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应交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我们以案例形式讨论,假设当期缴纳增值税,当期不一定缴纳附加税哦。
税务政策
餐饮案例
北京梁小餐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满足增值税加计抵减15%,2023年5月20日收到留抵退税573,444.39元,我们来分析:
1)2023年5月征期申报4月增值税后,梁小公司满足条件申请留抵退税,于2023年5月20日收到留抵退税573444.39元,账上还有20万期末留抵税额。
2)2023年6月征期申报5月增值税时,进项税额转出573,444.39元。
会计处理:2023年5月20日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573,444.3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73,444.39
申报表:2023年5月税款所属期,6月征期时填报如下
增值税留抵退税后,应当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作为进行税额转出的一项。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573,444.39
3)2023年7月征期申报6月增值税时,销项18万,上期留抵税额20万,本期还有2万(20-18)期末留抵税额,附加税费依旧不缴纳。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依旧是573,444.39。
4)2023年8月征期申报7月增值税时,上期留抵税额2万,销项19万,进项10万。
应交增值税=19-10-2=7万
加计抵减金额为10×15%=1.5万,实际缴纳增值税=7-1.5万=5.5万,但不是按5.5万计算附加税费。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00
贷:银行存款 55000
贷:其他收益-加计抵减15% 15000
因为留抵退税退的是进项税额,退税之后,用于抵扣以后期间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减少,这样加大了附加税费的计税基数,从而多交一部分附加税费,不符合政策,所以需要扣除因退还留抵税额而增加的附加税费基数。
本例中退还留抵退税 573,444.39元,以后附加税费基数要先扣除573,444.39元,通俗说扣完573,444.39后再缴纳附加税费。
本例中附加税费计税基数55000-55000=0,不需要缴纳附加税费,且还有518444.39(即573444.39-55000)元没扣除完,待以后继续扣除,直至为零。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依旧是518,444.39。
小结:当期缴纳增值税,可能因前期有留抵税额,当期不需要缴纳和附加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属于应交税费的三级明细科目。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和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特定经营行为,要按照规定向国家缴纳各种税金,这些应交的税金,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
一、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 税。按照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实际工作中,很多时候,发票和货物不能同时收到,一般会有两个问题:一是我们会做暂估入库,但是这样原材料入库时间和记账时间不符合,甚至跨度好几个月;
二是进项税额无法及时入账,造成税负波动明显;
所以我们可以参考该种记账方式,直接将原材料办理入库,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期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涵义: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属于负债类科目,因此其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当期收入所产生的销项税额;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期末从贷方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借方。
借和贷在会计语言中属于专业术语,同时,其方向在不同的会计科目中所体现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其实我们只要掌握了每个科目所代表的涵义,就可以理解其借方和贷方表示什么意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借方表示有留抵税额,贷方表示未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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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与借方余额分别代表的含义是什么呢,对此,本篇文章从两者的会计分录来分析这一问题,以便您可以更好的理解。同时,关于一般纳税人月末结转增值税的分录小编在本文也给你提及到了,感兴趣的朋友欢迎您参考如下内容。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与借方余额分别代表什么?
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发生额是由“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结转过来的,一般都是贷方余额,表示本期应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出现借方余额的时候比较少,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交增值税,一般多出现在增加购票额时预缴增值税。
简单点来说,借方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若是借方余额为多交的增值税,(就是所说的倒挂或留抵税额)。
月末《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税》科目余额是正数(余额在贷方)则:
借: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税 -- 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缴税费 -- 未交增值税
月末《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税》科目余额是负数(余额在借方)则:
借:应缴税费 -- 未交增值税
贷: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月末结转增值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小编认为,对于一般纳税人月末结转增值税,可以这样操作:
1、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企业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本文以建筑业企业为例进行分析,其他行业依然可以参考。
a建筑公司2023年11月10日收到一笔工程进度款1090万,该工程是跨省工程(一般计税),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为表述方便,不考虑其他税费),当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扣除的分包发票含税金额545万元(票面税率9%),a公司的做法是由项目上自行办理预缴税额手续,财务部门收到预缴增值税完税凭证后开始记账核算:
收到预缴完税凭证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1090−545)/1.09×2%
贷:银行存款 10
月底结转预交增值税到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这里边省去了计提预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对结果似乎没有影响,但是,如果项目上没有及时预缴,财务见不到完税凭证,也就不能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月末怎么结转“预交增值税”到“未交增值税”呢?又怎么去监督和发现项目上该预缴的增值税没有交呢?
