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账务处理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账务处理的全部分录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取得进项税额: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二、取得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预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四、转出多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五、转出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
六、减免增值税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银行存款
七、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一应收补贴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八、出口退税(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九、待认证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十、 待抵扣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十一、进项税额转出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造成的: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十二、 进项税额转出:
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十三、 进项税额转出因简易计税、免税项目:借:在建工程/生产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案例材料
某省甲高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 年 3 月发生增值税相关业务如下:
(1)3 月 7 日,因与乙软件公司合作开发 a 教学软件项目,收到乙公司支付的按照项目进度确认的支持资金 530 000元;当日向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 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30 000 元。
(2)3 月 10 日,以基本户通过网银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 45 000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3 150 元、教育费附加 1 350元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900 元。
(3)3 月 16 日,因与丙煤炭企业共同研究“双碳”项目 b 课题,收到丙企业支付的按照课题完成进度确认的支持资金 318 000 元;当日向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300 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18 000 元。
(4)3 月 21 日,购买 c 管理软件,当日安装完毕,收到丁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 6 000 元;当日已办理报销手续并支付款项。
(5)3 月 25 日,商学院两位教师报销差旅费:因参加在北京举办的校企合作 x 项目研讨会,发生会议费 5 300 元和住宿费 1 060 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往返高铁车票费共计 872 元,当日用单位自有资金通过网银转账报销上述费用。两位教师无个人借款。
(6)3 月 31 日,计算确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甲高校 3 月初无留抵税额,本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上传认证可以抵扣,不考虑其他税费。
案例分析及账务处理
(一)案例分析
本例中,甲高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 8 号— —负债》第二十一条关于应交税费的规定,《政府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关于应交增值税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规定,对甲高校发生的上述涉及税费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业务 1 和 3 为收到项目资金提供相关服务,适用于《政府会计制度》中“2101 应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情形,按照项目进度确认当期收入。
▶业务 2 为缴纳税费,适用于《政府会计制度》中“2101应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缴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和“2102 其他应交税费”实际缴纳税费情形。
▶业务 4 和 5 为购进资产与服务,适用于《政府会计制度》中“2101 应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应税资产或服务情形,该业务中高铁车票进项税额计算是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中六(一)3的规定。
▶业务 6 为月末税费的确认,适用于《政府会计制度》中“2101 应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末转出未交增值税和“2102 其他应交税费”发生应交税费情形。
(二)账务处理
甲高校在 3 月份对于上述业务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元)
1. 3 月 7 日,收到乙公司款项时: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530 000
贷:事业收入 500 000
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 —销项税额
30 0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 —货币资金 530 000
贷:事业预算收入 530 000
2. 3 月 10 日,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时:
财务会计:
借:应交增值税— —未交税金 45 000
其他应交税费—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 150
— —应交教育费附加 1 350
—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900
贷:银行存款 50 400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 50 4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50 400
3. 3 月 16 日,收到丙煤炭企业款项时: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318 000
贷:事业收入 300 000
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 —销项税额
18 0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18 000
贷:事业预算收入 318 000
4. 3 月 21 日,向丁供应商支付购买软件款时:
财务会计:
借:无形资产 100 000
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 —进项税额 6 000
贷:银行存款 106 000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 106 000
贷:资金结存— —货币资金 106 000
5. 3 月 25 日,给商学院两位教师报销差旅费时:
(1)各项费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下:
会议费:[5300/(1+6%)]*6%=300(元),取得增值税发票上已标明;
住宿费:[1060/(1+6%)]*6%=60(元),取得增值税发票上已标明;
火车票:[872/(1+9%)]*9%=72(元),根据火车票票面金额计算确定。
(2)账务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 6 800
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 —进项税额 432
贷:银行存款 7 232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 7 232
贷:资金结存— —货币资金 7 232
6. 3 月 31 日,计算确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时:
(1)计算有关税费金额:
本月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30 000+18 000-6 000-432=41 568(元)
本月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41 568*7%=2 909.76(元)
本月应交的教育费附加=41 568*3%=1 247.04(元)
本月应交的地方教育费附加=41 568*2%=831.36(元)
(2)将本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转出:
财务会计:
借: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41 568
贷:应交增值税— —未交税金 41 568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3)确认本月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 4 988.16
贷:其他应交税费—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 909.76
— —应交教育费附加 1 247.04
—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831.36
马上就快年底了,年底企业结账更是一项大工程,而业务也是一大堆,对结账工作处理不熟悉,会耽误不少的工作时间。
整理了一下年终结账账务处理以及注意事项,对年底月末结账不了解的财务人员可以学习一下!
