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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免税额(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7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免税额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免税额

【第1篇】增值税免税额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新政解读及风险提示

小规模纳税人请注意:

一、期限:2023年4月1日-12月31日。

二、只针对小规模纳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

三、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 -律免交增值税,每季度45万限额取消。

四、开票税率栏,不选0税率,直接选:免税。

五、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不得免税,开专票税率为3%。

六、征收率为5%的业务,比如不动产出租,不享受。

七、免的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正常缴纳。

八、注意连续滚动累计12个月开票额不得超过500万,超过了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政策。

九、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免税,个人所得税按政策正常征收。

十、所有符合小微企业的全年利润在100万以内,税率2.5%,利润在100万-300万,税率5%,超过300万企业不符合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高新企业享受15%。

十一、符合小微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方面条件

(1)利润不超过300万。

(2)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

十二、高新制造业企业或者未取得高新企业资格的自主研发型制造业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研发费用可出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报告,并且对研发费用进行100%加计扣除。商贸企业按照75%加计扣除。

一般纳税人企业请注意:

一、符合小微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方面条件

(1)、利润不超过300万

(2)、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超过300万

二、所有符合小微企业的全年利润在100万以内,税率2.5%,利润在100万-300万,税率5%,超过300万企业不符合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高新企业享受15%

三、地方附加税减免政策

符合小微企业的一般纳税人每月开票不含税收入不超过10万,减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开票不含税收入超过10万,地方附加减半征收

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期末留抵可以退税,退税后不可以再留到后期抵扣

五、高新制造业企业或者未取得高新企业资格的自主研发型制造业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研发费用可出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报告,并且对研发费用进行100%加计扣除。商贸企业按照75%加计扣除

六、贵公司符合小微企业

【第2篇】饲料产品免税增值税

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一、法定减免:7项

(一)销售自产农产品:指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包括:制种、“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畜禽饲养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自2023年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动产):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注意:个人销售不动产不是一律免税。

二、粮食和食用植物油

1.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 除经营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之外,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一律征收增值税。 2.自2023年5月1日起,上述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由粮食扩大到粮食和大豆,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饲料 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的范围,包括: 单一大宗饲料,配合饲料,混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混合预混料。但是,宠物饲料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料。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10项

(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

1.优惠内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同时符合的条件:如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发改委规定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等。 (二)医疗卫生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税。

2.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自执业登记起3年内对自产自用的制剂免税。 3.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的服务收入: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人,免税。

4.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增值税。

5.供应非临床用血:简易办法3%计算应纳税额。

(三)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优惠 飞机修理,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即征即退。

(四)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五)供热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人继续免征增值税。 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人的比例确定免税收人比例。

(六)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免税政策

1.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注意: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税范围。

2.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七)制种行业增值税政策 制种企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八)新增:“十三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増值税优惠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九)新增: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优惠政策 1.对纳税人从事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研制项目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2.对纳税人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暂减按5%征收增值税,并对其因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3.纳税人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

(十)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 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第3篇】免税产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免税产品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免税产品销售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向消费者销售的应税货物或提供的应税劳务,消费者没有抵扣进项税的需要,所以不必开具专用发票,只需开具普通发票就可以了。

(2)销售免税产品。免税产品不需要交纳增值税,更不存在进项税额或销项税额的 核算问题,所以不必开具专用发票。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境外销售应税劳务。我国增值税税法规定,对于出口的应税货物和劳务免征增值税,所以,在销售时不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属于内部使用的情况。虽然视同销售,但是没有必要自己对自己开具专用发票。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也属于内部使用问题,不必开具专用发票。

(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7)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这些项目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所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由粮食扩大到粮食和大豆,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

法定项目免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免税产品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了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进行开增值税发票的,其余的情况对于免税产品是不能开增值税发票的。这点大家需要了解清楚,本文也有详细的内容说明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会计学堂。

【第4篇】增值税免税项目口诀

今年,国家出台了不少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力度大,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核算的时候,经常会碰到:零税率、免税、免征这些概念,可是很多会计人却傻傻分不清,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一一理清~

