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全国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除特殊情形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tips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人。
tips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现行为超过500万元)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的,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区别
计税方式不同
一般纳税人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举个栗子:
# 一般纳税人a #
2023年1月取得销售货物收入100万元(不含税),货物适用税率13%,
当月购进货物80万元(不含税),货物适用税率13%,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
进项税额=80×13%=10.4万元
应纳税额=13-10.4=2.6万元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举个栗子:
# 一般纳税人b #
2023年1月取得销售货物收入100万元(不含税),当月购进货物80万元(不含税)。
应纳税额=100×3%=3万元
税率和征收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
适用增值税税率13%、9%、6%以及0四种,一些特殊业务可以按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3%、5% 。
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5%。
增值税纳税期限不同
一般纳税人
以月为纳税期限,特殊情况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
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定,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增值税发票使用不同
一般纳税人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等,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按基本税率开具,简易计税方法下按征收率开具。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等,一般只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特定行业或情形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除外),不符合特定行业或情形需要去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只能按征收率开具。
账务处理不同
一般纳税人
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
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增值税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转为一般纳税人?
当然是可以的,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自愿申请,只要满足有固定场所和依法建账这两个前提条件,就可以自愿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是被动申请,如果纳税人在连续的12个月内的销售收入达到一定的标准(不同行业有所不同,几十万到数百万不等),就必需去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那么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嘛?
这个目前是不可以的。
注册公司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1.看规模
如果公司投资规模大,年销售收入很快就会超过500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估计公司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从2023年1月1日起,将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2.看买方
如果购买方预计未来主要是大客户,很可能他们不会接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可以税局代开专票,但很多大公司都需要13个点或者9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这样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看抵扣
如果公司成本费用构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高,进项税额抵扣充分,通过测算估计增值税税负低于3% ,建议选择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4.看行业
如果公司是13%税率的行业,且为轻资产行业。这类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较高,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择一般纳税人。
5.看优惠
查看公司所在行业能否享受销售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返还,或者农产品等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能享受,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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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发票防伪措施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总局于2023年2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调整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
1. 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
(1)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2)鉴别方法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2.专用异型号码(1)防伪效果发票各联次右上方的发票号码为专用异型号码,字体为专用异型变化字体(如下图所示)。
(2)鉴别方法直观目视识别。3.复合信息防伪(1)防伪效果发票的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票面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特征。(2)鉴别方法使用复合信息防伪特征检验仪检测(如下图所示),对通过检测的发票,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税务总局于2023年11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8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1.防伪效果增值税普通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及右上方的字符(№)使用灰变红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2.鉴别方法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和字符(№)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和字符(№)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发票代码图案原色
