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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增值税免征额(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17 16:13:02 热度:6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微企业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微企业增值税免征额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小微企业增值税免征额

【第1篇】小微企业增值税免征额

很多新人会计在学习税法知识的时候,对于一些知识点相近的税法知识总是模凌两可。例如,一般纳税人和小微企业有何不同?小微企业开票有限额吗?关于这些问题,接下来之了君就给大家讲解一下。

1、一般纳税人和小微企业有何不同?

两者概念就不同,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同:

小型微利企业涉及到三个标准:资产规模不超过50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

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上的概念,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2、小微企业开票有限额吗?

开票没有限额的。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包含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大家把握好相应的度就行,对企业有利就进行相关操作。

一、小微企业如果是按照月度进行申报税的,每月的免征额为3万元。小微企业如果是按照季度进行申报税的,每季度的免征额为9万元。

二、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要求:

1、小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2、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第2篇】小微企业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有的小微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得到的金额数是100万到300万,如果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那么享受优惠减免后的税率是多少呢?

政策内容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我们总结出以下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的政策内容:

小型微利企业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可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还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也就是说实际税负仅2.5%;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是没有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可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20%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期间,小微企业在享受上述优惠的同时还可以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

小微企业的享受条件

并非所有的企业都可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不得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能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也不能超过300人,企业的资产总额应该在5000万元以下。

满足上述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企业在享受上述政策时,可以按季或者按月进行预缴申报,也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关于上述问题,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我们拥有经验丰富的财税团队,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理清旧账坏账!

【第3篇】增值税小微企业标准

小微企业标准不能再搞错了

原创 安世强 安博士讲财税公众号

收录于合集#财税知识193个

笔者前段时间参加了一个学术讨论会,有一人说小微企业的标准是收入在一亿以下,另一些人也没给出正确的答案。这句话令我大吃一惊,可见小微企业的标准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个谜,有必要再谈一谈。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小微企业的标准不是单一指标,也不是静态的,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标准也在变动,但在目前的经济条件之下,不会是一个亿的收入,这显然不是小微企业了,小微企业顾名思义,是一些很小的企业,竞争力弱,规模小,单个企业吸纳劳动力有限,但是数量众多,对稳定经济和就业有重要作用,需要优惠政策扶持。

实际,我们常谈到的小微企业的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范的,而由于法律相对静止,不是时常修订,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由其他的政策文件进行灵活和动态的规定。

例如2023年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23年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可见,日后的实施口径与所得税法不一样,后者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都扩大了,以给予企业更多的优惠,让更多的企业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

当然,这里只列举了一种变动,实际的变动也很频繁:

例如,财税〔2018〕77号: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4篇】小微企业增值税附加优惠政策

国家宣布:2023年国家要减税、退税2.5万亿。今天就给大家带来国家最新税费优惠动向。涉及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留抵税额退税、个人所得税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等。

总体来看,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大规模的进行留抵税额退税等,2023年减税降费力度很大,国家是动真格的了。这对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

我们挨个来看看具体的税费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这次明确: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那具体会是什么呢?我们来分析一下:

当前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两个,一个是3%征收率减按1%优惠(这个一直没有正式发文,但是已经在执行),另外一个是月度15万(季度45万)及以内(增值税起征点的概念),免征增值税。具体如下图:

其中3%减按1%其实已经是定了的,那么这次就很有可能是:继续提高起征点。那么会从季度45万提高到什么地步呢?我们猜测有可能会是季度60万(月度20万)。当然,具体的需要等文件明确。

二、企业所得税

这次主要明确的是:2023年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想要对这个政策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就要知晓先前的政策。之前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是分了两段:

2021.1.1-2022.12.31,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实际税负在2.5%(25%*20%*50%,计算方式具体见下图)。

而针对应纳税所得额100万-300万的税收优惠(实际税负10%),已经在2023年12月31日到期。

这次明确的是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很可能会由10%将至5%。

三、大规模退税政策

2023年将对留抵税额进行大规模的退税,尤其会优先支持小微企业,并且明确:在2023年6月30日前,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

同时对于制造业、科研技术服务、环保、电力燃气等留抵退税的问题,进行全面解决。保证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

四、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这个主要是由原来的75%提高到100%,同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也有望进一步加大。

五、个人所得税又能少交了!

