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税票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税票开票软件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办税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2023年4月1日起,我省全面推行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新办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统一免费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如何下载安装税务ukey开票软件呢?
1.在用来开票的计算机上用浏览器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点击首页上方右侧“相关下载”栏目,选择下载“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进行下载。
下载完成后运行安装程序点击“立即安装”,如下图所示,等待程序安装完成即可。
2.安装完成后桌面出现“票”字图标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双击图标进入开票软件。
3.打开开票软件后需要输入税务ukey密码,初始密码为8个8。
4.首次登录时系统会进入初始化设置向导界面,首先需要对系统密码进行设置。
数字证书密码初始登录时为:88888888(8个8),初次使用税务ukey必须修改数字证书密码。(小提示:请牢记您修改后的密码哦)
首次登录还需设置管理员密码,管理员密码至少为8位的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
5.设置好密码后,进入基本信息设置。请您如实填写营业地址,主管姓名,联系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其中营业地址,主管姓名,联系电话为必填项。
6.完成基本信息设置后,进入参数设置。开票软件会自动填充ip地址以及端口号,请您检查ip地址及端口号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按下面的ip地址和端口号进行修改。
ip地址:web.guangdong.chinatax.gov.cn
端口号:443
7.初始化完成后会自动打开用户登录界面,用户密码为初始化时设置的管理员密码,证书密码为刚刚修改过的数字证书密码(步骤4)。
8.登录成功后即出现开票软件主界面,常用功能均已放置在首页里面,更加详细的功能放在左边的菜单栏里。
9.为方便您熟悉、掌握增值税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的相关操作,您可用浏览器打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index.shtml),点击页面上方“纳税服务”栏目,进入“纳税服务”页面后,点击页面中间的“下载中心”,找到增值税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操作手册,点击保存到设备即可。
一、增值税发票防伪措施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总局于2023年2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调整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
1. 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
(1)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2)鉴别方法
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
2.专用异型号码
(1)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右上方的发票号码为专用异型号码,字体为专用异型变化字体(如下图所示)。
(2)鉴别方法
直观目视识别。
3.复合信息防伪
(1)防伪效果
发票的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票面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特征。
(2)鉴别方法
使用复合信息防伪特征检验仪检测(如下图所示),对通过检测的发票,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税务总局于2023年11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8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1.防伪效果
增值税普通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及右上方的字符(№)使用灰变红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
2.鉴别方法
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和字符(№)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和字符(№)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发票代码图案原色
原色摩擦可产生红色擦痕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12月发布了《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8号),正式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相关防伪措施如下:
1.防伪效果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税徽使用光变油墨印制,直视颜色为金属金色,斜视颜色为金属绿色,显示效果明显、清晰。
2.鉴别方法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税徽在目视观察下光学入射角分别为90度和30度时,呈不同颜色。(如下图所示)
二、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发票管理,税务总局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发了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统一的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首页显示:
1. 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需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的相关的查验项目信息:
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
