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和附加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全流程(增值税、附加税)
写在最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文件,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本次演示教程是主要针对季销售额不超过45万的个体工商户。
请注意:纳税人需要对自己填写的收入负法律责任。
一、登陆首先,请打开电脑的浏览器在浏览器上搜索“河南省税务局”官网,打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点击“下载中心”,点击“涉税软件下载”,点击“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把“电子税务局”app下载安装到桌面上。双击“电子税务局”进入登录界面,选择短信登录,输入用户名(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若忘记密码,选择右下角“忘记密码”根据提示进行重置,然后使用新密码登录即可。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电子税务局后:
1、打开左边任务栏里的“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零申报”---“增值税”,打开第一个带星号的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第11栏:(如果是销售业务,填写第一列“货物及劳务”,如果是服务行业,填写第二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写当季(月)销售额,第9栏与第11栏数值相同,之后点“保存”,注意:从2023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15万、季销售额不超45万,免征增值税。
2、打开第二个带星号的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不用填写直接保存;
3、点开“申报扣款”—“网上申报”,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查账征收)”前勾选,之后点击上方“申报数据提交”---“确认申报”;“增值税”申报成功后,“附加税”自动申报,为了安全起见,可以再次点击“保存”;
4、申报完成后,点开“申报结果查询”,可以查看“增值税”申报结果,当出现“申报成功”字样,即表示增值税申报完成;注意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非常重要,是本次季度申报的核心环节,后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以下简称“一税两费”)和个人所得税的金额都是系统依据增值税申报表的数据自动计算生成的。
我国现行税种共18个,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环境保护税、关税。今天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现行全部税种税率,供大家申报和缴纳税时查阅参考。
1、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2、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3、增值税税率表
4、消费税税率表
5、房产税税率表
6、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
7、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8、船舶吨税税率表
9、车船税税额表
10、关税税率
11、土地增值税
12、耕地占用税税目税额表
13、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14、契税税率
15、车辆购置税
16、印花税
17、城市建设维护税
18、烟叶税
上述内容就是完整版的最新最全18税种税率表了,希望上述的内容可以给大家的财税工作带来帮助。备考会计证书的小伙伴,也可以收藏备用哦。
明日将会给大家带来的是18个税种的账务处理,有需要参考的,可以关注我哦!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一些应税服务境内境外的界定更加困难或者存在争议,必须在未来的税收立法根据各类经济活动的新变化、新形式加以重新界定。对非居民企业向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提供服务等是否应征收增值税等问题税企之间、税务机关人员不同人员对政策理解和执行上存在差异。下面结合我们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就关政策规定和处理原则与具体案例与大家一起交流、分享,欢迎大家多提意见和建议。
一、主要政策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处理原则
36号文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是关于判定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则性规定,对于非居民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一)销售服务:以“发生地”为判断核心
1、非居民企业向境内单位或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例:非居民企业a公司受境内b公司委托,就b公司开拓境内外市场进行实地调研并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a公司提供的该项咨询服务同时在境内外发生,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2、非居民企业向境内单位或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属于在境外销售服务。
例:境内个人出境游时的餐饮住宿费用。
(二)销售无形资产:以“使用地”为判断核心
1、非居民企业向境内单位或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属于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
例:非居民企业c公司向境内d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技术,该技术同时用于d公司在境内和境外的生产线。
2、非居民企业向境内单位或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属于在境外销售无形资产。
例:非居民企业e公司向境内f公司转让一项专用于f公司所属印度子公司在印度生产线上的专利技术。
(三)案例中的其他需注意问题
1、对于数字经济时代下,非居民企业在境外通过网络等难以区分物理国境的新形式新载体提供服务,目前湖北省国税局答复统一按照境外服务进行处理。(这也是实务中非常不好判定的问题,实务中我们发现一些企业对外付汇是由于需要境外企业为本公司某项仪器设备的使用提供技术指导,境外企业通过互联网进行技术指导,这种情况提供服务方是完全在境外,接受服务方在境内,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对境外非居民企业征收增值税,各方在理解上就存在较大争议)
2、广告服务以服务提供方所在地作为服务发生地。
三、具体案例解析
(一)邮政、运输费用类
案例1:国外公司从外国邮寄物品给国内公司,产生的邮寄费用,国外公司先行垫付,收到物品后,国内公司再支付邮费。物品邮寄到报关口,该邮费涉及到境外的部分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解析: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该项服务属于境外服务,该邮费涉及到境外的部分不征收增值税。
案例2:境外a公司为境内b公司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起运地或终点在中国,比如从新加坡运到上海,那么b公司支付的运输费用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解析:货物运送至境内必然示会在某个境内港口报关、停靠,起运地或终点的停靠不能判定为运输的过程,因此应该把此类型归为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对于国际运输服务,通常税收协定会有专门章节对征税权进行规定。一般而言,该项征税权在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企业所在国。)
(二)培训费用、代垫食宿、保险费用类
案例3:c公司为d公司提供转机型培训服务,服务地点在法国,并由c公司负责餐饮、住宿、差旅费、培训等。d公司向c公司支付了254199美元。该培训费是否需要征收增值税?
解析: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该项服务属于完全在境外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案例4:g公司与日方h公司签订的技术使用协议中明确规定:h公司接受g公司职员作为研修人员,在h公司进行与目标产品的制造相关的技术指导。h公司对g公司的研修人员的交通、住宿、饮食及出入国签证等提供必要的的便利,研修人员的工资及研修所需培训费、交通费、差旅费、保险费等费用由g公司负担。实际操作时,h公司先行垫付的食宿及保险费用等,待培训结束后再由g公司支付给国外公司。
解析:由于该培训劳务属于双方签订的技术使用协议的一部分,按照国税函【2009】507号文件规定:在转让或许可专有技术使用权过程中如技术许可方派人员为该项技术的使用提供有关支持、指导等服务并收取服务费,无论是单独收取还是包括在技术价款中,均应视为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该培训费用应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并按其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垫付的食宿、保险等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三)佣金、手续费、保管费、管理费
案例5:i公司与日本j公司签订出口代理协议,委托日本j公司在日本港口代办i公司进口事宜,并向日本j公司支付出口精细化工产品佣金,共计11440美金。i公司在2016-11-17支付了一笔出口货物的港口货物保管费用,金额4200美金。原因是由于货物滞留港口,需要向港口缴纳一笔滞留费,这笔费用由日本j公司垫付,由i公司承担。是否需要征收佣金和保管费的增值税?
