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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票勾选认证(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8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税票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票勾选认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票勾选认证

【第1篇】增值税票勾选认证

网上勾选认证增值税发票操作流程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吗?

之了君最近收到很多同学对于这方面的询问,之了君今天就帮大家整理了纳税人在发票查询平台网站自行勾选需要抵扣的发票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赶紧来看看吧!

网上勾选认证增值税发票的注意事项和操作提示

现将纳税人在发票查询平台网站自行勾选需要抵扣的发票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相关提示:

1、用户使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进入四川省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网站(https://fpdk.sc-n-tax.gov.cn/),在usb接口插入金税盘或者税控盘并输入密码(金税盘或者税控盘默认密码是12345678)登陆。

2、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的“发票勾选”功能中对需要抵扣(或退税)的发票进行勾选处理,在“确认勾选”之前可以多次勾选或者撤销勾选。

只有经过确认勾选的发票信息,系统才会自动将确认结果传输至税务局认证系统后才能抵扣进项。

勾选后一定要确认才生效,不然就是无效的,确认之前还可以取消勾选,但是一旦勾选就没法退回了。

“确认勾选”操作就相当于以前的扫描认证功能。

3、勾选发票的周期是本月完成申报之日或本月征期次日起至次月完成申报日或次月征期截止日。

因此选择确认平台支持跨自然月勾选发票。(扫描认证发票的周期仍然为自然月,不同自然月扫描认证的发票属于不同认证月份。)

在申报期内操作勾选系统时,请根据本企业实际的申报情况选择对应的选项,如果未完成申报,请选择“未完成申报”;如果已完成申报,则选择“已完成申报”,税款所属期会自动切换。

如果误选择了“已完成申报”(实际当期尚未进行申报),导致平台自动跳转税款所属期为下期,造成当期无法勾选确认发票。

符合以下条件的,点击“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即可回退至当期,重新勾选确认:

①跳转到下期后,没有在“确认勾选”模块进行过确认已勾选发票的操作;

②系统获取到的当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③在本平台确认勾选时,手工点击“已完成申报”选项;

④回退功能在征期内有效。

4、纳税人当期可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包括纳税人已确认勾选和扫描认证的发票。

5、当期申报完成之后再进行勾选确认的当期发票,将不能参与当期的申报抵扣,也不能参与下期的申报抵扣。

为避免损失,请纳税人确认当期所有发票全部勾选确认后,再进行本期的纳税申报。

6、系统的数据同步周期为1天,因此当天开具的发票无法在本平台进行检索。

7、开票方离线开票未上传数据,在勾选系统中是无法查询到发票的,需要联系开票方确认开票软件中对应发票的上传状态。

8、在系统中查询不到的发票有可能为异常发票,请前往“发票查询”模块进行核实查询。无法在平台查询的发票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第2篇】注册公司虚构增值税票

可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通常情况下,当自然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无资格自行开具发票时,可以到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自然人代开、或者个人代开发票。

1、无需注册企业,仅需要准备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个人和受票方的信息资料等。

2、由地方税务直接开具,并附上个人完税证明,官网上可以实时查验。

3、但税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是按照20%-40%的劳务报酬所得扣税;另外,还有增值税、附加税,到年底汇算清缴的时候,有可能涉及补缴税款的情况。

不过,如果当个人对外承接业务,获得大额的收入时,还可以到国内部分税收园区申请临时税务登记、自然人代开发票。

1、无需自然人实际到场,操作流程便捷,无特殊情况可当日申请可当日见票。

2、几乎各行业、各类别品目都可以开具(除特殊行业外)。

3、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其应纳税额,享受个税核定后,综合税负在0.5%-1.5%左右(目前可免征增值税、附加税);且不属于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范围,不会涉及汇算清缴的问题。

注:在享受自然人代开政策、个税优惠的同时,切记确保业务真实、三流一致(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不虚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增值税票勾选认证平台

发票系统2.0版上线

为了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发票系统,提高用户体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排部署,我省将于2023年11月1日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是现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升级版,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更名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但是网址没有变化,您收藏的网页不用进行修改您只需登陆即可看到网页改变。

新平台都增加了哪些功能?对您原来的认证有什么影响呢?提前了解一下!