原色摩擦可产生红色擦痕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12月发布了《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8号),正式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相关防伪措施如下:1.防伪效果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税徽使用光变油墨印制,直视颜色为金属金色,斜视颜色为金属绿色,显示效果明显、清晰。2.鉴别方法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税徽在目视观察下光学入射角分别为90度和30度时,呈不同颜色。(如下图所示)
二、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发票管理,税务总局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发了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统一的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操作步骤如下: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首页显示:
1. 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需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的相关的查验项目信息:
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1)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车价合计;(4)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增值税专用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2.查验结果说明:(1)发票状态为正常: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2)发票状态为作废: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被发票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发票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3)不一致:纳税人输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4)查无此票: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5)验证码失败:图片验证码过期或失效,请点击验证码图片重新获取验证码后再进行查验。(6)验证码答案输入错误:图片验证码的问题答案录入错误,请修正输入项目后重新查验或点击验证码图片获取新的验证码进行校验。(7)验证码请求失败:可能原因如下: 1)请检查是否正确安装根证书,若未正确安装根证书,验证码将无法正常显示;2)纳税人与开票方省级国税机关的网络不稳定,请稍后再查;3)请尝试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查验。(8)查验失败:存在查询请求非法、请求处理超时、该发票超过系统限定的单日查验次数(5次)、提交的查验请求过于频繁等问题或存在网络、系统故障等。3.不同查验结果的展现示例如下:不一致:
查无此票:
4.其他有关说明(1)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目前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在次日进行查验。(3)由于存在纳税人离线自开票的方式和发票电子数据的数据同步周期(至少1天)问题,在线进行发票查验可能存在滞后情况。(4)发票查询条件页面中,当票面信息包含“校验码”时,为保证查询的准确性,请严格按照票面信息输入“校验码”的最后6位数字。(5)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6)本平台仅提供所查询发票票面信息的查验结果。如对查验结果有疑议,请持发票原件至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来源:xiaochenshuiwu。本文仅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税问,引用或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公众号
发票管理越来越严格!企业收到假发票会怎么样?被处罚、交滞纳金、补缴税款,金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所以,企业在收到发票时,一定要先进行内审。
在现阶段,假发票的表现形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发票是假的,内容也是假的;发票是假的,但内容是真的;
发票是真的,但内容是假的;
不规范发票:指以内部票据代替发票,甚至是使用白条代替发票。
假发票有时候难以辨认真伪,为了有效查处、杜绝利用假发票的作为报销凭证的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查处假发票。
一了解和熟悉发票的种类。
我国发票的种类繁多,按行业特点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分类,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类,其中普通发票主要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普通发票。
二锁定假发票产生的重点领域。1.根据购买商品种类确定发票类型并发现假发票。
2.根据业务性质发现假发票,部分单位以会议费、咨询费、宣传费以及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资金,审计中需对发票内容为此类业务的予以高度关注。
3.关注税务代开发票,正常情况下,单位应该是发票的开具人,实际中若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纳税人为企事业单位,则需要引起重视。
4.根据发票种类确定发票使用领域并从中发现假发票。
三运用多种技术手段查询。
1.人工识别方法。
——从发票监制章及发票专用章识别;
——从发票号码(及二维码)识别;
——从发票防伪专用纸上识别;
——看发票有无温变功能;
——采用荧光照射的方法识别。
2.运用网络查询。
目前,全国所有国税、地税税务机关均在网上开通了查询发票的功能,可以在各级税务网站上找到查询发票的入口,根据发票的类型输入相应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以及验证码等相关信息后查询。
全国36个省市发票查询官方地址
全国电子发票查询: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查验真伪的途径:第三方服务平台或者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a
1、安徽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60.174.203.213:8180/invoicequery/
b
1、北京国税
发票查询:
http://www.bjtax.gov.cn/ptfp/fpindex.jsp
电子发票查询:
http://www.e-inv.cn/eiquery/toquery
发票明细抄报结果查询:
http://www.bjsat.gov.cn/wsbst/qd/fpcbcxjsp/search.jsp
c
1、重庆国税
发票查询地:
http://218.70.65.72:5000/portalweb/pages/sscx/cx_fplx.html
d
1、大连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124.93.228.131/wsfw/index/sscxindex.jsp
f
1、福建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wssw.fj-n-tax.gov.cn/etax/135/sscx/fpcy.jsp
g
1、甘肃国税
发票查询地:
http://61.178.20.153:81/bsfwtweb/pages/cx/cxtj_fpxxcx.html
2、广东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gs.etax-gd.gov.cn/xxmh/html/index.html?forw=gzcx-fpcy
3、广西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www.gxgs.gov.cn/col/col123081/index.html#http://www.gxgs.gov.cn:9600/fpcxweb/fpcxpage.action
4、贵州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etax.gzgs12366.gov.cn:8080/taxinquiry/invoice
h
1、海南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www.hitax.gov.cn/bsfw_1_14/
2、河北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dzfp.he-n-tax.gov.cn/dzfpfpywquery.do
3、河南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www.12366.ha.cn/003/bsfw_302/sscx_30202/index.html?nvg=2&lm_id=30202
4、黑龙江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221.212.153.203/fpcx/loginnew.html
5、湖北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s://swcx.hb-n-tax.gov.cn:7013/
6、湖南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fpbw.hntax.gov.cn/fpbw/pc/fplxview
j
1、吉林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www.jl-n-tax.gov.cn/col/col2762/index.html
2、江苏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etax.jsgs.gov.cn:9090/delta-user-fp/fpcy.action?sign=pagejump
3、江西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117.40.128.134:7001/fpcy/
l
1、辽宁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218.25.58.87:7006/wlfpcy/wlfp/fpcy_gz/index.jsp
n
1、内蒙古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www.nm-n-tax.gov.cn:8000/fpcx/nmgsfpcx/wlfpcybd_lscx.jsp
2、宁夏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61.133.192.35:8006/fpcx/fpcx.jsp
3、宁波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www.nb-n-tax.gov.cn/bsfw/sscx/fpxxcx/
q
1、青海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www.qh-n-tax.gov.cn/qinghaiguoshui/bsfw/_300826/index.html
2、青岛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s://sst.qd-n-tax.gov.cn/dzswj/showchoosemenu.do
s
1、山东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www.sd-n-tax.gov.cn/col/col44302/index.html
2、山西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202.99.207.241:7005/fpcx/
3、陕西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etax.sn-n-tax.gov.cn/sxgs-fpdj-front/main/fpcx_ce
4、上海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5、四川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www.sc-n-tax.gov.cn/taxweb/template.go?_template=4539
6、深圳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www.szgs.gov.cn/col/col5/index.html
t
1、天津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fpxxbd.tjsat.gov.cn:8001/fpxxbd/
x
1、西藏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www.xztax.gov.cn:8881/
2、新疆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www.xj-n-tax.gov.cn/zxbs/sscx/fpzwch/
3、厦门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www.xm-n-tax.gov.cn/shshxxchx/fpzhwjlxchx/
y
1、云南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www.yngs.gov.cn/newweb/template/bsfw.jsp
z
1、浙江国税
发票查询地址:
http://www.zjtax.gov.cn/fpcx/include2/index.html
3.运用电话查询。
与网络查询功能相比,电话查询更为全面,可以通过拨打当地12366纳税热线,向税务机关咨询。
4.到税务机关查询。
前两种方法只能作为发现假发票的线索,不能作为审计证据使用,在审计实际工作中,如通过上述两种方法发现了假发票,还需要到作为发票管理的税务部门进行确认,证据才具有法律效力。
四追查业务真实性和资金用途流向。
发现假发票只是发现了问题的表象,实质是假发票背后的业务实质和资金用途及流向。如果仅发现假发票而不继续追查,不仅不能发现重大问题线索,还可能留下巨大的审计风险。
发现假发票后应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注业务的真实性,业务是否真实发生,业务是否有必要发生等。必要时打电话给对方公司进一步核实信息。
二是关注资金支付的真实性。资金是否支付,资金支付方式是否可疑,资金支付对象是否存在问题以及资金支付后的流向和用途等。
三是关注因开具和使用虚假发票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情况。
五企业的业务人员如何防范假发票?目前,假发票多发生在餐饮、住宿、娱乐、运输等业务领域。业务人员在办理这类业务结算时,应多加注意。
建议出差人员在外地及时查询发票真伪,以免造成难以补救的后果和损失。
取得发票后如发现发票上加盖的发票专用章与该经营场所名称不符,该发票基本可以确认为假发票,务必应当场要求更换或拨打12366举报。
取得发票后,如果发现发票种类与所开具的业务内容不符务必当场要求更换。
如何识别假的定额发票?