解析: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该项服务属于完全在境外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案例6:境外银行向境内企业收取的金融信用证手续费是否需要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解析: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该项服务属于完全在境外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案例7:境外m公司与境内公司n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合同中关于维保协议全年费用的划分为:1.基本服务费42270.80英镑;2.计划内维保费用为5266.39英镑。每次维保服务将有一名工程师进行为期5天的现场工作。
解析:根据合同中这一规定:“境外m公司应向客户设备所在地进行维保时将有一名工程师进行为期5天的现场工作”,判定不属于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应征收增值税。
(备注:对于未完全发生的境外的服务,是全额征收增值税还是仅对境内部分征收增值税,目前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政策并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征纳双方存在争议,湖北省国税局答复应全额征收)。
(四)软件使用和维护费、技术服务、特许权使用费、注册费、会员费
案例8:境内o公司向比利时p公司支付eur 550000元,属于欧洲饲料添加剂和预混合饲料质量体系认证。交易附言:支付国外认证服务注册费。该注册费是否需要征收增值税?
解析: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该项服务属于完全在境外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案例9:境内q公司于2023年支付给美国r机构技术检测费及ul证书使用费,美国ul机构为注册于美国的一家境外公司。该公司通过ul官网在线申请,与ul机构达成技术检测协议。该机构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到q公司现场检测其原材料及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每次收取608元美金技术检测费,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ul机构授权q公司使用ul证书,q公司每年支付ul证书使用费1524美金。检测费和证书使用费是否需要征收增值税?
解析:“该机构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到q公司现场检测其原材料及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每次收取608元美金技术检测费,并出具检测报告。”根据这一点可以判断,不属于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应全额征收增值税。
案例10:境内r公司于2023年2月向美国s公司支付了2500美金的epa认证年费。s公司于1990年注册于美国华盛顿,主要在科学和监管问题上提供全面的专业知识,拥有监管事务、化学、环境与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专家,为化学相关产品的开发、注册、合规和防范提供服务。epa是美国环境保护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的英文缩写,epa认证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人民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空气、水和土地这些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如果符合epa的要求,epa会颁发符合证书。
r公司通过邮件与s公司进行前期沟通,并于2023年签订合同,合同规定2023年r公司支付s公司4000美金,以后每年支付2500美金。s公司每年通过邮件方式提问调查当年r公司出口美国产品情况以及下一年预计出口情况,并帮助r公司在epa官网注册及提交数据,在通过epa审核后,由epa颁发电子证书。是否需要征收增值税?
解析:根据省局答复,这种在境外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企业提供的服务,按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进行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案例11:境内t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美国u公司签订加盟合同,合同中约定支付的加盟费。是否需要征收增值税?
解析:加盟费属于无形资产使用费,购买方在境内。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应征收增值税。
案例12:境外公司向境内公司提供软件,境内公司直接在境内通过网络下载使用和升级,为此支付的费用。是否需要征收增值税?
解析:根据湖北省国税局答复,这种在境外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企业提供的服务,按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进行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五)研发、设计、咨询
案例13:境外v公司为境内w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房屋室内装饰设计服务,服务过程中均通过电子邮件、视频会、电话沟通,设计成果也通过电子渠道传递,外方人员没有来华,也没有在境内设立办事处和代理人,境内w公司向v公司支付的设计费需要扣缴增值税吗?
解析:根据湖北省国税局答复,这种在境外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企业提供的服务,按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进行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案例14:境外x公司为境内y公司研发的医药产品提供临床实验,境内单位向x公司支付的实验费用需要扣缴增值税吗?
解析:根据湖北省国税局答复,这种在境外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企业提供的服务,按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进行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案例15:境内z公司与境外某科技企业a签订共同开发协议,合同约定z公司与a公司各自履行的义务范围,并约定研发成果所有权为z公司与a公司共有,如有涉及相应成果使用的经济业务发生,双方再另行签订协议。z公司向a公司支付一定费用。
解析:境内z公司与境外某科技企业a为共同开发,各自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存在境外公司为境内公司提供服务的问题。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六)网络平台、服务器、广告
案例16:境内b公司使用德国c公司提供的办公软件,软件的维护升级在德国c公司,b公司需单独对外支付相关服务费,是否需要征收增值税?
解析:根据湖北省国税局答复,这种在境外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企业提供的服务,按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进行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案例17:境内d公司使用德国e公司提供的数据存储服务,由于d公司总部在德国,数据都在德国集中,故选用德国e公司为其存储数据,d公司向境外支付数据存储相关服务费。是否需要征收增值税?
解析:根据湖北省国税局答复,这种在境外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企业提供的服务,按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进行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案例18:境内f酒店在booking上发布房屋信息,booking向境内f酒店收取费用。是否需要征收增值税?
解析:根据湖北省国税局答复,这种在境外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企业提供的服务,按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进行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案例19:境外i公司为境内j公司提供的广告服务而收取的广告费用需要由j公司履行扣缴义务吗?
