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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增值税抵扣流程(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9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进口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进口增值税抵扣流程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进口增值税抵扣流程

【第1篇】进口增值税抵扣流程

大家都知道增值税计征中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含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扣除率计算的进行税额。

........

其中对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的增值税抵扣,实行的是“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操作过程中常常遇到很多问题。纳税人将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一般纳税人版)v2.4》中进行数据采集,采集完成后导出文件到电子税务局进行上传。

▽▽▽

这一期我们主要来学习一下如何通过采集软件采集相应的数据。

1

如未下载该软件,可以到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下载安装。

具体下载路径如下:江苏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jsgs.gov.cn/sso/login)

登录页面右上角的下载,进入后,找到(苏州)通用数据采集软件v2.4

下载后解压,点击 dkzksetup.exe 进行安装,选择完全安装。

安装完成,点击退出。

在桌面上就可以看到软件的快捷方式

2

打开软件进行信息采集。

(1)进入

初始口令123456,输入123456后,点击确定,进入系统

(如果有不会操作的情况,也可以具体参看帮助-目录)

(2)如第一次进入,先新增企业

点击确定,新增纳税人完成之后,左侧会出现企业名称,先点击下面的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然后点击新增报表。

在新增报表界面,会让你选择所属区间,这里是所属区间,就是你现在上传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月份,而非纳税人收到的海关缴款书的开具日期所在的月份。

选择好所属区间,点击确定,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下面就有我们的报表了,此时我们就可以在右侧开始填写需要上传的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信息了。

我们可以直接在右侧红框标记的部分中填写 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内容(请特别注意,不要把关税、消费税的缴款书单据往里面填写)

也可以双击右侧 红框中的任何一个空格或者点击 纵向编辑,都会弹出 记录编辑 的填写弹窗,直接在 记录编辑中填写。

各字段他填写注意事项:

①专用缴款书号码

目前海关同时使用两套通关系统h2000系统、h883。两个系统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格式有所不同。

对于海关h2000系统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

(格式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lxx”,号码共28位),纳税人在采集海关完税凭证抵扣信息时,应按总局规定的“xxxxxxxxxxxxxxxxxx-lxx”22位格式(即在28位中去掉括号及括号内的四位数)完整录入。

对于海关h883系统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

(格式为(xxxx)xxxxxxxxx-lxx,号码共19位),纳税人在采集海关完税凭证抵扣信息时,应按总局规定的“xxxxxxxxx-lxx”13位格式(即在19位中去掉括号及括号内的四位数)完整录入。

“lxx”中的l表示本票为代征增值税的税票(a代表关税,y代表消费税),xx表示该票是该项进口业务中打印的第几份税票,该序号不分税种流水编排。

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相关样图如下:

最新形式的电子档的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下:

对于最新形式的海关缴款书,专用缴款书号码就填写no.后面的部分即可,-l02这个后缀部分也是要填写,不能省略。

②进口口岸代码、进口口岸名称.

进口口岸代码是4位数字,一般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号码中的前4位(海关h2000系统开具“(xxxx)xxxxxxxxxxxxxxxxxx-lxx”,标记为红色的前4位是进口口岸代码;而海关h883系统开具的(xxxx)xxxxxxxxx-lxx,标记为红色的前2位是进口口岸代码的后2位,需要到中国电子口岸关区代码表中进一步查询核实4位进口口岸代码;)

得到进口口岸代码之后,再填写 进口口岸名称,有2种填写进口口岸名称的方式:

1.使用进口口岸代码结合 中国电子口岸关区代码表查询后 填写 进口口岸名称。

2.直接填写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左上角的海关名称。

其实进口口岸名称这个字段本身是不参与比对的,写从电子口岸关区代码表中查询出来的正确进口口岸的简称或者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海关名称都可以。

中国电子口岸关区代码表查询网址如下:

https://www.chinaport.gov.cn/pages/parameter/parameter-detail.html?name=cuscustoms&zhname=关区代码表

③填发日期及税款金额

填写完毕点击 保存并新增,会提示数据项确认,再输入一次,点击确定即可。

3

采集完毕,点击数据申报,点击 指定路径,选择需要到导出的位置,开始导出生成需要上传的文件。

4

导出成功,在指定路径下找到导出的2个.xml文件(如下图)

有任何问题,可关注微信公众号 办税总动员 来撩~

【第2篇】海关进口增值税

在实际进口过程中,税费是个规避不了的要点,而不同的进口方式,有时候往往让很多初入行业的朋友摸不着头脑。这次给大家梳理了一些日常清关过程中,与进口税费相关的咨询率较高的问题,分享出来,大家可以收藏看看,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进口的税费是如何计算的?

