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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1-05 11:03:03 热度:3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5篇优质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最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最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

【第1篇】最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新公告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或者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中和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中和利用劳务,可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相关事宜。公告从今年的3月一号就开始执行了您知道么?

【第2篇】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疫情之下,都说生意难做,但有些生意,不仅赚钱,还是国家鼓励倡导的,它就是资源综合利用。那么资源综合利用主要体现在哪些行业?它能给公司降低税负吗?

资源综合利用主要体现在以下行业:

第一,开采回收一些矿产资源,例如我们页岩油。

第二,回收利用工厂的废渣、废水和废气。

第三,再生资源的回收,例如回收废铁、废旧轮胎、废旧电池等。

第四,农林剩余物的利用,例如回收利用玉米芯、树枝、树皮、木糠等制作原料。

第五,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

那么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它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呢?能给公司降低税负吗?

综合资源利用是有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享受的,并且确实也能给公司降低税负。比如说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在30%-100%不等。

不过想要享受到这个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还得满足6个条件。

1. 纳税人在境内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适用免税政策的,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 纳税人从境外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从销售方取得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3. 纳税人应建立再生资源收购台账,留存备查。

4. 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生态环境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或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5. 纳税信用级别不为c级或d级。

6. 纳税人申请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时,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前6个月(含所属期当期)不得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资源综合利用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确实能给公司降低税负,但也不是所有公司都适用,具体的还是得以实际为准,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公司是否能使用该税收政策,可以咨询专业正规的财税公司喔!

今天分享的内容就到这里,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第3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即征即退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那么,目前有哪些行业可以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呢?和申税小微一起来梳理一下吧~

安置残疾人即征即退政策

相关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享受政策须同时满足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政策链接:

财税〔2016〕5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政策

相关政策: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财税〔2015〕78号文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享受政策须同时满足条件:

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4.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5.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政策链接:

财税〔2015〕7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新型墙体材料即征即退政策

相关政策: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财税〔2015〕73号文所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享受政策须同时满足条件:

1.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2.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3.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政策链接:

财税〔2015〕7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

相关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享受政策须同时满足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政策链接:

财税〔2011〕10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其他即征即退政策

相关政策:

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政策链接:

财税〔2018〕3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相关政策:

自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由税务机关即征即退的政策。

政策链接:

财税〔2000〕10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相关政策:

自2023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政策链接:

财税〔2015〕7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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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计算表

每天八分钟,知晓财税事。大家早上好,今天是2023年9月26日星期三,我是主播千纳,下面请您享用由《亿企学会》app为您准备的财税早餐。

今天,是财税早班车陪伴你的第64天。恭喜你,即将收集一个新知识。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69号公告要求,纳税人既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也有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分别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同时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出口退税优惠政策的生产企业,其进项税额应分开核算,单线处理。企业的会计处理要清楚分辨出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出口退税的进项税额;同时,《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也就是财会〔2016〕22号文对企业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那么,会计处理都存在哪些问题呢?会计科目怎样设置?现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税的计算方法又有哪些?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税务机关对同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出口退税优惠政策的生产企业,应在其提出退税申请后,对其账目进行检查,对未单独核算或未能准确核算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笔者在对相关企业调研中发现如下问题:一是账户设置不齐全。即征即退业务和出口退税业务的进项税额均在“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科目中记录,不能分开核算。二是账务处理不规范。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出口企业退税速度不断加快。企业在月初申请出口退税,很有可能在月底前就能收到退税款,这导致部分企业省略了计提出口退税额这一账务处理步骤,造成会计核算不规范。

二、会计科目设置

为了单独核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出口退税项目,企业需要在财会〔2016〕22号文件基础上分设“应交增值税(一般项目)”“应交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未交增值税(一般项目)”“未交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等明细科目。

三、现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税的计算方法

现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税的计算方法并不是统一的,有不同的计算公式列示,纳税人或者税局检查人员在核对退税金额时需要根据对应的计算方式进行计算。

依据现行规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为按规定公式计算方法、特殊计算方法和一般计算方法。

按规定计算公式计算方法

对于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中明确了计算方法,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公式进行计算。

1.软件产品的计算

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除嵌入式软件产品外的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由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去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的3%计算得出。

按照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的17%计算销项税额,再减去当期可抵扣的进项就是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但后期单独收取的维护费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那么,嵌入式软件产品又是怎么计算的呢?