年终结账与账务处理的大全
年底结账前的 4 笔账
转账一、结转本年利润
转账二、计提盈余公积
转账三、提取应付股利
转账四、结转利润分配
附:年终结账要注意哪些地方?
一、结账前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二、结账时如何划线
三、结账时怎样填写账户余额
四、结账时能否用红字
五、结账时根据不同的账户记录采用不同的方法
六、怎样把有余额的账户余额结转至下年
年末结账工作及税务处理
第一项:检查当年的税费缴纳情况
第二项:检查企业当年的账务处理
第三项:核准会计估计
第四项:检查发票的使用情况
年终结账的 7 个注意事项
1、货币资金情况;2、往来账情况;3、收入情况;4、成本情况;5、税金情况;6、费用情况;7、利润情况;
......
好了,篇幅有限,剩余内容就不再一一展示了。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规定变化很大,作为小规模公司的财务人员,我们要第一时间掌握新规定,新核算方法,这样才能在做账环节不出错!在实际工作中,特殊情况有很多,对于小规模来说,无疑是对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填写有问题!正好现在是大征期,10月大征期纳税申报截止时间到本月25号!今天就给大家带来了:149页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流程,十分全面详细,建议财务会计人员收藏备用!
149页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流程
下面是以真实的小规模公司发生的实际业务为案例,给大家整理了对应的小规模公司会计的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流程。帮助新手会计理解掌握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做账报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方法(举例说明)
……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
……
因为涉及的内容受到篇幅限制,今天介绍的有关“149页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流程”的全面内容,就不在这里一一说明了!也希望能够对新手会计掌握小规模纳税人的做账报税方法有一定的帮助。
这几年,一些汽车租赁公司因业务需要,设立了很多家分公司。作为汽车租赁公司,要开展业务肯定得买车,因此汽车租赁公司的各个分公司都根据业务需要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汽车,而租赁业务的开展是缓慢的,自然这些购买汽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没办法一次性抵扣完,肯定会在企业申报过程中形成“待抵扣税额”,也就是“增值税期末留抵”,甚至到企业注销了,这些上期结转的“增值税期末留抵”还没有抵扣完。“增值税期末留抵”在企业日常增值税业务中都有哪些规定,需要注意什么事项?企业注销时,“增值税期末留抵”该怎么办?
