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税票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虚开增值税票的后果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6月18日,上海警方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退税的案件,涉案金额27个小目标,涉嫌犯罪人员40个。再次证明,我国法律对于虚开增值税发票一直都是严厉打击,绝不手软!触碰这条红线的企业老板,轻则倾家荡产,重则牢底坐穿。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后果: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在现实案例中,比如某位老板买了1千万的发票被逮住,他可能面临的处罚就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交罚金。首先要调增,把增值税补13个点,然后企业所得税补缴25%,最后再罚款0.5到5倍。还有滞纳金(年化18%)。最后的结果就是这1千万可能压根填不满。
所以要提醒各位老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一条绝对不能踩的红线,千万不要在作死的边缘试探!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合理经营买卖!
文/羊城派记者 黄丽娜 通讯员 江伟波 李长达
图/羊城派记者 宋金峪
羊城派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近期,珠海市公安机关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假发票线索入手,打掉了一个利用高科技网络技术,非法制造、销售假发票的庞大犯罪网络。该案也是全国首宗特大利用新型网络技术实施制造销售假发票案。
据了解,该团伙通过群发短信的方式,招揽对增值税普通发票有需求的“客户”,根据客户要求,可以现场刻制相关餐饮、酒店的财务公章,并按要求的时间、金额印制发票。最为特殊的是,这些假增值税普通发票上,也有一个查验二维码,扫码后登陆的是该团伙自己开发搭建的查验平台。因为有了假查验平台的“加持”,公司和单位的财务人员基本分辨不出这种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真伪。
“不仅接一些客户的订单,他们还销售一种软件,通过购买这个软件,购买人自己就可以制售假发票或发展成为和他们一样的制售假发票团伙。”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搞“批发”的方式,危害更为巨大。
今年5月下旬,在公安部经侦局和省公安厅经侦局的组织指挥下,该案开展全国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了以詹某泽为首的7名提供技术支撑的犯罪嫌疑人。
全国共抓获制售发票团伙人员83名,捣毁涉案团伙窝点45个,现场查获了完整的电子证据资料、缴获假发票37万多份和大批涉案工具。经查,此案涉及假发票数量达110万余份,票面总金额约350多亿元,受票客户共约24.8万家,遍及全国30个省市。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张德钢
审签 | 张德钢
实习生 | 梁敏婷
国家“营改增”税收新政策7月1日实施后,对建筑行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提出了新要求。
但是政策实施一周后,仍然出现了很多问题,收到了很多不合规矩的发票,导致发票作废。
同时,每次发票出错后,都要耐心给每一位开票人讲解规则,错在哪里,注意事项,给所有财务人员和报销人徒增不少工作压力和困难。
为此,小编特此制作了适用于建筑业的增值税发票高清样板,依据此格式,开具发票从此不再是难事儿。
财务人员存留,谁要开票发给谁。
开票人员存留,要开票按此格式。
操作人员存留,逐条对比不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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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头条号将定期发布建筑行业干货内容,欢迎关注。
原创文章,版权所有,商业转载,注明出处!
