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申报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申报增值税流程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今天小编用5步为大家讲解下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方便快捷,通俗易懂。
一、销项发票采集
点击“销项发票管理”,如税控设备已抄报,便直接点击“一键获取销项发票”,输入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如存在未开票收入,或开出的非税控设备发票,则需要手工增加
二、进项发票采集
点击“进项发票采集”,如已做完发票认证便直接点击“一键导入进项发票”,输入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三.一键生成报表
点击报表填写,核实刚刚采集的销项与进项的数额是否正确,正确便点击“一键生成”
点击“报表列表”查看是否存在未填写的附表,如有,进入填写保存。
所有表格都已填写完毕后点击“审核”,弹出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将填写好的报表.上报发送;然后点击“网上申报”,输入账号密码即可完成申报。
四、清缴税款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申报月份,查看增值税是否申报成功。
当月申报如有产生税款,需缴纳税款:点击“清缴税款-查看税款金额是否与申报表一致一立即缴款”
五、清卡
想要完整电子版的。根据下面的方式领取哦
企业如果季度中间月份来税务机关由小规模纳税人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应将其税费种由季度初就认定为按月申报。
申报事项: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将其未申报信息进行处理。
例1,企业2023年2月1日升级为当月生效的一般纳税人,税费种应从2023年1月就认定为按月申报。应要求税务机关将2023年1月的按月未申报信息进行处理,2023年2月和3月的未申报信息次月15号之前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例2,企业2023年3月1日升级为当月生效的一般纳税人,税费种应从2023年1月就认定为按月申报。应要求税务机关将2023年1月和2月的按月未申报信息进行处理,2023年3月的未申报信息次月15号之前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若在处理上述事项时,出现季度未申报信息,一定要在季度末的次月15日之前到税务机关进行刷新。
比如,上述事例中若出现2023年1月至3月的未申报,一定要记得于2023年4月15日之前到税务机关进行刷新操作。
纳税申报是会计每个月都要做的工作,很多新手会计没经验,搞不定纳税申报,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工作五年的老会计总结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解析,帮助你轻松搞定增值税纳税申报工作。
下面一起来看看吧,有需要分享的文末有获取方式。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流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说明
……
文章篇幅有限,仅展示部分内容,更多内容已经整理好,可以分享。
今天跟一位财务朋友聊天,她说:“当前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市场环境不好,行业不景气,公司资金链紧张,老板打算让她向税务局申请延期纳税申报,以缓解公司目前的资金压力!”我能体会当老板的心情,但是得明确下:申请延期纳税申报,并不能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因为“延期申报≠延期纳税!”
从字面意思上看,二者都是“延期”行为。但是侧重点不同:“延期申报”重点在“申报”,而“延期纳税”重点在“纳税”。
“申请延期申报权”和“申请延期纳税权”,都属于纳税人的权利:
申请延期申报权:纳税人如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核准,可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如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特殊困难是指: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是当前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以上就是“延期申报”和“延期纳税”的不同之处。
提示:本文仅供参考使用,欢迎大家交流学习!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填表说明如下:
(一)本表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三)第1列'本期应税服务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属于征税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应税服务价税合计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属于免抵退税或免税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应税服务免税销售额.本列各行次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对应行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本列各行次之和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第13行.
(四)第2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期初余额':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本列各行次等于上期《附列资料(三)》第6列对应行次.
(五)第3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应税服务扣除项目金额.
(六)第4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金额':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2列对应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
(七)第5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且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
(八)第6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期末余额':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第5列对应各行次票栏内.
