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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2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第1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与所得税是我国的两大税种,两种合并的税负占比将近每年税收收入的一半,是企业老板与财务最关注的两个税种。

有人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加在一起是重复纳税,那么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有哪些区别呢?

税种不同:

增值税是流转税,企业所得税是所得税;

征税对象不同:

增值税是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的所得;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流转额,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所得额。

受成本影响不同:

增值税只与商品销售收入有关,不受成本高低影响,而企业所得税直接受成本规模影响。

还有两点不同的地方在于分类不同和受成本影响不同,即分类不同: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以及消费型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国营、集体、私营、中外合资、外商投资等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直接承担,作为企业该如何筹划降低

企业所得税是属于“收益类”类范畴的税种,是对纳税人收益额征收的。例如:企业本期实现利润200万元、所得税率25% ,应交所得税就是50万元 ,200万元 * 25% = 50 万元。企业所得税是直接税,由纳税人直接承担,无法转嫁。

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所得征税,收入越高税率越高,缴纳的税款越多,企业所得税有累进性,可以有效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作用。进项税负缺失进项是非常常见的问题,缺失进项就会导致增值税抵扣的减少,成本计入的少了,企业账目利润就虚高,导致企业所得税缴纳的多。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巧用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

个人独资以及个体工商户:可以更实际地解决进项票的问题,现在最新政策,专票3%,(现在恢复为3%)可以抵扣缺失的进项票收入

这里以开票500万,在完全没有进项发票的条件下为例:

增值税: 500/1.03*3%=14.56万(这里计算的为专票,2023年普票不收税)附加税: 14.56*3%=0.44万所得税: 500/1.03*10%*35%-6.55 =10.44万实际纳税 : 14.56+0.44 +10.44= 25.44 万。个税税负:2%,综合税负5.08%!相比较之前40%的税负可以说是节省上百万了!

在今年普票增值税为0%的情况下,综合税负最低只需要交税不到3%,而且完税后就能提现!确实省钱啊!其中,园区对入驻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还有30%~60%的税收奖励!

【第2篇】纺织企业增值税怎

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近日在上海闭幕,近百家参展的江苏企业展示了时尚新颖的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打造的江苏纺织服装新的产业生态系统已现雏形,而从全国两会上传来的减税消息让劳动密集型的纺织企业格外开心。

为期三天的博览会,纺织第一大省的江苏展团成为行业转型升级的风向标。记者感受最深的是无论是纱线面料还是服装服饰、纺织机械,“互联网+”已经渗透到从设计、制造到营销的全产业链,各家企业都自豪地向国内外客商大声地吆喝着新材料、新技术成果。

红豆男装商品中心副总监龚宴介绍,这是红豆新推出的一款智能穿戴发热背心,主要是在后背加了石墨烯薄膜片,前面口袋有个遥控开关,可控3个温度,从40度到65度,里面有根导线跟充电宝连接,大概半分钟就可以迅速升温。

据介绍石墨烯用在服装上对人体无害,红豆与中科院历时3年研发出可穿戴的智能升温服装,今后人们在寒冷的冬天也许不用穿着臃肿的棉袄了,所以一面世就受到市场追捧,今年石墨烯服装将占到红豆秋冬服装的40%左右,今年头两个月红豆销售同比已经增长20%。

在家纺展区,悦达家纺正代表中国家纺行业向世界发布2019-2020家纺流行趋势。江苏悦达纺织集团董事长王圣杰说,我们在智能化改造、工艺水平装备以及产品开发上做了很多,今年才可以引流流行趋势发布,具备了高质量发展的条件。

江苏纺织服装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万亿元,占全国总量近20%,在去年国际经贸形势严峻、原材料和人工成上升的情况下,依靠智能化改造、产品和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依然实现了正增长。从两会传来的对纺织等制造业行业增值税降低3%、社保门槛降低等减税降费消息,对纺织这样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资源密集型企业发展是重大利好,初步估算对纺织第一大省的江苏仅增值税就将直接减免几十亿元。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宏江表示,对我们来讲可能要节省成本几千万,我们会把这几千万的费用会投入到产品研发创新方面,让转型升级更快更有效。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第3篇】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如何申报?4月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季报的时间,是否要进行价税分离呢?下面是详细的操作方法!包含了4月新政下小规模开票问题及纳税申报问题!不清楚的财务人员,详细内容见下文!