主要新增功能如下

1、综合服务平台

登陆支持: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功能菜单不同:可进行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的操作,不可进行相关发票勾选操作。

2、首页工作台的更新

显示为一个点击月份切换的大日历,简洁美观,便于操作

3、导航栏变更

将原来的以勾选、批量勾选、确认为主体进行分类,修改为以抵扣、退税、代办退税为主题分类,更加清晰明确相对应的操作。

4、确认勾选改为确认签名并可以撤销

抵扣勾选中取消了确认勾选,改为在勾选统计中的确认签名。

原确认勾选后无法撤销修改,现在用户可以在未提交申报期间对已勾选并确认签名的发票数据进行整体撤销

(扫描认证的进项发票,也需要登录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确认签名)

5、抵扣勾选

增加了不抵扣勾选和逾期发票抵扣申请与勾选的功能以及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

6、发票查询功能改为进项发票查询

并增加了2个模块:

1.出口转内销查询

2.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

7、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

在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的查询功能中新添加了一项“查看发票明细”功能,用户可在此功能中查看对应发票的数据流转的全部流程;

8、注销勾选

对于有需要注销勾选的企业,首页新增了注销勾选按钮。注销勾选后可在所属期所在自然月进行确认签名(正常是次月才可进行确认签名)。注销勾选后还可撤销注销勾选。

注意:纳税人仅在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注销勾选功能。纳税人注销勾选后,需要完成注销申报。

9、发票下载

企业可通过发票下载功能,根据业务需要自行申请并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本功能模块包含发票下载、发票查询等功能。

①同一个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每24小时申请下载请求不超过1次;

②当前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最多申请5次发票下载,历史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每30天可申请一次发票下载;

③提交的申请会在24小时内被处理;

④可以下载7天内申请且处理完成的发票;

发票查询可查询进销项数据明细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操作视频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企业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答:所有使用含有数字证书的税控设备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使用该平台。

2. 纳税人为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特定类型企业,该如何认证发票?

答: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特定企业可在办税服务厅勾选确认。

3. 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抵扣勾选功能对纳税人信用等级有要求吗?

答:没有,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登录使用该平台。

4.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并使用部分功能。

5.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的哪些功能?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平台中的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等功能。

6. 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后没有抵扣勾选功能是什么原因?

答:请确认纳税人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转登记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未到生效日期。

7.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抵扣勾选模块都有哪些功能?

答:抵扣勾选模块包含发票抵扣勾选、发票批量抵扣勾选、发票不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以及抵扣统计确认等功能。

8. “发票抵扣勾选”模块可以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答:可以勾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票数据:

①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且尚未完成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除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②发票状态、管理状态为正常且未超过抵扣时限。

9. “发票抵扣勾选”模块不可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答:不可勾选的发票数据有:超过抵扣时限的发票且未经税局审核通过的发票(逾期发票);已作废、已红冲、已失控、管理状态非正常等异常发票。

10. 对于发票抵扣量大的企业可以实现批量勾选发票么?

答:发票抵扣量大的企业,可以使用“发票批量勾选”模块,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勾选,提高发票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

11. 勾选为“部分抵扣”和“不抵扣”的发票,该所属期申报缴税后能否再次选择抵扣?

答:不可以再次选择抵扣。

12. 可以将一张发票同时进行“抵扣勾选”和“退税勾选”吗?

答:不可以,一张发票仅可勾选一种用途。

13. 纳税人如何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答:征期内,纳税人完成当期抵扣勾选后,需在增值税申报抵扣前,到“抵扣勾选统计”模块申请统计,生成本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汇总统计表,并进行确认签名。

14. 纳税人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是否可以继续勾选发票?

答:纳税人在非增值税申报期,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可继续对发票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但不可进行确认签名。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则必须撤销统计方可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

15. “确认签名”是什么?

答:“确认签名”是指在平台中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纳税人申报期内需对抵扣勾选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经“确认签名”确认后当前统计表将作为申报抵扣的依据。

16. 不经过“确认签名”是否可以申报抵扣?

答:不可以。

17. 本期无进项抵扣需求是否需要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答:若纳税人本期没有需要勾选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则不需要在平台中进行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18. “确认签名”功能开放时间?

