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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6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第1篇】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了吧帮你找答案。今年已经是疫情的第三个年头了,这次疫情比上一次2003年更为严重得多,影响也十分巨大,主要是对经济上的影响,特别是疫情刚开始的时候,大批量的企业都很困难,大街小巷的商店关闭,旅游,进出口贸易,餐饮等等,当然也有少部分利好的行业,比如直播,网络游戏,线上卖货的是很好的,但大环境是很差,国家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出台了许多的优惠政策,那么最大的优惠是什么呢?

今年最大的优惠扶持一定是这个,从2023年4月1日开始到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将由1%恢复至3%纳税,但是增值税普票是免征的,额度是500万,没有了季度45万,一年180万免征的限制,也没有了时间的限制,就是一年内500万免征增值税。

然后针对个体工商户,季度30万,年度120万的普票发票是免税了,即增值税与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附加都是不用纳税的,这就是双免优惠,双免优惠应该是目前国家对于个体户最大的扶持了,你可以想一下,个人工资薪金所得5000元起征,一年6万免征,高于6万元就需要纳税,税率是3%-45%,税负起征点是个体户的20倍啊,差距非常巨大。

个体工商户今年除了有双免优惠外,还有核定征收优惠,这就是针对一年超过120万部分,但是在500万以内的,个人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纳税,定期定额核定,个税在0.4%-1%,综合税负在1%内就完税了,其实税负也挺低的。

个体户核定征收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很多问题,一方面是企业的无票支出,无票收入,成本、利润等,另一方面是个人在外承接业务需要给甲方合作公司开取相应的发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可把劳务所得税20%的税负将至1%,这就是个体户核定征收的优势。了解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请移步关注《税了吧》

【第2篇】增值税税率表2023

小编在工作中经常被问到某某行业的增值税率是多少这个问题,为了便于大家的使用今天关键财税将主要行业的增值税率进行了整理,欢迎收藏使用。

增值税缴纳对象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

一般纳税人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则实行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应纳税额。2023年4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将16%、10%、6%三档税率降至13%、9%、6%三档。自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以上就是常见各行业的税率,需要了解更多财务、税务相关知识可以私信或者评论区留言。

【第3篇】工程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个人提供建筑服务,涉及两大问题,一是是否违反建筑法规问题,二是如何缴纳税收的问题。前者是住建部门考虑的问题,后者是税务部门考虑的问题。目前可以明确的一点是,甭管你是否符合建筑法规,税的缴纳你是没跑儿的。

在税收领域中,自然人亦属于纳税主体,增值税方面,争议较小,肯定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今年年底前有免税的税收优惠。所得税方面,争议就大了,有的税务机关认为,个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的税务机关认为,个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所得,可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建筑企业就应该按照20%-40%的预扣率预扣预缴,次年6月30日之前,个人还需要纳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如果是按照经营所得,目前各省市多采用核定征收率,如1.5%,且纳税人无需进行汇算清缴。差别还是非常之大的!

今天分享两则观点不同的税务机关的口径,亲,您认为哪一个更科学呢?

深圳税务局

留言时间:2020-06-09

咨询对象:深圳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你好呀,打扰下,想要咨询点问题:个人没有税务登记的,承包工程需要开工程发票的话,要交几个点的税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答复时间 2020-06-1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9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本文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该政策目前已延续至2023年】。

3、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

一、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二)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4.税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立合同人按承包金额0.3‰贴花。

因此,该情况涉及增值税征收率3%,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3年3月至12月,减按1%;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2%,个人可减半征收;支付方需代扣代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20%-40%,如签订以上税目的合同,印花税按承包金额0.3‰贴花。

安徽税务局

答复日期:2019-10-24

答复机构: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需要交个税吗?怎么征收?

答复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一、若属于上述劳务报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随征个人所得税。由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规定,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税款。”

二、若是属于建筑劳务,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三条规定,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的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区别不同情况计征个人所得税:

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照承包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深圳12366的回复,税种说得很全面,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印花税都没问题。但个人所得税说得不够全面。

安徽12366的回复,援引了国税发〔1996〕127号文件,区分了建筑劳务中不同情况,每一种情况应按什么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都明确列示出来了,建筑劳务不是简单一刀切,开票人需要对号入座来确定自己应该适用哪个税目缴税。

把两个答复结合起来,就可以圆满解决这个问题。

除了包工头代开发票问题,你是否还遇到以下问题:

分包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征增值税,总包为一般纳税人应如何应对?