(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车价合计;
(4)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
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
增值税专用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2.查验结果说明:
(1)发票状态为正常: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
(2)发票状态为作废: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被发票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发票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3)不一致:纳税人输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
(4)查无此票: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
(5)验证码失败:图片验证码过期或失效,请点击验证码图片重新获取验证码后再进行查验。
(6)验证码答案输入错误:图片验证码的问题答案录入错误,请修正输入项目后重新查验或点击验证码图片获取新的验证码进行校验。
(7)验证码请求失败:可能原因如下: 1)请检查是否正确安装根证书,若未正确安装根证书,验证码将无法正常显示;2)纳税人与开票方省级国税机关的网络不稳定,请稍后再查;3)请尝试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查验。
(8)查验失败:存在查询请求非法、请求处理超时、该发票超过系统限定的单日查验次数(5次)、提交的查验请求过于频繁等问题或存在网络、系统故障等。
3.不同查验结果的展现示例如下:
不一致:
查无此票:
4.其他有关说明
(1)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目前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
(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在次日进行查验。
(3)由于存在纳税人离线自开票的方式和发票电子数据的数据同步周期(至少1天)问题,在线进行发票查验可能存在滞后情况。
(4)发票查询条件页面中,当票面信息包含“校验码”时,为保证查询的准确性,请严格按照票面信息输入“校验码”的最后6位数字。
(5)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6)本平台仅提供所查询发票票面信息的查验结果。如对查验结果有疑议,请持发票原件至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具体案例:请问个人将非住房出租给企业用于办公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回答:一般情况按5%计算征收。
根据规定,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5%计算应纳税额。
然而,其他个人如果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 1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同时,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综上,个人出租非住房一般情况下需要按照5%缴纳增值税,但是如果满足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且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 1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如果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去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提醒:个人出租不动产,除了涉及上述的增值税及其附加,还将涉及个税、印花税、房产税等多个税种的税费。
参考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有小伙伴发来消息说,想要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做勾选,却发现有个提示:请进入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发生了什么事?增值税勾选平台又变了?我们一起来看看。
这个事情其实是跟全电发票的试点有关系,有部分地区的小伙伴,增值税勾选平台确实发生了一些变化。各地可以关注下当地税务局是否下发了相关的通知,比如四川:
当地的纳税人,从10月28日开始就不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之类的功能,取而代之的是税务数字账户。
除了四川之外,像广东、内蒙古、上海等地区,也都已经在使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勾选了。照目前的试点推进情况来看,用不了多久,其他地区的纳税人也都会慢慢接触到税务数字账户,并且在这个账户里进行发票用途确认等相关操作。
那到底什么是税务数字账户?11月开始,已经使用税务数字账户的纳税人,如何进行发票勾选相关操作?接下来我们一一进行解答。
税务数字账户的全称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其功能非常强大,具体如下:
11月开始,启用税务数字平台之后,作为纳税人抵扣官宣发票和不抵扣勾选发票,将发生一些变化,具体新的操作流程要按这个来了:
在税务数字平台里,有关发票勾选确认的选项包括:抵扣类勾选、不抵扣勾选、逾期抵扣申请,以及注销勾选。
具体抵扣勾选操作流程就是:进入抵扣勾选页面→选择勾选状态→选择发票来源,然后根据查询结果选中需要本次勾选的发票即可。勾选提交后,如果发现勾选错误,可以利用撤销勾选功能进行撤销勾选。
不抵扣勾选操作流程是:进入不抵扣勾选页面,在勾选状态那里选择未勾选,然后通过发票来源、票种、发票状态、风险等级等选项筛选出相关发票,提交的时候会弹出不抵扣原因,如实选择即可。
另外,细心的小伙伴们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是税务数字账户里,还会发现另外一个重要变化:在勾选页面里有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而且我们先前也给大家聊过,已经有铁路电子客票了,具体大概长下面这样:
这意味着,电子火车票已经在路上了,而且已经离我们很近很近了。这个对于经常出差的人员和财务来说,都是一件大好事,毕竟纸质火车票的报销操作,太麻烦了:需要去指定地点打印,容易丢失,而且粘贴费劲。
后续火车票电子化实现后,大家取得相关凭证、报销相关凭证,以及勾选抵扣等等一系列操作都会变得便捷很多,可能动动手指就搞定了。
而且随着全电发票的试点深入,电子发票的全流程(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无纸化已经近在咫尺,届时,各种报销、做账会更便利,是不是很值得期待呢?
