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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附加税是什么(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24 12:10:03 热度:7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附加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附加税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附加税是什么

【第1篇】增值税附加税是什么

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税

1、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税率为5%

2、增值税附加税,等于增值税×税率,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石景山、丰台)税率为12%(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城六区之外税率为10%(不含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当前政策减半收取,税率为6%和5%

3、实际操作中,习惯将两个税种合并计算,税率为计税价格的5.3%或5.25%

4、纳税人:产权转出方,即卖方。

5、减免规定: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

1、税率: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纳税人:产权转出方,即卖方。

3、减免规定:

对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的所得(即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

契税

1、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对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2、税率:3%

3、纳税人:产权承受人,即买方。

4、减免规定:

· 自2023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即1.5%)。对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 根据《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第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但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土地增值税

1、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税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0%、40%、50%或者60%

3、纳税人:产权转出方,即卖方。

4、减免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

1、房产税,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情况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原契税)*(1-30%)*税率(1.2%)

情况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3、纳税人:持有房产的公司每年缴纳

土地使用税

1、是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税率:实行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以北京为例;1.5~30元不等。根据级别范围,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级土地 30元:复兴门到西大望路的东西长安街、朝阳门等地段;

二级土地24元:东直门、德胜门、崇文门等地段;

三级土地 18元:中关村北大街、亮马桥路、朝阳公园等地段;

四级土地 12元:万泉河路、朝阳路、望京、酒仙桥等地段;

五级土地 3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除一至四级土地以外的其他地区;

六级土地1.5元:除一至五级以外的其他市域地区;

3、纳税人: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每年缴纳

4、减免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1、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未购买印花税票且在后期也未补购,则无法再次进行买卖。如要再次买卖,在交税前补办好即可办理过户。

2、税率:0.025%;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5元。

3、纳税人:受税法规定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4、减免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房屋登记费

1、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

2、收费标准:按件收取。住房和车位登记收费标准80元/件;其他房屋类型登记收费标准550元/件;

3、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屋登记费包含权属证书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

【第2篇】增值税零申报附加税怎么报

【导读】:我们都知道增值税是一项非常常见的税种,那么税务局新系统中增值税零申报怎么操作呢?下面会计学堂小编就围绕这个问题分析下增值税零申报该如何填写等问题,希望通过下文内容的学习对各位能有所帮助.

税务局新系统增值税零申报怎么操作

首先登陆国税网再点'办税服务厅'中的'申报缴税',再'进入办税区'再输入你们公司国税副本上的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密码是自己设的,如果是你刚接手,那你的前任会把密码什么的都交接给你),然后你们公司就进入到了国税网了,然后,现在你就进入到了国税内用网了,你再点'申报缴税'-'进入办税区'就会出现你要报的税种,如果是月度就是会出现'增值税',季度的话还会有'企业所得税'(如果你们公司是在地税交所得税,则不会出现),增值税0申报很好办,直接点'增值税'后面的'我要申报'然后进去填表就行了,如果你们是小规模则这个表都不用填,直接'保存',然后点正式申报就行了,如果你们是一般纳税人,则你要把你们开了多少销项发票,收了多少进项发票都填上,但你的是0申报,那要确保销项减进项为0就行了,然后再点保存,再正式申报就行了.如果是企业所得税,那你就得拿着你们公司的利润表照着利润表上的数字填上去(操作方法和上面一样是点'我要申报',只不过这个是点企业所得税后面的.)然后点保存,再点正式申报,最后点'扣款'如果是亏或0申报可以不用点'扣款'因为根本就不交税点了扣款也扣不到款,一般的0申报做到'正式申报'这一步就行了.另外,如果你们是企业所得税核定了(如按收入核定),则你只需在表中填上你的营业收入就行了,都不用填利润表上的期间费用.然后后面的步骤一样的.

增值税零申报,该如何填写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项目'栏中有关项目填写0

1、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本月数'填写0

2、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本月数'填写0

3、应税劳务销售额'本月数'填写0

4、有关等'本月数'填写0

二、开头的税款所属期,填月初至月末日期,如填3月份报表,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计税依据项目栏的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动不含税销售栏次1.不含税销售栏本月数填本月不含税销售额,本年累计填1月份至本月的累计销售额.

