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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外贸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出口,无法分清内销外销。目前企业将采购部分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全部进行认证并且已申报抵扣,之后所购货物部分内销,部分出口。假设出口部分已抵扣进项税额17元,出口销售额234元,出口退税率13%.
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如何处理?
请问:
1、是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还是冲回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再申请出口退税?两种处理方式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如果按视同内销处理,账面出口销售额少于实际出口销售额,差异怎么处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结转入成本的部分如何处理?
答:
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执行的是“免、退”税政策,“免”是指免出口环节货物的销项税额,“退”是指按规定的退税率退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不是执行“免抵退”税政策。外贸企业出口,不存在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立库存账和销售账,如果购进的货物当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或内销的,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必须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应退增值税额=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退税率。
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如何处理?
若出口货物购进专用发票金额为100元,进项税额为17元,若退税率为13%,则应退税额为13元。
账务处理为:
购入出口货物:
借:库存商品——出口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货物报关出口: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
贷: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计算应退税额和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货物征退税率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如何处理?
同时: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若是出口货物视同内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视同内销应将计算应退税额和结转成本分录冲回。
增值税入账,账务处理,巨详细,俱全
1.销售产品发票入账(假设:销售产品给88公司,金额100元,本公司一般纳税人,税率13%)
借:应收账款(购买方88公司)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产品) 88.5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11.5
2.在99公司采购产品50元,采购发票入账(也是一般纳税人,税率13%,专票,已认证)
借:库存商品(产品增加) 44.25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5.75
贷:应付账款(采访方99公司) 50
3.月末结转增值税
3.1 转出销项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11.5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1.5
3.2 转出进项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75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5.75
3.3 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7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75
4.银行缴纳增值税5.75元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75
贷:银行存款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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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在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需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税费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核算科目,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下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账务处理
答: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
①原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在这种方法下,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销项税额。在购进阶段,会计处理时实行价与税的分离,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商品的成本;属于增值税税额部分,按规定计入进项税额。
②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増值税”、“未交増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商品时应交纳的増值税额在“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
③不动产分期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④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在销售阶段,销售价格中不再含税,如果定价时含税,应还原为不含税价格作为销售收入,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作为销项税额。
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⑤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企业提供应税服务,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价款的,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
⑥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増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⑦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导致原已计入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将进项税额转出,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当期转出,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当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调整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并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或者摊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分录
1、采购时:
借:原材料 / 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2、材料领用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3、计提工资
借:生产成本 / 制造费用 /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发生的水电费、机物料消耗等
借:制造费用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5、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车间用)
管理费用 (管理部门使用)
营业费用 (销售部门使用)
贷:累计折旧
6、月末,结转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a产品
生产成本-b产品
贷:制造费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分录
7、月末,结转完工入库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8、销售收入
借: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月末,计提附加税(增值税不在本科目核算)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0、月末,结转本月销售商品成本和税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1、月末,结转本月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2、月末,结转本月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13、季末,计提预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14、期末结转增值税(进、销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应交税金)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以上详细介绍了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账务处理,也介绍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分录。作为一名一般纳税企业的会计人员,特别是主管税务的会计人员,一定要非常清楚应交税费会计分录应该如何做。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其中设有“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等二级科目。
二、月未企业“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
结转以后,期末”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无余额。
三、“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本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预缴税款的账务处理
1、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的情况
根据财会【2016】22号:设置“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
缴纳时作分录: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申报时作账:
借: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申报时,通过填写申报表的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抵减在计算的应交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况
根据财会【2016】22号:设置“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缴纳时作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申报时,通过填写申报表的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抵减在计算的应交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在异地施工的情况
根据财会【2016】22号: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预缴时作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申报时通过填写申报表第21行“本期预缴税额”抵减计算的应交增值税;
关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一、增值税科目介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科目及专栏如下: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
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转出
未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
待转销项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
简易计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代扣代交增值税
根据我集团各企业增值税业务的处理情况可以将不经常使用的科目删除。(如“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出口退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简化后的科目如下: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销项税额
进项税转出
未交增值税
其中:“已交税金”用于核算当月缴纳当月的增值税款,日常业务中不常使用。
二、账务处理
1、日常账务处理
①购入原材料、固定资产等
借:原材料/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②销售商品
借:预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发生进项税额转出
发现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经查实属于人为原因,损失由个人承担的,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④发生减免税额业务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
2、期末结转账务处理
一般情况下,期末需要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栏目来把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平。
①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三级科目均结转至“转出未交增值税”归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②随后进一步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③月末减免税款冲减管理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3、年末结转账务处理
由于应交税费二级、三级明细的设置,加之部分财务软件自动结转的功能设置,应交增值税的明细专栏期末余额会自动结转到下一年的期初余额,造成余额无限制的累加,所以可以通过红字或相反会计分录把专栏余额对冲,结平各个科目。
①结转借方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免税款、已交税金)
②结转贷方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借贷方的差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或贷方。若“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有余额为有留抵的进项税额;若贷方有余额,则为应交的增值税。
在下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eas系统自动转账模板
根据以上账务处理,考虑到期末与年末的结转基本上相同,因此在系统设置两个自动转账模板。
一、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下简称“四小税”)原来是计入到“管理费用”名下,但是营改增之后,《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全面执行,“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被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把四小税也同步调整到了该科目下进行会计核算。
二、增值税
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都还是单独在“应交税费”下列示的。
那么应交税费下那么多二级明细,到月(季)末该如何结转呢?
