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应交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应交增值税会计处理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应交增值税定义
应交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本项目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填写。应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
计算公式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会计分录
1、月底,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进行账务处理,直接作为留抵税额;
2、月底,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
(1)计算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前留抵进项税额=本期应交增值税
(2)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2)缴纳: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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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一、增值税科目介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科目及专栏如下: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
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转出
未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
待转销项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
简易计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代扣代交增值税
根据我集团各企业增值税业务的处理情况可以将不经常使用的科目删除。(如“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出口退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简化后的科目如下: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销项税额
进项税转出
未交增值税
其中:“已交税金”用于核算当月缴纳当月的增值税款,日常业务中不常使用。
二、账务处理
1、日常账务处理
①购入原材料、固定资产等
借:原材料/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②销售商品
借:预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发生进项税额转出
发现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经查实属于人为原因,损失由个人承担的,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④发生减免税额业务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
2、期末结转账务处理
一般情况下,期末需要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栏目来把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平。
①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三级科目均结转至“转出未交增值税”归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②随后进一步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③月末减免税款冲减管理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3、年末结转账务处理
由于应交税费二级、三级明细的设置,加之部分财务软件自动结转的功能设置,应交增值税的明细专栏期末余额会自动结转到下一年的期初余额,造成余额无限制的累加,所以可以通过红字或相反会计分录把专栏余额对冲,结平各个科目。
①结转借方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免税款、已交税金)
②结转贷方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借贷方的差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或贷方。若“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有余额为有留抵的进项税额;若贷方有余额,则为应交的增值税。
在下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eas系统自动转账模板
根据以上账务处理,考虑到期末与年末的结转基本上相同,因此在系统设置两个自动转账模板。
应交税费贷方余额为负数怎么处理?
答: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贷方为负数.即为借方余额,意为企业期末有'留抵税额'存在.
留抵税额的产生原因有两种.
1、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进项税当期没有抵扣完,留抵后期销项税额.
2、企业有预交增值税,预缴税款形成当期留抵增值税款.
应交税费是在借方还是贷方?
答:应交税费余额在借方表示借方余额表示多交的税费和尚未抵扣的,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交未交的税费.
如果是计提多了就根据相对应计提多的那个月冲销多计提的部分.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一、增值税会计核算
二、取得资产、接受劳务的会计核算
1.从境外购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2.购进免税农产品
借:材料采购等(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买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提示:购进农产品时,应按照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待生产领用时,如果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加抵1%。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材料采购等(加抵的1%进项税额对应的金额)
三、销售等业务的会计处理
1.视同销售——委托他人代销商品时(委托方)
(1)确认代销商品同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支付手续费时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2.视同销售——销售代销商品(受托方)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取得代销手续费收入:
借: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视同销售——将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对外无偿赠送(或用于市场推广等、交际应酬)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示:此种情形下,会计上不确认收入,按照账面成本结转库存商品,会产生税会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4.提供建筑服务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间早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
5.销售不动产
(1)需要向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申报,计提销项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商业企业的会计核算
基本原则:“库存商品”科目按照零售价格记载,零售价(含增值税)与不含增值税的购进价格之间的差额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
【典例研习·5-11】
某零售商店采用零售价金额核算,2023年9月5日购进b商品一批,进价10 000元,支付的进项税额为1 300元,同时支付运费109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该批商品的含税零售价为14 000元;9月20日,该批商品全部售出,并收到货款,增值税税率为13%。假设9月无期初同类商品的存货,则该零售商店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购进商品支付款项时:
借:物资采购 10 000
销售费用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309
贷:银行存款 11 409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14 000
贷:物资采购 10 000
商品进销差价 4 000
(3)商品售出收到销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 000
贷:库存商品 14 000
(4)月末,按规定的方法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用销项税额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不含税销售额=14 000÷(1+13%)=12 389.38(元)
销项税额=12 389.38×13%=1 610.62(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1 610.6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610.62
(5)月末结转商品进销差价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借:商品进销差价 4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 000
我们知道,记账报税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一件事。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工程进项税额没有抵扣完怎么办的问题解答。
工程进项税额没有抵扣完怎么办
进项税额没有抵扣完反映在企业账上是'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借方余额.一直没有抵扣完,'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始终是借方余额.'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借方余额称为'留抵税金',也就是留到下一申报期抵扣.不过正常经营的企业不会长期出现进大于销,因此这类企业是税务机关监控、纳税检查的重点
每月取得发票均到税局认证,并于次月全额申报已认证进项税金,会计账务处理全部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符合上述规定,将其中的40%转出,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中,然后,再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申报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企业如何解决进项税少的问题
进项票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因为那是上税凭证。进项不够的情况下公司就需要补齐税费,拿到足够的税票。当然,企业要直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上税没有做任何的降本措施,那么税费是会非常高的。进项降本是很重要的,要想降本你可选择自己多学习税筹方面的知识,然后结合国家的税收福利政策来降本。
所谓的销项多于进项指的就是费用支出过多,税票缺少这种状况。遇到这种状况,我们是需要补齐支出的税费的。前面已经说到过了,如果直接按照国家规定直接上税不做任何税务筹划,那么,需要上缴的税费是很高的。像这种情况就应该找专注财税多年的比安财穗,利用比安财穗灵活用工平台在合规范围重新搭建企业的用工模式。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企的宝财税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工程进项税额没有抵扣完怎么办(进项税未抵扣完的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企的宝财税。
1、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下设置哪些明细科目?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2、一般纳税人可以网上登记办理吗?
