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应交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应交增值税会计分录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销售行为,一般情况下适用一般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方式下,增值税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其中销项税额为不含税销售额与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税率的乘积,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销项税额实际为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根据应税销售行为不同而不同,现行增值税政策下,税率分为四档:13%、9%、6%以零税率。
纳税人提供应税销售行为确认销项税额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企业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需要满足准予抵扣增值税的条件,才可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月末,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一般需将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结转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具体分录如下:
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结转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存在应缴而未交的增值税。
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则形成留抵税额,表示企业没有产生足够的销项税额供进项税额抵扣,留抵税额无需额外账务处理。2023年国家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制造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留抵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增量留底退税及存量留抵
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1.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营改增”业务的应交增值税,抵减分支机构发生“营改增”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包括预缴和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人库。总分支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2.相关项目的计算方法为:
①总机构汇总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合计数。
②总机构汇总的销项税额,按照总机构汇总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合计数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
③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而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即汇总的进项税额不包括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用于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之外的进项税额。
④总机构汇总应缴纳的增值税=汇总的销项税额-汇总的进项税额-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3.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按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的增值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预征率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并适时予以调整。
①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总部本级及其下属站段(含委托运输管理的站段)本级的销售额适用的预征率为1%。
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1%
②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总部及其下属站段(含委托运输管理的站段)汇总的销售额适用的预征率为3%。
汇总应预缴的增值税=(总部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下属站段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3%-(总部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下属站段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
考点提示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新增)
4.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当期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在总机松汇总的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5.每年的第一个纳税电报期结束后,对上一年度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情况进行清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按照各自销售收入占比和总机构汇总的上一年度应交增值税税额计算。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超过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通过暂停以后纳税申报期预缴增值税的方式予以解决。
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小于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差额部分在以后纳税申报期由分支机构在预缴增值税时一并就地补缴入库。
【案例精析】某航空公司经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均为“营改增”-般纳税人,分支机构的增值税预征率为1%,总分支机构2023年10月~12月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相关账户核算结果分别为:总机构自身发生销项税额45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400万元,实现应纳税额50万元;分支机构实现销项税额25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150万元,实现应纳税额100万元,但按1%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30万元;总机构连同分支机构汇总后在10月~12月实际应补缴增值税=50+100-30=12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能够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所以其相关税收问题一直以来很受财务人员关注。那么小规模结转增值税指的是什么?怎么做账务处理?来跟着会计网一起了解下吧!
小规模结转增值税含义是什么?
答:小规模结转增值税指的是年末时,把增值税下三级科目结平,小规模纳税人如无需缴纳增值税,则每个季度都是平的。一般纳税人如平时没有结转,则年末需要结转。
小规模纳税人需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的应缴数、已缴数及欠缴或者多缴数。小规模纳税人交增值税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具体上交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小规模结转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知识拓展: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如何做账?
1、产生收入的时候,以不含税收入100元为例,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10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3
2、交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3
贷:银行存款 3
小规模纳税人期间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怎么做?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在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可以将其作为普通发票进行入账处理。将抵扣联和发票联一起入作为备查,注意不能进行抵扣。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我作为一名工作二十多年的财务工作者,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一直以来没有一个系统的认识和总结,为了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在花时间对这一块的知识进行了梳理,以便于自己以后使用时备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对进项税抵扣,首要的条件是取得有效的抵扣凭证。结合自己的纳税申报工作,现总结约10类有效的进项税抵扣凭证、抵扣方式和申报表填写栏次总结如下: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这种方式是最基本的凭证,抵扣方式为凭发票勾选认证确认,勾选过程如下:通过增值税发票勾选平台(各个省市的网址不一样)进行网上勾选择,第一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份核对进行勾选统计(按我的工作经验来说,勾选发票尽量和财务帐簿系统入帐资料数据一致,不然会导致增值税申报系统留抵税额和申报表不一致,导致不必要的麻烦),第二步进行勾选确认,勾选确认后再行下载打印出来装订存档,只有勾选确认成功的发票,才能在申报表中进行抵扣。
要提醒大家一下的是,有些企业存在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按税法要求,用于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进行进项抵扣,财务人员在做账时,先按正常流程计入“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科目,月底时进行清理,将用于免税项目用途的进项税额清理出来,“借:资产成本或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四”其它“项下35栏次填列,对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列。
