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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的增值税怎么抵扣(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3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运费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运费的增值税怎么抵扣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运费的增值税怎么抵扣

【第1篇】运费的增值税怎么抵扣

能抵扣的大额运费怎么记账

帮你举个例子:

购买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材料款50000元,增值税8500元,运费10000可按7%进项税抵扣。

款项由银行存款支付。

借:原材料 59300 (50000+10000*0.93)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9200 (8500+10000*0.07)。

小规模纳税人收到的可以抵扣的运费发票如何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进项税抵扣问题,因此,收到运费发票,应该将运费全部金额计入存货成本中。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等

每个月找大额费用发票做账合理吗

以生产为例:成本类:比如说,原材料增值税专用等,直接进入产品成本,当月从产品成本入账,抵扣增值税进而影响最终的利润,扣减所得税。费用类:直接进入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或者销售费用,直接影响当期损益,影响净利润,扣减所得税。

【第2篇】代垫运费增值税

导读:代垫费用的意思很好理解,可以是交易时的运杂费,也可以是其他,小编下面就来讲讲代垫费用增值税会计分录,这里主要说说代垫运费,咨询的朋友主要提及的也是这个。

代垫费用增值税会计分录

可以通过往来账核算。但这种代收、代付费用需要有合同、协议等详细资料,税务部门很可能会以价外费用的名义要你们作收入并交税的。

代垫费用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时为购货方垫支的费用,例如:代垫运杂费等。需要做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代垫运杂费 贷:银行存款。

代垫费用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时为购货方垫支的费用,例如:代垫运杂费等。

代垫费用与其他代垫款项一样,需要在“其他应收款”账户里核算。

案例:

“代垫运费”增值税会计处理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不属于价外收费,不并入销售额,不需要计算销项税额:(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即图示中的运输部门将发票开具给b(俗称“抬头”是b);(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即图示中的a将发票转交给b。

正确进行“代垫运费”的增值税会计处理,需要考虑如下几个关键问题:

(1)具体是谁最终负担了运费;

(2)具体是谁在第一时间支付了运费;

(3)运费具体支付给了谁,是如何支付和收回的;

(4)运费发票具体给了谁,谁持有运费发票;

(5)到底是谁使用了运费发票;

(6)运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会计学堂整理的代垫费用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上,因为问题没有更为具体的情境,所以不能确定,这增值税的归属,比如税最终负担运费等,这些问题可以更明确一些。

【第3篇】运费发票增值税清单

导读:运费产生的增值税计入产品成本吗?如果是采购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运输发票,则计入材料成本中,相关的会计分录小编已在文中为大家进行了整理,欢迎阅读。

运费产生的增值税计入产品成本吗?

如果是采购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运输发票,则计入材料成本中

会计分录如下:

借: 原材料(材料成本+运费成本)

进项税(材料进项税+运输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如果是其他用途而获得的税票,则计入相应费用,比如销售发生的运输费

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运输费

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是否计入成本?

首先:采购成本结构中的相关税费,是指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

其次: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具有代收代缴的性质,与净利润的计算无关。如果不存在赊购赊销事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增加净额即表示本期应付未付的增值税增加净额。如果存在赊销事项,“应收账款——增值税”、“应收票据——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增加净额,则表示本期应交的增值税中有一部分本期并未收到,在收付实现制下不需要缴纳,故应从“应交增值税”中予以扣除。“应付账款——增值税”、“应付票据——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增加净额,说明本期购入存货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中有部分并没有支付,而原来在核算“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时是将其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当期“销项税额”的,依据收付实现制原则,这部分未付现的“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故此应该加回。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运费产生的增值税计入产品成本吗的有关问题,如果是采购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运输发票,则计入材料成本中,若对此仍感到疑问,可点击窗口与答疑老师进行在线咨询!

【第4篇】运费增值税抵扣计算

随着增值税“营改增”的深入推进,公司发生的差旅费中的大部分费用都可以抵扣增值税了,不过在实务操作中还是有很多小伙伴存在很多疑问,下面就差费抵扣增值税的问题进行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差旅费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及差旅补助,下面逐一分析。

1、交通费

交通费主要有飞机票、火车票、轮船、汽车票、通行费发票及公共交通费发票等。

1)飞机票:取得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需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这里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能计算在内。

2)火车票:取得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需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3)公路、水路客票: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需计算抵扣进项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这里需要注意只有注明旅客信息的客票才可以,已限定金额的手撕发票不可以抵扣。