▎本文由税漫 原创发布,出品:高顿新媒体税务内容中心。部分素材参考自:二哥税税念、小陈税务、国家税务总局。

【第5篇】增值税减免税会计分录

减免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做?会计方面的工作繁琐复杂,而增值税的相关账务处理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本文在以下进行了减免增值税全套会计分录的整理,供大家参考。

一、一般纳税人

(一)关于销项税额

1、直接减免

(1)可以直接全额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价税合计)

(2)也可以先计提销项税额,然后确认减免、结转损益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金)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或者其他收益

2、先征后返(退)

(1)正常计提销项税额,进行增值税计算、申报缴纳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取得返还,属于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补偿以后费用)、其他收益(补偿已发生经营费用)或者营业外收入(补偿已发生非经营支出)等

(二)免征增值税,相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1、若原本没有抵扣,则不用抵扣即可;

借:原材料等(价税合计)

贷:银行存款等

2、若已经认证抵扣,则须做转出处理。

借:原材料等(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借:原材料等(即:票面增值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原本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只须处理应纳税额即可。

1、直接减免

(1)可以直接全额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价税合计)

(2)若取得收入时尚未确定是否符合免税条件,可以先计提应纳税额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期末符合免税条件,然后确认减免、结转损益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或者其他收益

2、先征后返(退)

(1)正常计提增值税额,申报缴纳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取得返还,属于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补偿以后费用)、其他收益(补偿已发生经营费用)或者营业外收入(补偿已发生非经营支出)等

【第6篇】免税企业增值税发票

1、疫情防控增值税免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期间部分项目免征增值税。

结合财税〔2016〕36号来看,为方便归纳总结,画了一个思维导图: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2.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3.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包括收件服务、分拣服务、派送服务。

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

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

派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4.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这项主要看运输的物资,是否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只有提供运输规定范围内的物资取得的收入才能免征增值税。

2、免税业务发票开具

下面,就让小编演示一下免税业务发票开具的其中一种方法(方法很多哦)。

进入开票页面后,点击“税收编码”

如公司从事“餐饮服务”,则以此点击“销售服务--生活服务--餐饮住宿服务”。

鼠标双击“餐饮服务”,出现“税收分类编码设置对话框”。

开票系统自动跳出“税收分类编码设置”对话框。

在对话框“享受优惠政策”下拉菜单中,选择“是”;同时在“优惠政策类型”下拉菜单中,选择“免税”,同时点击“保存”并确认。

进入开票界面,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目中,输入“餐饮服务”并进行选择。

输入相关服务金额,就可以开具免税发票了。

3、特别提醒

一、如果您公司要享受本次疫情防控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在开具发票时应按照规定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如果您的客户需要您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享受本次疫情防控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应正常纳税。

来源:上海税务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7篇】增值税减免税备案

符合备案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如需享受相应税收减免,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减免备案。以下21种情形的办理流程为您梳理好了,赶紧收藏学习吧。

税收减免备案

【事项名称】

税收减免备案

【申请条件】

符合备案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如需享受相应税收减免,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减免备案。

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一直享受,当减免税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办理材料】

温馨提示:以下报送材料中未注明份数的均为 1 份。

1. 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2701、01012716,政策依据:财税〔2016〕52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安置精神残疾人的,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 9 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

(4)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当期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纳税人加盖公章的按月为残疾人支付工资的清单。

2. 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21903,政策依据:财税〔2016〕81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的相关材料。

3.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24103,政策依据:财税〔2011〕100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 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64017,政策依据:财税〔2015〕73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的声明材料。

5. 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64018,政策依据:财税〔2015〕74 号),应报送:

《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6.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64019,政策依据:财税〔2015〕78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提供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以及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

7. 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20,政策依据:财税〔2008〕5 号),应报送:

《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8.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391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业务合同复印件。