解析:广告服务以服务提供方所在地作为服务发生地,境外i公司为境内j公司提供的广告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案例20:n公司接到客户o集团通知,因o集团启用新的sap系统,从2023年1月1日起,日程单收货采用supplyon,供应商日程单通过supplyon发放,请n公司在要求时间内完成supplyon注册。n公司与境外p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每年supplyon网络平台信息及维护费用,n公司通过supplyon网络平台,获取o集团采购信息并供货。p公司负责平台的维护及信息提供。第一年向p公司支付费用350美元,以后使用每年支付费用440美元。
解析:根据湖北省国税局答复,这种在境外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企业提供的服务,按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进行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本资料根据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提供服务等增值税政策适用指南相关内容进行整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一般纳税人每月必做的一下工作。好多刚参加工作的小伙伴们,私聊我不知道发票怎么认证,现在把认证操作步骤,详细讲解一下,希望能够帮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留言
第一步;插上金税盘,登入一诺365 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第二个模块抵扣,选择一步抵扣,点开
第三步 打开一步抵扣后 输入金税盘密码如下图所示,选择抵扣勾选,供货方或者服务方开具的专票就显示出来了 需要勾选那些发票直接勾选保存,然后统计。
注意:最后一步确认签名需要谨记4点
1.申报期内才能确认签名
2.未进行申请统计时,不能确认签名
3.确认签名后,在申报之前可以进行(撤销统计)操作,系统将撤销到统计前的状态,可以重新进行勾选。
4. 确认签名后的统计数据将作为申报依据,请认真核对后进行确认签名操作。
北京市将试点应用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了!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获悉,为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北京市即日起开展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简称“电子普通发票”)应用试点,开票范围主要是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范围外的应税货物、劳务、服务项目。
区块链电子发票是利用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智能合约、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技术,保障电子发票开具、存储、传输、防伪及信息安全。具有全流程完整追溯、信息不可篡改等特性,以私有链或联盟链的方式,构建税务部门、开票方、受票方“三位一体”的电子发票新生态。开票方实现链上发票申领、开具、查验、入账等功能;受票方实现链上储存、流转和报销;税务局全流程监管,实现无纸化智能税务管理。纳税人无需进行抄报税流程,也无需购买任何专用硬件设备和专业设备,只需使用手机或普通连通互联网的计算机即可实现开票。技术更新、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北京市税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开展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的试点推广工作。目前,选取了部分纳税人的停车类通用发票、景点公园门票启动推广,后期适时将其他行业纳税人纳入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的试点范围。
根据北京市税务局公布的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票样显示,该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为:第1位1代表税务,第2─5位代表北京市行政区代码1100,第6─7位代表年份(如2023年用20表示),第8位0代表行业种类为通用类、第9位9代表北京电子普通发票专属种类类别,第10位代表批次,第11位代表联次,第12位0代表无限制金额版。发票号码为8位,按北京市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顺序自动编制。
据了解,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相同。
消费者在收到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时,应主动查验电子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http://beijing.chinatax.gov.cn)或经授权的瑞宏网(http://www.e-inv.cn)查询验证发票信息,电子普通发票记载的信息与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或经授权的瑞宏网查询发票信息的结果应当一致。查验结果不一致的电子普通发票,消费者有权拒收,并可拨打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举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在14号公告中第九条所述,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在政策中不仅是对出口企业,同时对出口的外贸企业也适用,也就是外贸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的,也应先办理免退税,然后如果还有留抵税额,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大家需要注意的一点,这里可申请再退还的留抵税额,不能再是出口环节的货物或劳务等,这是由于适用于出口环节的免退税或免抵退税的货物或劳务的进项税额,其未予退还的增值税是应作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因此只有未适用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的增值税进项税才可以申请退还,在工作中,我遇到一外贸企业,由于购置了固定资产而取得的进项税额,这是可以申请退还的,因此留抵退税和免抵退税(免退税)可同时享受。
二、留抵退税与即征即退不能同时享受
在14号公告中第十条,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如果纳税人退回留抵退税款,想享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应如何办理?
具体的操作是,纳税人需要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申请向纳税人出具留抵退税款缴回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在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缴回的全部退税款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负数,并可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三、留抵退税和即征即退,选择哪个?
对于选择哪个优惠方式,最重要的是看企业的资金流是否充裕,企业的进项税额所占用的资金,相对于这些资金如果是借款取得,其资金成本是否重要,还有企业以后的资金流情况等。
举例:某纳税人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是成立于2023年1月的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此前一直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50%,从成立至今已累计退还增值税是160万;企业打算新购置一个生产设备,预计投资是5000万,进项税为650万,假如纳税人的进项税的构成全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设备后每月可生产产品为500万,销项税额是65万,进项税额是20万。此时该纳税人是继续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还是享受留抵退税政策呢?
根据14号公告的规定,该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假如纳税人退还是160万的即征即退的税款,开始享受留抵退税政策,此时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是0,增量留抵税额是650万,进项构成比例是100%,可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是650万。
假如纳税人申请退还即征即退税款160万,可享受的增量留抵退税款650万,此后每月需缴纳增值税款是45万,不得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这样的选择相当于企业用返还的留抵税额款来缴纳增值税,直到14个月后使用完,这样直观的好处就是退税款给企业带来了现金流,减少了由于采购设备的资金占用,650万元的资金使用成本也是不容忽视的。适用于企业资金流紧张或者有再投资打算的企业,如果企业在未来还有大宗采购或投资的预算,选择留抵退税政策无疑是个非常好的选择。同时增值税的退税款不影响企业的利润,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继续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此后的14个月均无须缴纳增值税,直到650万留抵用完,在14个月后,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款的50%即征即退,每个月需实际缴纳增值税是22.5万,可退税是22.5万;也就是企业用牺牲留抵税款的代价换来了未来少缴纳增值税的收益,但是该即征即退的税款属于政府补助,且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的话,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退税款打了75折,在缴纳增值税款后企业真正享受到的资金收益是每月16.875万。可以理解为放弃这650万的资金所带来的收益就是即征即退的税款再去掉企业所得税。这种情况适用于企业短期内并不缺少资金,设备的投资可为企业带来长久的和可持续的收益且没有再投资或大宗采购的计划。
因此我们讨论的价值就是一个:650万的资金的机会成本!即享受增值留抵税额退税的资金收益与即征即退税款的资金成本孰高孰低。因此企业还是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方案设计。特别是对退税比例较高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来说,在选择适用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时,不仅要考虑取得退税款的当期现金流情况,还应综合考量后期的资金流。
一般会计认为增值税普票发票是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但有几种例外情况: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农产品销售发票;
3、通行费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5、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6、铁路车票
7、公路、水路等客票
涨知识了吗?有兴趣欢迎点赞 转发 收藏。
首先我们要知道合法避税和常见的偷税漏税是不一样的,毕竟偷税漏税是违反了法律了,是会被法律惩罚的。而且我们要知道,合理合法避税并不是我们所看到的那么简单,它是一个庞大的知识体系,所以如果你仅仅想依靠自己的理解去实现完美避税是很难的,因为一不小心可能就会变成逃税了,所以如果你想自己尝试你千万要小心,不然将会遭受牢狱之灾。
现在增值税已经成为国税很大的税种也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所以根据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和法律规定,避免增值税的要点如下。根据增值税法规规定的基本税率与低税率之间的差异,将使用基本税率的项目与低税率项混合使用,以避免以低税率征税。 避税的目的是通过附加几个免税项目来实现的。利用可抵扣条款购买农产品以避免税收。利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差异来避税。使用增值税发票来避税。使用不同的商品销售价格来避税。通过委托加工费来避税。使用不正确的进口价格来避免税收。利用混合销售机会来避税。因此,为连续生产的产品使用免税产品以避税的纳税人可以使用自产产品作为原材料,而不是购买的原材料。
通过上面的解答,相信大家对于如何合法避税也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的合法避税方法可以持续关注品润财税。
企业常见的资产评估增值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的资产评估增值;国企改制上市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增值;民营企业公司制改制的资产评估增值;资产未发生转移,仅为特殊需要作出的评估增值。
在四种不同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应该进行如何处理呢?
