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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增值税勾选(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29 17:18:03 热度:8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山东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山东增值税勾选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山东增值税勾选

【第1篇】山东增值税勾选

1、我单位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时,提示“请填写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号码”,该怎么处理?

报表中“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号码”取自“用户管理”模块下该人员的信息,系统已实现自动调取,如下图所示:

如遇办理人员身份证件类型选择“居民身份证”,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号码为空,如下图所示:

请先打开“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模块,查看维护的信息,如下图所示:

在此模块下维护操作人员身份证号码后,再重新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模块填写报表,系统会自动带出已维护的人员信息。

2、我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模块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时,税源选择弹框显示三条税源信息,为何点“下一步”进入申报表后,只显示一条数据?

税源选择弹框是以税源为单位显示的,申报表是以征收品目(土地等级)为单位汇总显示的,税源信息采集时显示的三条税源土地等级相同,申报表中已汇总显示为一条。

纳税人可点击右上方的“预览申报明细”,查看税源明细,这里可以看到每个税源的信息。

3、我单位自2023年5月1日起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何2023年第2季度的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表中仍显示小规模纳税人?

您单位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期起是2023年5月1日,2023年4月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按季申报的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表,当前季度只要有一个月为小规模纳税人,报表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项就会勾选为“是”,同时显示相应的“适用减征政策时间”,4月可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类型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4、在申报期内调整了会计制度备案或重新维护了税费种认定信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这些信息能否刷新?

申报期内,如您单位修改了会计制度备案,造成财务报表报送类型或报送期限有变动的,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印花税申报表类型或报送期限有变动时,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点击左上角“申报清册刷新”按钮,系统自动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获取最新的应申报信息。

请注意:

印花税按次申报、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请通过左侧菜单按实际情况完成申报,不显示在申报清册中。

如遇申报清册未获取到应报送信息等情况时,请咨询96612366技术支持电话。

5、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有哪些?怎么申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以及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人。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是指发布、播映、宣传、展示户外广告和其他广告的单位,以及从事广告代理服务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需报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人,请按税费种认定信息类型及维护的报送期限按时完成申报及缴纳税款,缴费义务人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广告业(娱乐业)文化事业建设费”模块申报,也可点击“申报清册”下广告业(娱乐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右侧“办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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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山东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近期对自然人代开发票等功能进行了优化调整,于2023年11月1日正式启用。小编梳理了操作说明,第一时间分享给大家!

一、调整自然人代开发票、委托代开发票功能

优化内容:一是对部分代开内容进行限制,如:填写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包含“成品油、汽油、柴油”等字样时不予代开并弹出提示信息;二是部分代开内容需要填写备注栏,如: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包含“运费、运输”字样时,发票的备注栏必须填写“起运地、目的地、运输车辆信息”;三是增加开票次数和额度限制并弹出相应提示信息。

功能操作:

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代开发票—代开发票办理”,当纳税人填写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包含“成品油、汽油、柴油”等字样时不予代开并弹出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开票次数和额度达到限制条件,不能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系统弹出提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如下图所示:

其他事项请注意查看填写信息时的系统提示。

二、增加水土保持补偿费缓缴功能(10月1日已升级)

优化内容:针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9号公告明确的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申报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电子税务局在水土保持补偿费缴款环节,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人增加提示对话框,设置“同意享受”(默认)和“放弃享受立即缴纳”选项按钮,如纳税人选择“放弃享受立即缴纳”,需填写提前缴纳原因。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点击“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申报时,系统弹出缓缴提醒。

纳税人完成申报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网上申报缴税”,如下图所示:

缴款期限已自动延长3个月,如纳税人点击“缴纳”按钮,系统提示如下:

选择放弃享受立即缴纳时,请选择提交缴纳原因。

三、调整非税收入通用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时,增加校验条件,如未从非税交换系统获取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则不允许继续申报,给出弹窗提醒。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点击“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如未自非税交换系统获取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则不允许继续申报,并提醒“未获取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费源信息,请先联系自然资源或审批部门在非税信息交换模块录入费源信息”。

四、增加税收优惠政策自检功能

优化内容: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我的消息”模块下增加“税收优惠政策自检”功能。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该功能集中查看自身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打开“互动中心—我的消息—税收优惠政策自检”,查看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可选择发布时间起、止,提醒服务大类、小类等条件查询,查询结果可导出。查询结果信息,可点击提醒标题、是否已读等项右侧的上、下箭头切换排序。

五、调整税务行政许可功能

优化内容: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模块下删除子模块“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在“我要办税”模块下新增子模块“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我要办税—核定管理”目录下新增子模块“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同时调整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表、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等文书样式。

功能操作:

六、调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调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功能,支持电子烟消费税申报。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如下图所示:

有电子烟征收品目的纳税人,打开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后,系统可自动带出应税消费品名称等信息,填写销售额等信息后,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额。

七、其他优化内容

1、优化消息提醒功能,取消登录后消息弹框提醒,统一整合到服务提醒功能中。

2、优化申报更正功能,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税款表更正功能。

3、增加多缴税款查询功能,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模块查看。

4、我要查询模块增加查询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购票人、投资人5类身份信息功能。

5、优化表格式完税证明打印功能,首次开具和补打拆分为两个模块,补打模块增加原票证号码查询功能,设置税款所属期查询条件,纳税人可以填写税款所属期快速查询所需要的完税证明。