1、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比较简单,只需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来进行账务核算即可。故月(季)末也不需要进行结转,但如果企业涉及免征增值税的话,需要结转到“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可参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提醒:实务中一般都是结转到“营业外收入”该科目,但其实也可以直接计入到“主营业务收入”。因为财会[2016]22号文中指出的是计入当期损益,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所以计入这两个中的哪个科目都是可以的。
2、一般纳税人月(末)增值税结转的话,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若当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产生借方余额,代表留抵税额,无需进行结转;
(2)、若当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产生贷方余额,代表需要缴纳增值税,可参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下月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另外,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还会涉及到一个三级明细,那就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收出口退税”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例如:a企业201x年4月购入货物不含税金额20000元,增值税2600元,当月全部对外出口销售产品,退税率为13%。那么涉及到的出口退税额计算和相关分录可以参考下述内容:
申请退税时:
应退税额=当期外销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退税税率=20000×13%=2600元。
自检无疑点,申报退税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 2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600
三、所得税
1、应交税费科目下除了列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也在其二级明细下,比如在计提所得税费用的时候: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而个人所得税是由企业代扣代缴的,因此应该是在发放工资时进行扣缴,在发放工资时这样计入: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中道财税:房地产建筑业财税问题解决专家
房地产开发企业种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一般计税),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到底有哪些?怎样计算呢?小编带您来看:
一、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 10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二、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现为9%) 第五条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 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房地产项目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积,不包括销售房地产项目时未单独作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 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第六条 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第七条 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 第八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第九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三、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 10点中“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三方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
(二)政府部门出让土地的用途、规划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署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时,土地价款总额不变;
(三)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四、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6号)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以及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按照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七、八条规定,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但未扣除的,从2023年12月份(税款所属期)起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扣除。
综上,小编认为,在扣除土地价款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这里又扩充解释了:“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注意只有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拆迁补偿费用允许扣除,其他的必须是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2.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所需的凭据:1.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2.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支付的:纳税人按规定允许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3.设立项目公司如何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三方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二)政府部门出让土地的用途、规划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署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时,土地价款总额不变;(三)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三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不予扣除。这里尤其要关注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是否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4.什么时候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扣除土地价款?如何开票?房地产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房地产公司将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的当天作为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交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若实际交房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时间的,按实际交房时间为准。此时确认销售额,对应计算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 房地产企业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算缴纳增值税,开具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收取的款项应作为预收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的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预缴税款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3号公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开具发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编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正式交易完成后,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时,开具的不征税项目的发票,可不收回。注意: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即对销售额的确认申报,一般比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的时点要迟得多。
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23年1月a项目完工交房,开具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1090万元,销售面积1090平方米。该项目总可售面积10900平方米,支付土地价款3000万元,。
计算对应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090÷10900×3000=300万元,允许抵减的销项税=300÷1.09*0.09=24.77万元。2023年12月预交增值税30.00万元,当月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0.00万元,上期无留抵税额。
1.上月收到预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90万元
贷:预收帐款 1090万元
2.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30万元
贷:银行存款 30万元
3.本月确认收入及销项税额
借:预收账款109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万元
如果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票面税额应为90.00万元,收票方可全额抵扣增值税。
4.确认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24.77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24.77万元
5.转出当月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35.23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5.23万元
当月实际销项税额=90-24.77=65.23万元
当月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30万元
当月应交增值税=65.23-30=35.23万元
