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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消费税申报(3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2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消费税申报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消费税申报

【第1篇】增值税消费税申报

8月1日起,实施的税收政策必须了解,今天详细解说:

关于出口退税的变化......

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变了......

注意!这个产品取消出口退税!

税局明确发出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8月1日执行!

那么,涉及钢铁有哪些产品呢,国家也给出了具体的清单,如下所示:

所以,涉及钢铁行业的企业,参照上述清单确定可不可以办理退税,虽然涛哥看不太懂上面的产品,但是,作为钢铁企业会计的你,一定要记住哦!

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

关于出口退税,有些伙伴还不是很清晰,申报期限是什么?凭证有哪些?怎么操作?今天涛哥再和大家说一下。

1.出口退税申报期限

货物出口的次月起到次年的4月30日前。比如:2023年8月有一批货物出口了,假定符合出口退税条件,那它申请出口退税的时间是“2023年9月-2023年4月30日”。

2.关于收汇期限

次年的4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期之前收汇。

3.相关的凭证

①代理出口的,一定要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②委托出口的,一定要有《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4.申报流程

生产企业申报流程

1. 登录并进入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点击【退税申报】,选择【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确定所属期,进入申报填写界面;

2. 进入申报流程图,按顺序进行表单填写;

3.针对业务量较大的单位,纳税人可从电子口岸下载海关报关单数据,通过电子口岸报关单数据导入功能,批量导入报关单数据;

4.点击【报关单数据校验确认】,将已确认标记选为“否”,查询已导入未确认的报关单数据,统一编辑处理,也可以根据报关单号、合同号、进料登记册号精准查询出对应数据,依次录入对应出口发票号(如存在运费、保费或杂费的可同时录入相关运杂费信息);

5.如报关单存在退运、不退税或代理的情况,勾选需编辑的报关单,点击【按单编辑】,修改相关数据,填写正确的数量,进行保存,完成报关单数据校验确认;

6. 点击【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申报明细界面中有四种方式录入明细信息(手工录入、按单生成、批量生成、excel导入);

7. 暂缓申报功能:先勾选要暂缓申报的记录,点击【暂缓申报】,选择需要切换的所属期,点击确认后该条记录就会移入到对应所属期;

8. 点击汇总申报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

9.点击【纳税反馈】,从税务局系统中获取对应数据(需先完成增值税申报);

10.点击【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进行数据汇总;

11.附件上传:点击【附件】,导入需上传的文件;

12.在数据校验申报页面点击【数据校验】,系统会对填写的数据进行逻辑性、正确性校验;

13.数据校验无误后,点击【申报自检】,刷新后查看该笔业务的申报自检反馈信息。如显示存在疑点,则点击该任务进入疑点,进行调整;

14.完成后点击【正式申报】,申报完成后,可在在办任务下的申报跟踪区,查看申报任务的办理进度;

15.如果申报之后有问题,还可以进行撤回;点击【企业撤回申报数据申请】,确定所属期和批次;

16.点击【增加行】,填写撤回的原因、撤回业务类型(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撤回的原申报年月,进行保存,然后依次进行数据校验、正式申报。

外贸企业申报流程

1.登录并进入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点击【退税申报】,选择【外贸企业免退税申报】,确定所属期和批次,进入申报填写界面;

2.进入申报流程图,按顺序进行表单填写;

3.针对业务量较大的单位,纳税人可以从电子口岸下载海关报关单数据,通过电子口岸报关单数据导入功能,批量导入报关单数据;

4.进行智能配单操作;

5.在左侧添加报关单数据,可通过录入报关单号或合同号进行添加,录入最后三位或三位以上数字,系统便可自动检索出符合的报关单信息。点击回车键或添加按钮后,将带出该报关单号的相关数据;报关单信息录入后,在右侧进项发票区,录入对应进项发票号码后,点击回车键或添加按钮,将带出发票的相关数据;