6、优化网上购票申请功能,对于因库房不足申领失败的情况,系统不再自动退回,库房更新后可以重新审核。

7、优化清税注销套餐功能,调整页面展示形式,注销预检不符合条件的,提供办理链接,直接进入相应模块处理。

8、优化三方协议网签功能,支持跨区税源户网签三方协议功能。

9、优化用户信息功能,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完成变更后,电子税务局获取到变更信息,自动取消变更前的用户注册信息,变更后的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前请先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

【第3篇】山东省增值税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经过14个多月的艰苦奋战,成功侦破“7.14”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特大案件,涉案金额40余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

此案涉及全国13个省95个县市区510余家企业,涉案金额惊人,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并发起了全国的云端战役。

接报线索,民警发现重重疑点

去年4月,东昌府分局在核查一批可疑账户时,发现其中有两个银行账户与聊城4家公司的对公账户以及近百个个人账户存在大量的资金交易,疑点重重。

同时,结合税务部门相关信息,办案人员初步怀疑这四家企业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2023年7月14日,决定对其立案侦查,代号“7.14”。

分析研判,揭开“画皮”真面目

在侦办初期,专案组紧紧围绕数据化实战的工作思路,从资金、发票信息入手,分析账户关系、资金来源去向,寻找案件脉络。

办案民警通过深入调查发现,涉案企业通过上千个银行账户流转资金,难以对资金去向进行追查,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专案组及时调整办案思路,决定从资金的来源进行侦查,通过反追资金流,最终查清了资金回流的详细过程。

同时,专案组通过侦查还发现涉案企业为逃避打击,有时会将资金通过企业公户转账至某销售棉花企业的公户,该企业再安排专人,通过取存现金的方式帮助涉案企业进行资金回流。

在完成资金回流后,涉案企业就会按照外地各企业打款的金额开具出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成功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

在案件侦办期间,为确保实现对该案全链条打击,聊城市公安局有关部门提前介入,采用传统+科技相结合的模式,逐渐捋清了该案的人员框架结构、每名犯罪嫌疑人具体分工,摸清了涉案人员的工作地点。

去年10月26日,专案组得到线索,该案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名中间介绍人洪某某将于第二天到达聊城,专案组认为抓捕时机已经成熟,决定在洪某某到达涉案企业后,对该犯罪团伙进行集中收网行动。

10月27日,专案组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分为四个抓捕组、一个搜查组,对该团伙实施统一抓捕和指定性搜查。当天专案组先后在福建省福州市、聊城东昌府区、冠县开发区、冠县范寨乡等地将林某、洪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专案组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结合现场查扣的相关物证资料和后期的分析研判,乘胜追击,又先后抓获中间介绍人和涉案企业相关人员蔡某某、王某某、马某等36人。

现已查清,自2023年以来,该犯罪团伙以经营少量真实业务为掩护,从纺织行业的源头产品开始,大肆虚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就高达23亿余元。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该团伙形成一套系统的犯罪流程。

侦查阶段,为搜集证据,专案组民警足迹遍布8个省50个县市区,行程 30余万公里。截至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15人,移交1人,逮捕30人(含起诉29人),冻结涉案资金600余万元。

至此,历经14个月的努力,一场涉案金额惊人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成功告破。

【第4篇】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

盐城建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相对不起诉案例汇总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1.1.案例一:葛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建检诉刑不诉〔2021〕3号)

1.3.简要案情:葛某某因经营的盐城a有限公司缺少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联系吴某某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2份,价税合计240.9131万元,税款27.7157万元,其中,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156.2万元,税款17.9757万元,已全部申报抵扣。

1.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葛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退赃、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葛某某不起诉。

2.1.案例二:陆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建检诉刑不诉〔2020〕30号)

2.3.简要案情:陆某某以建湖县a机械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陈某某在盐城市b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 价税总金额410207.5元,税款56580.35元,已全部抵扣。

2.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陆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不起诉人陆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陆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不起诉人陆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部退赃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陆某某不起诉。

3.1.案例三:金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案号: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建检诉刑不诉〔2020〕28号)

3.3.简要案情:金某某以其经营的江苏a机械有限公司为名义,从建湖b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份,总金额1366519.31元,税款232308.29元。

3.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金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不起诉人金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金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不起诉人金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部退赃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金某某不起诉。

4.1.案例四:何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2.案号: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建检诉刑不诉〔2020〕26号)

4.3.简要案情:何某某因经营的盐城市a有限公司缺少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他人,在建湖b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份,总金额684214.11元,税款116316.39元;在建湖c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6份,总金额599193.06元,税款101862.84元。共计13份,总金额1283407.17元,税款218179.23元。

4.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何某某系民营企业实际经营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不起诉人何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何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不起诉人何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补缴税款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何某某不起诉。

5.1.案例五:薛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2.案号: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建检诉刑不诉〔2020〕23号)

5.3.简要案情:薛某某通过他人,从开票人处开取建湖a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票面总金额为1466561.23元,税款249315.41元,价税合计1715876.64元。

5.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薛某某系民营企业实际经营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不起诉人薛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薛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不起诉人薛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补缴税款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薛某某不起诉。

6.1.案例六:谷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2.案号: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建检诉刑不诉〔2020〕17号)

6.3.简要案情:谷某某因其经营的盐城市a有限公司差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他人淄博b有限公司开具了7份品名为增塑剂的山东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合计650759.99元,税额合计110629.21元,价税合计761389.2元。

6.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谷某某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其行为已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不起诉人谷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谷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考虑到被不起诉人谷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部退赃等量刑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且被不起诉人谷某某系民营企业家,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贡献、解决就业,尤其是目前疫情期间,依据中央“六稳、六保”保护民营企业家的相关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谷某某不起诉。