① 进口从价关税计算公式:

应征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应征消费税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②进口从量关税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关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消费税税额

应纳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什么是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成交方式为fob的情况下,能比cif少交税吗?

完税价格,是指海关在计征关税时使用的计税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五条“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也就是说,无论成交方式是什么,最终用来计缴进口税费的基数,始终是:货物的成交价格+境外运输费+保险费+杂费,只是不同的成交方式,在报关单上的体现形式会有些不一样而已。

我的进口货物并没有购买过保险,为什么实际征税的时候会有笔保险费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者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其计算公式如下:保险费=(货价+运费)×3‰”

海关征税时用来计算的汇率,是怎么来的?为什么和征税当日银行的汇率不一样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24号令) 第十六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按照该货物适用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完税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分。

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人民币元后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小数)。如果上述汇率发生重大波动,海关总署认为必要时,可以另行规定计征汇率,并且对外公布。”

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当适用指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货物运抵指运地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实施的税率

经海关批准,实行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

我有批货物要先进保税区放着,过一段时间再安排出区,计税时依照的是哪个税率?

已申报进境并且放行的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租赁货物或者已申报进出境并且放行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义务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

保税仓储货物转入国内市场销售的;

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

可以暂不缴纳税款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不复运出境或者进境的;

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

我的货物在实际装柜的时候多装了一些,这些多装的货物要征税吗?

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溢短装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溢装数量在合同、发票标明数量3%以内的,或者短装的,海关应当根据审定的货物单价,按照合同、发票标明数量计征税款。

溢装数量超过合同、发票标明数量3%的,海关应当根据审定的货物单价,按照实际进出口数量计征税款。

为什么我的进口货物成交方式为fob,经保税区存放后,出区时成交方式变成了ci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进口时填报cif”。

货物在申报进保税区时,一线入区的报关单上成交方式按照实际成交方式填报,二线出区申报时,因从保税区到境内这段区间并未发生实际意义上的进出境,因此成交方式应填报为cif。

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是指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

买卖双方为同一家族成员的;

买卖双方互为商业上的高级职员或者董事的;

一方直接或者间接地受另一方控制的;

买卖双方都直接或者间接地受第三方控制的;

买卖双方共同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第三方的;

一方直接或者间接地拥有、控制或者持有对方5%以上(含5%)公开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或者股份的;

一方是另一方的雇员、高级职员或者董事的;

买卖双方是同一合伙的成员的。

买卖双方在经营上相互有联系,一方是另一方的独家代理、独家经销或者独家受让人,如果符合前款的规定,也应当视为存在特殊关系。

以上是我在公司时同事小伙伴反馈最多的几个进口税费问题,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收藏,也欢迎大家评论区补充分享。

【第3篇】45吨以上飞机进口增值税税率

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民航全行业运输飞机期末在册架数3296架,比上年年底增加346架,增速为11.73%;

2023年年底,通用航空在册航空器总数达到2297架,其中教学训练用飞机680架。

随着民航交通在综合交通中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我国对运输飞机和通用航空器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以通用航空器为例,到2023年我国通用航空器的数量要达到5000架以上,现有的通用航空器数量同目标数量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额。

目前,我国民航业发展所需要的运输飞机和通用航空器大都通过直接进口或进口租赁方式引进。

飞机进口?听起来好高大上,怎么办进口手续?

1飞机(包括其他航空器,如直升机等)进口报关,需要哪些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报关单;2、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3、合同;4、发票;5、装箱清单;6、大部分需要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7、其他有关单证。

注意,进口飞机绝大部分都需要'o'证,也就是'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

2飞机进口有哪些方式可以选择呢?贸易方式有多种可选

√ 一般贸易直接进口√ 保税模式先进区后进口√ 其他......