4月份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1、发票如何开具

2、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如何填写?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部分表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案例:

4月新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发票和纳税申报表的其他热点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填写说明

上述就是今天汇总的有关4月新政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发票开具和纳税申报表填写的内容了,希望大家在接下来的季度报税时,工作一切顺利。

【第4篇】增值税发票确认平台北京

个税申报

1.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口)

2.登陆

3.如有新员工:人员信息采集(填写基本信息)勾选,报送,报送成功

4.综合所得税申报

5.填写工资

6.税款计算

7.申报报表报送

8.税款缴纳

9.三方协议缴纳

10.立即缴纳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票的抵扣勾选教程

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企业如何快速了解自己进项发票的抵扣勾选情况呢?一起来看一下发票抵扣勾选统计的查询和下载小贴士,快来一起看看吧!

01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中选择【税务数字账户】。

02

选择税务数字账户中的【发票勾选确认】。

03

在发票勾选确认中选择【抵扣类勾选】。

04

在抵扣类勾选中选择【统计确认】——【查看历史确认信息】。

05

点击查看历史确认信息后,选择【税款所属期】后即可查看,例如纳税人目前税款所属期为8月,可选择7月及以前的所属期,即可查询统计结果。如需打印或导出发票统计表可点击下方“打印”/“下载”按钮。

小贴士:点击蓝色数字可查看此类发票抵扣详情,点击导出可获取该发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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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第5篇】增值税发票号码是什么

无论在平日生活里,还是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经济上的往来,我们往往会索要相应的发票。但是每当我们要求开具发票时,销售方都会向我们索要税号。可当我们熟练地上报税号时,你真的知道税号的意义是什么吗?

纳税人识别号

所谓的“税号”,其实就是纳税人识别号的简称。很多财务人员开具发票时,觉得纳税人识别号太长,自己记不住,往往会询问他人或者查看其它地方的记录。但其实,追根究底是这类财务人员不了解纳税人识别号的含义。其实纳税人识别号并不是凭空捏造的一串数字,每一段数字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含义。

税号的构成

纳税人识别号按位数一般分为三种:15位、18位和20位。一般我们所在的企业单位,或者是事业单位的税号,都是由15位的字码组成,它的组成方式为:区域码+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设定的组织机构代码。

这15位代码的前两位代码代表着省和市,第3到6位代码代表着企业的地区,第7、8位代码代表着企业的经济性质,第9、10位代码代表着企业的所处行业,第11到15位代码代表着各地自设的顺序码。

税号的查询

实际中,有些新任的财务人员确实记不住纳税人识别号,当开具发票时往往会束手无策,不知道如何查找税号。但其实,查询税号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

1.企业缴税凭证的左上角,一般会标有纳税人识别号;

2.自己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销售方的税号;

3.税务登记证上印有税号;

4.网络查询;

5.通过税务局查询,最直截了当。

可能有人会问,营业执照上的号码是纳税人识别号吗?这里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大家:不是!税号和营业执照号并不相同。正常来讲,在“三证合一”后,你领执照的时候,会有一张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上面会显示税号。但是各地情况略有差异,具体可以询问当地税务局。

有些财务人员可能会发现个人开具发票时,也会提供税号。但实际上,个人税号很有可能就是身份证号,或是在身份证号基础上编制的。因为纳税人识别号具有“独一无二”的特点,所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串永不变化的代码所组成的税号,很可能成为我们以后的第二张身份证。

其实财务工作并不难,只是你没有掌握一个好的方法。读万卷书,不如名师指路,想要了解更多汇算清缴内容,必须找个好的老师为你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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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上缴增值税会计分录

2016年12月3日新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终于浮出水面,最大的变化就是:“应交税费”科目的变化:

1、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所属的三级科目增加为10个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2、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现在为大家整理一下缴纳增值税的七种情况的账务处理:

情况一:小规模

纳税人缴纳上月增值税60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万元

贷:银行存款 6万元

情况二:小规模纳税人支付境外费用106万元,并代扣代缴增值税6万元

借:管理费用 106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6万元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6万元

贷:银行存款 6万元

情况三:小规模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纳税人缴纳上期增值税30000元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3万元

贷:银行存款 3万元

情况四: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式,若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到租金105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5万元