9. 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34、01103235,政策依据:财税〔2018〕38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0.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0401,政策依据:财税〔2000〕102 号),应报送:

《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11. 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1311,政策依据:财税〔2016〕36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管道运输服务业务合同复印件。

12. 铂金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01,政策依据:财税〔2003〕86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国内生产企业自产自销铂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具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发票》结算联(查验后退回)。

13. 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1524),政策依据:财税〔2018〕102 号),应报送:

(1)《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2 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3)相关合同。

(4)支付凭证。

(5)与鼓励类投资项目活动相关的资料。

(6)委托材料。

14. 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5012710,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残疾、孤老、烈属的资格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15. 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减免性质代码:05129999,政策依据:财税〔2018〕5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43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

16. 天使投资个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免性质代码:05129999,政策依据:财税〔2018〕55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

(3)天使投资个人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17.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11011701,政策依据:财税〔2008〕137 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18. 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11011707,政策依据:财税〔2013〕101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

(3)房地产转让合同(协议)复印件。

(4)扣除项目金额相关材料(如评估报告,发票等)。

19. 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减免性质代码:11052401、11052501、11059901、11059902、11083901、11083902、11083903,政策依据:财税〔2013〕53 号、财税〔2011〕116 号、财税〔2013〕3 号、财税〔2011〕13 号、财税〔2001〕10 号、财税〔2003〕212 号、财税〔2013〕56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

(3)投资、联营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资、联营合同(协议)复印件。

20. 被撤销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免征土地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11129901,政策依据:财税〔2003〕141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决定撤销的相关材料。

(3)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

(4)财产处置协议复印件。

21. 合作建房自用的土地增值税减免(减免性质代码:11129903,政策依据:财税字〔1995〕48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

(3)合作建房合同(协议)复印件。

(4)房产分配方案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

1.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2. 此事项可同城通办。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 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 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

7. 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减免税规定条件的或者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的、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以及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自行减免税的,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9. 最新减免税政策代码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办税指南”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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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增值税免税农产品范围

我们知道,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在抵扣进项税的时候多数情况下,是依据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的税额来抵扣。

比如一般纳税人企业采购货物时,通常情况下可以抵扣的税率为13%,而很多农产品适用的税率为9%,这是因为这些农产品基本上都属于低税率的产品。

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对这些货物所适用的税率为低税率: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因此,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采购农产品时,可以抵扣进项税的税率就是9%。

具体是哪些票据呢?

1、一般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

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抵扣的就是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这种情况下,企业所采购的上游单位一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对方如果属于可以享受农产品销售的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必须要放弃免税才可开具税率为9%的专用发票。

2、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

企业从国外进口农产品,所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进口环节的增值税额。

3、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

企业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采购农产品,所取得的发票就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不含税)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由于目前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项目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因此企业想要抵扣进项税,需要该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当然这种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是需要按照3%征收率来缴纳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间接税的特点,这个税款实际上也是由购买方来承担的。

当然了,按照3%交税,按照9%来抵扣,对于采购方来说一定是划算的。

需要提示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是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的。

4、农产品销售发票

这种农产品销售发票就是普通发票,常见的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面会写着的免税字样,这是由于农业生产者所销售的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属于增值税的免税范围。

企业取得这类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金额的9%,属于计算抵扣的方式。

5、农产品收购发票

这类发票是极为特殊的,它是由购买方在向农业生产者采购农产品时自行开具,也称为自开票,目前均以普通发票的形式存在,上面会写收购字样,常见的就是带有收购字样的农产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农产品

企业取得这类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同样属于计算抵扣的方式。

6、加计抵扣

企业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在生产领用环节加计扣除1%。

也就是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了,在以上的几种抵扣进项税之后,再多抵扣进项税的方式,这种计算抵扣则不需要发票,是直接计算抵扣,该进项税额需要从产品的成本中扣除。

