友,还是要关注一下你们合同的签订方式,如果是含税价格签订的合同,那你是否应该在销售收入上加上增值税作为计税依据纳税呢?

而如果你现在是以发票(价税合计)计税的,而你合同都能区分金额和税额的合同,那是否可以考虑剔除增值税这块金额申报呢?

文章转自: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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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按征期缴纳印花税的申报

国庆假期已经结束,又到了第三季度预缴的时候了,这些优惠政策及申报纳税方式的改变,小伙伴们务必要引起关注:

1、定了!10月征期延长!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

2、印花税取消按月申报,首个征期来了!

3、恭喜了!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4、国家明确!这些企业免征残保金!

5、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6、两项新规:高新技术企业新购进机器设备一次性扣除并加计扣除1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开始执行!

7、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预缴申报了!

01

定了!10月征期延长!

税务局刚刚通知!

税局明确: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5日。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哦!

一、征期1-25日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按季)、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按季)、烟叶税(按月)、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征期1-31日

房产税(从价计征,按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车船税(按年)、广州市税务局所管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按季预征、印花税按季申报

02

印花税取消按月申报!

首个征期来了!

按照新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不再有按月的计征方式啦

现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系统自动统一调整按季申报,营业账簿将自动转换为按年申报,无需另行申请

调整为按季申报后,纳税人第一次按季申报所属期是7-9月,申报期是2023年10月。

印花税按次申报不需要做税种认定,直接登录申报即可。

大家可以登录进电子税务局自行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路径为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

具体申报操作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财产和行为税”,点击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就可以看到“印花税”申报选项啦。

若纳税人没有进行印花税核定,就需要“按次申报”了,但是“按次申报”可能会遗漏忘记申报,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纳税人可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期限变更,将“按次申报”调整为“按季申报”。当然啦,各地税务机关要求可能存在一定差别,具体需要小伙伴们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最新政策哦!

,时长

03

恭喜了!

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划重点!!

1、小微企业2023年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顺延至2023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2、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

此处小微企业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包括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具体如下表所示。

3、全额返还≠不缴纳

小微企业享受2023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依据2023年认定数据。

4、申请流程:

备齐资料,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请。一般来说,申请材料包括:

(1)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报表

(2) 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上一年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复印件

(4) 上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5) 最近一次申报工会经费银行回单复印件

注意:各地主管税务机关执行口径可能不一致,具体事宜应当按照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但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办理

04

国家明确!

这些企业免征残保金!

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明确:

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注:即使符合减免条件,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应进行申报(当地不需要申报的除外)。

此外,国家和各地政府也出台了优惠政策,政策如下:

1、实行分档征收

2、申请缓缴、减缴、免缴的情形

3. 密切关注本地优惠政策

在国家优惠政策以外,部分地区还实行了地方性优惠政策,比如常州市税局公布:

05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继续缓缴!

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发布2023年第17号公告,宣布自2023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注意!!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3年11月、12月,2023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3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由于所属期为2023年10月和2023年1月的税费缓缴期限已到期,纳税人按规定应在2023年8月缴纳入库,不适用本《公告》。

所属期为2023年8月(或按季缴纳的第三季度)及以后期间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缴纳。

具体延长申报图示:

(1)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在延长9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4个月,合计延长13个月

(2)延缓缴纳2023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的,在延长6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4个月,合计延长10个月

06

又能省钱了!

两项新政策开始实施!

2023年9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三部门联合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和现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两项新规:

1、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2、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07

10月份预缴申报可享受

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 适用主体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企业。

2、政策要点

3、申报要求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第3季度预缴申报时,依据前三季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填报加计扣除情况,享受税收优惠。此外,还应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4、注意事项

(1)请关注税务登记的行业,对行业登记信息是否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实际主营业务是否为负面清单行业进行确认。如税务登记的行业登记信息有误,请及时前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行业后,再到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税务登记行业。

(2)企业开展的可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应当符合财税〔2015〕119号文件对企业研发活动的界定: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3)企业应及时整理研发过程记录留存备查,作为研发活动真实开展、符合研发活动界定条件以及实际开展研发期间的佐证资料。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

【第3篇】缴纳印花税会计分录

印花税是对书立、领受购销合同等凭证行为征收的税款,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交纳方法。由于企业交纳的印花税,是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以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方法交纳的税款。印花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写?你会吗?

