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应交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增值税会计核算
二、取得资产、接受劳务的会计核算
1.从境外购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2.购进免税农产品
借:材料采购等(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买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提示:购进农产品时,应按照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待生产领用时,如果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加抵1%。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材料采购等(加抵的1%进项税额对应的金额)
三、销售等业务的会计处理
1.视同销售——委托他人代销商品时(委托方)
(1)确认代销商品同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支付手续费时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2.视同销售——销售代销商品(受托方)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取得代销手续费收入:
借: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视同销售——将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对外无偿赠送(或用于市场推广等、交际应酬)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示:此种情形下,会计上不确认收入,按照账面成本结转库存商品,会产生税会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4.提供建筑服务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间早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
5.销售不动产
(1)需要向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申报,计提销项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商业企业的会计核算
基本原则:“库存商品”科目按照零售价格记载,零售价(含增值税)与不含增值税的购进价格之间的差额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
【典例研习·5-11】
某零售商店采用零售价金额核算,2023年9月5日购进b商品一批,进价10 000元,支付的进项税额为1 300元,同时支付运费109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该批商品的含税零售价为14 000元;9月20日,该批商品全部售出,并收到货款,增值税税率为13%。假设9月无期初同类商品的存货,则该零售商店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购进商品支付款项时:
借:物资采购 10 000
销售费用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309
贷:银行存款 11 409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14 000
贷:物资采购 10 000
商品进销差价 4 000
(3)商品售出收到销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 000
贷:库存商品 14 000
(4)月末,按规定的方法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用销项税额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不含税销售额=14 000÷(1+13%)=12 389.38(元)
销项税额=12 389.38×13%=1 610.62(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1 610.6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610.62
(5)月末结转商品进销差价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借:商品进销差价 4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 000
应交税费这个科目可真的是我们会计人员的老朋友了,都认识,可是都真的了解他嘛?二级科目都有哪些呢?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税金又有哪些呢?这个科目有时候真的是有熟悉又陌生,今天啊,可得好好记住他了,小编帮你们整理了应交税费所有分录,那些熟悉又陌生的朋友可一定得好好看看哦,下次见了,要记清楚哟!
(文末有领取完整资料的方式哦!)
目录
一、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
1、计入税金及附加
2、计入管理费用
3、计入其他科目
4、增值税有关的二级科目
二、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税金
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借方专栏
2、贷方专栏
内容有限,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到这里啦!应交税费分录大全完整资料文末有领取方法哦!还有一些其他的会计资料哦,都在下边这张图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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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政策,我在说3个大家比较有疑问的重点事项:
1、如何开票?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的业务,可以从4月1日选择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票。
如果要开具专票,那么只能开具3%税率的专票,并且按此税率缴纳增值税。
开具1%优惠税率的政策执行到2023年3月31日止。
2、如何申报?
因为这个免征增值税,与之前的月度未超过15万元销售额(季度45万元销售额)有重叠,申报时怎么申报,按以下方法:
(1)月度销售额未超过15万(季度申报的,季度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下面截图中所示的中的“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
(2)月度销售额合计超过15万(季度申报的,季度超过45万),因为这个新政策享受免税的,那么将免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下面截图所示的位置,第12栏其他。
3、对于业务全部是3%税率的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对销售额就不限制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销售额超过500万后,税局会要求小规模纳税人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没法享受此优惠政策的。
三、增值税优惠政策重磅来袭,企业可以少缴税了!
这里有两个优惠政策,先来看第一个,是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两费进行减免的。
该优惠政策适用的对象有3种,分别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户,对于这3种纳税主体,可以在50%的幅度范围内,减征“六税两费”
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
第二个优惠政策是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本次是加大了退税力度,具体来说就是将原本只适用于先进制造业的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
同时这些企业还能申请将2023年3月末的存量留抵税额进行退还。
留抵退税的纳税人需要同时符合的条件有4个:
四、重磅!企业所得税,下降!