无论哪种进口方式,其流程都简明易操作,办理手续方便。

3飞机是不是也能进行保税展示交易呢?当然可以,保税展示交易优点多多,既可以减轻企业一定的资金压力,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和终端售价,也可以加快商品流转速度。

友情提醒:

no.1 开展保税展示交易的区内企业应当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辅助系统联网,并通过系统向主管海关办理货物出区展示备案手续。

no.2 如果期间出现延期和内销等情况,应该及时积极应对,如办理延期手续等。

no.3 货物完成保税展示交易后,企业应办理保税展示交易结案手续,做到'有头有尾'。

4跟境外包修服务商签订了包修合同,航材的进出该怎么征税呢?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飞机航空器材包修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中有明确回答。

什么是'飞机航空器材包修'?它指的是国内航空公司与境外包修服务供应商签订包修合同,由包修服务供应商在包修合同范围内,以修理航材或者交换航材的方式提供维修保障服务,国内航空公司按包修合同约定,分期向境外包修服务供应商支付'一揽子'包修费。

注意:海关对包修合同项下支付的包修费征税,不对实际进出境航材征税。

tips

1、国内航空公司在申请办理航材包修业务前,需提供航材包修合同、备案清单、书面说明等资料,填写《航材包修业务情况表》提交国内航空公司所在地直属海关业务现场,同时做好航材包修业务档案备海关核查。

2、申报时,贸易方式栏目应填写'1300修理物品',并在'备注栏'注明《航材包修业务情况表》编号、'航材包修'字样、航材包修合同号。

3、包修合同在执行期间发生变更的,需办理包修业务变更手续。

4、航材包修合同执行完毕后,国内航空公司应在一个月内在属地海关办理相关核销手续。

飞机直接进口的税收实务分析

飞机直接进口同其他货物直接进口的税收政策类似,其涉及的进口税收问题也比较简单。在满足各类进口条件的前提下,飞机直接进口主要涉及进口关税以及进口增值税。

进口关税

飞机直接进口需要按照进口货物缴纳进口关税。不同种类的飞机适用的最惠国关税税率差别很大,从1%~5%不等。其一般规律是,飞机空载重量越大则最惠国税率越低;大型运输客机的最惠国税率低于大型货机的最惠国税率。

2023年我国部分飞行器进口关税税率

进口增值税

民用航空器在进口过程中要按照进口货物缴纳进口增值税。但近几年我国增值税改革较为频繁,因此民用航空器进口增值税的计算和抵扣政策也有所不同。其中,对进口飞机影响比较大的税收政策有:一是2023年8月底我国实行全民营改增,民航业改征增值税,因而飞机在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在航空公司的国内销项税中进行抵扣;二是2023年5月我国飞机增值税的基本税率由17%降到16%;三是我国对空载重量超过25吨的客货运飞机实行优惠税率,但对优惠税率进行了微调。

进口飞机增值税税率变迁

来源:私人飞机、宁波海关南京海关、中国海关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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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软件进口增值税

对于每一个研发端、使用端来说,软件产品资金投入的回血很大程度上需要国家政策的肯定与支持。虽然政策偶有变化,但总体而言,相应政策的申请必须准备的资料都有:软件登记测试报告。

政策支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规定,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调整后现行税率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需要提交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因此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成为了“申请退税”的重要环节,相应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是“申请退税”的必要材料之一。

2023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此次公布取消的25项税务证明事项,其中包括“纳税人办理软件产品、动漫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时,需提供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不再提交等于不需要了吗?

并不是!