——看发票专用章和店家名称是否一致;
——看发票纸质,划下试试;
——即时登录税务网站或拨打12366查询发票;
——看发票监制章是否有异常;
——看发票刮奖区的背面。
当前,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交易往来日益频繁,因而在这过程中便会产生一系列的原始票据和凭证。其中,发票就是这类材料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可以说,发票不仅是重要的业务凭证,同时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那么,对于企业经营者及财务人员来说,其究竟应该如何辨别发票真伪,进行发票查询呢?在本文中,我们将对此进行简要介绍。
一般来说,发票真伪查询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
1、电话查询。采用此种方式进行查询,企业相关负责人可拨打查询电话“12366”,根据通话提示选择相应业务,输入发票代码进行查询。一般情况下,此种查询方式相对来说较为便捷。
2、税务门户网站查询。通过税务门户网站来进行发票查询,企业财务负责人可搜索所在地相对应地税务门户网站,在站内找到“网上发票查询”模块点击进入,然后根据提示填写发票类别、代码、号码、开票日期、价税合计等相应信息进行查询。
3、微信查询。现如今,部分省市国税局官方微信推出了“发票查询”功能。纳税人只需关注相应微信公众号,并根据提示点击【发票查询】进行查阅即可。
4、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是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用于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网上发票查验平台。运用此种方法进行发票真伪查询,纳税人可搜索“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登陆并查询。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当前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只能查询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且所能查询、验证的发票类别有限。而且,采用此种方法进行发票查询,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只可以在次日进行查验。所以,有关上述事项,还需纳税人在进行相关操作时多加留意。
此外,明确了发票查询的方法和途径,我们还有必要了解和把握发票真伪查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这些事项包含:(1)注意分辨进行发票查询的网址,避免误入钓鱼网站;(2)准确输入发票相关信息,以免造成查询结果出错或失真;(3)如若单一途径难以查询到发票信息,可更换其他方法进行再次查询等。
以上为如何进行发票真伪查询的相关操作方法以及注意事项说明。纳税人在进行发票查验期间,有必要对上述内容进行具体掌握,从而确保推进发票查询以及企业记账报税工作地有序开展!
您还在为每月办理涉税业务但找不到操作系统而苦恼吗?今天小编就为您整理一份常用的九个涉税业务系统网址,赶紧来围观收藏吧!
1、国家税务局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官网(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区块链发票查询):
https://yunnan.chinatax.gov.cn/
2、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yunnan.chinatax.gov.cn/
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社保及工会经费申报):
http://61.166.240.82/
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chinatax.gov.cn/
5、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下载链接:
https://yunnan.chinatax.gov.cn/art/2020/12/10/art_3922_43167.html
6、云南区块链商户平台(区块链发票操作设置):
https://yunnan-cloud.wetax.com.cn/
7、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云南发票勾选认证):
https://fpdk.yunnan.chinatax.gov.cn/
8、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9、税务ukey安装包下载 :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xgxz.html
以上涉税系统都是您经常需要用到的吧!赶紧关注收藏吧!您还有什么想知道的知识,请在下方评论留言,小编与您一起分享学习!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南方源公众号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6月15日
最近很多小伙伴私信,说收到了对方开具过来的增值税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普票发票、电子发票),拿回去公司报销的时候财务查验不到,无法报销。
增值税发票
示例一:查无此票
增值税发票
示例二:查验不通过,禁止导入
出现上述报错,常见的原因是发票未上传,或者因距离开票时间太短,未同步到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查验方式一: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找到【发票查询】模块
以广东省为例(不含深圳),图示为增值税电子发票,是否全电子发票选中“否”,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销售方纳税人识别码、发票含税金额,向右滑动验证。
入口:**省电子税局【公众查询】-【发票查询】
查验方式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同步时间大概2-3个自然日(每个省份每天定时同步信息到全国查验平台会有个时间差)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
方法一:手工录入信息查询
方法二:导入查询(支持ofd、pdf两种格式)
查验结果
全国查验平台支持查验票种:
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 (普通发票)、纸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卷票)、增值税电子 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发票在线查验。
对于进项发票比较多的企业,可以通过建立自己的进项管理平台,实现发票自动查重验真、预勾选 一键勾选、风险预警、设置供应商黑名单等,通过云平台的方式实现 将业财税整个联调起来。
百旺(望)税务共享系统一览图
问: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取得、开具的发票信息进行查询?
