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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以前年度增值税(6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0-16 14:25:04 热度:9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6篇优质的补缴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补缴以前年度增值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补缴以前年度增值税

【第1篇】补缴以前年度增值税

导语:

又到了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期,在这个期间会遇到很多企业补缴税款的情况,有的是自查补缴,也有的是稽查查补,这时的会计处理就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判断,比如由于少计了收入而补缴税款,还有的由于不规范的税收行为而补缴等。

绝大多数都是由于少申报收入而引起的,我们以某企业股东用个人卡收取了货款而导致的补缴税款来举例。

假设某股东用个人卡收了营业款100万,第二年的时候意识到风险想要补缴税款,此时假设销售的是货物,税率是13%,而且成本费已经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了,因此其收入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应是该笔销售额的全部净利润。由于该营业款已经在个人卡手中,企业可以将其作为应收款项,也可以作为利润来分配。

会计处理是:

借:其他应收款——某股东10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8.5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5万

暂不考虑其他附加税费。

此时,如果是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话,应采用未来适用法,直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即可。

如果此时股东还不想作利润分配,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可将营业款归还给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某股东100万

确认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2.12万 注:88.5×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2.12万

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最后,将全部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6.38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6.38万

此时暂未考虑留存收益的会计处理

个人所得税

如果股东并不打算归还营业款,那么需要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此时也有两种处理:

情况一:个人所得税由员工承担

借:其他应收款——某股东13.28万 注:88.5×(1-25%)×2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3.28万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股东交回款项,再冲回其他应收款

情况二: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承担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此时需要纳税调整)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同时由企业承担的个税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涉及到的税收滞纳金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中,滞纳金并不需要作为以前年度损益项目,应计入补缴税款的当期。同时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调整企业所得税。

最后,股东需要归还给企业的款项应是100万,但是股东可享受的税后分红是66.38-13.28=53.1万,实际仅需实际还款:46.9万。

这时再作会计是: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66.38万

贷:应付股利66.38万

同时

借:应付股利66.38万

银行存款46.9万

贷:其他应付款113.28万(包括了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

结语:

因此对于股东用个人卡收营业款100万,实际上股东只能享受到的合法收入仅是46.9万,其它的均是增值税款、企业所得税款及个人所得税,这是在未考虑附加税费,同时成本费用已经在税前扣除的情况下,这就无法简单地计算税收负担到底有多高;而且这种情况下的补缴税款,企业还损失了滞纳金,如果晚交了一年的税款,滞纳金按天万分之五来计算,年息率会达到18.25%,晚交了6年税款和滞纳金就相等了,权衡利弊之下,老板或股东在销售时要充分考虑税款的影响,不能一味地压价来获取市场,然后再用隐瞒收入的手段来偷逃税款,这样下去,一旦有一天补税,就会出现这种情况: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第2篇】补缴以前年度的增值税账务处理

导语:

又到了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期,在这个期间会遇到很多企业补缴税款的情况,有的是自查补缴,也有的是稽查查补,这时的会计处理就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判断,比如由于少计了收入而补缴税款,还有的由于不规范的税收行为而补缴等。

绝大多数都是由于少申报收入而引起的,我们以某企业股东用个人卡收取了货款而导致的补缴税款来举例。

假设某股东用个人卡收了营业款100万,第二年的时候意识到风险想要补缴税款,此时假设销售的是货物,税率是13%,而且成本费已经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了,因此其收入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应是该笔销售额的全部净利润。由于该营业款已经在个人卡手中,企业可以将其作为应收款项,也可以作为利润来分配。

会计处理是:

借:其他应收款——某股东10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8.5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5万

暂不考虑其他附加税费。

此时,如果是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话,应采用未来适用法,直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即可。

如果此时股东还不想作利润分配,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可将营业款归还给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某股东100万

确认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2.12万 注:88.5×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2.12万

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最后,将全部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6.38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6.38万

此时暂未考虑留存收益的会计处理

个人所得税

如果股东并不打算归还营业款,那么需要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此时也有两种处理:

情况一:个人所得税由员工承担

借:其他应收款——某股东13.28万 注:88.5×(1-25%)×2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3.28万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股东交回款项,再冲回其他应收款

情况二: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承担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此时需要纳税调整)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同时由企业承担的个税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涉及到的税收滞纳金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中,滞纳金并不需要作为以前年度损益项目,应计入补缴税款的当期。同时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调整企业所得税。

最后,股东需要归还给企业的款项应是100万,但是股东可享受的税后分红是66.38-13.28=53.1万,实际仅需实际还款:46.9万。

这时再作会计是: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66.38万

贷:应付股利66.38万

同时

借:应付股利66.38万

银行存款46.9万

贷:其他应付款113.28万(包括了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

结语:

因此对于股东用个人卡收营业款100万,实际上股东只能享受到的合法收入仅是46.9万,其它的均是增值税款、企业所得税款及个人所得税,这是在未考虑附加税费,同时成本费用已经在税前扣除的情况下,这就无法简单地计算税收负担到底有多高;而且这种情况下的补缴税款,企业还损失了滞纳金,如果晚交了一年的税款,滞纳金按天万分之五来计算,年息率会达到18.25%,晚交了6年税款和滞纳金就相等了,权衡利弊之下,老板或股东在销售时要充分考虑税款的影响,不能一味地压价来获取市场,然后再用隐瞒收入的手段来偷逃税款,这样下去,一旦有一天补税,就会出现这种情况: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第3篇】补缴上年度增值税分录

导读:公司补交增值税如何记账?大家都知道,如果没有按时缴纳增值税是需要在下一年度补缴滞纳金的。相关的会计分录并不复杂,大家可以参考下文中会计学堂的整理,将以下内容作为参考依据认真阅读。

公司补交增值税如何记账?

1.计算应补缴增值税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实际补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缴纳的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滞纳金是怎么计算的?

答:增值税滞纳金计算,按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从07年就开始未缴税金,那每个月的应缴税额都不一样,那滞纳金应该按每一个月的应缴税额分别乘以滞纳天数及税率,然后再相加得出滞纳总额.

《征管法》3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天数是从税务机关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次日起到税款缴纳入库之日止.比如2023年6月的税金没交,那滞纳金从2023年6月的申报期结束起算,即从2023年7月16日起算.

讲解完'公司补交增值税如何记账?'这问题后,不知道各位有没有从中获得一些启发呢?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财务知识,就来订阅会计学堂的相关课程吧!

【第4篇】自查已补缴税款增值税申报表如何处理

编者按:每期选取一个真实案例,挖掘案例中会计人员关注的问题,以案例和话题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全面分析。

【案例概述】

xx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度根据国家税务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自2023年以来消费税的税缴情况进行了自查补缴。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先以一级公司的销售价格作为计税核价依据,经自查,补缴2023年消费税和附加税11443万元,2023年消费税和附加税7864万元,2023年消费税、附加税和滞纳金68万元,2023年消费税、附加税和滞纳金186万元,合计19561万元。经决定,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拟记入2023年当期损益,其中缴纳的消费税和附加税费19524万元拟记入税金及附加,缴纳的滞纳金37万元拟记入营业外支出。

【案例分析】

一、白酒消费税核价依据的确定

假设:xx酒业股份有限公司(a)将生产的白酒以50元/瓶的价格销售给其子公司b,子公司b再将其包装以100元/瓶的价格销售给其全资销售公司c,子公司c以150元/瓶的价格打包卖给无关联关系的d超市,d超市再以200元/瓶的价格卖个个人。那么a公司在计算白酒消费税时,应以多少钱作为其计税核价依据?

解答:以xx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c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d超市的价格(150元/瓶)作为白酒消费税的计税核价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的附件的第三条规定:……销售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

《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144号)的第二条规定:……对白酒生产企业设立多级销售单位销售的白酒,国税机关应按照最终一级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核定生产企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根据以上两个政策规定,白酒生产企业在计算消费税时,应以其存在关联性质的最终一级销售单位对外销售的价格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即子公司c销售给d超市的价格150元/瓶来核定。

白酒品牌巨头公司五粮液集团(000858.sz)在2023年3月28日发布的2023年年报中披露2023年度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较上年增加24.05亿元,主要原因也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总函[2017]144号文件规定申请对公司部分酒类产品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进行重新核定。可见税总函[2017]144号文件的出台牢牢抓住了白酒行业避税的命脉。

二、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税务处理

案例中xx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将补缴的税款不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拟记入2023年当期损益。那么实务处理过程中补缴的以前年度税款,是否可以计入当期损益,在本年所得税前扣除?