贷:预收账款 100万元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万元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万元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情况五:一般纳税人缴纳当月增值税60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已交税金) 6万元

贷:银行存款 6万元

情况六:一般纳税人缴纳上月增值税60000元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万元

贷:银行存款 6万元

上月期末计提增值税6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6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万元

情况七: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300万元

如:2023年9月1日,济南万国花园取得预售许可证,当月全部售罄,取得预收账款1110万元。

预缴增值税:1110/1.11*3%=300万元。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3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300万元

结转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万元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300万元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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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缴纳增值税会计分录

办公室概念拼贴画

一、计算公式: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二、会计分录:

1、月底,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进行账务处理,直接作为留抵税额;

2、月底,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

(1)计算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前留抵进项税额=本期应交增值税

(2)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3)缴纳: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第8篇】影视行业增值税

近年来,影视公司的财务造假,部分影视明星的热点舆论,将影视行业推到了风口浪尖。影视行业税收管理问题已存在多年,一方面影视作品从制作到上映涉及到多家主体,包括影视投资方、制作方、发行方、各大院线及电影院等,而影视作品的收入目前较为常见的是使用分账式这一种盈利分配方式,即将电影票房收入在扣除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相关税费后,剩余部分在制片商、发行商、院线与放映方(电影院)之间进行分配。这种涉及了多方主体且特殊的盈利分配模式容易滋生税务问题。另一方面,政策主管部门针对影视行业财税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并不完善。虽然中宣部等部门2023年联合印发《通知》 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但是税务部门并没有明确的税收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规定,特别是对部分工作室将影视人员个人劳务报酬等收入混入工作室经营收入如何区分在实践中税务执法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影视企业税务风险,主要是指影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未能遵守税收法规,导致企业未来利益发生损失的不确定性,包括企业因偷逃税款而被税务机关处以滞纳金和罚款处罚的损失,也包括企业因未能合理的纳税筹划或办税人员专业程度不足而导致企业遭受损失的情况。笔者从制片商、发行商、影院、艺人及经纪公司四个维度探讨影视行业的税务合规问题。

一、影视行业税务风险探讨

(一)制片商税务风险

制片商就是指影视剧制片生产制作人,全权负责剧本统筹、前期筹备、组建摄制组(包括演职人员以及摄制器材的合同签订)、摄制资金成本核算、财务审核;执行拍摄生产、后期制作;协助投资方国内、外发行和国内、外申报参奖等工作。制片商取得的收入主要有票房分账收入、广告收入、剧本转让收入、影视基地服务收入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制片商取得的上述收入需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此外,制片商取得的广告收入还需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实践中制片商存在以下税务风险:

1、财务造假虚增利润。比较典型的案例是在对上市公司欢瑞世纪,在欢瑞世纪信批违规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可知从2023年起至2023年,公司连续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收、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等手段虚增利润,导致重组方案和借壳后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业绩造假的目的直指做高重组标的估值。主要方法是版权转让合同未生效时就确认版权转让收入计入该年度的营业收入中,或者虚构收回应收账款,或者在影视投资中预付账款在财务上转为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业绩造假目的系为了上市公司收购或者更高估值上市。

2、制片商占用剧组资金。比较典型的案例是因中南文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涉嫌信息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影视剧制片投入较大,剧组资金比较充分,控股股东或关联方往往利用其支配地位通过借款等方式直接占有关联方的资金。影视项目中明星等剧组人员的片酬等支出系主要的成本,部分制片商存在通过与明星方等串通,通过虚列电影成本、虚增演员收入后回流等方式间接占用占用公司或项目资金的情形。

3、影视行业并购中商誉减值。影视企业由于自身的一些特点诸如“轻资产”、影视作品和核心演职人员商业价值具有不确定性、行业政策导向强以及并购双方信息不对称,往往经常出现高溢价估值并购的情况,并购之后,信息不对称逐渐减少,主并方逐渐清晰标的公司的实际价值,政策导向逐渐明确,影视作品和演职人员的商业价值逐渐清晰,使得此前高溢价并购中目标公司被高估的程度,存在高估成分就会产生商誉减值风险。当然由于并购时税务上很难界定公允价值,这也让影视行业并购业务成为财务造假的温床。影视行业的并购业务税务的关注点应该还是在业务的真实性上。