这个文件是关于企业所得税的,适用对象是小微企业,文件名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截图如下:
重点内容为: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超过100万但是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简单来说,对于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300万之间的部分,实际的税率将由原先的10%进一步降低到5%。而对于不超过100万的部分,按照此前的政策,实际税率只有2.5%。
至于小微企业的判断标准,在第三点里有说明,可以往上翻一下。
五、国家刚刚宣布!新增一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工资又可以多一点了!
3月末税总发布了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增加了一项附加扣除,适用的就是家里有3岁以下婴儿的,对于该婴儿的支出,按照每个婴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一方全额100%扣除,也可以选择每人扣除50%,选择好了之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这等于是减少我们缴纳个税的工资基数,也意味着个税变少,到手工资会增加。
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最新税费政策和新规,本人将持续为大家带来最新的财税政策解读以及财税实务经验分享,喜欢的朋友可以关注获得持续更新。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该科目为负债类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右方(负债类)显示。
主要核算纳税人(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会计收入确认基于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一、会计收入确认的原则是: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注: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任何一个条件没有满足,既使收到贷款也不能确认收入。
会计收入的确认原则相关规定补充说明: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二、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时间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三)财税[2013]106号文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第四十一条规定应税服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三、差异的出现: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3年22号)文规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间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向有关的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结转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四、租赁业务的账务处理:
a公司将一处闲置办公楼对外出租,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24万,合同约定每年12月31日支付上一年的租金,2023年租金与到期日收取,取得租金时开具发票。
会计账务处理上,a公司需要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每月确认租金收入为2万(24÷12=2),而增值税方面,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证的当天,即2023年租金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销项税额应先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a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
纳税人房屋租赁增值税税率:
1、一般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税率11%;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023年1月—12月每月确认收入分录为:
借:应收款项 2.22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金收入 2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0.22万元
2023年12月31日纳税义务发生时,结转待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64(0.22×12)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4 万元
五、分期收款方式的账务处理
某公司天洋湾填海项目,20×6年6月开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10月 30日工程项目完工后与业主一次性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税前工程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110万元。业主同时支付了90%的工程价款,其余部分作为质保金于第二年10月30日支付。按照增值税政策规定,该笔质保金应该于收到时产生纳税义务。根据上述业务,该公司应该作如下账务处理 (单位:万元):
(1)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收到部分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999((1000+110)*90%)
借:应收账款 111((1000+110)*10%)
贷:工程结算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99(110*90%)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1(110-99)
(2)第二年收到质保金时,结转待转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111(1000+110-999)
贷:应收账款 111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1(110-9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1
(3)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月末公司根据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如果属于异地项目,涉及预缴增值税和根据预缴增值税计算缴纳附加税费。
六、风险控制点:
1、在实际经营中,由于各种原因,大部分企业的产成品实际库存和账面库存不一致。设置该科目,可以合理解释实际产成品库存和账存金额不一致的现象。当税局核验库存时,如实际库存和账面库存不一致,大概率会被认定存在未开票收入。
2、根据该科目设置的依据,一定要在相关合同中约定款项收取的时间,避免被直接认定为纳税义务已发生。
财务风险的控制存在与日常财务工作中的点点滴滴,把控风险应是每个财务人员的基本职责。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股东负责。