四川中天资产评估为四川省内及成都市内提供租金评估、残值评估、固定资产报废评估、房地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企业股权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等各种资产评估。(联系电话:133-4888-1986)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资产评估。
正常情况下,改制中资产应理解为按评估价值转让和以转让所得投资两步。但因为是改制中的资产评估增值,当期未实现所得。当期缴税的话,无必要的纳税资金支持。
为解决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国有全资子公司,改制中资产评估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按其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资产增值部分的折旧或者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国企改制上市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增值。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通常可能有以下模式:
1、国有企业以评估增值资产,出资设立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国有企业将评估增值资产,注入已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3、国有企业依法变更为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5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其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资产评估增值可按以下规定处理: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征收入库,作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该企业国有资本金(含资本公积,下同),但获得现金及其他非股权对价部分,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国企改制上市过程中本来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但不征收直接增加计入资本金。并且经确认的评估增值资产,可按评估价值入账并按有关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
三、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评估。
股份制改造就是利用企业的整体资产出资入股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属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应当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相关资产应当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一条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自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年度起不超过连续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正常情况下,股份制改造中的资产应理解为按评估价值转让和以转让所得投资两步,转让所得可以选择递延纳税。
四、资产未发生转移,仅为特殊需要的评估增值。
比如由于融资的需要,对于企业持有的土地房产进行评估,这部分评估增值如果不进行会计处理,仅仅向金融机构提供评估报告,自然没有任何问题,不涉及任何税收风险。
如果需要进行会计处理,通常的做法是:借记“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贷记“资本公积”。
这样做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吗?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很显然,企业没有取得实际收入,资产也未发生实际交易,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但这可能会造成会计上的折旧调整和税法折旧扣除的,所得税税前扣除依然只能认可历史成本,评估增值部分不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也不得在税前扣除。
差额征收包括了营业税差额征税、增值税差额征税。对于增值税差额征税,其应纳增值税通常采用购进扣税法进行计算。那么增值税差额征税指的是什么?会计分录怎么做?来跟随会计网一起了解下吧!
增值税差额征税是什么意思?
增值税差额征税指的是根据国家相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试点地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的征税方法。纳税人计算应纳增值税时,采用购进扣税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若为正数,则需缴税。若为负数,无需缴税。
增值税差额征税会计分录
1、在成本费用发生时,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
2、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行业有哪些?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行业分别是:金融商品转让、航空运输企业、建筑服务、劳务派遣服务、销售不动产、房地产开发企业、旅游服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金融商品转让、安全保护服务、 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自来水水费、代理进口免征进口增值税货物。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关于跨境电商的出口退税问题一直是大家所头疼的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到什么是出口退税?以及流程,或者退税的条件等等,今天呢,我们就借助这篇文章一起来说一下吧
一,什么叫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顾名思义就是货物成功跨境出口之后,可以申请退还在国内的费用,例如增值费等等,这样既有利于增加企业之间的促活力,其采用的原理则是杠杆奖励,进而增加我国竞争力。
二,出口退税的流程
送检相关证件,领取登记表。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出口产品经营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后,应在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收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应根据登记表和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受理登记。
3.签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收到企业正式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向企业签发《出口退税登记表》。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部分退税政策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三,退税的条件
一,必须是增值税和消费税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征收消费税的烟、酒、化妆品等11类消费品。这一条件是必要的,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退还或免除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货物的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没有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免征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有征不退”的原则。