4)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得的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国内旅客运输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这里需要注意仅电子发票可以抵扣,纸质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

5)公共交通发票:公共交通发票目前基本都不可以抵扣。

划重点:1) 可以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接收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企业报销的不属于本单位员工的差旅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审计咨询人员的差旅费。

2) 可以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限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是不得抵扣进项税的。

2、住宿费

出差住宿取得的公司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准予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直接勾选认证抵扣即可,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税率为3%。

需要注意的是,可以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及住宿费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以及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比如公司组织的集体旅游。

(此处已添加书籍卡片,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3、餐饮费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差旅补助

差旅补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增值税。

以上就是关于差旅费增值税抵扣个人整理的一些见解,欢迎交流探讨。

【第5篇】增值税运费发票抵扣清单

运输发票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抵扣增值税?

1.运输发票必须合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

2.运输发票上注明的扣除项目必须符合规定。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3.货运发票内容填写必须齐全且与购货发票内容相符。准予计算扣除进项税额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种类、货物数量、运输单位、运输金额等项目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4.运输费用价格要合理。纳税人购进、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明显偏高,经过审查不合理的,不予抵扣。

运输行业增值税抵扣的项目是什么?

运输行业增值税可以抵扣的项目: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经认证后可以从销售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减,不足抵减的部分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交通运输业的主要进项来自燃油、维修等,加强车辆固定资产改造和更新,以及日常取得稳定的进项税额;

购进的设备及自用车辆取得的进项税;

办公费、水电费、仓储费、装卸搬运费、其他运输企业转运费、广告费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运输发票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抵扣增值税的全部内容了,需要满足的条件小编已在文中为大家整理出来了,运输行业增值税抵扣的项目是什么?上文也为大家进行了着重的讲解,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6篇】运费增值税专票怎么开

增值税发票是什么

当我们在成都温江注册公司后,常常需要和增值税发票打交道,那么作为温江公司注册后的老板我们需要知道增值税发票到底是什么?我们常常所说的增值税发票,一般包括2种:一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票),另一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均统称为:增值税发票。

无论企业性质、公司性质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均可以申请开具这2种发票,只是税率不一样而已,对于增值税专票的开具,对方公司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什么我的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同样收到了专票?是否我的公司也可以进行抵扣增值税呢?

不可以抵扣(除四川航天金穗首次购买税控盘费用480元和税控盘年服务费280元可全额抵扣增值税以外,其他专票小规模一律不允许抵扣)

我的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我公司收到的专票最迟多久以内可以抵扣呢?

根据国家税务局规定,自专票开具之日起360天内,可在这360天内的任一日期进行抵扣认证。

抵扣是什么意思?若我的公司是小规模收到专票也无用,那我干脆不要发票了?

通常情况下,我们口语中常常说的的“抵扣”二字,一般首先想到的就是关于增值税税额部分的抵扣,其次除开税额部分外的金额,还可以做账进入企业的成本费用部分,抵减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所以小规模即使不能进行抵扣也需要足够的进项成本发票,即使发票是普票)。

以上为成都小管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又名温江小管家财务)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增值税专票和普票的相关知识,更多相关信息可以电话咨询我们,也可以找我们办理温江税务代办服务、温江代理记账服务,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第7篇】运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抵扣方法

具体要求

以票抵扣

法定扣税凭证上的增值税税额

计算抵扣

1.外购农产品

2.道路通行费

3.购进旅客运输服务

一、以票抵扣: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上面注明增值税

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 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 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购进农产品

项目

内容

税法规定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抵扣要求

1. 购进已税农产品并销售——以票抵扣: 进项税额=发票上销售额×9%

2. 购进免税农产品并销售——计算抵扣: 进项税额=农产品买价×9%

3. 特殊情况——收购烟叶,考虑烟叶税(20%)

1、一般纳税人购进已税农产品并销售——以票抵扣进项税额 9%或10%

a、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法定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9%);

b、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票上注明的金额和 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超市(一般纳税人)从果品公司(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水果后销售,取得果品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项税额=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销售额×9%

2、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9%或10%)

a、按 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免税农产品并销售

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超市(一般纳税人)从果园购进水果后销售,进项税额=购进水果的买价×9%

b、按 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免税农产品生产加工 13%税率货物后销售:

来源

用途及税率

进项税额扣除

政策

* 外购已税农产品(取得进口缴款书、增值税专票、代开专票);

* *外购免税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收购发票)

直接销售 的:税率9%

按 9%

2019 年 4 月 1 日起,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实务操作中购进时按 9%,生产领用之后加计 1%。

