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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增值税税申报表(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28 13:53:02 热度:9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申报表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补增值税税申报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补增值税税申报表

【第1篇】补增值税税申报表

今天节后上班,又要开始搬砖了!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个增值税申报的问题:

上月销售货物未开发票税申税,本月补开发票增值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业务处理:

鉴于每个地方的税务局要求不一样,但操作方法无非下面两种:

方法一:

上个月销售货物但是未开具发票,申报时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第5栏“未开具发票”。在本月月补开发票的,在第5栏“未开具发票”填写对应的负数冲回。而开具的发票信息则填写在对应的第1栏“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第3栏“开具普通发票”。

方法二:

应客户的要求,本月还把发票开给客户,申报的时候手工填纸质报表申报,然后前往税局窗口手工报税,将已经申报的未开票收入剔除。

财务处理:

上月账务里做无票收入,先把税申报缴纳了,然后下月根据需要再开票。本月账务处理为先红冲上月的无票收入,分录相同,金额为负数,然后再做一个正确的分录用蓝字。

【第2篇】新版增值税申报表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连续下发,增值税配套的减税降费大礼包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政策变化之后,增值税申报表也有较大修改。本文以案例模式手把手带你掌握增值税申报表的变化之处和填写要点。

变化一:不动产一次性抵扣

政策要点:

自2023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案例: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份购进了办公大楼一座,用于公司办公,计入固定资产,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该纳税人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0万,增值税税额为100万。该纳税人2023年8月按政策抵扣该不动产对应进项税额600000(=1000000×60%)元,剩余进项税额400000(=1000000×40%)元作为待抵扣进项税额。

2023年4月该纳税人将该笔待抵扣进项税额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申报抵扣,不考虑其他因素,请试填写当期增值税申报表。

解析:

1.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该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为400000元。见下图:

2.依据政策,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一次性抵扣时,可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报表说明:

本案例报表填写示例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变化二:旅客运输服务抵扣

政策要点: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①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③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案例: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所属期发生以下业务:

①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票面金额10万元,税额0.9万元;

②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1份,票面注明税额900元;

③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1份,票价800元,燃油附加费50元;

④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1份,票面金额240元;

⑤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1份,票面金额103元;

假设上述抵扣凭证均合法有效,符合法定形式,不考虑其他因素,请试填写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解析:

依据政策,

业务①对应抵扣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0.9万元;

业务②-⑤对应其他抵扣凭证,进项税额:

900+(800+50)÷(1+9%)

×9%+240÷(1+9%)

×9%+103÷(1+3%)×3%=993(元)

合计:9000+993=9993(元)

报表说明:

依据填表说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方法:

①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进项税额,填入第1栏;

②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对应进项税额,填入第4栏;

③第10栏,作为统计栏,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综上,本案例报表填写示例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变化三:加计抵减

政策要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案例:

某生活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设立,当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数据如下:

①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10万元,进项税额5万元,上期留抵税额4.6万元;

②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100万元,假设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符合加计抵减政策,不考虑其他因素,请试填写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解析:

①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50000×10%=5000(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0+5000-0=5000(元)

②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100000-50000-46000=4000(元)

③比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0,加计抵减后,当期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为0,未抵减完毕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000(=5000-4000)元,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④纳税人当期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1000000×3%=30000(元)

当期应纳税额合计:

0+30000=30000(元)

报表说明:

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6至8行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加计抵减情况。

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

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适用)

第19栏“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综上,本案例报表填列示例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适用)(部分)

变化四:税率下调

政策要点:

自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案例: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

①销售货物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票面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

②对4月1日之前未开票的某项销售业务,补开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票面金额100000元,税额16000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请试填写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报表说明:

依据填表说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因此,纳税人补开16%税率的专票,仍填列第1栏次。

第1栏第1列销售额:100000+100000=200000(元)

第1栏第2列税额:13000+16000=29000(元)

综上,本案例报表填写示例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本文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第3篇】增值税即征即退申报表

1.某新能源汽车企业2023年才收到2023年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中央财政补贴,请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从2023年1月1日起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是指纳税人2023年1月1日以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财政补贴。纳税人2023年1月1日后收到2023年12月31日以前销售新能源汽车对应的中央财政补贴收入,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45号,以下称45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的“本公告实施前,纳税人取得中央财政补贴”情形,应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号)的规定执行,无需缴纳增值税。

