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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几个点(4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0-21 09:51:03 热度:2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是几个点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是几个点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是几个点

【第1篇】增值税是几个点

4.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出来以后,很多小规模纳税人表示,自己的税负压力更沉重了。为什么大家会这么认为呢?具体的点还在于发票的开具的问题上!开具专票就不享受免税……具体影响不影响税负,下面我们一起瞅瞅!

实行小规模免税后税负受影响吗?

4月1日之后,小规模开具专票是按3%征收率来开具!

减税后的4种情况分析

第一:小规模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的全部开开具普通发票

第二:小规模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开具专票的多)

4月1日后,开具免税发票为普通发票。开具3%发票专票,按3%专票交税!

第三:小规模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全部普通发票)

第四:小规模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普票和专票都有)

2023年4月1日后最新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适用5%征收率

适用3%征收率和3%征收率减按2%征收

3%征收率减免税

好了。有关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和发票开具的问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有所理解!对于发票开具税率的问题上述也有说明!后附的增值税小规模税率表,可收藏备用。

【第2篇】普通增值税是几个点

企业对外销售货物,一般会涉及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以及企业所得税。那么企业销售后开票给客户,需要加多少个税点才能保证企业将税负转嫁给了客户,自己不亏呢?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者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基本征收率分为3%和5%,疫情期间3%征收率减按1%征收。同时,小规模纳税人月度应税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季度应税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率=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征收率÷不含税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以对外销售货物为例,享受完减征政策后,增值税税负率不高于1%。

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会计利润总额×税率÷销售收入(不含税)=销售利润率×销售收入(不含税)×税率÷销售收入(不含税)=销售利润率×税率

注意:以上计算公司是粗略推导,抓大放小,假设会计利润总额就是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实际,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适用税率(纳税调整额主要是税会之间的差异,以及某些税收优惠政策导致)。

同时,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实际税率为12.5%×20%=2.5%;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实际税率为50%×20%×50%(两会期间提出再减半的优惠)=5%。

以20%的销售利润率,税率为25%,那么其企业所得税税负率约为5%。对于小微企业而言,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一般可以控制在3%——4%左右。

附加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税综合税率最高为12%(城建税最高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率为1%计算,加上附加税的综合税负率为1%×(1+12%)=1.12%

买卖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不含税金额为计税依据,印花税税负即为万分之三。

综上,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对外销售货物,不含税销售额外加4%——5%,最多6%即可覆盖需要缴纳的税款(增值税及附加税1.12%,企业所得税3%—4%)。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即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税负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可以抵扣的成本费用×适用税率)÷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准予抵扣的进项成本费用)×适用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一般商品销售税率为13%,考虑购进准予抵扣进项成本费用,企业实际税负率一般不会超过7%,加上附加税的综合税负率一般不超过7%×(1+12%)=7.84%

企业所得税方面,扣除日常经营的成本费用一般小微企业实际税负(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销售利润率×税率)在4%左右,高一些的实际税负在5%左右。

印花税税负率为万分之三。

综上,一般纳税人企业,对外销售货物,不含税销售额外加11%,最多12%即可覆盖需要缴纳的税款。

【第3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几个点

你了解发票盖章的要求吗?

今天就给大家来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1

国家明确!

发票这样盖章罚款1万!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由此可以看出,小小的发票章风险却不小,那么如何正确地加盖发票专用章呢?我们往下看...

2

2023年最新!

不同发票盖章要求汇总!

您的发票章都盖对了吗?发票盖什么章?怎么盖?小编给大家做了个汇总:

票种

发票盖章要求

政策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增值税普通发票

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一节第五条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⑴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版开票软件通过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纳税人另外再加盖。

⑵使用税务ukey版开票软件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平台开具电子发票不必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373号)附件2《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技术方案》第二条第(二)项第4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通用定额发票

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区块链电子发票(深圳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纳税人另外再加盖。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推行通过区块链系统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三条

3

发票章不清晰

盖了两个章怎么办?

有的会计人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在盖章的时候企业信息显示不全,或者糊掉了,可以再盖一个清晰的在旁边吗?

官方统一回复:

厦门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综上,文件暂无规定因发票专用章不清晰重新加盖为无法律效力的情况。

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税务局给了明确答复:发票上盖章不清晰的“可以补盖”。

注意:补盖的印章要保证并不会跟原来盖的重叠,也不会遮挡增值税发票上的其他内容。

4

发票章其他热点问题答疑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答:不可以。《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财务专用章,或者说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公章可以吗?

答:不可以。政策参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3.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吗?

答:有效。只要清晰可辨认,只是影响美观,不影响发票的使用效力。当然,也不要因此随便盖,还是要按规定加盖。

4.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答:不需要。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用的,无需盖章,实务中有很多企业记账联也会盖上章,这也是可以的。

5.电子普通发票打印后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答:不需要。电子普通发票自带发票专用章,打印后不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非要再盖一个章,也不影响发票的使用,画蛇添足而已。

6.没有盖章的发票怎么处理?