连续加工为13%货物销售

按 9%

+1%

例:某食品厂(一般纳税人)2021 年 12 月从养鸡场购进家禽加工熟食制品,取得销售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 50000 元;支付运费,取得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 2000 元、增值税 180 元。

进项税额=50000×10%+2000×9%=5180(元)

采购成本=50000×90%+2000=47000(元)

3、纳税人购进流通环节全免税的农产品:

a、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增值税 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b、生产、批发、零售环节销售免税,购进不抵扣。

4、收购烟叶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实付价款总额×(1+20%)×9%或 10%

例:某烟草公司(一般纳税人)2021 年 9 月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 120 吨用于销售,收购烟叶实付价款(含 10%补贴)总额 220 万元,之后以不含增值税 310 万元的价格全部销售给卷烟生产企业,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27.9 万元。

烟草公司进项税额=220×(1+20%)×9%=23.76(万元)

卷烟生产企业进项税额=310×(9%+1%)=31(万元)

5、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办法(3类产品试点)

a、 适用试点范围: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 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b、 核定方法:

①以销售产品核定进项税额—— 销售扣税

②不含税价款为依据;

c、 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 3 种方法核定:①投入产出法;②成本法;③参照法

d、 当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9%)×9%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100%

(二)路桥闸通行费增值税抵扣———取得电子普通发票

纳税人付费

进项税额

1.道路通行费(3%、5%)

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桥、闸通行费

进项税额=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5%

(三)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纳税人购进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如购买国际旅客运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境内单位提供国际运输零税率)。

2、扣税凭证包括: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

3、旅客限于与 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4、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暂按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取得凭证

抵扣依据

进项税额确定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普票

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旅客客运发票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9%)×9%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例: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 月份发生如下交通费:

a、 员工因公境内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 4.8 万元,燃油附加费 0.65 万元、民航发展基金 0.54 万元。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4.8+0.65)÷(1+9%)×9% =0.45(万元)

注释: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电子客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不计入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b、 为客户支付境内机票款,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 2 万元,燃油附加费 0.18 万元、机场建设费 0.03 万元。

为客户支付的机票款不允许抵扣,列入招待费。

c、 员工境内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客票,票面金额 5.995 万元,另取得未注明旅客身份的出租车客票 1.03 万元。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5.995÷(1+9%)×9%=0.495(万元),出租车客票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不得计算抵扣。

三、特殊的进项抵扣模式

(一)、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保险公司6%)

1、实物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自行向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购进的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13%)可以按规定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

2、现金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将应付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金直接支付给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不属于保险公司购进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资产重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计算销项税额--免税), 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至新纳税人处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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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运费增值税如何抵扣

2023年最新建筑业增值税抵扣进项税率

分包工程支出

分包工程支出,应按照分包商的纳税人资格和计税方法的选择来区分。

1.1 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抵扣税率为3%,2023年12月31日前免征,税率为“免税”。

1.2 分包商为一般纳税人

1.2.1 专业分包,进项抵扣税率为9%

1.2.2 劳务分包(清包工除外),进项抵扣税率为9%

1.2.3 清包工

(1)清包工(分包方采取简易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3%

(2)清包工(分包方采取一般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9%

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由于工程材料物资种类繁多,所以分供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税率也不尽相同。一般的材料物资适用税率是13%,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2.1 木材及竹木制品,进项抵扣税率为9%、13%。

属于初次生产农产品的原木和原竹,取得的发票可能会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发票左上角有“收购”字样),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同样可以抵扣进项税,适用税率为9%,根据发票金额按适用税率计算抵扣;而经过加工的属于半成品或成品的木材及竹木制品,取得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一般是13%。

2.2 水泥及商品混凝土,进项抵扣税率为13%、3%。

购买水泥和一般商品混凝土的税率通常为13%;但财税[2009]9号规定:以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混凝土,就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

2.3 砂土石料等地材,进项抵扣税率为13%、3% 。

在商贸企业购买的适用税率是13%;但财税[2009]9号规定:从生产企业购买,生产企业自产的建筑用砂、土、石料以及自产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砖、瓦、石灰可以选择简易征收,适用税率为3%。

2.4 苗木等绿化物资,进项抵扣为9%、3% 。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直接购进的,自开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取得的农产品免税销售发票,均可以按票面金额*9%计算抵扣进项税。