2.某企业取得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2023年,该企业购进废弃电视1000台,全部进行拆解后卖出电子零件,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规定,取得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1000台电视的定额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该企业拆解处理废弃电视取得的补贴,与其回收后拆解处理的废弃电视数量有关,与其拆解后卖出电子零件的收入或数量不直接相关,不属于45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无需缴纳增值税。

3.为鼓励航空公司在本地区开辟航线,某市政府与航空公司商定,如果航空公司从事该航线经营业务的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则不予补贴,如果年销售额未达到1000万元,则按实际年销售额与1000万元的差额给予航空公司航线补贴。如果航空公司取得该航线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本例中航空公司取得补贴的计算方法虽与其销售收入有关,但实质上是市政府为弥补航空公司运营成本给予的补贴,且不影响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航空运输服务的价格(机票款)和数量(旅客人数),不属于45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的“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补贴,无需缴纳增值税。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什么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按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我是一名货车司机,工商登记一直没有办下来,但已经在本地税务局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我可以就发生的货运业务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同时符合45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的三个条件(办理了税务登记、取得相关运输经营证件、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货车司机,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我是一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会计,我公司主要利用废玻璃生产玻璃熟料,自成立起,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一直为a级。后因违反税收规定,我公司2023年4月纳税信用级别被判为c级。在我公司的积极改正下,2023年7月纳税信用级别修复为b级。2023年9月,我公司向税务机关提出退还2023年1至8月所属期税款的申请(此前税款已按规定退还),请问我公司可以就哪段时间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答:45号公告第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有纳税信用级别条件要求的,以纳税人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信用级别发生变化的,以变化后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

你公司2023年1至3月所属期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4至6月所属期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2023年7月纳税信用级别修复后,7至8月纳税信用级别为b级。按照规定,如果你公司符合即征即退政策的其他条件,税务机关可以退还2023年1-3月和7-8月所属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应退税款。

7.我公司在2023年4月成立时纳税信用级别为m级。如果我公司在2023年4月10日被税务机关评价为纳税信用级别b级,同时也符合其他申请留抵退税的条件,可以在2023年4月11日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吗?

答:按照45号公告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判断其是否符合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者b级的条件,以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提交《退(抵)税申请表》时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如果你公司的纳税信用级别已在2023年4月10日被评价为b级,则可以在2023年4月11日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增量留抵退税。

8.2023年3月,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一台机床,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票面注明税额为10万元。由于会计人员的疏忽,当月认证后没有在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由于甲公司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原因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78号)中规定的客观原因,这10万元税款一直未能计入进项税抵扣税款,2023年3月1日之后可以抵扣吗?

答:可以。45号公告第一条明确规定,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原因即使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78号)中规定的客观原因,也可申报抵扣。

9.2023年4月,丙公司从丁公司购买10台电脑,取得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票面注明税额为1万元。由于企业内部人员工作交接的疏忽,直到2023年5月才将这张发票入账。此时已经超过360天的认证抵扣期限。丙公司未按期认证抵扣的原因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0号)中规定的客观原因,一直未能将这张发票认证抵扣。2023年3月1日之后可以抵扣吗?

答:可以。45号公告第一条明确规定,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因此,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360天没有认证确认,即使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0号)中规定的客观原因,2023年3月1日起也可以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进行用途确认后,抵扣进项税额。

10.某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年2月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该张发票的电子信息,是否必须在2月属期进行用途确认?如已经将发票用途确认为申报抵扣后,又需要更改用途,应该如何处理?

答:45号公告第一条明确规定,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2023年3月1日起,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后,既可以在当期进行用途确认,也可以在之后属期进行用途确认。纳税人在已完成发票用途确认后,如需更正用途,可以在未申报当期增值税前,或作废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后,自行更正用途。

【第4篇】最新一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税务总局日前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于5月1日正式启用。目前正值5月申报期,企业申报纳税需使用新版增值税申报表,下面这张图将告诉你新版申报表有哪些变化,赶紧收藏吧↓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实习编辑:司壹闻

【第5篇】增值税申报表4a怎么填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从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023年3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明确了新的申报表。

从5月1日开始实施。也就是新税率实施后的第一个申报期开始实施。

那么具体有哪些变化?变化的申报表如何填写?今天大白和大家一起系统的来学习一下。

文章涵盖了所有变化点,大家可以耐心看完,然后基本作为一般纳税人申报就无忧了。

1

附表一的变化

原16%所在栏次(1、2栏次)名称一一对应调整成13%的内容。

原第3栏“13%税率”栏次直接删除。

原10%所在栏次名称一一对应调整成9%的内容。由于第3栏删除,表格栏次上移,9%所在的栏次由4a、4b调整为3、4。

具体如下图展示:

调整之前的申报表附表一

调整后的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

附表一调整的目的就是应对税率下调增值税的申报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怎么理解?大白以案例方式给大家说一下

1、4月1日后,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按原税率开具红字发票以及申报表的填写示范。

2023年4月10日,大白公司收到一张供应商2023年3月20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财务审核发现发票名称开具有误,大白有限责任公司开成了大白公司。

发票直接退回供应商。

供应商4月收到退回发票后,直接在开票系统申请红字通知单并开具红字发票,金额-100,税额-16,同时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供应商申报的时候也很简单,注意,为了方便展示过程,下面申报列明具体填写数据的过程。

其实就是把一正一负合并填写到对应栏次的13%栏次即可。

2、4月1日之前按未开票收入申报后,4月份补开16%、10%发票的增值税申报填写实例。

大白2023年3月发生了一笔应税收入,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由于无法取得对方开票信息,暂未开票,会计在4月申报3月增值税时候进行了未开票收入的填写申报。

注意:新申报表从5月开始实施,4月申报3月的还是旧申报表。

2023年4月20日,客户提供了开票信息,因为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3月。这个时候应该给客户开具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是开1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那么4月补开16%的发票后5月如何申报呢?

申报表填写如下:

这里其实也体现了一个对应关系,那就是15号公告说的,16%的对于填写到13%栏次。

2

附表二的变化

1、附表二中农产品加计扣除栏次8a维持不变。

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该栏不填写“份数”“金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比如,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购买时取得增值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

购进当期,按法定扣除率9%申报时候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税额”栏=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9%

领用当期,1%加计扣除的部分需要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税额”栏,如下图。

这个填法其实在2023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的时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确定下来的,一直就沿用到今天。

最早农产品扣除率13%,是没有这个加计扣除概念的,后面17年税率简并,13%并入11%,为了支持农产品扣除,在11%扣除率上加计扣除2%。

18年5月,税率下调,17%下调到16%,11%下调到10%,农产品扣除率也相应下调,以12%来扣除,填表还是分开填,2%部分单独填写到8a。

19年4月开始,税率再次下调,也就是这次,填表就按上面办法。

2、附表二中的第10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计算公式调整为“12=1+4+11”。

调整之前的申报表附表二

调整之后的申报表附表二

这里的变化主要应对两个新政策。

不动产分期抵扣取消

4月1日起,不动产分期抵扣政策不再执行,而采用一次性抵扣方式。

那么从4月1日开始取得不动产抵扣凭证,专票就填到相应的专票栏次,其他抵扣凭证就填到其他扣税凭证上去。原第10栏不再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部分。

保留第9栏次,这个第9栏次也仅仅为统计功能,其本身不计算到12栏中去,也不会过录到主表,仅仅是统计数据。

比如,大白公司2023年4月20日购入办公楼一栋,其中金额100,税额 9,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当然勾选确认。

这里取得的是专票,那么通过勾选确认后填写在第1栏、2、35栏次,同时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这栏的作用就是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是一个统计数据,也需要填写上。但是这栏次不参与计算。

第12栏=1+4+11,这栏数据过录到主表去。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

这个是配合增值税税率下降的一个优惠政策。为了统计客运运输服务的抵扣金额,在附表2的第10栏体现。

比如,大白公司员工小白2023年4月20日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一张,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仅做展示,以文字表述为准」

这张铁路车票,可以抵扣的税额

=263/1.09*0.09=21.72

申报表如何填写?直接按照票面计算出可抵扣进项税后填写到8b栏次,同时填写到第10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去。

为什么还要填写到8b?不直接光填10栏就行了吗?

其实和不动产抵扣填写9栏一样。这里的第10栏也是一个本期统计数据,不参与到抵扣计算中去,所以我们在抵扣不动产和购进的旅客服务都需要根据取得的相应扣除凭证填写到其他相应栏次去。

这里取得是铁路票,填写到8b其他去就行了。第8b栏“其他”:反映按规定本期可以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如果取得是专票,那就填写到第1、2、35栏次去即可。

3

附表三的变化

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项目”和“9%税率的项目”。

调整之前的申报表附表三

调整之后的申报表附表三

这块没什么说的,就是对应的税率调整引起的变化。

4

附表四的变化

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表式内容中,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这个主要是应对新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这个表怎么填写呢?这个表实际就是满足条件的纳税人统计记录用于加计抵减的表。