自然人能否作为分包方?向自然人支付的分包款能否差额扣除?

所谓的“三流一致”“四流一致”指的什么?税法是如何规定的?

增值税留抵税额可以申请退税,异地多预缴的税款可以退吗?

已经开具发票,是否就要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收入已确认,没有成本发票怎么办?

分包商、供应商注销了无法取得发票应如何处理?

总公司中标,分公司开票,有哪些风险点?

……

2023年,我国发布了一系列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退税和减税并重,金税四期已正式启动,全电发票纳入试点范围,这种以大数据为依托、以大风控为基础、以大稽查为震慑的“以数治税”税收征管新形势下,建安企业经营中涉及众多财税难点和痛点问题,如果不解决好,就会产生现实的税务风险,很容易成为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和稽查对象。

房建、市政双一级,欢迎私信!

【第4篇】增值税电子发票查询平台

很多人拿到电子发票根本不会去查验真伪的,这就给了很多不法分子机会。

虽然国税局官网上就可以查询电子发票的真伪,但是对于很多不太懂电脑的小伙伴来说,这的确是一个大麻烦。而且在国税局官网查询还需要手动输入发票号码、代码、校验码、开票金额、开票日期,查一张发票要花个好几分钟,简直太麻烦了。但是我们用肉眼是无法识别电子发票的真伪,如果遇到假票,一旦入账就会给公司造成损害,财务自己背锅!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个简单的方法,手机上就可以对发票的真伪进行查验。

使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配置了真伪查验功能后,扫描发票二维码,就可以直接查验真伪。

目前市面上的这类工具很多,但是为什么要使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呢?我们公司选择它,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它严谨。目前市面上很多这类工具,在查验后都会显示这张发票是真的,或者是假的,但是你要知道,在国税官网里面查,它都不会有这种提示,如果发票信息被篡改了,只是会把发票的全部信息显示出来,然后让查询的人自己进行比对。

这款工具就是这样,他不会主观地去告诉查询的人,这张发票是真的还是假的,它是把这张代码的发票应该是什么内容全部显示出来,会计再自行查看比对,这样就能让假发票无所遁形。

通过这个方面就能够看出这款工具的严谨,发票是公司的关键所在,能够在验真伪这种小事上做到如此严谨,那使用它来处理电子发票的查重验真伪问题,安全性才会有保障,企业才会更加放心!

【第5篇】福建增值税发票查询

福建福州发票真伪查询攻略像我叔叔就是做业务员的,经常需要往全国各地跑,然后外出出差都会产生费用,这些费用还好公司都是能给报销的,但是我叔叔就是对于发票真伪不太清楚,有一次商家给他开具的发票是假的,害得他去财务报销时被鉴别出来了,导致他无法报销那笔费用只能自己吃亏认倒霉了。所以说到发票啊,我觉得大家都还是有必要了解下发票了,比如像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有以下特征:1、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印有防伪水印图案,即有两组各四个标准的税徽图案组成的环形,中间有正反税字的拼音字母,将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背面对光检查,可以看到水印防伪图案,有红色荧光防伪标记,发票联和抵扣联中票头套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采用红色荧光油墨印制,在紫外线灯发票鉴别仪照射下呈红色反应。2、有无色荧光防伪标志,即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中间采用无色荧光油墨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字样和左右两边各印有花纹图案,上述字样和图案肉眼看不到,用紫外线灯发票鉴别仪照呈红色荧光反应。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6篇】3%增值税降为1%了,2023年最新增值税优惠政策

2023年1月9日下午,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3年第1号文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看完解读就知道了,政策很明确了。以下几点是比较重要的,企业需要注意了!

