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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含义(3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02 15:35:02 热度:1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含义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的含义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的含义

【第1篇】增值税的含义

根据百度百科,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目前正在全面推进“营改增”,以后营业税作为一个税种有可能消失。“营改增”就是改变对产品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的方式,将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营改增”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可以说是一项减税的政策。因此,大家更应该理解增值税的概念和内涵。

通俗点讲,增值税其实就是针对买卖价格差征收的一种税,基本税率为17%。

我们就拿某饮料来举例,该公司首先从种植户那里以500万元的总价购买了一批原材料,然后经过各种加工,这批原材料加工出来的饮料一共卖了5亿人民币,这个中间价格差就得缴纳增值税。

其实,增值税还涉及到两个术语: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还是拿某饮料举例,大多消费者最终购买到该饮料的地点是超市,假设代理商批发给超市的不含税价格为3元/罐,那么这笔交易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3 x 17% =0.5元,超市实际付给代理商的含税价格是3.5元,其中的0.5元对于超市来说就是“进项税额”,之后超市又将不含税价格提升到4.1元,加上4.1 x 17% = 0.7元的增值税,该饮料最终售价为4.8元/罐,其中的0.7元对于超市来说就是“销项税额”。

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就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上述例子中,每卖出一罐饮料,超市实际需要缴纳0.7 - 0.5 = 0.2元的增值税。

增值税的含义其实就已经决定了该税种必须在每个出现价格差的环节都要课税一次的特征。

上述总共0.7元的增值税在该饮料流转的最终环节转稼给了消费者,也就是老百姓的头上,因为老百姓直接消费了,没有再转稼的对象了。

【第2篇】增值税的含义是什么

(一)销售货物

1.销售:有偿转让所有权

2.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

(二)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1.委托方提供原料主料,受托方对货物加工修理;

2.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则不包括在内。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下列属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a.设备维修 b.房屋修缮

c.汽车租赁 d.管道安装

e.服装加工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选项b、c、d属于销售增值税服务。

(三)销售服务(7项)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基础、增值)、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各行业重点考试业务列表如下:

行业

应税服务

具体内容

1.交通运输服务(11%)

(1)陆路

包括铁路、公路、缆车、索道、地铁、城市轨道等运输。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2)水路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3)航空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航天运输,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4)管道

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11%)

(1)邮政普遍

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2)邮政特殊

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3)其他邮政

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活动

3.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11%)

利用固网、移动网、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及出租出售宽带、波长等网络元素

增值电信服务(6%)

提供短信、电子数据和信息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

4.建筑服务(11%)

(1)工程服务

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包括固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扩容费等

(3)修缮服务

对建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

(4)装饰服务

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特定用途的工程

(5)其他

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等。【新】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均按“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5.金融服务(6%)

(1)贷款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人、融资性售后回租、罚息、票据贴现等业务取得的利息。

特殊: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保底利润,征收增值税。

【新】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2)直接收费金融

包括提供信用卡、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等

(3)保险服务

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4)金融商品转让

包括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新】纳税人购人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6.现代服务(9项,除租赁外均为6%)

(1)研发和技术服务

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如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绘服务、城市规划、环境与生态监测服务等专项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

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新】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4)物流辅助服务

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

(5)租赁服务

(1)形式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范围包括:不动产(11%)、动产(17%)。

(2)经营性租赁中:

①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

②将不动产或飞机、车辆等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发布广告;

③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

(6)鉴证咨询服务

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如:会计税务法律鉴证、工程监理、资产评估、环境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建筑图纸审核、医疗事故鉴定等

翻译服务、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播映(含放映)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

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如: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新】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

(9)其他服务

【新】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修保养服务

7.生活服务(6项,6%)

(1)文化体育服务

包括文艺表演、比赛,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提供游览场所等

【新】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2)教育医疗服务

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3)旅游娱乐服务

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

(4)餐饮住宿服务

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新】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5)居民日常服务

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护理、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其他

【例题·多选题】下列服务项目中,属现代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a.外文翻译 b.施工设备租赁(配备人员)

c.快递服务 d.互联网接入

e.网络教育服务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建筑服务;选项d,属于增值电信业务;选项e,属于生活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1.含义: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2.范围: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五)销售不动产

