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运费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运费的增值税会计分录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导读:销售产品并收取运费如何开票?有经验的财务人员都知道运费一般可以计入到原材料成本中进行相应的核算,具体的发票开具内容小编会在下文中做出详细的解答。如果你也有兴趣了解更多的话,不妨仔细阅读全文。
销售产品并收取运费如何开票?
答:可以直接计入到原材料的成本当中.
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购买价款加上扣除进项税额以后的合计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运输发票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原材料购买价款与运费的合计金额)
销售商品时运费由销售方承担,销售方支付给运输单位的相关运费,根据获得的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确认销售费用及增值税进项税
随同货物销售收取的运费开运输发票后怎样交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所以,在没有明确是否为代垫运费的情况下,随同货物销售收取的运费作为价外费用,按照销售货物计算交纳增值税.
销售产品并收取运费如何开票?看完了上述文章中会计学堂的分析后,不知道你们对这个问题都了解了多少.如果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前往会计学堂的官网咨询老师.
随着增值税“营改增”的深入推进,公司发生的差旅费中的大部分费用都可以抵扣增值税了,不过在实务操作中还是有很多小伙伴存在很多疑问,下面就差费抵扣增值税的问题进行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差旅费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及差旅补助,下面逐一分析。
1、交通费
交通费主要有飞机票、火车票、轮船、汽车票、通行费发票及公共交通费发票等。
1)飞机票:取得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需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这里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能计算在内。
2)火车票:取得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需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3)公路、水路客票: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需计算抵扣进项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这里需要注意只有注明旅客信息的客票才可以,已限定金额的手撕发票不可以抵扣。
4)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得的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国内旅客运输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这里需要注意仅电子发票可以抵扣,纸质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
5)公共交通发票:公共交通发票目前基本都不可以抵扣。
划重点:1) 可以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接收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企业报销的不属于本单位员工的差旅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审计咨询人员的差旅费。
2) 可以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限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是不得抵扣进项税的。
2、住宿费
出差住宿取得的公司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准予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直接勾选认证抵扣即可,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税率为3%。
需要注意的是,可以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及住宿费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以及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比如公司组织的集体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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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餐饮费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差旅补助
差旅补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增值税。
以上就是关于差旅费增值税抵扣个人整理的一些见解,欢迎交流探讨。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般需要设置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10个明细科目。单单就这么多明细科目,就让我们很多财务新人头晕眼花。而我们会计还要完成这些科目的记录与结转。结转分录并不是一成不变,主要根据企业自身的要求,便于日后对增值税统计与账务处理方便而设置结转分录。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一种小编认为比较好的结转分录。
01
重要明细科目发生额的作用
在我们进行账务处理时,理论上明明既可以用红字(负数),也可以做反向分录。但实操时,为什么有些分录只能进行红字(负数)。这就牵扯到了科目贷(借)方发生额的作用。很多科目贷(借)方发生额有着独特的统计意义,所以不能随意结转。有事随意结转虽然最终结果一样,但借贷方向的发生额不同了,导致科目发生额失去了其本该有的统计意义。了解了明细科目借贷方向发生额的统计意义,接下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也就迎刃而解了。
1、“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发生额:“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发生额用来统计,企业在没有政策性优惠的情况下,应交的增值税额度。一般结转时,需要把当期进项销项相抵后的余额转入该科目。
2、“未交增值税”贷方发生额:“未交增值税”贷方发生额用来统计政策优惠后实缴的增值税额。但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增值税,后期退款时已不在增值税科目核算,而是单独的政府补助(其他收益)科目核算,不再此统计中。
3、“已交税金”借方发生额:“已交税金”借方发生额是核算本期应交且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如当期多缴纳增值税税款时,一般进行红字冲减,保证其借方余额真实反映实缴缴纳的费用。
4、“转出多交增值税”贷方发生额:本身其借方发生额代表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但实务中,直接在“已交税金”结算,此科几乎不会用到。
5、销项税、进项税、其他明细科目:如销项税、进项税、减免税款等科目发生额都有一定的统计意义,但由于无其他科目结转到这些科目,所以做账时只需要注意错账修改时尽量使用红字冲销即可。
02
常用的增值税结转
1、进项税额大于销售税额时(留抵退税被批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进项销项的差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收到留抵退税
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ps:留抵退税政策出台前,当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可以不做增值税结平分录。留抵退税政策出台后,无论进项多还是销项多都需要结平分录。过多进项税额未转出,税务部门会通知企业做留抵退税。(注:很多企业对留抵退税很谨慎,因为留抵退税意味着税务部门对公司账的严要求。小编在这里想提醒各位会计,留抵退税前一定要评估下自己公司的账经得起考验吗?)