如读完有帮助,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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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备考cpa的时候或许听过这么一句话:税法如“碎”法。因为牵扯到“税”,它的难点不在于难理解,而是细节零碎的内容较多。同理,具体到我们审计实务中,税费底稿也很琐碎。税费的审计主要把握两点:
①了解被审计单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②核查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以及本期发生额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一切审计资料的获取也都是以以上两项内容为出发点展开的,与税费相关的资料有很多,下边就来大致说说应交税费常见审计资料清单(举例仅供参考,欢迎补充~)
(1)被审计单位审计年度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说明(关注政策有效期)、相关的批复
(2)纳税申报表及地方税收政策(车船使用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教育附加费等)、完税证明、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3)研发费用、坏账核销、资产盘亏及报废等税务局备案文件(若涉及);
(4)税务代理机构专业报告(若涉及)
✳注:如果被审计单位适用特定的税收优惠或降低适用税率的,且该项税收优惠需办理规定的审批或备案手续的,应检查相关的手续是否完整、有效;连续接受委托时,关注其变化情况。像车船税、房产税等的测算还需要获得被审计单位自有车船数量、吨位等信息,以及自有房屋建筑面积、造价等信息(资料的搜集一切以税法的计税原理为依据去相应索取)
关于进出口方面资料进口:抽查重要进项税发票、海关完税凭证等,并与纳税申报系统核对。出口:索取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及办理出口退税有关凭证,复核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是否正确(搬出你所学的税法知识)
由于涉及税费的文件比较多,做相关底稿的审计小伙伴主要就是要搜集好相关资料,做好检查、计算与核对,并复印存档。一般项目经理在分配底稿任务的时候,会把“应交税费”分配给学过cpa税法或者是学过初级经济法的同学,总之没有一点税法知识储备,这个科目底稿很难开。大家在做项目的时候,可以借助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和税屋网里的一些内容了解权威的税收政策和实务问答。
其实大部分审计人不会开税费底稿的原因在于没能从考试学习思维转化为工作思维——给一道税法的题目会做,但是看到底稿里的一张张程序表,两眼一抹黑无从下手。
建立审计思路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前提,审计的工作方法论说白了就是找资料—看资料—测算/分析。题目中的业务事项、税基、税率,这些内容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找相关基础资料,找到资料就相当于找出了题目中的已知条件,接下来就检查、分析、测算就行,必要的时候结合询问沟通。
本期所讲内容仅涉及常见审计资料清单,当然实务中应交税费底稿还有很多细节和知识点要注意的,比如企业将存货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增值税该怎么处理…毕竟税法是独立于会计的另一门学科啊…
关于税费审计相关内容,吕新建老师在审计必备中的审计实务篇与底稿操作篇都有详细的讲解。
增值税实务篇中,在简要讲解增值税的征税逻辑的基础上,梳理了增值税相关的核心的相关征税要点;结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梳理了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计算逻辑,然后再过度到核心内容。
其中还重点讲解了财会2016第22号文中有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和增值税相关的财务报表的列报,最后简单讲解了出口退税的原理和会计处理。
在消费税实务篇中,讲解了简要征税规定、会计处理及纳税申报表的逻辑;小税种部分则是在两税的基础上,重点讲解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税规定,以及“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免抵要交”的原理。
除了硬核的实务内容外,还有底稿操作的讲解,相信大家听完之后会知原理、懂操作,彻底的把税法中的这块难点内容打通。感兴趣想提升的小伙伴,不要错过~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不再设置三级专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缴纳了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借方余额,表示多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贷方余额,表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税额。
本文以建筑业企业为例进行分析,其他行业依然可以参考。
a建筑公司2023年11月10日收到一笔工程进度款1090万,该工程是跨省工程(一般计税),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为表述方便,不考虑其他税费),当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扣除的分包发票含税金额545万元(票面税率9%),a公司的做法是由项目上自行办理预缴税额手续,财务部门收到预缴增值税完税凭证后开始记账核算:
收到预缴完税凭证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1090−545)/1.09×2%
贷:银行存款 10
月底结转预交增值税到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这里边省去了计提预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对结果似乎没有影响,但是,如果项目上没有及时预缴,财务见不到完税凭证,也就不能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月末怎么结转“预交增值税”到“未交增值税”呢?又怎么去监督和发现项目上该预缴的增值税没有交呢?
因此,正确的会计处理应该是这样,
先计提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收到完税凭证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如果月末“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有贷方余额,说明该预缴的增值税没有交,财务及时督促项目上去预缴,这样会计处理也能起到监督作用,也不会出现预缴增值税的账务数据与申报数据不一致的问题。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与贷方余额相抵,实现了预缴增值税抵减应纳税额,抵减不完的可以无限期向以后抵减。
我们再分析一下不计提预缴增值税的税务风险
不计提预缴增值税,如果项目上及时缴纳了预缴增值税并且月底前将完税凭证及时传递给了财务且财务也记账了,基本没什么风险。但是,如果项目上没有及时预缴,或预缴了没有及时把完税凭证传递给财务,或者财务忘记记账了,就会出现账载数据错误的情况。依据这样的账务处理申报自然是错的。就算是申报可以通过制作计算表格的形式单独核算税金,也不能确保没有失误甚至计算的表格损坏丢失等异常情况出现,最后可能导致申报错了都没法查找原因。
所以,账务处理一定要按照会计规范操作,不要图省事自创规则,会计是研究税法的基础,这个基础如果本身数据不可靠,还怎么去研究税法呢?