从流通领域购进的苗木,只有取得专票才能按票面抵扣,可能9%(一般纳税人),也可能3%(小规模纳税人)。

机械使用费

3.1 外购机械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3%。

购买机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一次性抵扣,但购买二手的机械设备时(如: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能会取得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3%抵扣。同时购买时要注意控制综合成本,选择综合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注:外购机械设备如果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2 租赁机械

3.2.1 租赁机械(只租赁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3%,3%

租赁设备,一般情况下适用税率为13%;但是若出租方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使用征收率为3%。

3.2.2 租赁机械(租赁配备操作人员),取得建筑服务专用发票,进项抵扣税率为9%、3%

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醒注意,这种发票既然按”建筑服务“开具,就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备注栏必须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所在的县市区,否则,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凭证。

2、项目名称一级必须是”建筑服务“,如果开成租赁服务等,则视为开具有误,也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凭证。

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3%。

工程项目发生的临时设施费用,例如购买的脚手架、活动板房、围墙等,这些费用的支出都是可以一次性抵扣的。

水费

水费,进项抵扣税率为9%、3%。

从自来水公司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3%的进项税,从其他水厂购买的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9%的进项税。

电费

电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3%。

电网公司直接开具的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租赁房屋和施工现场业主的电表,应从出租方或业主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

注:

如果与建设方共用水电表产生的水电费,多地税务有答复,施工企业可以从建设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并税前扣除。

勘察勘探费用

勘察勘探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

勘察勘探服务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

工程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

设计费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

检验试验费

检验试验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专业检测机构对样本进行检验和试验。

电话费

电话费,进项抵扣税率为9%、6%。

电信业适用两档税率,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税率为9%,增值电信服务适用税率为6%。

员工个人抬头发票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带有福利性质的通信费补贴不允许抵扣进项税。企业名义的电话费,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邮递快递费

邮递费、快递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快递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建议采用月结方式结算,较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无法抵扣。取得专票可以抵扣,税率仍为6%)。

报刊杂志

报刊杂志,进项抵扣税率为9%。

图书、报刊、杂志的适用税率可以抵扣,但是注意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汽油费、柴油费

汽油费、柴油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3%。

汽车、机械使用的燃料费用,是施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成本支出,这些支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但司机师傅自己单独分次加油,可能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统一办理加油卡,在加油后凭卡或者加油凭证,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气供热费用

供气供热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9%。

一般情况下,可以从供热企业拿到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热企业向居民免征增值税,不能抵扣。

广告宣传费用

广告宣传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

公司支付的广告费、宣传费等可以抵扣进项税。

中介机构服务费

中介机构服务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聘请专业的咨询、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咨询费用都可以抵扣进项,注意要选择一般纳税人。

会议费

会议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3%。

公司召开大型会议,应索取会议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如果分项列示服务,单独开具餐费的发票,餐费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培训费

培训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3%。

公司的培训支出,要向培训单位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

办公用品

办公用品,进项抵扣税率为13%。

企业的办公用品支出,也是成本费用中比较经常发生的,如果是从其他个人处购买,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商场、超市或电商平台购买,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劳动保护费用

劳动保护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3%。

公司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规程,用于改善公司生产人员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和消灭职业病等各种技术、保健措施方面开支的费用,例如给员工购买个人防护用具,安全用品等用品,进项税可以抵扣。但要与福利费进行区别,如果是福利费就不得抵扣

注:

公司购买的防疫物资、发放给员工的防疫用品,属于特殊的劳动保护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物业费

物业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物业费可以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但必须是公司实际发生的。

绿化费

绿化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3%、9%。

为了美化办公环境,自行购买绿色植物,适用税率9%,如果取得苗木等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票面金额和9%税率计算抵扣;如果是租用绿植的,适用税率为13%。

房屋建筑费

房屋建筑物,进项抵扣税率为9%、5%。

23.1 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分2年抵扣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3.2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利息支出及贷款费用

利息支出,进项抵扣税率为6%。

贷款的利息支出,不能抵扣,与之相关的手续费、咨询费和顾问费都不允许抵扣。

银行手续费

银行手续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办理转账,汇款时发生的手续费都可以抵扣,要向银行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保险费

26.1、劳动保险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3%。

应取得税率6%(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备注:人身保险除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保险费外,暂不可抵扣。

26.2、车辆保险和不动产保险进项抵扣税率为6%、3%。

应取得税率6%(一般纳税人处取得)或3%(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维修费

维修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3%、9%。

修理费用于有形动产的修理费用,如汽车修理费、机械设备的修理费为13%;而对于不动产的修理费税率是9%。

运输服务费

28.1 货运服务费,进项抵扣税率为9%、3%。

为运送货物取得的运输费专用发票,按9%抵扣;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自开或代开的专用发票,按3%抵扣。