对于用于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进行进项抵扣,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二”进项税额转出额“项下14栏次填列不得进行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中免税进项额中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比如伙食团用)和个人消费(比如餐饮进项)的,要单列,在15栏次填列。
二、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方式为计算抵扣,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6行次填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列。不知道大家明不明白计算抵扣是什么意思哈,这里普及一个,农产品的计算抵扣是怎么回事儿哈:法律依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四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
1、农业生产者为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可以自行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0%的普通发票(代开发票应遵照《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从这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其自产初级农产品取得这类普通发票,可凭发票上的金额及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发票上的金额*9%
2、农业生产者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取得其按0%税率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按发票上的金额和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发票上的金额*9%
如果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凭发票勾选认证抵扣了。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从种粮农民手中收购初级农产品的,也可由收购方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凭自行开具的收购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金额*9%
4、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方法核定:
(1)、投入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以下称农产品单耗数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下同)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以下简称“扣除率”)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和平均购买单价时,应依据合理的方法归集和分配。
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期末平均买价计算公式:
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2)、成本法: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确定耗用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以下称农产品耗用率)。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以及扣除率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农产品外购金额(含税)不包括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购进农产品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以及核定农产品耗用率时,试点纳税人应依据合理的方法进行归集和分配。
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年度终了,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试点纳税人本年实际对当年已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纳税调整,重新核定当年的农产品耗用率,并作为下一年度的农产品耗用率。
现在重庆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初级农产品进行加工的,已经由成本法改为投入产出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抵扣方式:勾选抵扣,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四”其它“项下35栏次填列,对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列。
四、过桥及闸通行费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抵扣方式为计算抵扣,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8b行次填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列。举例说明一下:某个一般纳税人某个月取得2000元的过路过桥费发票(手板心这么大张那种),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如果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小伙伴们看明白没有哟。
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8b行次填列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列。
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方式:勾选确认
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5行次填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写。
六、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采取填列申报方式,
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7行次填列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写。
七、旅客运输服务发票: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勾选确认,填列栏次同上,如果是其它 票证,则计算抵扣。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10行次填列旅客运输服务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写。
八、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凭经审核的“凭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进行填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11行次填列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份数、金额、税额。
预缴税款的账务处理
1、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的情况
根据财会【2016】22号:设置“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
缴纳时作分录: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申报时作账:
借: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申报时,通过填写申报表的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抵减在计算的应交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况
根据财会【2016】22号:设置“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缴纳时作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申报时,通过填写申报表的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抵减在计算的应交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在异地施工的情况
根据财会【2016】22号: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预缴时作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申报时通过填写申报表第21行“本期预缴税额”抵减计算的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是企业会计科目里面,明细科目最多的项目。应交税费的核算也是异常复杂。下面虎虎就来分享一下,“应交税费”科目的相关知识。
应交税费是借增贷减吗?
应交税费不是借增贷减,而是借减贷增。应交税费属于是负债类会计科目,在记账时肯定要遵循负债类科目的记账规则。
应交税费的借方核算实际缴纳的各种税,贷方核算应缴纳但未缴纳的各种税费。
但是,由于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较多,其他的明细科目基本还是遵循借减贷增的记账规则,但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明细科目毕竟特殊,需要单独记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账规则是什么?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账规则,需要分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两种情况。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借增贷减,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借减贷增。
对于企业来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当做企业的资产来使用。所以这个明细科目的核算,可以类比资产类科目。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属于企业欠税务局的钱,也就是企业的负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也是企业核算的难点。我们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才可以!
“应交税费”科目的余额在什么方向?
