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专票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专票的有效期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情况描述
由于我司项目部工作人员疏忽,收到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及时认证,过了认证期。
问题一:以上情况怎么处理?产生滞留票对我公司有什么影响?
回答:2023年7月1号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有效期是360天。2023年开始,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过期了未认证,因为客观原因导致的,需要逐级上报到省局,经省级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问题二:我们能退回销售方,让其重新开吗?
回答: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部分退回及销售折让,才可开具红字发票。所以,因专用发票超期的原因,退回销售方,重新开是的做法是不妥的。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 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三、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议:
每一级税务机关审核资料完整性,对资料的真实性或者其他相关资料可能不会很严格进行完全的核实。从“放管服”的税务管理环境看,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核对于纳税人来说也是一个非常好的税务救济措施。
内容来源:中税网
第 一 步
首先,我们要知道,只有隔月的发票(如果当月做了非征期抄税,那抄税前的发票)才要开具红字。 第 二 步
其次,在开具红字前,我们需要在新版开票系统中开信息表。
第 三 步
然后,信息表分为2类,销售申请和购买方申请。如何知道哪方来申请呢? 简单来说,我们站在销售方立场来看,如果发票已经开具,并给予对方,只要对方没有认证,那么这个信息表就可以由销售方申请。如果对方已经认证抵扣了,那就由购买方申请了。文章末尾有附带‘增值税专普票和电子发票冲红视频’,可以参考呦! 第 四 步
最后,下面介绍开具流程:(1)按照实际情况开具,例如:
如果购买方申请,勾选完购买方申请后直接点击确定按钮,手动填写票面信息,数量、金额、税额为负数,再点击打印就是保存;如果销售方申请,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直接点击下一步(如下图)
系统提示可以开具,点击确定后,出现信息报填开界面,点击打印按钮,完成信息表的开具。
说明:当点击“打印”后系统提示打印设置时,可以选择不打印(不用打印带去税局,所以选择不打印)(2)进入信息表查询及导出界面
选择查询导出,这里就出现了我们刚才开出来的那张信息表
点击【上传】按钮,此信息表就上传到税局 注意:如果一切正常,上传完成后,就直接提示“审核通过”
(3)通过的审核过的信息表我们就可以用来开具红字。点击发票填开,打开一张空白发票,点击票面上方的【红字】,选择第三项【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如下图)
如果是购买方开具的信息表,销售方开红字发票需要先点击【下载】,选择日期下载信息表,选中需要开具的信息表,点击【选择】;如果销售方开具的信息表直接打开会看到刚开的信息表,选中需要开具的信息表,点击【选择】,系统就自己完成发票填开,点击【打印】,把红字发票打印出来即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时间有限制吗?有时间限制的。
1、一般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3、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纳税人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商品可以不开具发票,但消费者索要发票时,不得拒绝开具,更不得以内部销货结算凭证代替发票向消费者开具。
4、具体如下: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发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照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将货物分给股东或投资者的,均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增值税发票作废怎么处理?
如果是当月的话直接作废就可以了,在开票系统里找到发票作废,然后找到你想要作废的发票号码点击作废,把开出去的发票三联全部收齐之后盖上作废章就可以了。记住要把作废的发票留存以备下次购买发票税务验旧时备查,隔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发票冲红。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时间有限制吗?对于这个问题小臣总结一下,专票作废是有时间上的限制的,一般在当月作废处理的是可以直接作废的;如果跨月需要做发票红冲,不能直接作废了。
一、增值税电子专票、纸质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分为纸质普通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纸质普通发票肯定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电子普通发票中只有两种情形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1.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票据开具,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劳务派遣员工。
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票据抬头必须是单位名称,抬头为个人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五、旅客运输电子普通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一定是客运服务或运输服务,不可以是代理方开出的经纪代理服务或没有取得售票资格单位开出的旅游服务。
六、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一定是右上角有“通行费”字样。
七、总之旅客运输电子普通发票想要进项抵扣必须符合三个要求:
1.符合一般进项抵扣基本要求。
2.人员范围必须是本单位员工。
3.发票本身的要求,抬头必须单位名称,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必须是客运服务或运输服务。
八、此外,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及通行费非实名制的不能计算抵扣,可以计算抵扣的几种情形如下:
1.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税额÷(1+5%)×5%。
2.实名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3.实名航空运输电子客运行程单可抵扣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4.实名铁路车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无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大部分情形下都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开具发票后,如果发现开票金额错误、开票项目错误等情形,是否可以在开票当月将发票作废,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呢?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企业开具的是纸质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开票当月作废处理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要分不同情形考虑。
1、开具发票当时发现有误的。该情形下,可即时作废,重新开具即可。
2、发票已经交付购买方,购买方在当月退票。该情形下,如果销售方企业需要作废处理,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销售方企业在开票当月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
(2)销售方企业未抄税(注:尚未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3)销售方企业未记账;
(4)购买方企业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满足上述作废条件并在开票当月作废处理的,销售方企业还需同时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二、开具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以下简称“22号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试点地区纳税人企业当月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如果发现开票有误,是否也可以在开票当月作废处理呢?