28.2 客运服务费,进项抵扣税率为9%、3%

公司员工因公发生的国内车船、航空交通费用,按如下进行抵扣:

28.2.1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勾选认证抵扣。

注:

2023年免征轮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如果取得这些服务的发票,可能是免费发票,也不能抵扣进项。

28.2.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28.2.3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28.2.4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注:

车票抵扣进项税,必须同时满足:

1)飞机票、火车票等为2023年4月1日之后取得的,才允许抵扣。

2)报销人员是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

3)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如员工去境外出差报销的国际机票,不允许抵扣。

4)用于生产业务所需;对于用于免税、简易计税项目、个人消费、集体福利的不允许抵扣。

5)如果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抬头必须为公司,非公司抬头不允许抵扣。

注意:

■ 只有电子普票才可以抵扣,纸质的不行;

■ 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显示“不征税”,不允许抵扣。

28.3 自有车辆运输,进项抵扣税率为13%、5%

公司自有运输车辆,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公司自有运输车辆支付的汽油柴油费,按取得的专用发票上的税额进项抵扣,税率为13%。

2023年增值税进项抵扣攻略

1

全电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8月28日开始,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全面铺开。截止11月30日,全国已有上海、广东、内蒙古、四川、厦门5地试点开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都能收取全电发票!

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发票等一样,在平台勾选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2

除了全电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外,常见的以下凭证类型也可以抵扣进项税: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了,机动车发票又有新变化

自2023年7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比传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会自动打印“机动车”标识。

注意:销售机动车开具蓝字发票后,该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将自动流转并归属受票方,因此销售方对同一辆车不能同时开具多张蓝字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通行费发票

以下两种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注意: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2)桥、闸通行费发票

如何申报抵扣?

6、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

以下4类票据可以抵扣进项税

如何申报抵扣?

注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文规定,以上票据可以抵扣,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报销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或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为非雇员人员报销的不允许抵扣。

(2)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的(包括港澳台)不可以;

(3)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允许抵扣。

7、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1)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由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如何申报抵扣?

(2)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纳税人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2023年各行业增值税税率表

一般纳税人

13%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

13%的货物(易与农产品等9%货物相混淆)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2、各种蔬菜罐头。3、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4、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5、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6、中成药。7、锯材,竹笋罐头。8、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9、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10、各种蛋类的罐头。11、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12、洗净毛、洗净绒。13、饲料添加剂。14、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15、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销售劳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

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 农膜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国务院固定的其他货物

不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陆路、水路、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销售不动产(建筑物、构建物等)

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转让土地使用权

邮政服务(邮政普通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6%

销售无形资产(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

增值电信服务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

零税率

0%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销售货物、劳务,提供的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的,免税;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般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

9%

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的,扣除率调整为9%

10%

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 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

1.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2.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3.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减按1%

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除湖北省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放弃减征)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减按2%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

纳税人销售旧货(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减按0.5%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5%

销售不动产财税[2016]36号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五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36号第15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财税[2016]368号财税[2016]68号

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财税[2016]47号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财税[2016]47号)

5%减按1.5%

1.个人出租住房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2、住房租赁企业(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可选择按征收率5%计税的应税行为

1、销售不动产(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铲。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3、转让土地使用权一般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47号,)

4、劳务派遣服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68号)

5、不动产融资租赁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6、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7、公路收费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8、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可选择按征收率3%计税的应税行为

1、公路收费(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收取试点后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财税[2016]36号附件2(2)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2、建筑服务(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2)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口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物业收取自来水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4、非学历教育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6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5、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6、动漫企业、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7、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8、非企业性单位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14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9、非学历教育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68号

10、金融服务(1)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11、销售生物制品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12、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13、销售光伏发电产品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14、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含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一般纳税人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4]57号、财税[2009]9号

15、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4]57号、财税[2009]9号

16、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17、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18、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19、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20、自来水。21、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2、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

23、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019〕24号)

24、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97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5、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26、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23年11号)

27、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8、再生资源回收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3%征收率减按2%的应税行为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财税[2014]57号、财税[200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税[2014]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六、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税[2014]57号

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的应税行为

1、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口全部出租收入(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2、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免征增值税1、除纳税人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税外,纳税人发生的再生资源回收并销售的业务,均应按照规定征免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增值税即征即退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家税务总局、老陈在线说税、建筑财税、度川管理研究部。分享是一种力量,转载请注明来源