因此,正确的会计处理应该是这样,
先计提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收到完税凭证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如果月末“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有贷方余额,说明该预缴的增值税没有交,财务及时督促项目上去预缴,这样会计处理也能起到监督作用,也不会出现预缴增值税的账务数据与申报数据不一致的问题。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与贷方余额相抵,实现了预缴增值税抵减应纳税额,抵减不完的可以无限期向以后抵减。
我们再分析一下不计提预缴增值税的税务风险
不计提预缴增值税,如果项目上及时缴纳了预缴增值税并且月底前将完税凭证及时传递给了财务且财务也记账了,基本没什么风险。但是,如果项目上没有及时预缴,或预缴了没有及时把完税凭证传递给财务,或者财务忘记记账了,就会出现账载数据错误的情况。依据这样的账务处理申报自然是错的。就算是申报可以通过制作计算表格的形式单独核算税金,也不能确保没有失误甚至计算的表格损坏丢失等异常情况出现,最后可能导致申报错了都没法查找原因。
所以,账务处理一定要按照会计规范操作,不要图省事自创规则,会计是研究税法的基础,这个基础如果本身数据不可靠,还怎么去研究税法呢?
来源:桃子讲税
应交税费这个科目可真的是我们会计人员的老朋友了,都认识,可是都真的了解他嘛?二级科目都有哪些呢?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税金又有哪些呢?这个科目有时候真的是有熟悉又陌生,今天啊,可得好好记住他了,小编帮你们整理了应交税费所有分录,那些熟悉又陌生的朋友可一定得好好看看哦,下次见了,要记清楚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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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
1、计入税金及附加
2、计入管理费用
3、计入其他科目
4、增值税有关的二级科目
二、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税金
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借方专栏
2、贷方专栏
内容有限,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到这里啦!应交税费分录大全完整资料文末有领取方法哦!还有一些其他的会计资料哦,都在下边这张图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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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印花税、车购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核算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交、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预交增值税:核算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准予以后期间抵扣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未认证或未取得稽核结果而不得抵扣应交税费—待转销项:已确认收入,但尚未发生纳税义务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核算简易方式发生的计提、扣减、预缴、缴纳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
取得资产、接受劳务或服务正常采购业务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购入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进项税额转出第一种情况:已单独确认进项,事后改变用途或发生非正常损失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应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或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一并处理】
第二种情况: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不得抵扣取得相关专票时: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经税务部门认证为不得抵扣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
同时将购买商品不得抵扣增值税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中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正常的销售业务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发生退回时,作相反分录】
确认收入与纳税业务不同步确认收入或利得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第一步:确认收入,增值税待转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
第二步: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会计收入先于税法:如分期收款、委托代销、预收货款(不动产)等】
视同销售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借:应付职工薪酬(含税)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同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含税)
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借:长期股权投资(含税)利润分配(含税)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无偿赠送他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公允价值x税率)【技巧总结】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对内对外均视同销售外购货物,对外视同销售(对内进项转出)
交纳增值税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月末转出多交和未交增值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
补充:出口退税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借:其他应收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小规模纳税人进项一律不予抵扣,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差额征税范围:金融商品转让、融资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经纪代理服务、客运场站服务、旅游服务、简易计税法建筑服务
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情况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在成本费用发生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取得合格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抵减)/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贷:主营业务成本