7.1.案例七:盐城a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7.2.案号: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建检诉刑不诉〔2020〕15号)

7.3.简要案情:徐某某因经营的盐城a有限公司缺少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乔某某介绍,在江苏b有限公司开具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为870495.35元,税款113164.4元,价税合计983659.75。

7.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单位盐城a有限公司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不起诉单位法定代表人徐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视为单位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不起诉单位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不起诉单位盐城a有限公司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部退赃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盐城a有限公司不起诉。

8.1.案例八:单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8.2.案号: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建检诉刑不诉〔2020〕11号)

8.3.简要案情:单某某通过联系他人,从开票人处开取建湖a贸易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5份发票开票金额为427420.51元,税款72661.49元,价税合计500082元。

8.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单某某系民营企业实际经营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补缴税款的量刑情节,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单某某不起诉。

9.1.案例九:彭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9.2.案号: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建检诉刑不诉〔2020〕10号)

9.3.简要案情:彭某某作为盐城市a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缺少进项票,通过他人从建湖县b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开具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26份,金额合计2136819.73元,价税合计2500079.1元,税额合计363259.37元,已全部申报抵扣。

9.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彭某某系民营企业实际经营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部退赃的量刑情节,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彭某某不起诉。

【关键词】何观舒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盐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不起诉

【第5篇】山东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

1、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3年10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税费种享受了缓缴的,什么时间缴纳?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2023年10月所属期和2023年1月所属期延缓缴纳的税款,即将在8月征期到期,请记得按时缴纳。2023年第4季度和2023年上半年税款所属期延缓缴纳的税款,延缓期限请参考下表:

2、我单位在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税源时,无法填写“年取用水计划”,怎么办?

当“取用水行业”选择“农业”、“城镇公共供水”、“特殊用水类别”时,不需填写“年取用水计划”,系统已设置填写规则校验。

3、我单位2023年第2季度已申报了“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但系统仍提示有逾期未申报,在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模块可以查到逾期未申报信息,点击“办理”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申报界面,勾选房产税后,没有带出已采集的税源信息怎么办?

首先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模块,查看房产税“税(费)目或品目”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您单位税费种认定信息中,房产税的“税(费)目或品目”为“从租计征”,已采集申报的房产税税源信息为“从价计征”,未采集“从租计征”品目的房产税税源信息,所以产生了逾期申报。

由于您采集的是“税(费)目或品目”为“从价计征”且已申报,无“从租计征”的未申报税源信息,因此,在逾期申报模块下带不出未报送的税源信息。请通过房产税税源采集模块,打开房产税税源的“应税明细”,点“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维护第2季度的“从租计征”应税信息,然后再打开逾期申报模块办理即可。

4、我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模块,完成申请后,如何查询申请进度?

2023年8月1日起,电子税务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完成申请后,请通过“事项进度管理”模块查询。

2023年8月1日前的申请信息,请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查询”功能进行查询。

5、我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加税费免征和减半优惠如何选择享受?

电子税务局系统设置优先享受最优的优惠政策。先判断月(季)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30万),如果不超过,自动享受免征附加费的优惠政策;超过的,再判断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如果属于,自动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6、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申报缴费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代征人和自行申报的缴费人按月办理申报缴纳等有关事项。代征人和自行申报的缴费人应于每月15日前,如实报送申报表,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如下图所示: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30379421@qq.com

【第6篇】山东增值税认证勾选平台

为了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发票系统,提高用户体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排部署,我省将于2023年11月1日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是现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升级版,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更名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但是网址没有变化,您收藏的网页不用进行修改您只需登陆即可看到网页改变。

新平台都增加了哪些功能?对您原来的认证有什么影响呢?提前了解一下!

主要新增功能如下

1

综合服务平台

登陆支持: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功能菜单不同:可进行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的操作,不可进行相关发票勾选操作

2

首页工作台的更新

显示为一个点击月份切换的大日历,简洁美观,便于操作

3

导航栏变更

将原来的以勾选、批量勾选、确认为主体进行分类,修改为以抵扣、退税、代办退税为主题分类,更加清晰明确相对应的操作

4

确认勾选改为确认签名并可以撤销

抵扣勾选中取消了确认勾选,改为在勾选统计中的确认签名。

原确认勾选后无法撤销修改,现在用户可以在未提交申报期间对已勾选并确认签名的发票数据进行整体撤销

(扫描认证的进项发票,也需要登录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确认签名)

5

抵扣勾选

增加了不抵扣勾选和逾期发票抵扣申请与勾选的功能以及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

6

发票查询功能改为进项发票查询

并增加了2个模块:

1.出口转内销查询 2.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

7

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

在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的查询功能中新添加了一项“查看发票明细”功能,用户可在此功能中查看对应发票的数据流转的全部流程;

8

注销勾选

对于有需要注销勾选的企业,首页新增了注销勾选按钮。注销勾选后可在所属期所在自然月进行确认签名(正常是次月才可进行确认签名)。注销勾选后还可撤销注销勾选

注意:纳税人仅在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注销勾选功能。纳税人注销勾选后,需要完成注销申报。

9

发票下载

企业可通过发票下载功能,根据业务需要自行申请并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本功能模块包含发票下载、发票查询等功能。

1)同一个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每24小时申请下载请求不超过1次;

2)当前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最多申请5次发票下载,历史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每30天可申请一次发票下载;

3)提交的申请会在24小时内被处理;

4)可以下载7天内申请且处理完成的发票;

发票查询可查询进销项数据明细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操作视频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企业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答:所有使用含有数字证书的税控设备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使用该平台。

2. 纳税人为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特定类型企业,该如何认证发票?