那些纳税人满足条件呢?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所以,你用不用填写这个表,你首先要去看看36号文,看看你有没有提供这四项服务,而且要看看在规定期间内,你提供的四项服务销售额有没有达到规定的比例,满足了,才有资格填写这个表,不然你就没资格填写这个表。

如果你判断自己满足,那么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格式如下:

大白公司是一家代理报关,提供36号文规定的现代服务中的经纪代理业务,假设提供的报关代理服务服务销售额比例满足条件。

2023年4月公司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100万,当期销项税120万,前期无留抵。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100*10%=10万

那么当期应交税额=120-100-10=10万。

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这里就是10万。

其实附表4的这个表格有点类似税控设备抵减的填法,它就是把我从一开始到最后加计抵减的进项税的过程用表格方式记录下来。

这个表填写后,如何进入主表最终实现少交税,这个里面还有第二步,那就是用第4列数据和每期申报的时候和主表进行比对,看能够抵减多少,能抵减的就填写到本表第5列去。

比如本期我销项减去进行120-100=20,和我可抵减数10比,我10完全可以全部抵减,那么第5列就全部填进去。

回到主表,主表没有专设一栏体现这个10,直接就含在第19栏里面,具体看图片解释。

又比如,4月公司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100万,当期销项税80万,前期无留抵。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100*10%=10万

那么当期应交税额=80-100=-20,留抵20。

所以10万的加计抵减计提数就不能实际抵,因为本身都留抵了,你还加计抵个啥。

只有计提了留下期。

再看主表

相当于计提的10没用,下期填写表格时候它自动跳到期初余额去了。

5

附表五的变化

取消了附表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这个表取消原因就是因为这次不动产分期抵扣政策的取消,那这个表如果还有期末余额怎么办?

很简单,因为从4月1日开始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就不会填写这个表了,那么截止到3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表附表5第6栏的期末余额,纳税人可以在4月所属期起一次性转入到附表2的8b栏次进行抵扣。

比如,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大白公司《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还有27961.16,可以自15号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所以这个余额27961.16,我们就把它填写到8b,实现在当期的抵扣了。

6

取消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少填一个是一个,这是好事。

最后来说说主表。

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栏次维持不变,仅对第19栏“应纳税额”的填写口径进行了调整。这个主要是为了适应加计抵减的政策,具体案例可以看看本文第4点的内容,也就是如果能享受加计抵减,那么加计抵减的数据直接会体现在19栏次。

【第6篇】202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连续下发,增值税配套的减税降费大礼包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政策变化之后,增值税申报表也有较大修改。本文以案例模式手把手带你掌握增值税申报表的变化之处和填写要点。

变化一:不动产一次性抵扣

政策要点:

自2023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案例: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份购进了办公大楼一座,用于公司办公,计入固定资产,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该纳税人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0万,增值税税额为100万。该纳税人2023年8月按政策抵扣该不动产对应进项税额600000(=1000000×60%)元,剩余进项税额400000(=1000000×40%)元作为待抵扣进项税额。

2023年4月该纳税人将该笔待抵扣进项税额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申报抵扣,不考虑其他因素,请试填写当期增值税申报表。

解析:

1.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该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为400000元。见下图:

2.依据政策,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一次性抵扣时,可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报表说明:

本案例报表填写示例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变化二:旅客运输服务抵扣

政策要点: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①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③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案例: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所属期发生以下业务:

①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票面金额10万元,税额0.9万元;

②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1份,票面注明税额900元;

③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1份,票价800元,燃油附加费50元;

④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1份,票面金额240元;

⑤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1份,票面金额103元;

假设上述抵扣凭证均合法有效,符合法定形式,不考虑其他因素,请试填写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解析:

依据政策,

业务①对应抵扣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0.9万元;

业务②-⑤对应其他抵扣凭证,进项税额:

900+(800+50)÷(1+9%)

×9%+240÷(1+9%)

×9%+103÷(1+3%)×3%=993(元)

合计:9000+993=9993(元)

报表说明:

依据填表说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方法:

①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进项税额,填入第1栏;

②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对应进项税额,填入第4栏;

③第10栏,作为统计栏,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综上,本案例报表填写示例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变化三:加计抵减

政策要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案例:

某生活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设立,当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数据如下:

①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10万元,进项税额5万元,上期留抵税额4.6万元;

②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100万元,假设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符合加计抵减政策,不考虑其他因素,请试填写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解析:

①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50000×10%=5000(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0+5000-0=5000(元)