年底将至,平时不注意成本票积累的企业,到了年底利润虚高,老板也不舍得交税,怎么办?很多人就会想起来歪主意“购买发票”。“加油票”由于获取途径多,易入账,被很多公司追捧。
“加油票”真的很安全没有风险吗?一般加油票开票单位,是有了进项税,才会开具对应的销项税。是有进有出的票,很多会计会认为这样的票很安全。但事实并非如此,单2023年一年各地稽查加油发票抵税的案例就有几十类,涉案金额预估超过1000亿。
一、加油票虚开企业被查案例
2023年部分公开案例
1、遂宁破获石化公司特大虚开骗税案涉案金额11.8亿
2、德州破坏石化行业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按涉案13亿元
3、泰州嘉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虚开发票价税合计近50亿
4、贵州某润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31.78亿
5、舟山8家空壳石化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23亿元
6、怀化破坏石化领域虚开增值税发票300多亿
二、燃油发票是如何被虚开出来的
2023年部分公开案例分析
相对于其他行业的虚开发票,燃油发票虚开企业,还是下了很大的功夫的。首先,开燃油的销售发票,必须有燃油可开才可以。也就是要解决进项问题,当然,既然是虚开发票,虚开企业不可能真的去购买燃油,而炼化企业也不可能与虚开发票企业串通,大量虚开销售燃油发票,这样即要承担高额税负,也不可能逃过监管(开票不能超过产油量)。而在源头上获取票进项税发票的问题,这些虚开企业解决的很巧妙。
1、利用不需要开票的“散户”购买进项税发票
这些虚开企业,通过“补差”等方式,从正在需要燃油但不需要开票的散户那购买开票额。“散户”拿到“补差”的费用后,在去炼化企业开具他们指定抬头的发票。这个过程,在虚开业内叫做“收车”。收上来的这些进项税票,都会进入与这家炼化企业同在一省的“空壳”石化公司。这只是虚开的第一步,想要把发票卖到各地,如果直接使用“收车”的公司,会出现业务极度不合理的情况。(比如:不可能四川的企业,只购买山东某企业几万的燃油,因为运输成本极不合理)这时就到了虚开企业的第二部。
2、虚开公司把发票销售到更多的区域
虚开企业为了能够把发票销售到更多的区域,会利用各地税收优惠政策,到全国各地政府招商引资平台,成立空壳的石化公司,由其家人、亲戚、同学等穿插担任法人、股东、财务负责人,同时与政府平台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由其代为记账、开票、报税等。
3、利用当地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骗税
这些虚开燃油发票的企业,利用当地的“空壳石化公司”与当地企业签订合同,并开具燃油销售增值税发票。当地空壳的石化公司,再从“收车”企业获得燃油的进项税发票。这样看起来,发票流、合同流统一,有进有销售貌似天衣无缝。
三、如何被稽查到的
致命缺陷导致一定被查
我们看到虚开燃油发票的公司被频频查出,基本上可以说是井喷式被查。看被稽查的数额,被查率几乎是100%。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虚开企业存在致命缺陷,导致其很容易被稽查。
1、开票节奏导致会触发税务系统预警
正常燃油销售的企业,发票开出频率基本上是平稳的,季末或期末虽然会有上升,但都会在一个正常的幅度内上升。但虚开燃油发票的企业,开票都会集中在季末与期末,这样就会触发税务预警,这种预警虽然不代表企业有问题,但一定会成为税务部门重点关注对象。
2、没有运输支出导致更严重的税务预警
随着虚开石化企业业务量的不断提升,金税系统也会把该石化企业纳入到大数据审核之下。由于虚开石化企业是空壳公司,很多支出会与正常企业存在明显的偏差。比如燃油销售额与工资之间的比例,燃油销售与仓储费用比,特别是燃油运输成本占比。虚开公司由于没有真实业务,也就不会出现运输费用,这个在“四流合一”的审查中,金税系统很容易就锁定了问题企业,之所以稽查会延时,这个小编不止一次给大家说过,这就是金税系统内部的设置。
3、“空壳”的销售企业,根本就经不起稽查
在销售虚开发票的过程中,负债直接开票的“空壳”企业,实际并没有办公地址,也没有办公人员,更没有燃油储藏地点。所以当税务部门接到税务预警后,发现其企业基本是空壳,无法找到其办公地址进行核查。
4、“空转”的资金,其实是自欺欺人。
只要虚开发票,就会涉及资金回流。例如:a企业为购票企业,b企业为虚开企业。a购买发票时,会把税价合计资金“公对公”转给b企业,b企业扣除相关费用后,一般会在当天转给c中间户,c当天转给d,由d再转给a。很多人认为,a与b的资金回流,由于两者没有共同联系人,所以不会被轻易的查出来。其实不然,在《省局涉嫌案件资金网络查询平台》当中,这种形式的资金回流会被追踪的很清楚,除非资金进行多次拆散组合,否则追查起来只需要几分钟的事情。
小编评语:
金税大数据系统上限后,职业虚开发票的公司已经成为过去式。如果那个老板还想靠“购买发票”抵成本,小编还是劝你打消这个念头。金税四年底上线后,职业虚开发票公司被查率几乎100%,未来也不会再有虚开发票的公司。如果是少量的,从有正常业务经营的公司购入进项税发票,还有可能稽查不到,但从职业虚开地购入的发票一定会被稽查得到。现在很多老板可能又琢磨了另一个门路,自然人代开。这个,小编近期会拿真实案例来和大家分享下自然人代开的风险与税务稽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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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
q:收据是不能税前扣除的,但如果是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未办理税务登记)写的收款凭证(我理解就是收据),可以扣除,对吧?