来源:桃子讲税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税负会增加吗?
建筑业由营业税制的税率3%陡升至11%,同时面临大量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租赁费、其他费用等大量成本费用进项,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从而难以或无法抵扣。据调查,理论上可取得进项税发票的部分约占总收入的70%,而实际上这个数据是35%,加上理论上也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的部分占总收入的30%,即实际上无法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占总收入比重达65%左右。因此,营改增下,建筑业相比较于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面临税负增加的风险最大。
建筑企业挂靠经营,怎么申报纳税?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建筑企业收到预收工程款,何时发生纳税义务?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营改增后,建筑业分包行为,可以适用差额计税吗?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扣除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23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23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23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建筑企业取得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如何界定'建筑工程老项目'?怎么计税?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对于老项目,是否能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可以。对于建筑业老项目,试点文件赋予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选择权利,既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2023年4月份分包商开具了营业税发票,5月1日后可以作为扣除分包款项的凭据吗?
根据总局规定,对于分包商开具的营业税发票,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用作扣除分包款项的凭据。
我司购进建筑材料,因未收到工程款,由发包方付款,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强调要物流、票流、资金流的一致。实践中,建筑企业因为资金短缺,有时由发包方代付采购材料款项,这是正常的业务经营行为,并不涉嫌虚开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建筑企业需要保留委托发包方付款的证据,并依此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营改增'后,是否最好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
需要综合考虑原材料采购成本,而不是单纯的比较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合法的进项税抵扣凭证有哪些?
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哪些行为易引发'虚开'?如何防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呢?
一.材料采购中资金流不一致;二、材料采购中实物流不一致;三、挂靠中'票流'、'资金流'指向被挂靠方,'物流'则指向挂靠方;四、名为分包,实为挂靠的分包;五、虚增成本现象。
防范'虚开',要做到:一是做到'三流一致':物流、票流及资金流的流向一致;二是做到'三证统一':法律凭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相互统一。
文件中的'安装服务'包含哪些内容?'其他建筑服务'呢?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建筑业'清包工'的定义是什么?怎么计税呢?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文件中的'甲供工程'具体指什么?怎么计税呢?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我公司同时运营新项目与老项目,该如何纳税呢?
原则上,对于新、老项目应分开核算、分别计税,选择适用的计税方法可以相同或者不同。
建筑企业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因故不能抵扣,怎么处理呢?
对于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计入原材料的成本核算。
甲供材有哪些税务处理方式?
甲供材按照合同约定可分为两种方式:
①.甲供材包含在总包合同总价中,施工方需按照含甲供材的承包合同总额向甲方开具发票。
②.甲供材不包含在总包合同总价中,即甲供材的价值不构成施工方的工程项目收入及成本,施工方仅参与甲供材的验收和使用环节。
上述第一种情况,建设单位提供材料交付施工单位使用并包含在工程总包合同总价中,其货物移送行为属于增值税货物销售行为,应于货物发出时确认收入,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纳税。
上述第二种情况,由于不包含在工程总包总价中,施工方仅参与甲供材的验收和使用环节,建设单位不向施工单位开具发票。
差旅费、住宿费、招待费可以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吗?
根据试点文件精神,上述费用均用于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根据规定,增值税下,以下进项不能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营改增后,建筑业纳税纳税地点有什么变化?
营业税制下,建筑业纳税地点遵循的是'行为发生地'原则,营改增后,根据文件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对于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纳税申报。
接受境外设计等服务,要代扣代缴税款么?我司在国外承揽一建筑工程,是否需要在国内纳税?
