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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增值税申报流程(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22 14:29:04 热度:4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国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国税增值税申报流程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国税增值税申报流程

【第1篇】国税增值税申报流程

本文目录

如何进行纳税申报网上申报?

网上报税自己怎么报?

个体户怎样在网上报税?

如何在网上报税(国税)?

网上报税在哪个网站?

手工账如何报税?

如何进行纳税申报网上申报?

如果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就行了.

国税申报的税金主要有:增值税、所得税。

(1)每月15号前申报增值税。

(2)每季度末下月的15号前申报所得税。

(3)国税纳税申报比较复杂,需要安装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一般国税都要对申报单位进行培训的。

一、抄税

[1] 抄税就是把当月开出的发票全部记入发票ic卡,然后报税务部门读入他们的电脑以此做为你们单位计算税额的依据.一般抄了税才能报税的,而且抄过税后才能开具下个月发票的,就相当于是一个月的开出销项税结清一下。

抄税和报税是两个流程,统称为抄报税:

ic卡是购发票、开发票和抄税用的。

1、购发票时,持ic卡和发票准购证去税务局办理,购买回来后,将ic卡插入读卡器中,读入到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中,用以开具发票时所用。

2、开发票时,首先将ic卡插入读卡器,然后进入开票系统中进行开具发票的操作(怎样开发票,你一定会吧?就不详细说明了),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版的发票与打印的发票用纸必须是同一张发票。

3、进项发票的认证,如果你单位购货时取得了增值税发票,月末前持发票的抵扣联去税务局进行认证。

4、抄税,月末终了,根据当地税务规定的抄税时限(一般是次月的1-5日),将本月已经开具使用的发票信息抄入到ic卡中,然后打印出纸质报表并加盖公章,持ic卡和报表去税务局大厅进行抄税。

5、报税,待财务决算做完后,进行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审核、报税的操作(具体的操作你一定会吧,这里就不说了),报完税后,进行申报表的打印,包括主表和附表。此项的操作,都是在你的机器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软件中完成的,关于进销项发票的填写可以网上下载,既快又准确。季度末,将本季度的申报表主表报送到税务局。

(一)、抄税是国家通过金税工程来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过程之一。如果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都必须购买税控电脑,在申请成为暂认定一般纳税人后,须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单位购买金税卡及ic卡(用于开具发票及抄税、购买增值税发票使用)。就是把上月开出的发票全部记入发票ic卡,然后报税务部门读入他们的服务器,以此做为该单位计算税额的依据。一般是执行了抄税才能报税的,而且抄过税后才能开具本月发票的。在每月抄税成功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

(二)、网上报税前仍要抄税

1、网上报税是指你从网上填报单位的纳税信息。

2、抄税(也叫抄报税)是指你从本单位的税控机上,将本月开具发票的信息读到ic卡上,税务部门把卡上信息写入电脑后,与你单位报税的信息进行核对,以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

3、核对相符后,才能申报。

网上报税自己怎么报?

申报流程:

1. 登录――核对日期(密码1)――系统维护――纳税核定―――基本信息维护――输入税号――保存退出;

2. 重进软件――系统维护――纳税核定――申报表选择――选择完保存显示到主界面;

3. 数据传输――其他传输――设置通讯参数(只填写注册码,选择互联网)――其他传输――字典信息下载――远程――下载成功退到主界面;

4.系统维护――纳税核定――基本信息维护――查看下载信息是否正确;

5. 增值税:

(上网)――数据传输――其他传输――销项发票下载――远程――提示下载成功――确认退出――进项发票下载――远程――提示下载成功――退出到主界面;

发票处理――销项发票――普通发票数据录入(a:想要录入需先点击“增加”;b:含税销售额指实际销售额不包括作废发票额;c:税率一次只能选一种;d:发票份数指总份数包括作废发票数)――可对其修改删除――保存返回即可――销项发票――无票销售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返回――进项发票―其他进项发票数据录入――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退出――进项发票――货物运输发票数据录入――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返回;

7. 报表填写――增值税――填写各表(增值税附表三和四由系统自动生成)――各表填写完毕后一定要保存退出――数据审核――单击“审核”――审核成功――确定返回到主界面;

8. 上网――数据传输――数据上报――生成数据――远程上报――提示申报成功――确认返回到主界面;

9. 上网――数据传输――数据上报――申报情况反馈信息――查询打印――选择报表打印即可(a4)。

注意:

a: 第一次使用时,需1 ,4条,平时需5-9条。

b: 最后把表送国税局,报税,时间每月1至12日。

要求:

