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微企业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023小微企业增值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提到小微企业,大家印象中肯定认为是小公司,或者是创业型公司,因为这样的公司才会受到国家的扶持,而那些大公司只有纳税的份儿。但现实恰恰相反,中国烟草、快手、滴滴、老干妈,这些大企业全部都是“小微企业”。
是不是很意外?其实这和我们国家的企业划型标准有关。
根据2023年6月份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对于中小企业的划定采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双指标并集划型(只要有一项满足即可),所以才导致少数从业人员少而营业收入高或资产规模大的企业划入中小企业。
4月23日,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就《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中小企业划型迎来修订,而且大幅度收紧了认定标准!
为适应国民经济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研究修订工作,已形成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行业分类的修订
一、是部分行业分类保持不变。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涉及企业数量约占60%)。
二、是以门类为基础调整简并行业分类。如将住宿业、餐饮业合并,按“住宿和餐饮业”门类统一划型;将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合并,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门类统一划型;将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合并,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门类与工业统一划型。
三、是增加《划型标准》尚未覆盖的行业,如“教育”门类和“卫生”大类。
四、是行业性质或特征相近的行业归并划型。将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除外),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组织管理服务除外),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新增的教育、卫生等八个行业门类归并统一划型。
五、是将不属于中小企业扶持重点领域的“组织管理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门类,主要包括“企业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源与产权交易服务”等资产密集型行业小类)采用建筑业指标划型,降低其小微企业占比。
本次修订后,行业分类由原来的16类减少为9类,覆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除金融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三个门类之外的所有行业企业。
二、划型指标的修订
各行业划型指标基本沿用现行《划型标准》,主要是采用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双指标划型,仅有农业采用营业收入、建筑业和组织管理服务采用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划型。
认定指标前后变化对比:
三、增加定性标准
为解决实践中大型企业所属子公司因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挤占中小企业有限的政策资源或悬空大型企业法律责任义务问题,借鉴欧美日等设置中小企业独立经营方面定性标准的经验,增加“定性”标准,即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大型企业:
单个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两个以上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与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
将大型企业所属或直接控制企业排除在中小企业之外。
四、建立《划型标准》定期评估制度
借鉴国际经验,设立我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定期评估制度:“由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国家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5年定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修订。”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工信部变,不影响税务,税务局有自己的规定。
税务局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不同口径之下的小微企业其标准不同,享受的税费待遇也不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残保金、六税两费、两费一金等均对小微企业的界定都有其标准。
一、增值税的小微企业
1、增值税小微企业: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或季销售额在4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是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年是指连续12个自然月。
二、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
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2.从业人数:≤300人;
3.资产总额:≤5000万元;
4.除了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以外,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还必须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三、企业残保金的小微企业
指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四、六税两费上的小微企业
是指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
税费优惠政策是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五、两费一金上的小微企业
指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5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45万元)的纳义务税人。
新的认定指标会带来哪些影响
该标准的变动很重要,因为大量监管口径是直接参考该标准、或在该标准的基础上建立标准的。
当前中小企业的贷款总规模占据了银行总的贷款规模近70万亿的贷款都是根据这个文件进行划分,其中银行面临大量的小微贷款指标考核也是依据这个文件划分小微,还有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社保减免、央行定向降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都是依据这个文件。可谓牵一发动全身。
1.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优惠税率,而且从今年开始,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的话,小微企业的所得税负将低至2.5%,这对小微企业又是一项重大利好!