二,必须是申报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出口关口,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两种形式。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除另有规定外,凡在境内销售且未申报离境的货物,无论出口企业以外汇还是人民币结算,也无论出口企业如何进行财务处理,均不得作为出口货物办理退税。
四,出口退税的好处
一,从企业的角度。
退税可以增加出口收入,有时出口商品的利润大部分是出口退税收入;其次,由于国家退税,一些企业可以以成本价出口商品,大大提高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最后,容易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占据价格优势。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二,从国家角度看。
出口退税是为了鼓励企业出口。国家将退还国内出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使国内货物进入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最终形成大量出口外汇。
三,加快资金周转率出口退税会加快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最需要资金。有两种原因:原材料贵,需要大量劳动力。这两点对资金的需求很高。退税资金可以保证他们没有生产和出口的中断。生产-出口-获得生产资金-生产。
4.促进贸易增长和调整产业结构。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很大,增长速度很快。因此,对外贸易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改革企业自身,提高生产效率,避免被市场淘汰,中国一直在调整出口退税率。
关于跨境电商出口关税问题,我们就讲到这里,如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在下面评论!
用友软件使用总结(60问)目 录1、初始化篇(1-19问)2、日常操作篇 总账系统(20-35问) 报表系统(36-42问)3、系统环境篇(43-49问)4、供应链篇(50-60问)初始化篇1. 会计科目的复制在新增会计科目过程中可能遇到新增科目的下级科目与已经设好的科目的下级明细科目类似,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成批复制科目功能,将相似下级科目复制给另一个科目,减少重复设置的工作量,并提高正确率的一致性成批复制à编辑菜单à操作步骤:在会计科目界面下2. 现金流量科目的指定对现金流量科目的指定,根据现金流量科目分析现金流量,以便月末生成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科目指定à指定科目à编辑菜单à操作步骤:在会计科目界面下3. 科目封存对不需要使用的科目可以封存,封存以后在录入凭证中将不体现该科目。封存标志打√à修改à操作步骤:会计科目界面下4. 客户或供应商档案的并户将两个不同的客户或者供应商合并成一个客户或供应商,以前发生的业务也一起合并。(注:该操作不可逆转需谨慎)确定à选择两个不同的客户或者供应商à确认à并户à操作步骤:在客户档案或供应商档案界面下5. 自定义操作界面(u8、u6)定制用户个性流程编辑按钮可以将需要的功能拖到软件桌面上à操作步骤:在视图菜单下面选择个性流程6. 自定义菜单(用友通10.x)将常用的账表通过我的控制台或个性流程将所需要的所有账表全部放在打开软件后的工作界面,这样方便查询添加常用账表à操作步骤:点击我的工作台7. 科目期初通过应收应付模块传递启用应收应付模块后,在应收应付模块中录入期初余额,总账模块可以不必再录入应收应付科目的期初数点击取数按钮à双击应收应付科目à操作步骤:进入科目期初余额录入8. 辅助核算如何取消使用修改已经发生数据科目的辅助核算项先要删除该科目所发生的数据,然后再修改其辅助核算项,如果没有删除该科目所发生的数据而修改辅助核算项的话,会造成对账不平的情况9. 对已经使用的会计科目增加明细科目某个科目已经有期初余额或本期发生数,能否增加其下级科目? 解决方法:可以增加,系统会把一级科目的数据和属性全部转移到增加的第一个明细科目中。例子:损益类科目“补贴收入”已经本期贷方发生10元钱,并且已经进行期间损益结转设置。现在增加其明细科目“补贴收入——税费返还”。步骤:(1)在会计科目档案中,点击“增加”按钮,增加明细科目,系统如下提示:(2)点击“是”,再点击新增科目界面上的“下一步”,提示:(3)点击“是”,即可完成该操作。a.凭证上科目会自动替换;b.其数据会自动转移到第一个明细科目上;c.期间损益结转定义中已经修改为补贴收入——“税费返还”。 注意:对已经使用的科目新增明细科目时,要求必须退出其他模块的操作,并且总账模块也不能有互斥操作 10. 年终结转后对科目进行删除处理年终结转以后需要对科目进行删除删除过程中根据提示对该科目所关联的内容进行清除后才能够删除该科目,如常用凭证,转账凭证,银行期初等方面11. 期初余额录入过程中根据科目代码查找科目期初余额录入过程中根据代码查找科目操作步骤:进入录入期初余额界面,按f8切换会计科目名称和会计科目代码12. 清除损益类明细科目期初余额年度结转后,损益类科目一级科目余额为0而明细科目余额不为0操作步骤:进入录入期初余额界面、按清零按钮快速清除损益类科目的余额13. 跨月调整期初余额软件运行一段时间后,发现总账的期初余额录入有误,能否修改?解决方法:只要没有凭证记账,总账的期初余额都是可以修改的。如果期初余额界面右上角显示“浏览、只读”字样,说明期初余额不能修改。这时需要对已经记账的凭证进行反记账,使期初处于可修改状态。14. 凭证类别设置受控科目根据不同的凭证类别控制该凭证类别的会计科目操作步骤:进入凭证类别界面可以设置科目借方必有、借方必无、贷方必有、贷方必无、无限制,对录入凭证中的科目进行控制15. 不同帐套间的基础档案导入导出复制某帐套的基础档案到另一个账套中解决方法:通过“总账工具”,选择数据源,登陆目标账套,实现不同账套间的基础数据传递16. 凭证摘要库的建立凭证摘要库的建立,常用凭证摘要可以保存在“常用摘要”库中,录入凭证过程中可以直接调用常用摘要,实现快速录入录入常用摘要à操作步骤:进入凭证摘要界面17. 科目使用权限设置、操作员审核权限设置凭证填制权限可控制到科目、凭证审核权限可控制到操作员 明细权限,对明细账科目权限,制单科目权限,凭证审核权限的设置à设置à操作步骤:总账18. 打印格式设置设置不同纸张的套打格式选择凭证格式和打印机类型à账簿页签à选项à设置à操作步骤:总账19. 非自然会计期设置 会计期间不是自然的会计月(每月1号到每月的31),而是每月的月中到下个月的月中。例如设置每月的26号到下一月的25号为一个会计期间。在建立账套的过程中应该如何设置?建立,弹出创建账套的界面à1、以admin进入系统管理,点击【账套】建账”界面,双击启用月份对应的结束日期,在会计日历中修改为5.25号即可à2、点击“会计期间设置”,进入“会计日历日常操作篇总账部分20. 填制凭证的快捷方式“空格”在填制凭证时按空格为自动转换凭证借贷方向21. 填制凭证的快捷方式“=”填制凭证时按“=”为自动借贷平衡22. 凭证录入的系列快捷键1)在凭证界面f6 保存;2)在凭证界面f5 增加;3)在凭证界面f4 调用常用凭证;4)在凭证界面ctrl +d 删除分录5)在凭证界面ctrl +i插入分录6)在凭证界面ctrl+l隐藏/显示千分线23. 填制凭证中联查科目余额及明细账 填制凭证时可以联查当前科目余额及明细账 查最新余额,查辅助明细,联查明细账à查看à操作步骤:填制凭证界面24. 设置新增凭证的日期(u8、u6)设置新增凭证的日期为登陆日期或新增凭证类别的最后一张凭证日期选择登陆日期或新增凭证类别的最后一张凭证日期à选项à操作步骤:填制凭证界面25. 生成常用凭证和调用常用凭证将常用的凭证储存起来,在填制凭证的时候可以随时调用生成常用凭证/调用常用凭证(或者按f4)à制单à操作步骤:填制凭证界面26. 现金流量凭证查询(u8、u6) 查询现金流量的凭证,查询未填流量的凭证、 现金流量凭证查询à凭证à操作步骤:总账菜单27. 如何取消记账确定 à按ctrl+h显示恢复记账前状态已被激活à对账à期末à操作步骤:在总账菜单 恢复记账前状态à凭证菜单à总账菜单28. 凭证删除后如何填补断号 凭证删除后,新增凭证如何填补断号 1)作废凭证,不要整理断号凭证编号方式改为手工编号à选项à2)总账3)新增凭证并且把凭证号补回原来的凭证号凭证编号方式改为系统编号à选项à4)总账29. 出纳签字的时候,提示“没有符合条件的记录”会计科目中,点击“编辑”菜单,选择“指定科目”,“现金总账”科目选择“现金”;“银行总账科目”选择“银行存款”。à财务à操作步骤:在基础档案30. 如何取消结账 按ctrl+shift+f6à选择最后一个结账标志à结账à期末à操作步骤:在总账菜单31. 记账不成功检查处理 记账不成功检查步骤: 1)登陆时间是否超前2)上月是否结账3)本月是否还有凭证没审核32. 结账不成功检查 结账不成功检查步骤: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总账不能结账:1)、本月有未记账的凭证(即使该凭证已经作废);2)、总账和明细账对账不平(总账与辅助明细账对账不平没有影响);3)、其他模块没有结账(这是尤其需要注意的,当同时启用了其他模块,需要其他模块结账之后,总账才能结账。)。33. 按辅助条件查询凭证查询凭证时可按辅助条件,金额,摘要等条件进行过滤点击辅助条件à操作步骤:凭证查询34. 