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意义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的意义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随着一些城市房价的波动,出现了部分买房亏本没有赚到钱的现象。
比如,某市丁阿姨一年前700万买了一套住房,最近需要资金,以680万卖出,房子亏钱了,结果办手续的时候一问,发现还要交增值税,感到很不理解。
丁阿姨上网一查,很多网页上写着没有增值就不用交增值税,问问某些大v,大体也是这么说,顿时丁阿姨心情就更差了,简直满腔愤懑。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说的是,社会上很多人把法律和教科书混为一谈,也没有真正弄懂增值税,我们别着急生气,先把情况弄清楚,或许看法就不一样了。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没有“无增值不征税”的规定。
假设从常规的进项销项相抵扣再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方法来看,可以认为通常情况下,没有出现增值的环节不产生增值税。这实际上也就是一些教科书中说的,“无增值不征税”说法的由来。这种解释本身是为了帮助初学者理解增值税来描述的。
从本质上说,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就是通过在商品、劳务等的流转环节征税来获得财政收入,并发挥一定的调节作用。
增值税和过去营业税最大的区别,就是在税制设计上有所不同,营业税是每个环节都征税,不考虑上下环节的抵扣,存在一定的重复征税问题,营业税改成增值税以后,最主要的变化是税负相对降低了一些。
理论上来说,每个中间环节只承担发生增值部分的增值税,其他的增值税通过层层抵扣推后到最终消费环节由消费者承担。但是,实际上税收总会一定程度上在上下环节之间转嫁,增值税具体由谁承担往往和理论设计有很大不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增值税和营业税有着非常相似的鲜明的流转税特征,并不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税种。
我想大家都能理解,在征收营业税条件下,卖房子不管赚不赚钱,都需要缴纳营业税,那么,现在改成增值税了,并没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不赚钱不是不交增值税的理由。
营改增的设计,基本上是将原来营业税的规定平移过来。而增值税条例中其实也早有相关规定。比如,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这条规定的第1款关于简易计税方式,恰好对应个人转让住房的增值税缴纳。个人购买住房应理解为“个人消费”购进不动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明确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可见,个人出售住房缴纳增值税,与是否取得增值是否赚钱并无关系。
其实,回到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来看,也可以理解这一点。因为在增值税的体系里,个人购买住房其实是一种消费行为,他当然需要承担增值税,买了一两年再卖出的时候,也就不会考虑成本扣减的问题。而如果是企业购买住房,则可以理解为一种投资或经营行为,通常不采取简易计税的方式,通过进项销项来抵扣计算,此时没有增值就不承担增值税。
结论:从税收角度,这是合理的制度设计。更何况,为了抑制炒房,对购房不满2年就转手的炒家,征收几个点的增值税,很有必要!
今天印心来和大家说说,取得农产品专票后,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最常见的2个错误!
问题:有收购农产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在和农产品供应商(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交易后,得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进行纳税申报时,是将其填在第二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里吗?
回答:其实从2023年4月1日起,购进农产品的纳税人,如果从按照3%征收率来计算征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手中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就应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来计算进项税额。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将其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六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中,来反映纳税人在本期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后,取得(或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的情况。
因此,问题中的申报方式是一种常见的申报错误,大家在纳税申报时应注意。
关于为什么填写在第六栏,大家可以参考税务总局2023年发布的第20号公告中的附件2,其中明确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应填写在第六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大家在填写时还需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是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任何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的。
问题:纳税人为了生产或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货物而购进农产品,并在生产领用当期,加计抵扣1%,这种情况在纳税申报时应填写在哪一栏?
回答:9%的农产品发票税额填写在第六栏,1%的加计扣除填写在第八栏,13%税率的货物加计扣除也填写在第八栏。
关于纳税申报的两个常见问题,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数字化电子发票(全电发票):
数字化电子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无需介质支撑、无需申请领用。数字化电子发票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全国统一赋码、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自动流转交付。
纳税人可以通过数字化电子发票受票业务税务数字账户模块完成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相关操作。
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
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登录页
点击【我要办税】,找到【税务数字账户】。
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点击【发票勾选确认】,该模块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归集,纳税人如需将凭证用于抵扣勾选应当通过本模块进行操作。
选择【抵扣类勾选】:本功能用于对发票进行勾选或撤销勾选,勾选的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
发票勾选确认
抵扣类勾选
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
注意: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黄色,企业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提示,请谨慎勾选。
选择要勾选的发票信息,点击“提交勾选”按钮,点击“确认”后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操作。
确认勾选
做完发票抵扣勾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后,在【抵扣类勾选】界面,点击【统计确认】,进入发票统计确认界面,进行发票勾选汇总操作,汇总信息包括抵扣勾选信息、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
温馨提示:不抵扣发票、海关缴款书及代扣代缴完税凭证不列入统计范围,不列入用途确认范围。作进项转出处理的异常凭证,在解除异常凭证后勾选的,作单独统计。
如果当前税款属期还未生成勾选结果的统计报表,纳税人可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系统将对纳税人勾选结果进行实时统计。
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点击“统计确认”按钮,出现弹窗提示。
点击“继续”后,弹窗消失,输出结果,下方按钮变为“撤销确认”。
信息来源:四川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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