大家好,我是黄会计,我们今天来聊聊一般纳税人取得进项专票的抵扣问题。我国税法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抵扣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有不少情况下即使取得了进项专票也不得用于抵扣,常见的主要有以下情形:
第一,取得的发票本身就不合规的,例如票面上购买方的信息有误,依法依规应当填写的备注信息缺失,甚至是企业没有实际支出的虚开发票,都不得抵扣。发票的合规是抵扣进项税的先决条件。
第二,是购买的货物、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得抵扣进项税,如餐饮娱乐等,个人就是最终的消费者和增值税的最终负担者,所以不得再抵扣进项税。
第三,是购买的货物、劳务、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或者免税项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简易计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都已经享受过税收优惠了,当然不能再抵扣进项税额。
第四,是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者对应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存货、固定值产、在建工程等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通常是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国家不会为你的错误买单。
第五,是企业购进的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还有与贷款直接有关的咨询费、手续费、顾问费等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这也很好理解,大家在银行存款取得利息收入不用交增值税,贷款付出的利息和直接费用也就不得抵扣进项税。
以上只是取得专票后不得抵扣的常见情况的列举,具体到每一项业务的判断还是要专业的财务人员来把握。下一期,我们再聊一聊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凭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违反税收征管的违法犯罪行为。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不仅给国家税收带来巨额损失,而且对国家税收政策以及发票管理制度造成巨大破坏。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对虚开或者故意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除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税务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纳税人税收情况全面检查,若认定故意接受虚开的发票,则从重处罚。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个虚开增值税进项发票的案例:
经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xx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在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非法取得虚开增值税进项发票52份,金额515.30万元,税额87.6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0.51万元的行政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包括: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行为的理解
1.完全虚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以为少开多(部分虚假) 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有货代开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定的“虚开”行为方式
1.为自己虚开(单方行为单独构成)
2.为他人虚开(两方行为双方均构成)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两方行为双方均构成)
4.介绍他人虚开(三方行为三方均构成)
虚开发票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1.虚开的税额5 万元至50 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的税额50 万元至250 万元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虚开的税额250 万元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说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现在叫勾选确认),对财税人员来说司空见惯了,但是,你真的了解什么是认证吗?了解为什么要认证吗?认证通过以后怎样做?且听笔者细细道来:
1、什么是认证?
这得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功能来说,销售方通过该系统开具的发票直接上传到税局服务器,采购方从销售方取得的进项税发票通过网上认证系统将发票数据同样上传到税局服务器,系统自动对上传的进项税发票数据和销售方的销售发票数据进行比对,如果发票数据相符,则认证通过;如果不相符,则不通过,退回查明原因。简单的说,认证其实就是个数据比对过程,将销售方发票数据和采购方发票数据进行核对。
2、为什么要认证呢?
在笔者看来,认证目的有以下三个方面:
(1)确定发票的真伪
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说,从空白发票到已开具发票,目前都纳入税控系统的监控之下。首先,如果没有领购发票,就没法通过税控系统开具发票,即使通过别的途径开具发票,同样也不能通过认证系统的比对,所以假发票是进不了税控系统的。
(2)确定发票的领购方是否是发票上的销售方
这种情况实际上就是“借票”。在领购发票的环节,领购方的名称和税号已经与领购发票的号码进行了关联,如果第三方借用领购方的专用发票,以第三方的名义即使发票开具成功,同样也不能通过认证系统的比对。
(3)确定发票的内容是否一致
这种情况的前提:发票是真实的,也是发票领购方开具的,但是发票各联内容不一致。这里的内容主要指金额,即销售方的记账联和采购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金额不一致,一般情况下,记账联的金额小于发票联和抵扣联金额。在这种情况下,认证系统的比对结果数据不符,认证不能通过。
3、认证通过以后怎样做?
进项税发票认证通过以后,就可以申报抵扣进项税了,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发票的用途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进项税抵扣要求。简单的说,进项税要想抵扣必须认证通过,认证通过了不一定能抵扣,即认证是抵扣的先决条件。
那如果不认证,会产生什么后果呢?不认证,就会形成滞留票,如果时间过长,金额过大,税务局会进行核查,多生一事不如无事。
因此,在这里提醒大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及时认证,及时抵扣进项税,即使以后用途发生改变,大不了进项税转出,一定要尽量提前享受进项税抵扣的好处,这相当于一笔无息贷款,何乐而不为呢。
由于发票管理不当遗失了或者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超过认证期限180天,但并没有进行认证抵扣,应该怎么处理呢?企业有特殊原因的话可以申请延期抵扣吗?南昌注册公司相信很多企业都会碰到类似的问题,这些办法不能错过!