答: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后,可通过“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其开具和取得的发票。
为统一征管口径,便于纳税人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以下简称《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关于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8项征管规定将从10月1日起实施,大家抓紧学习。
一、关于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告》规定:适用《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修改并发布)的增值税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规定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除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
政策解读:2023年,税务总局先后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修改并发布)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允许税务机关为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为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个体司机提供开票便利。同时,按照当时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明确了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取得相关运输资质。由于交通管理部门对运输资质要求进行了调整,因此,《公告》对代开发票的条件也相应调整为: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除外),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应取得《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
二、关于运输工具舱位承包和舱位互换业务适用税目
《公告》规定:(一)在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中,发包方以其向承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承包方以其向托运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是指承包方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以承包他人运输工具舱位的方式,委托发包方实际完成相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二)在运输工具舱位互换业务中,互换运输工具舱位的双方均以各自换出运输工具舱位确认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运输工具舱位互换业务,是指纳税人之间签订运输协议,在各自以承运人身份承揽的运输业务中,互相利用对方交通运输工具的舱位完成相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政策解读:舱位承包业务中,对承包方来说,其以承运人身份对外承揽运输业务,然后通过承包他人运输工具舱位的方式委托对方实际完成相关运输服务,属于提供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应以承揽该运输业务向托运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对发包方来说,是以运输工具舱位承包的方式,使用自有运输工具实际提供了运输服务,因此,发包方应以其向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舱位互换业务中,互换舱位的双方均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通过互换运输工具舱位的方式,委托对方实际完成相关运输服务,因此,双方均以换出舱位的方式向对方提供了交通运输服务,各自应以换出运输工具舱位确认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关于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
《公告》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政策解读:纳税人提供特定建筑服务,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税。总包方支付的分包款是打包支出的概念,即其中既包括货物价款,也包括建筑服务价款。因此,《公告》明确,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四、关于取消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项目备案
《公告》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以下证明材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自行留存备查:
(一)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二)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政策解读:为简化办税流程,优化税收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公告》明确,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相关证明材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自行留存备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修改)同时废止。
五、关于围填海开发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
《公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解读: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地产项目,其围填海的开工日期可能早于房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开工日期。为体现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的政策精神,公平税负,《公告》明确,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地产项目,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均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六、关于限售股买入价的确定
《公告》规定:(一)纳税人转让因同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开盘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二)上市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多次停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修改)第五条第(三)项所称的“股票停牌”,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作出予以核准决定前的最后一次停牌。
政策解读:(一)关于多情形形成限售股的买入价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3号公告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修改,下称53号公告)第五条分别针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重大资产重组三种不同情形形成的限售股,如何在转让时确定其限售股买入价做出了明确规定。此外,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形,即因同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形成限售股。因此,《公告》明确,纳税人转让因同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开盘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形成限售股的买入价确定
53号公告第五条规定,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实践中,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出现多次停牌。《公告》明确,上述“股票停牌”是指证监会就其申请作出予以核准决定前的最后一次停牌。