转让金融商品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处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作为含税销售额缴纳金融服务的增值税借: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净额/(1+6%)x6%)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处置金融资产亏损,预计下期通过其他金融资产的处置可以弥补回亏损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贷: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净额/(1+6%)x6%)【年度末处置金融资产的亏损还没有被弥补回来,可抵扣税额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有借方余额,说明损失没有弥补回来,必须在年末将其损失的可抵扣税额冲抵,冲抵后借方年末无余额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税(政府补助行为)初次购买税控专用设备抵减:金税卡/ic卡/读卡器/金税盘/报税盘/传输盘(运输发票)借:固定资产(价税合计)实务中一般计“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管理费用
后期发生税控设备技术维护费时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补充: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按现行增值税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应交消费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将应交消费税转入在建工程项目成本借:在建工程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分配、职工福利”,视同销售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收回后直接销售,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可抵扣)贷:应付账款
进口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消费税,计入该物资的成本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交税费对外销售矿产品,应交资源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自产自用应税矿产品,应交资源税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随“两税”征税的城建税一律不退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
应交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核算的企业,处置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核算的企业,处置时借:银行存款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贷: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资产处置损益(或借方)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土地增值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应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发生应税义务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
实际缴纳税款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是企业会计科目里面,明细科目最多的项目。应交税费的核算也是异常复杂。下面虎虎就来分享一下,“应交税费”科目的相关知识。
应交税费是借增贷减吗?
应交税费不是借增贷减,而是借减贷增。应交税费属于是负债类会计科目,在记账时肯定要遵循负债类科目的记账规则。
应交税费的借方核算实际缴纳的各种税,贷方核算应缴纳但未缴纳的各种税费。
但是,由于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较多,其他的明细科目基本还是遵循借减贷增的记账规则,但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明细科目毕竟特殊,需要单独记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账规则是什么?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账规则,需要分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两种情况。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借增贷减,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借减贷增。
对于企业来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当做企业的资产来使用。所以这个明细科目的核算,可以类比资产类科目。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属于企业欠税务局的钱,也就是企业的负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也是企业核算的难点。我们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才可以!
“应交税费”科目的余额在什么方向?
应交税费在借贷双方都有可能出现余额。
应交税费余额在借方表示借方余额表示多交的税费和尚未抵扣的,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交未交的税费。
如果是计提多了就根据相对应计提多的那个月冲销多计提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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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中的相关税费指什么?
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上述“相关税费”,是指企业在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必要的税费支出。
比如:
1.企业接受捐赠汽车(新车),在上户前需要按规定缴纳的汽车购置税,应作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2.企业接受捐赠的房屋,在办理房屋过户时缴纳的印花税、契税等,也应做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3.企业接受的机器设备,但是不能直接使用,需要安装和调试后才能使用的,发生的安装费用等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期末会有余额吗?
网上有种说法是当期末有留抵税额的时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有余额,是吗?
解答: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注意啊,我这里用的“专栏”,而不是“三级科目”。另外,也要注意22号文用的也是“专栏”,而不是“明细科目”。
为什么会这样呢?“专栏”与“明细科目”有什么不同吗?