这个之前已经放风过,就是2023年基本上会增加一项新的专项附加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可以少交点个税了。

【第5篇】小微企业增值税季度减免9万

一、案例背景

a公司2023年度季度销售额没有超过45万元,享受了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减免,那么,所免征的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案例解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斤,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可知,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需要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6篇】2023小微企业增值税

一提到小微企业,大家印象中肯定认为是小公司,或者是创业型公司,因为这样的公司才会受到国家的扶持,而那些大公司只有纳税的份儿。但现实恰恰相反,中国烟草、快手、滴滴、老干妈,这些大企业全部都是“小微企业”。

是不是很意外?其实这和我们国家的企业划型标准有关。

根据2023年6月份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对于中小企业的划定采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双指标并集划型(只要有一项满足即可),所以才导致少数从业人员少而营业收入高或资产规模大的企业划入中小企业。

4月23日,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就《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中小企业划型迎来修订,而且大幅度收紧了认定标准!

为适应国民经济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研究修订工作,已形成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行业分类的修订

一、是部分行业分类保持不变。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涉及企业数量约占60%)。

二、是以门类为基础调整简并行业分类。如将住宿业、餐饮业合并,按“住宿和餐饮业”门类统一划型;将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合并,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门类统一划型;将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合并,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门类与工业统一划型。

三、是增加《划型标准》尚未覆盖的行业,如“教育”门类和“卫生”大类。

四、是行业性质或特征相近的行业归并划型。将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除外),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组织管理服务除外),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新增的教育、卫生等八个行业门类归并统一划型。

五、是将不属于中小企业扶持重点领域的“组织管理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门类,主要包括“企业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源与产权交易服务”等资产密集型行业小类)采用建筑业指标划型,降低其小微企业占比。

本次修订后,行业分类由原来的16类减少为9类,覆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除金融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三个门类之外的所有行业企业。

二、划型指标的修订

各行业划型指标基本沿用现行《划型标准》,主要是采用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双指标划型,仅有农业采用营业收入、建筑业和组织管理服务采用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划型。

认定指标前后变化对比:

三、增加定性标准

为解决实践中大型企业所属子公司因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挤占中小企业有限的政策资源或悬空大型企业法律责任义务问题,借鉴欧美日等设置中小企业独立经营方面定性标准的经验,增加“定性”标准,即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大型企业:

单个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两个以上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与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

将大型企业所属或直接控制企业排除在中小企业之外。

四、建立《划型标准》定期评估制度

借鉴国际经验,设立我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定期评估制度:“由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国家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5年定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修订。”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工信部变,不影响税务,税务局有自己的规定。

税务局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不同口径之下的小微企业其标准不同,享受的税费待遇也不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残保金、六税两费、两费一金等均对小微企业的界定都有其标准。

一、增值税的小微企业

1、增值税小微企业: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或季销售额在4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是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年是指连续12个自然月。

二、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

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2.从业人数:≤300人;

3.资产总额:≤5000万元;

4.除了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以外,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还必须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三、企业残保金的小微企业

指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四、六税两费上的小微企业

是指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

税费优惠政策是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五、两费一金上的小微企业

指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5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45万元)的纳义务税人。

新的认定指标会带来哪些影响

该标准的变动很重要,因为大量监管口径是直接参考该标准、或在该标准的基础上建立标准的。

当前中小企业的贷款总规模占据了银行总的贷款规模近70万亿的贷款都是根据这个文件进行划分,其中银行面临大量的小微贷款指标考核也是依据这个文件划分小微,还有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社保减免、央行定向降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都是依据这个文件。可谓牵一发动全身。

1.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优惠税率,而且从今年开始,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的话,小微企业的所得税负将低至2.5%,这对小微企业又是一项重大利好!

2.中小微企业社保减免

中小企业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方面,减免支持政策将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是2023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的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这项政策在2023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2023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但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3年4月30日。

3.银行业的小微企业贷款

除特别注明或限定外,银保监会关于小微的认定均为商业银行向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发放的贷款,以及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发放的经营性贷款。银保监会的小微贷款评价指标对银行全面的小微融资考核也是依据这个划型标准。

4.普惠小微企业贷款

是建立在小微企业贷款划分的基础上,指的就是:符合工信部300号文标准,且授信不超过1000万的小微企业贷款,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或小微企业主贷款。只是对授信敞口做了限额。

5.定向降准普惠金融标准

2023年之前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可以按照75%计量,除要符合300号文小型和微型企业认定标准外,同时还要满足对单家企业(或企业集团)的风险暴露不超过500万元;商业银行对单家企业(或企业集团)的风险暴露占本行信用风险暴露总额的比例不高于0.5%。

6、央行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包括:

单户授信小于1000 万元的小型企业贷款

单户授信小于1000 万元的微型企业贷款

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

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

农户生产经营贷款

创业担保(下岗失业人员)贷款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消费贷款和助学贷款

其中占比最高的是单户授信1000万以下的小微,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贷。定义普惠金融之后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界定存款准备金率。如果普惠金融贷款增量或余额占比超过1.5%但是低于10%则定向降准0.5%,如果是增量或余额超过10%,定向降准1.5%百分点。