解答:补缴的以前年度税款,是不可以计入当期损益,并在本年所得税前扣除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因此,案例中xx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将补缴的消费税和滞纳金、罚款记入2023年当期损益的做法并不符合政策规定。

于是乎,该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又发布了一则更正公告:公告将补缴税款事项更正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计入各年度的当期损益;其中缴纳的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拟计入各年度税金及附加,缴纳的滞纳金拟计入2023年营业外支出。

三、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账务处理

案例中xx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做前期差错更正处理时,会涉及到哪些科目呢?

解答:补缴以前年度税款,做前期差错更正时,需要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替换“税金及附加”(损益类)科目,同时需要调整当年企业所得税及未分配利润。以案例中补缴2023年消费税和附加税11443万元为例,2023年差错更正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23年度 11443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1443万

履行补充申报程序准予税前扣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861万(11443*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23年度 2861万

结转余额: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582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23年度 8582万

注:(1)有盈余公积处理的,同时需要调整2023年度的盈余公积提取数。

(2)对于案例中补缴的2023年度、2023年度、2023年度消费税和附加税参照以上账务处理,缴纳的滞纳金可直接计入2023年度的营业外支出处理。

四、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汇算清缴处理问题

案例中的xx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做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否要在汇算清缴报表上体现?如何体现?

解答:“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用于对以前年度多记或少记的费用(或收益)进行调整:

(1)如果是在汇算清缴结束前进行的调整,涉及到相关科目的,需要重新编制财务报表,汇算清缴时按调整后的报表去填写对应项目金额,将正确的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一并上报税务局;

(2)如果是汇算清缴结束后进行的调整,调账后需要修改上年度汇算清缴的财务报表,并到税局进行专项申报。

注:以上处理,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前期差错更正。如果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参照以上处理,也可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代替“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如果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可直接调整发现当年的损益。

【案例概述】

xx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度根据国家税务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自2023年以来消费税的税缴情况进行了自查补缴。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先以一级公司的销售价格作为计税核价依据,经自查,补缴2023年消费税和附加税11443万元,2023年消费税和附加税7864万元,2023年消费税、附加税和滞纳金68万元,2023年消费税、附加税和滞纳金186万元,合计19561万元。经决定,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拟记入2023年当期损益,其中缴纳的消费税和附加税费19524万元拟记入税金及附加,缴纳的滞纳金37万元拟记入营业外支出。

【案例分析】

一、白酒消费税核价依据的确定

假设:xx酒业股份有限公司(a)将生产的白酒以50元/瓶的价格销售给其子公司b,子公司b再将其包装以100元/瓶的价格销售给其全资销售公司c,子公司c以150元/瓶的价格打包卖给无关联关系的d超市,d超市再以200元/瓶的价格卖个个人。那么a公司在计算白酒消费税时,应以多少钱作为其计税核价依据?

解答:以xx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c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d超市的价格(150元/瓶)作为白酒消费税的计税核价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的附件的第三条规定:……销售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

《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144号)的第二条规定:……对白酒生产企业设立多级销售单位销售的白酒,国税机关应按照最终一级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核定生产企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根据以上两个政策规定,白酒生产企业在计算消费税时,应以其存在关联性质的最终一级销售单位对外销售的价格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即子公司c销售给d超市的价格150元/瓶来核定。

白酒品牌巨头公司五粮液集团(000858.sz)在2023年3月28日发布的2023年年报中披露2023年度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较上年增加24.05亿元,主要原因也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总函[2017]144号文件规定申请对公司部分酒类产品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进行重新核定。可见税总函[2017]144号文件的出台牢牢抓住了白酒行业避税的命脉。

二、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税务处理

案例中xx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将补缴的税款不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拟记入2023年当期损益。那么实务处理过程中补缴的以前年度税款,是否可以计入当期损益,在本年所得税前扣除?