1、网上申报纳税的企业每月申报期都必须填写《通用纳税申报表》。表中包括本申报期纳税人应当申报的全部税种信息,如税种名称、税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率以及税种是否代扣、委托等。网上报税将各税种以一定形式统一在一张综合表中,并由系统根据各个税种设定计算公式。《通用纳税申报表》中需要纳税人填写的数据是计税依据和允许扣除项目,其他数据项目可由系统根据内定的公式自动计算出来,纳税人也可以修改。

2、网上报税需填写报送的其他纳税申报表如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其中,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季度报表,必须与《通用纳税申报表》一并提交,且数字相符,申报才算成功。

3、网上报税还需报送作为财务分析依据的财务报表,以验证报表的平衡及勾稽关系。这些财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月报);

(2)损益表(月报);

(3)应上缴各税及其他款项情况表;

(4)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年报);

(5)利润分配表(年报);

(6)现金流量表(年报)。

4、采用网上报税的业户必须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1)《通用纳税申报表》;

(2)《资产负债表》;

(3)《损益表》;

(4)其他需报送的资料。

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报送纸质资料时,要求必须在每份资料的纳税人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上述列出的需报送资料的顺序定期向办税服务厅报送。

5、网上报税需要办理网上报税手续才能使用,即要签订纳税人、税务机关、纳税专户开户银行三方协议,由税务局分配办理网上报税业务的登陆密码。

个体户怎样在网上报税?

个体户在网上申请报税的流程是:

1、打开税局网站,输入企业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申报缴纳”--点击“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进行申报,根据企业实际发生业务填写数据,点击提交缴款,即申报成功。

如何在网上报税(国税)?

在网上报税的方法:

1、首先,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点击“我要办税”,来到登录的界面,输入登录名及密码登录。

2、登录进入税务局网站后,在界面中点击“我要办税”栏目。

3、在“我要办税”项目的下方,找到“税费申报及缴纳”,点击进入。

4、来到按期应申报界面,这里显示了要申报的项目,拉向右侧,就会看到“填写申报表”的按钮。

5、点击“填写申报表”,弹出请选择申报方式。分在线和离线,点击后面的申报。

6、再次弹出提示询问本月是否存在发生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选择是或否,再点击进入申报表。

7、弹出提示信息,即申报系统会帮您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过程会有些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即可。

8、接下来就进入报表填写了,按照自己公司的数据进行如实填写后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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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税在哪个网站?

那要看你报国税还是地税了。

1、如报国税,打开“xxx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然后点击网上申报就可以申报了。

2、如报地税,打开“xxx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然后点击网上申报就可以申报了。

手工账如何报税?

手工帐和电脑帐报税程序\计算方法\税金金额都是一样,现在报税方式有两种,一是网上申报,二是大厅申报.手工账报税程序是这样的:一、月终(或年终)根据主管税务局核定的税种计算出应交税金。

二、填写申报表(没有可到大厅领取),如网上申报,在网上填,录入所需报表,大厅申报必须填写纸质申报表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财务报表。

三、在申报期内到主管税务局大厅申报,税金在代扣代缴的银行帐户上被扣除,每月申报一次,没有税金也要零申报,漏报是要罚款的。

【第2篇】国税局增值税的消费税

今日推送内容:

增值税学习思路

增值税征税范围及税率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

税收优惠

消费税框架及题目

一、增值税学习思路

二、征税范围及税率

【注意】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一)销售服务范围

1、交通运输服务

(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者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和航空运输的湿租属于运输服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纳税;(考点)

(3)水路运输的光祖服务、航空运输的干租服务属于有形动产租赁,不属于交通运输业;(考点)

(4)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5)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邮政服务

(1)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2)邮政特殊服务,是指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文读物和革命烈士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3)其他邮政服务

3、电信服务

(1)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2)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限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3)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

4、建筑服务

(1)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考点)

(2)其他建筑服务是除了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以外的建筑服务,比如钻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建筑物平移、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剥离等工程作业

5、金融服务

(1)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①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按照该项目纳税,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考点)

②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

(3)保险服务。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4)金融商品转让。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注意】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6、现代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考点)

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缴纳增值税;

(5)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①融资性售后回租不按照本税目缴纳增值税,应当按照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

②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考点)

③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考点)

④水路运输的光租和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

(6)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7)广播影视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商务服务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9)其他现代服务

(二)营改增范围

(三)部分税率表

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认定

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无须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纳税人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型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3、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4、特殊规定

(1)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选择为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应纳税额