4月季度申报的小规模要注意了,新政下一季度的增值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新政要点汇总
1、2023年开具增值税专票、普票均按1%征收率开具;专票可以放弃1%征收率开具3%征收率,但必须按3%征收率纳税;普票必须按1%征收率开具;
2、2023年在新政文件发布前(1月9日)已开具的免税发票和3%征收率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已经开的3%征收率的专票,能追回的可按1%征收率重新开具,无法追回必须按3%征收率纳税;
3、2023年适用3%征收率行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月申报的,月收入未超过10万元)免税,对开具普票和未开票收入免税,对开具专票部分征税;超过30万全额征税。
【提醒】
客户对开票征收率没有要求的,直接开具1%征收率的普票或专票;客户对开专票有征收率要求,根据客户的要求开具1%或3%征收率的专票。
填报案例
案例均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享受3%征收率应税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开具普票,免征增值税
公司2023年一季度开具1%征收率普票价税合计262600元
如为个体户的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未达起征点栏次
2、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开具普票和专票,普票免税,专票纳税
公司2023年一季度开具1%专票价税合计90900元,开具1%普票181800元
3、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全额纳税,开具普票,减按1%纳税
企业2023年一季度开具1%征收率普票价税合计424200元
4、新政发布前开具免税和3%征收率普票,无需追回,超免税额按1%纳税
公司2023年一季度销售:1月9日前开具60000元免税发票, 开具3%征收率普票价税合计81400元,1月10日后开具1%普票价税合计202000
分析:不含税销售额=(60000+81400+202000)/(1+1%)=340000元,超过30万应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减征额为340000*2%=6800元,应缴纳增值税=340000 *(3%-2%)=3400元
【提醒】如后期遇到税务机关推送开票数据与申报数据信息比对不符,据实说明即可。
5、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但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
企业2023年一季度开具1%普票价税合计80800元,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开具专票)。
分析:不动产应纳税额2000000*5%=100000.00元,
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免税。免征增值税税额为80000*3%=2400元。
6、适用3%征收率差额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差额扣除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企业提供建筑服务,一季度取得全部含税收入39.29万元,按规定开具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0万元,
分析:差额后的不含销售额=(39.29-10)/(1+1%)=29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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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又称定期定额,纳税人申报生产经营和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征收一定时期的税率和税款。并且增值税和所得税都是按照发票金额征收,一般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税率是多少?
小编平台的税收洼地是以核定的行业利润率为基础的。
如果核定的管理费征收额是企业的发票额;则0.5%-2.1%作为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增值税服务业投票企业:1%,
附加税是发票金额的0.06%。
从个人账户里取钱不用交税。
非常适合高利润的企业和个人
二、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开户吗?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独资企业应设立推荐账户,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立复试账户:
(一)注册资本不足10万至20万的企业;
(二)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增值税应税服务月销售额在1.5万至4万之间的;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3-6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为4-6万。
所以我们个人独资企业的发展虽然在计算所得税时不需要看企业的进项票和本票,但是还是需要学生建账的。
三、注意个人独资企业事项:
(1)三位一体(合同、发票、银行流水)是最基本的要求。
(2)医药行业和影视行业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链,比如展会业务,还有一些展会照片。
(3) 企业最好能提供一些成本票,进项票更好。没有要求,但能体现企业的真实性。
四、个人独资公司的业务流程:
1.核名,企业提供5-8个名字,法人身份证扫描面。核名使用后1-3个工作日。
2.名称核准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法人签字和身份证原件送工商公司扫描领证。
3.牌照发放后,需要7个工作日完成电子税务局国税报表银行账户注册等事宜。
如何合理规划降低企业税负?
小编建议对企业管理员工的组织架构和业务发展模式进行分析和研究,重组企业的员工工作结构和业务运营模式,规范上下游合作伙伴问题,发布企业税收筹划方案,为中国企业匹配合适的优惠政策园区和税收征收方案。
注册企业接入小平台保留地方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园区:70%-90%支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按地方留成额的70%-90%给予支持和奖励;
财政支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给予支持;
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不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和地址。通过申请可以享受到全国各地有需求企业的发展。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加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您的留言与私信!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财税小侦探》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移步公众号了解~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一下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相关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以及财税2023年36号第四十五条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取得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产权变更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所有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核算
从上面的政策分析可以看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收到票款相关,而所得税确认收入的原则按照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认口径不同,存在不一致并不代表数据有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差异形成的原因。
常见差异如下:
1、租赁收入差异大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比如房屋对外租赁,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增值税应马上缴纳,开具发票,而所得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应付租金日期确认收入,也可以按照权责发生制分期确认收入。
2、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差异
企业固定资产处置,转让收入应全额确认增值税收入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会计处理只将转让收入与净值的差额转入损益即可,因此所得税收入确认也同会计一样只考虑差额。
由此导致的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不一致的情况,属于正常范畴。
3、视同销售差异
增值税视同销售和所得税视同销售的规则也不完全相同,比如企业外购物品用作职工福利,增值税不需要视同销售,而所得税需要视同销售。
4、先开发票的情况
如果先开发票增值税应当正常申报确认收入,但销售行为未发生的或者服务未提供的,所得税通常不确认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由于会计人员疏忽导致一笔销售商品收入一直没有申报增值税销售额,即使账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申报都正确,上述情况形成的差异也是不正常的,需要查找原因及时补申报
来源:航天金税财税服务平台
例题 : 某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3 月取得的设计服务销售额占同期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 50%,于2019 年 4 月 12 日通过某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该建筑企业 2019 年 4 月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结余 24 000 元。2019 年 5 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