a:
可以,只要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28号的规定。
小微企业
q: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的季度开票收入未达9万享受小微企业免税吗?
a:享受。但如果开了专票,专票是不享受的。
加计扣除
q:1.我城区有一套房,我工作在郊县,一周回去一次,租房的租金可以加计扣除不?
2.我的房子没有贷款,但是装修贷款了,这个可以加计扣除不?
a:以上2问都不享受加计扣除。
费用列支
q:关于无票费用列支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及相关文件
a: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
发票丢失
q:遗失要作废的增值税发票联、抵扣联怎么办?
a:如果抵扣了就不能再作废了,如果是当月遗失的当月的票也没有抵扣,那用记账联的来打印作废。
个税缴纳
q: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车辆收入)如何缴纳个税?
a:按财产租赁收入缴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不超4000的扣除800后缴税,超过4000的,准予扣除20%后缴税。
实物返利
q:请问实物返利怎么开票和账务处理?
a:对于销售方来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事实细则》第四条第八款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假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实物返利时的销售方会计处理如下:
增值税: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税的计税依据:计提时,有售价,按售价计提;无售价,按税法规定计税价格计提。
所得税:视同销售,因财务上已确认了销售费用,可不予重复确认收入。
对于购入方来说,依据国税发[1997]167号中的规定,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
收到发票认证后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社保缴纳
q:如果企业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还是兼职(在别的企业已交社保)另外一个是法人(按灵活就业自己交社保)这样的企业也要交社保吗?
a:首先根据国家劳动法律规定理顺劳动关系,然后根据规定纳税申报、缴纳社保。
其次你说的情况,无论法人代表还是兼职的员工,对其公司来说都是提供劳务服务,应按劳务报酬处理,不需再交纳公司职工劳动关系的社保。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 有不正确之处欢迎大家讨论 请提出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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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 经济活动中的重要 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 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为企业抵扣很多增值税,所以取得完整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认证抵扣增值税是很重要的,所以大家要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在工作中偶尔会有一些问题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丢失,那这时给怎么处理?又是否可以再进行抵扣增值税呢?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两个问题:。
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那么大家了解了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怎么处理并抵扣增值税了吗?希望大家要提起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视,也要提醒公司业务部门人员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我发现会有一些人不知道抵扣联也有用,经常受到发票之后就会把抵扣联弄丢,所以我们身为财务人员要注意提醒各部门同事哦。
本次演示的是九赋云开票软件系统进入勾选抵扣系统。如有其他登录方式进入勾选系统同理。
首先,登录九赋云开票软件
首先,打开百旺金穗云网址,填写账号密码,登录九赋云开票软件。
在首页点击勾选登录,进入勾选抵扣平台
在首页点击 勾选登录,进入勾选抵扣平台。
点击 发票抵扣勾选
勾选平台首页,在抵扣勾选下拉菜单中,选择 发票抵扣勾选。
选择日期,点击 查询
选择需要抵扣的发票的开票日期范围,点击 查询。
勾选需要抵扣的发票,点击 提交
勾选需要抵扣的发票,点击 提交。
核对金额信息,点击 确定
核对金额、税额等相关信息,点击 确定。
点击 抵扣勾选统计
首页抵扣勾选下拉菜单中,选择 抵扣勾选统计。
点击 申请统计
点击 申请统计。
确定
点击 确定。
核对数据信息,点击 确认
点击 确认。
点击 确定。
输入确认密码,点击 确定
输入确认密码,点击 确定。
以上就完成了勾选抵扣的全部步骤。
如果想查询历史抵扣数据,可按如下操作步骤。
选择 历史属期数据统计
选择 历史属期数据统计,选择 税款所属期,点击 统计查询,即可查询历史抵扣数据了。
一般纳税人有3个点的增值税专票吗?