(二)发行方税务风险

发行方指以分账、买断、代理等方式取得境内外影片的发行权,并在规定时期和范围内从事为放映企业或电视台等放(播)映单位提供影片的拷贝、播映带(硬盘、光碟)、网络传输等业务活动的企业。国务院《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转让版权取得的收入,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但是发行方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往往在确认收入的时间点上和新型发现方式上容易产生税务问题。

1、发行收入应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在票房收入分账情况下,发行人按照是否承担放映风险和主导定价权的判断应认为承担了次要责任,按照分成即净额法确认收入更为合理。院线购买了海外电影在境内的播放权并放映,电影票价由院线自主定价,则电影放映企业应按票房收入全额确认收入。实践中发行收入在采用净额法还是总额法确认收入上并不统一。

2、在买断式发行中,实际系院线跟制片方形成了一定的“对赌”,此时因为发行收入免增值税,由于税务总局并未就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出具相关规定,通过对赌增加发行收入的方式在是否税务合规问题上存在一定争议。

(三)院线公司税务风险

国内院线公司主要通过票房分账方式确认收入。票房分账就是制片方、发行方与放映院线、影院分票房收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票房分账主要涉及流转税种的增值税,属于扣除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增值税金及附加后的税后分账。院线公司主要在收入确认上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

1、平台合作收入。院线一般都和平台合作互联网销售。通过互联网销售的电影票中往往包含了给予平台的服务费。上述费用很多院线并未要求平台开具相关的服务费发票,同时在确认收入时院线并未按平台销售的电影票价作为票房予以分账确认收入(往往扣除平台的服务费),该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存在对于平台收入部分的服务费未纳入票房收入的税务风险。

2、会员卡收入作为票房收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二条“销售无形资产”相关规定。影院销售会员卡应确认销售无形资产收入,但是很多影院销售会员卡时财务上往往挂往来款或者不再账上体现。按照税法规定,出售会员卡仅给顾客授予会员资格的,属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适用6%的税率,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出售会员卡并取得收入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资格费之外的货物或服务的预收款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53号的规定开具发票,即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观众刷卡购票时冲减预收账款。

会员卡中既含会员资格费、又含货物或服务的,会员资格费按上述规定处理,货物或服务收入在实际发生时确认。纳税人销售会员卡时,资格费根据收费标准按销售无形资产开具发票,资格费之外的货物或服务的预收款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53号的规定开具发票,即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3、院线其他收入不确认收入。影院往往在放映电影时有餐饮收入、文化创意产品收入、广告收入、娱乐体验设施收入、场租服务等,往往这类收入并未在申报收入。按照税务规定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6%缴纳增值税。影院广告的经营收入,应按“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缴纳增值税,同时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娱乐衍生品包括点唱机、抓娃娃机、vr体验等按照娱乐服务税目,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采用6%的税率,同时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长租服务按照不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但是往往上述收入影院存在未如实申报纳税的情形。

(四)艺人及经纪公司税务风险

艺人与经纪公司在“阴阳合同”事件爆发之前并未进入公众视野,也未引起来多讨论。公众以往关注的点往往都在明星的“天价片酬”上,对于其中所涉税务问题却鲜有知晓。影视行业通常包含艺人经纪业务,合作方式一般是企业与导演、编剧、演员等艺人签订经纪约,企业按照约定比例收取佣金。该种经纪业务模式下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因为利益的驱动,税务筹划的需求很大,此时需要通过税务合规税务筹划进行评价尤为重要。

1、阴阳合同方式筹划。“阴阳合同”,是指当事人就同一事项签订两份及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不公开为阴,一份对外为阳。对外的阳合同并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主要是逃避国家税收等目的。且不仅是影视行业存在,巨额收入的影视明星,签订阴阳合同既能躲避限薪令,也能偷逃国家税款。2023年因为某冰冰利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判决数亿罚款。阴阳合同是典型的偷逃税款的行为,税务风险极大。

2、稀释合同方式筹划。艺人为规避限薪令,通过向艺人控制的公司进行溢价增资,大量溢价金额流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等留存收益的科目,且由于所占股份极低,因此工商登记的层面并不会记录留存收益的变动,只会记录注册资本的变动,但该变动对艺人的利益影响微乎其微,等到时机成熟后,艺人将其控制的上述公司股权转让给剧组,直接套现离场。该税务筹划其目的是为了规避限薪令,从业务实质看增资缺乏合理的商业目的,故存在被税务纳税调整的风险。