2.中小微企业社保减免
中小企业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方面,减免支持政策将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是2023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的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这项政策在2023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2023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但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3年4月30日。
3.银行业的小微企业贷款
除特别注明或限定外,银保监会关于小微的认定均为商业银行向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发放的贷款,以及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发放的经营性贷款。银保监会的小微贷款评价指标对银行全面的小微融资考核也是依据这个划型标准。
4.普惠小微企业贷款
是建立在小微企业贷款划分的基础上,指的就是:符合工信部300号文标准,且授信不超过1000万的小微企业贷款,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或小微企业主贷款。只是对授信敞口做了限额。
5.定向降准普惠金融标准
2023年之前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可以按照75%计量,除要符合300号文小型和微型企业认定标准外,同时还要满足对单家企业(或企业集团)的风险暴露不超过500万元;商业银行对单家企业(或企业集团)的风险暴露占本行信用风险暴露总额的比例不高于0.5%。
6、央行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包括:
单户授信小于1000 万元的小型企业贷款
单户授信小于1000 万元的微型企业贷款
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
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
农户生产经营贷款
创业担保(下岗失业人员)贷款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消费贷款和助学贷款
其中占比最高的是单户授信1000万以下的小微,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贷。定义普惠金融之后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界定存款准备金率。如果普惠金融贷款增量或余额占比超过1.5%但是低于10%则定向降准0.5%,如果是增量或余额超过10%,定向降准1.5%百分点。
7、央行mlf,信贷资产支持再贷款合格质押品中的小微指: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
8、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标准。
财税〔2017〕77号文《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银行在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发放贷款的利息,免征增值税。其中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单户授信或贷款余额小于等于100万元。
2023年印发的《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这里注意不含小微企业主。
9、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贷款展期,秉承应延尽延的原则,且不纳入征信;也是依据这个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进行认定。《关于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1〕81号。
2023年小微企业13项税费优惠政策盘点
一、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最高减征50%三、印花税
1、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本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已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最高减征50%
四、资源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最高减征50%
五、房产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最高减征50%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小规模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高减征50%
七、耕地占用税:小规模纳税人耕地占用税最高减征50%
八、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100万元以下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九、 企业所得税
1、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实际税率为2.5%
2、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到300万元部分,实际税率为10% 。
十、教育费附加
1、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教育费附加最高减征50%
十一、地方教育附加
1、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地方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教育费附加最高减征50%
十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暂免征收残保金
十三、文化事业建设费
1、未达起征点的娱乐服务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季度不超6万元)的广告业单位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想享受税收优惠、社保减免等政策扶持的企业,可要提前做好规划。想要创业注册公司的老板更要谨慎,前期如何布局直接影响后期的运营成本。
小微企业可能因为利润多一块钱,就要多交60多万的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现在可以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是,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实际所得税率2.5%;100万到300万的部分,税率是5%;一旦超过300万,就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了,要全额适用25%的税率。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利润是101万,那么其中100万适用2.5%的税率,1万适用5%的税率。而301万就不一样了,不是300万享受税收优惠,1万按25%交税,而是整个301万都要按25%纳税。
我们来算一下,如果应纳税所得额是300万,仍然属于小微企业,应交所得税分两档计算:100万*2.5%+(300万-100万)*5%=12.5万。
如果应纳税所得额是301万,不再是小微企业,应交所得税是:301万*25%=75.25万。你会发现不过是利润多出了1万,但是一下子就要多交62.75万的所得税。
税前利润多了,税后利润反而少了。还不如利润没有超过300万的时候赚得多。收入在301万到384万之间的,增加的部分几乎全部交了税,384万被称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临界点,在300万到384万这个区间,就是在给税务局白白打工,自己一分钱捞不到,还不如应纳税所得额没到300万的时候赚的多,但是在这个区间内几乎百分之百都交了税,个税年终奖也有类似的怨种区间。
如果你家的企业正在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并且预计年度税法利润,可能要超过300万,可要提早做好安排,如果超过300万,就要确保多超过一些,至少要到384万。要么就不要超过300万,多出来的利润,多发点奖金给员工啥的,也好过都交税了啊。员工还能感谢你,自己还能少缴税,一举两得。
既不想发奖金也不想交税的,如果真的有必要的话,可以另外成立一家公司,看看能否分拆收入,但是一定要合规合法。除了我们这里所说的小微企业的标准,还有各种小微企业的标准。残保金,印花税,六税两费,工会经费,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留抵退税,其中涉及的小微企业标准各有不同。
企业如果想知道具体享受优惠时需要查询相关文件。如果您没有时间查询相关的政策,记得持续关注马上创业网,我们会发布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动态,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导读】:大家也许不知道,如果是有金税盘的减免税,是需要在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进行填写的,那么大家知道2019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 表要怎么填写吗?小编在下文中为您做出了详细的回答,同时,将其申报需要注意的事项也在文中一一说明了,一起来看看吧!