解答:补缴的以前年度税款,是不可以计入当期损益,并在本年所得税前扣除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因此,案例中xx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将补缴的消费税和滞纳金、罚款记入2023年当期损益的做法并不符合政策规定。

于是乎,该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又发布了一则更正公告:公告将补缴税款事项更正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计入各年度的当期损益;其中缴纳的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拟计入各年度税金及附加,缴纳的滞纳金拟计入2023年营业外支出。

三、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账务处理

案例中xx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做前期差错更正处理时,会涉及到哪些科目呢?

解答:补缴以前年度税款,做前期差错更正时,需要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替换“税金及附加”(损益类)科目,同时需要调整当年企业所得税及未分配利润。以案例中补缴2023年消费税和附加税11443万元为例,2023年差错更正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23年度 11443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1443万

履行补充申报程序准予税前扣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861万(11443*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23年度 2861万

结转余额: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582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23年度 8582万

注:(1)有盈余公积处理的,同时需要调整2023年度的盈余公积提取数。

(2)对于案例中补缴的2023年度、2023年度、2023年度消费税和附加税参照以上账务处理,缴纳的滞纳金可直接计入2023年度的营业外支出处理。

四、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汇算清缴处理问题

案例中的xx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做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否要在汇算清缴报表上体现?如何体现?

解答:“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用于对以前年度多记或少记的费用(或收益)进行调整:

(1)如果是在汇算清缴结束前进行的调整,涉及到相关科目的,需要重新编制财务报表,汇算清缴时按调整后的报表去填写对应项目金额,将正确的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一并上报税务局;

(2)如果是汇算清缴结束后进行的调整,调账后需要修改上年度汇算清缴的财务报表,并到税局进行专项申报。

注:以上处理,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前期差错更正。如果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参照以上处理,也可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代替“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如果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可直接调整发现当年的损益。

【第5篇】补缴去年增值税分录

导读:近期有很多学员在会计学堂的官网上咨询这个问题:自查以前年度补销售的会计分录怎么做?但这个类型的财务问题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复杂,只要各位认真阅读了下文中小编的详细介绍就能明白基础的核心概念。

自查以前年度补销售的会计分录

一、补交以前年度的增值税:

1、收入的帐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结转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补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二、补交本年度增值税:

1、收入的帐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补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进项税转出补交的税款怎么记账?

1,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金-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金-进项税转出

借:应交税金-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对于补缴与追征税款来说,其主要的区别在于发生补税的情况不同,主要的情况有四个方面,补税来说,纳税人由于须知借了税目或是税率计算错误,所造成的少缴纳税款的情况,或是因为偷税或是抗税等问题使得无法对税款进行征收或是未进行缴纳的税款,或是因为税法的修订所造成的必须要补缴的税款,或是因为工作人员疏忽所造成的少征收的税款.

自查以前年度补销售的会计分录已经在上文中详细的介绍了,大家看到这里应该已经有了自己的收获.想要获得更多精彩的财务资讯,不妨前往会计学堂的官网订阅相关课程进一步学习.

【第6篇】补缴增值税怎么做分录

滞纳金可能大家接触的也不少,那么滞纳金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呢?如果对这部分知识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税收滞纳金的相关会计分录

1、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税金)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2、补缴增值税时

应交未交的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需要额外补交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税收检查调整

4、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税收检查调整

贷:银行存款

如果没有按时缴纳税款,会出现什么后果?

1、罚款、滞纳金

没有按时申报,税务机关会根据情节对逾期申报的行为作出处罚,有应纳税额的,还要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

2、无法正常清卡

在申报期内,纳税人可以进行网上办税

3、一不小心就成走逃户

没有按规定抄报税,税务机关通过实地、电话等方式查询对企业和相关人员查无下落,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道也联系不到企业实际控制人,该企业将会被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

以上就是有关税收滞纳金的一些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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