案例1:2023年11月份,甲公司期初进项税额10万,当月开出增值税发票数额11万,获得进项税3万。甲公司月底增值税结转分录为:
留抵退税批准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2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
收到留抵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2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2
2、当月销项税大于销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进项转出-进项)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当销项税额(包括进项转出)大于进项税额时,表明当期应当缴纳增值税。之所以要采用“转出未交增值税”三级科目来汇总,是为了方便企业统计每月的增值税实际发生额。采用上面的分录,“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即为当期企业该月的增值税的发生额。
注:增值税发生额不等同于实际缴纳额,实际缴纳额还会受到加计抵减、政策性减税等的影响。
03
加计抵扣与减免税款的结平
1、减免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2、加计抵扣
重点纾困企业10%的进项税加计抵扣,只有在当月需要缴纳增值税时才可以抵扣。税务部门给出分录为直接操作“未交增值税”科目。在会计实操工程中,要注意,不能等“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已经结转完后,在去对“未交增值税”进行转出。这样未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就不能反映,当月实缴增值税的额度,需要“转出未交增值税”结转的同时,进行加计抵扣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其他收益 — 政府补助
这样,能够保证,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发生额仍然是本企业当月增值税的实缴发生额。
04
已交增值税与预缴增值税的结平
当期增值税结平前需要缴纳并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税款记入“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需要预缴增值税的业务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出租固定资产等在收到预收款项时还不能确认可抵扣进项税额的额度,所以现行按一定比例预缴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
1、当期结平增值税前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2、多交增值税需要退回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红字负数)借:银行存款
ps:其实按照财政部最初的规定,当期多交的增值税通过“转出多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银行存款。这样结转来核算。但在实务中,这么核算即不方便,也不便于日后对企业当期应交增值税与实缴增值税的统计,所以几乎没有会计这么做。这样也让“转出多交增值税”成为了一个摆设科目,实务中基本用不到。
3、月底结转(实际上交税款时结转)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银行存款
ps:已交税金在上交税款时进行结转与直接结转“未交增值税”在实务操作中都是可行的,对日后的发生额统计都不会产生影响。
4、预缴增值税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5、预缴增值税使用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银行存款
ps:目的与已交增值税一样,避免应影响未交增值税的发生额,而让当期实缴增值税额出现偏差。
05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对于一些主要依靠劳动力或资本密集性产业,由于其进项税发票很难获得,为了避免税负过重,采用差额征税。差额征税的范围包括经纪代理服务、原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旅游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以及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等等。
1、总体账务处理原则
①、金融商品转让;卖出价 — 买入价。②、经纪代理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③、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④、航空运输企业;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⑤、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⑥、旅游服务:全部价款 — 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旅游费、导游费。⑦、建筑服务:全部价款—分包费或其他成本费用。⑧、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⑨、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简易计税5%税率)⑩、劳务派遣服务;收取的全部费用 — 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⑪、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12)、广告代理公司:收到客户的全部价款 — 支付给上家公司的广告发布费。
2、会计分录—非金融产品
①、取得合规的扣税凭证时
取得可以抵扣销项税的凭证后,将免税额度从成本种扣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简易计税(采用简易计税的用此分录)
贷: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
②、“销项税额抵减”结平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
3、会计分录—金融资产的转让
企业转让金融商品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①、实际转让金融商品,月末产生转让收益时,按应纳税额:
借:投资收益等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如亏损: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等
发生损失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但不能抵扣其他非金融商品增值税。
细数增值税的抵扣率!
营改增后最不好区分的事:税目与税率;
案例:
万达广场有一家卖爆米花的店,问:5.1营改增后按照多少缴纳增值税?