税务局新系统增值税零申报怎么操作的主要内容就讲到这里,相信大家通过这个内容的学习加上增值税零申报该如何填写的学习,大家已经熟练掌握这个知识点,如果还有问题要咨询,都可以到资讯栏目提问答疑老师.

【第3篇】增值税附加税费比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3、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4、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5、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6、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第4篇】增值税附加税费税率是多少

增值税附加税怎么算?

对于应缴增值税及附加的计算, 一般而言,是将本月的销售商品或者劳务而产生的销项税额总额,减去购进商品或者劳务的进项税额总额,就是你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纳税额

1)销项税额 — 进行税额 = 应缴纳增值税额

2)应缴纳增值税额 x 0.07(城建税)

应缴纳增值税额 x 0.03(教育附加费)

应缴纳增值税额 x 0.02(地方教育附加费)

应缴纳增值税额 x 0.01(河道管理费)

以上的附加费的费率是上海市的规定比率,其他省市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原理是一样的。

增值税、附加税是怎么一回事?怎么计算?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计算公式=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附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对应于增值税的,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是以增值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的。通常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附加税计算公式=当期缴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地方教育费税率

城建税:市区:7%、县城和城镇:5%、其他地区:1%;

教育费附加:3%,税法规定惟一税率;

地方教育费附加:2%,税法规定惟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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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最新增值税附加税申报表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政策变化之后,增值税申报表也有较大修改。本文以案例模式介绍增值税申报表的变化之处和填写要点。

变化之一:不动产一次性抵扣

政策要点:

自2023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案例: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份购进了办公大楼一座,用于公司办公,计入固定资产,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该纳税人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0万,增值税税额为100万。该纳税人2023年8月按政策抵扣该不动产对应进项税额600000(=1000000×60%)元,剩余进项税额400000(=1000000×40%)元作为待抵扣进项税额。

2023年4月该纳税人将该笔待抵扣进项税额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申报抵扣,不考虑其他因素,请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解析:

1.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该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为400000元。见下图:

2.政策依据,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一次性抵扣时,可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报表说明:

本案例报表填写示例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变化之二:旅客运输服务抵扣

政策要点: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①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③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案例: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所属期发生以下业务:

①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票面金额10万元,税额0.9万元;

②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1份,票面注明税额900元;

③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1份,票价800元,燃油附加费50元;

④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1份,票面金额240元;

⑤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1份,票面金额103元;

假设上述抵扣凭证均合法有效,符合法定形式,不考虑其他因素,请试填写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解析:

政策依据,

业务①对应抵扣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0.9万元;

业务②-⑤对应其他抵扣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下:

900+(800+50)÷(1+9%)

×9%+240÷(1+9%)

×9%+103÷(1+3%)×3%=993(元)

合计:9000+993=9993(元)

报表说明:

依据填表说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方法:

①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进项税额,填入第1栏;

②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对应进项税额,填入第4栏;

③第10栏,作为统计栏,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综上,本案例报表填写示例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变化之三:四大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政策要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减轻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的增值税税负,国家特对这部分行业出台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允许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要点如下:

①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②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③“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④加计抵减额不同于进项税额,会计上要分别核算;

⑤如果发生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需要同时调减加计抵减额;加计抵减不适用于出口业务;

案例:

某生活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设立,当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数据如下:

①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10万元,进项税额5万元,上期留抵税额4.6万元;

②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100万元,假设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符合加计抵减政策,不考虑其他因素,请试填写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解析:

①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50000×10%=5000(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0+5000-0=5000(元)

②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100000-50000-46000=4000(元)

③比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0,加计抵减后,当期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为0,未抵减完毕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000(=5000-4000)元,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④纳税人当期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1000000×3%=30000(元)

当期应纳税额合计:

0+30000=30000(元)

报表说明:

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6至8行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加计抵减情况。

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

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适用)

第19栏“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综上,本案例报表填列示例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适用)(部分)