【第9篇】运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购进扣税法。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在正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支付的增值税额,以及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特殊情况下,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购买或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费,未向对方支付增值税,也可按一定比例抵扣进项税额。具体规定如下:

我们先来给大家介绍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以上是有票可以抵扣的情况,下面是无票抵扣的情况)

3、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4、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那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又有哪些呢: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例: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3%征收率计税的销售货物行为: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沙、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沙、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自产的自来水(桶装饮用水13%);自产的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商品混凝土。

例:以下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税:(财税(2016)36号)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免征增值税项目,例如根据【财税2016(36号)】,有40项试点过渡的营改增项目免税。

集体福利,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个人消费,指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物品,特别强调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6、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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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农产品的运费增值税抵扣

一般纳税人一般都是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但是如果购进农产品相关的进项税额特别特殊,它是计算抵扣的。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它具体内容吧~

农产品的抵扣政策

1.凭票抵扣

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凭票抵扣进项税额;这个不用多说,就按正常的取得票据认证抵扣就行。

2.计算抵扣(这个重点)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农产品收购发票

上面谈到了收购发票,接下来来简要了解下这个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收购企业从农产品生产者个人手中收购其自产农产品,由于生产者自身无法开具发票,而由收购企业“自己给自己”开的一种发票。

自己给自己开票抵扣,所以当然也管控非常严格,不然虚开就会泛滥。除了审批严格,开具后各种与发票相关的凭据都要准备齐全,以备税务局检查,包括但不仅限于购进农产品的过磅单、检验单、入库单、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付款凭证、销售方身份证复印件、销售方自产能力证明材料、购销合同或协议等原始凭证。

收购发票样式就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是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如图:

浅加工与深加工

聊完农产品收购发票,再来看看上面提到的2种扣税率对应的具体情况

农产品有2种扣税率:

(1)加工成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货物的农产品(浅加工):

可以使用农产品收购凭证,按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比如水果加工成水果篮

(2)加工成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货物的农产品(深加工):

可以使用农产品收购凭证,按照10%(9%+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比如水果加工成水果罐头

计算公式

(1)如果是从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入的:

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扣税率

【提示】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如果是从农业生产者那里购入的:

进项税额=购买价款×扣税率;

成本=购买价款×(1-扣税率);

可以推导出:进项税额=成本÷(1-扣税率)×扣税率

【单选题】某糕点生产厂为增值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从农民手中购进小麦用于加工糕点并于当月全部领用,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5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6万元。本月销售糕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假定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抵扣进项税,该厂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a、2.05

b、2.1

c、2.04

d、2.6

【正确答案】a

【文字解析】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9%+1%)+0.6×9%=0.55(万元);应纳的增值税=20×13%-0.55=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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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增值税进项税额运费抵扣

货运领域,随着“互联网+物流”的深入发展,没有一辆车的“无车承运”模式也逐渐成为一种新业态。无车承运人指的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

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真正的托运人来说,其是承运人;但是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是托运人。无车承运人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的“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

所谓无车承运业务,就是无运输工具承运货物运输业务,就是经营者以承运人的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的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无车承运业务适用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目前是10%

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3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特别注意:根据《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2)、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3)、本通知所称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同时,《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2023年第66号)对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诸多问题进项了明确。

互联网物流平台试点企业如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经省局批准,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可以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2.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证》。

3.在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4.注册为该平台会员。

(二)纳入试点范围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且试点资格和无车承运人经营资质在有效期内。

2.平台应实现会员管理、交易撮合、运输管理等相关系统功能,具备物流信息全流程跟踪、记录、存储、分析能力。

(三)试点企业按照以下规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试点企业仅限于为符合条件的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货物运输业务代开专用发票。

2.试点企业应与会员签订委托代开专用发票协议,协议范本由省局统一制定。

3.试点企业使用自有专用发票开票系统,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货物运输服务接受方以试点企业代开的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4.试点企业代开的专用发票,相关栏次内容应与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运输业务,以及本平台记录的物流信息保持一致。平台记录的交易、资金、物流等相关信息应统一存储,以备核查。

5.试点企业接受会员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不得为会员代开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可以代会员向试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并据以抵扣进项税额。

6.试点企业代开专用发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

整理 | 小滚珠 无车承运人之家

来源 | 六安税务、安徽税务

此文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物流沙龙立场

【第12篇】销售产品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导读:销售产品并收取运费如何开票?有经验的财务人员都知道运费一般可以计入到原材料成本中进行相应的核算,具体的发票开具内容小编会在下文中做出详细的解答。如果你也有兴趣了解更多的话,不妨仔细阅读全文。

销售产品并收取运费如何开票?