答:“确认签名”功能仅在申报期内开放,确认签名和撤销签名支持多次操作。如纳税人因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前申报抵扣的,可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进行确认签名。

19. 确认签名后需要继续勾选发票怎么办?

答:确认签名后系统会锁定当期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成功“撤销签名”后继续进行勾选和撤销勾选操作。

20. 撤销确认签名有无次数限制?

答:抵扣勾选支持多次撤销确认,退税勾选确认后不可撤销,代办退税勾选后无需确认且不可撤销。

21. 哪些企业可以使用“退税勾选”模块?

答:只有外贸型出口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能够使用“退税勾选”模块。

22. 发票“退税勾选”后未进行确认能否申报出口退税?

答:发票“退税勾选”后未进行确认不能申报出口退税,需完成“发票确认勾选”才能用于出口退税。

23. 退税勾选确认后能否撤销重新选择?

答:确认后不可撤销。

24. 哪些企业可以使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

答:只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能够使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

25. 哪些发票可用于“代办退税勾选”?

答: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代办退税勾选”。

26. “代办退税勾选”需要进行确认操作吗?

答:“代办退税勾选”没有确认环节,“代办退税勾选”提交或“批量代办退税”勾选文件上传即确认,且无法撤销。

27. “发票下载”模块可以申请下载哪些发票?

答:纳税人可在“发票下载”模块申请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

28. 发票下载申请提交后是否可以直接下载文件?

答:纳税人查询处理状态,显示为“处理完成”后,方可下载。

29. 如何查询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

答:纳税人可以在“进项发票查询”模块里的“单票查询”和“未到期发票查询”中查询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

30. 纳税人是否可以在平台进行发票查验?

答:纳税人可点击平台中“发票查验”按钮自动跳转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进行发票查验。

31. 纳税人平台档案信息显示不全怎么办?

答:需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局端加载档案。

32.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平台中查询不到是什么原因?

答:销方离线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在上传到税局端之前无法查到。若非前述原因,需到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该张发票是否存在。

33. 扫描认证的发票是否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确认签名?

答:扫描认证的发票,需要在申报抵扣前登录平台进行确认签名。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为抵扣勾选,如需调整用途需撤销抵扣勾选后重新勾选。

34. 什么情形企业需要使用“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

答:平台获取到企业当期已完成增值税申报的结果后,会自动跳转到下一税款所属期,并显示“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若企业需返回上一税款所属期调整认证数据,可进行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

35. 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申请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纳税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税款所属期跳转到下期后,企业又在当期撤销申报;

②平台获取到的需回退的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③在回退属期的申报期内。

36. 什么情形企业需要使用注销勾选功能?

答:一般情况下进入申报期后纳税人才可进行确认签名,需要做注销当期申报提前确认勾选的纳税人,可以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对下一税款所属期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37. 注销勾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申请注销勾选需要平台获取到纳税人当前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已申报”,否则无“注销勾选”按钮。

38.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相关业务是否要携带税控设备?

答:需要。

精 彩 回 顾

【第4篇】逾期增值税票抵扣成功

今天

我们第56期“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

就为大家介绍

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申请

01

申请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抵扣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税务机关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02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1份

_查验后退回

2

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

1份

_查验后退回

3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1份

_查验后退回

4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

1份

_查验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_查验后退回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

第三方证明或说明

1份

03

办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场所)

各区(地区)办税服务厅地址,详见办税地图:

→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at/mapnew/mapnew.html

【第5篇】增值税票认证有效期

坦桑尼亚pvoc证书在坦桑尼亚的有效期是多久?这个问题通常是根据坦桑尼亚pvoc认证的类型来确定的,因为坦桑尼亚pvoc是坦桑尼亚的认证体系。在这个认证体系下,有三种认证操作模式。每种运营模式获得的证书都不一样,证书的有效期也不一样。那么,pvoc认证在坦桑尼亚的有效期是多久呢?一定要知道是什么类型的证书。

