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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免税和零税率(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1-18 08:09:01 热度:3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免税和零税率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免税和零税率

【第1篇】增值税免税和零税率

增值税零税率和增值税免税到底有什么区别,增值税零税率又该怎么记忆?

小编说:

区别:增值税零税率说的是,我们免征出口货物的销项税额,同时退还相应的进项税额,使货物的整体税负为零的情况。

而增值税免税说的是,我们免征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涉及进项税额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零税率如何记忆:

关键在于营改增项目适用零税率方面的记忆。

总的来说有四大类:

1、跨国的(国际运输服务),

2、出地球的(航天服务),

3、与技术有关的(研发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转让技术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4、高大尚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涉及服务,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这样是不是清晰好记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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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土地增值税免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优惠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期限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财税字〔1995〕48号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0号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21号

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7号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220号

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116号

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a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合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13号

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上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53号

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01号

1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7号

1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第3篇】免税企业增值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这样填!小规模免征增值税申报案例,建议收藏】

小规模纳税人从今年开始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所调整,那么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呢?今天就在这里主要给大家整理了小规模免征增值税申报案例,图解流程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税的申报方法。往下瞅瞅!

小规模免征增值税申报案例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按季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享受免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按季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享受免税填报案例分析

(二)按季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享受免税填表示范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按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享受免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按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享受免税案例分析

(二)按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享受免税的申报表填写示例

三、小规纳税人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享受免税(无需预缴)

(一)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享受免税(无需预缴)的案例分析

(二)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享受免税(无需预缴)的填表示例

第四:小规模纳税人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享受免税(需要预缴)

(一)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享受免税(需要预缴)的案例分析

(二)(一)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享受免税(需要预缴)的申报表填写示例

第五:最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热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详细说明手册

篇幅限制不一一展示了。

【第4篇】增值税免税收入会计分录

一、一般纳税人

(一)关于销项税额

1、直接减免

(1)可以直接全额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价税合计)

(2)也可以先计提销项税额,然后确认减免、结转损益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金)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或者其他收益

2、先征后返(退)

(1)正常计提销项税额,进行增值税计算、申报缴纳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取得返还,属于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补偿以后费用)、其他收益(补偿已发生经营费用)或者营业外收入(补偿已发生非经营支出)等

(二)免征增值税,相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1、若原本没有抵扣,则不用抵扣即可;

借:原材料等(价税合计)

贷:银行存款等

2、若已经认证抵扣,则须做转出处理。

借:原材料等(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借:原材料等(即:票面增值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原本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只须处理应纳税额即可。

1、直接减免

(1)可以直接全额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价税合计)

(2)若取得收入时尚未确定是否符合免税条件,可以先计提应纳税额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期末符合免税条件,然后确认减免、结转损益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或者其他收益

2、先征后返(退)

(1)正常计提增值税额,申报缴纳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取得返还,属于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补偿以后费用)、其他收益(补偿已发生经营费用)或者营业外收入(补偿已发生非经营支出)等

【第5篇】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的群体也不少,为了鼓励我们的小规模企业的良性发展,我们国家为此出台了不少的优惠政策。在符合这些优惠政策的条件之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免一些税款。

那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是否还要交附加税?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免征的部分不需要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相关数据,享受免税优惠。

若有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若未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

免税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及临时税务登记中的个人,下同),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季度销售额6万元至9万元的,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季度内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前月份仍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增值税减免,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记营业外收入。 国税总局公布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财政部会计司就及时跟进,颁布了: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该规定明确指出: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因此,减免增值税分录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是否还要交附加税?'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所谓附加税,就是跟随正税而加征的一种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话,那就说明正税没有了,加征的附加税也就免征了,这样大家理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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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饲料产品免税增值税

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一、法定减免:7项

(一)销售自产农产品:指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包括:制种、“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畜禽饲养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自2023年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动产):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注意:个人销售不动产不是一律免税。

二、粮食和食用植物油

1.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 除经营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之外,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一律征收增值税。 2.自2023年5月1日起,上述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由粮食扩大到粮食和大豆,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饲料 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的范围,包括: 单一大宗饲料,配合饲料,混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混合预混料。但是,宠物饲料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料。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10项