01增值税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只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交易真实,但由于某些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存在虚假则允许纳税人继续进行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扫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金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扫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清形。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告诉你企业专用发票逾期未认证满足上述文件规定的客观原因的话,是可以继续进行抵扣的,若没有证据支撑,则不可抵扣,切勿虚开发票,违反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会得不偿失,有任何关于代理记账的问题,欢迎关注咨询了解江西小二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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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增值税发票真伪?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虚开发票行为。
同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经常有网友在我公众号留言询问如何查验发票的真伪。在此,一并告知:
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录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目录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具体种类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除上述发票类型以外的其他发票的查验途径可咨询开具发票所在地各省12366核实具体查询途径。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其在经营期间通常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对于该类发票进行认证,可用于抵顶销项税额。不过,增值税发票认证有一定的时限,超期将不予认证抵扣。所以,为了更合理地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企业都十分注重该项工作的办理。那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效期是多久?接下来,本文将带领大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间的相关事项作具体了解!
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期限
从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360天,认证后只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做过申报,可以一直到抵扣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注意事项
这些事项主要包含:
(1 )当月认证当期抵扣,认证当期未抵扣的,不能结转下期抵扣。即纳税人应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抵扣进项税额,若是没有申报抵扣,相当于放弃了抵扣权利,应当将进项税额全部计入成本费用。
( 2 )从2023年3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已经扩大到全部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以上是对“增值税发票认证有效期是多久”这一问题的具体说明。企业取得增值税发票认证相关业务得以妥善办理,并确保企业记账报税工作有序进行!
以前,税收政策一年一变
后来,税收政策一季一变
去年,税收政策一月一变
现在,税收政策日新月异
陆企税筹,专注于解决公司利润高、奖金多,大额股东分红、工资、提成、佣金发放等问题……
这几年国家政策越来越好,有很多企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兴旺,也有不少公司倒闭停止经营,今天,小文不得不提醒那些不再经营的企业:一旦不经营请尽快注销。
注销公司最新政策
01
扩大登记信息采集范围
工商总局将修订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增加“核算方式”“从业人数”两项采集内容。
各地工商部门要按工商总局的要求,在线上、线下企业登记系统中增加相应信息采集功能,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并及时更新线上、线下提供的纸质及电子版办事表格。工商总局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身份信息管理系统,各地工商部门要做好衔接。
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不再重复采集。企业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对于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税务部门提醒企业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对于税务变更登记事项,税务部门要回传给工商部门。工商部门要及时接收,并用于事中事后监管。
02
协同做好涉税事项办理提醒
工商部门在企业注册登记时向企业发放涉税事项告知书提醒企业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宜。
对到工商办事大厅注册登记的企业,工商部门直接将告知书发放给企业;
对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登记的企业,工商部门将告知书内容加载在相关登记界面,供企业阅览和下载。
工商部门在企业信息填报界面设置简易注销承诺书的下载模块,并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清税的提示。
03
协同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工商部门在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起1个工作日内,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通过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的数据接口(统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给税务部门(具体模式可由各省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协商确定)。
企业可在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提出简易注销申请,或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对企业提出的简易注销申请,工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的决定。对于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工商部门在企业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自公告期届满次日起,至工商部门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决定之日或者企业自主撤销简易注销公告之日止,除应尽未尽的义务外,企业不得持营业执照办理发票领用及其他相关涉税事宜。工商部门应当及时将企业简易注销。
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部门推送的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企业的相关涉税情况,对于经查询系统显示为以下情形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不提出异议:
一是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二是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过发票、没有欠税和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三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前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对于仍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在公告期届满次日向工商部门提出异议。
那么,仅仅有税局和工商部门的政策,我们会计人不懂注销公司流程也是白搭,小文为大家整理一套注销公司的流程,大家记得收藏哟,肯定能用上。
注销公司的操作流程
01
注销税务登记流程及准备资料