答: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特定企业可在办税服务厅勾选确认。

3. 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抵扣勾选功能对纳税人信用等级有要求吗?

答:没有,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登录使用该平台。

4.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并使用部分功能。

5.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的哪些功能?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平台中的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等功能。

6. 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后没有抵扣勾选功能是什么原因?

答:请确认纳税人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转登记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未到生效日期。

7.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抵扣勾选模块都有哪些功能?

答:抵扣勾选模块包含发票抵扣勾选、发票批量抵扣勾选、发票不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以及抵扣统计确认等功能。

8. “发票抵扣勾选”模块可以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答:可以勾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票数据:

(1)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且尚未完成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除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2)发票状态、管理状态为正常且未超过抵扣时限。

9. “发票抵扣勾选”模块不可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答:不可勾选的发票数据有:超过抵扣时限的发票且未经税局审核通过的发票(逾期发票);已作废、已红冲、已失控、管理状态非正常等异常发票。

10. 对于发票抵扣量大的企业可以实现批量勾选发票么?

答:发票抵扣量大的企业,可以使用“发票批量勾选”模块,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勾选,提高发票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

11. 勾选为“部分抵扣”和“不抵扣”的发票,该所属期申报缴税后能否再次选择抵扣?

答:不可以再次选择抵扣。

12. 可以将一张发票同时进行“抵扣勾选”和“退税勾选”吗?

答:不可以,一张发票仅可勾选一种用途。

13. 纳税人如何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答:征期内,纳税人完成当期抵扣勾选后,需在增值税申报抵扣前,到“抵扣勾选统计”模块申请统计,生成本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汇总统计表,并进行确认签名。

14. 纳税人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是否可以继续勾选发票?

答:纳税人在非增值税申报期,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可继续对发票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但不可进行确认签名。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则必须撤销统计方可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

15. “确认签名”是什么?

答:“确认签名”是指在平台中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纳税人申报期内需对抵扣勾选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经“确认签名”确认后当前统计表将作为申报抵扣的依据。

16. 不经过“确认签名”是否可以申报抵扣?

答:不可以。

17. 本期无进项抵扣需求是否需要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答:若纳税人本期没有需要勾选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则不需要在平台中进行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18. “确认签名”功能开放时间?

答:“确认签名”功能仅在申报期内开放,确认签名和撤销签名支持多次操作。如纳税人因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前申报抵扣的,可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进行确认签名。

19. 确认签名后需要继续勾选发票怎么办?

答:确认签名后系统会锁定当期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成功“撤销签名”后继续进行勾选和撤销勾选操作。

20. 撤销确认签名有无次数限制?

答:抵扣勾选支持多次撤销确认,退税勾选确认后不可撤销,代办退税勾选后无需确认且不可撤销。

21. 哪些企业可以使用“退税勾选”模块?

答:只有外贸型出口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能够使用“退税勾选”模块。

22. 发票“退税勾选”后未进行确认能否申报出口退税?

答:发票“退税勾选”后未进行确认不能申报出口退税,需完成“发票确认勾选”才能用于出口退税。

23. 退税勾选确认后能否撤销重新选择?

答:确认后不可撤销。

24. 哪些企业可以使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

答:只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能够使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

25. 哪些发票可用于“代办退税勾选”?

答: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代办退税勾选”。

26. “代办退税勾选”需要进行确认操作吗?

答:“代办退税勾选”没有确认环节,“代办退税勾选”提交或“批量代办退税”勾选文件上传即确认,且无法撤销。

27. “发票下载”模块可以申请下载哪些发票?

答:纳税人可在“发票下载”模块申请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

28. 发票下载申请提交后是否可以直接下载文件?

答:纳税人查询处理状态,显示为“处理完成”后,方可下载。

29. 如何查询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

答:纳税人可以在“进项发票查询”模块里的“单票查询”和“未到期发票查询”中查询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

30. 纳税人是否可以在平台进行发票查验?

答:纳税人可点击平台中“发票查验”按钮自动跳转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进行发票查验。

31. 纳税人平台档案信息显示不全怎么办?

答:需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局端加载档案。

32.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平台中查询不到是什么原因?

答:销方离线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在上传到税局端之前无法查到。若非前述原因,需到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该张发票是否存在。

33. 扫描认证的发票是否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确认签名?

答:扫描认证的发票,需要在申报抵扣前登录平台进行确认签名。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为抵扣勾选,如需调整用途需撤销抵扣勾选后重新勾选。

34. 什么情形企业需要使用“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

答:平台获取到企业当期已完成增值税申报的结果后,会自动跳转到下一税款所属期,并显示“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若企业需返回上一税款所属期调整认证数据,可进行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

35. 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申请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纳税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税款所属期跳转到下期后,企业又在当期撤销申报;

(2)平台获取到的需回退的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在回退属期的申报期内。

36. 什么情形企业需要使用注销勾选功能?

答:一般情况下进入申报期后纳税人才可进行确认签名,需要做注销当期申报提前确认勾选的纳税人,可以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对下一税款所属期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37. 注销勾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申请注销勾选需要平台获取到纳税人当前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已申报”,否则无“注销勾选”按钮。

38.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相关业务是否要携带税控设备?

答:需要。

【第7篇】山东增值税勾选认证平台

发票系统2.0版上线

为了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发票系统,提高用户体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排部署,我省将于2023年11月1日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是现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升级版,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更名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但是网址没有变化,您收藏的网页不用进行修改您只需登陆即可看到网页改变。

新平台都增加了哪些功能?对您原来的认证有什么影响呢?提前了解一下!