解析:
1)店里面摆上沙发,则为现场消费,属于生活服务业增值税按照6% 计算;
2)店里面没有摆上沙发,随买随走,则为外卖,属于销售动产增值税按照17%计算;
序号 项目 抵扣率
1、电费 17%
2、劳保费 17%
3、办公费 17%
4、固定资产 17%
5、加油费 17%
6、修车费 17%
7、租车费 17%
1、苗木费 13%
2、书报费 13%
3、暖气费 13%
4、水费 13%
5、农副产品 13%
1、运费 11%
2、电话费 11%
3、房租 11%
4、装修费 11%
1、物业费 6%
2、会务费 6%
3、培训费 6%
4、广告费 6%
5、保安费 6%
6、咨询费 6%
7、管理费 6%
8、保险费 6%
9、住宿费 6%
10、服务费 6%
11、手续费 6%
补充几个特殊情况的抵扣率:
• 增值税的征收率分为三档。
• 第一档是5%,销售和出租不动产、房地产企业销售项目,基本都适用这个税率。
• 第二档是1.5%,自然人和个体户出租不动产适用。
• 第三档是3%,剩余的情况以及小规模纳税人都适用。
作者:郝守勇
湖北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平时销售合作社成员自产的水果是免增值税的。现在向客户销售合作社成员自产水果并提供运输服务,收取的货款中包含了相应的运费,并通过委托运输公司将合作社成员自产水果运送到客户指定地点,运输公司向其开具发票,那么销售免税水果并提供运输服务,收取的运费是否也免增值税?
大家都知道: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什么是价外费用?是指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财税[2008]81 号)第一条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下面我们再来看下类似案例:“我公司种植销售苗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是免税,销售价格中包括运费,那么这个运费是否要分开核算,是否要交增值税和所得税?(这是12366 纳税服务平台“网上留言”提出的一个问题)。
湖北省税务局 2019 年 8 月 10 日后答复如下: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文件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12 号)文件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农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综上所述,如果符合上述情形,则可以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反之如果不符合上述规定,则需要按照要求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应当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来认定。
结合这个案例,我们说这家单位销售免税水果并提供运输服务,收取的运费是销售免税水果的价外费用,是销售水果销售额的一部分,免增值税。
你知道了吗?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项目
发票要求
1.各单位原则上应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签订协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保“货物、劳务及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
2.业务经办人员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票之日起15天内连同其他资料提交给财务部门。
3.收到的发票名称应为营业执照单位全称,内容应完整,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省、县(市)区及***项目,打印要清晰,且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 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
4.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不可折叠,不能污损,密码区不能出格、压线,盖章不能压住发票金额。
原材料
材料采购成本一般包含: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如下为例子。具体各类材料类别的税率看进项侧的附件2-中国铁建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清单
材料类别(列举) 是否可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 税率
钢材、水泥、混凝土 是 增值税专用发票 17%
油品、火工品 是 增值税专用发票 17%
原木和原竹 是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13%
管理要点:
(1)2023年5月1日前,在建项目要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来采购材料,把材料库存降到最低限度。
(2)各项目主要物资及二、三项料等应通过电商平台集中采购。
(3)所谓“一票制”,即供应商就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合计金额向建筑企业提供一张货物销售发票,税率统一为17%;所谓“两票制”,即供应商就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向建筑企业分别提供货物销售和交通运输两张发票,税率分别为货物17%、运费11%。
周转材料
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工程施工中可多次使用的材料、钢模板、木模板、竹胶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进项抵扣税率:
(1)自购周转材料:17%;
(2)外租周转材料:17%;
(3)为取得周转材料所发生的运费:11%。
管理要点:
(1)项目使用的周转材料,由上级法人单位统一购买、统一签订合同、统一付款、统一管理,以经营租赁方式调配给各项目使用。
(2)各项目周转材料应通过电商平台集中采购,充分获取增值税抵扣凭证。
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包括:
(1)临时性建筑:包括办公室、作业棚、材料库、配套建筑设施、项目部或工区驻地、混凝土拌合站、制梁场、铺轨基地、钢筋加工厂、模板加工厂等;
(2)临时水管线:包括给排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
(3)临时道路:包括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路、临时道路
(4)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用地、临时电力设施等)。
进项抵扣税率:
(1)按照建筑劳务签订合同:税率为11%;
(2)如分别签订材料购销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材料17%、分包11%;
管理要点:
临时设施应严格按照合同预算进行控制。
人工费
成本费用项目明细
取得发票类型
抵扣率
备注
1、劳务分包(分包方为有建筑资质的公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
11%
2、劳务分包(分包方为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公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
11%
3、劳务派遣费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
6%
4、对劳务队伍的考核奖励
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或6%