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务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的销售发票税率是17%,11%,但比如建筑类执行简易计税法的企业,税率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开3个点的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开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购买方不是专用于简易计税办法、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均可抵扣进项税额。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混用固定资产可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普通发票,俗称“一机多票”。
1.增值税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
3.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
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批次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子六联式发票。即:
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棕色)
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绿色)
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紫色)
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蓝色)
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红色)
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黑色)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范围
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制。
(三)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税额=价税合计-不含税价
不含税价=价税合计/(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可避免地会由于产品质量、品种或规格等原因,而发生销货退回的情况发生。按照税法规定,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质量等原因销售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企业因销售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已开具专票的销售退回,应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要求,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税销售行为发生退回,需要按税法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购买方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其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经税务机关认证。企业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二、销售退回购销双方不同的涉税和会计处理。企业在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交易活动中,因应税销售行为质量、规格、服务质量等原因常会发生销货退回的情况。由于应税销售行为的退回不仅涉及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款或销售折让价款的退回,还涉及增值税的退回,这样,销货方和购货方应相应地对当期的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进行调整。
为此,《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改增通知”均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中退回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退出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根据发票开具或收入的确认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未在当期确认收入已发出产品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即按照发出产品的成本,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发出商品”进行增值税和会计处理。
2、已经发出产品并在当期确认收入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需要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和增值税,即借记“主营业务收入”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同时,借记“库存商品” 贷记“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增值税和会计处理。
三、发生销售退回应按规定进行相关的增值税处理,否则会受到处罚。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增值税处理,而对于企业在发生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退出并收回价款和增值税额时,没有相应减少当期进项税额,造成进项税额虚增,减少纳税的现象,税务机关会认定企业为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按逃避税款的行为对企业予以处罚。
总之,一般纳税人企业在业务交易中发生的销售退回,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企业因销售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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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10月10日
专用发票票种核定怎么办理?
全国范围适用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需申请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票种核定和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手续。 一、票种核定需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最高开票限额审批需携带以下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2份 3.经办人身份证件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 :1.代理委托书 1份 2.代理人身份证件 此项业务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20个工作日内无法做出决定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今天介绍的是企业信息类下面的第七个功能,发票查验。