为了更好地理解哪些属于农产品的深加工,我们要知道农产品的初加工,在财税【2008】149号中有详细的列示,比如这些加工过程:清洗、分割、脱水、干燥、发酵、分级、包装等,对农产品的性状没有进行改变。如果是深加工,比如,将肉做成了罐头、将鸭蛋腌制了、将鲜奶做成了酸奶等。

最后需要提示的是:如果农产品为核定扣除,则不再凭扣税凭证直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9篇】免税产品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我是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25万元。请问我是否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就部分业务放弃上述减免税政策,按照1%或者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10篇】小规模免税企业增值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后的开票和申报操作实务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这里要关注几个要点:

1、免征增值税的期限是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免征增值税的范围是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不再受月销售额15万(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45万)限制,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不享受免征。

3、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如果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不能享受免税。

一、发票怎么填开

1、享受免征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税率栏要选择“免税”,税额栏显示为“***”,税率不能直接选“0税率”,填开后发票票面如下图所示:

税率栏如何自动显示“免税”:

a、税务ukey用户可以进入系统设定,在“自定义货物与劳务编码”中购选“是否使用优惠政策”,优惠政策类型选“免税”,税率选“0%”,税率类型选择”出口免税和其他免税优惠政策“。

b、百旺税控盘用户可以进入“系统设置“,”增值税类商品编码“,进入赋码页面,税率选”0%”,政策选择“出口免税和其他免税优惠政策”。

c、航天金税盘用户可以进入“系统设置“,“商品编码”,点“增加”或“修改”,税率选择“免税”,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优惠政策类型选择“免税”。

2、如果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以前开的发票如何处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即原来开具的1%就开1%的红字发票,原来开具的3%的就开3%的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二、申报表怎么填写

1、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填报)相关栏次。

2、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三、写在最后

1、依法纳税是义务,免税是国家给的政策红利,不能虚开发票。

2、连续12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四个季度)销售额超500万,要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11篇】增值税零税率就是免税

今年,国家出台了不少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力度大,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核算的时候,经常会碰到:零税率、免税、免征这些概念,可是很多会计人却傻傻分不清,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一一理清~

▎本文由税漫 原创发布,出品:高顿新媒体税务内容中心。部分素材参考自:二哥税税念、小陈税务、国家税务总局。

【第12篇】增值税免税

2023年,关于增值税的政策很多,其变化也是比较频繁。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又出了一个新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明确: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存量留抵税额申请退还的时间,由原来的10月调整到6月。

同时还进一步明确,如果纳税人愿意,在2023年6月30日前,对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进行集中退还。

这是继原来将中型企业申请时间调整到6月之后的,又一重要动作。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好事,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缓解紧张的现金流。

同时,我们给大家总结了最新的留抵退税时间表,供大家参考:

关于留抵退税相关的知识讲解,我们在之前的文章有所提及,在这里不做赘述,感兴趣的可以看下:全部退还!国家明确:6月30日前完成!企业收到退税,如何处理?

另外,留抵退税虽是好政策,但是莫要动歪心思,税务局方面对于骗取留抵退税现在是严打(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并且已经公开曝光很多案例:注意!异常放弃留抵退税,税务局将重点关注!这6种行为,严查!

除了留抵退税之外,2023年税务局还发布了多个增值税相关的新政策,我们接下来给大家简单盘点一下:

1、6%→免税,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2023年5月-12月,为居民提供必须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增值税。

注: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财税〔2016〕36号 印发)执行。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2023年4月-12月,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增值税。这个前面已经介绍多次,不多做赘述:增值税3%→免税!怎么开票?怎么申报?一次性给大家说明白!