作为价外费用开票抵扣
管理要点:
原则上选择具有专业建筑资质、建筑劳务资质及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禁止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
机械租赁
指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独立核算的单位租用的施工机械(如吊车、挖机、装载机、塔吊、电梯、运输车辆等),包含设备进出场费、燃料费、修理费。
进项抵扣税率:
分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税率统一为17%。
管理要点:
(1)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包含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租赁价格、租赁起止时间、出租方名称、收款账号等信息;
(2)推行机械租赁电商平台集中采购。
专业分包
总承包方将所承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专业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主要形式体现为包工包料,总包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
进项抵扣税率:
建筑服务业为11%。
管理要点:
(1)专业分包的价款在计算预缴增值税时可以从总包价款中扣除。
(2)总、分包双方应签订分包合同,交项目财务部门进行备案。
差旅费-住宿费
核算员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所发生的住宿费。
进项抵扣税率:
(1)住宿费用:6%;
(2)旅客运输服务,即机票费、车船费等:不得抵扣;
(3)餐饮服务,即因公出差所发生的餐费等:不得抵扣。
管理要点:
(1)实行定点接待的单位,与酒店签订定点合作协议,按月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
(2)职工零星出差,也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办公费
办公费指购买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与电脑、传真机和复印机相关耗材(如墨盒、存储介质、配件、复印纸等)等发生的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17%
管理要点:
由法人单位办公室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中采购。
通讯费
公司各种通讯工具发生的话费及服务费、电话初装费、网络费等,如:公司统一托收的办公电话费、ip电话费、会议电视费、传真费等。包含办公电话费、传真收发费、网络使用费、邮寄费。
进项税率:
(1)办公电话费、网络使用、维护费、传真收发费:11%,6%。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2)邮寄费:11%,6%。交通运输业抵扣税率11%,物流辅助服务抵扣税率6%。铁路运输服务按照运费11%进项抵扣。
管理要点:
由办公室与指定通讯公司、邮递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进行日常登记,定期(按月)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后进行结算。
车辆维修费
(1)车辆修理费:购买车辆配件、车辆装饰车辆保养维护及大修理等。
进项抵扣税率:17%
管理要点: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维修厂家签订协议,实行定点维修,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进行日常登记。
(2)油料费:管理用车辆发生的油料款,
进项抵扣税率:17%;
管理要点: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中石油、、物资公司加油站等签订定点加油协议为司机办理加油卡充值,由公司定期进行结算。
(3)过路、过桥、停车费:
进项抵扣税率:11%
管理要点: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统一办理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etc)定期进行结算。
(4)车辆保险费:
进项税税率:6%
管理要点:在股份公司保险集中采购目录中进行比价招标形式采购。统一集中办理车辆保险业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租赁费
包括房屋租赁费、设备租赁、植物租赁等
进项税税率:
(1)房屋、场地等不动产租赁费:11%;
(2)汽车租赁费:17%;
(3)其他租赁费,如电脑、打印机等:17%
管理要点:
各单位应尽量租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资产,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出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应要求其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谨慎选用自然人的相关资产。
书报费
包括购买的图书、报纸、杂志等费用。
进项税税率:13%
管理要点:
应由经办部门到邮政局、出版社等单位统一订阅,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物业费
包括机关办公楼保洁等费用。
进项税税率:6%
管理要点:
经办部门应该明确划分办公用与职工福利部分,分别开具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水电气暖燃煤费
进项税率:
(1)电费:17%;(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且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税率为3%)
(2)水费:13%;(自产的自来水或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采用简易征收,税率为3%)
(3)燃料、煤气等:17%。
管理要点:
与地方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沟通,协商分开计量办公、经营、集体福利用水电气,分别开具办公楼、食堂等所用水电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会议费
各类会议期间费用支出,包括会议场地租金、会议设施租赁费用、会议布置费用、其他支持费用。
进项税税率:
(1)外包给会展公司统一筹办的,取得的发票为会展服务的增值税发票,进项抵扣税率:6%(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后,会议展览服务<含会议展览代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文化创意服务);
(2)租赁场地自行举办的,取得的发票为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发票,进项抵扣税率为11%。
管理要点:
(1)应根据召开会议的要求,充分考虑成本效益,选择不同的方式;
(2)选择外包给酒店、旅行社等单位统一筹办的,应取得会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修理费
包括自有或租赁房屋的维修费、办公设备的维修费、自有机械设备修理费及外包维修费等。
进项税税率:
(1)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11%;
(2)办公设备维修:17%;
(3)自有机械设备维修及外包维修费等:17%。
管理要点:
应由相关部门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维修公司签订协议,定点维修,定期结算。
广告宣传费