举例说明:a上市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宣布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并于当天停牌。2023年4月18日股票复牌。2023年7月24日,a上市公司因收到证监会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其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的通知后停牌。2023年8月29日,重组委表决通过a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8月30日a上市公司股票复牌。9月5日中国证监会就a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作出予以核准的决定。鉴于证监会就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作出予以核准决定前最后一次停牌时间是2023年7月24日,因此,纳税人转让a上市公司限售股,应以证监会就其申请作出予以核准决定前最后一次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即7月23日a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盘价为买入价。
七、关于保险服务进项税抵扣
《公告》规定:(一)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实物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自行向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购进的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现金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将应付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金直接支付给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不属于保险公司购进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纳税人提供的其他财产保险服务,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政策解读:进项税抵扣,应遵循统一的扣税原则,即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服务所负担或支付的增值税额,凭合法有效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实际操作中,所有行业,所有纳税人,都应按照上述普遍性规定自行适用抵扣政策,保险公司的赔付支出也不例外。在实践中,保险赔付支出有不同的形式,其进项税抵扣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适用政策。
以车险为例,不同的车险业务,保险公司、投保人和修理厂之间的交易实质和权利义务不一样,适用的抵扣政策也不一样。目前主要存在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行业所称的“实物赔付”。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的赔付方式是由保险公司将投保车辆修理至恢复原状。在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向修理厂购买修理服务并支付修理费。这种情况下,由于修理服务的实际购买方为保险公司,因此,保险公司可以凭修理厂向其开具的修理费专用发票行使抵扣权。
第二种是行业所称的“现金赔付”。保险合同约定,在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由被保险人自行修理。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为了提高客户满意度,替被保险人联系修理厂对出险车辆进行维修,并将原应支付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金转付给修理厂。这种情形下,由于修理服务的接受方是被保险人而不是保险公司,即使保险公司代被保险人向修理厂支付了修理费并取得相关发票,也不能将其作为保险公司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公告》明确了上述两种情况下车险赔付支出的进项税抵扣问题;同时,保险公司开展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也可以比照执行。
八、关于餐饮服务税目适用
《公告》规定: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政策解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消费模式的不断创新,消费者不直接就餐而是购买食品后打包带走的这种快速消费方式越来越普遍,但这一消费方式的改变,并不影响纳税人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这一行为本质。因此,为统一征管口径,确保“堂食”和“外卖”税收处理的一致性,《公告》明确,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行为,应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很多朋友初次查询发票真伪会不知道从何入手,下面为大家分享几个发票真伪查询的方法,有其他方法的朋友欢迎补充。
一、电脑查询方法
电脑浏览器打开此网址: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
对照发票输入信息查验即可
二、微信查询方法
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公众号“票税宝”,关注。然后进入公众号,点击下方的“票税宝”
点击下方的“发票查验”按钮
“扫一扫”是最快捷简便的方法,如果发票因为打印原因造成二维码不清晰,也可选择手动录入,参照按方法1的方法直接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查询后等待片刻,就会显示查询结果了
如有多张发票,可以继续查验
3.1 发票资料统计
3.1.1 发票资料查询统计
主要功能:查询企业税务 ukey 近十二个月自使用以来某一个或连续几个会计月的各种发票领用存及销项金额、税额等统计资料。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报税处理/发票资料统计/发票资料查询统计”,进入“发票资料统计”窗口,如图 3-5 所示。
图 3-5 税务 ukey 资料统计窗口
2 说明:
① 本功能用于查询税务 ukey 中纳税统计资料,直接读取税务ukey 中发票数据。
② 可以按需选择发票所属月份、季度、年度。
【第二步】选择要统计的发票类型,统计时间范围分为按月度、季度、年度统计,如图 3-6 所示,选择对应的发票类型,选择需要统计的时间范围。
图 3-6 税务 ukey 资料统计窗口
【第三步】设置好要统计的信息,点击“查询”按钮,此处我们以按月度统计为例,统计 2019 年 8 月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显示结果如图 3-7 所示。
2 说明:
图 3-7 月度资料统计窗口
① 查询展示结果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 票”标签页展示;
② 税务ukey 资料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发票领用存,包括:发票期初库存份数、购进发票份数、退回发票份数、正数发票份数、正数废票份数、空白废票份数、负数发票份数、负票废票份数、期末库存份数;
③ 汇总数据包括:销项正废金额、销项正数金额、销项负废金额、销项负数金额、实际销售金额、销项正废税额、销项正数税额、销项负废税额、销项负数税额、实际销项税额,以上各种统计以税率分类统计显示;
④ 该统计窗口的数据明细只能查看和打印,不能修改。
⑤ 考虑到查询统计对税务ukey 性能的影响,建议每月初征期抄税时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保存到税务ukey(或者硬盘),另外考虑到税务 ukey 空间使用情况,建议最多保存自去年 12 月份以来的统计数据,每月保存以利于后期查询。
【第四步】在查询前后我们可以对显示信息标题栏的税率进行设置操 作,点击“设置”按钮,弹出显示税率设置窗口,进行税率设置,显示结果如图 3-8 所示。
2 说明:
图 3-8 显示税率设置窗口
本功能用于用于设置查询信息税率设置,税率不可重复。
【第五步】点击“查询”按钮过后,我们可以对得到的信息进行打印操作,点击“打印”按钮,得到打印预览图,显示结果如图 3-9 所示,确认无误后进行打印操作。
图 3-9 月度资料统计打印预览
以前想要查询发票真伪,只能通过地方网站,像这样:
深圳国税发票真伪查询地址:http://www.szgs.gov.cn/bswmh/inspur.bsfw.login.login.cmd?method=gologinpage&index=c9
可是,若出差到其他地方获取的发票,就需要到当地的税务网站查询。现在,有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全国的增值税发票都能在这里查了!