(一)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行税额

(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应纳税额

五、税收优惠

六、消费税框架

【例题1·单选】下列产品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2023年)

a.轮胎 b.电池

c.酒精 d.卡丁车

【答案】b

【解析】轮胎、卡丁车、酒精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例题2·单选】下列行为涉及的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2023年)

a.批发商批发销售的雪茄烟

b.汽车修理厂修车时更换的轮胎

c.鞭炮加工厂销售田径比赛用发令纸

d.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

【答案】 d

【解析】选项a:雪茄烟在批发环节不缴纳消费税;选项b轮胎已经不缴纳消费税;选项c:体育上用的发令纸,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例题3·多选】下列各项中关于从量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确定方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23年)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c.以应税消费品投资入股的,为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数量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为加工完成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答案】 a, b, c

【解析】从量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具体规定为:(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4·单选】甲市某汽车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在甲市销售自产小汽车300辆,不含税售价18万元/辆,另收取优质费2万元/辆;将200辆小汽车发往乙市一经贸公司代销,取得的代销清单显示当月销售120辆、不含税售价18.5万元/辆。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汽车企业当月应向甲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消费税为()。(2023年)

a.295.64万元 b.300万元

c.406.64万元 d.411万元

【答案】 c

【解析】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本题委托代销的应在甲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收取的优质费是属于收取的价外费用,应看作是含税收入,做价税分离以后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该汽车企业当月应向甲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300×18+300×2/1.17+120×18.5)×5%=406.64(万元)。

【例题5·单选】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2023年)

a.2.62万元 b.2.67万元

c.2.89万元 d.2.95万元

【答案】 d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本题支付的运费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作为材料成本的一部分在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时候加上。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1+5)/(1-5%)×5%=2.95(万元)。

【例题6·计算】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生产实木地板,2023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并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素板金额50万元、税额8.5万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万元、税额0.11万元。

(2)甲厂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

(3)受乙地板厂(以下简称“乙厂”)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其他相关资料:甲厂直接持有乙厂30%股份,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2023年真题)

(1)判断甲厂和乙厂是否为关联企业并说明理由。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3)判断业务(3)是否为消费税法规定的委托加工业务并说明理由。

(4)指出业务(3)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确定方法及数额。

(5)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答案及解析】

(1)甲厂与乙厂属于关联企业。根据规定企业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就属于关联企业。本题中“甲厂直接持有乙厂30%股份”,所以双方属于关联企业。

(2)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在计算消费税时准予按照生产领用量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税款=40×5%-50×40%×5%=1(万元)。

(3)不属于消费税规定的委托加工业务。税法中规定的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是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本业务中,乙厂是委托方,甲厂是受托方,由于是甲厂提供的主要材料,所以不能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处理。

(4)业务(3)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是甲厂,该业务应按照甲厂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处理,计税依据为甲厂当月销售同类a型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40/40%×60%=60(万元)。

(5)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60×5%-50×60%×5%=1.5(万元)。

【例题7·计算】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

(1)月初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0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12万元;起卸后发生运费2万元、保险费1.5万元。以上业务已取得海关进口完税凭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购进其他原材料、水、电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为40万元,其中2万元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税额。

(3)领用月初进口烟丝的80%用于本厂生产m牌号卷烟。

(4)按60元/条的调拨价格(不含增值税)销售600标准箱m牌号卷烟给某卷烟批发公司。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烟丝的关税税率为10%;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支;乙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36%加0.003元/支;卷烟每标准箱=250标准条,每标准条=200支;假定该卷烟厂期初无增值税留抵税额,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凭证均在当月认证并通过。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9月该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的增值税。

(2)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9月该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的消费税。

(3)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9月该卷烟厂国内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4)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9月该卷烟厂国内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2023年真题改编)

【答案】

(1)进口烟丝组成计税价格=(300+10+12)×(1+10%)÷(1-30%)=506(万元)

进口烟丝增值税税额=506×17%=86.02(万元)

(2)进口烟丝消费税税额=506×30%=151.8(万元)

(3)进项税额合计 86.02+2×11%+1.5×6%+40=126.33(万元)

销项税额合计 60×600×250×17%÷10000=153(万元)

该卷烟厂国内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153-126.33=26.67(万元)

(4)本月可扣除的进口烟丝消费税=151.8×80%=121.44(万元)

国内环节消费税=60×600×250×36%÷10000+600×250×200×0.003÷10000-121.44=324+9-121.44=211.56(万元)

【第3篇】国税票是增值税发票

1.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等。

比如消费付款后商户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款凭证就是发票。

2.税票是指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法规征收税款、费等各项收入的过程中开具的收款、退款和缴库凭证,也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或者收取退还税款的法定证明。

比如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后,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就是税票。

-end-

【第4篇】国税增值税减免申报表怎么填写

3%减按1%,申报表填写你都掌握了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以下称2023年13号公告),明确了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以下称5号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以下称申报表)部分调整内容。为方便小规模纳税人清晰掌握新政策,以下将结合申报主要变化,以案例分析的形式梳理本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新政策实行后申报表的填写要点。