3、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2023年全年,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不用交增值税。这里所说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主要包括:

11号文件还明确了,2023年全年继续执行: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详见下图:

另外,11号文件同时明确:对于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这个跟大多数企业关系不大,不赘述。

4、最后还有个缓税的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2023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其中包括增值税。具体政策详情,可以参照下表:

【第13篇】军品增值税免税新规定

目前我国对军品生产实行增值税减免,但现行政策存在不足,优惠政策仍需进一步完善。粗略估算2023年增值税退税金额占归母净利比重仅4.3%,增值税退税对当期业绩影响有限。近期军工板块出现回调,我们认为短期调整主要系资金行为而非基本面原因。如今军工行业投资逻辑已转向“基本面驱动”,在行业基本面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短期调整反而会更快带来配置窗口与更大收益空间。建议优先配置处于长赛道且估值合理的标的。

▍现行军品增值税减免政策存在不足,优惠政策仍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军品免征增值税政策规定对在免税清单中的纳税人自产军品实行增值税减免。军品免征增值税的核心与关键是合同清单制,合同清单是免税申报的重要依据。免税合同清单审批程序仍较为繁琐,故很多企业选择正常缴税,待取得免税清单后再申请退税。军品增值税减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防现代化及军队现代化进程,但仍存在纳税不均、免税流程繁琐等问题,军品税收优惠政策仍需进一步完善,可采用即征即退、较低税率等调动军工企业积极性。

▍2023年增值税退税仅占归母净利4.3%,退税对当期业绩影响有限。从计税方式上讲,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负担,与企业表内成本及利润无关。从退税占归母净利比例上讲,经我们粗略估算,2023年18家军工企业增值税退税金额仅占归母净利的4.3%,占营业收入的0.3%。2018-2023年上述退税金额占归母净利及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0.3%、5.4%/0.3%,占比总体稳定在较低水平,退税对当期归母净利影响有限。

▍短期调整不改长期逻辑,调整或会更快带来配置窗口。2023年12月初至今,军工板块下跌7.43%,近3个交易日下跌6.77%,同新能源、电子等热门板块走势基本一致。同时结合上述分析,军品增值税免税政策对业绩影响有限,故我们认为调整非基本面原因,或受短期资金行为影响较大。军工行业近两年投资逻辑已经从前期的“主题投资”转向“基本面驱动”为主导,故在行业基本面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短期资金面调整反而会更快的带来配置窗口。从个股角度看,多数核心标2023年pe在30-40倍,而2022-2023年预期归母净利复合增速将达40%-50%,故短期调整或将带来更大的收益空间。

▍风险因素:军民融合政策支持低于预期;军工领域国企改革进度慢于预期等。

【第14篇】小规模增值税免税政策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缴增值税。如果您也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具体可以从哪几个方面判定自己是否能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呢?

合计销售额

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包括通过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获取的收入)只要不超过15万元,就可以免缴增值税;按季度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合计销售额的额度为45万元。

剔除销售不动产销售额

我们以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为例,如果它的月销售超过了15万元,但是扣除了本期因销售不动产获得的收入后,剩余金额并没有超过15万元的,也是可以享受免缴增值税税收优惠的。因为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企业通过销售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是满足免缴增值税条件的。

部分销售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票

实务中,经常出现部分销售额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后也满足免缴增值税的条件,但是还有部分销售额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票,这部分销售额也可以享受免缴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吗?

根据税务总局在2023年发布的相关公告,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应以开具了增值税专票的销售额为准,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工作。

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应该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什么是差额征税?营改增之后,很多企业存在无法使用增值税发票抵扣的项目,为了避免重复征税而采用的一种抵扣方法就是差额征税。

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确定销售额时应以差额后的销售额为准,也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缴增值税的认定标准,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15篇】增值税免税政策文件避孕药品

出口免税政策适用于出口货物、劳务、应税行为以往环节未纳过税而无须退税、以往环节税金缴纳情况不明无法准确计算退税等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其具体范围是指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

(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6)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7)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8)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

(9)油,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

(10)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1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12)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13)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14)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和劳务:

(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

(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和劳务。

4、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1)下列服务:

a、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和工程监理服务。

b、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c、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d、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e、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f、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g、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h、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

(2)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

a、电信服务。

b、知识产权服务。

c、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

d、鉴证咨询服务。

e、专业技术服务。

f、商务辅助服务。

g、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h、无形资产。

(3)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未取得相关资质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5)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6)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市场经营户自营或委托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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