发票现在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无论是购买小的东西,包包,化妆品,还是买车买房,都是需要索要发票的,这就是我们购买物品的一个凭证,但是有时候可能我就会遇到假的发票,这个时候我们就要留意下了,特别是别人给你的发票,购买的凭证的发票。
那么如何验证真伪,今天我就介绍下这个功能。
使用请关注我的公zhong号“小胖查查”使用。
使用点击这里的企业信息类,再点击下面要查询的项目,然后输入必要的信息就可以使用了,下面我介绍下具体的产品功能和样本数据。
产品功能的介绍:发票查验接口,支持专票、普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二手车销售发票等增值税发票验证真伪。
注意事项:如有不清楚或是其他问题,可以联系客服。
这里要着重说明下,使用之前一定要先看下产品介绍和样品数据,看看这个功能是否适合自己。希望这个功能可以帮助到大家,今天介绍到这里。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厦门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一共有207项业务,其中有越来越多的业务不仅实现了线下“最多跑一次”,还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线上办理的新模式,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今天,小编要带大家了解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办理指引。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办税指南
一、 申请条件
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一)申请人条件:已纳入增值税税控系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由税务机关现场采集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实名信息。
(二)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纳税人申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与其实际生产经营和销售所需开具专票的情况相符。
(三) 有如下情形的,不予批准:纳税人申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与其实际生产经营和销售所需开具专票的情况不符。
二、 办理材料
三、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
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列表(←点击左侧文字查看)
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2)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主动确认。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进入网站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到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选择【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界面左侧导航栏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第三步:进入【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和【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填报界面,并依照表单要求录入数据。(标黄的为必填项内容)
第四步:点击右上角【附送资料】按钮,按要求上传附送资料。
第五步:点击【提交】按钮后,可直接进行申请提交或下载凭证。
第六步:点击【申请】后,可查看提交的回执说明。
四、 查看办理进度
1、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新)】,【事项进度管理】可进行查看申请、进度跟踪、查签等操作。
2、纳税人点击【进度跟踪】可查看进度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制度的完善,国家对企业税务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我们企业纳税人也理应更重视税务稽查,及时自查自纠,注意防范税务风险,切勿触碰税务红线。企业只有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及税务的合法性,才能不怕税务稽查。
那么,税务稽查是什么?为什么会被税务稽查?税务稽查都查些什么?税务稽查的重点有哪些?今天商服侠来给大家简要梳理下。
一、税务稽查,是什么?
01、基本定义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环节,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具体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
02、基本任务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保证税法的实施。
03、稽查范围
包括税务法律、法规、制度等的贯彻执行情况,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及税务活动的合法性,偷、逃、抗、骗、漏税及滞纳情况。
04、稽查时间
一般在每年的5月至12月,但具体时间并不固定。但如果税务部门通过系统判别某企业有问题,也可能随时上门稽查,如这3种情况:
①发票管理系统发现某单位的发票用量明显增多;
②税负较上月相比较变动率超过正负30%;
③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0%时。
05、稽查期限
①税务部门稽查时,通常设定在3年以内。但是根据具体情况,税务部门有权延长时限。所以,稽查期限通常有3年、5年、无限期三种情况。
②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如果公司是因为计算错误或者没有申报,造成没交或者少交税的,税务部门可以追征3年内的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到5年。
③如果是税务部门的责任造成的,那只能要求公司补交3年以内所欠的税款,但是不能加收滞纳金。
二、为什么会被税务稽查?
税务部门并不是想查谁就查谁。税务稽查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企业被税务稽查的原因大致以下有4类。
01、被随机抽查
每一个企业都在税务系统的“数据库”里,在税务部门进行稽查任务时,会从税务数据系统里按照征管户数的一定比例筛选,或随机抽取个别企业进行日常税务稽查,形式类似摇号、抽奖等,即随机被抽查。因此,无论哪个企业,税务是否有问题,都被抽中进行稽查的可能。
02、被实名举报
从众多企业被稽查的案例中可以知道,有非常多的案件均来源于“被举报”。一旦某企业实名被举报有税务问题,税务部门一般会格外重视,按照偷逃税案来处理,如果稽查后情况属实,企业不但要补税、交滞纳金、罚款,主要责任人甚至很有可能会被移送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03、被判为异常
税务系统对企业涉税数据进行分析,会根据企业开票是否正常、税负率跟同行业比较是否偏低、企业个税系统是否异常、报表是否存在不正常数据等方面,来判断该企业是否疑似存在税务异常问题。一旦这些企业被放到税务稽查“异常企业数据库”里,那么这些企业被稽查的概率就非常高了。
04、受关联影响
这种情况是:跟你有业务往来的公司被查到存在偷税漏税等税务问题,那么你公司也可能会受到关联影响,被税务稽查。
05、行业筛查
税务部门会根据年度稽查工作任务安排,对辖区内的重点企业、个别行业警醒定向检查。这类情况发生的几率较小,一般是因某些重大事件引起的。如近两三年针对直播带货主播及娱乐明星的定向个税稽查等。
三、税务稽查,查什么?