(1)购进商品混凝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50 000元,税额 1 500 元。
(2)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劳保用品一批,取得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为 5 000 元。
(3)购进小轿车一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金额为 100 000 元,税额为 13 000 元。
(4)进口挖掘设备一台,价款为 30 000 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增值税额为3 900 元。设备运达企业发生运输费用 20 600 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 20 000 元,税额为 600 元。
(5)购进花生油 400 桶用于发放福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 56 000 元,税额为5 040 元。
(6)购进写字楼一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500 000 元,税额为 45 000 元。
(7)取得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 4 张,合计金额 500 元,税额 15 元。
(8)销售人员报销差旅费,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1张,注明的票价和燃油附加费合计 2 200 元 ;铁路车票 1 张,注明的票价为 961 元。
(9)为外县 a 房地产公司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结算已完工工程款项,收到工程款 130 800 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 120 000 元,税额 10 800 元。同时该建筑企业也与分包方结算已完工工程款项21 800 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 20 000 元,增值税额 1 800 元。该建筑企业按规定在当地预缴增值税 2 400 元。
(10)销售已使用过的一台设备(2008 年购入,当时未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含税收入 25 75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1)由于管理不善,2019 年2 月购进的一批建材被盗,账面成本为 20 000 元,材料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16%。
(12)销售工地剩余下脚料,取得不含税收入 400 000 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3)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 500 000 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填写该企业 5 月份纳税申报表(本月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解析 :纳税申报表关键数据计算如下 :
1.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进商品混凝土的税额 1 500 元,购进小轿车的税额 13 000 元,购进运输服务的税额 600 元,购进花生油的税额 5 040 元(用于发放福利,按规定不得抵扣,作进项转出处理),购进写字楼的税额 45 000 元,购进高速公路通行服务的税额 15元,购进建筑服务的税额 1 800元。上述扣税凭证共计 10 张,税额合计 66 955 元。
2.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进挖掘设备的税额 3 900 元。
3. 旅客运输客票抵扣的进项税额 :扣税凭证合计 2 张,金额合计 3 161 元(2 200+961),税额为 2 200÷(1+9%)×9%+961÷(1+9%)×9%=261(元)。
4. 进项税额合计= 66 955+3 900+261=71 116(元)。
5. 当 期 计 题 的 加 计 抵 见 额=71 116×10%=7 111.6(元)。
6. 进项税额转出 :发放福利5 040 元 ;非正常损失建筑材料20 000×16%=3 200 元,合计 =5 040+3 200=8 240(元)。
7. 调减加计抵减额 =5 040×10%=504(元)。
8. 销项税额的计算。销售额合计 =120 000+400 000+500 000=1 020 000( 元 )。笑 售 建 筑材料销项税额 =400 000×13%=52 000(元);提供建筑服务销项税额 =120 000×9% =10 800(元);提供设计服务销项税额=500 000×6 % =30 000( 元 )。销项税额合计 =52 000+10 800+30 000=92 800(元)。
9. 抵减前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92 800-(71 116-8 240)=29 924(元)。
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 +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24 000+7 111.6-504=30 607.6(元)。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11. 抵减前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29 924 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30 607.6 元,当期实际抵减加计抵减额为 29 924 元,当期结余加计抵减额 =30 607.6-29 924=683.6(元),抵减后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为 0 元。
12. 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 =25 750÷(1+3 %)×3 % =750(元)。
13. 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减征额=25 750÷(1+3%)×(3%-2%)=250(元)。
14.应纳税额合计 =0+750-250=500(元)。
15. 本期已缴税额 2 400 元,应纳税额为 500 元,故期末结余已缴税额 =2 400-500=1 900(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如下 :
来源:中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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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月销售额10万(季度30万元)提高到月销售额15万(季度45万元)。免税销售额提高是从4月1日开始执行,对于一般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7月申报期是按新政策的第一次申报。汇总了小规模纳税申报的4种情形:
情形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
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月份销售服务20万元,5月销售服务5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50万元,6月份销售服务10万元,以上均为不含税销售额,相关业务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表主要栏次如下:
由于销售未超过45万元,则减免税明细表为空,保存即可。
情形二: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
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销售服务收入为
50.5万元(含税,按1%开票),假设未开具专票。
(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不享受免征)
需要按含税销售收入50.50万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收入,再计算应减免增值税额50.50÷(1+1%)ⅹ2%=1(万元),据此来填报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主表主要栏次如下:
填写1栏时,自动弹出,注意区分1%与3%征收率来填写。
情形三: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适用差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
例:a公司(按季纳税)为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取得含税收入55.5万元(按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本期发生并扣除项目为5万元。
附列资料:
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主表主要栏次:
情形四:纳税人享受免税优惠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开具免税发票,则申报如下:
例:a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销售额为45万元,需填写以下2张申报表:
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主表主要栏次如下:
减税降费是助企纾困解难的最公平、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今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方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支持政策,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和延续实施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形成了涵盖33项内容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后续将根据新出台税费政策情况持续更新。今天带你了解: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以下称2023年第14号公告)规定,抓紧办理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加快退税进度,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3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
【享受条件】
1.在2023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享受退税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23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3.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4.纳税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23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5.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6.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7.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3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3年第1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3年第17号)
(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申报了,相应的变化也不少,一起和小空看下吧!
以下是公告原文
实施时间:2023年8月1日
具体改动: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件1-附件7),《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8)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从文字上来看,是看不出具体明细。我们从表格来详细分析下!
一: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表最大的变化就是主表新增了附加税费这块,也就是就以后附加不会单独一个报表,而是直接体现在主表中,这让企业申报的时候可以更好直观了解到全部税款。附加税费相关数据从根据主表应纳税额自动生成。
新表
旧表
同样的附表二也有变动,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中的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拆成了为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分成了两行。增加了这个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之后,企业对于有异常这块的进项可以单独填写,能更加直观地区分细项。办理增值税申报时期,对于那些异常发票的增值税做转出处理,直接在表二的23b栏填写负数就行
新表
旧表
最后还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这个表。旧表的这个附加改为增加到主表下面项目,然后新增加了一个附加明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又多了一个“本期是否适用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抵免政策”,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符合相关政策,就可以抵。
条文规定:凡经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确认纳入本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下称“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46号文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新表
旧表
二:小规模纳税人
对于小规模纳税的的的增 值 税 申 报主表也是新增了附加税费这块。以后同样把附加体现在主表上了。
新表
旧表
还有把表第2、5栏次名称由原“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改成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第3、6、8、14栏次名称,由原“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调整为“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上述栏次具体填报要求不变。
最后还增加了增加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以上就是做的报表改动了
合并之后的报表即优化办税流程又减轻办税负担,还能有效地提高办税质效。通过整合申报表,以后再也不用多张报表申报,只要一张表就可以申报全部,简单明了还快捷,变相提高了办税效率。
最后有些要注意的点,小空和大家说下
1: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消费及附加税的企业,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新报表
2: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消费及附加税的企业,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才开始适用新报表。
以下就是小空整理出来的要点,希望有帮助到大家~
非小微企业填写案列
a公司为按季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鉴证咨询服务,2023年1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5.15万元,2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收入10.10万元,3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0万元。
案例分析:
该企业2023年1月销售额=151500÷(1+3%)=147087.38 (元)
该企业2023年2月销售额=101000÷(1+3%)=98058.25(元)
该企业2023年3月销售额=103000÷(1+3%)=100000(元)
合计: 345145.63元
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该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不含税销售收入345145.63元,超过30万元,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应纳税额= 345145.63 ×3%=10354.37元
小微企业填写案例
b公司为按季度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0万元,2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未开具发票含税收入5.15万元,3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10万元。
案例解析:
该企业2023年1月销售额=103000÷(1+3%)=100000(元)
该企业2023年2月销售额=51500÷(1+3%)=50000 (元)
该企业2023年3月销售额=101000÷(1+3%)=98058.25(元)
合计: 248058.25(元)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规定该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不含税销售收入为248058.25元,
未超过30万元,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本期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248058.25元,
小微免税额= 248058.25 ×3%=7441.75元。
差额非小微企业的填写方法
c公司为按季度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并享受差额征税政策,2023年1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0.30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10万元。1月收入共开具两张发票,其中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面金额10万元,税额0.30万元,并同时预缴税款0.30万元;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价税合计为10万元。2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3.45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8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5.30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5万元,未开具发票。假设扣除额无期初余额。
案例分析:
根据规定该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取得收入差额扣除后可减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差额扣除后不含税销售额
=(203000-100000)÷(1+3%)+(234500-80000)÷(1+3%)+(153000-50000)÷(1+3% =350000元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政策规定及《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该纳税人2023年
一季度差额后的销售额为35万元,超过30万元,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当期应纳税额= 350000×3%=10500元
差额小微企业填写案例
5%征收率的申报案例
增值税预缴申报填写方法
免税收入申报填写案例
......