根据《关于在全国推广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的通知》的规定:在全国范围推广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是税务系统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在2023年11月20日前,按照本通知和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有关要求,实现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3、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截止2023年12月31日。
4、一般纳税人销售额达到多少,才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所以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就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5、一般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怎么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增值税在我们会计人的实际工作中是很常见的,那么增值税相关的会计科目内容包含哪些呢?如果你对这部分知识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纳税人是要按照国家征税的标准,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工作。自从营改增实施以后,有关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也做出了一定的规定和要求,财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必须严格遵守核算标准和记账准则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所有的增值税纳税人,不管是营改增纳税人还是老增值税纳税人,特别是2023年科目设置和核算都要发生重大的变化。文件规定: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本规定执行。2023年5月1日至本规定实施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的执行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
增值税相关的会计科目内容有哪些?
1、“应交税费”二级科目由5个增加为10个
原来: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检查调整(取消)
现在: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由75号公告失去意义)、待抵扣进项税额、预缴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代转销项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缴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哪些明细科目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设专栏)、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不设置若干专栏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会计科目,原来: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现在:1、进项税额;2、销项税额抵减;3、已交税金转出;4、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5、减免税额;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7、销项税额;8、出口退税;9、销项税额转出
以上就是有关增值税相关明细科目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交纳增值税
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
2023年6月,甲公司当月发生增值税销项税额合计为525200元,增长私会进项税额转出合计为29900元,增长私会进项税额合计为195050元。甲公司当月应交的增值税为
525200+299000-195050=360050(元)
甲公司当月实际交纳的增值税税款为31005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10050
贷:银行存款 310050
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月末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例
甲公司将尚未交纳的其余增值税款50000元进行转账。甲公司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00
7月份,甲公司交纳6月份未交的增值税50000元,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注: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代表期末结转下期应交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代表多交或预交增值税。
后台有位朋友发了这么一个问题。
大概意思就是,他们当期有些进项发票不想勾选抵扣,问如何做账?她写的是做待抵扣进项税科目。
这里正确的做法是用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这个科目来处理。
小编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9月外购公司汽车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增值税税额为130,当月尚未进行勾选认证。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小车费 1000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30
贷:银行存款 1130
这个时候申报表是不需要填写的
小编公司在10月对该专用发票进行勾选认证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30
这个时候需要讲进项税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2的相应栏次去申报抵扣。
待认证进项税,一方面保证了核算的完整性,通过这个科目保证了贷方的科目(应付、银行存款等)的完整性,一方面保证了核算了及时性。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属于当期的费用不管是否支付都应该计入当期,更不会因为是否勾选抵扣为是否入账的标准。
我们日常取得费用发票,不一定当期都会勾选抵扣,所以财会2016,22号文增加这个科目。
当然实际工作中很多纳税人其实也没有使用这个科目,毕竟进项税通过这个科目转一次也增加工作量。
比较常见的就是直接就计入进项税额了,至于账务和勾选申报的差异,通过台账备查处理,这个属于时间跨月差异而已。
增值税的明细科目设置是会计科目中最多的,待抵扣进项税和待认证进项税经常被大家搞混。
其实很好区分,待认证,顾名思义,就是尚未勾选认证的发票,待抵扣,那就是已经勾选认证但是尚未抵扣的部分。
很多人就要问了,什么情况还能勾选认证了留着先不抵扣呢?不是都说勾选认证当期必须申报抵扣吗?