一、有结存发票(含所有发票)的纳税人,需要先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未使用的发票,携带作废发票到发票窗口验旧缴销;若发票已经全部填开使用,也需要先到发票窗口验旧发票。二、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的纳税人在操作完上一步骤后,需要抄税(当月数据),然后填写《注销企业防伪税控设备登记表》。三、综合窗口注销报税后,纳税人需要到信息中心注销金税盘或税控盘。四、以上步骤操作完以后,准备注销前需要填写的各种表单,填写完毕以后到综合窗口办理:
(一)增值税申报表:
1、个体户: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报说明:上季度已申报的只填写本季度的申报表即可;上季度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季度以及本季度的申报表。
2、个体户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说明:上月份已申报的只填写本月份的申报表即可;上月份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月份以及本月份的申报表。
3、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报说明:上季度已申报的只填写本季度的申报表即可;上季度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季度以及本季度的申报表;
4、一般纳税人企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1、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填报说明:上季度未申报的需补充填报上季度所得税报表,上季度已申报的,填写本季度所得税报表,然后继续填报下季度所得税报表,直到第四季度的所得税季度报表,以及年度所得税报表。
2、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3、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必填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1份(清算期间:填写当年1月1日至当月31日)。
举例说明:2023年7月注销,清算期间为:2016.7.1—2016.7.31.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02
注销公司时需要做的账务处理
一、企业注销前,应该先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
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编制解散的资产负债表;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核算及收回账面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编制清算损益表,清算结束的资产负债表。
二、账务处理
1. 终止经营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正常经营日的资产负债表编制相同。
2.清算费用:清算组成员的各类报酬及财产变卖,债权债务处理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
(1)支付清算费用
借:清算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相关科目
(2)结转清算费用
借:清算损益
贷:清算费用
3.核算变卖资产及其损益的账务处理
(1)经清查,原材料盘盈时
借:原材料
贷:清算损益
(2)将各类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预提费用全部摊销
借:清算损益
贷: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预提费用等
(3)固定资产拍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贷:清算损益
(4)将上述清算净损益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清算损益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核算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的账务处理
(1)经认真查核,应收账款确系无法收回。
借:清算损益
贷:应收账款
(2)经认真查核,应付账款确系无法清偿。
借:应付账款
贷:清算损益
(3)将上述清算净损益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清算损益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账务处理
(1)用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一一其他转入
(2)缴纳清算年度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的账务处理。将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实收股本的份额,在各个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
借: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现金、银行存款
网上勾选认证增值税发票操作流程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吗?
之了君最近收到很多同学对于这方面的询问,之了君今天就帮大家整理了纳税人在发票查询平台网站自行勾选需要抵扣的发票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赶紧来看看吧!
网上勾选认证增值税发票的注意事项和操作提示
现将纳税人在发票查询平台网站自行勾选需要抵扣的发票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相关提示:
1、用户使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进入四川省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网站(https://fpdk.sc-n-tax.gov.cn/),在usb接口插入金税盘或者税控盘并输入密码(金税盘或者税控盘默认密码是12345678)登陆。
2、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的“发票勾选”功能中对需要抵扣(或退税)的发票进行勾选处理,在“确认勾选”之前可以多次勾选或者撤销勾选。
只有经过确认勾选的发票信息,系统才会自动将确认结果传输至税务局认证系统后才能抵扣进项。
勾选后一定要确认才生效,不然就是无效的,确认之前还可以取消勾选,但是一旦勾选就没法退回了。
“确认勾选”操作就相当于以前的扫描认证功能。
3、勾选发票的周期是本月完成申报之日或本月征期次日起至次月完成申报日或次月征期截止日。
因此选择确认平台支持跨自然月勾选发票。(扫描认证发票的周期仍然为自然月,不同自然月扫描认证的发票属于不同认证月份。)
在申报期内操作勾选系统时,请根据本企业实际的申报情况选择对应的选项,如果未完成申报,请选择“未完成申报”;如果已完成申报,则选择“已完成申报”,税款所属期会自动切换。
如果误选择了“已完成申报”(实际当期尚未进行申报),导致平台自动跳转税款所属期为下期,造成当期无法勾选确认发票。
符合以下条件的,点击“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即可回退至当期,重新勾选确认:
①跳转到下期后,没有在“确认勾选”模块进行过确认已勾选发票的操作;
②系统获取到的当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③在本平台确认勾选时,手工点击“已完成申报”选项;
④回退功能在征期内有效。
4、纳税人当期可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包括纳税人已确认勾选和扫描认证的发票。
5、当期申报完成之后再进行勾选确认的当期发票,将不能参与当期的申报抵扣,也不能参与下期的申报抵扣。
为避免损失,请纳税人确认当期所有发票全部勾选确认后,再进行本期的纳税申报。
6、系统的数据同步周期为1天,因此当天开具的发票无法在本平台进行检索。
7、开票方离线开票未上传数据,在勾选系统中是无法查询到发票的,需要联系开票方确认开票软件中对应发票的上传状态。
8、在系统中查询不到的发票有可能为异常发票,请前往“发票查询”模块进行核实查询。无法在平台查询的发票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对于发票来说,如今大多公司都在使用,国家发布了电子发票,但是新鲜事务所需要被接受的时间还是需要很长的。那么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怎么处理?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怎么处理?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这一功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套取国家税款的行为,是十大高发刑事犯罪第九名。但可以毫不怀疑地说,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的企业的数量大大高于被查处的企业的,所以实质上可能触犯该罪名的单位或者个人比显示出的数据更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有几个特点,一是犯罪金额特别巨大,往往都是天文数字,因此对应的刑期也非常惊人。二是相关犯罪都由各个环节共同组成,以至于一旦查处一起,就会前后带出上下游很多企业。三是经济越发达的地区,该犯罪的出现频率就越高,江浙沪地区就占到了该罪总数的近一半。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涉嫌之后该怎么处理?