1、政策时间是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2、小规模普票免税政策取消了,2023年小规模的增值税税率为1%。

3、小规模普票免税政策虽然取消了,但是如果月度开票不超过10万(季度不超过30万)的普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4、如果客户一定要求开3%专票的可以开具3%专票,申报也是3%的税率,相当于放弃享受免税政策。

简单来说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开票不管普票还是专票都是按1%开票,但是如果季度合计开票超过30万的,普票也征税,季度合计开票未超过30万的普票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另外个人代开发票的问题,个人代开适用的也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也是按照1%征收了。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照正常缴纳,根据业务情况,如果是劳务报酬就是受票方代扣代缴个税,如果是经营所得应该就直接是开票环节个税直接核定征收了。

针对以前需要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力度还是比较大,但是相对去年是开具免税普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反倒是有所增加了。针对税负高的的企业,可以选择享受地方的一些优惠政策。例如重庆地方的一些产业园区,相关企业只需要以总部经济的形式在园区即可享受地方的财政奖励返税政策,返税比例一般是地方留存部分的30%-70%,对于一些无法取得成本发票的的企业可以选择入驻重庆优惠园区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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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结转未交增值税会计分录

1、月末,结转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分摊可按材料消耗或人工成本或实做工时或机器工时

某产品制造费用分配率 = 该产品消耗材料 / 本期材料消耗总额

某产品应分摊的制造费用 = 该产品制造费用分配率 × 本期制造费用总额

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2、月末,结转完工入库产品

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3、月末,计提附加税(增值税不

在本科目核算)

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4、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办公)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5、结转营业收入

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6、结转利得

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7、结转销售成本

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8、结转营业成本

账务处理: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9、结转损失

账务处理: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10、结转费用

账务处理:

借:本年利润

贷: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管理费用

11、结转税金

账务处理: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12、计提所得税

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结转所得税

账务处理: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14、月末,结转应交增值税

1)结转进项税额:

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销项税额:

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结转应缴纳增值税

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工业企业月末结转分录

1,结转本月领用的材料

借:生产成本(主要材料)

制造费用(辅助材料)

贷:原材料

2,结转本月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3,结转本月完工产品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4,结转本月销售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年终本年利润的结转

1、如果盈利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如果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第8篇】增值税贷款服务

政策依据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政策解读

银行结息是指利息的实际给付。银行对一笔存款或贷款,并不是每天支付或收取利息,而是集中在特定的日期才实际收付利息,这个特定日期就是结息日。根据上述规定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照总体原则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即发票、收款(利息)、合同约定哪个日期在前按照哪个日期确认。在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改为收付实现制,可以视为对贷款业务未收到利息的一种税收补偿,等利息到账以后再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

案例剖析

案例 05 a公司向b银行贷款若干万元,2023年06月01日为b银行对此贷款业务的结息日,结息日应收利息为70万元。一般情况下a公司与b银行应该签署了贷款协议并约定利息支付的日期,b银行不论是否收到利息按照规定都应该在2023年06月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在结息日90日之后,也就是2023年08月30日之后的利息,则按照是否收到利息来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同时,结息日90天之后产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不得冲减90天之内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

【第9篇】增值税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

为适应经济新常态,助力“走出去”企业腾飞,我国对37项跨境应税服务实行零税率或免税相关税收政策,为跨境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税收支持。

一、聚焦港口航运合作、海铁联运、智慧物流等议题的“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9月7日下午召开。税务部门介绍了相关跨境应税服务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政策规定】

境内单位提供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以及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完全在境外消费”指的是:

1.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2.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提供跨境物流辅助、邮政等服务免征增值税。

(二)提供跨境物流辅助、邮政等服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规定】

1.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免征增值税。

2.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

3.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免征增值税。

4.特定情况下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包括: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以公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运输”的;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公务飞行”的;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

5.提供其他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包括: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商务辅助服务免征增值税;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免征增值税等)。

纳税人发生上述跨境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后,再发生相同跨境应税行为,不需再办理备案手续。但纳税人应当完整保存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备查。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享受相关免税政策,对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应予补缴,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国际投资论坛是厦洽会的重点活动之一,将成为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建设的重要平台。税务部门表示,为促进“丝路”投资合作,根据相关规定,提供以下三类跨境金融服务也可免征增值税。

【政策规定】

1.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免征增值税。

2.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3.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此外,针对广播影视、自媒体等新兴投资热点,税务总局也明确,提供以下四类跨境文化类服务可免征增值税。