问的很好,确实情况不多,而且能用的几种情况慢慢的都消失了,大家需要注意。
1、不动产分期抵扣可以使用,这个政策2023年就取消了。这里小编就不多举例了,有兴趣了解这个的可以看看这篇文章:再见 !不动产分期抵扣
2、辅导期纳税人,虽然目前还有辅导期纳税人的规定,但是实际上呢?以前发票认证后还有稽核,稽核相符出了通知书才能抵扣,现在增值税发票勾选平台,其实销售方在开具上传后就有稽核了,可以说稽核是实时的,一旦发票作废、红字,购买方都无法查询到需要勾选的发票。
所以这种情况其实也基本名存实亡了。
当然,我们可以具体再来学一下。
辅导期,顾名思义,我还不完全放心你,还要对你进行特殊管理。你就理解为考察期嘛,有点类似临时工没转正的感觉。
既然是临时工,那你很多正式工享有的权利你就没法享受了全了。
比如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特定情况下领购时候先按3%预缴增值税。很惨,但是毫无办法,毕竟专票的重要程度堪比人民币,有“前科”或者新入行的都要重点监管一下才能放心转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十一条规定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风险的管理。对税收遵从度低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目前指的就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印发)的规定。
按照40号文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以及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对前者的辅导期为3个月,对后者的辅导期为6个月。所谓“辅导期”,其实就是加强监督并课以一定限制。
所以说你看看都是什么企业有这种待遇,要不就是新来的,要不就是犯过错的。纳入辅导期管理可没那么自由自在了,前面我们说了一些特殊对待,今天我们主要重点讲讲辅导期纳税人抵扣的问题。
不同于非辅导期纳税人“当月认证,当月入账抵扣”,辅导期纳税人实行的是“当月认证,比对无误后抵扣”。
40号文第七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第十二条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过《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导出发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并告知辅导期纳税人。
小编公司辅导期为2023年4-6月份。4月份收入为0,取得认证相符的2份金额为100000元、税额为130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未取得《稽核结果通知书》。
4月份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10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13000
贷:银行存款113000
申报表这样填写
5月份无收入,也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5月取得了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导出的发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
5月份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13000
6月申报5月增值税时候申报表这样填写。
3、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四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虽然总局的18号公告,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未来去向没有做明确的表述,但是,从总局相关部门领导的解读中,已经很明确的得出了一个答案。如果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一旦达到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条件,仍然要按照规定重新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所以,一旦被重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这笔“待抵扣进项税额”,还能够重新转入进项税额抵扣。
总之,这两个科目实际上都用的比较少,特别是待抵扣进项税,基本可能没什么公司用了。
你们用对了吗???
关税科目直接设置在应交税费-关税?应交税费下明细科目都有哪些,都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呢?
1、为了全面反映企业关税的缴纳、结余情况及进出口关税的计算,应在“应交税金” 科目下分别设置“应交进口关税”、“应交出口关税”明细科目;
2、应交税费二级明细有: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 进项税、应交资源税、应交城建税、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应交所得税、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分别核算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等税种; (1)其中“应交增值税”最为复杂,下面又设置许多三级明细科目:
①“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
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②“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③“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④“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 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⑤“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 销项税额;
⑥“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 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⑦“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 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⑧“出口退税”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 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⑨“简易计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 值税额;
(3)“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 缴的增值税额;
(4)“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 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一、一般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简易征收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三、扣缴义务人计税方法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留抵税额+简易征收税额
实纳税额=应纳税额-抵减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年销售额达不到前述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此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在达到标准后经申请被批准后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对小规模纳税人实现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税率为3%。
一般纳税人
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的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此外对于生产型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的,这一标准可以放宽至30万元人民币,但对非生产型商贸企业无论其会计核算健全是否健全均要达到标准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另外,由于自1999年起国家强制推广税控加油机,并禁止非税控加油机的生产和销售,所以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12月3日发布国税函[2001]882号《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将所有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无论其规模是否达到标准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
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如无下列行为,即使某一年度的应税销售额达不到标准通常也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
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
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作为一般纳税人在会计核算时,首先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
当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需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待认证进项税额)”。待用途认证后才能进项抵扣,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当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要在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的,应该先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税额)”,待到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度终了时,一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时,产生的月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进行结转。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记“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交税时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当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时,产生的月终多负担的增值税,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除满足条件可执行增量留抵税额退税政策的,均不得退回多负担增值税,直接形成“留抵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故,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而产生的月终多负担的增值税,不需要进项账务处理,即不需要通过“转出多交增值税”进项核算。
【导读】: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在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需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税费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核算科目,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下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账务处理
答: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
①原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在这种方法下,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销项税额。在购进阶段,会计处理时实行价与税的分离,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商品的成本;属于增值税税额部分,按规定计入进项税额。
②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増值税”、“未交増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商品时应交纳的増值税额在“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
③不动产分期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④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在销售阶段,销售价格中不再含税,如果定价时含税,应还原为不含税价格作为销售收入,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作为销项税额。
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⑤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企业提供应税服务,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价款的,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
⑥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増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⑦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导致原已计入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将进项税额转出,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当期转出,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当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调整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并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或者摊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分录
1、采购时:
借:原材料 / 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2、材料领用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3、计提工资
借:生产成本 / 制造费用 /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发生的水电费、机物料消耗等
借:制造费用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5、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车间用)
管理费用 (管理部门使用)
营业费用 (销售部门使用)
贷:累计折旧
6、月末,结转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a产品
生产成本-b产品
贷:制造费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分录
7、月末,结转完工入库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8、销售收入
借: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月末,计提附加税(增值税不在本科目核算)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0、月末,结转本月销售商品成本和税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1、月末,结转本月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2、月末,结转本月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13、季末,计提预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14、期末结转增值税(进、销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应交税金)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以上详细介绍了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账务处理,也介绍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分录。作为一名一般纳税企业的会计人员,特别是主管税务的会计人员,一定要非常清楚应交税费会计分录应该如何做。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期末了,如何结转增值税?