主要新增功能如下

1

综合服务平台

登陆支持: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功能菜单不同:可进行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的操作,不可进行相关发票勾选操作

2

首页工作台的更新

显示为一个点击月份切换的大日历,简洁美观,便于操作

3

导航栏变更

将原来的以勾选、批量勾选、确认为主体进行分类,修改为以抵扣、退税、代办退税为主题分类,更加清晰明确相对应的操作.

4

确认勾选改为确认签名并可以撤销

抵扣勾选中取消了确认勾选,改为在勾选统计中的确认签名。

原确认勾选后无法撤销修改,现在用户可以在未提交申报期间对已勾选并确认签名的发票数据进行整体撤销

(扫描认证的进项发票,也需要登录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确认签名)

5

抵扣勾选

增加了不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申请与勾选的功能以及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

6

发票查询功能改为进项发票查询

并增加了2个模块:

1.出口转内销查询 2.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

7

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

在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的查询功能中新添加了一项“查看发票明细”功能,用户可在此功能中查看对应发票的数据流转的全部流程;

8

注销勾选

对于有需要注销勾选的企业,首页新增了注销勾选按钮。注销勾选后可在所属期所在自然月进行确认签名(正常是次月才可进行确认签名)。注销勾选后还可撤销注销勾选

注意:纳税人仅在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注销勾选功能。纳税人注销勾选后,需要完成注销申报。

9

发票下载

企业可通过发票下载功能,根据业务需要自行申请并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本功能模块包含发票下载、发票查询等功能。

1)同一个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每24小时申请下载请求不超过1次;

2)当前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最多申请5次发票下载,历史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每30天可申请一次发票下载;

3)提交的申请会在24小时内被处理;

4)可以下载7天内申请且处理完成的发票

【第8篇】山东省增值税查询系统

1、我单位发现2023年第三季度的印花税 “计税金额”栏填写有错误,需要更正申报,修改税源时,“计税金额”栏不允许修改怎么办?

采集印花税税源时,如果填写了“实际结算日期”项,则“计税金额”栏自动带出“实际结算金额”栏的数值,且不允许修改。如未填写 “实际结算日期”,可手工填写“计税金额”栏,是允许修改的。

您填写的报表中,填写了“实际结算日期”项,如数据有误,请修改“实际结算金额”,修改后,“计税金额”栏自动更新。

2、我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模块申报第三季度环境保护税时,“税源选择”界面显示属期为2023年07月13日的一条信息,采集有误,如何删除这条信息?

“税源选择”界面,自动带出在“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模块维护的相应属期未申报的信息。因您维护的这条按次申报信息未申报,且属于第三季度,所以逾期申报第三季度的环境保护税时会显示这条信息。

如需删除,请您参考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打开“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 “1.按次申报”项选择“是”,点击保存。

第二步:打开“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1.按次申报”选择“是”,再将“税款所属期起”改为这条按次申报的属期(2023年07月13日),系统自动带出该信息,点右侧的“删除”按钮,然后点击“保存”。

第三步:打开“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1.按次申报”选择“否”,点击“保存”按钮。再次操作申报时,“税源选择”界面就不显示采集有误的信息了。

3、我公司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为什么7月份代开20万元的专用发票没有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8月份又代开一张15万元专用发票,为什么把之前的税费一块儿征收了?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相关规定,如按季申报的缴费人7月未达到30万元标准的情况下可享受免征政策,8月累计超30万元后享受减半征收。相关政策如下: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依据《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税〔2020〕17号) 、《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3年第29号) :

(1)下列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1)建设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非营利项目的;

2)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

3)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

4)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面向城市及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

5)建设军事设施的;

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

7)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2)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在2023年10月、11月、12月申报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分别延缓至2023年1月、2月、3月缴纳。

5、如何查询城乡居民社保、医保费缴费结果?

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移动app、爱山东app等方式缴纳城乡居民社保、医保费的,缴费人本人或代缴人缴纳成功后,均可登录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或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等方式查询。如通过银行等其他方式缴费的,请通过原缴费渠道查询。

以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操作为例,说明如下:

进入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微信办税,点击“社保费”模块:

如尚未登录,系统显示登录界面,如下所示:

完成登录后,即可选择城乡居民等缴费类型,如下图所示:

以城乡居民类型操作为例,点击“城乡居民”,如下图所示:

完成“居民医疗”或“居民养老”缴费后,点击“缴费记录查询”,如下图所示:

系统自动带出您已添加及完成缴纳的缴费人信息,如为多人缴纳,可选择姓名,选择缴费日期起、止,选择险种进行查询。点击“查询”按钮,查看缴费结果,如下图所示:

如未查询到缴费成功信息,请注意查看微信或支付宝等退款信息,银行方完成对账后,将对缴费未成功的记录进行退款。

如由代缴人缴费,缴费人本人想查询缴费结果的,请先完成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然后登录查询,或使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注册并实名,然后登录查询。

如需查询证明信息,请点击“证明开具”,如下图所示:

缴费证明需在缴费成功2个工作日后(节假日除外)才能查看!微信小程序证明开具仅支持查看,支付宝、微信公众号-微信办税、电子税务局支持下载。

点击“开具查看”,如下图所示: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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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山东省增值税勾选确认平台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山东)登录方法

用户使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usb接口插入金税盘或者税控盘登录所在省份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网站(提示:本平台只用到金税盘或税控盘里的身份认证证书功能。另外每次只能同时插入一个金税盘或税控盘,且不要同时插入其它数字证书,如银行u盾等)