【政策规定】

1.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免征增值税。

2.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免征增值税。

3.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免征增值税。

4.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且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免征增值税。

【第10篇】建筑业增值税计算公式

在分享知识点前,先把公式汇总一遍,便于后续使用,包括:各费用构成要素计算方法、建筑安装工程计价公式、建筑业增值税计算办法、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方法、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的编制方法、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的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价格指数调整法、措施项目费的调整、赢得值法的三个基本参数、赢得值法的四个评价指标、预测项目完工时的费用偏差、资金成本分析、双代号网络计划时间参数的计算、单代号网络计划时间参数的计算。

因为好多公式在文章里面不能显示,所以采用图片的形式进行分享,大家可以打印,也可以直接问我要,我是有要必给的。话不多说,直接上图了。

还是那句话,希望能对大家有用,一起分享,一起学习,要原版请私信我。

【第11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申报表如何填写?

销售货物享受免税

某按季申报的服装企业,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3月份销售服装取得不含税收入25万元。

(一)分析:

1.该纳税人按季纳税,合计不含税销售收入25万元,未超过按季30万元免税标准,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

2.该纳税人是企业,免税销售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

(二)填表范例:

提供服务享受免税

某按月申报的餐饮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提供餐饮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0万元。

(一)分析:

1.该纳税人按月纳税,合计不含税销售收入10万元,未超过按月10万元的免税标准,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

2.该纳税人是个体工商户,免税销售额应填入“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

(二)填表范例:

兼营货物销售和服务享受免税

某按季申报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3月份提供加工劳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8万元,同时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含税收入10万元。

(一)分析:

1.该纳税人按季纳税,合计不含税销售收入18+10=28万元,未超过按季30万元免税标准,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

2.该纳税人是企业,免税销售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

(二)填表范例:

扣除销售不动产后享受免税

某按月纳税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共实现不含税收入15万元,其中提供咨询服务8万元,在佛山市顺德区销售不动产7万元。

(一)分析:

1.该纳税人按月纳税,合计不含税销售收入15万元,超过了10万元免税标准,但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8万元,未超过10万元,因此,8万元仍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2.销售不动产按现行规定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由于该纳税人在佛山市顺德区实现的销售额7万元,未超过10万元,不需预缴。

3.该纳税人是企业,免税销售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

(二)填表范例:

兼营服务和不动产销售不符合免税

某按季纳税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3月份共实现不含税收入38万元,其中提供咨询服务31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佛山市顺德区销售不动产7万元。

(一)分析:

1.该纳税人按季纳税,合计不含税销售收入38万元,超过了30万元免税标准。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31万元,超过30万元,因此,31万元不符合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应全额纳税。

2.销售不动产按现行规定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由于该纳税人在佛山市顺德区实现的销售额7万元,未超过10万元,不需预缴。

3.提供服务的不含税收入31万,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填入申报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这两栏次。销售不动产7万元,应填入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

(二)填表范例:

差额征税(免税)

某小规模纳税人的保安公司,按月纳税,2023年1月份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全部含税收入51.5万元,其中含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41万元,选择差额征税办法并按规定开具了普通发票。

(一)分析:

1.该纳税人按月纳税,差额后的不含税销售额(51.5-41)/(1+0.05)=10万元,未超过按月10万元免税标准,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

2.该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需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附列资料》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清单》。

3.该纳税人是企业,免税销售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二)填表范例:

差额征税(征税)

某保安公司系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2023年1月份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全部含税收入51.5万元,其中含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41万元,选择差额征税办法并按规定开具了普通发票。同时企业发生培训服务不含税收入5万元按规定开具了普通发票。

(一)分析:

1.该纳税人按月纳税,差额后的不含税销售额(51.5-41)/(1+0.05)+5=15万元,超过按月10万元免税标准,不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

2.该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需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附列资料》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清单》。

3.该纳税人是企业,免税销售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二)填表范例: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小规模纳税人的广告公司,按季纳税,2023年1季度提供广告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7.21万元,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收入20万元,预缴增值税6000元。

(一)分析:

1.该纳税人按季纳税,合计不含税销售收入7.21/(1+3%)+20=27万元,未超过按季30万元免税标准,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