下面我们来一一介绍一下:坦桑尼亚一次性操作模式认证,俗称坦桑尼亚coc通关证书。此证书仅有效一次,不能用于下一次装运。需要重新处理。另外,这个证书有一个时间限制,从获得证书到使用证书。并不代表你已经取得了证书,只要你不使用它,它就永远是有效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证有效期为3个月。从获得证书到使用证书的周期为3个月。如果超过期限,证书将自动失效。虽然这份证书没有有效期,但它是以你这批货物的检验报告为依据的。验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因此,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当然,很多代理商并不知道这种情况,也不关心。要提醒大家的是,坦桑尼亚pvoc认证体系下的coc清关证书有效期为3个月。其次,在坦桑尼亚pvoc认证体系下,还有另一种认证运作模式叫注册模式。以这种操作方式获得的证书称为注册证或注册证。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注册证书上会显示证书日期和有效期,也就是有效期,只要是在这个期限内使用,比较好理解。不用解释,除此之外,在坦桑尼亚的pvoc认证体系下,还有另外一种认证运作模式,叫做型式认证模式。在这种运作模式下获得的证书被称为型式认可证书,在坦桑尼亚也是一种pvoc证书。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型式认可证书上会显示证书的日期和有效期,只要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模式coc通关证书是以上三种操作模式中最常用的。另外两种模式很少使用。有些客户会在注册模式下做,但是第三种模式对于客户来说几乎是没有用的,因为太贵了,付不起钱。

【第6篇】代开普通增值税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扰乱了发票管理秩序,是我国税务和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实践中的虚开类型五花八门,笔者尝试就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争议较大的有货代开模式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进行论证分析。

一、张某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法律分析

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之张某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审案为例:张某强与他人合伙成立个体企业某龙骨厂,张某强负责生产经营活动。因某龙骨厂系小规模纳税人,无法为购货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张某强遂以他人开办的鑫源公司名义对外签订销售合同。2006年至2007年间,张某强先后与六家公司签订轻钢龙骨销售合同,购货单位均将货款汇入鑫源公司账户,鑫源公司并为上述六家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53张,价税合计4457701.36元,税额647700.18元。

本案只是给出了张某强不具有骗取税款目的、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故而无罪的结论,但并未就该结论进行系统论述。笔者认为,张某强无罪的路径有三:

第一,张某强以他人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以该他人公司名义收取货款、开具发票,实际加工劳务由其本人完成,交易产生的税款由被挂靠方扣除、缴纳,其本人与该他人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挂靠关系”,而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39号文”)的解读第二条的规定“如果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应以被挂靠方为纳税人。被挂靠方作为货物的销售方的提供方,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适用“39号文”的规定”,不属于行政法意义上的虚开,也就无从谈起刑法上的虚开;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以“挂靠”有关公司名义实施经营活动并让有关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性质》征求意见函(以下简称58号文)规定“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以他人名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即便行为人与该他人之间不存在挂靠关系,但如行为人进行了实际的经营活动,主观上并无骗取抵扣税款的故意,客观上也未造成国家增值税款损失的,不宜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龙骨厂与鑫源公司签订了挂靠协议,但是龙骨厂以鑫源公司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收款、开票,符合58号文的规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三,龙骨厂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丧失一些交易机会,通过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协商,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收款如实开票,在这个过程中张某强要求他人开票的目的是为了促成交易的实现,鑫源公司开具专票后如实申报税款,受票方自然可以抵扣,张某强不具有骗取税款目的,国家税款也没有任何损失,故而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二、如实代开定性分析

目前挂靠开票或者事实上的挂靠开票应属无罪争议不大,但其他类型的“如实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依然在实践中大量入刑,法院的观点也很混乱,比如2023年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王某再审无罪案(2021鲁刑再4号)就是将有货代开型案件再审改判无罪,而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154辑丁红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9京01刑终275号)则详细论述了 “代开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笔者认为可以通过类推解释得出代开出罪的结论。

类型一: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收取货款后,找到税务机关向交易方开具发票;

类型二: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挂靠在乙公司名下,以乙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收取货款、开具发票,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挂靠费;

类型三: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未挂靠在乙公司名下,但以乙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收取货款、开具发票,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开票费;

类型四: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与其他公司发生交易后,因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找到第三方公司,如实为其他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开票费。

