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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增值税研究(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17 07:00:42 热度:5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微企业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微企业增值税研究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小微企业增值税研究

【第1篇】小微企业增值税研究

小微企业可能因为利润多一块钱,就要多交60多万的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现在可以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是,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实际所得税率2.5%;100万到300万的部分,税率是5%;一旦超过300万,就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了,要全额适用25%的税率。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利润是101万,那么其中100万适用2.5%的税率,1万适用5%的税率。而301万就不一样了,不是300万享受税收优惠,1万按25%交税,而是整个301万都要按25%纳税。

我们来算一下,如果应纳税所得额是300万,仍然属于小微企业,应交所得税分两档计算:100万*2.5%+(300万-100万)*5%=12.5万。

如果应纳税所得额是301万,不再是小微企业,应交所得税是:301万*25%=75.25万。你会发现不过是利润多出了1万,但是一下子就要多交62.75万的所得税。

税前利润多了,税后利润反而少了。还不如利润没有超过300万的时候赚得多。收入在301万到384万之间的,增加的部分几乎全部交了税,384万被称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临界点,在300万到384万这个区间,就是在给税务局白白打工,自己一分钱捞不到,还不如应纳税所得额没到300万的时候赚的多,但是在这个区间内几乎百分之百都交了税,个税年终奖也有类似的怨种区间。

如果你家的企业正在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并且预计年度税法利润,可能要超过300万,可要提早做好安排,如果超过300万,就要确保多超过一些,至少要到384万。要么就不要超过300万,多出来的利润,多发点奖金给员工啥的,也好过都交税了啊。员工还能感谢你,自己还能少缴税,一举两得。

既不想发奖金也不想交税的,如果真的有必要的话,可以另外成立一家公司,看看能否分拆收入,但是一定要合规合法。除了我们这里所说的小微企业的标准,还有各种小微企业的标准。残保金,印花税,六税两费,工会经费,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留抵退税,其中涉及的小微企业标准各有不同。

企业如果想知道具体享受优惠时需要查询相关文件。如果您没有时间查询相关的政策,记得持续关注马上创业网,我们会发布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动态,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2篇】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一直是国家扶持的对象,“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行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小微企业原有的大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就采取了“平移模式”。但是,小慧今天要提醒大家,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望大家相互告知。

什么是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优惠内容】

1、2023年12月31日前,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单位和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

2、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享受条件】

此优惠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第六条第(二)项

【案例】如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销售货物取得销售收入2.5万元,无其它增值税应税项目,由于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虽然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但还是不得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此外还要强调,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也就是说,以一个季度为申报期限的不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才可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第一条规定,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等栏次。

公告对申报表的格式进行了调整:

一是对申报表中“免税销售额”的填报内容,进一步做了调整细化,新增了3行免税销售额的“其中”数,分别是“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由纳税人根据其所享受的免税政策分项填报;

二是在“税款计算”栏目中新增了“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栏次,由纳税人根据当期免税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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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税政策

近日,备受关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增值税减免政策明确。

1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下称“财政部1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以及对该公告的解读,明确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023年相比2023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减税规模是否会减少,需要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宏观统计数据。图/ic

具体来看,相关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所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不同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即: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增值税应纳税额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3%)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新冠疫情以前的2023年,中国就开始对小微企业实施包括增值税在内的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新冠疫情以来,中国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减免加强,但在具体政策上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三年间也有一些微调: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湖北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31日免征增值税。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中国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月销售额15万元及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同时,在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加大减免力度,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从上述对疫情三年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税政策的梳理可以看出,相比2023年,2023年中国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15万元调回到了10万元,去年免税九个月的月销售额超过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今年起或将重新开始缴纳增值税,但是相比疫情前仍可享受优惠税率(征收率),即: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今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力度似乎在减弱,并不意味着今年的相关优惠的减税规模一定小于去年,因为,减税的基础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超过征税标准,有税需交。2023年,受疫情多发、封控措施不断加强以及整体经济形势影响,很可能一部分此前年度需要缴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销售额下滑甚或关门、封店,2023年一些月份或季度根本没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也就没有减税额。随着近两个月的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今年相关企业的销售额回升,反而可能正在享受到减税。因此,考虑到企业具体情况的千差万别,2023年相比2023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减税规模是否会减少,最终还是需要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宏观统计数据。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之外,“财政部1号公告”还对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予以明确: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此前,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单纯从政策上看,优惠力度似乎也弱于之前。但这仅仅是字面上的,同样不代表今年该项政策的实际减税规模一定低于去年。

发于2023.1.16总第1077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杂志标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税政策明确

作者:王晓霞

【第4篇】小微企业增值税免征

转‬自‬二哥税税念

小规模月销售额15万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目前已经到期。

同时到期的,还有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的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这两个政策是否延续?