2019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答:1.通过'按季度填报信息'判断是否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2.查账征收企业申报填写
先填写《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1行 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第9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 年累计金额.
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享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3.核定征收企业申报填写
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的纳税人,本行=第10×11行.核定征 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纳税人,本行=第10行÷(1-第11行)×第11行.
第13行'税率':填报25%.
第14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本行=第12×13行.
第1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 表第12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2019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新的小微企业政策及申报表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自2023年5月1日起,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的最新报表.
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1.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若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在纳税申报时,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 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具体为:
①个体工商户,填写主表第9栏'免税销售额'和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②小微企业,填写主表第9栏'免税销售额'和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③主表第10栏和第11栏不能同时填报.
2.部分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方法、税额计算以及小微政策享受方法均和代开专票一致, 代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预缴税款,并在申报表中'本期预缴税款'栏次中填写已预缴税款额,而自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预缴, 而是在申报时一并缴纳.
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 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3.进入申报表申报时,申报界面会有相关的弹窗和红字提示,表内和表间系统也都有校验规则,大家无需担心不会申报.
关于2019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及2019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注意事项,小编在上文中各用三个步骤就教您轻松搞定,每一栏需要填写的具体内容,小编也为您详细列举出来了,如果对此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不妨进入会计学堂官网的咨询窗口,与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进行沟通哦!
小规模、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到底有啥区别?经常有老板分不清这三者的区别,认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是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一定是小微企业,这是不对的,那怎么区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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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区别一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主要的区别是两个点:
第一个是营业额上的区别,税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连续累计12个月的开票额,如果超过了500万,就要强制升到一般纳税人,这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第一个区别;
第二个区别主要是增值税率的区别,在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而根据不同的行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率分为四个档,分别是13%,9%,6%,还有3%,这就是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第二个区别。
那小微企业又怎么认定呢,小微企业的认定是由三个原则来认定的?
第一,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能超过300万。
第二,从业人数不能超过300人。
第三,他的资产总额不能超过五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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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缺少一条都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那有必要成为小微企业吗?为什么要认定小微企业?有什么好处?它可以享受什么样的税收政策呢?小微企业它主要可以享受到企业所得税的一个税收优惠。那这个税收优惠是什么样的?
第一如果你的企业的年利润在100万以内,那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率是2.5%。
第二如果你的企业的年利润在100万以上,300万以下,那你企业的所得税的征收率是5%。
如果你的企业符合小微企业,那你的企业就可以享受到它的税收优惠。
但是!2023年年底过后从2023年开始,部分地方的小微企业,年利润在100万以内,按5%实际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税负率实际5%。感兴趣的老板可以查一下当地的情况,而你的企业的年利润在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保持不变,还是原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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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很多老板说,往后一年里,小微企业只要年利润在300万以内,可能都是按5%的实际税负率执行。
目前还没有正式的文件出台,以上的内容是参考,目前只有部分地区的系统显示以上内容,具体以官方文件为准!
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其中对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实实在在减轻了我们的税负,当然高兴啊!”在惠城区桥东街道经营日用品杂货店的个体工商户岑涛,得知国家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后一脸开心。
岑涛跟记者算了一笔账:“一间杂货店,如果一个月的销售额按3万元计算,平均一天的营业额1000元。店铺的人工、水电、租金等成本一个月要1万元。把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10万元,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个体户和小微型企业的税负。”
“我们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及时落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财税文件规定的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即实际税负10%。而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到300万元之间的企业,不在该项优惠政策范围。
市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惠州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小微型企业的扶持政策,在2023年出台“惠28条”、2023年出台“惠42条”等惠企助企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于2023年创新设立“惠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基金规模从启动时的2000万元增加到目前的7500万元,专门用于对合作银行为惠州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后产生的风险损失给予补偿。此外,2023年还出台了《广东惠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等政策措施。“在国家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后,我们也将加快行动,更好地帮助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壮大。”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解读
征收率:专票或普票按照1%开具;
优惠政策:1.月度销售额<10万;
2.仅限增值税普通发票 ;
3.季度超过30万,全额按1%征税;
4.季度不超过30万,专票部分按1%征税,普票部分减免;
5.加计递减:生活服务业10%征税,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5%征税;
注意事项:1.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免税,税率1% ;
2.月度销售额10万(含专、普票合计) ;
3.以上销售额均为不含税销售额;
执行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七、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八、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九、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十、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十一、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1);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7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2)。
十二、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纳税人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申请办理抵减或退还已缴纳税款,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十四、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4号)第八条及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一条及附件《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5号)第一条至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二、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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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了吧帮你找答案。2023年已经过去一半了,今年也是疫情的第三个年头了,对经济的冲击十分巨大,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国家也相应出台了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主要有哪些方面呢?