《决定》里“取消后办理方法”提出“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后续管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一经发现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由此可见,该《决定》并不表示企业向当地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即征即退时,可完全把软件登记测试报告排除在所需准备的材料之外。

软件产品登记检测报告仍然是即征即退申报成功的重要证明材料。

案例说明

果果软件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某软件的开发和销售。2023年9月进行税额合计为280万元。当月销售收入如下:(收入为不含税销售收入,当月不存在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

当月销售开发软件收入共计8500万元;销售嵌入式软件,取得销售收入共计1000万元,其中硬件设备销售额为780万元;为满足客户升级需要,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销售,共取得收入65万元;对老客户收取当年的维护费用55万元。问当月销售软件应缴纳增值税金额以及能否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单位:万元)

【解析】

销售开发软件销项税额为:

8500*13%=1105(万元)

销售嵌入式软件销售税为:

(1000-780)13%=28.6(万元)

销售改造产品销项税额为:

65*13%=8.45(万元)

收取客户维护费用销项税为:

55*6%=3.3(万元)

进项税额分摊:

280*(8785/9620)=255.70(万元)

销售软件应缴纳增值税:

1105+28.6+8.45-255.70=866.35(万元)

增值税税负:866.35/8785=10.09%,高于3%,符合条件应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

因此,可以申请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为:866.35-8785*3%=602.8(万元)

来源于网站:中国会计视野)

由此可见,符合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的确能够为企业节约成本,以便于再投入研发和公司运转。因此软件登记测试报告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

而增值税即征即退-软件检测证明材料是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需要找具有cmacnas资质的的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出具。

国家工控安全质检中心西南实验室(哨兵科技)就满足这个条件。

国家工控安全质检中心西南实验室(哨兵科技)是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的下设机构,哨兵科技是落地实体,哨兵科技(国家工控安全质检中心西南实验室)具备cma、cnas检测资质与能力,严格依据gb/t 25000.51标准和专业的测试方法,可面向全国开展第三方软件登记测试服务,出具合法的第三方软件登记测试报告,满足客户高企认定、退税、两免三减半认定、双软评估等需求。同时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包括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性能测试报告、确认测试报告等)均可通用全国。

【第5篇】进口货物增值税怎么算

#税务师考试##税1背记知识点#

一、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1、申报进入海关境内的货物,纳税人为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2、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商品,纳税人为购买的个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与境内交易增值税适用税率一致。

提示: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仍然适用增值税税率,而不是征收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四、进口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时间:报关的当天,纳税地点:报关地海关,纳税期限:15日内。

2.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规定

(1)以其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

(2)单次限值为5000元年度限值为26000元限值以内增值税和消费税按照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关税税率暂设为零);

(3)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4)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26000元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5)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6)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第6篇】进口货物增值税

如何确定进口货需要交多少税,以及交哪些税和计算方法都在这里在进行进口贸易过程中,交税货物在国与国之间流通最重要的一环。

国家对各种商品品类有相对应的关税税率等税收。具体确定缴纳哪些税以及交多少需要根据货物的具hs编码对应的海关监管条件进行确定。

一、一般对进口货物征收:1、增值税2、关税(所有关税都是有中国海关代税务部门征收)3、少数商品要征收消费税4、一些特定的货物也有反倾销税等。

所有产品进口是一定要缴关税和增值税的,增值税率普遍都是13%。某些产品的进口关税率是0%。

各类税费的计算方法:1、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2、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额)×增值税率;3、进口消费税:从价消费税额=(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率;从量消费说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

【第7篇】进口增值税会计分录

经常网上海淘的人,在买东西的时候除了要付一笔货款外还有个进口税的钱,那么如果公司涉及到海外进口,会计该怎么核算呢?

进口涉及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1.进口关税释义及计算

2.进口增值税释义及计算

3.进口消费税释义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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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进口软件产品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进口货物的货主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举个例子,某公司要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的价格为500万元,根据查询该货物的hs编码对应的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本批货物的应纳税额为(500+500x10%)x17%=93.5万元。

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9篇】进口轮胎增值税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机动车辆轮胎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在m、n、o和l类机动车辆上使用的充气轮胎,包括轿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摩托车轮胎将强制实施ccc认证,未经认证的轮胎将不得进口。

一、盐田进口汽车轮胎操作流程1、与国外供应商签订外贸协议 2、国外厂商备货 3、订舱后安排出口申报 4、国际运输同时提供给国内对应的资料 5、货物到港(机场)后博隽安排口岸清关 6、出税单以及缴税 7、清关完成后海关放行 8、放行后配送到客户指定仓库

二、盐田进口轮胎报关所需单证:

1、 提单,船公司提供

2、 装箱单,货物装箱情况的单据

3、 invoice,国外发货人提供的有关货物货值的票据

4、 贸易合同,发货人与国内收货人签订的合同

5、 原产地证,

三、盐田进口轮胎报关申报要素:

1:品名、2:用途、3:规格型号、4:辋圈尺寸、5:胎面花纹、6:断面宽度、7:品牌、8:速度等级

四、盐田进口轮胎注意事项:1、进口轮胎整个环节大概需要多长时间?2、进口轮胎企业如果没有进出口经营权是否可以进口?3、进口轮胎关税及增值税分别是多少?4、进口轮胎会产生哪些费用?怎么计算成本?5、进口轮胎到达港口(机场)后要怎么样才能提货?6、进口轮胎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如何避坑?7、目前轮胎一般进口的方式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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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进口产品增值税计算

在亚马逊平台,vat的增值税税率分为三种,分别是20%标准税率,这种税率适合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5%的低税率,适用于家庭用电或者汽油能税率,以及0%税率,不过这种只是极个别情况。

通常,卖家所需要缴纳的时机vat可以用一下公式来涵盖:

实际vat=销售税vat—进口增值税(importvat)。

进口增值税(importvat)=(申报的货物价值+头程运费+关税)×20%(进口增值税卖家是可以申请退回的)。

通常情况下,销售税vat指的是在货物卖出后,需要商家的售后税,而且不同类别的产品所收取的增值税vat税率自然也不同,不过绝大多数产品都是按照标准的vat税率20%来计算的。

此外,在欧盟市场,一般销售税vat都是由客户来承担的,用公式理解可以概括为:

销售税vat=产品定价(税前价格)×20%(这是客户承担的)。

不过,商家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vat号码是唯一的,也就是说您所使用的海外仓储服务公司不能帮您代缴增值税,您也不能使用海外仓储服务的公司或其他个人的vat号码作为自己的增值税账号。

【第11篇】进口设备增值税

进口设备购置费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进口设备货价,第二部分为进口从属费用,第三部分为国内运杂费。

举例说明:

比如以从底特律购买设备到北京为例,来说明进口设备购置费的构成。从底特律购买设备到北京,我们该如何进行交易呢?

现在国际贸易中,一般通行的做法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什么是装运港船上交货呢?

比如底特律的卖家把货物运到美国的旧金山港,此段运费与风险全部由卖家承担。买家雇一艘船停在旧金山港口,卖家把设备装上船。一旦把设备装上船,买家就把钱支付给卖家。同时,风险也转移给了买家。

这个船上交货的价格称为离岸价,顾名思义,即离开国外的岸边到我们国家来。离岸价又可以称为进口设备货价。由此可以看出,在进口设备购置费里边货价不等于出厂价。

设备装船后,从旧金山把船开到天津港,跨越太平洋,不可避免要产生运输费用,这个运输费用称为国外运输费。海上会存在海啸等的风险,所以我们需要购买保险,即产生了国外运输保险费。

国外运费(即从装运港到达目的港的运费)=离岸价×国外运费费率

国外运输保险费=(离岸价+国外运费)×国外运输保险费费率

结算了国外运费和国外运输保险费后,船就开到了天津港的港口,此时的费用称为到岸价。

到岸价=离岸价+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

船开到天津港,我们不能直接把货物拉走,要履行一系列的入关手续,缴纳一系列的费用,即两费和三税。两费为银行财务费和外贸手续费,三税按照顺序分别为:海关关税、进口环节的消费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银行财务费的计算基数是离岸价,因为买卖双方交易结算发生在进口设备装船离岸时,买方把钱存银行,给卖方证明,到货后离岸,卖方即可凭证向银行收钱(外汇)。银行收取的费用也在此时发生,所以,银行财务费以离岸价为计费基础。

银行财务费=进口设备货价(一般为离岸价)×银行财务费率。

外贸手续费以到岸价作为计算基数,因为外贸手续费一般是指委托方委托有进出口权的公司代办进口或出口业务,而向受托方支付的费用,或者说,是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的服务费用,以到岸价作为计算基数,受托方可以最大程度的收取服务费用。