一、及时补开、换开发票
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注意,如果发票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已经结束,企业应当自被税务机关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二、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补开、换开发票时,提供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三、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企业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调增发生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并做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
温馨提示:企业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应及时查验发票信息,确定销售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银行账户等是否与供应商的证件资料一致;商品名称及数量、金额等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付款单、入库单和发票信息是否一致等。企业应妥善保管合同或协议、付款凭证等交易相关资料,有利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怎么处理?对于此项问题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啦。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增值税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 开具发票时,系统会自动将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发票代码、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 等要素,经过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文显示在发票密码区。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利用扫描仪采集发票上的密文和明文 图像,或由纳税人自行采集发票电子信息传送至税务机关,通过认证系统对密文解密还原,再与发票明文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 通过认证,可以作为进项抵扣,否则不能作为进项抵扣。
自2023年3月1日起,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 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 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一、网上认证
网上认证是直接在企业将发票扫描或输入税务局网站,并通过网上传送发票认证信息的方式。如某市网上认证,按以下步骤 进行操作:
(一)进入国家税务局办税大厅,点击“发票认证”再点击“入口二发票认证”,如图2-3-1所示:
(二)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进入扫描、手工录入界面,如图2-3-2所示:
(三)扫描或是手工直接录入进行认证,如图2-3-3所示:
扫描输入完成后,系统自动保存发票数据,完成点击“保存”按钮,最后点击“扫描输入并发送认证”。手工录入完成后检 查录入数据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点击“手工录入并发送认证”按钮。
二、柜台认证
柜台认证是指去税务局柜台手工输入进行认证的形式。发票在网上认证失败或者不能认证的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可以携带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前去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柜台认证。
三、勾选认证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以 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实务中,企业税务会计需要对收到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发票审核和保管。
(一)发票的审核
实务工作中,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对其联次、盖章、发票内容等进行审核,如图2-2-4所示:
审核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注意以下5点内容:
1、审核收到发票的联次是否为发票联和抵扣联两联;
2、审核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是否盖有销货方的发票专用章,印章信息与销货单位的企业名称、税号是否一致;
3、审核购货单位信息是否与本企业信息一致;
4、审核商品名称、数量及金额信息是否正确;
5、审核发票密码是否超出框外,如果超出框外,发票无法通过认证,应退回销货方重新开具。
(一)收到增值税发票的保管
实务中收到增值税发票的保管主要包括:
1、收到发票的保管;2、丢失发票的处理。
1、收到发票的保管
收到的发票,发票联应交给会计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统一装订;另要将认证相符的抵扣联、税务平台上打印的 《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次月统一装订成册。
2、丢失发票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货方凭销货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 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 丢失前未认证的,购货方凭销货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 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只丢失 其中一联的,购买方可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实务常见问题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话号码开错了能用吗?
答: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现电话号码开错时,可先进行认证,如果认证通过则可以用,如果不通过应寄回给供应商重新开 具一份。
2、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辨别真伪?