今年小规模纳税人的一个优惠是比较大的,增值税由1%恢复至3%征收,连续12个月开票不超过500万,但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免征了。专票按照3个点征收,其实这也是变相的降税了,增值税附加费也是再次减半征收。
中小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再次减半,应税所得额在100万以内按照2.5%征收,应税所得额在100万到300万按照5%征收,300万以上按照25%征收。
国家这两年在增值税与所得税上面都进行了大力的扶持,不仅如此,今年的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还能够申请核定征收纳税。
核定征收纳税,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定期定额核定,固定税率,目前重庆园区核定税率在1%左右,综合税负是相当低的,今年又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也是免征的,年开票500万内,千万不能开超过了,开超过了就会自动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将变为查账征收。
中小民营企业与小微企业一直都是我国数量最大的企业了,支撑起我国人民的生活生产,只要有更好的扶持,企业发展好起来,才会有更多的未来。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移步关注《税了吧》
小微企业减免政策解析
大家都知道,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发文,减免小微企业税收,助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今天咱们就来探讨一下小微企业到底减免哪些税?怎么减免?
第一点,什么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指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00万,从业人数小于300人,企业资产总额小于5000万。必须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这其中就包括大多数的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点,小微企业主要缴纳哪些税?小微企业主要缴纳的税有增值和所得税,以及其他的附加税、印花税、工会、残保。其中增值税和所得税是其中的关键,所以咱们主要论述这两个税种的减免。
第三点,小微企业增值税的减免。
1、按照最新税率规定,小微企业中的个体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应该按照销售额的3%采取简易方式计征增值税。
2、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贯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有效期2019.1.1-2021.12.31.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有效期2021.4.1-2022.12.31.
5、总结:目前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增值税减免政策为每月销售额在15万以内,季度销售额45万以内,年销售额180以内,免征增值税,截止时间2022.12.31. 年销售额180万-300万的部分,按照1%简易征收增值税,截止时间2021.12.31.
第四点,小微企业所得税的减免。
1、个体户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年应纳税=年收入-年度合理成本-3500*12费用,然后按照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
2、小规模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正常情况税率25%。
3、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25%*20%=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50%*20%=10%。
4、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总结:目前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税率为5%;100-300万的部分,税率为10%,300-500万的部分,按照各自正常对应的税率计算。
20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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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以一般商贸企业为例,来认识一下这两种税有什么不同,该怎么样合理避税
一、增值税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情况也可以使用普通发票,但不能抵扣进项税),增值税率13%,按月申报纳税,申报销售额为销售货物与购进原材料取得发票金额之间的差额,当期应交税金为销售发票与已认证进项发票之间的差额(假设期初没有留抵税额)
备注事项:〈1〉购进原材料发票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网络认证,确认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才可以抵扣当期的销项税,也就是说当期销售货物的税款可以用购入原材料发票上的税款来抵。〈2〉购入原材料的发票税率可能因行业不同而不同,但只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销项税。
如果想合理缴税,就要提前算清楚销项税和进项税差额,进项税多就不用缴税,且多出来的部分可以留下期抵扣,销项税多,就证明你的销售有增值部分,需要缴税。操作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行业税负率长期偏低可引发税务系统报警,税务部门可能会找你落实情况,为什么企业长期不赚钱还能得以维续?长期库存的原因?如果上门实地核查,首先是看你的材料收发台账、库房及库房材料,是否账实一至(库房材料账与库房材料是否一至),账账一至(材料账与财务账是否一至),然后就是各种进货合同、物流凭证,销售合同等,是否三流一至,五流一至。
一般来说,企业规模不大,也不需要太紧张,税务专管员兴师动众查了半天,补交个几百块钱连路费都不够的,没什么意义,也不能为国家做多大贡献。当然,企业为几百块钱弄虚作假也是得不偿失的,国家给我们一个安定繁荣的经营环境,而且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合理避税只是教你不作糊涂账,在企业承受范围内,调整纳税时间和纳税金额。比如我这个月资金紧张,销售发票是否可以协商一下下月初再开(这个月开了票,下个月15号以前就要缴税,也有按季度申报的企业),或者是我钱多库存也多,想意思一下,有个纳税记录,那购进原材料的发票是否少认证一些(进项税发票可以在360天内申请认证)。
再多句嘴,如果你想贷款,最好是多缴点税,有很多银行会按纳税金额的一定倍数来借钱给你。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特殊情况也可以申请专用发票,税率也是3%,不能抵扣),增值税率3%,按季申报纳税,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也就是说你开了多少票就得上多少税。
二、企业所得税
这个税比较简单,有所得才缴税,玩亏了就不用缴了。至于怎么个亏法,告诉你个会计衡等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