答:可以直接计入到原材料的成本当中.

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购买价款加上扣除进项税额以后的合计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运输发票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原材料购买价款与运费的合计金额)

销售商品时运费由销售方承担,销售方支付给运输单位的相关运费,根据获得的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确认销售费用及增值税进项税

随同货物销售收取的运费开运输发票后怎样交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所以,在没有明确是否为代垫运费的情况下,随同货物销售收取的运费作为价外费用,按照销售货物计算交纳增值税.

【第13篇】增值税运费税率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交通运输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国家税务总局还没有对降税这个事儿怎具体执行出文件,现在货主已经跑过来喊我们降运费了。

货主:听说国家给你们降了一个点税,那物流费也要降一点了吧?

物流企业:哥们,你们不是降了3个点嘛,怎么还惦记我那一个点啊!

货主:你就说降不降吧?张三和王五的物流公司还在排队呢……

物流企业:我……

税率降1%,客户要求降价1%,是这样的吗?

我们通常的运输价格是价税合计金额,原增值税税率是10%,比如:运费是100,税额是10,那么总体运费价格就是110元,增值税是流转税,是由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得出来的,如果增值税由10%降为9%,以毛利率为10%计算, 那客户月运费10万元计算如下:

减税前:

进项税额:9.0万×10%=9000元

销项税额:10万×10%=10000元

增值税额:10000-9000=1000元

减税后:

进项税额:9.0万×9%=8100元

销项税额:10万×9%=9000元

增值税额:9000-8100=900元

实际减税为:

减税金额:1000-900=100元

看到没,本次降税后,月运费10万才减税100元,并不是10万×1%的1000元。

虽然政府工作报告很明确指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但不少物流人看到这项改革的第一反应是担忧和焦虑。

一位物流业内非常资深的老人甚至认为,这是制定了一个对运输行业明降暗升的降税方案。

轮胎、购车、加油、零部件购置、物料包装等采购原先都有16%的进项抵扣,但未来将降低到13%,存在3个点落差,远大于交通运输业降税的1%。

从数据上计算,只要前端进项抵扣的支出总成本没有超过总支出成本的33.3%即可。

但是在物流运输中,加油成本在物流总成本占比已经高达40%,假如40%油料作为进项,物流企业实缴税金会增加0.09%。

因此,借势要求降运费的货主,不是不懂,就是借故耍流氓。物流人也不应接受降价要求,也不接受补差价一说。

部分素材来源:物流沙龙、物流报

【第14篇】货物运费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

13%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

13%的货物(易于农产品等9%货物相混淆)

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2、各种蔬菜罐头。

3、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5、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6、中成药。

7、锯材,竹笋罐头。

8、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9、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10、各种蛋类的罐头。

11、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12、洗净毛、洗净绒。

13、饲料添加剂。

14、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15、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销售劳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

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 农膜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国务院固定的其他货物

不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陆路、水路、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销售不动产(建筑物、构建物等)

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转让土地使用权

邮政服务(邮政普通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6%

销售无形资产(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

增值电信服务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

零税率

0%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销售货物、劳务,提供的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的,免税;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般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

9%

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的,扣除率调整为9%

10%

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 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

1、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

2、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3、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减按1%

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放弃减征)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3%减按2%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9]9号

纳税人销售旧货

(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财税[2009]9号

财税[2014]57号

3%减按0.5%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5%

销售不动产

财税[2016]36号

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五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财税[2016]36号第15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财税[2016]368号

财税[2016]68号

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

财税[2016]47号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财税[2016]47号

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财税[2016]47号)

5%减按1.5%

1、个人出租住房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2、住房租赁企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

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可选择按征收率5%计税的应税行为

1、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铲。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3、转让土地使用权

一般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47号)

4、劳务派遣服务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68号)

5、不动产融资租赁

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6、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7、公路收费

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8、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可选择按征收率3%计税的应税行为

1、公路收费

(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收取试点后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财税[2016]36号附件2

(2)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2、建筑服务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2)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口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财税[2017]58号

3、物业收取自来水费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4、非学历教育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财税[2016]6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5、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6、动漫企业、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7、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8、非企业性单位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14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9、非学历教育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财税[2016]68号

10、金融服务

(1)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7]56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11、销售生物制品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12、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13、销售光伏发电产品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14、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含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