(1)按合同自贴花:

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待发生应税行为时,再根据凭证的性质和规定的比例税率或者按件计算应纳税额,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划销,办理完税手续。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时税款的情祝,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的问题。企业交纳的印花税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汇总缴纳: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3)企业按照核定征收计算缴纳印花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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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注册资金缴纳印花税

【导读】:公司注册资金印花税在哪缴纳?通常情况来说,企业在收到实收资本的时候当月就需要一次性的缴纳企业的印花税。后期如果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话,还需要追缴对应的印花税,具体的税率和内容介绍都可以参考下文。

公司注册资金印花税在哪缴纳?

企业印花税是收到注册资金(实收资本)的当月就应及时一次性缴纳,如有增加,增加部份还应缴纳,其税率是按注册资本金的万分之五计算的.

注册资本印花税在公司实际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时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时因没有纳税资金来源,没有纳税能力,无需缴纳印花税,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

什么是企业的印花税以及税目的税率?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的一部分,根据书立证券交易合同的金额对卖方计征,税率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即只对卖出方(或继承、赠与a股、b股股权的出让方)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买入方(受让方)不再征税。税率仍保持1‰。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买卖房地产按交易合同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stamp duty)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人们比较熟悉,但对它的起源却鲜为人知。从税史学理论上讲,任何一种税种的“出台”,都离不开当时的政治与经济的需要,印花税的产生也是如此。且其间有不少趣闻。

税目税率

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地说,列入税目的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

印花税的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所以,税率比较低;凭证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就其所持凭证依法纳税。

印花税的税率有2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公司注册资金印花税在哪缴纳?如何进行缴纳印花税?其实看完上文资料后,小伙伴们应该都已经知道在企业收到实收资本时,就需要一次性的按照印花税税率缴纳企业的印花税。当然后期企业如果需要增加注册资本一样需要追缴对应的印花税,通常税率都是万分之五的。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来会计学堂或者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第5篇】银行印花税主要缴纳

具体案例:我司以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并签订借款合同,请问这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以后无法清偿贷款房产被银行收走,请问房屋权属变更时是否还需要缴纳印花税?

图1

解析:根据相关规定,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与贷款方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属于资金信贷业务,借贷双方应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因借款方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

方案:综上,贵司向银行贷款,以房屋做抵押并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如果到期贵司无力向银行偿还贷款,将房屋权属转移给银行的,贵司需要与银行签订一份产权转移书据,并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参考来源:《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1988]30 号)第三条。

图2

您还想了解哪些税财实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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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遍buff...

图3

【第6篇】借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委托贷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7 作者:佟毅 钟恺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寻找非金融机构作为贷款资金提供方的融资活动日益活跃。但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委托贷款合同是否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尚存在争议。

在本文中,笔者将根据现行税收法规,结合委托贷款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与委托贷款合同的性质,从委托贷款合同是否为印花税纳税凭证,以及如何确定印花税的纳税人两个方面,分析判断委托贷款合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

现状:

委托贷款是否缴纳印花税存争议

根据《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银监发〔2018〕2号印发,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与委托人、借款人就委托贷款事项达成一致后,三方应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实务中,通常有两种合同签订模式:一是委托人与金融机构、借款人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二是金融机构分别与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即同一业务分别签订两个委托贷款合同。

一方面,部分借款人不了解委托贷款业务实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部分借款人与金融机构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名称为“××借款合同”,即不含“委托”二字。因此,对于委托贷款合同是否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这些借款人通常会存在困惑。

对此,实务中也存在不同意见。一种观点认为,对于三方或双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在委托人为非金融企业的情况下,其中的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还有一种观点则认为,这种情况并不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

分析:

结合合同性质进行判断

对于委托贷款合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笔者认为,应根据委托贷款的合同性质,结合税法分析判断其是否为印花税纳税凭证;同理,也需判断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的各主体,即合同当事人,是否构成印花税的纳税人。

ⅰ从委托贷款合同的性质来分析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有鉴于此,对于一项合同,应根据合同性质判断其是否为印花税纳税凭证。同时,对于需缴纳印花税的借款合同,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要判断委托贷款合同的性质,可结合其实际签订情况来分析。

如果是三方签订一个委托贷款合同,那么,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其性质应不属于借款合同,而是代理合同。结合《管理办法》中对委托人做出的一系列规定要求,以及《民法典》合同编与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相关内容中,对借款人、贷款人以及委托人、受托人一系列权利义务规定,我们可以判断出,委托贷款合同中,委托人与借款人构成债权债务关系,金融机构与委托人构成委托关系。此时,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构成按委托人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关系,而非债权债务关系。

近年的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等披露的案例均表明,委托贷款合同实质是委托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应受民间借贷法律规则的规制。因此,委托贷款合同对于委托人和借款人是借款合同,但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其性质并不是借款合同。

如果是金融机构先后与委托人、借款人分别签订委托贷款合同,这种合同签订形式,也不会改变委托贷款业务中各方的合同性质。对于这个问题,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借贷纠纷案件出具的裁定书中的表述:委托贷款合同的签订方式是三方共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还是两两之间分别签订委托及贷款合同,并不影响对合同性质的认定。

对金融机构而言,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的性质是代理合同而非借款合同;对委托人和借款人而言,虽是借款合同,但其双方也不是金融机构。因此,笔者认为,从合同性质来判断,委托贷款合同三方均不满足须按“借款合同”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的要件。

ⅱ从委托贷款业务合同的当事人来分析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同时,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税目税率表中的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应税合同的当事人。而对于合同的“当事人”,税法未做其他规定,因此,合同当事人的判定,应参考法律规定或者司法实践或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中,对于合同当事人的判定有如下概括意见:一般情形下,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人就是合同的当事人。例外情形如代理行为,虽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字,但被代理人是当事人。诸如此类的例外情形,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方可成立。

结合司法实践和案例研究,在委托贷款合同中,此意见可解释为:金融机构由于仅执行代理委托人发放贷款的事务,金融机构不构成委托事项即贷款合同的当事人,仅对其自身代理行为具有相关权利义务。由此,在委托贷款合同中,金融机构不是借款合同的当事人,相应也不是印花税借款合同的纳税人。

ⅲ参考委托贷款业务的其他财税处理

目前,金融机构在根据银保监会及央行相关的法规进行业务管理统计和会计核算时,贷款属于表内业务,委托贷款则为表外业务。

而在增值税的税务处理中,借款人无法取得银行开具的贷款利息发票,只能取得委托人开具的贷款利息发票;金融机构仅按收取的手续费,按照“金融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企业所得税方面,《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6号)中规定,对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实际上明确了,委托贷款与贷款的性质,有明显差别。

观点:

委托贷款合同不属于借款合同

综上所述,结合合同性质,以及合同当事人是否构成印花税的纳税人来判断,委托贷款合同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不是借款合同,金融机构在委托贷款业务中,也不构成借款合同当事人。因此,笔者认为,委托贷款合同并不属于现行税法中规定的“借款合同”,委托人、金融机构、借款人三方均无需按照“借款合同”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需要提醒的是,倘若相关纳税人发生委托贷款业务,也有必要就印花税处理问题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从而更好地防范潜在风险。

(作者单位:中汇税务师事务所)

【第7篇】转让股权缴纳印花税

《益税捷》专注于税务筹划,通过产业扶持政策助力企业合法节税!

公司如果要进行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哪些税?