对于第一种类型,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甲公司的行为完全符合发票使用规定; 对于第二种类型,因“挂靠开票”合法化,不构成犯罪;对于第三种类型,最高法的复函对此进行了除罪化处理;目前重点是第四种类型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第三方开票公司与受票方无任何交易,本不该开具发票,这种行为属于行政法意义上的虚开,但是否可以直接入刑呢,从甲公司找第三方代开的目的来看,其本意并非是为了自己或他人骗取税款,而是为了获取交易机会达成真实交易,从国家税款有无损失来看,受票方拿到进项票后进行抵扣,但第三方也进行了如实申报税款,那么国家税款同样没有损失。不能仅仅因没有挂靠协议或者没有以第三方名义进行交易即认定该行为入刑,刑法的穿透性要求必须研判这几种模式的实质区别,而除了形式上与模式上的区别外,其对于国家税款损失并无实质上的区别。

三、代开入刑之批判

入罪理由一:增值税遵循“征扣一致”的链条抵扣原则,即本环节纳税人未缴纳税款,下环节纳税人不抵扣税款。如果行为人在真实交易中没有缴纳增值税——如在进项中以不开具进项发票的低价交易,则国家并未基于该真实交易而征收到相应税款,这种情形下如果行为人在交易后以从第三方获取的发票进行抵扣,就将造成国家增值税税款损失。

入罪理由一之批判:在进项中以不开具进项发票的低价交易完全是不利于被告人的推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认定销售价格明显偏低的依据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认定标准即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即使该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交易价的百分之七十,依然可以有正当理由:小规模纳税人的成本以及对于利润的要求较低;特别是我们国家目前是以票控税,只要第三人丙如实代开,第三方开给乙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就是甲乙之间的交易金额,从发票控税角度来看甲乙之间价格就是含税的,不会打破“征扣一致”的链条抵扣原则。

入罪理由二:对于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的企业,通过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法定途径,为了完成交易中的开票义务而不得不找其他公司为交易方开票的辩解无法律依据。

入罪理由二之批判:目前行政法意义上的代开除了税务局代开之外,还有挂靠代开的方式,模式三中的代开并不符合39号文的规定但依然进行了除罪化处理,故没有找税务机关代开不是入罪的理由,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然要回归到骗税目的、国家税款损失上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主管税务机关只可以申请代开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收取到这样的发票只能抵扣3%的进项税。那么交易第三方很可能就不会选择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商品交易,因为税收成本将大大增加。

入罪理由三:对于开票方而言,正常情况下开票方应向国家缴纳总货款或服务款17%的税额,因此开票方会在交易中要求受票方缴纳税额,但其只收5%-10%左右的开票费远低于其需要实际缴纳的数额。现实中,开票方往往是不具有其他经营业务的空壳公司,并不会真实缴纳税款,在利用不正当途径获取开票费后会逃匿,客观上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

入罪理由三之批判:首先,不能将5%-10%的开票费认定为税额,更不能将开票费与17%的税额之差认定为国家税款损失。国家税款损失应该要通过进项是否抵扣、销项是否申报进行判断,该5%-10%的开票费并不会进入国库,与国家税款损失无关;其次,挂靠开票也需要向被挂靠方支付低于17%税额的挂靠费,若以此种行为入刑,无疑挂靠开票也构成犯罪;最后,一般来讲代开发票来源有以下几种:(1)从上游虚开后向下游虚开,买票卖票;(2)从税务局领票后大量开票给他人,不缴纳税款;(3)向下游卖货不开票,将多余的票卖给第三方;(4)公司业绩不好,进项票远多于销项票;(5)开票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政策卖票赚差价,并非均为空壳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必须查明第三方开票主体是否将涉案发票申报,未 申报的原因是什么,行为人对此是否知情,是否存在明知他人逃税的故意,不能进行不利于被告人的推定。

有货代开型因为有真实交易发生,所以代开发票的行为并没有使受票方在实质增值额的范围内少缴税款,这种行为只是违规开具发票,不是刑法意义上的虚开。挂靠开票、以他人名义开票均不构成犯罪,也就是不具备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类型四中的代开模式也并未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应该进行类推解释得出无罪的结论。

【第7篇】增值税票种核定调整

2023年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试点范围不断扩大。2023年12月,重庆市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9号),对我市试点政策进一步调整。

一什么是农产品核定扣除?