应交税费在借贷双方都有可能出现余额。
应交税费余额在借方表示借方余额表示多交的税费和尚未抵扣的,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交未交的税费。
如果是计提多了就根据相对应计提多的那个月冲销多计提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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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的群体也不少,为了鼓励我们的小规模企业的良性发展,我们国家为此出台了不少的优惠政策。在符合这些优惠政策的条件之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免一些税款。
那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是否还要交附加税?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免征的部分不需要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相关数据,享受免税优惠。
若有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若未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
免税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及临时税务登记中的个人,下同),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季度销售额6万元至9万元的,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季度内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前月份仍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增值税减免,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记营业外收入。 国税总局公布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财政部会计司就及时跟进,颁布了: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该规定明确指出: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因此,减免增值税分录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是否还要交附加税?'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所谓附加税,就是跟随正税而加征的一种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话,那就说明正税没有了,加征的附加税也就免征了,这样大家理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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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一、增值税科目介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科目及专栏如下: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
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转出
未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
待转销项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
简易计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代扣代交增值税
根据我集团各企业增值税业务的处理情况可以将不经常使用的科目删除。(如“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出口退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简化后的科目如下: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销项税额
进项税转出
未交增值税
其中:“已交税金”用于核算当月缴纳当月的增值税款,日常业务中不常使用。
二、账务处理
1、日常账务处理
①购入原材料、固定资产等
借:原材料/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②销售商品
借:预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发生进项税额转出
发现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经查实属于人为原因,损失由个人承担的,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④发生减免税额业务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
2、期末结转账务处理
一般情况下,期末需要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栏目来把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平。
①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三级科目均结转至“转出未交增值税”归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②随后进一步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③月末减免税款冲减管理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3、年末结转账务处理
由于应交税费二级、三级明细的设置,加之部分财务软件自动结转的功能设置,应交增值税的明细专栏期末余额会自动结转到下一年的期初余额,造成余额无限制的累加,所以可以通过红字或相反会计分录把专栏余额对冲,结平各个科目。
①结转借方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免税款、已交税金)
②结转贷方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借贷方的差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或贷方。若“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有余额为有留抵的进项税额;若贷方有余额,则为应交的增值税。
在下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eas系统自动转账模板
根据以上账务处理,考虑到期末与年末的结转基本上相同,因此在系统设置两个自动转账模板。
应交税费印花税、车购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核算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交、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预交增值税:核算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准予以后期间抵扣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未认证或未取得稽核结果而不得抵扣应交税费—待转销项:已确认收入,但尚未发生纳税义务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核算简易方式发生的计提、扣减、预缴、缴纳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
取得资产、接受劳务或服务正常采购业务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购入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进项税额转出第一种情况:已单独确认进项,事后改变用途或发生非正常损失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应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或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一并处理】
第二种情况: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不得抵扣取得相关专票时: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经税务部门认证为不得抵扣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
同时将购买商品不得抵扣增值税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中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正常的销售业务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发生退回时,作相反分录】
确认收入与纳税业务不同步确认收入或利得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第一步:确认收入,增值税待转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
第二步: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会计收入先于税法:如分期收款、委托代销、预收货款(不动产)等】
视同销售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借:应付职工薪酬(含税)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同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含税)
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借:长期股权投资(含税)利润分配(含税)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无偿赠送他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公允价值x税率)【技巧总结】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对内对外均视同销售外购货物,对外视同销售(对内进项转出)
交纳增值税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月末转出多交和未交增值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
补充:出口退税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借:其他应收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小规模纳税人进项一律不予抵扣,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差额征税范围:金融商品转让、融资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经纪代理服务、客运场站服务、旅游服务、简易计税法建筑服务
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情况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在成本费用发生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取得合格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抵减)/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贷:主营业务成本
转让金融商品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处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作为含税销售额缴纳金融服务的增值税借: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净额/(1+6%)x6%)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处置金融资产亏损,预计下期通过其他金融资产的处置可以弥补回亏损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贷: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净额/(1+6%)x6%)【年度末处置金融资产的亏损还没有被弥补回来,可抵扣税额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有借方余额,说明损失没有弥补回来,必须在年末将其损失的可抵扣税额冲抵,冲抵后借方年末无余额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税(政府补助行为)初次购买税控专用设备抵减:金税卡/ic卡/读卡器/金税盘/报税盘/传输盘(运输发票)借:固定资产(价税合计)实务中一般计“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管理费用
后期发生税控设备技术维护费时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补充: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按现行增值税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应交消费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将应交消费税转入在建工程项目成本借:在建工程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分配、职工福利”,视同销售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收回后直接销售,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可抵扣)贷:应付账款
进口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消费税,计入该物资的成本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交税费对外销售矿产品,应交资源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自产自用应税矿产品,应交资源税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随“两税”征税的城建税一律不退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
应交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核算的企业,处置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核算的企业,处置时借:银行存款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贷: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资产处置损益(或借方)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土地增值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应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发生应税义务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
实际缴纳税款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贷:银行存款
留抵退税怎么操作?谁能申请?如何记账?快跟小慧一起看下吧!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明确了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有关事项。今天咱们就来说一说留抵退税的事情。
ps:懒得看太多字的,最下面还有图解哦~
留抵退税是什么?哪些人可以申请?