事实上,非上市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会涉及到的主要是所得税。但由于主体不明确,所以要分对象,分清转让股份的股东是个人还是法人。

1.个人转让股权

根据股权转让取得的金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转让获得金额=转让获得金额-股权的原始值以及合理的税金

股权的原始价值,可以理解成股票的成本。取得金额合理与否,主要看股权的公允价值。例如,如果现在公司运作良好,就没有理由降低价格。为了节省税费,故意便宜,转让价格明显低,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转让的价格低于与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低于获得股权时价格和税金、低于同类条件下的股权转让收入,被认为转让收入明显较低。

2.法人转让所有权

法人转让所有权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收入=转让收入-取得股份的成本费用。成本上有需要注意的事情,成本费用不包括未分配的留存收益。

印花税按股权转让额的0.5%。

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特殊情况。

例如,一些企业以买卖股权的名义进行住宅买卖,那么土地增值税也被征收。因此,进行股权转让操作要注重实质原则。如果通过直接转移全部所有权,来达到房地产买卖的目的,依旧可能被征税。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章程约定股东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应当注意承担的责任。受让人股东转让方出资不足的,要看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出资期限届满,老股东未出资的,应当要求老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再转让。尚未到约定的出资期限的,与原股东协商,确定该部分出资义务由谁完成,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

所以,股权转让首选要区分对象,看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其次要注意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实际大于形式。再次是注意出资问题,避免股权转让的一些瑕疵。

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企业和个人需要缴纳高额税负,有没有办法进行节税呢?答案是肯定的。

采用合伙企业作为中间控股人是一个很好的措施。

国家为了发展一些经济相对而言没那么发达的地区,允许这些地区设立产业园区并且拥有税收优惠政策。以我们产业园区为例,企业注册到当地园区,缴纳分红税可以享受到园区80%的税收奖励。

也就是说,公司注册到园区可以合理合规地减轻税负。

版权声明:文章转自《益税捷》公众号,节税筹划请移步《益税捷》!

【第8篇】股权缴纳印花税需啥资料

大家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都会遇到一个头疼的问题: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缴纳?该谁缴纳?缴纳多少?为什么还有双方都不需要的缴纳的情况?如果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这些事儿,你肯定会懵逼的,懵逼的不仅是你,一些不专业的机构也是,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分享2023年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缴纳?

股权转让印花税率是多少?

1、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为: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2、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号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即对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

股权转让印花税缴纳的三种情况如下:

1、当公司有实际入资的资金

根据转让的金额,双方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当公司没有实际入资的资金

转让方、受让方都不用缴纳印花税

3、特殊情况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具体如下: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如果a是企业,其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形成的投资收益,要并入a企业的利润,计征企业所得税还要交印花税

(2)如果a是个人,其转让股权应该按照转让股权的价格与投资款的差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另外,a和b都还要交印花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原因: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书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应依法计算缴纳印花税。对于债转股业务而言,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由于债转股合同或协议不在上述列举范围之内,因此无论债权人和债务是否就债转股业务签订了合同或协议,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应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后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所以,股权转让印花税的问题,不是绝对的,要看具体情况,而一些不专业的机构在不知道具体情况下就夸下海口,导致最后不仅周期延长,还让当事人多掏钱,多咨询几家专业的机构是必要的。

【第9篇】机械租赁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问:

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将一处闲置房产对外出租,协议约定每月租金2万元,但未约定租赁期限,请问我公司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

《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帐薄;(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后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五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第四条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因此,你公司应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后期与承租方结算时再按实际结算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补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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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分期付款的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导读:对于很多才学会计的新手朋友来说,贷款合同分期到款印花税怎么缴纳?可能是不太清楚了解的问题,那么现在小编就来给你们讲一下印花税相关的会计问题吧!

贷款合同分期到款印花税怎么缴纳

答:银行贷款印花税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缴纳缴纳。

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帖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

对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采取下列计税办法: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帖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帖花;

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帖花。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帖花。

二、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

贷款合同和银行借款需要交印花税吗?