(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

1.优惠内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同时符合的条件:如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发改委规定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等。 (二)医疗卫生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税。

2.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自执业登记起3年内对自产自用的制剂免税。 3.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的服务收入: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人,免税。

4.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增值税。

5.供应非临床用血:简易办法3%计算应纳税额。

(三)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优惠 飞机修理,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即征即退。

(四)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五)供热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人继续免征增值税。 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人的比例确定免税收人比例。

(六)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免税政策

1.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注意: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税范围。

2.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七)制种行业增值税政策 制种企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八)新增:“十三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増值税优惠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九)新增: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优惠政策 1.对纳税人从事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研制项目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2.对纳税人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暂减按5%征收增值税,并对其因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3.纳税人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

(十)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 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第7篇】免税和免征增值税区别

刚刚国家发布新的消息:2023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户可以享受社保缓交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更是最高提至90%!

该政策估计很快就会落地,到时候符合条件的企业又可以少交税了,具体是哪些企业可以享受这些优惠政策?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两个概念:快递派收服务的具体范围,以及中小微企业的界定。

1、快递派收服务的范围相对比较简单,按照财税〔2016〕36号规定执行。我们给大家总结了一下:

2、中小微企业或可以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具体参见下图(仅供参考):

说到增值税,我国对增值税设有各种优惠政策,其中增值税的免征、不征和零税率等,那么这三者都有什么区别,适用哪些对象呢?下面给大家分享这三种情况下增值税的优惠区别。

一、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在增值税征收范围内的特定项目,不予以征收。一般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具体的免税项目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

还有一种情况可以免征增值税,就是销售额没有达到国务院财政税收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如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的(按季度不超过45万的),免征增值税。

除了免税项目,还有各种扶持性质的免征政策:

二、不征增值税

纳税人的收入,也不是全都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

纳税人收到的政府补贴资金、存款利息以及获得的保险赔偿等,是增值税不征税收入而不是增值税应税收入,增值税免征,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应征增值税,但因为销售额符合国家免征额度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税额计算时不计算销项税额。

常见的情形有:

三、零税率

零税率,是增值税的一个法定税率。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零税率产品目前是增值税税种中最优惠的概念,只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常见的零税率情形有:

增值税零税率税额计算时要依法计算销项税额,其中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办法。

总结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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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增值税免税政策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出台了诸多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增值税为例,2023年1月至今,国家新出台或延续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非常多!具体优惠有哪些呢?我们快来看看吧~

小规模免征增值税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海南贸易港免征增值税

(1)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本通知所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所列设备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以及《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暂不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企业,进口上述三个目录内的设备,可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金融特定利息免征增值税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公租房租金免征增值税

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部分自来水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国产抗艾滋药品免征增值税

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进口抗艾滋药品免征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资金无偿借贷免征增值税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供热企业采暖免征增值税

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宣传文化免征增值税

(1)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2)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国贸会展销售免征增值税

2023年至2023年期间,对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按附件规定的数量或金额上限,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十四五”期间部分免征增值税

1、对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蒙古国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公众开放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所属对外开放的科普基地,进口以下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为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硬盘,以及以其他形式进口自用的承载科普影视作品的拷贝、工作带、硬盘。

(2)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科普仪器设备、科普展品、科普专用软件等科普用品。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具备研究和培育繁殖条件的动植物科研院所、动物园、植物园、专业动植物保护单位、养殖场、种植园进口的用于科研、育种、繁殖的野生动植物种源,以及军队、公安、安全部门(含缉私警察)进口的军警用工作犬、工作犬精液及胚胎,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4、能源资源勘测方面

(1)在经国家批准的陆上石油(天然气)中标区块(对外谈判的合作区块视为中标区块)内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中外合作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在我国海洋(指我国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他海洋资源管辖海域,包括浅海滩涂,下同)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包括1994年12月31日之前批准的对外合作“老项目”),以及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或应急救援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对在我国境内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科技创新方面