6.报关单和进项发票录入完全后,如果单位不一致,可点击【切换单位】,选择报关单的成交单位、法定单位或第二计量单位,进行计量单位的调整;

当商品名称不一致时,可点击【调整】按钮,在商品名称(拟配单)录入和报关单相同的商品名称,进行商品名称的调整;

当数量不一致时,可点击【调整】按钮,在拟配单数量录入对应的数量,进行数量的调整;

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全部一致时,则自动配单成功;

7.录入完成后,点击右上角的【生成进货与出口明细】;

8.完成智能配单操作后,返回申报主页,此时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已完成,无需重复录入;

9.涉及冲减已申报数据,需要填写免退税调整申报表,录入原关联号后,进行保存,并返回申报主页;

10.暂缓申报功能:当纳税人申报时,发现部分数据没有电子信息或存在其他情况需要延后申报的,可以对没有电子数据的信息进行暂缓申报;

11.首先新增要暂缓申报的批次,新增完毕后回到需转移数据的批次,勾选要暂缓申报的数据,点击【暂缓申报】按钮,选择要申报的批次和所属期,确定后该条数据就会切换到所选择的批次;

12.附件上传:点击【附件】,导入需上传的文件;

13.在申报页面点击【数据校验】按钮,系统会对填写数据进行逻辑性、正确性校验;

14.数据校验无误后,点击【申报自检】,刷新后查看该笔业务的申报自检反馈信息。如显示存在疑点,点击该任务,进入疑点进行调整;

15.完成后点击【正式申报】,申报完成后,可在在办任务下的申报跟踪区查看申报任务的办理进度;

16.如果申报之后有问题,还可以进行撤回;

点击【企业撤回申报数据申请】,确定所属期和批次;

17.点击【增加行】,填写撤回的原因、撤回业务类型(选择免退税申报)、撤回的原申报年月,进行保存,然后依次进行数据校验、正式申报。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合并申报

8月1日起实施,也就说第三季度季报就要按照新版去填报,所以,变化你必须知道!

1.变化之处

①整合成一张申报表

②好多数据都是预填,减轻申报人负担

③一般纳税人主表39-41行附加税,不用手填。附表5中12列“本期应补(退)税(费)”自动代到主表中。

2.增值税申报步骤

①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②选好所属期,点击”申报“

③点击申报后,系统会自动弹出主表。

预缴表中的纳税人识别号、名称等基础信息会带出;企业只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销售额、扣除额、预征率、系统自动计算预征税额。

④在左上角下拉框切换到附加税费情况表。

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减免性质代码,核对减免税额,本期应补退额将自动带入到”附加税费情况“表中,无误后,切换到预缴表点击”申报“即可。

3.消费税的申报步骤

申报消费税前,务必先申报增值税

①主表(消费税申报2019)

整合后主表15-17行附加税费本期应补(退)税额栏目,不用手动填写,而是在填报完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后,自动代入附表中最后一列”本期应补(退)税(费)额“合计数值。

②消费税附加表计算表

附表中计税依据不用手动录入,而是直接代入主表1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只需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减免性质,填入减免税额即可。

【第2篇】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

8月1日起,按照《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的规定,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那么,申报表整合具体是指哪些报表?怎样申报?申报需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已帮您整理好,快来一起学习吧。

一、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具体是指哪些报表?

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应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是指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二、报表整合后,如何进行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附列资料或附表,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具体为纳税人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纳税人填写完附加税费其他申报信息后,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上述表内信息预填均由系统自动实现。

三、报表整合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需注意哪些事项?

1.《公告》适用对象

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2.增值税申报表主要变化

(1)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

3.消费税申报表主要变化

4.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附加税费申报表不再使用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不仅对申报表进行了改进,而且对支撑申报的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功能的优化和完善,覆盖了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申报的所有场景。因此,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不再使用。

【第3篇】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表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明确自2023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

报表整合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起来看↓

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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