当期净利润为负就没法缴税啦!这就要看你想让你的会计什么时候上税,上多少税了,不是让你瞎整做假账,是让你的会计在会计制度的规范下,合理的记录企业成本、费用发生的时间。比如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有个暂估成本的科目,但小企业会计一般都很少用,直接按收付实现制核算,举个例:假如你这个月赚了10万,但拿去买材料了,欠发12万当月工资,如果按收付实现制核算,你下月初就得按核定的比例交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5%,小微企业按比例有一定的优惠,反正是得出点血吧,如果按权责发生制核算,这个月没发的工资也得暂估进人工成本,赚了10万,应发12万的工资,是不是就亏了2万呢?那你还上个毛线的税啊!懂了吗?
好了,留点下次再说吧,感谢朋友们的关注!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以下称2023年第14号公告)规定,抓紧办理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加快退税进度,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3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
【享受条件】
1. 在2023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享受退税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 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23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3. 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4. 纳税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23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5.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6.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7. 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3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3年第14号)
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3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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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这个规定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但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呢?
在财会[2016]22号文《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相关内容。《规定》第二大点“账务处理”,第十小点“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写明: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主流的做法是,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符合免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需要提醒的是,转入损益后该笔免征的增值税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交相应的所得税。假设该纳税人是企业,适用10%的优惠税率。每个月的销售额按3万计算,一年即是36万,免交的增值税税额上限为36*3%=1.08万。在企业有利润的情况下,该笔1.08万还需缴交1080元的企业所得税。
虽说金额不大,但学习正确的处理方法还是很有必要。
近两年为了鼓励小微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诸多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的对象、税(费)种和优惠内容都比较繁杂,本系列文章将逐项分析各项优惠政策的相关要点,也欢迎留言咨询。
从最新政策开始,今天先分析“六税两费”的减免政策:
优惠对象,包括三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是从增值税角度、企业所得税角度和营业执照角度区分的。只要任意满足一条,就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
涉及税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优惠内容:最多减免50%,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最高不超过50%的范围内确定。一般都会顶格出台相应具体执行办法。
要享受这项政策的企业,建议按照下列顺序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上述判断过程中,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判断相对简单,相对企业所得税角度的小型微利企业判断稍显复杂:
总体来看,需满足四个条件:等来非限制和禁止、年应纳税所得小于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的周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可以分成新设立企业和存续企业两个维度来分析(均为一般纳税人):
新设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至首次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如果满足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两个条件的,可以享受“六税两费”优惠;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后如果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自次月(按月申报)或汇算清缴之日(按次申报)至当年6月30日不再享受优惠。
存续企业:参照上一次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进而判断是否能够享受优惠。
什么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申报销售额、稽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不包括纳税人偶尔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1.最新政策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不管你是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是3%税率的业务,都可以免增值税。但注意的是免税不包括5%税率的业务的,如房屋租赁,采用差额计税的劳务派遣)
2.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3.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享受留底退税政策需要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