按辅助条件查询账簿 查询账簿时可按金额,摘要,对方科目等条件进行过滤 过滤à操作步骤:账簿查询界面35. 账表导出excel出错账表导出excel文件出现字段被截断单元格需拉宽并显示所有内容,再点击数据按钮,否则输出excel文件会截断字段报表部分36. 资产负债表不平衡检查原因分析:1)没有进行制造费用结转;2)没有进行期间损益结转;3)有新增的一级科目,没有修改公式;4)套用的报表模版行业性质与建账的时候选择的不一致。5) 资产负债表的公式需要修改,尤其是“未分配利润”项的公式。37. 损益表累计数不对问题描述:利用软件预置的报表模板,1月份编制利润表(损益表)数据正常,2月份的时候“本年累计”列数据不正确,与“本月数”一致,没有加上1月份的数据?解决方法:方法一:2月份编制利润表的时候,要先打开1月份的利润表,然后在此基础上“追加”表页,在新的表页上录入2月份的关键字。方法二:修改报表模板的公式,把“本年累计”数的公式都修改为“累计发上函数lfs”。然后保存修改后的报表模板,每个月都用新的报表模板生成需要的利润表。38. 损益表“财务费用”金额出错问题描述:本期有利息收入产生,填制凭证的时候,作为“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处理,本月编制的利润表上“财务费用”数据没有体现该利息收入数,致使利润表不正确?解决方法:因为报表模板上“财务费用”的取数公式为取“财务费用”科目的借方发生数,所以建议对于利息收入的确认,在凭证上用借方红字来反映。如图:39. ufo报表打开提示“xx”正在使用,报表为只读状态问题描述:打开ufo报表提示“xx”正在使用,报表为只读状态。解决方法:只能以‘只读’方式打开,然后另存为另一个文件名,原来文件可以删除。40. 登录财务报表提示“不能登陆到服务器xxxx,请检查服务器配置failed,不能发送请求问题描述:登录财务报表提示“不能登陆到服务器xxxx,请检查服务器配置failed,不能发送请求”。解决方法:(1)、进行财务报表服务器设置(admin目录下的selsrv.exe);或者在开始—程序—用友通系列管理软件—用友通—服务器配置中,在‘当前’位置输入服务器的ip或计算机名字,点击“选择”;(2)、删除windows目录下的ufow2000.ini文件;(3)、修改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文件,用记事本打开,在最后添加一条记录,把服务器的ip地址和机器名字写入并保存。41. 取数辅助核算科目的借方余额如果应收账款科目没有设置明细科目,而是设置了客户往来辅助核算,则要取期末余额为借方的客户的汇总数作为应收账款的数据。则公式为:qm('1131',月,'借',,,'',,,,'t',)。42. 报表汇总 将多张同样格式的报表汇总求和 通过数据采集功能,将多张格式相同的报表的数据进行汇总采集多张报表à数据采集à数据表页à汇总à数据 完成对报表的汇总系统环境篇43. 站点模块互斥异常情况处理在制单或月末处理时出现 “ ** 用户正在使用该操作, 请先关掉,稍后再试”清除异常任务,清除单据锁定(也可使用工具清除)à视图àadmin注册à登陆系统管理44. 客户端无法连接服务器常规解决方法: 1、检查网络是否通畅,是否能访问服务器2、检查系统是否有自带的防火墙,如果有自带防火墙,需要添加端口(服务器和客户端都要执行)。xp sp2版和2003这两个版本有自带的防火墙,添加端口方式为:开始----控制面板----windows防火墙---标签的第二项“例外”---增加端口---名字随便起,端口号分别为4630(用友通、u6),1430和1433(数据库)。2、自己安装的杀毒软件也需要打开这三个端口(已知可能和用友软件发生冲突的包括金山毒霸、kv3000、瑞星等)。注:看端口是否被打开的方法是:开始----运行----cmd---(netstat –a –n )3、修改hosts文件:以记事本的方式打开c:winntsystem32driversetc目录下的hosts文件,最下面另起一行写上服务器的ip和服务器的计算机名称,保存。45. 第1行:‘1‘附近有语法错误等错误问题用友软件对计算机名称都有一定要求,要求不能带特殊字符,其中特殊字符包括:‘-’、‘,’、‘中文’等字符,建议计算机名改为只有英文字母的组合,此案例例举和总结了由于机器名问题引起的各类情况。(案例机器名:用友通-ufida)用友软件的windows登陆用户名不能是中文46. 用友账表显示失真如图:主题和外观à属性à操作步骤:桌面单击右键windows主题或外观设置影响窗口界面的显示,导致影响用友通产品显示或操作,所以显示异常很可能是由于计算机安装了某些主题或设置了外观所致,建议设置为windows标准或经典样47. 对账不平现象对账不平一般为数据库错误的现象,出现对账不平有两种情况。一种人为造成,如:将已经使用的科目随意增加和减少辅助核算。另一种为系统造成,如:往来两清不平年度结转后造成对账不平,病毒原因造成等。出现对账不平可以试着取消记账重新记账看是否平衡。如对账不平依旧,请先备份数据,通知服务工程师上门解决48. 运行时错误 '7':内存溢出预览或打印凭证时报错,提示: 运行时错误 '7':内存溢出查询明细账点[确认]后报错,提示: 出错:7-内存溢出解决方法:方法一:从其他的电脑上拷贝ufformat.mdb文件,放在:操作系统目录system32ufcomsql下,如放在c:windowssystem32ufcomsql下。方法二:从其他的电脑上拷贝ufrtprn.ocx文件,放在c:windowssystem32ufcomsql下,并对该文件重新注册。方法三:重新修复软件注意: 服务器修复安装,安装路径保存在以前装用友软件的路径,当装完软件,系统重新启动后请先运行系统管理,系统提示:“已有数据库存在是否覆盖”,请选择 “否”,这样数据即恢复,软件就可以使用了,否则系统将覆盖,以前所有的账套数据将全部丢失49. 打印设置1、 如何设置套打选择凭证格式和打印机类型à账簿页签à选项à设置à操作步骤:总账2、 调整打印格式参数可以总账套打工具里面设置上下左右参数,根据位置便宜来调整上下左右参数。把凭证或账簿格式调准,若软件提示“打印区域太小”,可能是纸张设置的太小或者,上下左右设置的数值太大超出了该纸张能打出凭证的范围注:epson1600系列的打印机 都可以使用epson1600k的驱动程序3、 打印某一个月的账簿为何出现全年的月份天数修改总账选项中明细账打印方式为按月排页即可4、 如001帐套打印调试完毕,需要将001的打印格式复制到其他帐套可以在总账套打工具把正确的帐套的某年度的打印格式复制到当前帐套供应链篇50. 进口业务如何在采购模块实现:业务说明:对于进口业务来说,因为国外没有增值税,所以从国外采购货物,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就是存货本身的价款,不包含增值税。而增值税是由海关在征收关税的同时,一并征收的。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的关税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缴纳的增值税作为采购过程支付的增值税额,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例如:假定公司从国外 abc 公司采购木板一批,数量 10 吨,单价 200 元。从国外公司到海关征收关税和增值税(假定关税税率为 10%,增值税税率为 17%)关税=关税完税价格*税率=(10×200+150)*10%=2150*10%=215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7%=(2150+215)*17%=402.05操作步骤:a、 填制采购普通发票,确认采购成本b、增加“关税”和“增值税”两个存货,属性为“劳务费用”,填制两张采购普通发票。c、把采购入库单和采购发票、关税发票、运费发票进行手工结算(增值税发票不结算,因为增值税不计入存货成本)51. 采购发票和运费发票不同时到如何处理:在实际业务过程中,常会发生这样的业务,货物和发票是在同一个月份或者同时到的,采购入库单和采购发票进行了采购结算。而运费发票在结算之后或者下个月才到,但其运费成本也是要分摊到入库成本中的,如何调整?方法一:直接在核算模块填制“入库调整单”,把运费金额调整到该存货中,此操作影响该存货的结算单价和金额。运费业务的凭证在总账中手工录入,“入库调整单”不需要再重新生成凭证。但如果运费没有付款,确认为应付账款,就会导致总账和采购模块的应付账款数对不上。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采用下面的方法。方法二:通过“费用折扣结算”来实现。操作步骤:a、 运费发票到时,填制“采购运费发票”(假定运费金额为 100 元),点击采购模块菜单中的采购结算——费用折扣结算——过滤、入库、发票——依次选择已经与采购发票结算的入库单和运费发票——分摊——结算。结算完成后,点击核算模块的菜单中的核算——暂估入库成本处理,点击“暂估”按钮(相当于记账),则自动产生一张入库调整单,同时查询明细账时多出一条只有金额的记录,该存货的结存单价和金额发生变化。b、 购销单据制单中选择“入库调整单”,供应商往来制单中选择“发票制单”生成相应的:凭证。注意:a、费用折扣结算完成后,不会改变采购入库单上的单价和金额。即如果不启用核算模块,变化的数据是看不到的。b、无论已经和采购发票结算的采购入库单是否在核算模块记账,都不影响采购模块的结算步骤,但只有记账后的采购入库单才能进行“暂估入库成本处理”。c、这种调整只会影响之后的出库成本,不会自动对调整前的出库成本进行调整。d、如果运费发票先到,建议先不结算,待采购发票到时,一起进行“手工结算”,直接把运费金额分摊到采购入库单上,也不用再“暂估成本处理”。52. 