不可以。
这是因为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载体是税务机关规定格式的电子文件,不是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纳税人无法进行作废处理。只能按照22号公告的规定,先开具红字电子专用发票进行处理,红冲后再按照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蓝字电子专用发票。
文章来源:张海涛财税政策解析
关于电子专票,务必搞懂这7点!
1 电子专票格式为ofd格,非pdf格式,需要下载文件阅读器查阅。就是我们上面介绍的那个软件,大家都在正规渠道下一个。
2 电子专票只能红冲,不能作废。
3 电子专票领票数量和纸质专票合并判断标准,限额同纸质专票。
税务机关按照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合计数为试点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
4 电子专票用途确认和纸质的一样。
受票方取得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https://fpdk.ningbo.chinatax.gov.cn)确认发票用途。
5 电子专票文档需要保存
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要求,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纳税人以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应当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专票。
6 电子专票非强制使用
试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试点纳税人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7 电子专票查询真伪网站和纸质专票一样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
专票电子化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企业该如何应对?
专票电子化的目的是,以票控账,以票审计,以票查税。
税务系统要想知道你每一次开票动作、每一次作废、每一次红冲,不仅要知道,而且要及时知道,而且要知道的越详细越好。
对企业而言,有好处,也有风险。
先说好处: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财务的数据化。具体来说:
发票电子化,能实现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税务数据等等智能连接,申报也好,认证抵扣也好,以后操作会简化不少。
企业上下游的数据也能打通,自动对账会变成常态。总之,就是能让财务数字化,会计工作量也会一定程度上减少。
电子化之后,虚开等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就更小了。同时,对于企业的财务流程、硬件等也是一种考验。
对企业而言,应该安排财务部门抓紧学习、了解、熟悉电子专票的相关内容,改变升级报销流程。根据《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完善电子会计凭证管理方式。
有条件的,自己安排it部门处理;
没条件的,找第三方帮忙。
估计后面又会带动一个行业火起来。
另外,企业及相关财务人员,需要注意避免两个误区:
误区一:认为专票电子化是企业财务职能自身的事情,与业务部门关系不大。
从发票流转的全生命周期来看,专票电子化可能会涉及多个部门。
尤其对销售和采购部门影响很大。对于销售部门而言,与客户、渠道等开票需要沟通,自己的差旅、商务费报销也可能涉及专票。
对于采购部门而言,专票的电子化使得企业与上游供应商之间的采购流程可能存在巨大的优化空间。
误区二:专票电子化是企业自身的事情,与产业链上下游无关。
在产业链中,存在交易往来的上下游企业或多或少会在资金流、发票流、物流管理等方面存在相互依赖的关系。
因此,专票电子化势必会导致企业在规划自身发票管理体系时,权衡上下游企业在发票管理上的偏好。对于在产业链上相对强势的企业来说,也可以借专票电子化的机会来进一步优化与上游供应商的供应链协同管理流程。
我们国家的税种还是还复杂的,企业涉及的税种达到了18种。不仅如此,每一种税种里面,还会涉及多种税率。对于税法知识的学习,我们还是需要多花一点时间。
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就需要企业根据实际业务进行判断。
增值税专票税点是多少?