一、“增值税留抵税额”的税会处理
(一)“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形成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叫“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是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销售不及时、大量购进固定资产或者不动产等各种原因形成的增值税进销不匹配造成的未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在未来实现销售时可以抵减增值税销项的税额。
(二)“增值税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1.会计科目与核算
与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增值税进项税额一样,“增值税期末留抵”也是“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面的三级科目,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其中,“应交增值税”下辖10个三级明细科目的处理,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办法发生的当期计提、扣减、结转业务都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下按10个三级明细科目详细核算,会计科目核算的税款信息更清晰明了。
2.“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
当月月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滚动到下期继续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二、“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具体业务
(一)一般纳税人存续期间如何处理
1.可以无限期结转抵减后续月份的销项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在一般纳税人存续期间实质上是企业的待抵扣进项税额,会一直滚动结存在留抵税额形成的后续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
2.可以抵减企业的增值税欠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问题,允许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1)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
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6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有进项留抵税额,可按照国税发〔2004〕112号文件的规定,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
(2)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①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②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一般纳税人注销如何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以下简称“165号文”)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笔者认为,字面上的意思包括两个层面:
1.一般纳税人注销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2.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一般纳税人注销不是等于企业注销,但是企业申请注销时一般纳税人资格也会取消。165号文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一般纳税人企业注销时的存货和期末留抵税额的处理,即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因此,建议企业在申请注销前,如果有期末留抵税额的话,尽量销售处理完存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三)纳税人户籍迁移增值税留抵税额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实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一份。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将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其迁移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四)资产重组中期末留抵税额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以下简称“55号公告”)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查纳税人资产重组相关资料,核实原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一份。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原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新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三、“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的特殊情形
前文讲的都是“增值税留抵税额”不能退税的情形,那么“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都是不能退税的呢?当然也有特殊退税的情形。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
2023年9月30日前退还部分行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包括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具体范围如下。
1.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等18个大类行业,详见《2023年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行业目录》。纳税人所属行业根据税务登记的国民经济行业确定,并优先选择以下范围内的纳税人:
(1)《中国制造2025》明确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机械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10个重点领域;
(2)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2.电网企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的全部电网企业。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1号)
对纳税人从事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研制项目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税;对纳税人生产新支线飞机暂减按5%征收增值税,并对其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通知》(财税〔2011〕107号)
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因购进设备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准予退还。购进的设备应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固定资产范围。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石脑油和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7号)
自2023年3月1日起,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以下简称“特定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以下简称“2类油品”),且使用2类油品生产特定化工产品的产量占本企业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各类产品总量的50%(含)以上的企业,其外购2类油品的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予以退还。
作者:林彩云,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来源:注册税务师、璟行财税。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预缴增值税的意思就是说,企业在没有到缴纳增值税的时候,提前缴纳部分增值税。预缴增值税不是说企业想预缴增值税就预缴,而是税法明确规定的在需要预缴增值税的时候,必须按时缴纳,不能延误。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二级科目'预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在房屋未交付之前预收房款应当预缴增值税,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1.一般计税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房屋交付即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简易计税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核算。“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因此,简易计税下,预交增值税也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核算。
3.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预交增值税也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二、提供建筑服务、非房地产企业转让不动产、不动产出租就地预缴的增值税:
1. 一般计税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月末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简易计税和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处理同上。
三、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期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作者:张国永 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
今天,会计网给大家分享一份超详细的关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各位财会人请注意查收!
1. 购进物资时:
借: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如果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购进的是不动产,比如会计网公司购买了一栋楼作为新办公地点,这里的进项税额可分期抵扣。那么购进时借方的应交进项税金额是当期可抵扣的金额,此外还要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金额为以后期间可抵扣的金额。
在以后期间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规定允许抵扣的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2. 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经常有粉丝询问lolo“什么时候确认收入”“没付费用要不要确认收入”之类的问题,这里要注意会计收入的确认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否存在差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用到“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以及“应收账款”等科目。
3. 差额征税项目:
比如某物业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为居民提供自来水服务,可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那么:
相关的成本费用发生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
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算出允许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简易计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4. 免税项目:
比如某工厂在市面上销售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仪器,符合增值税免税政策,那么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具体视执行会计准则不同而不同)
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中,也有人直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完事。
另外要注意,一般纳税人的免税项目还要将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 出口退税项目
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在这块的业务项目较多。
采购货物或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取得收入并结转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等科目
出口货物在征税与退税间存在税额差,目前执行免抵退政策,退的是进项税,只计算与进项税有关的应退税额和出口退税不得免征抵扣和退税的金额,这部分金额要转到成本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计提出口退税款: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6. 月末结转增值税及缴纳:要用到“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要转出的未交增值税额=当月销项税额—当月进项税额—上月留抵税额
当转出未交增值税额为正时,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缴纳以前期间的税费: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负数,不用做账务处理,就在借方有余额就行,下个月从销项税额中继续抵扣即可。
某些企业存在预缴增值税的情况,那么预缴时: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会
建筑会计一直都是会计行业中的“香饽饽”,但是一句:建筑会计难做就让很多会计人望而却步;建筑行业会计难做是真,但是很难做其实也不然。掌握这73笔账务处理,其实建筑会计也挺简单的。
那么关于这73笔账务处理就一起来看看吧~
做账准备:
一、建筑行业特殊会计处理
二、财务制度
三、公司资料
73笔账务处理
详细展示:
业务1接受投资
2023年01月01日,北京全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接受股东投资款,基本户存入2000万元。其中,股东张思全转入1200万,股东李建勤转入800万。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室 20000000.00元
贷:实收资本-张思全 12000000.00元
实收资本-李建勤 8000000.00元
业务2提取备用金
2023年01月02日,出纳从基本户提取备用金10000元,用于日常零星开支。
账务处理:
借:库存现金 10000.00元
贷:银行存款-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室 10000.00元
业务3预付办公楼租金
2023年01月02日,预付办公楼1年期租金150,0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以银行转账支付。
账务处理:
借:预付账款-租金 150000.00元
贷:银行存款-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室 150000.00元
业务4报销办公用品费
2023年01月05日,行政部报销购买办公用品费用,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出纳现金支付300元。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300.00元
贷:库存现金 300.00元
业务15开具第一笔工程款发票
2023年3月31日,开具菁华园二期工程第一笔工程款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为872000.0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800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72000.00元,确认为应收账款。该项目使用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北京鑫开房地产开发公司 872000.00元
贷:台同结算-价款结算 800000.00元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2000.00元
业务36计提企业所得税
2023年06月30日,计提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4489.15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44819.15元
业务52结转损益
2023年09月30日,结转本期损益。
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2400000.00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 1800000.00元
管理费用-工资 122700.00元
管理费用-社保费 19228.59元
管理费用-折旧费 2828.49元
管理费用-租金 37500.00元
本年利润 417742.92元
......
一般纳税人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账务处理:
(一)购买时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抵减增值税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借:管理费用(红字)
- 01 -
增值税加计抵减
会计处理方式明确了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以下简称“第39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现就该规定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 02 -
举个例子
假设:
2023年4月份我一般纳税人咨询公司符合增值税的加计抵减政策,4月份销项税31万元,进项税额10万元,全部属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分录:
4月份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10万元*10%=1万元
应纳增值税=31-10=21万元
实际缴纳增值税=21-1=20万元
一、计提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1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1万元
二、计提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缴纳增值税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1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万元
其他收益 1万元
- 03 -
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
十个细节也明确了
细节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细节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细节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23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23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细节四: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细节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细节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细节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细节八: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细节九: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细节十: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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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页增值税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十年老会计珍藏版,就是全面。
对于会计来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是必须要掌握的一项专业技能,也是在工作当中出错最多的一个做账项目。那么,初学会计,增值税的会计科目如何设置,常见的账务处理有哪些呢?
十年老会计分享珍藏版308页增值税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大全,从入门到精通,对于会计小白来说,简直就是满满的福利干货!!!