答:(1)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点击“查询区”下的“发票查询真伪”功能;(2)可到当地税务局柜台现场鉴别。
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不通过做丢失处理可以吗?
答:不可以。如果为当月开具,可以退给开票方让其直接作废重开。如果跨月,可以自己开具一份红字信息单,或是让开票 方开具红字信息单后,校验通过让其先开具一份红字发票,再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
课前小结:
一、发票认证分为两种: (一) 网上认证 (二) 柜台认证 (三) 勾选认证
在发票认证实务中,税务会计还应对收到的发票进行审核和保管。
发票系统2.0版上线
为了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发票系统,提高用户体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排部署,我省将于2023年10月31日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截止到10月31日,大部分地区已正式上线)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是现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升级版,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更名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但是网址没有变化,您收藏的网页不用进行修改您只需登陆即可看到网页改变。
新平台都增加了哪些功能?对您原来的认证有什么影响呢?提前了解一下!
主要新增功能如下
1综合服务平台
登陆支持: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功能菜单不同:可进行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的操作,不可进行相关发票勾选操作。
2首页工作台的更新
显示为一个点击月份切换的大日历,简洁美观,便于操作
3、导航栏变更
将原来的以勾选、批量勾选、确认为主体进行分类,修改为以抵扣、退税、代办退税为主题分类,更加清晰明确相对应的操作.
4、确认勾选改为确认签名并可以撤销
抵扣勾选中取消了确认勾选,改为在勾选统计中的确认签名。
原确认勾选后无法撤销修改,现在用户可以在未提交申报期间对已勾选并确认签名的发票数据进行整体撤销
(扫描认证的进项发票,也需要登录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确认签名)
5、抵扣勾选
增加了不抵扣勾选和逾期发票抵扣申请与勾选的功能以及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
6
发票查询功能改为进项发票查询
并增加了2个模块:
1.出口转内销查询 2.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
7、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
在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的查询功能中新添加了一项“查看发票明细”功能,用户可在此功能中查看对应发票的数据流转的全部流程;
8、注销勾选
对于有需要注销勾选的企业,首页新增了注销勾选按钮。注销勾选后可在所属期所在自然月进行确认签名(正常是次月才可进行确认签名)。注销勾选后还可撤销注销勾选注意:纳税人仅在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注销勾选功能。纳税人注销勾选后,需要完成注销申报。
9、发票下载
企业可通过发票下载功能,根据业务需要自行申请并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本功能模块包含发票下载、发票查询等功能。
1)同一个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每24小时申请下载请求不超过1次;
2)当前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最多申请5次发票下载,历史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每30天可申请一次发票下载;
3)提交的申请会在24小时内被处理;
4)可以下载7天内申请且处理完成的发票;
发票查询可查询进销项数据明细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企业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答:所有使用含有数字证书的税控设备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使用该平台。
2. 纳税人为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特定类型企业,该如何认证发票?
答: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特定企业可在办税服务厅勾选确认。
3. 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抵扣勾选功能对纳税人信用等级有要求吗?
答:没有,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登录使用该平台。
4.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并使用部分功能。
5.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的哪些功能?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平台中的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等功能。
6. 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后没有抵扣勾选功能是什么原因?
答:请确认纳税人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转登记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未到生效日期。
7.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抵扣勾选模块都有哪些功能?
答:抵扣勾选模块包含发票抵扣勾选、发票批量抵扣勾选、发票不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以及抵扣统计确认等功能。
8. “发票抵扣勾选”模块可以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答:可以勾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票数据:
(1)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且尚未完成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除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2)发票状态、管理状态为正常且未超过抵扣时限。
9. “发票抵扣勾选”模块不可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答:不可勾选的发票数据有:超过抵扣时限的发票且未经税局审核通过的发票(逾期发票);已作废、已红冲、已失控、管理状态非正常等异常发票。
10. 对于发票抵扣量大的企业可以实现批量勾选发票么?