北京地区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并享受差额征税政策,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1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0.30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10万元。1月收入共开具两张发票,其中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面金额10万元,税额0.30万元,并同时预缴税款0.30万元;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价税合计为10万元。2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3.45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8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5.10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5万元,未开具发票。假设扣除额无期初余额。

分析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及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该企业2023年1月及2月取得收入适用差额扣除后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开具发票选择3%征收率,3月取得收入差额扣除后可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5号公告第二条及第三条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差额扣除后不含税销售额=(203000-100000)÷(1+3%)+(234500-80000)÷(1+3%)+(151000-50000)÷(1+1%)=350000(元),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2%,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因此,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151000-50000)÷(1+1%)×2%=2000(元)。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政策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及《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以下称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该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差额后的销售额为35万元,超过30万元,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差额征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辅助填报工具》(本表仅适用北京地区电子税务局填报)第2行“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3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列=(100000+234500)÷(1+3%)=324757.28(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324757.28×3%=9742.72(元)

本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列=151000÷(1+1%)=149504.95(元)

本行“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49504.95×1%=1495.05(元)

本行“合计”“销售额”=

100000+324757.28+149504.95=574262.23(元)

本行“合计”“应纳税额”=

3000+9742.72+1495.05=14237.77(元)

本行“合计”“价税合计”=574262.23+14237.77=588500(元)

本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100000+80000+50000=230000(元)

本行“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358500(元)

本行“扣除后”“应纳税额”=(203000-100000)÷(1+3%)×3%+(234500-80000)÷(1+3%)×3%+(151000-50000)÷(1+1%)×1%=3000+4500+1000=8500(元)

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税款所属期)《差额征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辅助填报工具》填报如下所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第1栏“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期初余额”=0(元)

第2栏“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本期发生额”=230000(元)

第3栏“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本期扣除额”=230000(元)

第4栏“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期末余额”=230000-230000=0(元)

第5栏“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588500(元)

第6栏“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本期扣除额”=230000(元)

第7栏“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含税销售额”=588500-230000=358500(元)

第8栏“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不含税销售额”=

(203000-100000)÷(1+3%)+(234500-80000)÷(1+3%)+(151000-50000)÷(1+1%)=350000(元)

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填报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差额辅助工具第2行“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扣除后”“应纳税额”=差额辅助工具第2行“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

3.《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第2行“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选择“0001011608|sxa031901121对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第2行“本期发生额”=(151000-50000)÷(1+1%)×2%=2000(元)

第2行“本期应抵减税额”=“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0+2000=2000(元)

第2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根据填表说明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申报表主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而申报表主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小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该纳税人当期仅有此一项减征项目,申报表主表第15栏=10500,大于2000,因此第2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2000(元)。

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报如下所示: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该企业提供旅游服务应填写至“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对应的相关栏次。

第1栏“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附列资料第8栏“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不含税销售额”350000(元)

第2栏“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100000(元)

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324757.28(元)

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350000×3%=10500(元)

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2000(元)

第20栏“应纳税额合计”=10500-2000=8500(元)

第21栏“本期预缴税额”=3000(元)

第2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8500-3000=5500(元)

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共需缴纳增值税8500元,代开发票时已预缴增值税3000元,申报后仍需缴纳增值税5500元。

北京地区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1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0.30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0.15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5.10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5万元,未开具发票。假设扣除额无期初余额。

分析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及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该企业2023年1月及2月取得收入适用差额扣除后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选择3%征收率,3月取得收入差额扣除后可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5号公告第二条及第三条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销售额=(203000-100000)÷(1+3%)+(101500-50000)÷(1+3%)+(151000-50000)÷(1+1%)=250000(元)。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政策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及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该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差额后的销售额为25万元,未超过30万元,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计算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对应的小微免税额时仍应按照3%征收率计算。因此,该纳税人本期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250000元,小微免税额=250000×3%=7500元。

1.《差额征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辅助填报工具》(本表仅适用北京地区电子税务局填报)第2行“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列=(203000+101500)÷(1+3%)=295631.07(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295631.07×3%=8868.93(元)

本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列=151000÷(1+1%)=149504.95(元)

本行“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49504.95×1%=1495.05(元)

本行“合计”“销售额”=295631.07+149504.95=445136.02(元)

本行“合计”“应纳税额”=8868.93+1495.05=10363.98(元)

本行“合计”“价税合计”=445136.02+10363.98=455500(元)

本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100000+50000+50000=200000(元)

本行“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255500(元)

本行“扣除后”“应纳税额”=(203000-100000)÷(1+3%)×3%+(101500-50000)÷(1+3%)×3%+(151000-50000)÷(1+1%)×1%=3000+1500+1000=5500(元)