1,打开网址

如果是初次登陆地话,需要安装插件,如果不清楚的话可以先环境检测一下

如果不通过的话,看一下提示什么,然后安装上插件就可以了。

2,教大家如何安装插件和下载,先点击驱动程序和安全控件

然后就如图,看一下自己的盘是金税盘还是税款盘,然后是在开票机上进行发票勾选,还是不在开票机上,自己选择,根据实际情况,下载相对应的控件,下载完,之后,如不会安装,里面都有安装步骤,安步骤一步一步安装,就可以了。

3,如都安装完成之后,回到第一步,环境再次检测一下

如果提示通过,恭喜你,就可以登录了。

【第10篇】山东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操作手册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文件要求自2023年6月21日起,山东省(不含青岛市,下同)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试点地区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为便于纳税人接收、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现将具体操作整理如下:

一、增值税发票综服平台

(一)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usb接口插入税控设备,登录山东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链接地址:https://fpdk.shandong.chinatax.gov.cn/)。

首次登录平台,纳税人可查询基本信息,并选择是否设置平台密码和密码找回答案。平台密码设置后纳税人需输入税控设备的数字证书密码和平台密码,进行平台登录。

纳税人可在“抵扣勾选”功能中,使用发票“发票抵扣勾选”、“发票批量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抵扣勾选”勾选用于申报的发票,勾选时支持修改有效抵扣税额。

使用“发票不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不抵扣勾选”功能,对不用于申报的发票进行勾选。

在申报期内使用“抵扣勾选统计”功能进行抵扣申请,并在抵扣申请处理完成后对抵扣统计表进行确认,完成确认后填写申报表进行申报。

对于抵扣勾选、确认操作期为税款所属期,纳税人需要关注税款所属期申报截止日期,每个属期支持多次勾选、撤销勾选、申请统计、撤销统计、确认、撤销确认等操作,此处需要注意,前述操作应当在未完成纳税人申报之前完成。

纳税人也可以在平台“退税勾选”中,使用“发票退税勾选”、“发票退税批量勾选”功能勾选用于申报和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使用“退税确认勾选”功能对勾选为出口退税的发票进行确认,确认后不可撤销;

使用“退税勾选统计”功能查询所属月份内勾选为退税的发票汇总统计表;对于退税勾选、确认的操作期为自然月,按照自然月进行退税勾选统计,每个自然月支持多次勾选、撤销勾选操作。

“统计功能”的异常发票清单,是勾选确认后变为异常(包括作废、红冲)的发票,不能作为有效抵扣、出口退税或代办出口退税的依据。

对于扫描认证的发票,在平台中默认勾选为抵扣用途。

(二)系统登录

使用管理员身份打开ie浏览器(建议ie 9以上的浏览器体验更佳)登录平台,输入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的证书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证书密码验证正确且身份认证通过时,则直接进入平台首页,点击“发票抵扣勾选”(下图红色箭头所示),即可进入抵扣勾选的界面。

抵扣勾选主要提供按照税款所属期查询、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纳税人勾选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和全电发票)和海关缴款书的功能。

平台首页增加了“税务数字账户”选项,纳税人可在此页面多维度查看用票信息。

(三)抵扣勾选

在“发票抵扣勾选”功能界面,正确录入查询条件,如果纳税人要进行发票勾选操作,勾选状态应选择未“未勾选”,正确选择发票开具日期,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到属期内未勾选发票的列表信息。

在列表信息中选择需要勾选的发票,在“勾选”框中“√”,点击“提交”按钮,在弹出的界面会提示纳税人对已勾选的可抵扣凭证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本次勾选。下图为山东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受试点地区开具的全电发票信息,在抵扣勾选环节已经能够正常收到试点地区开票纳税人开具的全电发票信息,并可顺利勾选确认。

每个税款所属期的勾选时间范围是根据纳税人前后两期申报完成的时间由平台进行自动判断的。即当期勾选、确认的开始时间为纳税人完成上一期申报的当天,结束时间为纳税人完成当期申报的当天。

如果纳税人当期一直未进行申报或平台未接收到当期已申报的结果,当期勾选截止时间为税务机关设置的当期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当天。

(四)抵扣勾选统计

抵扣勾选统计功能主要向纳税人提供:

1.对当前税款所属期所认证数据进行统计申请,申请统计提交后实时统计;

2.当前税款所属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汇总统计表及异常发票统计表;

3.历史税款所属期发票统计表及异常发票统计表。

在抵扣勾选统计页面,默认显示“当前属期数据统计”页面内容,“当前属期数据统计”页面内容和“历史属期数据统计”页面内容可以通过点击“当前属期数据统计”和“历史属期数据统计”按钮,切换页面内容。

申请统计:如果当前税款属期还未生成统计报表,纳税人可以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实时统计,在申报期内点击“申请统计”后,平台将锁定当期抵扣勾选操作,如果需要继续勾选,可以点击“撤销统计”按钮,撤销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解锁当期抵扣勾选操作。

点击“确认”按钮即可完成当期抵扣确认,一般在申报征收期进行该操作,统计完成后如下图所示:

需要完成对统计表的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在弹出的提示框“是否确认,确认后当前统计报表将做为申报的依据!”中点击“确定”,见下图,平台会要求纳税人输入设置过的确认密码。

输入正确的密码,会弹出“确认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抵扣勾选流程。

如果纳税人尚未设置确认密码,平台自动跳转到“档案信息维护”界面,可以自行设置确认密码。抵扣统计确认密码必须设置,如果纳税人在平台中无法重置该密码,需要携带金税盘、税控盘或者税务ukey前往主管税务机关,重置该密码。