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
一般来讲,销项对应收入端,进项对应成本端,销项是要大于进项的,但是个别情况下,比如公司集中采购原材料或者采买贵重设备,设备金额较大,相应的,形成的进项税也就非常多,这时候,进项就很可能大于销项,应交增值税为负数。
这种情况怎么办呢?以前的做法就是留在账上,等以后有更多的销项了,一点点去抵扣。
从2023年4月开始,对增量部分的留抵税额可以进行退税,而今年则不一样了!
第一,不光是增量部分退税,存量也可以退税。
也就是说2023年4月以前的销项没有抵掉的进项税全都可以退了!
第二,全都变成提前退付。
啥意思呢?就是不等销售形成销项税和进项税做了差额再进行退税,而是当纳税人把设备买进来,就把形成的这部分进项税直接进行退税,就是“购进退税”。
第三,扩大适用范围,增加退付比例。
原来只是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是100%留抵退税,对其他企业、小微企业一般是退60%,剩下的留待以后销项税抵扣,本次升级后,全都变成100%!
一、小微企业(含个体商户,下同)
包括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
【举例】建筑业
假如某建筑企业,营业收入5800万,资产总额4500万,属于小型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
二、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下同)
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举例】某纳税人2023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共取得增值税销售额1000万元,其中:生产销售设备销售额300万元,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销售额300万元,提供建筑服务销售额400万元。
该纳税人2023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发生的制造业等行业销售额占比为60%[=(300+300)/1000]。因此,该纳税人当期属于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
三、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留抵退税怎么申请?
留抵退税怎么申请?用电子税务局就能直接网上申请了,只需要三步!(以河北省电子税务局为例)
一、登陆电子税务局,完成纳税申报后,符合条件的企业,自动弹窗留抵退税申请,点击符合条件,立即申请留抵退税。
如果没有自动弹窗,可以在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同样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二、阅读办理须知后,进入留抵退税申请主界面,弹窗提示:
选择【确认】后,进入留抵退税申请页面。纳税人进入申请页面时,系统对纳税人进行是否预填信息提示,提示信息在确认前,不允许强制关闭。
如纳税人选择【系统为我预填数据】选项,则系统自动为纳税人预填申请表数据;如纳税人选择【自行填报数据】则不加载预填信息,均由纳税人自行选择或填报。
【提示】“退税企业类型”和“国民经济行业”需要选择到最小类,不可以选择大类。
三、全部填写完毕后,会有弹窗提示核对预填数据是否准确,如数据正确,点击【继续申请】。
如数据有误,点击【返回修改】。所有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等待税务人员的审批即可。
留抵退税怎么记账?税务上要怎么申报?
会计分录
1.计算出应退税额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退期末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退期末留抵税额
或者编制一张分录也可以,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申报指引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不知道大家对于增值税了解有多少?其实增值税作为价位税,在计算时相对来说还是很简单的。
但是,由于增值税可以抵扣,企业计算出来的销项税额,并不是企业需要实际缴纳的税款。
应交增值税是怎么算出来的?
应交增值税需要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计算:
0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来说,增值税进项税额经过认证后,可以抵扣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比如说,虎说财税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3月经过认证通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2万,而3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3万。
对于虎说财税公司来说,经过抵扣以后,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就是1万。即增值税应纳税额=30000-20000=10000(元)。
对于虎说财税公司来说,在2023年3月抵扣的增值税就是2万。如果公司没有进行抵扣,那么公司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就不是1万,而应该是3万了。
0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应交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不存在抵扣的问题,应交增值税其实就是企业的“销项税额”。
比如说,虎说财税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3月的不含税销售额是20000。
应交增值税=20000*3%=600(元)。
到底什么企业,才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抵扣?