(文末获得电子版全套)
一、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一)增值税常见的科目设置
税费核算的一级科目为“应交税费”,增值税的有关科目设置在该科目下,是二级科目,共有10个。
(二)各科目与专栏,及其核算记录表
二、进项税账务处理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待认证进项税额
(二)待抵扣进项税额
(三)暂估入账无需含进项税额
三、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进行会计处理。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非买断方式)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四)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
四、收入确认时点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一致时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五、营改增前已确认收入,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增值税账务处理的流程和常见的注意事项,资料整理不易,需要完 整版资料的看下图:
关注《第一晓税》,第一时间知晓各类税收优惠政策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文件
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税制改革目标和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设计、分步实施。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全面推行改革需要和当前实际,科学设计,稳步推进。
2.规范税制、合理负担。在保证增值税规范运行的前提下,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发展特点,合理设置税制要素,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
3.全面协调、平稳过渡。妥善处理试点前后增值税与营业税政策的衔接、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税制的协调,建立健全适应第三产业发展的增值税管理体系,确保改革试点有序运行。
二、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
(一)改革试点的范围与时间。
1.试点地区。综合考虑服务业发展状况、财政承受能力、征管基础条件等因素,先期选择经济辐射效应明显、改革示范作用较强的地区开展试点。
2.试点行业。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行业试点。
3.试点时间。2023年1月1日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及时完善方案,择机扩大试点范围。
(二)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
1.税率。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2.计税方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3.计税依据。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4.服务贸易进出口。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三)改革试点期间过渡性政策安排。
1.税收收入归属。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
2.税收优惠政策过渡。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试点期间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过渡政策。
3.跨地区税种协调。试点纳税人以机构所在地作为增值税纳税地点,其在异地缴纳的营业税,允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抵减。非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4.增值税抵扣政策的衔接。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三、组织实施
(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相关政策和预算管理及缴库规定,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经国务院同意,选择确定试点地区和行业。
(二)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改革试点的征管办法,扩展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设计并统一印制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面做好相关征管准备和实施工作。
企业取得固定资产通常有外购、自建、出包三种方式。
(1)外购取得
项目
对应处理
初始入账成本
入账成本=买价+相关税费+装卸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提示】
①专业人员服务费计入“固定资产”,但员工培训费不计入入账成本,计入管理费用。
②取得固定资产交纳的关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计入入账成本,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不计入入账成本(但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不能抵扣),需要计入入账成本)。
③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分摊总成本。
相关分录
购入:
①无需安装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等
②需安装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等
发生安装相关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自建
环节
会计处理
外购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领用各类物资
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领用自产产品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支付人工工资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其他费用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工程物资
(3)出包
出包工程:支付的工程价款通过“在建工程”核算(不通过“预付账款”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2日购入需安装的生产用机器设备一台,支付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安装过程中领用本公司自产产品一批,该批产品成本为5万元,公允价值为8万元。2023年2月22日安装结束,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则该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为()万元。
a、121
b、108
c、105
d、118
【答案】c
【解析】 固定资产安装后的入账金额=100+5=105(万元),安装领用本公司自产产品不需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成本领用即可。
【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应计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有( )。
a、固定资产购入时发生的运杂费
b、固定资产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材料、工资等费用
c、固定资产日常修理期间发生的修理费
d、固定资产改良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
【答案】abd
【解析】选项abd均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日常修理期间发生的修理费(选项c)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所以不能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一、增值税免税的会计处理
法定免税项目会计处理均不涉及增值税,正常核算即可。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 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 古旧图书;
(四)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五条
二、对困难行业免征增值税
如: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3%减按1%;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四、增值税加计抵减
当月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时无需做账务处理,需要缴纳增值税时,会计处理如下:
月末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实际纳税金额)
其他收益(加计抵减金额)
政策依据:
《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
五、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
收到退还的期末留抵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企业在收到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时,在现金流量表里面的“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栏目中填列,一般不在“收到的税费返还”栏目中填列。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
六、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符合相关税收文件规定选择简易计税及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会计处理如下:
①清理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②清理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其他收益(减征额)
③结转清理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七、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
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会计处理如下:
①初次购买税控或缴纳技术维护费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②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小规模纳税人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1、月度未超过15万(季度未超过45万)销售额免征。(1)、税收政策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月,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但是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会计分录取得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达到免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
注意:上述政策在2022.4.1-2022.12.31期间,不受15万(45万)的限制,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的普票均免征增值税;只是更直观的让大家了解分录。
2、适用3%征收率免征(1)、税收政策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对于当期直接免征的增值税,无需做账务处理。
二、扣减增值税1、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额(1)、税收政策
企业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照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2)、会计分录购买时:
借: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广交增值税(减免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等
2、退役士兵创业就业(1)、税收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按照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最高可上浮20%(14400元,具体由各省确定),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9000元,由各省确定),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
(2)、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3、加计抵减(1)、税收政策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2)、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加计抵减金额)
4、留抵退税(1)、税收政策
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2023年以前,留抵退税的主要方式是结转下期抵扣;2023年以后对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税额予以全部退还。
(2)、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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