让我们从一个案例开始学起。
【案例】甲公司2023年12月份销项税额10万元,进项税额8万元,假设无期初留抵税额、不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甲公司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销售业务(只考虑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1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万
2、采购业务(只考虑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万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8万
3、月末结转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万
4、2023年1月缴纳增值税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万
贷:银行存款 2万
在上述案例中,很多小伙伴对于月末结转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比较疑惑,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否需要将余额结平哪?因为这些科目通常只在一方有发生额,另一方无发生额,就会使得科目余额越来越大。其实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是不需要把“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科目余额结平的。今天我们根据增值税的会计科目设置结合t形账户来分析为什么不需要把“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科目余额结平。
关于增值税(一般人)的会计处理,在“应交税费”下设置了10个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并且在“应交增值税”下面设置了10个专栏: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画图总结如下:
而且,应交增值税下的10个专栏,每个专栏都有方向,借方专栏有6栏,贷方专栏有4个,如下图所示: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款计算时,不只考虑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还要考虑期初留抵税额、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等情形,另外企业缴纳增值税的期限也有按月/季、按日预交,这些因素都导致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比较复杂。
一、按月/季缴纳增值税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月末结转和缴纳
企业按月/季缴纳增值税时,当月/季的增值税要到下月才缴纳,因此不存在当月缴纳当月增值税的情况,所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无发生额。
1、期末,假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有贷方余额,
也就是说: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此时上面t形账户存在贷方余额,表示企业有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应该下月缴纳,将应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这个专栏转到“未交增值税”中,因此期末转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期末转税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为零。下月缴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期末,假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有借方余额,如下所示:
也就是说: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此时上面t形账户存在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该继续留在该账户的借方,不再转出,而且这个余额的金额应该跟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期末留抵税额”金额相等。
二、若企业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月末结转和缴纳
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假设月末应交增值税账户情况如下:
1、假设:【(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0,表示企业存在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本期已交税金全部为多交。因此,需要将已交税金转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继续留在借方。转出多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上述账户中在贷方增加了“转出多交增值税”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2、假设:【(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已交税金>0,表示本月应缴纳的税金小于已经缴纳的税金,则下月还需补交,应将需要补交的税金从借方转出,账户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中增加“转出未交增值税”的借方发生额后,该账户余额应为0,如下图所示:
3、假设:已交税金>【(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0,表示本月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大于企业应交的增值税,也就是企业当月多交了税款,应交多交的部分从贷方转出,账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中增加“转出多交增值税”的贷方发生额后,该账户余额应为0,如下图所示:
4、假设:已交税金=【(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表示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与已缴纳的增值税相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期末账务余额为0,月末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下月也无需补交增值税。
通过t形账户分析,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末结转增值税的各种情况梳理了一遍,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专栏的期末余额不需要结平。
【导读】:应交税费用来核算企业应该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等,那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账务该怎么处理呢?下面是会计学堂的小编就此问题整理的相关财务资料,以供大家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账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其中:
1.“进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 :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7.“销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8.“出口退税”: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9.“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设置及账务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可以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转出,等,结转时有个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一般账务处理:1、购进商品时,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库存 2、销售商品时,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库存现金/应收票据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如果发生材料管理损失,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4.月底结转应交增值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进项转出的)}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次月初缴纳增值税后: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会计工作需要具备非常强的实操性,所以会计新手在实际做账过程中难免有所疏忽,看完上文,那么小编关于问题“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账务处理”就介绍到这里。你掌握了吗?如果想加强会计实操技能,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联系,可以多多跟我们会计学堂的老会计交流心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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