答:纳税人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有被罚款和被拒收的风险。

没有盖章的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除了责令限期改正,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纳税人有权拒收。当然现实中很少出现这种被罚款的情况,一旦发现补上章不就完事了。

温馨提示:虽然发票盖章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会计工作无小事,只有取得合法合规的发票,才能减少税务审核的风险。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建筑财税频道、中国会计报,由深圳航天信息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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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几个点

发票是我们每天都要接触的,是纳税人在买卖业务,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离不开的存在,但你真的懂发票么?

这3种发票虽然常见,却是最有力的凭证!

发票,是所有公司及个人都会接触到的,也是作为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最有力证据之一,那么常见的发票有哪些种类呢?

只能开普票不能开专票的4种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真实交易的业务,这4种情形也是不能开专票,只能开普票的,切记: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的。

2、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

1)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的。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法按3%减按2%缴纳增值税的。

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法按3%减按2%缴纳增值税的。

注意: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3%减按2%缴纳增值税,也可放弃减税,按按3%缴纳增值税,并可开专票。

4、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这11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了!

普票只有名称、没有纳税号、开票信息不齐的,都不能再报销了!

那么除了这些,还有哪些费用发票也不能再报销了呢?

1、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报销!

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取普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相符,如没有购进直接虚开,不能报销!

3、收到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4、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不能报销!如盖章错误(盖得财务章或是公章)、盖章模糊、或未盖发票专用章等。不能报销!

5、发票适用税率错误的,不能报销!

6、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票必须备注,否则不能报销!

7、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出租车发票,不能报销。

既然旧版发票不能报销了,那新版发票长什么样呢?

8、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不能报销!

9、品名笼统的名称内容没有具体明细,不能报销!

注意: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开具不实的发票,不能报销。

10、收到发票附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的,不能报销。

注意:自行a4纸打印不可报销。

11、成品油发票没有“成品油”这三个字;“单位栏”、“数量”栏填错;不通开票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统统不能报销!

收到发票时7个“不行”

1、发票没有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律不行!

2、适用税率错误,一律不行!

3、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相符,一律不行!

4、笼统的开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发票,一律不行!

5、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一律不行!

6、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外加盖上发票专用章,a4纸自行打印的,一律不行!

例如:在文具店里,买了一些签字笔、笔记本什么的,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型号、数量都打印出来才行!

7、开具培训会议清单,必须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其它途径开具的清单,一律无效!

20个发票涉税的风险点

大数据下,企业数据信息透明化,尤其是金三、金四的存在更是让所有违法行为无所遁形,以下20个关于开发票的涉税风险点,一定要注意:

风险1:利用免征额临界点达到销售方虚开、购货方虚增成本费用,从而逃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小规模月15万元或季45万元的免征额)

风险2:取得白条入账等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风险3:未按照规定销售方随意作废开具的发票。

风险4:取得的发票一直未付款或者大额现金支付。

风险5:经常凌晨开具发票。

风险6:检查企业之间对开发票问题。

风险7:未按照规定开具合格的发票。

风险8:疫情期间免税发票开具错误的问题。

风险9:发票清单开具错误的问题。

风险10:金额顶格开票情况。

风险11:纳税人是否存在购销不匹配、进销项明显异常。

风险12:大额费用支出发票证据链不充分有可能带来没法税前扣除的风险。

风险13:在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小规模纳税人来开具发票,同一ip地址对外开具发票,有虚开发票嫌疑。

风险14:开票金额快达到免征额临界点的时候经常出现作废发票现象,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比例异常。

风险15:新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短期内开大额发票,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年龄偏大,并没有经营能力甚至不具备生活能力等,有虚开发票嫌疑。

风险16:检查舍近求远开票,或者属于货物来源地预警风险。

风险17:取得税收洼地发票过多的风险。

风险18:农产品发票的风险。

风险19:检查自然人代开发票问题。从自然人处取得大量或大额代开普票风险指标。

风险20:特别提醒:取得“咨询费”、“推广费”、“会务费”、“办公品”、“食品”、“材料”、“配件”、“日用品”、“劳保品”等笼统项目的发票,应注意税前扣除的涉税风险!

发票怎么查真假?附其他常见问题

想要查询发票真假,可以直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新系统开具的专票、普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电子普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发票的一些常见问题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不可以。发票只盖清晰的发票专用章。

2、开具红字发票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时间限制,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即可开具。

3、取得了税率填错误的普票,应该如何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因此,可将已取得的发票退回销售方,并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4、若购方专票已经抵扣,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购买方取得专票已抵扣的,可在发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5、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是否需要交给购买方?

根据相关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票已抵扣的,由购买方根据问题4处理后,销售方可开红字发票,需要将红字专票对应的联次(发票及抵扣联)交给购买方。

注意:其他情形,并未做明确规定的,应与《信息表》保持一致,销售方开具《信息表》的,红字发票不需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开具《信息表》的,红字发票需交给购买方。

6、我是一般纳税人,准备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是否还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相关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业务交易的,应当按征收率开票;转登记日前已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专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专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局申请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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