变化之四:原增值税税率16%和10%的行业税率下调

政策要点:

自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案例: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

①销售货物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票面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

②对4月1日之前未开票的某项销售业务,补开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票面金额100000元,税额16000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请试填写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报表说明:

依据填表说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因此,纳税人补开16%税率的专票,仍填列第1栏次。

第1栏第1列销售额:100000+100000=200000(元)

第1栏第2列税额:13000+16000=29000(元)

综上,本案例报表填写示例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第6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怎么申报

一、登录方式

1.增值税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于月度终了、按季申报的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期间如遇3天以上法定节假日会顺延)办理申报缴税业务。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

方式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登录。

方式二: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登录。

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login

2.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以“企业登录”的方式输入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手机号码以及验证码后,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二、进入路径

首页→〖用户登录〗→〖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三、操作步骤

1.在首页屏幕下方查看“我的待办”,电子税务局会提示您当前未申报的税种及申报截止日期。点击待办区的“申报”按钮或“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办理申报缴税业务。

2.点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一)报表填写

1.纳税人可自由选择是否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申报》表,点击此表确认带出开票数据后,系统将自动完成申报表的预填写。

2.也可直接点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自行填写报表数据。

3.核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无误后,点击左上方的“保存”按钮。

4.根据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可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5.如当前申报期存在减税或免税业务的,需同时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6.至2023年8月起,增值税和附加税费进行整合,纳税人一并申报主附税。

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填写申报附加税费信息。也可通过主表25、26、27行下钻链接至该附表。

7.如果当前所属期不存在经营业务,可点击“一键零申报”按钮进行零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二)进行申报

1.点击左侧“报表申报”按钮

2.系统会显示出已填写完成,但尚未申报的报表,点击“申报”按钮。

3.系统弹出如下确认信息对话框,点击“确定”

4.点击“刷新”按钮,当“申报状态”显示为“申报成功”,则表明您填写的申报表已传入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完成了本期增值税申报。

(三)申报作废

报表申报错误的,可通过“申报作废”功能作废申报表后重新申报。

(四)税费缴纳

1.对于产生应纳税额的,点击左侧的“税费缴纳”按钮进行缴款。

2.缴款方式可选择三方协议缴税或二维码缴税。

【第7篇】增值税附加税会计分录

附加税指的是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城市建设维护税。这些附加税实际缴纳的金额虽然不大,但是对于企业来说也给给予足够的重视才行。

附加税计提时,会计分录是什么?

附加税计提时,会计分录为:借记“税金及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当然实际编制会计分录时,借方可以只填写“税金及附加”。

附加税缴纳时,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附加税计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即可。一般来说正常的处理是,月底计提下月初缴纳的。而对于进行季报的小企业来说,一个季度缴纳一次即可。

实际缴纳附加税时,涉及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贷记“银行存款”。

附加税到底应该如何计算?

附加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之和。而在税率方面,不同的附加税,适用的税率也不同。

城市建设维护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消费税+增值税)*7%或5%或1%。

城建税的税率与企业的注册地有关。市区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税率是7%;县城、建制镇的城建税税率是5%;其他地区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消费税+增值税)*3%。

教育费附加的税率是固定的,不管企业在什么地方,税率都是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消费税+增值税)*2%。

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也是固定的,不管企业在什么地方,税率都是2%。

举例说明:

虎说财税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其中虎说财税公司在2023年4月份的销售额是11187000,增值税税率为13%。

增值税=11187000/(1+13%)*13%=1287000。

城市建设维护税=1287000*7%=1287000*7%=90090。

教育费附加=1287000*3%=38610。

地方教育费附加=1287000*2%=25740。

附加税计提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154440(90090+38610+25740=1544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90090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38610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25740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虎说财税

【第8篇】增值税附加税有哪些

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税务问题的产生和解决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了解相关税务的知识也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今天我们丰和会邦就来为您解读一下附加税减免政策2023年。一起来看看附加税都有哪些吧!

附加税减免政策2023年解读,附加税都有哪些?

