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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包装物押金(7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6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7篇优质的包装物押金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包装物押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包装物押金

【第1篇】增值税包装物押金

【例题·单选题】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销售食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3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2万元。甲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17.34

b.13

c.19.89

d.20.23

【答案】b

【解析】113÷(1+13%)×13%=13(万元),应选b选项。

【例题·单选题】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销售黄酒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3万元,没收逾期包装物押金2.26万元。甲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13.26

b.16

c.19.89

d.20.23

【答案】a

【解析】(113+2.26)÷(1+13%)×13%=13.26(万元),应选a选项。

【例题·单选题】某白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销售粮食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万元,另收取包装物租金1万元,包装物押金2万元,没收白酒逾期包装物押金1.5万元。该白酒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3.40

b.4.05

c.2.95

d.3.53

【答案】c

【解析】该白酒厂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1+2)/(1+13%)]×13%=2.95(万元)

【例题·多选题】某啤酒厂2023年7月销售自产甲类啤酒100吨(消费税税率为250元/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0万元,当月没收逾期的包装物押金3万元。该啤酒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分别是( )。

a.增值税6.85万元

b.增值税6.5万元

c.消费税2.5万元

d.消费税2.2万元

【答案】ac

【解析】当月应纳增值税=[50+3/(1+13%)]×13%=6.85万元,当月应纳消费税=100×250÷10 000=2.5万元。

【第2篇】包装物押金增值税税率

包装物押金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 , 单独记账核算 , 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 ,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 )

啤酒厂 (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 18 日销售啤酒时出借塑料周转箱200个 ,每个收取押金50元 ,合同约定返还期为 1 个月。 6月1 9 日购买方仍未返还塑料周转箱,啤酒厂没收押金10 000元。 啤酒厂包装物押金应如何征收增值税?

答:5月18日收取押金时,不征收增值税,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等 1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10 000

6月19日没收押金时应征增值税

10 000 ÷ (1+ 13%)× 13%=1 150.44(元),

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 1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8 849.56

应交税费一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150.44

逾期的掌握

包装物押金征税规定中“逾期”以 1 年为期限 ,对收取 1 年以上的押金 ,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 国税函发 〔1995〕2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 〔200的827号 )

政策解析

1. “逾期”的期限包括两种情况 : 合同中约定了包装物的返还期限并且期限不超过1 年的 , 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合同中未约定包装物的返还期限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包装物的返还期限超过1年的,期限为1年。

增值税对逾期的期限规定与所得税有别 ,对于纳税人向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客户收取的可循环使用的包装物的押金或者周转周期较长的包装物的押金 ,超过1年未返还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所得税 ,但是要征收增值税。

2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

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題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3押金是含税收入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

【第3篇】收取包装物押金增值税

包装物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包装本企业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包装物按其具体用途主要可分为四类: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的包装物。

来自于图库

一、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超过一年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三、酒类包装物押金的征税问题

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的征税问题,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来自于图库

四、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第4篇】白酒包装物押金增值税

酒厂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的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优质费、储备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退还的押金,应按包装物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规定:包装物押金征税规定中“逾期”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个别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较长的,报经税务征收机关确定后,可适当放宽逾期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包装物押金属于哪些会计科目?

答:

1、出租包装物收到的押金属于其他应付款科目,出租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2、出租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属于其他应收款科目,出租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账户:

1、账户性质:资产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收款项。

3、账户结构:借方记增加,登记实际收到的其他应收款;贷方记减少,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4、明细账户: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应付款账户:

1、账户性质:负债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股利、应付利息、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实际产生的其他应付款;借方记减少,登记其他应付款的减少;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4、明细账户: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第5篇】包装物押金增值税

纳税人收取包装物押金退还时限的涉税处理较为特殊,尤其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在实务中也常常困扰着纳税人,我们先通过一张表对此有个大致的认识,然后再结合例题进行详细阐述。

对消费税纳税人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要计算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一、未逾期归还包装物,且收取押金后时间不超过12个月

1.增值税:对一般货物来说收取押金时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对特殊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如白酒、其他酒等酒类产品则应当在收取押金时即并入销售额计征。 2.消费税:对其他应征消费税的货物收取押金时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对应征消费税的除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应当在收取押金时即并入销售额计征。 3.企业所得税:无论什么货物只要未逾期一律不需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 例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向乙商店销售高档手档100万元,收取包装物租金2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1万元,合同约定,乙商店应在11月30日前将包装物退回甲公司,否则对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不予退还。 分析:包装物租金做为价外费用一并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同时并入相应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下同,不再重复阐述);对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乙商店如在11月30日前退还该包装物,则甲公司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应予退还,此时不产生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反之如在该日期之后退还,甲公司对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当一并计入销售额,计算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 例2:将上例的高档手表改为白酒,其他条件不变。 分析:因为是白酒这一特殊商品,对甲公司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无论何时退还或者退还与否,收取时一并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则应按照乙商店退还包装物逾期与否,判别缴纳,甲公司如在11月30日前收到包装物并退还押金,不予征收;如在11月30日后收到或未收到退还的包装物,应当征收。