先上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输入基本信息,轻松验查:
目前,可使用范围为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包括: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试点地区:北京、上海、深圳。
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发票,目前还只能按照原渠道查验。不过,相信试点很快就会推广的,这是个全国的系统,请大家静候佳音。
对增值税发票的种类以及长相还有疑问的创业者可以往下看 ↓↓↓ (附录才是本文重点,你懂得,快 get √ 起来!)
附:涨姿势 | 增值税发票的种类和样子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发票规格为240mm×140mm 。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分为二联票和五联票,第一联:记账联,销货方记账凭证;第二联:发票联,购货方扣税凭证;第三联至第五联由发票使用单位自行安排使用。
发票规格为240mm×140mm。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即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印色为紫 色,第四联印色为蓝色,第五联印色为红色,第六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
发票规格为241mm×177mm 。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票和六联票,第一联:记账联,承运人记账凭证;第二联:抵扣联,受票方扣税凭证;第三联:发票联,受票方记账凭证;第四联至第六联由发票使用单位自行安排使用。
发票规格为240mm×178mm。
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
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和验证码点击查验,
如果一致就会出来发票的详细信息;
如果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在查验结果中就会显示“作废”;
如果输入资料错误,就会显示不一致;
如果是假发票就会显示查无此票。
现在有很公司在给员工报销的时候,是需要员工自己先查验发票的真伪后才可以报销的,作为一名新入职的小白可能就头疼了,今天小编给这部分小白们普及一下如何在网上方便的查询发票真伪。
国家税务总局为方便广大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发票查询需求,开通了一个发票查询平台,任何人都可以进行查询,首先百度一下“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点击进入查验平台后,先看一下左下角说明,首次使用是需要安装根证书的,我们点击红色字进入证书安装界面。
选择自动安装,会在页面下方出现安装详细说明。
在详细说明中,点击“下载一键安装”,下载文件并解压后直接安装即可。
证书安装完成后,在平台首页就可以输入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和金额等信息进行发票真伪查验了。
根据平台提示查验范围是:可查验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发票,需按照原查验渠道进行查验。查验的时间范围: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
操作步骤
当财务人员收到经办人或者外部供应商开具了电子发票时,财务人员如何去查验这张发票的真伪,本位利用图文演示一下:例如本期收到此发票时,
财务人员是不是感到很惊讶,发票上没有任何签章了,大家不要惊慌。
财务人员首先要去任何一个搜索浏览器:去搜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点开官网
第一步
选择相关下载界面,找到
第二步
把下载安装到电脑上,安装好后就是如下图标:
第三步
打开此图标:点击左上角的文件
第四步
然后找到那个发票的ofd格式文件
接下来就是双击那个红字章:
第五步
然后右击鼠标去点属性和验证看有无修改,无修改,该签章有效说明有效,把这张发票打印出来同时把这张发票的ofd格式保存好。
第六步
小伙伴吗,你学会了没有?
什么是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中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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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深入研究科技产业政策及政策价值,帮助企业获得政策扶持资助项目。目前,查策网已实现五大功能:科技类查询服务系统(查政策,查高企名单,查知识产权);高新认定服务系统(自评,模拟申报,自动审查);项目评估服务系统(粗略评估,精准评估,项目订阅);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系统;智能辅助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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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策网,科技产业政策大数据平台
主要功能
1、开放的数据库查询系统:包括全国3线以上城市的政策资讯、全国高企数据库、知识产权数据库、技术文献库、创新载体数据库等等,为科技企业、科技服务中介、政府部门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2、智能精准匹配系统:基于政策大数据的企业智能匹配系统解决了企业面对科技政策的痛点,能够指导企业科学合理地申报项目,让企业用好政策、用对政策,提高针对性和办事效率;
3、高企认定自助系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申报前模拟,借助系统自动识别错误项和风险项,全面客观地评价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是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机器人导师;还可以借助系统自带的页码生成器,一键生成pdf申报材料,无需人工编写目录和页码;
4、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用户可以添加或批量导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通过系统轻松实现对知识产权的智能化管理,系统能够自动计算知识产权的权利日期,提醒用户知识产权的状态变化,及时缴纳年费。
5、智能辅助账系统:用户可以通过导入本企业的明细账、研发项目等,借助人工审核,能够智能化地生成一套研发辅助账,可精简重复性工作,节约时间,从而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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