1.含义: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2.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六)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七)相关政策

【补充政策依据】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应税行为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二,应税行为是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范围内的业务活动(上面三、四、五已讲);

第三,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的——营业活动;

第四,应税行为是有偿的。

1. “非营业活动”的界定:

下列非经营活动不缴增值税: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4)其他。

2.“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界定:

【一般规定】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特别明确】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接收方为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方为境外单位或个人: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为出境的函件、 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

(5)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6)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 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7)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总结】上述情形属于完全境外(不交增值税)。

区分完全境外——未完全境外——完全境内。

(1)境外丙咨询公司与境内某丁公司签订咨询合同,就这家境内公司开拓境内、境外市场进行实地调研并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丙公司提供的咨询服务同时在境内和境外发生——未完全境外——境内服务。

(2)境外甲公司向境内乙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技术,该技术同时用于乙公司在境内和境外的生产线——完全境内。

【考题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现行政策规定,下列业务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是( )。

a.境外单位为境内单位提供境外矿山勘探服务

b.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出租境外的厂房

c.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销售在境外的不动产

d.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提供运输服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bc完全发生在境外,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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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增值税零税率的含义

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与零税率初略一看,貌似三者意思相同,其实不然,三者是有着较大差别的。不征税,指的是从本质上就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只有征税,才能谈得上免税,所以,免税的前提是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只不过国家给予了优惠待遇,可以享受免税。增值税零税率,是增值税其中的一个法定税率,在销售环节适用零税率,但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无税可纳。增值税中的不征税、免税和零税率在开具发票、纳税申报以及进项税额抵扣有哪些不同?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分析如下:

一、不征增值税项目。不征增值税项目指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1)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规定,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有: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2、存款利息。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又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2)文件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也就是说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征收增值税。非持有至到期的,就不属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规定。等等

不征税项目是否可以开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23年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除了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以外,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征增值税项目本身并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纳税人发生不征增值税项目,一般来说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但在特别情形下,可以开具“不征税”的普通发票。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资产重组涉及的房屋等不动产、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等,可以在发票开票系统“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

不征税项目相应进项税是否允许抵扣?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列举的七种情形中,并未包括不征增值税项目,根据“法无禁止即可”的原则,只要能够取得税法认可的扣税凭证,用于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是指根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给予某些项目取得收入免予缴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在发票开具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五十三条,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特殊情形: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8号)。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开具发票,在设置商品编码、选择税率时,应勾选左下角“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并进一步选择“免税”,发票税率栏显示为“免税”。特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通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0”,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不含税价”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金额相等。正常情况下,纳税人应该按照正规的方法开具免税发票。严格意义上讲,纳税人发生免税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在开具发票时,选择税率为“0%”,是一种错误的开票行为。

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抵扣。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对于同时从事应税和免税项目,进项税不能准确划分的,应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公式进行计算转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除外)。当然,享受税收是纳税人的一种权利,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也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三、零税率。零税率是增值税税率的一种,主要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零税率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税额允许抵扣。

纳税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货物、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直接将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依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七条,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企业使用升级后的增值税系统开具普通发票代替原来的出口发票(普通发票五联),外贸企业选择“使用升级后的增值税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或者“开具企业自制凭证”两种方式。

纳税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四、其它应注意事项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2、纳税人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应按月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税手续。

3、免征增值税属于税收优惠,应按照税收优惠管理的相关要求,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增值税不征税项目和零税率不属于增值税优惠,无需审批或备案。

4、在增值税申报(一般纳税人)填报中,增值税不征税项目取得收入无需填报。免税收入须填列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分不同免税项目及代码),免税项目进项转出填列附表二第14栏,免税项目收入填列附表一第18或19栏,并反映在主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零税率申报填报分两种情况:适用免抵退税项目的,免抵退出口销售额填列在附表一的第16或17栏,并反映在主表第7栏,主表第15栏 “免、抵、退应退税额”: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适用免退税的,应填列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出口免税),附表一第18或19栏,及主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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