二、未逾期归还包装物,且收取押金后超过12个月

1.增值税:对一般货物来说,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对特殊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如白酒、其他酒等酒类产品因为在收取押金时已经完税,此时不需要重复计征。 2.消费税:对应税范围内的一般货物来说,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其他如白酒、其他酒等酒类产品因为在收取押金环节已经完税,此时不需要重复计征。 3.企业所得税:因为没有逾期,故无论是什么货物的押金一律不需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例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向乙商店销售高档手档10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2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万元,合同约定,乙商店应在次年11月30日前将包装物退还甲公司,否则对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不予退还。 分析:甲公司如在次年5月至11月30日前收到了乙商店退还的包装物,尽管合同约定未逾期,但因收取时间押金时间超过了12个月,需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对企业所得税来说要按照合同约定,因为没有逾期,同样不需要将其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 例4:将例3的高档手表改为白酒,其他条件不变。 分析:同例2,对白酒等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无论何时退还或者退还与否,收取时一并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则计算分析也同例2。

三、逾期归还包装物,收取的押金不退

例5:甲公司为增值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向乙商店销售高档手档10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2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万元,合同约定,乙商店应在11月30日前将包装物退回甲公司,否则对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不予退还。乙商店实际在12月15日退还了该包装物。 分析:乙商店违反合同约定,对包装物逾期退还,无论逾期时限长短,甲公司收取的押金不再退还,均应当计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6:将例5的高档手表改为白酒,其他条件不变。 分析:对白酒等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无论何时退还或者退还与否,收取时一并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则应在逾期之后,确定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啤酒、黄酒等应纳税消费品对其销售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式同一般商品;对消费税来说,由于是从量定额征收,计税依据是销售数量,包装物押金是价值量的概念和不影响销售数量并无联系,故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不征收消费税,但应以含包装物押金的价格作为确定消费税税额的标准,并依此确定该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下例重点对消费税的处理做一介绍。 例7:将例5的高档手表改为啤酒,销售数量为300吨,其他条件不变。 分析:该啤酒的每吨不含税售价=(1000000+20000+10000)÷1.13÷300=3038.35元>3000元,适用的税率为250元/吨,应缴纳的消费税=300×25=7500元。

作者冯老师,系每日税讯精选微信公众号特约撰稿人

【第6篇】啤酒包装物押金增值税

考证的路上肯定有许多难点、痛点,需要你不断的总结、提高,总结的越多,提高的也越快,今天,就讲讲注会税法、税务师考试常考的包装物押金处理

企业收到包装物押金,一般会计上处理方法是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是不进入损益的,但是在实践中,这也成了企业避税的渠道,收到的货款以包装物押金为名,不缴纳各种税收,长期挂账,于是税务局的规定来了,逾期的包装物押金(以合同约定为准,但不能超一年)要并入销售额计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统统都要缴纳,当然了,不是应税消费品当然无需缴纳消费税

但这仅仅是一般规定,有一般,就有特别,比如酒类(不含黄酒、啤酒)包装物押金明显不一样,怎么不一样呢?那就是酒类(不含黄酒、啤酒)包装物押金一律在收取时就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不是很严格,好在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比较仁慈,等待逾期时(不能超一年)并入销售额,没有强行规定收取押金就产生所得税义务

完了吗?没玩,上面说的酒类包装物押金不包含啤酒和黄酒,为什么呢?既有对于这两种消费品网开一面的规定,还因为啤酒、黄酒不是按照价格来缴纳消费税的,而是根据重量来算,比如甲类啤酒每吨250元,乙类啤酒每吨220元消费税,这和销售额关系不大,为什么说不大呢,那是因为还是有点关系呢,因为区分甲类啤酒、乙类啤酒的关键就是销售额,出厂价每吨3000元以上就是甲类啤酒,每吨3000元以下就是乙类啤酒,所以有时还是根据销售额、销售量来区分甲乙类啤酒,尤其是在有包装物押金的情况下,更要搞清楚

某啤酒厂本月销售啤酒100吨,不含增值税价格299999元,如果没有包装物押金的话,这似乎按照乙类啤酒缴纳消费税100*220=22000元,但是啤酒厂老板收了1000元包装物押金,坏了,虽然这1000元收取时不征收增值税,但要作为区分甲乙类啤酒的关键一棵稻草,那么本月啤酒的价格就变成了每吨(299999+1000/1.13)/100=3008.84元,超过了3000元,消费税得按照每吨250元缴纳,也就是100*250=25000元。好在增值税还是按照299999元来计提销项税额

【第7篇】酒类包装物押金增值税

导读:我们都知道酒类的产品通常都是需要缴税的,其中还涉及到消费税,那么酒类包装物押金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呢?又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呢?一起查阅下文进行阅读了解吧。

酒类包装物押金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支付押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押金

贷:现金/银行存款

收回押金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押金

如果涉及税分录如下:

收取时计算销项税和消费税: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酒类的包装物也需要缴纳消费税吗?

答: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

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因此,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缴纳消费税的.

通过阅读上述内容,大家对于酒类包装物押金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的问题,是否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吗?本文由会计学堂小编提供.

《增值税包装物押金(7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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