(1)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种子方面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9篇】增值税免税规定

在我们固有的概念里,免税的业务是不能开专票的。现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财税〔2016〕36号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大概意思就是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不能开专票。

但是,凡事有特例。比如在税务总局发布的退税减税降费操作指南里,就有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机动车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答疑。具体如下:

你看,免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字眼赫然在目。为什么会有免税的增值税专票?估计很多人搞不明白。其实,这是增值税3%免税政策跟机动车发票政策碰到一起,产生的一个特殊情况。

根据规定(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3年第23号),2023年7月1日起,机动车发票都必须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开具。你开机动车发票,要不就在系统里开左上角有机动车字样的增值税专票(机动车生产企业卖给机动车授权经销企业时开具),要不就在系统里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授权经销企业卖给消费者时开具)。

注意,系统里并没有机动车普通发票的选项。所以,如果小规模销售企业既要享受免税优惠,又要开机动车发票的时候,就产生了机动车免税专票了。

也因此,这种情形并不是普遍的,只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如果恰好企业适用这种情形,可以放心开免税的增值税专票。

如果企业不符合本文所说的情形,那么如果想开专票,则必须放弃免税,并开具征收率为3%的专票。

恰逢7月征期,在这里再延伸一点,讲一下如果业务中既开了免税发票,又开了3%专票,如何申报的问题。我们用个简单的例子给大家进行说明:

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月-6月(二季度)期间开了80万的免税发票,同时还放弃了免税优惠开了20.6万的专票,征收率为3%。那么该公司二季度只需交专票的税款,合计0.6万,具体如下表所示:

具体申报表填写上,开的专票要到专票栏次填写,开的免税普票则填到免税栏次即可。如果免税销售额超过月度15万(季度45万),免税的全部销售额填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具体申报表填写如下:

【第10篇】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税会计分录

减免的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处理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一直以来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都很受会计人员的关注。减免税额实际上是对一些纳税人的鼓励或照顾措施。本文就针对减免的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处理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减免的增值税会计分录

当应交增值税免税时,属于国家补助性质的利得,按照会计准则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减免增值税是否还需要计提附加税?

答:减免增值税不用计提附加税。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季度营业收入不超过9万,免交增值税的同时,附加税也免除。

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对于增值税的,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和独立税是相同的,但税率另有规定,是以增值税的存在和征收作为前提和依据

内资企业的增值税需要缴纳附加税。如果是市区,则按照增值税的7%计算缴纳城建税;如果是县镇,则按照增值税的5%计算缴纳城建税;如果是乡村的,则按照增值税的1%计算缴纳城建税。对于教育费附加,按照3%的税率来计算缴纳,对于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2%的税率来计算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以增值税为计税基数,由于增值税已经减免,所以也就不需要计提与缴纳了。

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会计分录

1、每月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按照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计算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2、季度申报时,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的情况下,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3、季度末时,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的情况下,将季度内计提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冲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红字)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减免账务处理怎么做?申报明细表怎么填?

以上就是关于减免的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处理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会计网后续也会更新更多有关减免的增值税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11篇】自产农产品增值税免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销售外购农产品不免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不得抵扣进项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 ,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 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不包含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然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第12篇】国有粮食企业增值税免税政策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需要给予特殊的照顾和扶持,以发展农业生产。为体现我国扶持农业的基本国策,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文件,对于农产品征税范围、免税范围予以规定,相关规定分散于不同文件中,为全面掌握相关文件要求带来了一定困扰。因此,我们将相关文件进行了重新归纳,希望能帮助财务人员全面掌握农产品增值税征税和免税范围。

一、哪些产品属于增值税政策定义的农产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二、哪些农产品能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汇总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规定: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胎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97号)规定,人工合成牛胚胎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动物类“其他动物组织”,人工合成牛胚胎的生产过程属于农业生产,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应免征增值税。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二)外购农产品直接销售免征增值税政策汇总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8号)规定:

一、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大豆免征增值税,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

(一)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

(二)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救灾救济粮食(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

(三)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三、哪些农产品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包括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动物骨粒、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生产的巴氏杀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生产的灭菌乳。”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因此,销售农产品现行适用9%增值税税率。

【第13篇】增值税10万免税政策

2023年,很多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等因疫情遭到经济重创。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稳健发展,国家发布了一系列减免税政策,这些政策在出台后,企业在实际操作的时候会遇到什么问题,今天就和大家详细说一下,有哪些误区?