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税款所属期)《差额征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辅助填报工具》填报如下所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第1栏“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期初余额”=0(元)

第2栏“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本期发生额”=200000(元)

第3栏“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本期扣除额”=200000(元)

第4栏“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期末余额”=200000-200000=0(元)

第5栏“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455500(元)

第6栏“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本期扣除额”=200000(元)

第7栏“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含税销售额”=455500-200000=255500(元)

第8栏“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不含税销售额”=(203000-100000)÷(1+3%)+(101500-50000)÷(1+3%)+(151000-50000)÷(1+1%)=250000(元)

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填报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差额辅助工具第2行“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扣除后”“应纳税额”=差额辅助工具第2行“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该企业销售货物应填写至“货物及劳务”列对应的相关栏次。

第9栏“免税销售额”=250000(元)

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250000(元)

第17栏“本期免税额”=250000×3%=7500(元)

第18栏“小微企业免税额”=7500(元)

第2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0(元)

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无需缴纳增值税税款。

北京地区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2月销售货物取得收入41.2万元,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0000元,税额12000元;3月因去年销售货物业务取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3000元;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2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取得销售收入202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取得销售收入303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分析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及2023年5号公告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该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3月的各项收入,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因此该企业3月销售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2000÷(1+1%)=200000(元);提供鉴证咨询服务不含税销售额=202000÷(1+1%)=200000(元);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不含税销售额=303000÷(1+1%)=300000(元)。

根据2023年5号公告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因此该企业3月发生去年销货退回应按照原3%征收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该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额为=

412000÷(1+3%)-103000÷(1+3%)+202000÷(1+1%)+202000÷(1+1%)+303000÷(1+1%)=1000000(元)

根据2023年5号公告第三条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因此,该企业3月销售货物应纳税额减征额=200000*2%=4000(元);鉴证咨询服务应纳税额减征额=200000*2%=4000(元);研发和技术服务应纳税额减征额=300000*2%=6000(元)。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政策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该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00万元,超过30万元,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第2行“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选择“0001011608|sxa031901121对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第2行“本期发生额”=

200000*2%+200000*2%+300000*2%=14000(元)

第2行“本期应抵减税额”=“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0+14000=14000(元)

第2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根据填表说明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申报表主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而申报表主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小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该纳税人当期仅有此一项减征项目,申报表主表第15栏“货物及劳务”列=15000,大于销售货物所产生的减征额4000元,申报表主表第15栏“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15000元,大于服务所产生的减征额10000元,因此第2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4000+10000=14000(元)。

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报如下所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该企业提供销售货物收入应填写至“货物及劳务”列对应的相关栏次,鉴证咨询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应填写至“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对应的相关栏次。

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3%征收率)”“货物及劳务”列次=400000-100000+200000=500000(元);

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3%征收率)”“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次=200000+300000=500000(元);

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货物及劳务”列次 =400000-100000+200000=500000(元);

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次=200000(元);

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次=300000(元);

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货物及劳务”列次=

500000*3%=15000(元);

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次=

500000*3%=15000(元);

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货物及劳务”列次=

200000*2%=4000(元);

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次=200000*2%+300000*2%=10000(元);

第20栏“应纳税额合计”“货物及劳务”列次=15000-4000=11000(元);

第20栏“应纳税额合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次=15000-10000=5000(元);

第2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货物及劳务”列次=11000(元);

第2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次=5000(元);

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第5篇】国税增值税申报表填错

平时勤勤恳恳的会计,因为一个小失误被老板臭骂一顿,还被扣了年终奖,原因竟是因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项目填错了。

去更正申报,需要缴3000多块钱的滞纳金,被老板知道后臭骂一顿,还被扣了年终奖。

新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应该如何正规填写?

新版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申报表的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表,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部分栏次名称调整为更准确的表述,具体有:

①原“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次名称调整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②原“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调整为“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这里为什么图上的1≥2+3和4≥5+6呢?

大于等于的原因是企业可能存在没开票的情况,也就是说,1和4栏是填写所有的应纳税销售额。开收据的销售额和开发票的销售额加起来填在第1或第4栏。另外填表的时候要注意不同的征收率要填在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易错点就是劳务和服务要区分,增值税的劳务仅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有什么税收优惠?这个优惠怎么填表呢?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不开专票部分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如果开了专票,开专票的这部分不能免税。

那为什么开专票的这部分不能免税呢?

增值税的原理是,先缴税后抵扣,如果开了专票,购货方是可以拿专票去抵扣的。增值税能抵扣的前提是要先缴税,所以这部分开专票的部分是不能免税的。

那如果我超过月度15万,季度45万,是不是就超过部分才缴税呢?