7、央行mlf,信贷资产支持再贷款合格质押品中的小微指: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

8、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标准。

财税〔2017〕77号文《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银行在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发放贷款的利息,免征增值税。其中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单户授信或贷款余额小于等于100万元。

2023年印发的《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这里注意不含小微企业主。

9、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贷款展期,秉承应延尽延的原则,且不纳入征信;也是依据这个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进行认定。《关于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1〕81号。

2023年小微企业13项税费优惠政策盘点

一、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最高减征50%三、印花税

1、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本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已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最高减征50%

四、资源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最高减征50%

五、房产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最高减征50%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小规模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高减征50%

七、耕地占用税:小规模纳税人耕地占用税最高减征50%

八、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100万元以下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九、 企业所得税

1、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实际税率为2.5%

2、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到300万元部分,实际税率为10% 。

十、教育费附加

1、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教育费附加最高减征50%

十一、地方教育附加

1、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地方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教育费附加最高减征50%

十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暂免征收残保金

十三、文化事业建设费

1、未达起征点的娱乐服务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季度不超6万元)的广告业单位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想享受税收优惠、社保减免等政策扶持的企业,可要提前做好规划。想要创业注册公司的老板更要谨慎,前期如何布局直接影响后期的运营成本。

【第7篇】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第四条规定,本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同时废止。

因此,小微企业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月销售额不足三万元免税政策;此优惠政策只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适用。

【第8篇】小微企业增值税税率表

2023年有什么利好的税收政策?

1月9号是一个新的财税政策,就是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0万含10万月销售额,那么是免税的超过10万应该是按照1%了,就是说原来按照3%纳税的减按1%,我们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就是说原来应纳税额100万以下,按2.5%税率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超过100万到300万之间的,这个是按5%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个是一直到2024年的12月31号。

为什么要说它是一个利好政策?以前500万免税,以前是一个季度45万免税,那么你现在变成了每个月10万免税,我告诉你就是利好,为什么?你有没有想过,原来最早是四十五万一个季度内是免增值税的,这个政策后来又改成了五年销售额500万内免税,但是这两个优惠都是截止到2023年的12月31号,也就是说这些优惠已经给你定了截止期限了,但是你看我们过了2023年的12月31号,一直到1月9号都没有出台新的节税政策,也就是说如果他不出台新的税务政策的话,未来我们一暂报税就得按照3%来报了,那现在他1月9号出了这个税务政策,那10万以内你免税超过10万的减按1%交税,那不就是一个利好吗?如果他不出来,你是不是就得按3%交了,而且没有免税金额,你等于全年的销售收入都得按3%,而且你有没有想过这个政策出台的这个趋势。

我们再想一下,2023年的年末它都没有出台政策,就证明一直在讨论,最后还是确定给予优惠的原因,它一定是说我还是要支持经济发展,即使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现在已经放开了,按理说经济应该恢复了,但是它依然在2023年给了你全年的优惠,代表的是什么?他希望你能够把经济促进起来,你不要只看那个1%的点,你也不要看是10万块钱免税还是45万免税。你要看政策背后的这个趋势,你也不是靠那一两个点挣钱,我特别同意你一定要记住一句话,如果你的公司,你的老板,他挣的这个钱就是节税的钱,也就是说他不搞税上的事,他不挣钱,那请你离开这家公司,离开这个老板,因为这叫火中取栗,你在跟国家博弈是不对的,良禽择木而息,财务管理是要支持业务发展,但不代表无原则底线的支持。

【第9篇】小微企业增值税报表

【导读】:大家也许不知道,如果是有金税盘的减免税,是需要在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进行填写的,那么大家知道2019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 表要怎么填写吗?小编在下文中为您做出了详细的回答,同时,将其申报需要注意的事项也在文中一一说明了,一起来看看吧!

2019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答:1.通过'按季度填报信息'判断是否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2.查账征收企业申报填写

先填写《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1行 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第9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 年累计金额.

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享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3.核定征收企业申报填写

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的纳税人,本行=第10×11行.核定征 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纳税人,本行=第10行÷(1-第11行)×第11行.

第13行'税率':填报25%.

第14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本行=第12×13行.

第1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 表第12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2019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新的小微企业政策及申报表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自2023年5月1日起,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的最新报表.

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1.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若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在纳税申报时,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 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具体为:

①个体工商户,填写主表第9栏'免税销售额'和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②小微企业,填写主表第9栏'免税销售额'和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③主表第10栏和第11栏不能同时填报.