发票和入库单上的数量不同步(仅tong版本)业务举例:本月 aa 商品共入库 10 件,但是收到供应商开来 8 件的发票。另外 2 件下个月才开具。如何结算?特别说明:目前产品支持分次结算,但不支持分次按照已经结算的数量在核算模块核销记账。即:采购模块可以先把采购入库单上的 8 件 aa 商品与采购发票上的 8 件相结算,但在核算模块单据记账的时候,10件全部作为暂估的,下个月产生 10 件的红冲记录。操作步骤:a、 填制采购入库单 10 件,单价 5 元;采购发票 8 件,单价也是 5 元;b、 采购结算(手工结算),把结算数量由 10 修改为 8,c、 结算完成后,采购入库单和采购发票上打上“已结算”字样。d、核算模块正常单据记账后,核算模块月末结账(当然本月制单的时候是采购入库单(暂估记账)。假定暂估方式选择的“月初回冲”,下个月查询明细账,10 件商品全部产生红冲e、 核算模块中单击“核算”∣“暂估入库成本处理”,之中显示两条记录,单击 【暂估】按钮。f、 则明细账显示一条新的记录,数量为 10,单价为 5,总金额为 50 元。即本次采购的真正入库成本。注意:如果下个月只收到了 1 个商品的发票,则把发票上的 1 个和入库单上的 1 个结算后,核算模块“暂估成本处理”中没有记录,10 个仍作为暂估,期末处理后产生蓝字回冲单(暂估)。下下月重复以上操作。53. 采购退回业务情形:采购退回有不同的情形,相对的处理方法也不一样。分三种情形:a、蓝字采购入库单已经生成蓝字发票并且结算:填制红字入库单和红字发票,红字入库单和红字发票“自动结算”,选择“入库单和发票”。b、蓝字采购入库单没有生成蓝字发票,全部退货:填制红字入库单,红字入库单和蓝字入库单“自动结算”,选择“红蓝入库单结算”。注意:如果不进行“红蓝入库单结算”,则会产生两条暂估业务。c、蓝字采购入库单没有生成蓝字发票,部分退货:填制退货部分的红字入库单,填制非退货部分的蓝字发票结算时两种方法:a:蓝字发票和蓝字入库单“手工结算”,对退回部分让红字入库单和蓝字入库单 手工结算”。b:手工结算中,选择红蓝入库单,再选择采购发票,一起结算。54. 销售发货单和销售发票数量不同步根据会计原则中的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根据这一原则,如果当期开出了销售发货单,并据以生成了销售出库单,但本月没有开出发票,则本月的销售出库单不能记账,也不能确认成本。在软件处理中,可以有两种方法解决这一问题。方法一:无论是销售模块生成销售出库单,还是库存模块生成销售出库单,如果出现上述现象,则可以在单据记账时,把“包含未开发票的出库单”的选项取消。方法二:在核算模块中的业务范围设置中,把销售成本的核算方式选择“销售发票”。注意:如果这样设置,则销售发票有双重作用,一是作为销售出库单使用,确认销售成本,在记账界面和购销单据制单中都不再显示销售出库单,而是销售发票,如果本月没有开发票,记账时不会显示出来;二是作为正常的销售发票,在客户往来制单中确认销售收入。注意:1、对于分次开票的业务也是采用这种方式处理。2、这样会造成库存模块的出库数量与核算模块的出库数量不一致。因为库存模块的销售出库单是按照审核后的发货单的数量生成的。而核算模块是按照已开票的数量记账的。55. 提供应缴纳营业税的劳务如何处理按照产品功能来讲,销售模块是针对销售货物而言,即针对的税项应该是增值税。对于提供的应交营业税的劳务,如咨询业务,凭证应在总账中填制。但有些企业也想在销售模块实现。如何设置?有两种方法可以实现,一种是填制销售发票,另一种是填制其他应收单。a、填制发票由于咨询业务没有成本,也就不会生成销售出库单(会生成销售发货单)。劳务收入 100 元也即它的毛利。在“劳务收入统计表”中查询出劳务收入的总数。 根据这个总数乘以一定的税率计算出应交的营业税,在总账模块填制凭证: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5b、填制其他应收单56. 折扣折让业务的处理a、折扣:首先区分两个概念,即折扣销售和销售折扣。折扣销售是一种销售方式,是指销售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买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由于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因此,可以按照扣除折扣后的余额确认销售收入。既可以是赊销也可以是现销。销售折扣是一种费用,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付款而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惠。销售折扣是销售之后的一种融资费用,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一般对应的赊销业务。销售折扣的处理:a、销售方的折扣销售对于销售方的折扣销售,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定义每个客户的扣率,这样在填制销售发票的时候,自动按照设置好扣率计算出折扣额,进而计算出价税合计;二是按照购买数量对整张发票进行折扣。b、销售方的销售折扣销售折扣对应的是“付款条件”的设置。比如 3/10,2/20,n/50,表示 10 天之内付款可享受 3%的折扣,20 天之内付款可享受 2%的折扣,50 天之内付款不能享受折扣。b、折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的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前发生的销售折让,相当于折扣销售,直接按折让后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后的折让,相当于销售退回,冲抵当期的销售收入。当冲抵当期的销售收入时,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在收款单结算中,采用红票对冲的方式把蓝字发票和红字发票进行红冲后,然后核销。57. 销售方不同的运费形式处理a、销售方委托运输公司运输a:运输公司的发票开给采购方,运输费由销售方垫付,销售方再向采购方收回。处理:销售方通过“销售发票”上的【代垫】按钮来实现,核算中通过“收款单”产生凭证。b:运输公司把发票开给销售方,运费由销售方负担。处理:这种业务相当于销售方为了销售支付了一笔销售费用,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不论是因为采购,还是销售只要收到运输发票,都可以把运输发票到税务局认证,并确认 7%的进项税额。所以销售方可以通过“采购模块”的运输发票来反映该笔业务b、销售方自己运输a:混合销售行为。销售方自己有运输工具,销售商品并提供运输,向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两部分,这种业务在税法上叫“混合销售行为”,这种运输所得是要并入到销售收入中,并适用销售货物的税率一并征收增值税的。处理:要增加“运费”这个商品,在发货单和销售发票中反映,并且适用销售货物的税率。一并确认收入,确认销项税额。b:销售方自己有运输工具,但运输业务与销售商品没有关系,即运输业务是受别的公司委托,这种业务在税法上叫做“兼营销售行为”,要分别核算。处理:这种业务,销售业务就是正常的销售业务,而运输业务就是本章二中提到的“提供应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业务”,58. 组装单产品子项查询对于简单的加工企业,会经常使用组装单。组装单保存后直接生成其它出库单和其他入库单。其他入库单的成本取决于其它出库单的成本。这样单据记账后(先其它出库单记账,再其它入库单记账),父项产品(其它入库单)自动显示出金额。业务需求:月末用户要想统计出本月形成某个父项共使用了那些子项,成本分别是多少?a、定义产品结构b、在项目管理模块增加“成本对象”项目大类,增加项目目录c、单据设计中把组装单、其他出库单增加表体项目“项目大类编码”、“项目编码”59. 修改暂估方式如上所述,“月初回冲”暂估方式下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但系统默认的是暂估方式是“月初回冲”,企业按照默认设置了。一两个月后,发现操作不方便,可否修改?a、 启用账套的时候,有“期初采购入库单”:如果是这种情况,则核算模块期初记账后,马上就产生了“期初采购入库单”的红字回冲单。在新的单据已经记账情况下,若要修改暂估方式,则只能取消单据记账,删除新的单据,取消核算模块期初记账。b、启用账套的时候,没有“期初采购入库单”:如果是这种情况,则取消单据记账到最初的月份,修改暂估方式后,再重新记账、制单、结账。c、年度结转后,可否修改暂估方式:如果上年度没有遗留的暂估业务,则年度结转后,可以修改暂估方式;如果上年度有遗留的暂估业务,则不能修改暂估方式。60. 采购业务,票货同到时生成一张凭证对于采购业务,如果票货同到,手工下是: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不走物资采购这个中间科目。但在软件中是这样的:供应商往来制单中:借:物资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购销单据制单中:借:原材料 贷:物资采购这样,就走了“物资采购”这个中间科目。如何和手工账保持一致?在购销单据制单中选择采购入库单(报销记账),“选择单据”界面菜单栏后面有一个选择框,把这个选项选上就可以了。这个选项表示按结算单制单。这时候,就不需要再到供应商往来制单中做凭证了,并且在供应商往来制单中也找不到这条记录