营业税制下,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营改增后,按照新政策,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根据试点文件精神,工程项目在国外的,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何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老项目选择简易征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么?进项可以抵扣吗?
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老项目简易征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的零税率和免税,如何选用?
按规定,零税率下,进项可抵扣,可申报办理退(免)税;免税下,进项不能扣,不得开专票;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但是一经选择,36个月之内不得更改。
上游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取得进项抵扣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营改增对于工程造价主要影响是什么?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计入当期损益,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拆分为不含税销售收入和应交销项增值税收入),不纳入利润表;价税分离对工程计价规则带来全方位的影响,为保障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顺利、平稳实施,有必要调整工程计价规则。
什么情形下,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时,依据《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2)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3)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建筑业营改增后,有哪些途径可以合法降低税负?
华税建议:(一)积极争取老项目等三种情形下的简易计税方式;(二)梳理调整业务流程,优先考虑能开具合规抵扣凭证的供应商;(三)调整经营模式,在甲供材等情形下争取更多的抵扣进项;(四)借助合同通过纳税主体、服务性质等积极开展税务筹划;(五)业务分拆,争取享受各种区域、行业税收优惠。
【导读】:对于企业来说,资产是衡量一个企业经济实力的表现,那么如果你是会计,你知道资产类科目包括哪些吗?这些对于财务来说是必须熟悉的,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资产科目有哪些,以及资产类账户是什么概念,欢迎阅读!
资产类科目包括哪些?
资产科目有: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等.
资产类账户是反映资产增减变动的账户.资产账户按照资产变现速度(流动性) 的快慢又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类,用来核算各类资产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的账户.
资产类会计科目有哪些?
资产类会计科目
1.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是指单位为了满足经营过程中零星支付需要而保留的现金,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督盘点,可以确定库存现金的真实存在性和库存现金管理的有效性,对于评价企业的内控制度将起到积极作用.
2.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的规定,每个企业都要在银行开立账户,称为结算户存款,用来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3.其他货币资金
新旧会计科目对比
新旧会计科目对比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
4.交易性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三条件之一,即化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短时间内出售或回购.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如果衍生工具被企业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则不应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持有衍生工具的目的有两种:投机(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套期保值(作为套期保值准则核算)
5.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作为一种债权凭证,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6.应收账款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
7.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帐,如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
8.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9.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则是指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一年内到期收回的利息,它主要包括如下情况:一是企业购入的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在会计结算日,企业按规定所计提的应收款收利息;二是企业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款项中所包含的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是对分期付息债券而言的,不包括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
10.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11.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是指对应收账款预提的,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用来抵销,是应收账款的备抵账户.
商业信用的高度发展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商业信用的发展在为企业带来销售收入的增加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导致坏账的发生.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坏账损失是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
12.材料采购
'物资采购'又改名了,恢复原来的'材料采购'名称了,
'材料采购'用法如下:
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材料采购的主要账务处理
四、本科目的期末没有余额.对于企业已经收到发票账单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本期末,借记'在途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以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13.在途物资
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即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14.原材料
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15.材料成本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又称'材料价格差异'.指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价格成本间的差额.
实际成本大于计划价格成本为超支;实际成本小于计划价格成本为节约.外购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材料采购业务的工作质量.
16.库存商品
17.周转材料(建造承包商专用)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可多次利用使用的材料,如钢架杆、扣件、模板、支架等.
18.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并计入存货跌价损失.
简单的说就是由于存货的可变现价值低于原成本,而对降低部分所作的一种稳健处理.
19.待摊费用
又可称预付费用.已经支付但不能作为当期费用的支出,流动资产项目之一.根据中国会计制度,低值易耗品也可列入待摊费用.待摊费用的概念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也是配比原则的要求.
20.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待有,以期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2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2.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承租人或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的现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二)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三)根据合同或协议每期收到承租人或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偿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23.固定资产
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工作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602累计折旧
累计折旧是资产类的备抵调整账户,其结构与一般资产账户的结构刚好相反,累计折旧是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的类别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按期(月)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固定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累计折旧.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2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1604在建工程
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比较,两者之间较高(低)者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⑴在建工程是指企业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价值.企业应设置'在建工程'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⑵本科目可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以及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核算.