目前还没有正式文件出台,我们只有耐心等待。(实操怎么执行,可以按照当地税务局的要求进行)

这两个政策都是涉及小规模免增值税,同时存在是否冲突?是否3%免税后,小规模季度45万免税政策就没用了?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当然不是,虽然有重叠的部分,但是也有各自存在的价值。

01#

小规模季度45万政策目前官方政策截止日期是22年12月31日。

这个政策实行了很多年了,而且一直以来标准都在不断提高,二哥个人认为政策延续的可能性非常大。

02#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平时仅仅适用3%的征收率的情况下,好像是用不上季度45万免征增值税这个政策了。

因为不管纳税人销售额是否突破季度45万,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开普通免税发票享受免税,放弃免税开的3%的专票按3%纳税。

确实是用不上这个季度45万这个免税政策了。

但是大家别忘记了,小规模纳税人不仅有3%的征收率,还有5%的征收率。

征收率5%

1.销售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出租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3.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4.劳务派遣服务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5.安全保护服务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依据: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对于5%征收率的业务并没有直接免税的政策那么在有5%业务的情况下,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的话,这个政策其实还是可以用的。

二哥税税念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户),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2季度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0万元(或者说未开具发票),同时出租房屋开票21万,开具的5%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分析: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适用5%的部分不免税,但是因为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0万,不超过45万免税,所以这个案例中5%的出租业务也可以免税。

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0万,未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所以,45万免税的政策依旧有存在的价值。

03#

3%的业务开免税普通发票享受免税虽然用不上这个45万的标准,但是在实际申报表填写上,目前政策还是在以45万表界限,区分填写申报表。

二哥税税念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户),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2季度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合计20万元(或者说未开具发票),同时因为有客户必须要专票,所以放弃免税还开具了20.6万的3%的专票。

分析: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0万,专票部分纳税,普通发票部分免税。本期缴纳增值税6000。

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0万,未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专票纳税部分填写相应的征税栏次。

申报表如下:

二哥税税念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户),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2季度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0万元(或者说未开具发票)。

分析: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销售额100万,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季度45万),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所以申报表填写如下:

申报表其实都还有45万的影子存在。

【第5篇】小微企业增值税不足2万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了吧》帮你找答案。2023年新的优惠政策也出来了,那么今年对于企业来讲有什么不同呢?去年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普票增值税是免税的,专票恢复是3%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100万内是按照2.5%征收。

首先在一月九日,国家出台了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政策变动,增值税由3%减按1%征收,普票月度10万,季度30万,年度120万是免税的,专票也是按照1%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100万内原是2.5%,现在不再减半,按照5%征收了,即应税所得额300万内都是按照5%征收企业所得税,300万以上按照25%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开普票的话比去年多交一个点,但大多数企业都是开专票的,今年专票按照1%征收,整体来讲还是会少缴纳2个点的税负,如果是开普票,年度也有120万普票免税。

今年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还是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纳税,个税核定税率在0.6%-1%,增值税减按1%征收,综合税负在2%左右,一年可开票是500万内,开取100万的税收支出在2-3万左右。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可以很好的解决企业的一些无票支出,无票收入的问题,还有个人在外承接业务需要给甲方公司开票的行为,都是可以做好的,可以把劳务所得转化为经营所得税,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

【第6篇】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小微企业的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2、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二、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一)资源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享受减半征收政策;

(二)季度销售额≤30万或者月度销售额≤10万

1、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基金全免;

2、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不享受税收优惠;

(2)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半征收;

(3)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全免;

(三)季度销售额>30万或者月度销售额>10万

1、开增值税发票(含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

(1)增值税不享受税收优惠;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

(3)水利基金全免不享受税收优惠。

三、一般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一)资源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不享受税收优惠;

(二)月度销售额≤10万

1、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享受税收优惠;

2、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基金享受税收全免政策;

(三)月度销售额>10万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全部不享受税收优惠。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同时具备条件如下

1、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2、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3、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优惠政策

1、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征收额为25%,税率为20%,实际税率为5%;

2、100万<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征收额为50%,税率为20%,实际税率为10%,相当于速算扣除系数为5万元;

五、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时间

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第7篇】小微企业增值税税率表

2023年有什么利好的税收政策?