3、通过地方税务政策筹划。艺人往往通过工作室等方式以核定征收进行税务筹划,由影视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劳务方式转变为工作室的合同方式。但是近年来各地在取消影视行业的核定征收,税务总局也要求逐步取消核定征收政策。另一方面避税天堂“霍尔果斯”因五年免企业所得税大量明星空壳公司落地,但是据深税稽处〔2020〕242号文显示深圳某公司将收入、利润转移至霍尔果斯公司,实现享受税收优惠的目的被税局稽查。今年中央在严查利用“税收洼地”避税情况下,利用核定征收和税收洼地政策风险较大,有被税务部门纳税调整的风险。

二、影视行业税务合规探讨

1、制片商在并购中需要做好财务尽调和法律尽调,注意研究企业并购原因、资金来源、并购标的自身经营情况以及与并购企业产业链相关性以提示投资者相关并购风险,应更加关注收购溢价、业绩承诺情况,关注并购标的在业绩不达标的情况下对并购方企业自身盈利能力及信用水平产生的负面影响。同时制片商在加强财务合规和税务合规。通过财务合规,对于企业的所有业务进行记载并如何的反映在会计凭证和账簿上,遇到管理层要求财务作假时坚决予以阻止,并通过公司其他的高管形成内生动力阻却公司税务风险的产生。而税务合规强调对现有税务筹划的评价和打造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税务筹划方案。

2、发行方应以新的收入准则为基础确认收入,要区分购买海外电影发行和票房分账。同时发行方应作好备案工作且确认是否具备影视作品的发行资质。国家对电影行业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实践中电影的各出品方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出具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即可进行“电影产业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减免税备案,备案后即可开具免税增值税发票,因此上述处理中虽然涉及到多处开票的情形,但对于大部分参与主体而言,基本不涉及增值税问题,上述业务中开具发票的主要意义和用途是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但也需要关注,能够享受增值税免税的主体,必须是满足85号文和56号文规定的具备资质的企业,否则还将会产生增值税的负担。

3、院线要注重收入的确认。院线在衍生业务这块要注重收入的确认,及时进行申报纳税。为避免混业经营,因将不同种类的衍生收入分别核算,必要时可以将衍生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经营,从而从第三方获得相应的外包业务收入。院线通过发展加盟商方式实施扩张,院线因此向加盟电影院收取的加盟费,应按照“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计提销项税额。院线在扩张过程中在并购时应注意被并购方业务的真实性,避免不合理的项目溢价的出现。

4、艺人和经纪公司在选择注册地时注重税务实质和形式。在我国其实许多的不同地方都对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一些优惠政策的,但是近几年随着政策的改动,政策已经有所变动,虽然如今还是有许多的优惠政策,但是针对文创企业的相对偏少一部分了。所以在影视行业注册公司的时候,可以注意多挑选一些比较具有政策优势的地区,同时注意税务的实质要件,也就是不仅仅只是注册空壳公司,建议在当地聘用一定的工作人员,开展一定的经营业务,使得在当地注册公司合乎一定的商业目的。同时应注意避免通过阴阳合同、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而采用稀释合同的方式进行节税方法。

【第9篇】国外增值税税率

一,国际税收的含义

国际税收:是国家之间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税收管辖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国际间的税务关系。

国际税收的存在是以国际间的经济交往为前提的。由于商品、资本、人员等在国与国之间的流动,出现了跨国所得、跨国财产和跨国纳税人,各国在行使各自的税收管辖权的过程中,需要对有关的税收权益进行协调,既避免国际重复课税,又防止国际避税和逃税,以促进国家之间经济关系的健康发展。

国际税收既体现一般税收的性质,又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一方面,国际税收不能离开一国的独立课税权,因为超越国家之上的课税权力并不存在,而一国课税权的行使总是表现为国家运用政治权力对纳税人强制课征形成的征纳关系。另一方面,国际税收又牵涉到国与国之间的税务关系,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纳税人或课税对象征税而引起的一种超越国境的税收分配关系。