好了,篇幅有限,文章就介绍这么多了,剩余的就不再一一展示了,
想/要/完/整/资/料/的/,评/论/区/留/言/,无/偿/分/享!
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有两种方式,分别是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通常又分为定额和定率二种。
其中,定额征收也称为“双定征收”,是指税务局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个体户在税局进行税务报道流程时,需要确认自己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如果是核定征收,纳税人要按照实际经营情况,主动、据实向税务局申报纳税,否则就可能面临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甚至处罚的风险。
今年已有多家个体户超过定额不申报被认定为偷税,近期济南市税务局也曝光了一起济南市某面粉厂的相关案例,我们可以来看一下:
经查发现,由于该单位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致使收入成本无法准确核实,因此该单位是核定定额户。由于2023年至2023年期间,该单位超过定额部分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因此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671230.71元,增值税共计3020874.5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87091.6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单位上述行为是偷税,被处以所偷税款一倍的罚款,罚款金额为4879196.89元。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要提醒老板们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会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那么,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超过核定额度应如何申报经营所得呢?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印发)第十二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
(一)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
第十七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具体申报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具体幅度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八条 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另外,还有些个体户因为享受惯了定额,一旦超过经营额,就很容易忘记申报,比如发票收入大于定额收入,未及时申报,被税务机关处罚并加收滞纳金;年底没有按要求进行执行期申报,税务机关下达整改通知书;当季代开发票超定额,但未按要求进行申报。
因此在这里提醒定额征收的个体户老板,如果超过定额,一定要记得申报,尤其是在核定扶持优惠政策收紧的情况下,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然会有被税务稽查的税收风险。
导读】:现在的企业有多种多样的形式,有一种企业是专门好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政策。所以这种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申报表是需要认真填写的。那么外贸出口增值税申报表怎样填写呢?
外贸出口增值税申报表怎样填写
答:一、主表第12项“进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一般情况下应与“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二、主表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如发生的业务是内销,获取的进项可以作为进项抵扣税金,如发生的业务是外销则需作进项转出。
三、附表二填写
1、内销货物
(1)外贸企业购进内销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认证,并在认证的当月将申报抵扣的数据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栏;取得的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时限采集,并区别情况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5-8栏。
(2)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全部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外销货物
(1)外贸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认证,并在认证的当月将申报抵扣的数据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栏;取得的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时限采集,并区别情况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5-8栏。同时在
(2)同时将上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在第13、14栏填报,作进项转出。
(3)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全部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什么是增值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必须同时附列《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等三个附表。
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用)分浅绿和米黄两种颜色,浅绿色适用于增值税a类企业,米黄色适用于增值税b类企业。三个附表则统一为白色。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用)从1996年1月1日起启用。在没有认定增税a类企业之前,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使用米黄色申报表。纳税申报表由市局统一印制,各征收分局在12月25日前到市局征管处领取新表。各分局在使用新表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征管处。
本文详细介绍了外贸出口增值税申报表怎样填写,也介绍了什么是增值税申报表。为一名外贸出口企业的财务会计,一定要非常清楚,外贸出口企业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方法应该如本人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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