一般纳税人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4]57号、财税[2009]9号

15、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4]57号、财税[2009]9号

16、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17、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18、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19、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20、自来水。

21、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2、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国和函[2009]456号

23、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019〕24号)

24、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97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5、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26、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23年11号)

27、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8、再生资源回收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3%征收率减按2%的应税行为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

财税[2014]57号3、财税[200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

征收增值税。

财税[2009]9号、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税[2014]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六、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财税[2009]9号、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税[2014]57号

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的应税行为

1、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口全部出租收入(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2、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免征增值税

1、除纳税人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税外,纳税人发生的再生资源回收并销售的业务,均应按照规定征免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增值税即征即退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2、2021增值税进项抵扣手册

办公用品、水电费、饮用桶装水、宣传费、通讯费、物业费等

1.办公用品

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3%

注:如果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办公用品,税率是13%,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办公用品,按征收率3%。2023年12月31日前,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2.水费

自来水厂3%

注:从自来水公司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3 %的进项税,从其他水厂购买的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9%的进项税。

其他水厂9%

3.电费

税率13%

注:一般纳税人收取的电费按13%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电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4.修理费

有形动产13%

注:修理费用于有形动产的修理费用,如汽车修理费、机械设备的修理费13%;而对于不动产的修理费税率是9%。注意,如果对机器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可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即6%。

不动产9%

5、饮用桶装水

税率13%

注:公司购买桶装水,是为了日常办公需要,属于办公费范围,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如果计入福利费,则不可以抵扣。

6.宣传用品

一般纳税人税率6%

注:广告业如属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为3%,2023年12月31日前,减按1 %征收率

征收增值税,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

7.差旅费

航空旅客运输9%

注:差旅费中交通费和住宿费,在取得相关凭证后,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餐饮费是不可以抵扣的。交通费中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相关凭证。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x9%

铁路旅客运输9%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x9%

收费站(过路费)3%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x3%

桥(过桥费)5%

桥、闸通行费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5%)x5%

高速公路通行费

高速公路通行费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5%)x5%

旅店服务(住宿费)6%

——

8.咨询费

6%

注:聘请专业的咨询、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咨询费用都可以抵扣进项,其税率6%,注意要选择一般纳税人。

9.通讯费(电话费)

9%

注:购进基础电信服务,进项税抵扣税率9%,购进增值电信服务,进项抵扣6%。员工个人抬头发票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带有福利性质的通信费补贴不允许抵扣进项税。企业的名义的电话费,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10.邮递费

9%

注:快递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购进邮政服务,进项抵扣税9%,如果是同城快递,邮寄税率为6%

11.培训费

6%

注:企业发生的各类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培训费用,均可以抵扣,要向培训单位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培训期间发生的餐费,不可以抵扣。培训机构是一般纳税人,可获得6%的抵扣税额;培训机构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可获得3%的抵扣税额。(2023年12月31日 前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2.会议费

6%

法: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但是其中的餐费不能抵扣,需要将餐费扣除。

13.物业费

6%

注: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企业管理服务,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6%税率的抵扣税额。

14.银行手续费

6%

注:办理转账,汇款时发生的手续费都可以抵扣,要向银行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6%税率的进项。

但是如果办理和贷款有关业务手续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5.保安服务费

6%

注: 2023年12月31日前,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注:保安服务费是可以抵扣的,具体抵扣多少需要根据情况来定:

1.如果是保安服务业提供安保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6%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增值税税率;

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依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3.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动派遣服务,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16.租赁费

不动产租赁9%

注:租赁费用是可以抵扣进项的,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是13%、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是9%。个人出租住房是5%的征收率减按1.5%征收。

注意,如果是租赁给员工提供福利所取得的的专票是不可以抵扣

的。

有行动产租赁13%

【第15篇】购买货物的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购买固定资产时,会计人员一般通过购买价格和相关税费进行会计核算,那么购买固定资产的运费怎么做账?增值税如何处理?让好吖好大账房小编和你讲讲。

购买固定资产的运输费会计分录

1、进不需要安装固定资产发生运费: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购进需要安装固定资产发生运费: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3、安装完工投入使用,和安装材料费、安装费,购进原价一并结转:

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名

贷: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名

购买固定资产预付款怎么做账?

购买固定资产时增值税如何处理?

答:一般纳税人购买固定资产时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科目,相关分录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固定资产时增值税计入固定资产科目,相关分录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一般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按新增值税条例规定,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应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应按照“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的公式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综上所述,进项税是针对一般纳税人的特有概念,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符合《新增值税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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