附加税减免政策2023年

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免政策

1、具体政策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从业人数怎么计算

员工数量,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数量和企业接受的派遣员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总资产指数,应按企业全年季度平均计算,计算如下:

季平均数=(初季+季末)÷2.

—年中的季度平均数=全年季度平均数÷4。

年中开张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附加税包括哪些税种?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是随正税加征的税。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

(1)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2)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这种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通常是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

附加税的税率是多少?

附加税是按照一定比例加征的税收,一般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1、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⑵)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4)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之和×适用税率

2、教育费附加的税率: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3%。

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

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2%。

附加税怎么算?

附加税是在征收正式的同时,额外加征的一个税种,一般是以正式的应纳税额为征税标准。比如,进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收时,同时征收的地方所得税,就是附加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一般按照正式税额3%计算。城建税=增值税乘以7%;教育附加税=增值税乘以3%;附加税应该和正式税收一样,按时缴纳税款。

附加税减免政策2023年我们就说这么多,如果您还想多了解一些,那么请您持续关注我们丰和会邦官网。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丰和会邦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9篇】企业增值税附加税

是可以享受地方教育附加税和教育附加的减免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再分别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应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或3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举例说明:

例:a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销售货物1万元,提供服务2万元,销售不动产6万元。合计销售额为9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月9万元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例2:b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销售货物5万元,提供服务2万元,销售不动产10万元。合计销售额为17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7万元,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的7万元销售额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10万元应照章纳税。

【第10篇】增值税附加税怎么算

企业每个月都需要申报增值税,申报完增值税之后,还需要申报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的附加税,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它们的账务处理要怎么做?来一起了解吧。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为了加强城市维护建设以及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而征收的税种,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依据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分为市区的7%,县城、镇的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为1%,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

应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实际交纳的消费税)×适用税率

会计分录为,计算时借方记“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方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缴纳时,借方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方记“银行存款”科目。

应交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计算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缴费与附加”等科目。缴纳时,借方记“应交税费—应交缴费与附加”科目,贷方记“银行存款”科目。

案例分析

2023年5月份,甲公司实际交纳增值税为50000元,消费税24000元,适用的城市建设税税率为7%。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计算:

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0000+25000)×7%=5250(元)

借:税金及附加 52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5250

(2)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5250

贷:银行存款 5250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蓝

【第11篇】增值税附加税在哪里交

8月1日起增值税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进行了整合,实现“自动预填,一表申报”,在提高申报效率的同时也方便纳税人操作,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下面的操作指引吧!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申报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如果您是一般纳税人

进入到表单填写页面,此时系统会自动将您本期的发票数据预填到申报表中,并自动计算您本期的税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即申报成功,并进入缴款环节。

如果您是小规模纳税人,可能要到10月征期才能进行合并申报“初体验”。没关系,先收藏学习一遍吧!

选择您本期的申报方式:在线申报、一键0申报、离线申报。

今天我们以“在线申报”为例~

温馨提醒:如果是非税控器具开具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需要您手工将含税销售额转换成不含税销售额后再填入申报表哦!

下面进入预缴申报环节!

预缴申报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点击【填写申报表】,根据是否建筑服务选择对应申报入口。

确认当前是否为当前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编号对应的需要预缴的主管税务机关。

填写并选择申报表相关信息,确认主表及附加税费情况表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

进入缴纳税(费)款环节

申报成功后可直接在申报成功反馈页面选择【缴款】,也可以在【税款缴纳】模块缴纳税(费)款。

进入申报查询及打印环节

申报完成后,在【申报查询及打印】模块选择对应的申报日期和税款所属期查询申报表进行打印即可。

“粤税通”小程序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注意:“粤税通”小程序目前仅适用于非电力企业和非机动车经销企业纳税人申报

微信右上方搜索“粤税通”——进入“粤税通”小程序——左上角登录——登录成功后右上角选择“企业业务”——点击【未选择企业】(选择要进行申报的企业)——【全部功能】——【申报缴纳】中选择“增值税小规模及附加税费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获取发票数据】核对自动带入数据并据实补充未开票数据等信息后“导入申报表”,依次核对附列表单和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后提交,即可申报成功并缴纳税款。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广东税务app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登录广东税务app——企业身份下点击“申报缴税”——选择“增值税小规模及附加税费申报”进入申报页面,流程与“粤税通”小程序一致。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广东税务