②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100000-50000-46000=4000(元)

③比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0,加计抵减后,当期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为0,未抵减完毕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000(=5000-4000)元,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④纳税人当期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1000000×3%=30000(元)

当期应纳税额合计:

0+30000=30000(元)

报表说明:

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6至8行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加计抵减情况。

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

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适用)

第19栏“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综上,本案例报表填列示例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适用)(部分)

【第7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

纳税人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项目,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选择对应的简易计征率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根据自己开具的发票票种类型进行对应的选择)中填写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中填写可以扣除的地价金额,最后核对一下“扣除后含税销售额”和“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进行纳税申报。

【第8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增值税申报表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小规模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适用于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既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次免税政策,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该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呢?

如果大家还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随时咨询广源信得~

我们也会继续为大家提供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最新政策的解读,让大家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助力大家做好税务规划及税收核算的相关工作~

【第9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下载

案例

甲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度申报,二季度共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50000元。会计在申报二季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时,填写好申报数据后,一直保存不了,提示的报错信息如下图,该怎么解决呢?

原因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文的规定:从4月1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所以该单位会计不能按照一季度时申报的填写方式来申报,销售额未超过45万的增值税普票部分,只需要填写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即可。该单位会计仍在报表的第一行和第三行填写,故出现上述报错。

下面分六种情况和大家讲解下,不同情况下如何填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情况一

只涉及开具销售货物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季度申报,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以35万为例)。

只需要填写在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35万即可。

情况二

只涉及开具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季度申报。(以开具3%税率的20万销售额为例。)

需要在申报表第一行和第二行中填写20万。

情况三

既涉及开具销售货物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又涉及开具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季度申报,普票3%税率开具20万,专票3%税率开具15万,季度总销售额未超过45万。

需要在申报表第一行和第二行填写15万,在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20万。

情况四

只涉及开具销售货物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季度申报,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以开具3%税率的50万销售额为例)。

需要在申报表第一行和第三行填写50万。

情况五

既涉及开具销售货物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又涉及开具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季度申报,普票3%税率开具20万,专票3%税率开具30万,季度总销售额超过了45万。

需要在申报表第一行填写50万,第二行填写30万,第三行填写20万。

情况六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为20万,开具的是1%税率的专用发票,按季度申报。

这是一种特殊的情况:由于疫情减免政策,很多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1%开票的。

由于在申报表中没有对应的1%行次,所以还是填写在3%的行次里:在申报表第1行和第2行填写20万;但这是按照3%计算税款的,而实际开具的是1%的发票,涉及到2个点的减免,需要填写减免税申报表和主表16行应纳税额减征额。

减免税申报表:本期发生额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4000(200000*2%)

主表:16行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4000

小编提醒

对于个体工商户,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是灰化的,无法填写。在相同业务情况下,企业填入第10行的数据,个体户只能填入第11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哦!

【第10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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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纳税人构成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他们是我国现今的纳税主体之一,而在纳税申报时,其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所需提交的材料又有所不同,故此问明途特意整理了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必报资料及备查资料,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必报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必须提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包括表一至表四;

2、纳税人为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或金税卡,另外纳税人将其明细数据被分在软盘上的,还须报送备份数据的软盘,还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必须提交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从事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还需要提交《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必须提交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备查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需要注意的是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级国税局确定。

【第11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各位小伙伴们,征期时间已到,要记得及时完成纳税申报哟!

针对有些刚入职的会计人员,增值税纳税申报填写困惑较多,今天,小编和大家分享几个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案例,还精心整理了超实用资料哟,帮助大家解决申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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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跟着小编一起学习吧

一、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例1: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元,税额13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2600元。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13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该企业2023年8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 该企业2023年8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称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二、开具9%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例2:b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开具一张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9%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0000元,税额900元。

1.《附列资料(一)》第3行“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1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900(元)

《附列资料(一)》第4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该企业2023年8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8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三、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例3:c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金额10000元,税额16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2600元。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00+20000=1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600+2600=1000(元)

该企业2023年8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8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四、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五、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六、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七、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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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模板下载

今天,小编和大家分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有,还附有填写说明,可以统统免费分享给大家,帮助大家尽快搞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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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2019版增值税申报表 :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学习小规模增值税报表差额申报填写:

注意:如开具既有不是差额的发票,又有差额的发票,附列资料一中填写的含税收入要包含不是差额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填写情况分两种: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详细和大家讲解: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销售含税收入31.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21万元,并根据增值税管理规定取得合法差额扣除凭证,适用征收率5%。