专票的税率一般是13%、9%或6%。而普通发票的税率除了可以是13%、9%或6%,还可以是3%。
现在虽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自行开具专票。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的税率主要还是3%或5%,并不能开具13%、9%或6%税率的专票。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是需要知道的。当然,一般纳税人开具普票时,开具的税率也是和专票的税率一样。
增值税发票不同税率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13%适用于货物劳务类。
13%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并且这个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没有区别的。
2、9%适用于建筑服务、房地产以及生活类。
9%也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的。并且,9%的税率适用的范围还是很多的。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都是适用于9%的税率。
比方说自来水、天然气、农机、农膜、居民用煤等。
3、6%适用于一般服务类。
6%同样也是只能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服务类包括的内容还是很多,企业在经营这类业务时,也是需要认真对待才可以。
4、5%适用于房屋出租和差额征收方面。
5%是比较特殊的存在,在房屋出租和差额销售方面,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开具5个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3%是小规模的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一般都是3个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6、0适用于出口免税方面。
0税率方面,只有出口业务方面才会涉及。另外就是还会有免税的情况存在,即免税农产品方面。需要注意的是,免税和0税率还是有差别的。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0税率并没有出口退税好。企业在选择时,也是考虑清楚。
小结:
对于发票的相关知识,还是有很多细节需要我们去学习的。并且最近两年增值税改动的幅度还是很大的。我们需要保持不断学习的精神才可以。
个人能去税局代开专票吗?能免税吗?代开有什么风险?今天统一回复大家
01
个人能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疑 问:
我是自然人,将商业房出租了,租金10.5万元,客户要求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个人能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 复:可以的。
由于你是商业房,需要按照征收率5%缴纳增值税。也就是租金10.5万元,需要缴纳0.5万元的增值税。
提醒:
若是开具的是普通发票,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参考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暂行办法》(财税〔2016〕16号)第十一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二、同时,第八条对适用税率做了明确规定。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参考二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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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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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转给每个会计
去税局代开的发票,也可能存在虚开
▼疑问: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的增值税发票,是否也有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现象?
答复:是的。只要是没有真实业务而去代开的发票,一律属于虚开现象,照样要追究申请人的责任。
下面这个是最新的虚开案例,每个人都需要好好看看!
福建**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781**********、经营地址:福建省邵武市*******):
我局于2023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对你公司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你公司2023年7月共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份,发票代码:3500163320,发票号码:25042684、25042685,开票日期:2023年7月23日。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为:水泥,金额146464.08元、税额4393.92元、价税合计150858元,涉及受票企业1户: 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2023年7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代码:3500164160,发票号码00538592开具日期2023年7月24日.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防水涂料、腻子粉、天棚吊顶抗棉板、内墙用乳胶漆底漆、内墙用乳胶漆面漆、白益胶泥等,金额2001184.47元、增值税额60035.53元、价税合计2061220元,涉及受票企业1户:泉州市**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提醒:企业开具发票,不管是自开还是去税务局代开,证据链仅仅是表象,业务真实才是最重要的。脱离了业务真实前提下的开票,不管你如何做好充分的说明和理由,始终是难以自圆其说!
03
个人代开普通发票交不交税
多少开始交?总结全了
个人提供了点咨询服务,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普通发票。自然人除特定业务只能代开普通发票,开票金额10000元。
需不需要交增值税呢?
1、【财税2023年36号】文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是越看越喜欢,总觉得自己能免税,为什么呢?36号文起征点个人有个2万标准,13号文还有规定不超过10万每月,不交增值税。
这就给人一种感觉,免税定了。
结果呢?
询问办税服务厅的人员才知道,这种劳务报酬属于临时代开行为,不得享受这个免税政策。只能比照每次(日)销售额500元不足起征点免税规定,不能享受月销售额2万元不足起征税的免税规定。
2、什么意思?也就是说,你是个人,自然人,不能按期纳税的,只能按次纳税,按次每次开票500以下才免税。
如果要享受优惠政策,应先去办理个临时税务登记。
真是不公平啊,个体户10万都免税,我就1万都要交税,我想不通,有点气愤的说那你给我开20张吧,每次就不超过500了。
不行,你是一个合同,一项业务,只能算一次。还有就是有些地区明确规定一年开票次数不得超过3次。虽然在国家税务总局层面,尚没有看到有文件对自然人代开发票有金额或张数的限制。但是在实践工作中,基层税务机关一般都是对此有限制次数和开具金额。具体以当地税务局规定为准。
毫无办法,开票交税吧。
但是总的来说,自然人去代开发票,想按期享受免税政策,那是没什么可能的哈。要想免税,可以,去注册个个体户或者公司。
最后总结两点
1、个人代开发票,除了特殊情况(比如个人出租不动产),实践中只能按次享受起征点免增值税政策,也就是300-500每次。
2、28号文对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的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实践中建议谨慎操作,也就是按次来看比较稳妥。「这里还有个点可以参考,那就是很多省份对于按次500以下的都不予代开发票了」
04
一图理清代开发票全部问题
素材来源:梅松讲税、税务大讲堂、税务师、税台、郝老师说会计、二哥税税念、南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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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5月27号
增值税普票和专票的税点,税点是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销售商品有关的,增值税普票和专票的使用规定也有区别,针对不同的主体开不同的发票,有不明白的网友请看下文!