6.预缴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万元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30万元
当月未交增值税余额=35.23-30=5.23万元
7.次月缴纳税金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23万元
贷:银行存款5.23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销售行为,一般情况下适用一般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方式下,增值税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其中销项税额为不含税销售额与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税率的乘积,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销项税额实际为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根据应税销售行为不同而不同,现行增值税政策下,税率分为四档:13%、9%、6%以零税率。
纳税人提供应税销售行为确认销项税额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企业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需要满足准予抵扣增值税的条件,才可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月末,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一般需将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结转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具体分录如下:
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结转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存在应缴而未交的增值税。
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则形成留抵税额,表示企业没有产生足够的销项税额供进项税额抵扣,留抵税额无需额外账务处理。2023年国家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制造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留抵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增量留底退税及存量留抵
我们知道,记账报税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一件事。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工程进项税额没有抵扣完怎么办的问题解答。
工程进项税额没有抵扣完怎么办
进项税额没有抵扣完反映在企业账上是'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借方余额.一直没有抵扣完,'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始终是借方余额.'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借方余额称为'留抵税金',也就是留到下一申报期抵扣.不过正常经营的企业不会长期出现进大于销,因此这类企业是税务机关监控、纳税检查的重点
每月取得发票均到税局认证,并于次月全额申报已认证进项税金,会计账务处理全部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符合上述规定,将其中的40%转出,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中,然后,再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申报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企业如何解决进项税少的问题
进项票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因为那是上税凭证。进项不够的情况下公司就需要补齐税费,拿到足够的税票。当然,企业要直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上税没有做任何的降本措施,那么税费是会非常高的。进项降本是很重要的,要想降本你可选择自己多学习税筹方面的知识,然后结合国家的税收福利政策来降本。
所谓的销项多于进项指的就是费用支出过多,税票缺少这种状况。遇到这种状况,我们是需要补齐支出的税费的。前面已经说到过了,如果直接按照国家规定直接上税不做任何税务筹划,那么,需要上缴的税费是很高的。像这种情况就应该找专注财税多年的比安财穗,利用比安财穗灵活用工平台在合规范围重新搭建企业的用工模式。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企的宝财税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工程进项税额没有抵扣完怎么办(进项税未抵扣完的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企的宝财税。
”应交增值税”设“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已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等明细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1、采购物资-进项税额(专用发票)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等)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退货-相反分录)
注:购入货物取得普通发票、不予抵扣项目的增值税,计入采购成本,不计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销项税额
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退回-相反分录)
3、实行免抵退企业-出口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补贴收入
贷: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补贴收入
4、缴纳本月-已交税金
借: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5、月末未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下月缴纳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6、视同销售-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情况: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且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投资其他单位、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
例:1)销售代销货物,受托方按手续费确认收入;
2)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及销项税额
3)将自产、委托加工物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及销项税额
(自产货物视同销售,并结转成本)
7、购入时借记进项税额,之后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非常损失-贷记进项税额转出
一借一贷,前后抵消,不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借:在建工程、生产成本(免税产品)、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及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的明细科目设置是会计科目中最多的,计算时往往弄的会计们头大,今天小编来给大家分享应交增值税10个明细应用说明!简直太有用了!火速收藏起来!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以下二级科目核算增值税:
其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0个三级专栏。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科目期末结转
1、当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需要缴纳税款。
如:销项税额10,000,进项税额11,000,月末不做会计处理,借方余额1,000属于尚未抵扣税款。
2、当月“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需缴纳税款。
根据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得出的应交税款数字,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如:销项税额10,000,进项税额8,000 。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
3、当月缴纳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月初报税期缴纳上月税款),如上例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4、当月缴纳当月的增值税款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会计核算时,将“已交税金”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注意:有些业务量较小的企业选择在月末一次性做账,也可以不通过“已交税金”核算,直接在“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5、当月预交增值税款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当企业发生纳税义务时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6、如果当月有多交增值税
如:销项税额10,000,进项税额8,000,当月已交3,000,只能就多交部分做转出的账务处理。
月末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0
还有一种情况,例如:当月销项税额10,000,进项税额12,000,已交税金3,000,月末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00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金额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不能超出本期已交的税金。
7、年末结转的会计处理
“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明细科目每月的借贷方余额可以不结转,但年底必须结平,具体的会计处理:
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销项税额抵减、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科目的年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销项税额抵减【注1】、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的年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借贷方差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或贷方。
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有余额,说明年末有留抵进项税额,若贷方有余额,则为应交的增值税,在下月初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年末会计处理正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为零,期末财务报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余额应该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字一致。