不是说所有的企业都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抵扣,也不是说企业所有的行为都可以进行抵扣。
从企业类型上看,企业要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才能具备抵扣增值税的资格。而小规模纳税人,就不能进行增值税的抵扣。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虽然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但是由于适用的税率低,实际的税负和一般纳税人相差无几。
当然,企业虽然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也不是所有的进项税额都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企业的销售行为,也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才可以。
对于企业来说,最后实际的计算并不困难,但是在具体分辨时反而成为了新的痛点。
比方说,企业把购进的商品用于了员工的福利。购进这些商品的进项税额,就不能用于抵扣。而是需要把这些产品的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处理。
不过,对于企业来说,即使不能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需要进行认证,然后再进行转出处理。这样,后期一旦这些商品的用途发生了更变,有可能就可以继续进行抵扣了。
参考资料:
《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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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有位朋友发了这么一个问题。
大概意思就是,他们当期有些进项发票不想勾选抵扣,问如何做账?她写的是做待抵扣进项税科目。
这里正确的做法是用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这个科目来处理。
小编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9月外购公司汽车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增值税税额为130,当月尚未进行勾选认证。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小车费 1000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30
贷:银行存款 1130
这个时候申报表是不需要填写的
小编公司在10月对该专用发票进行勾选认证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30
这个时候需要讲进项税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2的相应栏次去申报抵扣。
待认证进项税,一方面保证了核算的完整性,通过这个科目保证了贷方的科目(应付、银行存款等)的完整性,一方面保证了核算了及时性。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属于当期的费用不管是否支付都应该计入当期,更不会因为是否勾选抵扣为是否入账的标准。
我们日常取得费用发票,不一定当期都会勾选抵扣,所以财会2016,22号文增加这个科目。
当然实际工作中很多纳税人其实也没有使用这个科目,毕竟进项税通过这个科目转一次也增加工作量。
比较常见的就是直接就计入进项税额了,至于账务和勾选申报的差异,通过台账备查处理,这个属于时间跨月差异而已。
增值税的明细科目设置是会计科目中最多的,待抵扣进项税和待认证进项税经常被大家搞混。
其实很好区分,待认证,顾名思义,就是尚未勾选认证的发票,待抵扣,那就是已经勾选认证但是尚未抵扣的部分。
很多人就要问了,什么情况还能勾选认证了留着先不抵扣呢?不是都说勾选认证当期必须申报抵扣吗?
问的很好,确实情况不多,而且能用的几种情况慢慢的都消失了,大家需要注意。
1、不动产分期抵扣可以使用,这个政策2023年就取消了。这里小编就不多举例了,有兴趣了解这个的可以看看这篇文章:再见 !不动产分期抵扣
2、辅导期纳税人,虽然目前还有辅导期纳税人的规定,但是实际上呢?以前发票认证后还有稽核,稽核相符出了通知书才能抵扣,现在增值税发票勾选平台,其实销售方在开具上传后就有稽核了,可以说稽核是实时的,一旦发票作废、红字,购买方都无法查询到需要勾选的发票。
所以这种情况其实也基本名存实亡了。
当然,我们可以具体再来学一下。
辅导期,顾名思义,我还不完全放心你,还要对你进行特殊管理。你就理解为考察期嘛,有点类似临时工没转正的感觉。
既然是临时工,那你很多正式工享有的权利你就没法享受了全了。
比如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特定情况下领购时候先按3%预缴增值税。很惨,但是毫无办法,毕竟专票的重要程度堪比人民币,有“前科”或者新入行的都要重点监管一下才能放心转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十一条规定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风险的管理。对税收遵从度低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目前指的就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印发)的规定。
按照40号文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以及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对前者的辅导期为3个月,对后者的辅导期为6个月。所谓“辅导期”,其实就是加强监督并课以一定限制。
所以说你看看都是什么企业有这种待遇,要不就是新来的,要不就是犯过错的。纳入辅导期管理可没那么自由自在了,前面我们说了一些特殊对待,今天我们主要重点讲讲辅导期纳税人抵扣的问题。
不同于非辅导期纳税人“当月认证,当月入账抵扣”,辅导期纳税人实行的是“当月认证,比对无误后抵扣”。
40号文第七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第十二条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过《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导出发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并告知辅导期纳税人。
小编公司辅导期为2023年4-6月份。4月份收入为0,取得认证相符的2份金额为100000元、税额为130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未取得《稽核结果通知书》。
4月份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10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13000
贷:银行存款113000
申报表这样填写
5月份无收入,也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5月取得了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导出的发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
5月份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13000
6月申报5月增值税时候申报表这样填写。
3、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四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虽然总局的18号公告,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未来去向没有做明确的表述,但是,从总局相关部门领导的解读中,已经很明确的得出了一个答案。如果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一旦达到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条件,仍然要按照规定重新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所以,一旦被重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这笔“待抵扣进项税额”,还能够重新转入进项税额抵扣。
总之,这两个科目实际上都用的比较少,特别是待抵扣进项税,基本可能没什么公司用了。
你们用对了吗???