简单来讲,纳入核定扣除试点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是根据其适用的核定扣除方法,计算出当期可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二2月1日起,试点政策有哪些变化?

本次试点政策调整的内容主要是农产品核定扣除范围以及农产品核定扣除方法:

三农产品核定扣除怎样计算?

(一)投入产出法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注意:公式中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举个例子:某乳品加工企业2023年销售10000吨巴氏杀菌乳,实现不含税收入4800万元,原乳单耗数量为1.055,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4200元/吨,以投入产出法计算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原乳加工成巴氏杀菌乳,适用税率为9%。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10000×1.055×0.42×9%÷(1+9%)=365.86(万元)

(二)成本法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注意:公式中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举个例子:某公司从事木质家具制造,2023年12月其主营业务成本为6000万元,农产品耗用率为70%,原材料平均购买单价为4000元/吨,以成本法计算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6000万×70%×13%/(1+13%)=483.19(万元)

农产品核定扣除有什么优点?

先看一个例子:某企业2023年购进900万元农产品(购进时未取得发票),领用600万元用于生产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3%的货物,主营业务成本为1000万元,农产品耗用率为60%。2023年该企业未购进农产品,取得2023年购进货物对应的农产品销售发票,领用农产品300万元用于生产销售税率为13%的货物,主营业务成本为500万元。

实行购进抵扣的情况下,2023年未取得抵扣凭证,可抵扣进项税额0元;2023年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900×9%+900×1%=90(万元);共计抵扣90万元。

实行成本法核定扣除的情况下,2023年可抵扣进项1000×60%×13%/(1+13%)=69.03(万元);2023年允许抵扣500×60%×13%/(1+13%)=34.51(万元);共计抵扣103.54万元。

由此可见,由于农产品核定扣除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不会出现高征低扣情况,能有效减轻税负。除此之外,纳税人进项抵扣进度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一致,能有效避免“先缴税后留抵”,降低企业资金占用成本。

源自大渡口税务

【第8篇】增值税票开给个人吗

我一直觉得个人他是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结果百度一下才,才发现只答对了一半,确实大部分情况下个人是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但是有四种情况下是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就说一下常见的两种

一种是个人销售不动产,对方不是个人的话,可以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至于需要缴纳哪些税金,税务局说这个太复杂了

一种是个人出租不动产,这个我们经常会碰到,就是房租发票,假如你公司有经营,肯定会有房租支出 ,但是大多数房东多不愿意开具发票,今天终于知道原因了

个人代开房租发票,可以选择代开普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普票税率也是百分之五 , 由于国家在2023年4月1日出来了一个政策,就是代开普票是免增值税的,所以代开普票,增值税和附加税是免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东莞这边是按百分之1.2,还有个房产税是按百分之2,还有个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是按面积除以容积率之后在除以12在乘以你租房的月份个数,印花税是按万分之三,这个土地使用税的话他会涉及到是住宅还是非住宅,有没有产权之类的问题,我所说的是非住宅有产权的这个的算法.总税金是达到三点五左右

个人代开房租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那就需要缴纳百分之五的增值税还有附近税,现在的话附加税是可以减半征收,在加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我算了一下总税金是达到九个点左右

【第9篇】开了增值税票不交税吗

企业开出来的专票对方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如果企业不交税,税收就是国家承担了!所以小规模开专票必须交增值税税!

然后小规模企业从4-1日开始,销售额(不含税收入)45万以下,免增值税,说的也是普票!没有任何争议!

从申报来说,原来销售额低于30万咋申报,现在45万还是一样,这次只是额度提高了,其他政策还是延续的!

【第10篇】开了增值税票不交税

【导读】:增值税都开了票,交税是不是也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有哪些?接收虚开增值税票税发票会怎样?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后果会很严重,所以遇到这种发票决不能接受,具体处理方法请看下文.

增值税都开了票 交税是不是也多了

对开票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应交的增值税是一样,不存在多交税.只是对接收发票的单位有影响,对方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享受进项税抵扣的政策.

2023年5月1日全面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全国各地相继出现了一波涨价风,特别是以生活服务业为代表的部分商家,认为给对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曲解营改增而价外加税.