1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按季度纳税的,连续2个季度)增量留底税额均大于0,且第6个月增量留底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3.退税前36个月未骗取留底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发票4.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2次以上5.自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的政策。
增量留底税额是指纳税人忽的一次性存量留底退税前,增量留底税额与2023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底税额。若获得一次性存量留底退税,则为当期期末留底税额(****因为上期期末存量留底已全退,余额为0,)
3.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
对纳税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同时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目前的政策是季度不超过45万。
怎么做账?这个大家再熟悉不过了。
平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季度达到免征条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二级可以自行设置即可)
有人在财政部的网站提问,问小微免征的增值税计入什么科目。
财政部的回复是计入其他收益。
但是实际上,其他收益科目是企业会计准则增加的一个科目。
很多小微企业用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虽然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做账。
但是在实操中,其实我个人觉得也是大可不必。
一方面目前很多财务软件的账套就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表本身没有添加这个科目,小企业准则的利润表也不知道把其他收益列示在那个报表项目,so实操上有阻碍,徒增会计人员麻烦。
另一方面,不管是营业外收入还是其他收益,实质上对利润总额影响是一样的,必要性也不大。
所以,小企业准则下,大家按习惯做,计入营业外收入就行了。
那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属于政府补助吗?
很多人看到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且和税务部门有关系的免征,就和政府补助又混淆在一起了。
实质上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不见得都是政府补助,营业外收入包括很多内容。
是否是政府补助,要看符合政府补助的规范条件不?
不管是小企业准则,还是企业准则,政府补助定义都是从政府无偿获得货币性资产或货币性资产。
而对于直接减征、免征的增值税,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所以小微免征的增值税,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回头在看看稳岗补贴。
首先,我们要搞懂稳岗补贴是什么性质?
依据人社部发(2014)76号文件规定,政府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所以稳岗补贴其实是国家用失业保险资金给与企业的一种特殊性质财政补助资金。
这个返还一般是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来算。
当然个别情况下,这个比例是有变化的,比如疫情影响下的特别政策。
所以,稳岗补贴实质上就是政府补贴。
会计核算方面
按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稳岗补贴在实际企业支出的失业保险费基础上返还,是对已经发生费用的一种弥补,和收益相关。
用于弥补已经发生的成本或者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冲减相关成本,计入当期损益时,按照准则十一条规定。
从稳岗补贴的本质来看,应当是属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补助,因此在核算时应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或者直接冲减管理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管理费用
当然,没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那么直接选择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可。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二级科目也执行设置就行)
上述就是会计核算的处理方式。
那么税务处理呢?
计入了损益自然涉及企业所得税的,稳岗补贴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对于补贴来说,如果不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补贴都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认定不征收收入的标准是比较苛刻的。
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企业也可以选择适用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现实中,其实二哥了解很少企业取得补助去按照这个不征税收入处理,为什么呢?不征税还不香吗?为什么很少人这样做?
原因很简单,一方面条件苛刻,又要文件,又要单独核算,更重要的是,按照不征税处理了,其对应的支出是不得扣除的。
什么意思,比如你收到这笔稳岗补贴10万,你按照不征税收入申报了,没交企业所得税,那么后面你这10万用出去了,很简单很多企业就是用于缴纳失业保险费了,那么对不起,这个你不能税前扣除了。
所以,意义不大,有点递延纳税的意思。
企业所得税这块,一般就是直接申报纳税。
增值税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稳岗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
疫情期间,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5个点,减半征收2.5个点。那么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吗?
首先小微企业的定义是什么?小微企业只要符合3个条件就是小微企业: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00万。2.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3.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控制这3个指标,就是小微企业。是否是小微企业,跟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没有关系。
所以,一般纳税人是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
其次,一个企业有两部分业务。一部分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用一般纳税人的公司。另外一部分不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普票就可以的,就用小规模公司。这种操作,是允许的。也是一种常规的处理办法。
最后,代账是不是简单的报税?不是的,必须要有专业知识,专业能够帮助老板节省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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