进项税率:
(1)印刷费:17%;
(2)广告宣传费:6%;
(3)广告制作代理及其他:6%;
(4)展览活动:6%;
(5)条幅、展示牌等材料费:17%。
管理要点:
应由相关部门与印刷厂、广告公司等单位签订协议,定点采购,定期结算。
中介服务费
中介审计评估费:指聘请各类中介机构费用,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查账、验资审计、资产评估、高新认证审计等发生的费用。
咨询费: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或支付企业聘请的经济股份、法律顾问、技术顾问的费用。
进项税率:6%。
技术咨询、服务、转让费
使用非专利技术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开支。
进项抵扣税率:6%。
绿化费
指公司用于环境绿化的费用。如:采购花草、办公场所摆放花木等。
进项税税率:13%
管理要点:
注意用于食堂、职工宿舍的不能抵扣进项税,已抵扣要做进项税转出
劳动保护费
因工作需要为职工配备的工作服、手套、消毒剂、清凉解暑降温用品、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等、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规定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放射线和潜水、沉箱、高温等作业工种所享受的保护保健食品。
进项抵扣税率:17%
管理要点:
(1)应注意区分劳动保护费与职工福利费的区别。劳动保护支出应符合以下条件:用品具有劳动保护性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用品提供或配备的对象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数量上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并且以实物形式发生;
(2)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中采购。
检验试验费
指公司在生产、质检、质量改进过程中发生的试验、化验以及其他试验发生的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6%
管理要点:
应尽量选择集团四通检测公司进行试验检验
研究与开发费
指公司在生产、质检、质量改进过程中发生的试验、化验以及其他试验发生的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
(1)研发劳务:11%、3%;
(2)研发设备、材料:17%;
(3)委托研发服务:6%。
管理要点:
应按照研发费核算办法,准确归集核算研发项目的相关投入,建立研发辅助账进行专项核算。
培训费
企业发生的各类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购买的图书发生的费用,企业人员参加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如获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
进项抵扣税率:6%
安保费
(1)如聘请安全保卫人员费用:6%;
(2)为安全保卫购置的摄像头、消防器材等费用,监控室日常维护开支费用:17%。
取暖费
进项抵扣税率:13%
财产保险费
为企业资产购买的财产保险。
进项抵扣税率:6%。
物料消耗
主要指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如电线、灯、清洁工具、管理用具、包装容器等。
进项抵扣税率:17%。
安全生产用品
包括施工生产中购买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防护网、密目网、绝缘手套、绝缘鞋、彩条旗、安全网、钢丝绳、工具式防护栏、灭火器材、临时供电配电箱、空气断路器、隔离开关、交流接触器、漏电保护器、标准电缆、防爆防火器材等。
进项抵扣税率:17%。
管理要点:由安全部门根据施工生产需求选择定点定量采购。
财务费用
服务收取的费用。相关服务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进项抵扣税率:6%。
管理要点: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与金融机构协商定期结算直接收费项目。
不可抵扣事项
(一)所有明确列入不可抵扣范围的支出业务应取得普通发票,不能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相关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三)发生非正常损失时,相关进项税额和随之发生的运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各单位应加强相关资产的管理,完善相关制度,避免非正常损失的发生。
(四)取得合法凭证,但业务内容不属于可抵扣范围,主要有以下项目:
1.项目部食堂所用的厨具、餐具、水电暖气煤气、用具、菜品、热水器、饮用水设备、纸杯、及为运输厨房用品而发生的运输费;
2.项目工会组织的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物品采购、租赁(场地或车辆租赁)或者慰问费等;
3.为项目部员工租赁宿舍及宿舍配套用品、水电暖煤气、物业费。
4.自购的周转材料摊销;
5.机械使用费中外购设备折旧费、机械操作人员工资及附加费;
6.征地拆迁费及房屋、道路、青苗补偿费;
7.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个人学历教育培训、外聘人员工资、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8.用于职工福利类的培训费、劳动保护费、水电气暖燃煤费、租赁费、书报费、修理费、广告费、物料消耗、取暖费等不得抵扣;
9.会议费中外包给酒店、旅行社等单位统一筹办,取得的发票为餐饮或娱乐业发票不得抵扣;
10.差旅交通费中机票费、车船费、因公出差的餐费及误餐补助等;
11.通信费中以职工个人名义开具的通讯费发票,为职工发放的移动话费补贴、电话费补贴;
12.车辆使用费中司机安全行车费以及用于集体福利的修理费、油料费等;
13.业务招待费,包括餐费、酒、招待用茶和礼品等;
14.折旧、摊销、排污费、诉讼费;
15.保险费中为员工购买的人身保险不得抵扣;
16.税金: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其他税金等不得抵扣
17.行政事业性收费。
18.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汇兑损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
(五)其他不可抵扣事项:
1、不能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项目。
2、取得合法凭证,未在规定180日内进行认证。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不可抵扣情形。
需要做进项转出的事项
1.上述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服务,事后改变用途(发生上述第二条不可抵扣情形)或者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
2、因进货退回或者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3、管理要点:在发生进项税转出事项时应按照的规定逐级审批,做好台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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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交通运输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国家税务总局还没有对降税这个事儿怎具体执行出文件,现在货主已经跑过来喊我们降运费了。
货主:听说国家给你们降了一个点税,那物流费也要降一点了吧?