实际上,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销售货物,无论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 票,均按适用税率计税,不会多增加一分钱税额.

比如,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劳务、服务)取得价税合计收入35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

对于商家来说,收取收入35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3.02[35÷(1+6%)],税额1.98元(33.02×17%),价税合计:33.02+1.98=35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也是同样计税,也不会增加税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填开的时间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以下时间要求开具: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接收虚开增值税票税发票会怎样?

(二)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

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构成犯罪的标准、罪名及刑罚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即涉嫌构成犯罪.罪名分别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个人犯罪的,处拘役、15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可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罚.

2.虚开上述发票以外的其他普通发票,如建筑安装业、广告业、餐饮服务业发票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涉嫌构成虚开发票罪.

虚开发票100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个人犯罪的,可处管制、拘役,最高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第11篇】增值税票据查询真伪查询

发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之一,是我们进行各类经济活动,证明我们发生经济收入或支出的会计原始凭证,发票对我们经济生活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

发票的种类繁多,真可谓是各式各样,主要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呢?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们国家进行税制改革的新产物,主要用以征收税款、证明买卖关系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因此很有可能出现假冒伪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混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这类假发票的存在会扰乱我们的社会秩序,也会造成一些企业或者单位直接的经济损失,那么我们如何避免收到假发票呢,这就需要我们有一双“明亮”的眼,去辨明发票的真伪。

现在主要的手段是拿到电子发票后依据电子发票的号码去税务局官网上查询,虽然也能查出真伪,可是效率很慢,而且存在输错号码的情况发生;最近支付宝里面出了一个新功能,直接搜索发票查询小程序,在小程序里面扫码查询,就可以快速查询发票真伪,啊大家抓紧用起来。

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进入小程序后,点击扫一扫,扫描电子发票上的二维码,一秒钟就能知道发票的真伪了。

【第12篇】当月增值税票忘记抵扣怎么办

政策一直在变,完全跟不上节奏,无人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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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从学员的日常提问中,

精选出的小望答疑问题精选第22期,来看看你是否遇到过同样的问题。

q:老师,我有一个问题,就比如说我们买了一车鞋子,入库了,发票开来了,发票数量和金额是符合的,但是有一个原因就是质量太差,供应商不愿意赔钱,就重新送了一车鞋子作为赔偿,但是这车鞋子没有发票,我可以直接做账,作为营业外收入吗?

a:送的鞋,应该和购买的鞋一起入库,根据鞋的型号来分类入库。销售的时候结转成本。只是没有发票的鞋子结转的成本不能所得税前扣除。做申报表纳税调增处理就可以。

q:请问购入原材料入账需要哪些附件?

a:一般就是发票、入库单和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可以另存。

q:老师 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装修装饰公司,我们大部分材料都不能取的发票,材料商只提供收据,这些收据我们可以做账吗?

a:可以做账,只是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

q:增值税上年末进项未抵扣的,可以今年继续抵扣吗?

a:可以的,这个是没有期限限制的。

q:老师,7月份来给客户一张十万零点的普通发票,现在对方说掉了,我这边能红冲再重开吗?可是客户联要不回来,小规模的。

a:不可以的,用复印件给他就可以了,丢失了不能开红票的。

q:老师,汽车运输企业,开发票时备注栏里必须写吗?

a:你好,是这样的。必须在备注栏注明信息。

q:老师,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用完能购买吗?

a:可以,根据批准使用量和存量差额购买。

q:老师,汽车运输企业,开普票时备注栏里必须写吗?

a: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q:请问劳务公司与公司各发一部份工资,应如何申报个税?

a:分别申报就可以。

q:请问一下,公司给员工补助的餐补和通讯补助,要交个税吗?

a: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q: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时,其资产不到5000万,所得额达不到100万,员工只有15人,这个企业是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a:在所得税上,总分公司合并计算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政策。由总公司计算分配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纳税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汇总纳税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应包括分支机构的数据。

q:请问出口企业,出口退税,如果进项不够,是不退,然后当月免抵销项吗?

a:你好,出口生产企业采用免抵退办法,如果当月没有留抵进项税额,不退税,免抵税额为零。

q:老师好!麻烦问一下哈,小规模纳税人开出去是专用发票3%,那收进来的材料发票也是专用发票,材料专用发票可以作抵扣用吗?