1月9号是一个新的财税政策,就是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0万含10万月销售额,那么是免税的超过10万应该是按照1%了,就是说原来按照3%纳税的减按1%,我们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就是说原来应纳税额100万以下,按2.5%税率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超过100万到300万之间的,这个是按5%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个是一直到2024年的12月31号。

为什么要说它是一个利好政策?以前500万免税,以前是一个季度45万免税,那么你现在变成了每个月10万免税,我告诉你就是利好,为什么?你有没有想过,原来最早是四十五万一个季度内是免增值税的,这个政策后来又改成了五年销售额500万内免税,但是这两个优惠都是截止到2023年的12月31号,也就是说这些优惠已经给你定了截止期限了,但是你看我们过了2023年的12月31号,一直到1月9号都没有出台新的节税政策,也就是说如果他不出台新的税务政策的话,未来我们一暂报税就得按照3%来报了,那现在他1月9号出了这个税务政策,那10万以内你免税超过10万的减按1%交税,那不就是一个利好吗?如果他不出来,你是不是就得按3%交了,而且没有免税金额,你等于全年的销售收入都得按3%,而且你有没有想过这个政策出台的这个趋势。

我们再想一下,2023年的年末它都没有出台政策,就证明一直在讨论,最后还是确定给予优惠的原因,它一定是说我还是要支持经济发展,即使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现在已经放开了,按理说经济应该恢复了,但是它依然在2023年给了你全年的优惠,代表的是什么?他希望你能够把经济促进起来,你不要只看那个1%的点,你也不要看是10万块钱免税还是45万免税。你要看政策背后的这个趋势,你也不是靠那一两个点挣钱,我特别同意你一定要记住一句话,如果你的公司,你的老板,他挣的这个钱就是节税的钱,也就是说他不搞税上的事,他不挣钱,那请你离开这家公司,离开这个老板,因为这叫火中取栗,你在跟国家博弈是不对的,良禽择木而息,财务管理是要支持业务发展,但不代表无原则底线的支持。

【第8篇】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申报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目前正值7月征期,不少小微企业正在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在此,提醒大家要注意申报要求和相关规定。

申报要求

1.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外,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3年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次申报的,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3.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税期间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应当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上述纳税人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5.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相关规定

1.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2023年新设立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一条第(二)项、第(三)项执行。

3.2024年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第9篇】小微企业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7月份又是小型微利企业季报的月份,小型微利企业申报表的填写困扰了不少财务人员,下面华财会计小编给您通过案例结合优惠政策给您做个介绍。

小型微利企业的填报

小微企业报税是必填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

(二)附表三《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

小微企业报表填写方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栏次选择“是”。

(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第9行“实际利润额”的金额与15%的乘积填入附表三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第3行“其中:减半征税”。

(三)附表三《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的相关数据带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

(四)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第17行“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累计金额的数据缴纳税款。

下面华财会计小编结合案例给您介绍下如何填写

案例:某企业2023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第一季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为0元,第二季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为500000元,则二季度申报表填写如下:

行次

项 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6

减: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请填附表1)

7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请填附表2)

8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500000

500000

10

税率(25%)

25%

25%

11

应纳所得税额(9行×10行)

125000

125000

12

减: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3)

75000

75000

13

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

14

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

——

50000

16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17

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

50000

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是 □

否 □

附表3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

行次

项 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合计(2行+4行+5行+6行)

75000

75000

2

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75000

75000

3

其中:减半征税

75000

75000

以上只是小微企业申报表的一种情况,了解更多申报情况可以关注华财会计,华财会计代理报税,专业准确。华财会计官网www.huacai.com.cn

【第10篇】小规模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解读

征收率:专票或普票按照1%开具;

优惠政策:1.月度销售额<10万;

2.仅限增值税普通发票 ;

3.季度超过30万,全额按1%征税;

4.季度不超过30万,专票部分按1%征税,普票部分减免;

5.加计递减:生活服务业10%征税,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5%征税;

注意事项:1.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免税,税率1% ;

2.月度销售额10万(含专、普票合计) ;

3.以上销售额均为不含税销售额;

执行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七、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八、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九、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十、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十一、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1);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7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2)。

十二、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纳税人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申请办理抵减或退还已缴纳税款,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十四、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4号)第八条及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一条及附件《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5号)第一条至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二、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1.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第11篇】小微企业增值税报表

【导读】:大家也许不知道,如果是有金税盘的减免税,是需要在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进行填写的,那么大家知道2019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 表要怎么填写吗?小编在下文中为您做出了详细的回答,同时,将其申报需要注意的事项也在文中一一说明了,一起来看看吧!

2019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答:1.通过'按季度填报信息'判断是否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2.查账征收企业申报填写

先填写《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1行 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第9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 年累计金额.

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享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3.核定征收企业申报填写

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的纳税人,本行=第10×11行.核定征 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纳税人,本行=第10行÷(1-第11行)×第11行.

第13行'税率':填报25%.

第14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本行=第12×13行.

第1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 表第12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2019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新的小微企业政策及申报表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自2023年5月1日起,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的最新报表.

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1.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若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在纳税申报时,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 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具体为:

①个体工商户,填写主表第9栏'免税销售额'和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②小微企业,填写主表第9栏'免税销售额'和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③主表第10栏和第11栏不能同时填报.