物流企业:哥们,你们不是降了3个点嘛,怎么还惦记我那一个点啊!
货主:你就说降不降吧?张三和王五的物流公司还在排队呢……
物流企业:我……
税率降1%,客户要求降价1%,是这样的吗?
我们通常的运输价格是价税合计金额,原增值税税率是10%,比如:运费是100,税额是10,那么总体运费价格就是110元,增值税是流转税,是由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得出来的,如果增值税由10%降为9%,以毛利率为10%计算, 那客户月运费10万元计算如下:
减税前:
进项税额:9.0万×10%=9000元
销项税额:10万×10%=10000元
增值税额:10000-9000=1000元
减税后:
进项税额:9.0万×9%=8100元
销项税额:10万×9%=9000元
增值税额:9000-8100=900元
实际减税为:
减税金额:1000-900=100元
看到没,本次降税后,月运费10万才减税100元,并不是10万×1%的1000元。
虽然政府工作报告很明确指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但不少物流人看到这项改革的第一反应是担忧和焦虑。
一位物流业内非常资深的老人甚至认为,这是制定了一个对运输行业明降暗升的降税方案。
轮胎、购车、加油、零部件购置、物料包装等采购原先都有16%的进项抵扣,但未来将降低到13%,存在3个点落差,远大于交通运输业降税的1%。
从数据上计算,只要前端进项抵扣的支出总成本没有超过总支出成本的33.3%即可。
但是在物流运输中,加油成本在物流总成本占比已经高达40%,假如40%油料作为进项,物流企业实缴税金会增加0.09%。
因此,借势要求降运费的货主,不是不懂,就是借故耍流氓。物流人也不应接受降价要求,也不接受补差价一说。
部分素材来源:物流沙龙、物流报
答:运输发票税额抵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
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指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和现行规定允许抵扣的其他货物运输费用,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不予抵扣.货运发票应当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
报税需要填增值税运费发票抵扣清单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3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通过认证采集的新版货运发票,不填写在《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中,以免造成重复采集;申报抵扣其他运输发票,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的要求,填写《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随同其他申报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你了解6%、9%的税率包括哪些吗?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一下关于这方面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一、适用6%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税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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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答:自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优惠力度。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政策要点: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发生了委托其他单位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100%比例加计扣除吗?
对于制造业企业发生的委托研发费用,也属于该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规定适用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的政策。
具体为:
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100%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按100%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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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运费的货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在外地购进的货物因需火车运输,故由汽车运到火车站,承运方开具公路运输发票,有真实的货物交易和铁路运费发票,收货方和发货方均为一个单位,取得的公路运输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67号)第五条规定:开具《货运发票》的要求(二)填开《货运发票》时,需要录入的信息除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外,其他内容包括:开票日期、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运输项目及金额、其他项目及金额、代开单位及代码(或代开税务机关及代码)、扣缴税额、税率、完税凭证(或缴款书)号码、开票人。
所以,贵公司开具的发票如果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将可以抵扣。
哪些运费发票是可以抵扣税的?
