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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是一家提供休闲娱乐服务的企业,实行俱乐部会员制,客户入会时需要缴纳会员费。
情形一:会员费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
情形二:会员服务期内,会员可低于非会员的价格来获得服务。
则收取的会员费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应于何时缴纳?
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因此,会员费收入肯定要是计入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那么何时缴纳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 号)第二条第(四)项第6 目规定,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可见在税法的规定中,将企业取得的会员费进行了两种形式的区分:
第一种,加入会员就只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是一个“准入证”,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将加入会员的时候缴纳的这个“一次性但是不能对之后的消费产生任何影响”的会员费直接在企业拿到钱的时候计收入。
第二种,加入会员不仅仅是一种身份的甄别,而且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通常就是会员卡有效期间),持卡人可以享受到若干次的优惠,这种情况下在持卡人可以享受这种优惠的期间内对初期收取的会员费收入进行分期确认。
这两种不同确认收入的方式遵循了企业的经营实质,更使得企业对税负的承担更符合企业的实际利益收入。要知道,一个企业所收取的会员费,如果只是作为初期的准入证明,则对企业的实质收入影响就只在当期,而对未来的收入实质上没有“绝对的、很有可能”的影响。因此这种一次性的收入直接在取得的当期确认收入就好。
增值税的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1 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36 号文附件1 后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所以:
如果会员卡仅仅就是给了消费者一个身份,只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这就是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适用6%的税率。按照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企业在出售会员卡并取得收入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应当确认收入并缴纳增值税。
如果会员卡中体现出来了持卡人的会员身份、又包含了可以少花钱或是不花钱取得服务的,会员资格费跟上述的处理一致,所获得的服务收入在实际发生时确认收入,如果企业先开具发票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另:社会团体收取会员费是否缴纳增值税?
社会团体等部分非营利组织收取的会员费:根据相关规定,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自2023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
社会团体,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法人。会费,是指社会团体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的会费。
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缴纳增值税。
2023年末,山姆会员商店疑似因大面积下架新疆商品导致各路网友纷纷退卡,而转向同行麦德龙方办理plus会员,而两家大型仓储式会员制模式,可大不相同。山姆只对会员开放,进店购物必须办理会员卡,而麦德龙不办理会员卡同样可以进店购物,但办理plus会员则可以享受商品的折扣价格,两家商店的会员费均不能作为日后消费额度。
那么对于这两种不同的会员制模式下取得的会员费收入,所涉及到的税费是否有区别呢,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规定:
01、企业所得税
国税函〔2008〕875号: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由此,对于山姆店,所支付的会员费仅是为了取得会籍,其他服务商品都是另行收费,因此在取得会费时就应确认收入,而麦德龙会员是能拥有比非会员更优惠的价格购买商品,该会员费应在整个会费享受期确认收入。
02、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企业取得的会员费收入应作为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按6%税率缴纳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出售会员卡并取得收入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提醒:
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营利组织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同时也免征企业所得税。
现实生活中,个人涉及到的会员费也还很多,包括对超市发行的会员卡,健身房充值的健身卡,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售卡方取得预收资金时,作为预收账款,暂不确认收入,不缴纳增值税。
以上,我们讨论了作为销售方取得会员费收入所涉及税费的情况,接下来,我们进一步研究企业发生的会员费支出,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否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又该如何税前扣除?与大家一同来探讨一下几种情况:
1、若企业支付的是非营利组织非经营活动的相关会费,应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可取得非营利组织开据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等,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此外部凭证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2、企业为员工集体缴纳办公软件或学习软件的会员费,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若为一般纳税人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进项抵扣。
3、企业在某平台销售产品,为获取精确的后台统计数据,支付该购物平台会员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应计入销售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若发生的会员费支出为预付卡性质的,可取得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销售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发票后应作为资产管理,计入预付账款,不得直接计入期间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不能扣除。在预付卡所有权发生转移或企业内部使用时(如发放员工福利费、发生业务招待费),根据相关内外部凭据计入期间费用,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总结
至此,已与各位讨论了生活中常见的会员费,想必对于取得会员收入的纳税时点以及发生会员费支出的财税处理,应该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同时,希望各位在作为消费者充值会员费时,能够充分运用各模式会员制的优惠,合理买买买~
作者:周轩 税律风云
1、货物期货,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其中,交割时由期货交易所开票的,以期货交易所为纳税人,按次计算;由供货会员单位直接开票给购货会员单位的,供货单位为纳税人。
2、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保税交割,按保税货物免征。
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客户和会员单位通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免征。
4、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通过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免征。
5、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6、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计入应税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
7、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设备对并网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对供电企业进行电力调压并按电量向电厂收取的并网服务费,征收增值税。
8、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收购时将二手车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再销售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
9、罚没物品的征收与否:
a) 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且公开拍卖的,拍卖收入上缴财政,不预征税;购入拍卖物再销售的,照章征税。
b) 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但不能拍卖,采取正常销售渠道变价处理的,变价收入上缴财政,不预征税;国家指定销售单位将罚没物品纳入正常销售渠道销售的,照章征税
c) 属于专营机关管理或专营企业经营的财物,由专营机关或专营企业收兑或收购,变现收入上缴财政,不予征税;专营机关或专营企业经营前述物品中属于应征增值税的货物,照章征税。经营、外币、有价证券、非禁止出口文物等。
10、航空运输业,已售票未提供服务的逾期票证收入,按航空运输服务交税。
11、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征税。
12、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税
13、药品生产企业销售生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征税。
14、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公益事业服务
15、存款利息不征增值税
16、保险赔付不征增值税
17、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征增值税
18、 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及劳动力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19、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a) 售卡方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可开普通发票,不能开专票;
b) 售卡方售卡并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等收入,缴增值税;
c) 持卡人用卡消费时,销售方缴增值税且不得开发票;
d) 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向售卡方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可开专票;售卡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取得预售资金不缴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
20、 支付机构预付卡,即多用途卡:
a) 售卡或充值取得的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可开普票,不能开专票
b) 支付机构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各类费用收入,正常缴纳增值税
c) 持卡人用卡消费,商户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得向持卡人开发票
d) 商户收到结算款后,向支付机构开增值税普票并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可开专票;支付机构取得相关发票作为凭证备查。
不是税局有个文件说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吗?是指所有的会员费吗?
答:是的,财税〔2005〕165号文,而且这个文件没被废止。这是一个营改增前的老文件,虽然没有看到这个文件条款的作废通知文件。我们来看看这个问题对应文件的具体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第十三、会员费收入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这个文件出台背景是在增值税、营业税并行期间,对会员费这一收入性质按照销售服务来划分,归入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而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营改增之前增值税仅对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因此才作了上述规定,这是该文件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条款的出台背景。
但营改增后,营业税取消,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全部改征增值税。所以,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以各种名目收取的“入会费”、“会员费”,属于经营收入,应当按照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计征增值税。
但是不是所有的会员费都要计征增值税呢?不是的,党群组织收取的会费收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八条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所以,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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