2.部分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方法、税额计算以及小微政策享受方法均和代开专票一致, 代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预缴税款,并在申报表中'本期预缴税款'栏次中填写已预缴税款额,而自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预缴, 而是在申报时一并缴纳.

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 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3.进入申报表申报时,申报界面会有相关的弹窗和红字提示,表内和表间系统也都有校验规则,大家无需担心不会申报.

关于2019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及2019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注意事项,小编在上文中各用三个步骤就教您轻松搞定,每一栏需要填写的具体内容,小编也为您详细列举出来了,如果对此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不妨进入会计学堂官网的咨询窗口,与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进行沟通哦!

【第10篇】小微企业增值税税率是

最近有老板问我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几个? 是不是还有2.5%税率。针对疑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国法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20%,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除了以上税率外,国家还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摘自“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摘自“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政策时涉及的具体征管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2号)相关规定执行。

——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上面是政策原文,翻译过来就是

1、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低于100万部分,税率=20%*25%*50%=2.5%;

2、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在100万-300万之间部分,税率=20%*50%*50%=5%;

3、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超过300万,不享受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如果对条文理解有疑问,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第11篇】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会计分录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印发)第二条第(十)款的规定:

「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根据财税〔2014〕71号、财税〔2015〕96号〕、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2023年第23号等税收政策的规定: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2月31日前,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单位和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从实务操作的角度看,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是按季度进行的,而会计核算要遵循及时性原则,发生交易或事项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这就出现了一个时间上的差异,即,取得销售收入时,无法判断本季度销售额是否符合免税的标准,只有等到纳税申报期时才知道。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收入且发生纳税义务时,应先按照征收率对收入进行价税分离: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季度终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本季度销售额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条件,再将已经计提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那么,这个当期损益应当计入哪一个会计科目呢?笔者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都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考虑企业所得税扣除基数)看,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为宜。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毕竟,这个应交增值税当初也是从主营业务收入中剥离出来的,现在免征了,就再还原回去好了。

高顿 成就你财税职业梦想!

高顿财税学院(id:gaoduncaishui),来源:转载于何博士说税

【第12篇】兼营的小微企业增值税

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

一、按行业划型

1、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软件信息技术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房产开发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租赁和商务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其他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与融资有关的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

1、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这里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23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1、小规模纳税人只跟销售额有关系。

2、小微企业与利润总额、资产总额和职工人数有关。

现在你知道了吗?

【第13篇】小微企业增值税处理

客户需求

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含税销售额为48万元左右。由于不符合小微企业免增值税的条件,每季度依法缴纳增值税。

客户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甲公司每季度含税销售额为 48万元,则其每季度不含税销售额为:48÷(1+3%)=46.6万元,由于超过了 45万元的优惠标准,因此,每季度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48÷(1+3%)×3%=1.4万元,全年需要缴纳增值税:1.4×4=5.6万元。

纳税筹划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建议甲公司通过合理控制每季度销售额及发票开具等方式,将3个季度含税销售额控制在46.3万元以内,剩余1个季度的含税销售额为53.1元,全年含税销售额为:46.3×3+53.1=192万元,与纳税筹划前的全年含税销售额保持一致。由于其3个季度的含税销售额均为46.3万元,即不含税销售额为:46.3÷(1+3%)=44.95万元,没有超过45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其中1个季度应当缴纳增值税:53.1÷(1+3%)×3%=1.55万元。通过纳税筹划,甲公司减轻增值税负担:5.6-1.55=4.05万元。

涉及主要税收制度

《增值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12号

自2023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第14篇】增值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了吧帮你找答案。2023年已经过去一半了,今年也是疫情的第三个年头了,对经济的冲击十分巨大,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国家也相应出台了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主要有哪些方面呢?

今年小规模纳税人的一个优惠是比较大的,增值税由1%恢复至3%征收,连续12个月开票不超过500万,但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免征了。专票按照3个点征收,其实这也是变相的降税了,增值税附加费也是再次减半征收。

中小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再次减半,应税所得额在100万以内按照2.5%征收,应税所得额在100万到300万按照5%征收,300万以上按照25%征收。

国家这两年在增值税与所得税上面都进行了大力的扶持,不仅如此,今年的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还能够申请核定征收纳税。

核定征收纳税,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定期定额核定,固定税率,目前重庆园区核定税率在1%左右,综合税负是相当低的,今年又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也是免征的,年开票500万内,千万不能开超过了,开超过了就会自动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将变为查账征收。

中小民营企业与小微企业一直都是我国数量最大的企业了,支撑起我国人民的生活生产,只要有更好的扶持,企业发展好起来,才会有更多的未来。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移步关注《税了吧》

【第15篇】暂免征收小微企业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现将小微企业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27日

《小微企业增值税免征额(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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