2.该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收入20万元不在免税范围内。

3.该纳税人是企业,免税销售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

(二)填表范例:

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小规模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按季纳税,2023年1季度在当地提供建筑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收入2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收入3万元。

(一)分析:

1.该纳税人按季纳税,合计不含税销售收入25+3=28万元,未超过按季30万元免税标准,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

2.该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收入25万不在免税范围内。

3.该纳税人是企业,免税销售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

(二)填表范例:

不需跨区域预缴

某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按季申报,出租在深圳的写字楼(非住宅),2023年一季度取得不含税收入30万元,自行开具普通发票。

(一)分析:

1.该纳税人按季纳税,合计不含税销售收入30万元,未超过按季30万元免税标准,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

2.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由于该纳税人在深圳市实现的不含税销售收入30万元,未超过30万元标准,无需预缴税款。

3.该纳税人是个体工商户,免税销售额应填入“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

(二)填表范例:

十一

需要跨区域预缴

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按月申报,2023年1月在深圳市宝安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70.6万元,其中支付分包款50万,取得普通发票。

(一)分析:

1.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税款,该纳税人按月纳税,在深圳市宝安区实现销售额=(70.6-50)/(1+0.03)=20万元,超过10万元标准,需要在深圳市宝安区预缴增值税。

2.该纳税人合计差额后不含税销售额(70.6-50)/(1+0.03)=20万元,超过按月1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3.该纳税人差额征税,需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附列资料》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清单》。

4.该纳税人是企业,免税销售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

(二)填表范例:

1.预缴申报

2.纳税申报

注:本份案例仅对特殊事项的填列进行了申报示例,其他未填写部分应按照现行申报要求进行填列。

【第12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上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2-05-19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结合前期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试点情况,提升纳税人全电发票使用体验,税务机关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升级。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进一步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5月23日起,在上海市部分纳税人中进一步开展全电发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确定。其中,试点纳税人分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使用税务数字账户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区分发票开具情形和税务数字账户使用情形分别适用本公告相应条款。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受票方范围为上海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通过以下地址登录: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二、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三、上海市全电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其中,试点纳税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包括: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了上述对应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样式,试点纳税人应按照发票开具有关规定使用特定业务全电发票。全电发票样式见附件1。

四、上海市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上海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五、新设立登记且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以及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其中,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六、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其中,全电发票无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

七、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一)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二)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并进行定期调整、临时调整或人工调整。

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调整。

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为其临时增加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

人工调整是指试点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为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三)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

八、试点纳税人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供试点纳税人进行发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并提供税收政策查询、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申请、发票风险提示等功能。

九、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十、自2023年5月23日起,试点纳税人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使用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不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上述功能。

非试点纳税人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发票功能。

试点纳税人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试点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十一、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用途确认,计算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中,试点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确认功能,在生产领用当期计算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十二、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标记发票入账标识。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以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二)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原蓝字发票为纸质发票的,开票方应收回原纸质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受票方有效证明。

十四、纳税人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第一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第七条规定情形的,购买方为试点纳税人时,购买方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十五、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十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机动车(含二手车)、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开具上述发票功能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

相关发票功能上线前,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电子专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十七、试点纳税人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在一个月内申请人工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应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电子专票销售额。

十八、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不得虚开、虚抵、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税务机关依法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十九、本公告自2023年5月23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同时废止。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电发票样式2.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5月19日

【第13篇】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增值税政策问题解答

小微企业减免政策解析

大家都知道,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发文,减免小微企业税收,助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今天咱们就来探讨一下小微企业到底减免哪些税?怎么减免?

第一点,什么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指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00万,从业人数小于300人,企业资产总额小于5000万。必须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这其中就包括大多数的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点,小微企业主要缴纳哪些税?小微企业主要缴纳的税有增值和所得税,以及其他的附加税、印花税、工会、残保。其中增值税和所得税是其中的关键,所以咱们主要论述这两个税种的减免。

第三点,小微企业增值税的减免。

1、按照最新税率规定,小微企业中的个体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应该按照销售额的3%采取简易方式计征增值税。

2、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贯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有效期2019.1.1-2021.12.31.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有效期2021.4.1-2022.12.31.