【第12篇】增值税附加税率

导读:税点,起税点的简称。普通发票的税率,一般纳税人的为17%和13%,小规模纳税人的工业一般是6%,商业一般是4%,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给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开普通发票还是申购专用发票,税率只能是4%、6%,一般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税率还是17%(或13%)。

一、发票税点谁承担

由商家承担。

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根据纳税人性质、行业情况等因素,税率不一样,普通发票怎么计算和税率问题。

首先区分一个就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国家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年应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即一年销售额达到一个标准(根据行业情况待定),超过税务部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

一般纳税人在一般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核定之后,根据国增值税管理办法,的相关计算发票是应交纳税额,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的税率,一般纳税人的为17%和13%,小规模纳税人的工业一般是6%,商业一般是4%,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给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开普通发票还是申购专用发票,税率只能是4%、6%,一般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税率还是17%(或13%)。营业税项目,税率是可能是3%、5%、20%。农业行业的属于免税项目的,税率是0。

二、什么是税点?

(一)概念

税点,起税点的简称,又称“征税起点”或“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二)税点计算方法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3%(此为流转税,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2、城建税按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缴纳: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范围内的和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区、门头沟区、燕山六个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增值税的7%; 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增值税的5%; 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1、2项范围内的,税率为为增值税的1%;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三)特殊意义

税点在口头语中指的是税率即商品或者产品所负担的税负。比如:一车泥沙的税点是3个点;电脑周边的税点是5个点;茶叶的税点是6个点。

(四)普通发票税点

个人销售商品需要开具普通发票的,可到当地国税局(所)申请代开,商业行为税率为4%,只有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才是真实、合法的。个人申请代开发票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货合同、协议或受票方证明即可。

不同的纳税主体的纳税税率是不一样的,且对于开发票的税额来说,只有在达到法定的税点之后,才需要纳税。纳税主体在纳税之前是需要进行申报的,继而需要到税务局进行纳税,若会计所算金额与税务局的计算金额不同,需要补交税额。

来源:律图

【第13篇】增值税的附加税有哪些

请问:在什么情况下,企业不用缴纳增值税,或者收到税务局退的增值税

但是还要正常缴纳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这样的企业生产型企业出口货物,抵内销的情况,是需要缴纳附加税的。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二、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因此不是所有的附加税都是根据主税种走,这点要分清楚。

【第14篇】增值税附加税减免政策

由于附加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在会计处理上需要计算增值税时同时计提,免税时作为营业外收入。

会计分录如下:

一、在实现销售后。

1、计算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计提附加税费: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二、增值税减免后:

1、减免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2、同时,减免附加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扩展资料

小微企业免征收的增值税属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同时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既没有“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也没有“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因此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第15篇】2023增值税附加税减半

在即将开始实施的印花税法中规定了法定的免征印花税的情形,#印花税法

其中免征印花税的合同包括:

1、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不仅是印花税,增值税也免征:农业生产者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同样免征: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花、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牲畜、家禽的饲养;中药材的种植;远洋捕捞;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个人所得税也免征:对个人、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取得规定范围内的以上“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农业生产者的其他相关税收均免征:农田水利占用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农村居民使用的用于农业生产的三轮汽车定期减免车船税。

2、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提示:在印花税法中作为应税合同的是金融机构(经过银监机构批准)与借款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而非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以及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拆借均并不属于印花税的应税范围。

3、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4、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不仅是电子订单,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也不缴纳印花税。

免征印花税的凭证包括:

1、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2、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3、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4、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此外,享受税收优惠而免征的印花税项目是: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2、对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均免征印花税。

3、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购销合同),暂免征印花税。

4、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5、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6、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起,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7、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过程中应由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缴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8、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下列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过程中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以保险保障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

印花税减半征收的优惠:

1、“六税两费”的减半优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在新印花税法已经变化为:按照营业账薄的税目,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来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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