随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并销售的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由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去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3%计算得出。

按照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的16%计算销项税额,再减去当期可抵扣的进项就是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等于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减去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计算得出。

需要注意,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和嵌入式软件产品随同销售时,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销售额需按照顺序确定:第一步,先看纳税人自己有没有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第二步,再看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如果以上两步都没有,我们再看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也就是用成本×(1+10%)组价。

2.黄金和黄金期货交易的计算

即征即退税额由不含税的实际成交或交割金额乘以对应的税率计算得出。

3.进口铂金的计算

进口铂金平均单价=σ{[(当月进口铂金报关单价×当月进口铂金数量)+上月末库存进口铂金总价值]÷(当月进口铂金数量+上月末库存进口铂金数量)}

进口铂金平均单价的计算稍有些复杂,由当月进口铂金报关金额加上上月末库存进口铂金总价值之和除以当月进口铂金数量和上月末库存进口铂金数量之和,再加权计算得出。

金额=销售数量×进口铂金平均单价÷(1+16%)

即征即退税额=金额×17%

特殊计算方法

适用限额即征即退政策的安置残疾人就业和特殊教育校办企业按照纳税期限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其即征即退税额计算比较特殊,需要一个计算判断过程:第一步,符合条件的纳税期计算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当期安置的残疾人人数×月最低工资标准×4。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第二步,当期已交增值税额大于或者等于可退还限额的,则按限额退还。第三步,申请退还的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第四步,按规定经当期和以前期退还后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第五步,当年度末仍不足退还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

一般计算方法

除上述需按规定方法计算外,纳税人可以根据即征即退政策的基本要求,按照一般方法进行计算。依据现行规定,可以分为超税负即征即退和按比例即征即退两种情形。

1.超税负即征即退的一般计算

依据现行规定,即征即退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或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占纳税人当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或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即征即退增值税实际税负率为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或应税服务的应纳税额与其销售额的占比。

当即征即退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小于或等于规定的税负率(主要包括3%、6%和12%)时,当期即征即退税额为零。当即征即退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大于规定的税负率时,应退增值税税额为:

即征即退税额等于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或应税服务应纳税额减去其销售额乘以规定的税负率

2.按比例即征即退的一般计算

按比例即征即退的计算相对比较简单。即征即退税额直接用期应纳税额乘以退税比例。

目前,退税比例依据不同项目有30%、50%、70%和100%四种。

好了,现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计算方法,我们就聊到这儿。

再来关注以下税务快讯~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即所有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高到75%。(国家税务总局)

二、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再度强调要不折不扣、不拖不延地落实好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新华社)

三、中国明年将在全国逐步推开营商环境评价。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杨洁20日在“2018国是论坛”上表示,从明年开始,准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若干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查找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推动出台一批改革举措。(中国新闻网记者 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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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一叶税舟 由亿企学会整理发布。

【第5篇】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

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在再生资源行业引起一定的反响,那么,这次出台的新税政策对于再生资源行业会产生什么影响呢?下面做一简单的解析。

年末岁初,40号文件的公布对再生资源行业确实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例如,利用再生铜做铜杆的企业就出现了交易情绪的波动,部分修旧利废厂家开始向再生铜持货商施压,想以此压低再生铜价格,但从目前来看,收效甚微,同样的现象也发生在废钢铁行业。

怎样理解公告第一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这一条是整个文件的核心内容,需要重点理解。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加工、贸易的企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开具3%增值税发票。对于符合工信部再生资源加工准入的企业,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接受3%增值税发票,并开具13%销项发票。增值税增值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但是对于用户企业而言,由于成材销售是开具13%的销项发票,如果进项发票为3%,增值税增加明显,用户企业成本势必增加。

简易计税方法,又称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情况下,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不含税收入乘以简易征收率。从计算公式可知,简易计税没有进项税额抵扣,一般计税可以用进项发票抵扣销项税额。

文件的第二条指出“除纳税人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乘资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税外,纳税人发生的再生资源回收并销售的业务,均应按照规定征免增值税”,“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这一条最关键的是如何认定存在违法违规,所以,企业在落实这一条的时候,不要抱侥幸心理,一定要搞清楚细节。

另外,文件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这一条必须明确其中的定义。

关于退税30%这一条政策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以废钢为例,一是工信部再生资源准入基地,二是销售对象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并公布的钢铁企业。

关于文件其他解答部分,有感兴趣的网友可以私信给我专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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