不是的,一旦超过是全额纳税,就没有免税一说了

政策其他规定

当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不开专票部分仍然是免征增值税,另外适用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具体填报

填表的时候免税销售额和免税的税额,要区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要分别填在不同的栏次。

附加税的填报

新版的申报表,将附加税放在一张表上了,增加了23-25行,这个需要填列附列资料(二)后,生成到主表上。

举个例吧!

某工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产品2023年7-9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15万元,销售产品自开专票不含税销售额5万元(开票按1%),销售厂房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对方要求开具专用发票,请分析三季度如何填写三季度增值税申报表。

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国家对增值税减免税的部分,比如税控设备的减免等情况,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3%减按1%的减免部分也在这里填写。本例中开专票的5万元,按3%的征收率,应纳税额=50000*3%=1500元,由于疫情期间的减税政策按1%,减征额=50000*2%=1000元,这部分需要先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报表自动取数到主表上。

【第6篇】增值税属于国税还是地税

对于增值税来说相信很多企业人员都有所了解啦。如今增值税发票相对于以往来说有了极大的变化。那么增值税专业发票和普通发票什么区别?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增值税专业发票和普通发票什么区别?

【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印制的专用凭证,有统一的格式和样式。发票的直接影响的税就是流转税,所以过去国税地税分置时,国税发票代表缴纳增值税、地税发票代表缴纳营业税,营改增以后,所有发票一旦开具均具有增值税纳税义务,特殊情形除外。

<开具发票规则>: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除外。(《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注意该规则的理解一:收款方不是必须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不开具不代表违法和违规,不开具发票更不代表会偷税漏税!当然可以合理怀疑。

注意该规则的理解二:开票的基本原则是收款方开票,比如你去商场买化妆品,有些商场是同一商场柜面收款的,应该是由商场开具发票,有些商场是化妆品商铺收款的,应该是由商铺开具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增值税税款传递功能的发票,通常具有三联,记账联/存根联(用于开票方留存记账)、发票联(用于受票方留存记账)和最重要的抵扣联(代表受票方可以抵扣发票注明的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发票名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和发票名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后者因需要上牌及在车辆登记机关(公安局)留存,所以多设计了几联。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则>: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时(可以理解为交易形成),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以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除外:

(1)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即自然人)

(2)购买货物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含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情况注意该规则的理解:规定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几个注意点,个人不能收取专票,部分消费品本质认定为个人消费。

【普通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发票,通常不具有税款传递功能,特殊情形除外。一般只有记账联/存根联和发票联。【普通发票】包括发票名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发票名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发票名为“xx通用机打/定额发票”的发票、发票名为“xx统一发票”等,还包括“航空运输电子发票行程单”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区别与普通发票的区别:

1、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用于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能做记账凭证

2、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发票联和记账联。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4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的内容比普通的要多

举例说:手机厂造个手机卖给消费者,通讯运营商提供通讯服务,手机壳厂商提供手机壳,应用商店提供软件服务的单位和工人都要缴纳增值税,也就是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主体,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就是指制度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就是指那些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

一般纳税人可以按月缴纳,按月缴纳需要在次月1号到15号之间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而小规模纳税人则可以按季度缴纳。应纳增值税=增值额×税率b企业从a企业购进一批货物,货物价值为100元(不含税),则b企业应该支付给a企业117元(含税)(货物价值100元及增值税100x17%=17),此时a实得100元,另17元交给了税务局。

然后b企业经过加工后以200元(不含税)卖给c企业,此时c企业应付给b企业234元(含税)(货物价值200加上增值税200x17%=34)。此时套用上述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17(a企业已交)=17(b企业在将货物卖给c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再来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时使用;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的其他发票。

增值税专业发票和普通发票什么区别?您在看完上述内容相信已经有所了解了。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丰和会邦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7篇】国税局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

发票查验能尽量避免财务人员收到假发票,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如何进行发票的查验呢?下面由小编来讲讲网上“发票查验”的具体操作步骤: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如下图所示:

2.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需根据页面中的要求输入相关“查验项目信息”。如下图所示:

3.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 。如下图所示:

4. 查验结果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发票状态为“正常”:

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

(2)发票状态为“作废”:

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被发票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发票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3)“不一致”:

纳税人输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如下图所示:

(4)“查无此票”:

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如下图所示:

5、注意事项:

5.1、当出现验证码请求失败,可能原因如下:

(1)请检查是否正确安装根证书,若未正确安装根证书,验证码将无法正常显示;

(2)纳税人与开票方省级国税机关的网络不稳定,请稍后再查;