【注1】财会【2016】22号,对营改增涉及的某些行业实行'差额征税'采用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的明细科目, 差额征税的原因,主要是营业税时代就是差额征收营业税,营改增的这些规定是为了保证这些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例如 :房地产企业,销售一套房屋,含税销售收入109万,假设国税公告允许扣除土地土地成本20万。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抵减) 20/1.09 x 9% =1.65
贷: 主营业务成本 1.65
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1.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营改增”业务的应交增值税,抵减分支机构发生“营改增”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包括预缴和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人库。总分支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2.相关项目的计算方法为:
①总机构汇总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合计数。
②总机构汇总的销项税额,按照总机构汇总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合计数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
③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而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即汇总的进项税额不包括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用于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之外的进项税额。
④总机构汇总应缴纳的增值税=汇总的销项税额-汇总的进项税额-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3.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按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的增值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预征率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并适时予以调整。
①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总部本级及其下属站段(含委托运输管理的站段)本级的销售额适用的预征率为1%。
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1%
②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总部及其下属站段(含委托运输管理的站段)汇总的销售额适用的预征率为3%。
汇总应预缴的增值税=(总部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下属站段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3%-(总部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下属站段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
考点提示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新增)
4.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当期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在总机松汇总的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5.每年的第一个纳税电报期结束后,对上一年度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情况进行清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按照各自销售收入占比和总机构汇总的上一年度应交增值税税额计算。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超过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通过暂停以后纳税申报期预缴增值税的方式予以解决。
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小于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差额部分在以后纳税申报期由分支机构在预缴增值税时一并就地补缴入库。
【案例精析】某航空公司经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均为“营改增”-般纳税人,分支机构的增值税预征率为1%,总分支机构2023年10月~12月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相关账户核算结果分别为:总机构自身发生销项税额45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400万元,实现应纳税额50万元;分支机构实现销项税额25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150万元,实现应纳税额100万元,但按1%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30万元;总机构连同分支机构汇总后在10月~12月实际应补缴增值税=50+100-30=120(万元)。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10个三级专栏,10个三级专栏中,包括六个借方专栏,即记在借方,表示应交增值税的减少,四个贷方专栏,表示应交增值税的增加。
六个借方专栏,具体包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减免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以及转出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购入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具体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核算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式下按照差额征税缴纳增值税,允许抵减的销项税额部分。具体会计分录:
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冲减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用来核算当月缴纳当月的应交增值税,比如以1、3、5、10、15为 一个纳税周期的:具体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用来核算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税额,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主要用来核算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的增值税(按规定计算的免抵税额)。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主要记录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方专栏包括四个: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以及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等应税销售行为,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用来核算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或免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时计算的退税最高限额,即计算的免抵退税额(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或免退税额(实行免退税办法)。
以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为例,会计分录:
应退税额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抵顶内销环节产品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实行免退税办法的纳税人,没有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用来核算已经认证的进项税额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比如购进货物、服务等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集体服务以及个人消费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记录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多缴纳的增值税,多缴纳了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体现为借方余额,若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的留抵税额不属于这里多缴纳增值税的情形,无需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从出生开始,最离不开的一个字就是税,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应交税费这个会计科目,如果你对这个会计科目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起来学习吧。
应交税费属于什么类的会计科目?
“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版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科目有哪些?
1、企业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应交、交纳等情况,通过这个科目核算的是需要预计应交数并与税务部门结算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专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2、企业交纳的关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属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应交税费一般是在借方还是贷方?
应交税费有余额,在借贷方都有可能,应交税费余额在借方表示借方余额表示多交抄的税费和尚未抵扣的,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交未交的税费,如果是计提多了就根据相对应计提多的那个月冲销多计提的部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税费,所以在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是应交的税费,当期的销项与进项的差为当期应缴纳的税费。
应交税费属于负债还是费用?
应交税费属于负债,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以上就是有关应交税费的一些知识点,希望以上的知识点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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