(五)不抵扣勾选、退税勾选和代办退税勾选

“发票不抵扣勾选”功能主要提供按照税款所属期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纳税人选择相应申报期内不抵扣的增值税,包括增值税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发票、全电发票和海关缴款书功能。

“发票不抵扣勾选”功能的操作流程与“发票抵扣勾选”流程类似,不再赘述。

“发票退税勾选”功能仅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具有该功能权限。该功能提供按照开票日期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纳税人选择可退税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全电发票和海关缴款书的功能。

“代办退税勾选”功能只有外综服企业具备。本功能只适用于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具有代办退税标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勾选功能勾选即确认,且不可撤销。

(六)退税勾选

退税勾选流程与抵扣勾选流程略有差异。

1.“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并录入其他相关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信息显示为黄色,允许勾选,但需谨慎(同样适用于其他勾选方式)。

2.在数据列表中,选中要勾选的记录,并点击“提交”按钮,点击“提交”后,平台将弹出“勾选确认信息”,见左下图。退税勾选功能同样也支持撤销勾选。

(七)退税确认勾选

退税确认勾选功能目前适用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缴款书,仅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具有退税确认勾选功能权限。此功能模块是对当期已勾选为退税的发票信息和海关缴款书进行确认操作,纳税人可在每个自然月所属期对当期勾选的发票和海关缴款书进行多次确认。

1.在“退税确认勾选”模块中,选择确认标志为“已勾选未确认”,则系统将实时查询出当期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明细情况。纳税人需要确认页面显示的当次确认的发票数量、金额、税额是否无误,确认无误时,需要点击“确认

2.在当期退税勾选确认操作成功后,系统弹出信息提交状态的提示如下图。

(八)退税确认统计

退税确认统计功能向用户提供可用于申报退税的发票汇总统计表,仅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具有退税统计功能权限。本统计表包括指定属期内所有勾选认证(即勾选确认)的退税发票和海关缴款书。抵扣统计的频率为每天准实时执行,新增勾选认证数据会触发报表更新,纳税人需关注统计表上方的“报表更新时间”。

(九)税务数字账户

“税务数字账户”是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新增的功能,该功能主要为纳税人提供查询、下载开具和取得发票的功能。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发票列表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该功能有两种展示发票的形式,视图展示(默认)和列表展示。

如果是视图展示发票,可以直接下载或打印发票信息。如果以列表形式展示,则可以查询单张的发票信息。

(十)红字申请确认

“红字申请确认”功能支持录入发票号码、销方税号等条件,实现查询红字发票申请信息及确认红字申请的功能。有关全电发票的应用场景,需进行红字申请确认流程,只有购销双方确认通过后,销货方方可开具红字发票。

点击发票管理菜单中,点击“红字申请确认”即可进入红字申请界面。

如下图选择“待确认”,点击“查询”,即可查看到待确认的红字申请单,点击对应单据操作按钮,进入确认操作界面。

核对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并对红字申请进行审核,明确意见,“同意”或者“拒绝”。

(十一)成品油消费税管理

购进数据选择:成品油经销企业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全电发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进行选择确认,作为开具成品油发票油品总量。开具的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应不大于所勾选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中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注意几点重要的内容:

1.此功能仅对成品油经销企业开放,可勾选的票据为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全电发票)和海关进口缴款书。

2.选择提交成功之后,不支持撤销操作。

3.增值税专用发票除正常发票外,其他异常发票不允许作为购进数据。

4.如需查询已选择的票据,请前往“明细查询”功能操作。

购进数据选择:

第一步: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

第二步:系统自动返回相关查询结果信息,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发票或海关缴款书进行勾选操作,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或海关缴款书全部勾选完成后,可以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将本次勾选的操作进行保存处理,对已勾选的发票或海关缴款书不能进行撤销操作。

第三步:平台提示如下图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购进明细查询:为了让纳税人能更好掌握勾选确认的油品数量,平台也提供了购进数据选择、税务机关补录、总机构调拨数据(如非总分机构,该选项前台不展示)的明细查询。

如下图,设置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即可在购进数据选择中勾选的成品油库存信息展示在“查询结果列表”中。

受票试点针对试点地区开具的全电发票信息,此外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缴款书信息也可以在结果列表中展现。

购进明细查询:查询结果列表中的“数据同步状态”字段分“未同步”和“已同步”两种类型,只有当“数据同步状态”更新为“已同步”时,方可在纳税人增值税开票软件中进行成品油库存下载。

下图,“数据同步状态”为“未同步”;

下图,“数据同步状态”为“已同步”。

(十二)回退税款所属期

在纳税人符合回退税款所属期条件时,且纳税人需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期继续进行发票认证工作时,本平台支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属期的功能。

对于符合回退税款所属期条件时,在平台首页出现“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纳税人可点击“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实现税款所属期的回退,回退后平台显示的当前税款所属期的月份转到上个月。

回退税款所属期具体条件如下:

1.上一属期撤销申报或征期截止日第二天平台未接收到已申报结果切换税款所属期到下期的。

2.平台从征管获取到的需要回退的税款所属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只在申报期内有效。

二、申报和出口退税办理

(一)纳税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接收试点地区全电发票,完成抵扣勾选确认后,该发票可以作为申报抵扣的依据。纳税人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具体的操作实例为“主税附加税(费)申报(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行申报比对时,发票开具数据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进行比对,勾选认证数据与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税控设备方可清零解锁。

(二)出口退税办理

纳税人在接收试点地区全电发票,完成退税勾选确认后,该发票可以作为办理出口退税业务的依据。纳税人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发起出口退税业务申请,下图为业务办理的渠道。

【第11篇】山东省增值税发票查询

现在电子发票越来越多了,纸质发票越来越少了,以前用来辨别纸质发票真伪的方法,在电子发票上就没用了,那么该怎么辨别电子发票真伪呢?真发票和假发票查询后分别是什么样的?下面就从头到尾详细地告诉你↓

首先,我们先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第一步、打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首页显示如图所示。首次登录平台时,要点击下载下图红框那里,在电脑安装了根目录证书文件后再进行发票查验哦!