25.工程物资和1606固定资产清理
工程物资是指用于固定资产建造的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玻璃等),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例如飞机的引擎)等.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在建工程项目.
企业会计记录设置工程物资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为基建工程、更改工程和大修理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为工程准备的材料、尚未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以及预付大型设备款和基本建设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等的实际成本.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固定资产的清理是指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出售,以及因各种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遭到损坏和损失的固定资产所进行的清理工作.
'固定资产清理'是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借方登记固定资产转入清理的净值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清理完毕后净收益转入'营业外支出'帐户的数额;贷方登记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及清理完毕后净损失转入'营业外收入'帐户的数额,其贷方余额表示清理后的净收益;借方余额表示清理后的净损失,清理完毕后应将其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账户.
'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
26.无形资产和1702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本章所指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累计摊销是用于摊销无形资产的,其余额一般在贷方,贷方登记已计提的累计摊销.类似固定资产中的累计折旧科目.
累计摊销用法如下:
如同固定资产要单独核算累计折旧一样,新制度对无形资产新增加了一个一级科目'累计摊销'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二、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借记'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额.
27.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无形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8.180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股票发行费用等.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的主要特征
(1)长期待摊费用属于长期资产;
(2)长期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出的各项费用;
(3)长期待摊费用应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
29.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溢企业在清查财产的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毁损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如果有盘盈固定资产的,应该作为前期差错而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本科目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无余额.
资产类科目包括哪些?上文介绍了坏账准备,其他应付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等,更多财务上的疑问,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如果只有永久性差异,则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应对国家征税政策,月度所得税征缴采取月度汇算清缴的方法实现,即多退少补的政策。具体表现为:企业设立一个汇算清缴账户,并存入一定的金额,在核算出当期的所得税时税款通过汇算清缴账户结算,即使后期存在差异的情况下也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返还或者补全。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作为一般纳税人在会计核算时,首先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
当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需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待认证进项税额)”。待用途认证后才能进项抵扣,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当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要在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的,应该先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税额)”,待到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度终了时,一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时,产生的月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进行结转。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记“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交税时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当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时,产生的月终多负担的增值税,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除满足条件可执行增量留抵税额退税政策的,均不得退回多负担增值税,直接形成“留抵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故,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而产生的月终多负担的增值税,不需要进项账务处理,即不需要通过“转出多交增值税”进项核算。
应交税费印花税、车购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核算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交、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预交增值税:核算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准予以后期间抵扣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未认证或未取得稽核结果而不得抵扣应交税费—待转销项:已确认收入,但尚未发生纳税义务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核算简易方式发生的计提、扣减、预缴、缴纳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
取得资产、接受劳务或服务正常采购业务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购入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进项税额转出第一种情况:已单独确认进项,事后改变用途或发生非正常损失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应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或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一并处理】
第二种情况: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不得抵扣取得相关专票时: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经税务部门认证为不得抵扣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
同时将购买商品不得抵扣增值税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中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正常的销售业务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发生退回时,作相反分录】
确认收入与纳税业务不同步确认收入或利得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第一步:确认收入,增值税待转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
第二步: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会计收入先于税法:如分期收款、委托代销、预收货款(不动产)等】
视同销售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借:应付职工薪酬(含税)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同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含税)
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借:长期股权投资(含税)利润分配(含税)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无偿赠送他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公允价值x税率)【技巧总结】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对内对外均视同销售外购货物,对外视同销售(对内进项转出)
交纳增值税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月末转出多交和未交增值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
补充:出口退税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借:其他应收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小规模纳税人进项一律不予抵扣,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差额征税范围:金融商品转让、融资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经纪代理服务、客运场站服务、旅游服务、简易计税法建筑服务