外贸手续费=进口设备到岸价×外贸手续费费率。

关税以到岸价为计算基数,消费税是典型的价内税,增值税的计算基数为到岸价+关税+消费税。

进口关税=进口设备到岸价×进口关税税率。

进口环节消费税=(到岸价+进口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到岸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我们需要注意:消费税并不是针对所有的进口产品都会征收,只有消费品才会征收消费税,所以有些题目中消费税可能为0。

缴纳完两费三税后,我们就得到了抵岸价,抵岸价=到岸价+两费三税。

从天津港运到北京,这个过程会产生国内运杂费。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进口设备购置费的计算公式:

进口设备购置费=进口设备货价(离岸价)+进口从属费用(两费三税)+国内运杂费。

我们可以通过下面图形再来梳理一下各项费用及其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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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

——2023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政策内容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三)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四)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应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二)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三)申报要求

1.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3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2.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报办理留抵退税。

3.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4.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5.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因纳税申报、稽查查补和评估调整等原因,造成期末留抵税额发生变化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6.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或者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应待税务机关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中填报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

7.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8.在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后、税务机关核准其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前,核准其前期留抵退税的,以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当期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报的留抵退税额。

9.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10.纳税人按照规定,需要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纳税人在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缴回的全部退税款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负数,并可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四)相关规定

1.申请留抵退税需同时符合的条件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23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3.存量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4.划型标准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属于大型企业。

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对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5.行业标准

“制造业等行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6.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23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在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

7.出口退税与留抵退税的衔接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8.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与留抵退税的衔接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9.纳税信用评价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4号)发布之日起,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并在以后的存续期内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对于已按照省税务机关公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参加纳税信用评价的,也可选择沿用原纳税信用级别,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10.其他规定

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

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可任意选择申请适用其中一项留抵退税政策。

相关文件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3年第14号)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3年第17号)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3年第19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4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0号)

来源:甘肃税务

【第13篇】进口增值税计算

从量计征的进口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从量计征的进口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比较简单清晰。我只要以我们进口货物的数量,乘以货物对应的消费税税率,就可以得出应纳税的金额。税率可以通过《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查询。

我们以某公司进口一票货物为例,货物类别为黄酒,进口量500吨,通过查询《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得知黄酒的定额税率是240元/吨。

消费税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500*240=120000元。

【第14篇】进口产品增值税抵扣

导读:进口增值税抵扣怎么认证?这个问题看似复杂,其实并没有大家认为的那么难理解。会计学堂整理出了一部分建议和分析,希望大家通过阅读能够找到自己满意的答案,具体的内容解析请仔细参考下文。

进口增值税抵扣怎么认证?

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采集软件中认证;

软件安装后,认证时,在电子报税里录入导出后,上传即可;

海关进口增值税认证抵扣采集系统可从二个地方下载;

1、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下载服务中心--软件下载--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采集软件下载;

2、网上申报--登陆--软件下载--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采集软件下载.

3、一般贸易进行的货物在进口环节海关已代征缴纳的增值税可以申报抵扣.

4、海关进口增值税的申报抵扣,签订合同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后即可申报抵扣,但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报时填写如下:

在填写申报表时,在表二有一栏专门的是海关的,还有单独一张表是海关的,填写好了即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可以不抵扣吗?

答:增值税专用发 票认证后,可以不抵扣.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后,先全部认证抵扣,然后在对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作进项税额转出.这样避免'缺联发 票'的麻烦:因为发票不认证,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缺联: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有发 票联信息(通过开 票单位抄报税上传),没有抵扣联信息(购买方不认证,没有抵扣联信息上传),次年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缺联发 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未认证抵扣原因.

【第15篇】进口货物为什么要交增值税

问:我公司 2021 年 9 月进口了一批货物,请问我公司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是否纳入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26 号)第一条规定,城建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第八条规定,本公告自 2021 年 9 月 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四问“所有两税税额是否都纳入城建税计税依据?”解答如下,不是。纳税人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不纳入城建税计税依据,不需要缴纳城建税。例,位于某市市区的甲企业(城建税适用税率为 7%),2021 年 10 月申报期,申报缴纳增值税 100 万元,其中 50 万元增值税是进口货物产生的,该企业 10 月应申报缴纳的城建税为:(100-50)×7%=3.5(万元)。因此,你公司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不纳入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需要缴纳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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