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用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其收货人、发货人、起运地、达到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
路运费的货票能否抵扣进项税?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如何处理的,关于这个内容要符合相关税务总局针对增值税征收管理的相关要求才能抵扣的,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可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有哪些凭证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可以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的凭证如下: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4.农产品收购发票.收购的货物非农业生产者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的,应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有哪几种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有三种,主要是:
1.投入产出法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和平均购买单价时,应依据合理的方法归集和分配.
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期末平均买价计算公式:
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2.成本法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农产品外购金额(含税)不包括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购进农产品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以及核定农产品耗用率时,试点纳税人应依据合理的方法进行归集和分配.
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年度终了,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试点纳税人本年实际对当年已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纳税调整,重新核定当年的农产品耗用率,并作为下一年度的农产品耗用率.
3.参照法
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试点纳税人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次年,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当期的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并据此计算确定当年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对上一年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调整.核定的进项税额超过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其差额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核定的进项税额低于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其差额部分应按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将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货运领域,随着“互联网+物流”的深入发展,没有一辆车的“无车承运”模式也逐渐成为一种新业态。无车承运人指的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
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真正的托运人来说,其是承运人;但是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是托运人。无车承运人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的“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
所谓无车承运业务,就是无运输工具承运货物运输业务,就是经营者以承运人的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的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无车承运业务适用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目前是10%。
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3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特别注意:根据《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2)、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3)、本通知所称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同时,《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2023年第66号)对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诸多问题进项了明确。
互联网物流平台试点企业如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经省局批准,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可以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2.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证》。
3.在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4.注册为该平台会员。
(二)纳入试点范围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且试点资格和无车承运人经营资质在有效期内。
2.平台应实现会员管理、交易撮合、运输管理等相关系统功能,具备物流信息全流程跟踪、记录、存储、分析能力。
(三)试点企业按照以下规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试点企业仅限于为符合条件的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货物运输业务代开专用发票。
2.试点企业应与会员签订委托代开专用发票协议,协议范本由省局统一制定。
3.试点企业使用自有专用发票开票系统,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货物运输服务接受方以试点企业代开的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4.试点企业代开的专用发票,相关栏次内容应与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运输业务,以及本平台记录的物流信息保持一致。平台记录的交易、资金、物流等相关信息应统一存储,以备核查。
5.试点企业接受会员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不得为会员代开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可以代会员向试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并据以抵扣进项税额。
6.试点企业代开专用发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
整理 | 小滚珠 无车承运人之家
来源 | 六安税务、安徽税务
此文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物流沙龙立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购进扣税法。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在正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支付的增值税额,以及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特殊情况下,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购买或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费,未向对方支付增值税,也可按一定比例抵扣进项税额。具体规定如下:
我们先来给大家介绍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以上是有票可以抵扣的情况,下面是无票抵扣的情况)
3、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4、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那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又有哪些呢: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例: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3%征收率计税的销售货物行为: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沙、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沙、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自产的自来水(桶装饮用水13%);自产的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商品混凝土。
例:以下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税:(财税(2016)36号)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免征增值税项目,例如根据【财税2016(36号)】,有40项试点过渡的营改增项目免税。
集体福利,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个人消费,指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物品,特别强调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6、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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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运费的货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在外地购进的货物因需火车运输,故由汽车运到火车站,承运方开具公路运输发票,有真实的货物交易和铁路运费发票,收货方和发货方均为一个单位,取得的公路运输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67号)第五条规定:开具《货运发票》的要求(二)填开《货运发票》时,需要录入的信息除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外,其他内容包括:开票日期、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运输项目及金额、其他项目及金额、代开单位及代码(或代开税务机关及代码)、扣缴税额、税率、完税凭证(或缴款书)号码、开票人。
所以,贵公司开具的发票如果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将可以抵扣。
哪些运费发票是可以抵扣税的?
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用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其收货人、发货人、起运地、达到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
路运费的货票能否抵扣进项税?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如何处理的,关于这个内容要符合相关税务总局针对增值税征收管理的相关要求才能抵扣的,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运输行业某公司运费为500000元,税率17%,怎么税收筹划合理节税
在我国,大多数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多多少少都了解一些,但他们总是犹犹豫豫不敢轻易下决定,生怕一步走错使得企业进退两难,所以宁愿舍弃好的政策不用继续循规蹈矩。一等到政策出现改变就会想自己当初没有做这个是多么明智,殊不知享受了优惠政策的企业早已解决了很大一部分的税收压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会有很多企业觉得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合规,不具有安全性更加不稳定。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根据国家政策税法衍生出来,最基本的前提就是合法!会根据国家政策的改动而做出修改,但会尽可能地不影响主体优惠,保证园区招商进程,给予企业稳定的投资环境及最大力度的扶持(132+7193+5807 甜)。
例:xx货运公司是新开业的公司,该公司经理接到一项业务,为一家工厂运输货物到客户处,运费为500000元,预计加油275000元(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花费高速公路过桥路费50000元,司机工资40000元,修车费10000元(取得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下的四种方案,算算各自要交的增值税有多少?