01

q: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均可免征增值税? ❌a:不是的。不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所有销售额都免征增值税,而是仅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而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不免征增值税。比如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等适用5%征收率的业务不适用免征政策。

02

q: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是不是就不得开具带税率的发票了? ❌a:不是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03

q: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也能享受这个免税政策? ❌a:不是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免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04

q: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若是3月底之前销售1%征收率的货物发生退货等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4月份之后是不是只能开具3%征收率的正确的蓝字发票了? ❌a:不是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的业务,仍应按照当时规定的征收率,开具相应的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

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不同情况,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若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2号)相关规定执行。

05

q: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于一般纳税人符合简易征收条件的,是不是也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a:不是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仅仅是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享受此政策。

06

q:在申报时,是不是只用将增值税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无需填报附表? ❌a:不是的。情形一:月销售额不超15万元(季度不超45万元)的无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无需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如果属于是企业,则填写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如果属于个体工商户,则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情形二: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度超过45万元)的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填写小规模免税申报表的方法举例

小王经营一家超市,同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是一家个体工商户 。2023年第二季度开具普通发票收入16.78万元,开具专用发票销售额1.03万元(含增值税金额),该季度另外还存在未开具发票收入11.10万元,销售额合计未超过45万元。小王根据政策,其在2023年第二季度的销售额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1栏“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27.88万元(16.78+11.10=27.88万元)。小杨经营一家小超市,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第二季度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40.78万元,该季度另外还存在未开具发票收入11.10万元小杨在经营期间未开具专票,销售额合计超过45万元。根据政策,其在2023年第二季度的销售额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50.78万元(40.78+11.10=51.88万元)。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小杨还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对应栏次。

【第14篇】有人说增值税的零税率就是免税

问题:我司是一家批发零售种子、种苗的公司,我想咨询一下,我司要销售外购的种苗(即非自产自销的种苗),我司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即我们销售种苗时是用0税率的销项增值税。对吗?

我司的判定我们免税的参考依据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并没有区分自产与外购。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

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

若是属于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而不是按0税率开票。

从上述答复来看,该单位销售外购的种苗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这一判断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免税”和“零税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零税率是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免税是指某个生产环节不计算缴纳增值税,且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第15篇】免税产品缴纳增值税吗

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大家应该都清楚,相对于有限公司,小规模企业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规模企业只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小规模个独无需缴纳所得税,普票增值税免税,个税核定1.2%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在4月份之后增值税也是进行免税政策,附加税也是免税,如果出具普票只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

而小规模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2种,一个是查账征收,一个是核定征收,其中的税负率如下:

查账征收:5%——35%(按照5级累进制度,利润越高税负率越重)

核定征收:1.2%(营业额的1.2%)

我们这时候就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来选择享受政策以此来减免自身或者是企业的税负率,如果我们个人做业务时候个税过高而且一年有2.3百万,我们就可以选择成立个体户来做业务,如果我们企业的一部分成本比较缺少我们也可以成立个体户,分包业务,以此减免自身的税费!

案例:某科技公司一年利润500万,这时候我们可以通过业务分包的方式分包在个体户上,而我们个体户也只需缴纳1.2%的个人所得税。

500万*1.2%=6万

我们出具500万的发票也只需要缴纳6万元的税费,对于我们个体户也是非常划算的 ,而且园区采用的是总部经济招商模式,无需企业实体入驻,注册的流程也无需本人到现场,所以是非常方便的!

我们企业或者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业务情况选择成立与业务相关的个独,如xx营销策划工作室、xx建筑材料贸易、xx推广部等等!

《增值税免税和零税率(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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