增值税普票和专票的税点
税率是法律规定的,与行业性质与企业性质有关.
1、开普通发票 :税率3%包括:(小规模)商业企业、工业企业 、建筑、运输、部分服务企业;5% 包括:大部分服务企业 如:邮电、通信、金融、餐饮、广告等
2、开增值税发票的:税率17%、13% 包括:工业、商业大企业(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可抵扣相应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票都要交相应的税额.无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都不能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都要交相应的税额.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交增值税的一般是17个点,而普通发票一般都是交营业税是5个点,一个属于国税征收范围,一个属于地税征收范围。向供货商索要增值税普通发票,当然不是为了能抵扣,只是需要做入账的依据。没有发票费用就无法在税前列支,相对来说还是划算的。
增值税通常是17%的税,也就是17个点,而普通普通发票的税点是4或者5个点。另外,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根据票面税额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
增值税普票和专票的开具规定:
开具规定,购买程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之前创客菌跟各位新手老板说了关于税务的基本概念,今天来说说更务实的层面,开发票。
别觉得你一个小公司根本不需要开发票,现在连做餐饮的都得开发票,没有发票,人家可能都不去你那儿吃饭…
不开发票送饮料这招早就不好使了!
为啥?因为税局查发票查得严,每个公司都绞尽脑汁收集发票,各类正常开销更是不会放过开发票的机会。
既然如此,下面创客菌就跟各位老板仔细说说开发票要注意的问题,包括你给人家开发票和你让人家给你开发票哦~
如何开票?如何确定税率?怎样才能够保证不出错误?
1、不论专票、普票,税号不能少
不论是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必须填写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开专票的话,还需要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2、正确选择编码
编码开票的根本目的是要根据实际消费情况开票,不能变更品名和金额。
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和编码》的说明和关键字,通过搜索匹配到与本单位实际销售情况最相近的合并编码的最末一级,这样能够保证开票品名与税收编码正确匹配。
3、确定开票税率
根据最新的政策: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可能老板们更加懵逼,该怎么选择税率呢?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方式,基本上都是适用3%的征收率。但是,涉及销售、租赁不动产的征收率,适用5%。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原来选择17%的,在开票系统升级后,会自定变为16%,原来11%的则调整为10%,其他基本没有变化,所以不用担心。
4、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管理办法》第28条写明: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很清楚:公章、财务章无效哦!
自开发票肯定是盖自家的发票章这没问题,还有代开发票这一说呢,盖谁的章?
这里创客菌特别提醒一下: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5、发票开错会被退回重开,还要罚款
现在全国查发票都查得很严,所以千万别想着随便虚开几张小金额的就没事儿,虚开普通发票现在也会被查,因为税号、编码都清楚记载着各公司间的业务往来。
不要到税务机关找上门,你还说不了解税收政策,不是故意要虚开的,到那时候,罚你两千块算是买教训了!
会计小兰,这几天直发愁,好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见了,怎么也找不到了,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入手才好。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增值税专票丢失的那些事儿。
首先,增值税专用发票丢了,咋处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因此,小兰在发现发票丢失的当日就要立即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同时登报作废。
那么,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会影响认证抵扣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注意:《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是由销货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的,办理时需携带已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
最后,专票丢失的影响有哪些呢?
先说罚款,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罚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再者,如果丢失发票,还会影响公司的纳税信用评价,被扣减一定分数。
因此,提醒各位同学平时工作中一定要做好发票管理,尽量不出现发票丢失情况才好。
取消认证期限,17年以后专票超期也可抵扣!