期末了,如何结转增值税?
让我们从一个案例开始学起。
【案例】甲公司2023年12月份销项税额10万元,进项税额8万元,假设无期初留抵税额、不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甲公司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销售业务(只考虑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1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万
2、采购业务(只考虑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万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8万
3、月末结转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万
4、2023年1月缴纳增值税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万
贷:银行存款 2万
在上述案例中,很多小伙伴对于月末结转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比较疑惑,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否需要将余额结平哪?因为这些科目通常只在一方有发生额,另一方无发生额,就会使得科目余额越来越大。其实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是不需要把“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科目余额结平的。今天我们根据增值税的会计科目设置结合t形账户来分析为什么不需要把“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科目余额结平。
关于增值税(一般人)的会计处理,在“应交税费”下设置了10个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并且在“应交增值税”下面设置了10个专栏: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画图总结如下:
而且,应交增值税下的10个专栏,每个专栏都有方向,借方专栏有6栏,贷方专栏有4个,如下图所示: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款计算时,不只考虑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还要考虑期初留抵税额、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等情形,另外企业缴纳增值税的期限也有按月/季、按日预交,这些因素都导致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比较复杂。
一、按月/季缴纳增值税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月末结转和缴纳
企业按月/季缴纳增值税时,当月/季的增值税要到下月才缴纳,因此不存在当月缴纳当月增值税的情况,所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无发生额。
1、期末,假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有贷方余额,
也就是说: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此时上面t形账户存在贷方余额,表示企业有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应该下月缴纳,将应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这个专栏转到“未交增值税”中,因此期末转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期末转税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为零。下月缴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期末,假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有借方余额,如下所示:
也就是说: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此时上面t形账户存在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该继续留在该账户的借方,不再转出,而且这个余额的金额应该跟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期末留抵税额”金额相等。
二、若企业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月末结转和缴纳
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假设月末应交增值税账户情况如下:
1、假设:【(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0,表示企业存在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本期已交税金全部为多交。因此,需要将已交税金转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继续留在借方。转出多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上述账户中在贷方增加了“转出多交增值税”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2、假设:【(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已交税金>0,表示本月应缴纳的税金小于已经缴纳的税金,则下月还需补交,应将需要补交的税金从借方转出,账户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中增加“转出未交增值税”的借方发生额后,该账户余额应为0,如下图所示:
3、假设:已交税金>【(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0,表示本月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大于企业应交的增值税,也就是企业当月多交了税款,应交多交的部分从贷方转出,账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中增加“转出多交增值税”的贷方发生额后,该账户余额应为0,如下图所示:
4、假设:已交税金=【(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表示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与已缴纳的增值税相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期末账务余额为0,月末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下月也无需补交增值税。
通过t形账户分析,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末结转增值税的各种情况梳理了一遍,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专栏的期末余额不需要结平。
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其中设有“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等二级科目。
二、月未企业“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
结转以后,期末”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无余额。
三、“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本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导读:对于如何结转应交未交应纳增值税额的问题,月末结转增值税时可以通过应交税金-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来进行处理,相关的分录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说明,供大家参考。
如何结转应交未交应纳增值税额?
月末结转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次月交税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如何结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上月留抵+本月进项 > 销项税,不做结转,大于部分成为下个月的“上月留抵”;
(2)上月留抵+本月进项 < 销项税,算出余额x,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缴增值税 x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x
(3)上述结转后,如果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需要缴税;如果借方余额(因为你已经两次预交),不需要缴税,继续作为预交。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如何结转应交未交应纳增值税额的全部内容了,如何结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若仍感到疑问,请咨询窗口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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