5、总结:目前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增值税减免政策为每月销售额在15万以内,季度销售额45万以内,年销售额180以内,免征增值税,截止时间2022.12.31. 年销售额180万-300万的部分,按照1%简易征收增值税,截止时间2021.12.31.

第四点,小微企业所得税的减免。

1、个体户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年应纳税=年收入-年度合理成本-3500*12费用,然后按照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

2、小规模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正常情况税率25%。

3、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25%*20%=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50%*20%=10%。

4、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总结:目前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税率为5%;100-300万的部分,税率为10%,300-500万的部分,按照各自正常对应的税率计算。

2021.9.18

【第14篇】运费的增值税税率

导读:运费在每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中都是会发生的业务,可以说运费是一种经常性发生的业务。在营改增之后,运输企业也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是可以开出专票的。那么运费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税率是多少呢?

运费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和销售产品产生的运输费用,可以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记入增值税——进项税科目,可以抵扣销项税。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进项税额。

运输业已经营改增了,所以不再按照运费的7%抵扣增值税了,但它是按照11%确认增值税进项税进行抵扣,不是按照13%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运费抵扣的基本条件

(1)支付运费的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会涉及到增值税的抵扣问题。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其所购货物价款中含有的已交纳的增值税计入商品或货物的成本,运费同样也计入成本。另外,此处所指“一般纳税人”,既指商业企业,也指生产企业。

(2)必须取得运费结算单据(即:运费发票)。运费结算单据是纳税人发生此项业务的惟一合法证据,也是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原始凭证。如果没有发票,既无法证明业务发生的真实性,也无法确认金额的大小。

(3)准予作为抵扣凭证的运费结算单据,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这是保证企业所获取的发票有合法的来源。只有来源合法的单据才能充分证明业务的合法性。

(4)承运人开出的运费发票上注明的劳务接受者与发票的持有人是同一人。这一点很重要,它证明发票上所列劳务的付费人或接受者是发票的持有人。税法设置这一条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支付运费的纳税人的负担,若持有发票并抵扣了税款的人并非费用的支付人,那么这种做法就会违背税法的立法精神,因而是不可取的,是违法的。

(5)准予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在日常的运输发票上,除了运费和建设基金外,一般还有装卸费、保险费等项目。但在所有的项目中,只有运费和建设基金可以抵扣,其他一律不得抵扣。

(6)纳税人必须依法保管好这些运费发票。运费发票是原始凭证中的一种,按要求不得被损毁、遗失和涂改。一旦损毁、遗失或涂改,视同未取得运费发票,运费不能抵扣。

(7)发票必须是当期的。所谓“当期”,是指该运费所对应的货物应在本期计算缴纳销项税额或准予抵扣进项税额。若相应的货物不属于本期,则无论是否依法取得并保管好了发票,均不得抵扣。

【第15篇】资料咨询费增值税税率

税收优惠政策《税筹小七》为您解答。

自然人代开也叫做个人代开或者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就是个人在市场经营当中需要开具发票,到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给收票方公司。

现在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去上班,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去跟公司进行合作,通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人脉关系,给公司提供一些服务,技术服务,居间服务,设计服务,居间服务等。在业务完成之后,公司支付个人相应的报酬,而个人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发票给到公司的,所以现在自然人代开的需求是越来越大。

个人到税务大厅代开发票,一般是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进行缴纳的,需要按照20%-4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负压力是比较大的,那么为什么会再网上或者听别人说过有点自然人代开为什么3%左右就能完税呢?

因为现在个人也是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个人通过在税收优惠园区申请代开,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核定征收的方式来降低个人的税负压力,现在自然人代开增值税为1%,个税为1%-1.5%,综合税率在3%左右,但是自然人代开需要具备以下几种条件。

1. 自然人不能是法人,名下没有公司。

2. 自然人代开业务真实,有三流合一(资金流水,合同,发票)。

3. 自然人需要准备开票信息,个人信息,不需要自然人到场。

自然人代开对于开票品目限制不大,基本上的品目都是可以代开的,全程也不用自然人亲自到场,只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即可,三个工作日左右出票,出完票就出示完税证明,不会进入综合汇算清缴。

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公众号《税筹小七》。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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