实际上,国际税收并不存在独立的税种,也没有独立的纳税人或课税对象,只是在各相关国家的税制中如何对跨国纳税活动加以协调和规范的问题。

二,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国际税收的基本范畴。如何选择和确定税收管辖权,是处理国际税收关系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税收管辖权:实际上是一种征税权,即国家在征税方面拥有的主权。从国际关系看,税收管辖权是在国家主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里的具体体现。

由于国家主权所依托的政治权力的行使范围是有限制的,税收管辖权的应用也有其边界。国家政治权力涉及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本国疆域,二是本国公民或居民。据此,形成税收管辖权的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地域税收管辖权,又称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其基本含义是国家有权对来源于本国的收入征税,无论这种收入归谁所有;另一种是公民或居民税收管辖权,其基本含义是国家有权对本国公民或居民征税,无论其收入从何处取得。

各国对税收管辖权的选择和行使,是以有利于维护本国权益和经济利益为原则的。从实践上看,大多数国家都同时行使以上两种税收管辖权,但不同国家在税收管辖权的具体运用上会有所侧重。一般来说,发展中国家由于对外投资少,引进外资多,其收入往往是在本国疆域内创造的,所以较为强调地域税收管辖权;而发达国家对外投资多,引进外资相对较少,来自国外的收入比重较高,因而较为强调公民或居民税收管辖权。

三,国际重复课税

由于存在多种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的运用在国际间会存在交叉重叠的现象,从而导致国际重复课税。所谓国际重复课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所得征收相同或相似的税收。如a国公民有来源于b国的收入,b国按地域税收管辖权可对该收入征税,a国按公民税收管辖权也可对该收入征税;再如a国公民在b国居住,b国按居民税收管辖权可对他的收入征税,a国按公民税收管辖权也可对他的收入征税等等。国际重复课税实际上是国际交往中税收管辖权相互重叠的结果。

国际重复课税必然对国际经济合作与交往产生不利影响:一方面加重了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经济主体的税收负担,有违税收公平原则;另一方面限制和阻碍了资本、商品、技术和劳务的国际流动,妨碍经济资源在国际间的合理配置。因此,缓解乃至消除国际重复课税,是国际税收关系中必须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

四,避免国际重复课税的措施

避免国际重复课税的途径一般有两种:

一是各国统一实施相同的税收管辖权,如统一实施地域税收管辖权或统一实施公民或居民税收管辖权。这种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国际重复课税,但实践上难以做到,因为无论以哪一种税收管辖权为标准,均只对一部分国家有利,对另一部分国家不力。如以地域税收管辖权为标准有利于发展中国家,而以公民或居民税收管辖权为标准则有利于发达国家,从而无法协调一致。

二是承认各国在税收管辖权的选择和确定上的完全自主性,在发生税收权益冲突时,以一种税收管辖权为主(通常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其他税收管辖权从属行使。这种模式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减轻国际重复课税,并容易为各国所接受。

实践中可采用的方法主要有4种。

1,抵免法

抵免法是指一国政府允许本国纳税人用在外国缴纳的税款,冲抵应汇总缴纳的本国税收的方法。其指导思想是承认地域税收管辖权的优先地位,但不放弃公民或居民税收管辖权。这是一种减除国际重复课税最为通行的方法。在实际运用上,抵免法又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两种。

直接抵免是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缴纳的税款直接给予抵免,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总分机构之间。

间接抵免是对非统一核算的母子公司,将国外子公司在所在国缴纳的税款,从居住国母公司应纳税款中给予的抵免,这种抵免通常按母公司从国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或红利,计算该股息和红利应分担的税款进行间接抵免。

在运用抵免法的过程中,有时还会出现税收饶让的内容。所谓税收饶让,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获得的税收减免优待,视同实际已纳税款而准予抵免的一项措施,多见于签订有税收协定的国家之间。实行税收饶让,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国投资。

2,免税法

免税法指一国政府放弃对本国纳税人来自国外收入的征税权,以消除国际重复课税的方法。其指导思想是确认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唯一性。实行免税法的国家对免税范围通常有若干限制性规定,如限定在国外的已税所得才予免税,或限定汇回本国的所得才给免税等等,以避免本国税收的过度流失。

免税法有两种具体核算方式:一是将纳税人全部所得减除国外所得后的余额,按适用税率征税,称为全额免税;二是按纳税人国内外全部所得,找出适用的累进税率,然后只就国内所得以该适用税率计征税款,称为累进免税。对纳税人而言,按累进免税法计算的应缴税款要多一些。