01、查发票及合同
①发票方面:看销售方开具的发票是否符合企业经营范围内业务,购买方收取的发票是否是企业日常经营所需;
②合同方面:查询双方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从企业实际经营范围及需求出发,查看是否存在异常的交易情况;
02、查收入及成本
①收入方面:主要是查该入账的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的;
②成本方面:主要是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有多结转的情况存在。
03、查上下游账簿
查询上下游相关企业的账簿,针对同一笔交易入账的经济业务,查看购买方和销售方的账簿内容是否一致;
04、查资金流
以结算方式为出发点,查询银行卡及现金的流向是否存在不真实的资金流,或存在资金流异常回流,以及双方的资金流不一致等情况。因此,企业在面对发票问题时,一定保证货物、资金、发票三流一致,提供一条完整真实的证据链,否则还是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存在税务异常问题。
四、税务稽查,重点有?
01、虚开发票
不管是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都是虚开发票行为。
虚开发票是税务稽查的重点之重,税务部门会判断企业开票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一旦某企业被稽查到虚开发票,后果非常严重,该企业不仅要补缴税款及罚款,严重的构成犯罪的,更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企业开票时,要注意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的三流一致。
02、骗取留抵退税
留抵退税,即”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
骗取留抵退税是当前税务部门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的重点,不法分子大多是以虚增进项、隐瞒收入、虚假申报和其他欺骗手段来骗取留抵退税的。这些情况都会被重点稽查,一经查处,会面临非常严重的后果。
03、虚列成本
这类主要表现为,主营成本长期大于主营收入,例如:
①公司没有车,却有大量的加油票据;
②差旅费、咨询费、会议费等有异常;
③员工工资突然多申报或者少申报;
④买发票,多结转成本,后期红冲或补发票;
⑤计提了费用但长期没有票据等。
04、隐瞒收入
一些企业利用私户、微信、支付宝等收取货款,隐藏部分真实收入,或存在大额收款迟迟未开发票,或给客户多开发票等行为。
税务部门不仅会通过企业所申报的数据报表来检测是否异常,也会通过与上下游企业相关账本数据,同行业的收入、利润、成本等情况来进行比对稽查。隐瞒收入属于偷税的范围,需要补税、罚款,如果涉及金额大的还给予刑事处理。
05、公转私
法律明确表示:严惩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取现金、支票套现等行为。而公转私很容易被怀疑为套现,容易涉嫌挪用公款、偷税漏税、洗钱等行为,这些都是违法的。
06、长期零申报
作为一些企业常用的手段,增值税零申报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企业零申报持续时间一旦达到6个月,可能会被列入“风险监控”对象,税务机关就会对该企业展开分析调查,确认企业是否存在隐匿收入等问题。
07、税负率异常
税负异常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如果某企业税负率对比同行业长期偏低,或者税负率上下浮动超过20%,会引起税务系统异常警告,税务部门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
08、税收优惠企业或纳税大户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因为很多公司注册,只是用来享受某地税收优惠政策的“空壳公司”,这些“空壳公司”也会被严查。
纳税大户,一旦出现偷税漏税行为,将会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税收损失,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纳税大户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
09、社保异常
以下这6种情形会导致企业的社保异常,引起税务稽查。
①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
②挂靠“代缴”社保;
③未足额或未缴纳社保;
④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就未缴纳;
⑤员工不签合同就不缴纳社保;
⑥员工人事档案没转到单位就不缴社保。
10、长期故意用现金或私户发工资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企业用现金或私人账户发工资,并在事后进行调整,在财务核算上体现出来,按规定缴纳各种税款,这时问题不大。
但正常情况下,工资都应通过公司公户来发放。若企业长期故意用现金或私人账户发工资,容易涉嫌偷税漏税,会被税务稽查,一旦认定存在违法行为,会面临补税和罚款。
小结
以上税务稽查的相关内容及重点,你都了解吗?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每个企业应确保经营业务的真实性,合理合法节税,按时记账报税,保存好相关账簿及纳税凭证,加强对税务风险的防范与自查,及时发现税务隐患及后续可能引发的不利情况,并给予纠正,这样才不容易、也不怕税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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