如果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就需要了解一下增值税核算的历史。
增值税是在1993年正式在我国全面实施的,当时的会计核算基本上都还处于手工账的时代。在当时,增值税核算是开天辟地第一回,又是手工账的情况下,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因此,当时财政部给出的办法就是采用“多栏式明细账”进行核算,在传统的“借贷余”三栏式明细账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多栏目。我记得非常清楚,当时所有的企业都是到当地财政局去领专门印制的《增值税明细账》账簿,比普通账本长了很多。
在“多栏式明细账”下,每月也结出“本月累计”和“本年累计”金额,并不进行结转。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时候,就从中取数。到了年底的时候,不需要做凭证,只需要在“专栏”之间相互进行相互冲抵,还有余额的栏目再“结转次年”,然后所有“专栏”就平啦。
在手工账的情况下,所有的科目(包括一级科目和明细科目)都会在“结转次年”后而变平。
所以,在手工帐的情况下,“专栏”仅仅是“明细科目”的组成部分。如果把一个“明细科目”比喻成一个家庭的话,那么那些“专栏”就是其家庭成员。
而到了电脑账时代,手工账的这些办法就不适用了。电脑比不上人脑的聪明,对会计核算认的是科目代码,而没有“专栏代码”之说。所以,我们为了适应电脑账,就把应交增值税的“专栏”变成了“三级明细科目”,并且给它们编上了代码。这样的话,就有点类似于,我们强行把人家一大家子给分家了,从一个大家庭变成了个个独门独户的小家子了,“应交增值税”就是家长,“专栏”就变成了“子女”。
由“专栏”转变来的“三级明细科目”,平时按照22号文就只有“贷方”或“借方”的发生额,然后余额就会自动累计出一个很大的数字,但是这个数字其实又并没有多大实际意义,比如“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累计数,除开抵扣了“进项税额”等外,剩下的金额也是要交税的。
由于电脑账不能在账本上直接结转,必须要通过凭证来进行结转,因此对于“专栏”转变来的“三级明细科目”可以在年末关账前,在“三级科目”内相互冲抵结转,其最终结果并不会影响“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余额。
有人曾经咨询过财政部会计司:
综上所述,只有当期末存在留抵税额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才会存在余额。
“应交税费”中与增值税核算有关的明细科目
(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的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三)预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已经取得增值税扣除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2023年5月1日后,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取得扣税凭证当月抵扣60%;第13个抵扣40%——待抵扣进项税额;
2.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增值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六)待转销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账务处理
(七)“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简单看,因为随着国家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分享比例,该内容已经过时。
(八)“简易计税”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十)“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更加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今天带你了解:享受主体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税额幅度,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条件】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摘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增值税的明细科目设置是会计科目中最多的,计算时往往弄的会计们头大,今天小编来给大家分享应交增值税10个明细应用说明!简直太有用了!火速收藏起来!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以下二级科目核算增值税:
其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0个三级专栏。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科目期末结转
1、当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需要缴纳税款。
如:销项税额10,000,进项税额11,000,月末不做会计处理,借方余额1,000属于尚未抵扣税款。
2、当月“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需缴纳税款。
根据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得出的应交税款数字,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如:销项税额10,000,进项税额8,000 。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
3、当月缴纳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月初报税期缴纳上月税款),如上例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4、当月缴纳当月的增值税款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会计核算时,将“已交税金”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注意:有些业务量较小的企业选择在月末一次性做账,也可以不通过“已交税金”核算,直接在“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5、当月预交增值税款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当企业发生纳税义务时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6、如果当月有多交增值税
如:销项税额10,000,进项税额8,000,当月已交3,000,只能就多交部分做转出的账务处理。
月末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0
还有一种情况,例如:当月销项税额10,000,进项税额12,000,已交税金3,000,月末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00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金额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不能超出本期已交的税金。
7、年末结转的会计处理
“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明细科目每月的借贷方余额可以不结转,但年底必须结平,具体的会计处理:
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销项税额抵减、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科目的年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销项税额抵减【注1】、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的年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借贷方差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或贷方。
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有余额,说明年末有留抵进项税额,若贷方有余额,则为应交的增值税,在下月初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年末会计处理正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为零,期末财务报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余额应该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字一致。
【注1】财会【2016】22号,对营改增涉及的某些行业实行'差额征税'采用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的明细科目, 差额征税的原因,主要是营业税时代就是差额征收营业税,营改增的这些规定是为了保证这些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例如 :房地产企业,销售一套房屋,含税销售收入109万,假设国税公告允许扣除土地土地成本20万。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抵减) 20/1.09 x 9% =1.65
贷: 主营业务成本 1.65
资产负债表里的'应交税费'按账户余额填写.一般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个税、所得税、附加税等,是随着日常经营积累的数据,不是月底计算的.