a:你好,是不允许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q:员工打车费(平时办事)一般放哪个会计科目?

a:交通费,根据员工的部门不同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q:我们是劳务公司,挂靠一家建筑公司,工地在外省,我们公司需要预缴吗?

a:以挂靠公司的名义去预缴。需要办理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表,存在预缴情况的就需要预缴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q:老师 我司有一栋大楼,楼上有一个层面是无偿提供给另外一家公司使用的,另外楼下的地下车库一部分是出租给此公司,请问出租这一块部分的收入需要交什么税,怎么交?

a:不动产租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享受简易计税5%。可以享受简易的情形是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大楼。简易计税需要备案。还需要缴纳附加税;企业所得税。

q:老师 普票的销售方,地址和开户行不写行吗?

a:销售方应该把信息填全,购买方的名称和税号必须写,其他没有要。

q:员工上个月的工资做了工资表,但没发,因要请长假,社保个人部分跟公司部份都是员工自己出。这个要怎么做账呢?

a:做了没发,只做计提,不做发放的账。社保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都是员工出,做往来就行。通过“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核算。

【第13篇】个人增值税票怎么开

个人能开增值税专票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先明确一点,能开!但必须去税局代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暂行办法》(财税〔2016〕16号)第十一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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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购买增值税票冲抵

导读:预缴增值税如何冲抵?关于这个内容,一般会计不是很熟悉的,可能不知道改如何处理,其实这个内容,还是比较见你打的,主要是看下月还有没有需要上交的增值税,如何有的话,就在应交税费里面低减掉,具体的请看下文!

1,预缴增值税金额小,必须要抵减的!

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

(一)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二)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

2,抵减的会计分录如下:

预缴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下月有上交的增值税,可以抵减预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抵减的预缴增值税款,还要通过向税务机关申请,并且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预缴税款能否直接抵减本月应交税款:并且你还是按正常的填写,区别只在于交税的金额不一样,要交的是差额.

预缴税款视不同情况分别填入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9'、'30'栏.

具体做法:

货物金额占企业全部应税销售额的50%以下的,其多缴税款可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结转下期应缴税款中抵减,申报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三十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内,并在纳税申报前填写《销售出口货物超缴增值税抵减审报表》(附表四)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抵减上期多缴的税款.

【第15篇】增值税税票开票软件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办税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2023年4月1日起,我省全面推行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新办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统一免费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如何下载安装税务ukey开票软件呢?

1.在用来开票的计算机上用浏览器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点击首页上方右侧“相关下载”栏目,选择下载“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进行下载。

下载完成后运行安装程序点击“立即安装”,如下图所示,等待程序安装完成即可。

2.安装完成后桌面出现“票”字图标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双击图标进入开票软件。

3.打开开票软件后需要输入税务ukey密码,初始密码为8个8。

4.首次登录时系统会进入初始化设置向导界面,首先需要对系统密码进行设置。

数字证书密码初始登录时为:88888888(8个8),初次使用税务ukey必须修改数字证书密码。(小提示:请牢记您修改后的密码哦)

首次登录还需设置管理员密码,管理员密码至少为8位的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

5.设置好密码后,进入基本信息设置。请您如实填写营业地址,主管姓名,联系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其中营业地址,主管姓名,联系电话为必填项。

6.完成基本信息设置后,进入参数设置。开票软件会自动填充ip地址以及端口号,请您检查ip地址及端口号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按下面的ip地址和端口号进行修改。

ip地址:web.guangdong.chinatax.gov.cn

端口号:443

7.初始化完成后会自动打开用户登录界面,用户密码为初始化时设置的管理员密码,证书密码为刚刚修改过的数字证书密码(步骤4)。

8.登录成功后即出现开票软件主界面,常用功能均已放置在首页里面,更加详细的功能放在左边的菜单栏里。

9.为方便您熟悉、掌握增值税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的相关操作,您可用浏览器打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index.shtml),点击页面上方“纳税服务”栏目,进入“纳税服务”页面后,点击页面中间的“下载中心”,找到增值税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操作手册,点击保存到设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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