方案1:
购进货运汽车500000元,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税率为17%,进项税额为72649.57元.
当月销项={500000/(1+11%)}*11%=49549.55元
当月进=72649.57+{275000/(1+17%)}*17%
+{10000/(1+3%)}*3%+50000/(1+3%)*3%
=72649.57+39957.26+291.26+1456.31
=114354.4元
进项大于销项,当月不用交税.
留抵进项金额=49549.55- 114354.4 =-64804.85元
应纳税所得:
450450.45-235042.73-48543.69-40000-9708.74-8903=108252.29元
应交所得税= 108252.29元×25%=27063.07元
注:汽车折旧=427350.42/4/12=8903元
方案2:
本业务转给个人挂靠车辆运输,运输完毕后该车主交回公司275000元的柴油增值税发票,50000元的高速公路过桥路费,向财务支取50000元的劳务费,挂靠车辆到税务局代开了租赁费发票。
当月销项={500000/(1+11%)}*11%=49549.55元
当月进项={275000/(1+17%)}*17%+ 50000/(1+3%)*3%
=41413.57元
因为该公司没有车辆,此车进项税不可以抵扣.
本月应交增值税=49549.55元- 41413.57 =8135.98元
应纳税所得:
450450.45-235042.73-48543.69-50000=116864.03元
应纳所得税:
116864.03×25%=29216元
方案3:
xx公司以375000万的将业务转包给中通公司,运输完毕后,中通公司开具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xx公司,并收取了运输费.
当月销项={500000/(1+11%)}*11%=49549.55元
当月进项={375000/(1+11%)}*11%=37162.16元
当月应交增值税=49549.55-37162.16=12387.39元
应纳税所得:
450450.45-337837.84=112612.61元
应纳所得税:
112612.61×25%=28153.15元
方案4:
xx公司向中通公司租用了其汽车和司机,租金为100000元,开具11%的运输增值税发票,xx公司提供油费275000元,其他费用由中通公司自行解决。
当月销项={500000/(1+11%)}*11%=49549.55元
当月进项={100000/(1+11%)}*11%+{275000/(1+17%)}*17%
=9909.91+39957.26
=49867.17元
当月应交增值税=49549.55-49867.17=-317.62元
应纳税所得:
450450.45-90090.09-235042.74=125317.62元
应纳所得税:
125317.62×25%=31329.4
四个方案中应交的增值税如下:
方案1:留抵-64804.85元
方案2: 8135.98 元
方案3: 28153.15元
方案4: -317.62元
四个方案中,方案1和方案4最省税.,方案2中等,方案3
交得最多。
四个方案所得税如下:
方案1: 27063.07元
方案2: 29216元
方案3: 28153.15元
方案4: 31329元
方案1所得税最少,方案4最多,方案2和3差不多持平。
企业在成立运营开始之后便要伴随着税收与发票他,税收优惠便成为了大多数企业关注的重点。按照税法税率纳税当然是最基本的前提,不过学会正确纳税,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保证更多的企业利益!那为什么使用率却不到1%?国家统一颁布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依据宏观经济及行业类型统一实行,这个暂且不论。极少数地区拥有税收优惠政策,加上国家大力支持,当地设立经济开发区用以招商企业。但很多企业都是抱着观望的态度,而等几年政策稍有一变动就觉得这个政策不稳定,可能会对主体公司造成影响。
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有要求吗?任何行业都可以享受吗?其实园区对于招商企业也确实有一定的要求,为了维护园区的环境和政策的稳定性,当地欢迎优质的企业入驻,对行业基本没有限制,遵守园区制度,坚决杜绝偷税漏税和虚开发票的企业。除此之外,当地为了方便企业从而采取总部经济模式,不需要企业在当地实体办公,注册办理及后续工商税务等问题均有专员代办。注册地址由园区免费提供,企业只需正常进行开展业务和纳税即可享受当地的财政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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