2.部分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方法、税额计算以及小微政策享受方法均和代开专票一致, 代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预缴税款,并在申报表中'本期预缴税款'栏次中填写已预缴税款额,而自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预缴, 而是在申报时一并缴纳.

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 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3.进入申报表申报时,申报界面会有相关的弹窗和红字提示,表内和表间系统也都有校验规则,大家无需担心不会申报.

关于2019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及2019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注意事项,小编在上文中各用三个步骤就教您轻松搞定,每一栏需要填写的具体内容,小编也为您详细列举出来了,如果对此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不妨进入会计学堂官网的咨询窗口,与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进行沟通哦!

【第12篇】小微企业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有的小微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得到的金额数是100万到300万,如果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那么享受优惠减免后的税率是多少呢?

政策内容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我们总结出以下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的政策内容:

小型微利企业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可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还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也就是说实际税负仅2.5%;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是没有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可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20%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期间,小微企业在享受上述优惠的同时还可以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

小微企业的享受条件

并非所有的企业都可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不得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能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也不能超过300人,企业的资产总额应该在5000万元以下。

满足上述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企业在享受上述政策时,可以按季或者按月进行预缴申报,也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关于上述问题,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我们拥有经验丰富的财税团队,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理清旧账坏账!

【第13篇】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

什么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申报销售额、稽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不包括纳税人偶尔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1.最新政策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不管你是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是3%税率的业务,都可以免增值税。但注意的是免税不包括5%税率的业务的,如房屋租赁,采用差额计税的劳务派遣)

2.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3.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享受留底退税政策需要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

1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按季度纳税的,连续2个季度)增量留底税额均大于0,且第6个月增量留底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3.退税前36个月未骗取留底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发票4.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2次以上5.自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的政策。

增量留底税额是指纳税人忽的一次性存量留底退税前,增量留底税额与2023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底税额。若获得一次性存量留底退税,则为当期期末留底税额(****因为上期期末存量留底已全退,余额为0,)

3.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

对纳税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同时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第14篇】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账务处理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及账务处理解析

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 202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 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解析如下:

一、《通知》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下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二、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中,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下同)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可按照《通知》规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目前,贵阳市国税局将小规模纳税人98%都划为按季纳税,即一个季度的收入不高于6万元免税)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五、本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针对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税金,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即所免增值税先确认,后转营业外收入)。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第15篇】小微企业增值税申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因此,不适用3%征收率或3%预征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享受本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的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该政策直接影响到第二季度的小规模纳税申报。

那么不同情况,报表如何填写呢?看到私信留言后,抽空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

有图有真相,大家转起来!

首先,进入电子税务局,打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

打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注意看红字提示!

根据以上提示,我们分两种情形说明享受政策情况及报表填报:

(注:由于实务中小规模纳税人大部分按季申报增值税居多,很少按月申报的,故举例以季度销售额作为判定标准)

一、全部销售额合计数未超过45万元

1、享受政策情况及税款计算

根据规定,当全部销售额合计数未超过45万元,暂免征收增值税。但开具专票除外。

举例: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4-6月),按季度申报增值税

(1)全部开具普票

征收率3%的销售额20万,开具免税普票;征收率5%的销售额10万,开具普票,合计季度销售额30万,未超过45万,则无论征收率3%还是5%,全免增值税。

(2)即有开专票,又有开普票

征收率为3%的销售额20万,其中5万开具3%的专票,剩余15万开具免税普票;征收率为5%的销售额10万,开具普票,由于合计季度销售额30万,未超过45万,则其中销售额5万开具征收率3%专票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外,其余全部免增值税。

2、报表填写

注意!当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如果没有涉及其他免税项目,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无需填报;

如果有涉及其他免税项目呢,比如:支付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和主表相应行次。

二、全部销售额合计数超过45万元

1、享受政策情况及税款计算

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额,开具免税普票的,免增值税;

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额,开具专票的,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适用5%征收率的销售额,无论开具专票或普票,均不免征增值税,正常按适用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举例: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4-6月),按季度申报增值税

(1)全部是普票

征收率为3%的销售额50万,开具免税普票,征收率5%的销售额10万,开具普票,由于合计季度销售额60万,超过了45万,则其中征收率为5%的销售额10万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3%的销售额50万免增值税。

(2)有普票又有专票

征收率为3%的销售额50万,其中销售额5万开具3%的专票,剩余45万开具免税普票,征收率为5%的销售额10万,开具普票,合计季度销售额60万,超过45万,则其中开具征收率3%的专票销售额5万部分和征收率为5%的销售额10万部分,均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剩余3%普票部分全免增值税。

2、报表填写

注意填表位置不同!

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同时,在增值税减免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选择出对应文件号,输入享受免税的销售额和税额

以上就是关于第二季度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操作详解了,文字+图示,创作不易,请转发分享,帮助更多财务小伙伴吧!

《小微企业增值税研究(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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