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情况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在成本费用发生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取得合格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抵减)/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贷:主营业务成本
转让金融商品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处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作为含税销售额缴纳金融服务的增值税借: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净额/(1+6%)x6%)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处置金融资产亏损,预计下期通过其他金融资产的处置可以弥补回亏损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贷: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净额/(1+6%)x6%)【年度末处置金融资产的亏损还没有被弥补回来,可抵扣税额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有借方余额,说明损失没有弥补回来,必须在年末将其损失的可抵扣税额冲抵,冲抵后借方年末无余额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税(政府补助行为)初次购买税控专用设备抵减:金税卡/ic卡/读卡器/金税盘/报税盘/传输盘(运输发票)借:固定资产(价税合计)实务中一般计“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管理费用
后期发生税控设备技术维护费时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补充: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按现行增值税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应交消费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将应交消费税转入在建工程项目成本借:在建工程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分配、职工福利”,视同销售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收回后直接销售,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可抵扣)贷:应付账款
进口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消费税,计入该物资的成本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交税费对外销售矿产品,应交资源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自产自用应税矿产品,应交资源税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随“两税”征税的城建税一律不退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
应交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核算的企业,处置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核算的企业,处置时借:银行存款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贷: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资产处置损益(或借方)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土地增值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应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发生应税义务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
实际缴纳税款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增值税相关的明细科目设置,浅显易懂,清晰明了
有关应交税费-增值税的明细科目设置,在实操中,按照如下方法设置应交税费-增值税的明细科目,更加浅显易懂,清晰明了。这里分别讲述包括和不包括出口退税的应交税费-增值税的设置。首先,应交税费-增值税相关的明细科目设置如下:
本期购进入库且认证相符时,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本期销售出库时,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售税额
本期有不可抵扣的进项已经认证了的,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本期缴纳的增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已交税金
本期有可以抵减增值税的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抵减增值税
本期转出未交增值税 (建议年末再做,平时不做)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本期购进入库,未认证的发票,借:应交税费-代抵扣进项税额
本期认证本期之前已经入库做账的发票,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有外贸出口退税时,应交税费-增值税 明细科目设置如下
本期购进出口货物,本期认证相符时,借:应交税费(外销)-进项税额
本期出口退税申报时,不可退税部分,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本期出口申报,可以退税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外销)-出口退税。
接下来讲述如何看懂科目余额表中的应交税费-增值税的各个数据,以及如何核对纳税申报表和账务的数据是否账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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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的流程又难又复杂,做外贸会计也不容易!出口退税一般分为免、低、退三个环节,处理起来确实没那么容易!看到一份超详细的出口退税申报流程,堪称保姆级!三个环节的申报流程都涉及到了,每一步都讲解的很详细,就算是新手也能直接操作!拿来分享给你们,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末有惊喜哦~】
目录:
系统升级调整变化
出口退(免)税业务介绍
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介绍
出口退税管理
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
备案业务数据采集
备案申报流程
......
由于篇幅有限,这份出口退税申报流程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啦,余下部分就不展示了,资料已经打包好了,有需要的朋友们可直接抱走哦!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10个三级专栏,10个三级专栏中,包括六个借方专栏,即记在借方,表示应交增值税的减少,四个贷方专栏,表示应交增值税的增加。
六个借方专栏,具体包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减免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以及转出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购入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具体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核算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式下按照差额征税缴纳增值税,允许抵减的销项税额部分。具体会计分录:
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冲减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用来核算当月缴纳当月的应交增值税,比如以1、3、5、10、15为 一个纳税周期的:具体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用来核算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税额,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主要用来核算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的增值税(按规定计算的免抵税额)。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主要记录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方专栏包括四个: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以及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等应税销售行为,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用来核算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或免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时计算的退税最高限额,即计算的免抵退税额(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或免退税额(实行免退税办法)。
以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为例,会计分录:
应退税额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抵顶内销环节产品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实行免退税办法的纳税人,没有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用来核算已经认证的进项税额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比如购进货物、服务等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集体服务以及个人消费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记录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多缴纳的增值税,多缴纳了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体现为借方余额,若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的留抵税额不属于这里多缴纳增值税的情形,无需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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