第二步、依据发票信息,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相关的查验项目信息。每个项目后面都打钩了,并且按照提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后,点击【查验】。

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发票项目也不相同:

不过这些不用担心,记不住也没关系,因为当输入发票号码后,系统会自动根据发票情况显示你需要输入哪些数据。

ps:不过查一张差不多需要几分钟,发票多的话也太浪费时间了!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这个工具调用的国税商用接口,配置完善功能后,既能够解决发票重复报销的问题,同时也可以解决发票真伪问题。只需要扫一下发票二维码,系统自动查重并且验证真伪,几秒搞定!

第三步、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

若查询不到,则显示如下两种情况,如下图所示。

ps:同样,查询不到的发票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里面,扫一下二维码,系统会弹出警示!

当然,也不是所有发票都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查询,可在此查询的发票包括: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发票,请按照原查验渠道进行查验。

最后,提醒大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付款方取得发票后应及时核对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真实、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加盖的发票专用章是否与收款方一致。对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举报。

【第12篇】山东增值税勾选确认平台

用户使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usb接口插入金税盘或者税控盘登录所在省份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网站(提示:本平台只用到金税盘或税控盘里的身份认证证书功能。另外每次只能同时插入一个金税盘或税控盘,且不要同时插入其它数字证书,如银行u盾等)

1,打开网址

如果是初次登陆地话,需要安装插件,如果不清楚的话可以先环境检测一下

如果不通过的话,看一下提示什么,然后安装上插件就可以了。

2,教大家如何安装插件和下载,先点击驱动程序和安全控件

然后就如图,看一下自己的盘是金税盘还是税款盘,然后是在开票机上进行发票勾选,还是不在开票机上,自己选择,根据实际情况,下载相对应的控件,下载完,之后,如不会安装,里面都有安装步骤,安步骤一步一步安装,就可以了。

3,如都安装完成之后,回到第一步,环境再次检测一下

如果提示通过,恭喜你,就可以登录了。

【第13篇】山东增值税发票查询

山东济南增值税电子发票真伪查询进入税局网站后,因不同的税局网站页面也会有所不同,但要查发票一般都点击发票查询,点击后会弹出一个要求录入发票信息的界面,根据提示录入相关信息点击确定,则会弹出查询结果,请将发票信息与网上查询到的信息进行核对是否一致(核查开票单位、开票金额是否与纸质相符)。如果发票有问题,一般都会出现我局无出售过此发票、查无此发票等类似字样。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14篇】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真伪查询

山东济南发票真伪查询攻略如何识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真伪?现在做事情都讲究效率化了,那么对于发票的查验来说,也是一样的,最好也是有高效快速的办法去搞定才比较好!

你还在用以前的老办法吗?拿去税务局处理?没啥错的,就是效率真的太慢了,现在别人都在用高效率的东西了,只有你还在用这个,生活在互联网时代,快速的办法赶紧去学起来!!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15篇】增值税勾选确认平台山东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为了防止交叉感染,您在办理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申报、税控设备解锁、车辆购置税缴纳这四项常见业务时,请您尽量选择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邮寄等相应“非接触式”途径。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

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

01增值税发票类业务办理

(一)增值税发票申领

您可以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发票使用-发票领用-网上申领申请”模块,办理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业务,税务机关将为您邮寄上门。

同时,为满足您多元化的发票使用需求,我们将于近期升级电子税务局系统,优化配送地址等多项功能,为您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调整

您可以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发票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模块,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调整申请,税务机关将按规定程序为您办理。税务机关办理完毕后,您可以通过税控开票软件下载更新相关信息。

(三)增值税发票使用数量调整

您可以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办理”模块,提交增值税发票使用数量调整申请,税务机关将按规定程序为您办理。税务机关办理完毕后,您可以通过税控开票软件下载更新相关信息。

(四)增值税发票勾选确认

您可以登陆山东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勾选、确认您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

山东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网址:

https://fpdk.shandong.chinatax.gov.cn/

02增值税申报业务

为减轻您的工作量,我们研发了增值税申报“一键生成”功能,利用增值税发票数据,“一键”为您生成增值税申报表。

您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可以按照原有方式,通过“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模块,自行计算申报增值税;

也可以通过“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一表集成辅助申报”模块,提取您开具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一键”自动生成增值税申报表,您确认无误并保存提交后即完成增值税申报。

03税控设备解锁

您完成增值税申报并通过系统自动的申报比对后(包括逾期申报),您的税控设备将自动解锁,无需前往税务机关处理。

04车辆购置税网上缴纳

您可以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实名注册后,通过“车购税缴纳”模块,自行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业务。

您如有税收政策问题,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如有电子税务局操作问题,请拨打96005656服务热线咨询。

山东省税务局将通过“非接触式”途径,为您提供以上便捷办税服务,希望您守法经营、诚信纳税。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我们将对违法违规办税行为实施监控,一旦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来源:山东税务

《山东增值税勾选(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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