一、政策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2023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
二、政策解读
1、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也就是说,不受360日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的要求;
2、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即使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也可以按规定认定抵扣进项税额。
具体操作:可以自2023年3月1日后(没有时间限制),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
备注: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发票日期。
3、取得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
补充1: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是没有时间限制,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即可开具。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您懂得了吗?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如何操作吗?
补充2:《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第十三条规定:
(一)自2023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二)纳税人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应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三)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办理注意事项:
1.办理临时开票权限时只需要提交《开具原税率发票承诺书》,无需提供其他资料;
2.纳税人需要保留交易的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材料,以备查验。
3. 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10月申报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呢?开了专用发票怎么填?免税怎么填?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之申报小技
前台申报监控少 易出疑点别大意
征期金三申报表 各类提醒要注意
一栏要大二加三 四五六栏也统一
专票有数不享受 不超三十有红利
个体申报要三看 一栏免税核定额
注销迁移非征期 按季三十要切记
有数据的不动产 五率扣除多在意
以上逐条能做到 小微优惠没问题
一栏要大二加三 四五六栏也统一
一般情况下,指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中第1栏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应大于第2栏3%的专票销售额和第3栏3%普票销售额的和。同理,第4栏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应大于第5栏5%的专票销售额和第6栏5%普票销售额的和。
专票有数不享受 不超三十有红利
代开或自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就其开具专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但纳税人销售额按月不超10万、按季不超30万,除去专用发票对应的销售额,可以享受免税。
个体申报要三看 一栏免税核定额
小规模的个体户前台申报,在保存报表时,应注意第1栏、第4栏、核定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等,代开发票销售额按月超过10万(按季30万)时,免税销售额栏次不应有数据。
注销迁移非征期 按季三十要切记
若小规模纳税人是于季度中间开业或注销,未达到完整季度的,可以视同一个完整的季度享受免税。
有数据的不动产 五率扣除多在意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新增“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栏次,位于申报表最上方,此栏次填写时可能涉及不动产扣除额,纳税人超过小规模免税标准后,此栏次数据与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数据应一致;销售额总额未超过小微标准(含不动产销售额),不动产销售额也可以享受免税。
二、申报表的填写方法
情况1: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只开具普票,且不含税销售额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 按月申报不超过10万,按季申报不超过30万)
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10栏或第11栏(申报时第10、11栏只有1栏为可填写状态),而且不能填第1栏,因为你填了第1栏最后必定会产生税款!
提醒!第10栏和第11栏的区别在于,第10栏是企业填的,第11栏是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填的,这里还是有不少人容易搞混喽!
【例1】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50000元,通过开票软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超过30万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规定,应填申报表如下:
(2)只开具普票,不含税销售额不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 按月申报不超过10万,按季申报不超过30万)
【例2】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400000元,通过开票软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超过30万不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规定,应填申报表如下:
情况2: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开或自行开具专票,不管开具金额为多少,都应将销售额按对应税率填入第1、2栏( 第1、2栏金额相同)或第4、5栏(第4、5栏金额相同)
【例3】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50000元,去税局代开了发票,现场预缴了税款,当季不超过30万但是不免增值税,应填申报表如下:
情况3:同时有开具增值税专票、普票
特别注意!专票无论是自开还是代开,都要交增值税,并且代开发票的收入也会占用免增值税的销售额度。
1、符合小微免税条件时
把开具专票金额按对应税率填入第1、2栏(1、2栏金额相同)或第4、5栏(4、5栏金额相同)
把开具普票金额填入第10栏或第11栏。(申报时第10、11栏只有1栏为可填写状态)
【例4】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250000元,去税局代开了50000元的发票,现场预缴了税款,剩余200000元从开票软件开了普通发票,应填申报表如下:
2、不符合小微免税条件时
开具专票金额按对应税率填入第2栏或第5栏;
开具普票金额按对应税率填入第3栏或第6栏;
第2、3栏金额相加填入第1栏,或第5、6金额相加填入第4栏。
【例5】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400000元,去税局代开了100000元的发票,现场预缴了税款,剩余300000元从开票软件开了普通发票,应填申报表如下:
情况4: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如销售初级农产品,如大米,蔬菜,瓜果等)
将销售额填入第9、12栏(9、12栏金额相同)
【例6】农贸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销售蔬菜100000元,应填申报表如下:
同时,还要填一个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里的免税项目,选择下拉框对应的免税项目,填写本期免税销售额。
三、其他提醒
关于小规模申报,你还要知道几点:
1.未开票收入的填报
申报收入不仅是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也是要申报的,建议你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如实填报。
如果符合小微免税条件的,不填主表第一栏,直接按本文第一张表的填法;
如果不符合小微免税条件的,把未开票收入加到主表第一栏。
表格逻辑:主表第1栏≥第2栏+第3栏,第4栏≥第5栏+第6栏,不符合逻辑表格比对会不通过。
2.自开专票部分
也填在第2和第5栏的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金额那里。