答:发票抵扣量大的企业,可以使用“发票批量勾选”模块,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勾选,提高发票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
11. 勾选为“部分抵扣”和“不抵扣”的发票,该所属期申报缴税后能否再次选择抵扣?
答:不可以再次选择抵扣。
12. 可以将一张发票同时进行“抵扣勾选”和“退税勾选”吗?
答:不可以,一张发票仅可勾选一种用途。
13. 纳税人如何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答:征期内,纳税人完成当期抵扣勾选后,需在增值税申报抵扣前,到“抵扣勾选统计”模块申请统计,生成本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汇总统计表,并进行确认签名。
14. 纳税人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是否可以继续勾选发票?
答:纳税人在非增值税申报期,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可继续对发票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但不可进行确认签名。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则必须撤销统计方可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
15. “确认签名”是什么?
答:“确认签名”是指在平台中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纳税人申报期内需对抵扣勾选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经“确认签名”确认后当前统计表将作为申报抵扣的依据。
16. 不经过“确认签名”是否可以申报抵扣?
答:不可以。
17. 本期无进项抵扣需求是否需要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答:若纳税人本期没有需要勾选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则不需要在平台中进行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18. “确认签名”功能开放时间?
答:“确认签名”功能仅在申报期内开放,确认签名和撤销签名支持多次操作。如纳税人因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前申报抵扣的,可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进行确认签名。
19. 确认签名后需要继续勾选发票怎么办?
答:确认签名后系统会锁定当期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成功“撤销签名”后继续进行勾选和撤销勾选操作。
20. 撤销确认签名有无次数限制?
答:抵扣勾选支持多次撤销确认,退税勾选确认后不可撤销,代办退税勾选后无需确认且不可撤销。
21. 哪些企业可以使用“退税勾选”模块?
答:只有外贸型出口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能够使用“退税勾选”模块。
22. 发票“退税勾选”后未进行确认能否申报出口退税?
答:发票“退税勾选”后未进行确认不能申报出口退税,需完成“发票确认勾选”才能用于出口退税。
23. 退税勾选确认后能否撤销重新选择?
答:确认后不可撤销。
24. 哪些企业可以使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
答:只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能够使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
25. 哪些发票可用于“代办退税勾选”?
答: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代办退税勾选”。
26. “代办退税勾选”需要进行确认操作吗?
答:“代办退税勾选”没有确认环节,“代办退税勾选”提交或“批量代办退税”勾选文件上传即确认,且无法撤销。
27. “发票下载”模块可以申请下载哪些发票?
答:纳税人可在“发票下载”模块申请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
28. 发票下载申请提交后是否可以直接下载文件?
答:纳税人查询处理状态,显示为“处理完成”后,方可下载。
29. 如何查询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
答:纳税人可以在“进项发票查询”模块里的“单票查询”和“未到期发票查询”中查询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
30. 纳税人是否可以在平台进行发票查验?
答:纳税人可点击平台中“发票查验”按钮自动跳转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进行发票查验。
31. 纳税人平台档案信息显示不全怎么办?
答:需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局端加载档案。
32.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平台中查询不到是什么原因?
答:销方离线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在上传到税局端之前无法查到。若非前述原因,需到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该张发票是否存在。
33. 扫描认证的发票是否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确认签名?
答:扫描认证的发票,需要在申报抵扣前登录平台进行确认签名。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为抵扣勾选,如需调整用途需撤销抵扣勾选后重新勾选。
34. 什么情形企业需要使用“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
答:平台获取到企业当期已完成增值税申报的结果后,会自动跳转到下一税款所属期,并显示“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若企业需返回上一税款所属期调整认证数据,可进行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
35. 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申请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纳税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税款所属期跳转到下期后,企业又在当期撤销申报;
(2)平台获取到的需回退的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在回退属期的申报期内。
36. 什么情形企业需要使用注销勾选功能?
答:一般情况下进入申报期后纳税人才可进行确认签名,需要做注销当期申报提前确认勾选的纳税人,可以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对下一税款所属期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37. 注销勾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申请注销勾选需要平台获取到纳税人当前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已申报”,否则无“注销勾选”按钮。
38.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相关业务是否要携带税控设备?
答: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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