我司收到一张装卸搬运服务的发票,发票税率栏显示 3%,据我司所知,对方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请问他们开具 3%征收率的发票合规吗?他们公司能否开具 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财税[2016]36 号文附件 2 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装卸搬运服务,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故,对方向贵司提供装卸搬运服务允许适用简易计税,开具 3%征收率的发票。根据国税函[2009]90 号相关规定,适用简易计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第一种,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种,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三种,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以及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除上述情形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服务并适用简易征税的,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装卸搬运服务适用简易计税不属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故,可以按照 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关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六)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 号)
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
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 号)和财税[2009]9 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 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 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
1 货物:是指有形资产,包括电力 ,热力,气体在内
2 劳务:是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 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1)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3)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4)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邮政服务: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
【注意】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
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
【注意】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1)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以货币资金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现代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租赁服务:包括融资性租赁服务,经营租赁服务
(1)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3)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除上述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
4无形资产,包括技术(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等)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经营权,经销权,代理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等)。
5 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1)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
(2)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房+地)。
视同销售
1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 销售代销货物
备注:委托方和代销方均视同销售
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备注: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备注:外购货物不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货物:
6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备注:投,分,送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1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
2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备注: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混合销售与兼营
混合销售:
概念: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同一购买者,同一项销售行为)
税务处理:按主营业务纳税
特殊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
兼营:
概念:指纳税人经营范围包括销售货物,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经营范围广,非同一项销售行为)
税务处理:分别核算,分别纳税,为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征收率纳税
特殊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为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我是95年的爱吃橘子的灰喵
来自云南的沪漂
努力备考初会ing
分享关于成长和致力于提升自己的各种经验和知识总结,每天更新自己的学习笔记,和我一起成为更好的自己!
1、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税款=(劳务报酬收入-费用扣除额)*税率。根据题中情况,相关的费用扣除额和适用税率为800元和20%。
2、劳务报酬项目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交纳。
3、帐务处理问题。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并不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劳务费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注意,不是工资标准,如计税工资标准等)内,据实扣除。
劳务费与应付职工薪酬的区别是什么?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2、从管理方式上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4、从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
2023年建筑劳务费税率是多少?综合以上所述,对于建筑行业的计税法,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法,增值税税率为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都是采用一般计税法的,增值税的税率是11%;
7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