案例分析

该纳税人本期允许差额扣除额=21万元;

差额后含税销售额=31.5-21=10.5万元;

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10.5/(1+5%)]*5%=0.5万元。

申报表填写

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附表一》填写:

(二)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

下面,我们来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各列填写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各列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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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2023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下载

4月已经没几天了,在这里有一项新规定5月1号执行,非常重要!就是纳税申报表的变化,有粉丝在后台留言吐槽说:干了十几年的老会计,这纳税申报表越来越改的看不懂了

看不懂没关系,小编把你们遇到的问题今天在这统一说明白!例如:纳税申报表调整在哪里?变化在哪里?一般纳税人怎么填写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填写纳税申报表,填写纳税申报表需要注意什么?

5月1日起纳税申报表大变

划重点!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一、调整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式内容

一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删除第3栏“13%税率”;第4a栏、第4b栏序号分别调整为第3栏、第4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二)》)中的第10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计算公式调整为“12=1+4+11”。

三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项目”和“9%税率的项目”。

四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表式内容中,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二、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二是废止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上述两张附表。

调整完后哪些地方变了?

1、不动产抵扣变了!

政策要点

2023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变化二:旅客运输服务抵扣

政策要点: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①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③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变化三:加计抵减

政策要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变化四:税率下调

政策要点:

自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4个案例教你填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案例1:既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应税服务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服饰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万元,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收入28万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填写如下:

案例2: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共计28万元,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填写如下:

案例3: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8万元,全额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填写如下:

案例4:既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又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8万元,其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3万元。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填写如下:

说完了小规模纳税人,现在我们说一说一般纳税人是如何填写的?

9个案例教你填写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案例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该企业2023年5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2.该企业2023年5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称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案例2:开具9%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开具一张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0元,税额18000元;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9%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9000元。

该企业2023年5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案例3: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金额40000元,税额64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78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案例04: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纳税人,2023年6月购进不动产,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相符,金额8000000元,税额720000元。

1.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案例5: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为450000元。2023年5月税款所属期,企业决定将未抵扣的税额进行抵扣。

1.该企业2023年5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5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案例6: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取得1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8000元,税额72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2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180元;取得1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5150元。

1.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案例7: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2023年3月20日成立,自2023年1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小规模期间,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400000元,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一般纳税人期间,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580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取得销售额200000元。企业2023年4月,发生销项税额50000元,取得一般计税项目进项税额100000元。

1.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0元。

案例8: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后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00000元,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税款所属期“期末留抵税额”均大于100000元,2023年9月税款所属期“期末留抵税额”为700000元;该企业符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2023年10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为80%,主管税务机关于当月批准并退还留抵税额288000元,企业于2023年10月30日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

1.该企业2023年10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的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10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案例9: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4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200000元,税额合计156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10400元。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450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0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2060元。购进一栋不动产,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00000元,税额135000元。企业2023年4月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并已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3.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报如下所示:

4.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第14篇】免税企业增值税申报表

【导读】:小规模纳税企业指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企业,增值税可以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的时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免税销售额的填写方法,很多会计新手都不太明白,本文将介绍一下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免税销售额怎么填。

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免税销售额怎么填

答: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免税条件的,免税销售额填写到增值税申报表的6、7行,免征的税额填写到第14、15行。

满足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月不需要实际缴纳税款,在做纳税申报时把不含税销售收入填写到申报表的第7行,第6行自动计算出来,如果不自动计算,需要手动填写,减免的增值税税款,填写到申报表的第15行,14行自动计算,如果不自动计算,手工输入当月应减免的税款金额。填写完成后即可申报。

减免税的政策依据:

1、《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文)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2、《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文)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3、《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进一步明确: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的,按照财税〔2014〕71号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第15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

各位小伙伴们,征期时间已到,要记得及时完成纳税申报哟!

针对有些刚入职的会计人员,增值税纳税申报填写困惑较多,今天,小编和大家分享几个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案例,还精心整理了超实用资料哟,帮助大家解决申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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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跟着小编一起学习吧

一、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例1: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元,税额13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2600元。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13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该企业2023年8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 该企业2023年8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称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二、开具9%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例2:b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开具一张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9%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0000元,税额900元。

1.《附列资料(一)》第3行“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1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900(元)

《附列资料(一)》第4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该企业2023年8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8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三、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例3:c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金额10000元,税额16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2600元。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00+20000=1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600+2600=1000(元)

该企业2023年8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8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四、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五、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六、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七、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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