资产负债表为会计、商业会计或簿记实务上的财务报表之一,与购销损益帐、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并列企业四大常用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帐、分类帐、试算、调整等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其报表功用除了企业内部除错、经营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期末余额如何填列?
根据财政局2023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解读: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期末余额就不能按'应交税费'总账余额直接填列,要根据其明细账户分析填列.'应交税费'所属的明细账户借方余额(一般都是增值税相关的明细账户)不能放在'应交税费'项目列示,而应放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看其期限长短).'应交税费'所属的明细账户贷方余额才在'应交税费'项目列示.这样处理的理由是'应交税费'所属的明细账户借方余额表示多交的增值税或待抵扣或待认证的进项税额,属资产性质,而'应交税费'所属的明细账户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税额,属负债性质,资产和负债要单独列示,不能相互抵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明细科目有许多,那么常见的明细科目都有哪些?他们主要核算的内容又是什么呢?
对一般纳税人来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明细科目大致有:
进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已交税金: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
减免税款: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见面的增值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出口退税: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转出多交增值税: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
未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预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待转销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简易计税: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代扣代交增值税: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三个二级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
那么,有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一些主要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且听下回分解,快来关注公众号啦!
作者简介:崔英杰,男,河北长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参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亏损鉴证、企业财产损失审批的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等工作。
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
(一)计入税金及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以上为与收入有关的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二)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应交保险保障基金
——应交残疾人保障金
(三)计入其他科目
1.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相反分录
2.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烟叶税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烟叶税
4.进口关税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以上税金缴纳时,均借记“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等二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增值税有关的二级科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详见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1)月份终了,将当月发生的应缴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份终了,将当月多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当月缴纳上月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2)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3)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若本科目余额在借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4)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若本科目余额在贷方
a.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b.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c.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4.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5号)已经将营改增前增值税留抵税额挂账的规定取消,因此该会计科目也应随之失效。
5.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新纳入试点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以下简称四大行业)预缴增值税,同时需要预缴城建税等附加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6.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自2023年4月1日后购入的不动产,纳税人可在购进当期一次性予以抵扣;4月1日以前购入的不动产,还没有抵扣40%的部分,从2023年4月所属期开始,允许全部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3)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7.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1)取得专用发票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认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3)领用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假设某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等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收到工程进度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1)差额征税时:
①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②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2)处置固定资产时
①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②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③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注: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3)“四大行业”选择简易计税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10.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1)产生转让收益时: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产生转让损失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3)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
“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无)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税金
1.印花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耕地占用税
借: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3.车辆购置税的核算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4.契税的核算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以上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不在应交税费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借方专栏
1.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注: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如: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金额
贷:原材料
2.已交税金
'已交税金'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
'减免税款'核算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例:物业公司购买税控盘200元,技术维护费28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管理费用 480
贷:银行存款 48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480
贷:管理费用 480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销项税额抵减
'销项税额抵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例:某房地产企业系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销售开发产品售价1090万元,假设土地成本654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项税额90万元。
销售方差额纳税=(1090-654)÷(1+9%)×9%=36万元,购买方全额抵扣进项税额90万元。
会计分录:
(1)销售开发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10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
(2)购入土地时:
借:开发成本—土地 654
贷:银行存款 654
(3)差额扣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54
贷:主营业务成本 54
6.转出未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贷方专栏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退回销售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额,只能在贷方用红字登记销项税额科目。
2.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1)生产企业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抵减内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2)外贸企业
计算出口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4.转出多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由于多预缴税款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才需要做这笔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对于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而形成的借方余额,月末不进行账务处理。
注: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也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但不设置若干专栏。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下共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三个明细科目。
来源:摘自网络。作者:严颖。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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