需要缴纳,但印花税税率太低,靠大家自觉,税务局也就非常偶然抽查抽查,一直弄的话,监管成本太高了。

印花税属于行为税,只要发生了印花税税目(共13个税目)中列举的行为就应该缴纳印花税,如果是属于未列入印花税税目的就不缴税。

【第11篇】装卸搬运费缴纳印花税

今天,群里一个小伙伴咨询:装卸搬运合同交印花税吗?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的观点各异,有的认为需要缴纳,装卸搬运应属于运输业,按运输费用0.05%贴花。有的认为,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费金额,不包括装卸费金额。

小编说一下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印花税条例列举征税的凭证,未列举的不征税。列举征税的凭证共五大类:

(1)10大类合同,即:①购销合同② 加工承揽合同③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④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⑤ 财产租赁合同⑥ 货物运输合同⑦ 仓储保管合同⑧ 借款合同⑨ 财产保险合同⑩ 技术合同(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装卸搬运费是否征收,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

(1)如果合同规定:就是在装卸现场的搬运,则不需要征收印花税。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者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

(2)如果合同规定:需要借助运输工具,达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则需要按货物运输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第12篇】土地租赁收入缴纳印花税吗

今天有同事跟我讨论一个问题,就是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要不要缴纳印花税,我的第一反应是要交,因为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税目税率表中有财产租赁合同这一项是要征税的,所以一开始我判断是要征税。

但是我们后面又看了一遍印花税的财产租赁,里面的细项是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等于说是没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所以我后面又更正了,说不用缴纳印花税,因为没有列举。

其实看完这个,还是感觉自己的知识面还不够,特别是对于这些小税种上面的学习,自己以后还是要加

【第13篇】金融同业借款缴纳印花税吗

印花税暂行条例:借款合同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

印花税法:借款合同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

对比《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印花税法》的“借款合同”,即使经历了中国金融波澜壮阔的变化,审批设立和监管部门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银保监会的变化,由《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金融许可证》到《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 金融许可证》的变化,应该说“借款合同”的内涵并没有因此发生实质性的变化。

证券业、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信托登记及相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虽然银保监会主要职责之一为依法依规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实行准入管理,但不能因此推导出印花税法后,印花税借款合同自动扩充到了银保监会批准的所有金融机构比如保险公司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

有认为如果未来是银保证监会的话,证券机构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也应缴纳印花税,我们认为这个看法也是不对的。

《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印花税法》的“借款合同”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印花税的相关规定一直是和银行业监管规定一致的。

金融许可证适用于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等银行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银行理财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银保监会官网定期公布最新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同时也提供金融许可证的查询,网址是https://xkz.cbirc.gov.cn/jr/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适用于证券、基金、期货业务。

保险许可证适用于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保险中介许可证适用于保险代理集团(控股)公司、保险经纪集团(控股)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保险中介机构。

保险公司、券商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一直都不应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包括券商的融资融券业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此类公司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同样不应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或许这正是融资租赁合同从借款合同中拿出单独设立“融资租赁合同”税目的原因。因此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不需要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来源:云南百滇

编辑:沐林财讯

【第14篇】什么合同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种类:

(1)购销合同:0.3‰

(2)建筑安装工程合同:0.3‰

(3)货物运输合同:0.3‰

(4)财产租赁合同:1‰(办公室租赁合同)

(5)仓储保管合同:1‰

(6)财产保险合同:1‰

(7)借款合同:0.05‰

(8)营业账簿(记载金额的账簿)0.25‰

(9)营业账簿(记载金额的账簿)免征

(10)权利,许可证 目前免征

注意风险:

(1)印花15日内申报并缴纳。逾期缴纳需要交滞纳金

温馨提示:目前日小规模公司减半征收印花税,但是一般纳税人不能减半征收。

【第15篇】认缴制下的股权转让如何缴纳印花税

问题描述

我们是认缴企业,进行了500万的股权转让,转让价格为0元,需要交印花税吗?

专家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5‰贴花。如果贵公司计税依据合理,交易金额确实为0,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贵公司股权转让价格过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那就需要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缴纳印花税。

政 策 依 据

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文件规定,对申报的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缴纳印花税含增值税吗(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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