(3)可以尝试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查验。

5.2、发票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

(1)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当日开具发票最快可以在“次日”进行查验

(2)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第8篇】国税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

熬夜整理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完整版!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抵扣勾选、退税勾选、发票查询、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服务,作为财务工作者,经常要使用增值税发票服务平台,为了方便大家掌握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帮助以前没有操作过的会计小白,专门制作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操作手册吧。

目录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一、登录操作

二、税务数字账户介绍

三、抵扣勾选操作

四、申报

五、退税勾选操作

六、代办退税操作

七、成品油相关操作(油类经销企业)

八、红字发票操作

九、回退税款所属期

一、登录操作

二、税务数字账户介绍

三、抵扣勾选操作

四、申报

完成抵扣勾选确认后,该发票可以作为申报抵扣的依据。纳税人可在我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流程与原有流程一致。申报比对通过后税控设备解锁。

五、退税勾选操作

六、代办退税操作

七、成品油相关操作(油类经销企业)

八、红字发票操作

九、回退税款所属期

以上就是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全部内容了,由于完整版内容共39页,内容较大不能完成上传,如果需要抱走完整版的朋友,可以根据下方方式抱走~

【第9篇】中国税制连载03|增值税

中国税制简介连载03

增值税简介

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1954年在法国首先推行。据荷兰财政文献局统计,截至2023年底,世界上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增值税(value added tax)或商品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 tax)。

我国于1979年引进增值税并开始进行试点。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标志着增值税作为一个法定的独立税种在我国正式建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在我国的确立,原增值税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制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国务院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上海率先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此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逐步扩大,截至2023年底,营改增试点已覆盖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

2023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自此,所有营业税行业都改为缴纳增值税。2023年11月国务院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

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计算缴纳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则实行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应纳税额。2023年5月1日起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

营改增试点前,我国增值税有两档税率,分别是标准税率17%和低税率13%。营改增试点后,为确保新旧税制平稳转换,新增了11%和6%两档低税率。2023年7月1日,将17%、13%、11%、6%四档税率简并至17%、11%、6%三档。2023年5月1日,进一步完善税制,将17%、11%、6%三档税率降至16%、10%、6%三档。2023年4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将16%、10%、6%三档税率降至13%、9%、6%三档。

2023年12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增值税法(草案)》进行审议。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8日,《增值税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税海涛声注:严格来讲,增值税还应当有一个“零税率”】

【第10篇】国税对企业增值税返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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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已经快到年底了,新的一些政策也出来了一些,但是由于近几年疫情的影响,所以导致我国近几年的经济受到了影响,而且这个情况还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可能需要等到全民免疫之后,那么在疫情影响下,我国也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我国目前主要的税种为: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则是作为我国的第一税种,不论是在哪里都是需要足额缴纳的,而增值税根据不同的行业分为以下几档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为3%,普通发票可以享受免征政策,一般纳税人服务行业增值税为6%,建筑行业增值税为9%,贸易行业增值税为13%,税率也是比较高的,那么有什么好的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压力吗?

税收返还扶持政策:

增值税目前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为税收返还扶持政策,就是在有财政补贴的税收洼地园区注册一家新的有限公司来承接业务,然后用新的有限公司来正常承接业务,在地方正常纳税,当地财政会根据企业的纳税情况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返还,返还比例为地方留存的40%-80%,先征后返,当月缴纳,次月返还。

核定征收政策:

今年申请核定征收政策的主体一般为个体工商户,今年核定税率为0.75%,为定期定额核定,为固定税率,不会根据开票金额而改变税率的,适用于的地方也是比较多的。

个人跟公司发生业务之后,需要开具发票给到公司,但是个人不具备开票资格,只能到当地税务局申请代开,税率为20%-40%,对个人来说税负压力比较大,那么可以在税收洼地园区注册一家个体工商户享受核定征收,个税为0.75%,而且核定征收也适用于公司的一些无票支出,隐晦支出等,减轻公司的税负压力,把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降低到0.75%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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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国税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松讲税、猫叔说税,侵权请联系删除

一、综述

1、所得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办理汇算清缴。

2.适用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特殊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二、扣缴义务范围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一)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时,应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财产租赁所得;

7、财产转让所得;

8、偶然所得。

所得项目

扣缴方式

预扣/代扣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

综合所得

预扣预缴

累计预扣法

3%-45%

劳务报酬所得

按月/按次

预扣预缴

20%-40%

稿酬所得

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代扣代缴

按次

20%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经营所得

自行预缴

(二)特殊情况的扣缴义务人

1、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2、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以证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3、个人领取年金时,由年金托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三)扣缴义务人的义务

1.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包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扣缴义务人应按照规定,在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依据居民个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办理税前扣除。