3.税务机关代开普票的部分
填在第3和第6栏的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金额那里。
4.有免税收入项目、减税项目的
免税收入上面介绍过,减税的有哪些呢?最常见的是税盘的首次购置费用及以后每年的服务费是可以减税的。
这两种情况都需要除了填主表外,需要同时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免税收入填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
减税项目填在主表第18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发票是每个公司抵税的必要凭据,开什么样的发票,开几个点的发票关系到公司的税务;哪些支出需要发票哪些不需要关系公司支出凭证,所以企业主必须了解发票。
什么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
发票分为两种,一种叫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种叫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里我们先来了解两个概念: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什么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简单举个例子,假如某公司专票13个点,某件商品进价是1万元,售价是2万,只需要交税20000*13%-10000*13%=1300元。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使用该系统开具的带有税控信息的机打普通发票,是购销双方的收付款凭证。
普票和专票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区别最重要的一点: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用于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能做记账凭证;此外,两者还有以下区别:
1、纳税主体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发票联和记账联;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3、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的内容比普通的要多,也要繁琐些
4、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哪些支出是可以不需要发票就能税前扣除呢?
1、支付个人500元以下零星支出
像办公室修个锁、路边买点水果、食堂买个菜等,如果是从个人那里买的,一次(一个销售者一天算一次)不超过500元,按照国税总局2023年28号公告的规定,只需要取得一张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就可以。也就是只需收据完全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
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支出
好多企业逢年过节向职工发放福利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也不需要取得员工开具的发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个人取得的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说的福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3、支付差旅津贴
支付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补助不需要发票。
差旅费报销单,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4、支付员工误餐补助
支付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需要发票。员工获得此补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4〕089号明确,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5、支付的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支出
好多企业经常遇到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合同未履行,需要支付对方违约金,这项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取得发票。
注意:凭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收款方开具的收据或者有的需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等就可以税前扣除。
哪里可以提供发票代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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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票也能抵扣进项税?专票能否按票面抵扣?进项税能不能抵扣,怎么抵扣的问题,今天笔者一次性说清楚!
1
这些情形普票也可抵扣!
情形一:甲公司的财务人员收到2张网约车的发票,分别是纸质普通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由于2张都是普通发票,因此未抵扣进项税。
正解:网约车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纸质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第六条第一项: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情形二:甲公司的财务人员收到2张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1张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税率,另一张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由于两张都是普通发票,因此未抵扣进项税。
正解: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政策依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二条第一项
二、通行费电子票据分类
(一)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包括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征税发票)以及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不征税发票)。客户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征税发票,可按规定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客户采取充值方式预存通行费,可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不征税发票,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2
这些情形
专票不能按票面抵扣!
情形一:甲公司的财务人员从小规模纳税人手里购买了农产品,收到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是10万,税额是0.3万元,财务人员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了进项税申报抵扣。
正解:自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农产品取得专用发票的,不按照票面税额抵扣,而是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10×9%=0.9万,计入货物成本10.3-0.9=9.4万。待领用时,若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再进行加计抵扣。
收到的专票应该进行认证,并在当期进项税转出。
政策依据: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情形二:甲公司财务人员收到了一张税控设备技术维护费的专用发票,按照票面税额进行了申报抵扣。
正解:技术维护费可凭发票全额扣除。
取得的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后,应在当期进项税转出。技术维护费应该先全额计入“管理费用”,有应纳税额的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二条、第三条
二、增值税纳税人2023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23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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