纳税人在取得应税所得时向扣缴义务人提出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并提交相关信息、资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时按照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办法办理。

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向其报告的相关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应当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

纳税人拒绝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2)汇总申报

上市公司向股东分红,扣缴申报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时,可以选择汇总申报方式。

2.向纳税人提供扣缴信息

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纳税人年度中间需要提供上述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提供。

支付工资、薪金所得以外其他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税款后,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3.特殊扣缴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税款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

1、居民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1)全年一次性奖金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以下简称164号文)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

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参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执行;2024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2023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4)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5)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6)提前退休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7)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8)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的政策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9)关于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的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自2024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非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见附件)计算应纳税额。

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居民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特殊情况: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计算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见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方法)

【备注】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汇算清缴

上述三项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和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是有区别的。主要差别为:

一是收入额的计算方法不同。

年度汇算清缴时,收入额为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预扣预缴时收入额为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其中,“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二是可扣除的项目不同。

居民个人的上述三项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以四项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上述三项所得日常预扣预缴税款时暂不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三是适用的税率/预扣率不同。

年度汇算清缴时,各项所得合并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2、非居民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见附件)计算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非居民个人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四)支付所得的计税时间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附个税税率表】

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

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1)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表

(2)居民个人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三、综合所得税率表

综合所得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率表见前述一、二)。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四、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表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五、经营所得税率表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该税率适用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七、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第12篇】增值税预缴税款国税计算方式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房开企业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非房开企业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四项业务的预征率、税率、征收率看似比较复杂,其实只要按照规律记忆,还是比较容易的,这里给大家梳理对比了一下,希望帮助大家区分、记忆,学习的路上大家一起加油。

【第13篇】国税增值税计算方法

各税种计算公式太多不好记!18税种自动计算模板,附带超全税率表!

各大税种的计算公式

18税种应纳税额自动计算模板

18税种应纳税额自动计算表

增值税税率表

消费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船舶吨税税率表

······以上就是给大家分享的资料,由于内容过多,展示有限,就不全都展示出来了,想要完整版资料的可以按照下图操作步骤:

【第14篇】增值税在国税还是地税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税收属地管辖原则,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是一般性规定。这里的机构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注册登记地。如果固定业户设有分支机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后,《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8号)规定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第15篇】国税增值税退税流程

3月份到了,又到了申请退税的时间,计算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许多网友把自己退税的截图贴出来,也有不少人,一套流程下来却需要补交税款。

根据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所能退的税也不一样,有的人退了几十块钱,也有缴税大户退了几万元。

大家纷纷感谢国家,感觉就像发了年终奖一样。

先看看自己需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比如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还有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如果大家不清楚怎么操作,可以下载一个“个人所得税app”,里边有详细的流程教你一步步完成。

不下载app也可以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一样可以操作。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操作,都需要核对个人基础信息。

还要依法诚信申报,不然会影响纳税信誉的,造成恶劣后果的话就得不偿失了。

如果有境外收入的人,可以到境外所得的模块来申报,同样可以处理。

当然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当然,为了减轻工作人员的业务量,还是推荐大家尽量在线上通过app或者网页端办理退税。

好消息是今年新增加了预约办税的功能,在3月1号到15号之间,可以到app上点击“去预约”按钮,进行预约办理年度汇算。

不预约也是可以的,到了3月16号,直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网页端,也是可以办理汇算申报的。

同一个单位,有的人退的多,有的人退的少,这是什么原因呢?

因为在新税制下,扣缴义务人是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的纳税人的综合所得,预扣的金额是不同的,根据多退少补的原则,就会造成相同工资的人退税不一样的情况。

所以不必过于烦恼,经过汇算,基本上是不会出什么差错的。

许多网友都不是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工作,因此有不少人不知道退税汇缴地填哪里的。

这点不是问题,可以填户籍所在地的,也可以填写经常居住地的,或者填写主要收入来源地的,这三个都是可以的,只要是符合自己的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就好。

还有一些专项扣除金需要注意,比如租房的租金,如果与配偶是在一个城市工作的话,只能有一个人扣除。

用于赡养老人的共同扣除人一起扣除的金额总和不能超过2000元。

一些扣除金之类的,如果平时没有注意申报,也是可以在年度汇算时一起申请的。

对于收入来源较多的人,用不同的计税方法需要缴纳的金额也是不同的,像有的人工资比较少,但年终奖多,可以选择奖金并入综合所得税的方式计税,可能更划算。

在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年度汇算时,可以把不同的计税方法都试一下,但也别急着点“确定”按钮,看看哪种方法最合算再说。

那么你今年能退多少呢,欢迎在评论区晒出你的截图,同时记得分享给你亲朋好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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