3,扣除法

扣除法指一国政府允许本国纳税人扣除在国外已缴纳税款,就扣除后的收入余额征税的方法。这种方法是将国外已缴税款作为费用开支处理的,显然,它不能完全避免重复征税。

4,低税法

低税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来源于国外的收入运用较低的税率,以减轻重复课税的方法。这种方法同样不能完全避免重复课税。

五,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一)国际避税的含义

国际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课税主体或客体跨越税境的流动或非流动,达到减轻或消除税负的目的。其中,税境是指一国税收管辖权的范围;流动是指从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向另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的转移。

形成国际避税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纳税人具有减轻税负的行为倾向,二是国与国之间在税收制度上存在差异,如税基、税率、课税范围与方式等规定上的差别。

(二)国际避税的方式

1,课税主体的流动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流动。通过课税主体流动避税的方式主要有:

(1)居所避税:即利用各国对税收管辖权行使的差异,确定恰当居所,或各国对居民和居民公司认定标准不一,使自己在任何一国都不成为居民或居民公司,以谋取税收上的利益。

(2)居所转移:即由高税负国家转移到低税负国家来减轻纳税义务。

(3)变相流动:即选择一个避税地注册公司,实际经营活动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或将相关业务集中在避税地开展,从而达到减少纳税义务的目的。

2,课税主体的非流动

指在不变动纳税人居所的情况下,通过信托等方式,将一部分所得或财产转移出去,造成法律形式上所得或财产与实际所有者的分离,达到避税的目的。

3,课税客体的流动

通过课税客体,如资金、货物或劳务的流动进行避税的方式主要有:

(1)通过跨国公司内部机构之间的转让、合并,在关联交易中避税;

(2)将资金向避税地转移;

(3)避免成为常设机构,以享受免税待遇。

4,课税客体的非流动

主要是利用各国税法中有关“延期纳税”的规定,在低税国设立实体,进行资本和所得的积累。

(三)国际反避税

国际避税活动引起国际资本的非正常流动,扭曲竞争条件,造成许多国家的税收流失。为了最大限度地限制跨国纳税人的避税行为,各国采取了许多反避税措施,主要有:

1,实行单边反避税。即各国在各自税法中制定有关法令或规定专门条款,以堵塞税收漏洞,加强税务行政。

2,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规定相互交换情报、建立协商程序等条款,以加强国际税务合作,防止国际避税行为。

3,通过多边协商与合作,在确定各项所得来源的基础上,对国际性收入与费用的分配,制定一个能为征纳各方以及有关政府都能接受的标准。

六,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的税收关系和处理跨国纳税人的征税事务问题,而签订的具有约束力的书面协议或条约。

按涉及的主体划分,国际税收协定有双边税收协定和多边税收协定,前者由两个国家缔结,后者由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缔结。

按涉及的内容划分,国际税收协定有一般税收协定和特定税收协定。前者处理缔结国之间的各种国际税收问题,后者仅适用于某一单项税收业务。

在一般税收协定中,通常应包括三项基本内容:

1,避免重复征税问题,包括明确所得的概念、协调缔约国之间的税收管辖权以及确定避免重复征税的方法等。

2,保证税收无差别待遇,主要是确认缔约各国政府对各方的跨国纳税人,在税收上都应同等对待,不能有所歧视。

3,减少和消除国际逃税。

国际税收协定有助于维护有关签约国的合理权益和促进国家间的经济合作与交往,因而为各国政府所重视。

在长期的国际经济活动中,出现了各种国际税收协定的范本,作为有关国家缔结税收协定所借鉴和模仿的模式。当前最有影响的两个:一是联合国《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二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第10篇】增值税申报流程

纳税人在经营的过程中都是需要计算缴纳相应的税费的,除了基本的所得税之外,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在增值税的缴纳上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是不一样的.但是都要进行申报.那么网上增值税申报流程的6步步骤是什么呢?请看下文.

网上增值税申报流程的6步步骤

(一)在纳税人自愿申请、审批通过并注册成功的前提下,通过ie浏览器登录国税局纳税服务网站.

(二)选择纳税服务网站上阳光通道栏目的网上税局,进入'网上税局'后,选择左边导航栏中的'网上报税'按钮既可进入网上申报系统登录页面.

??(三)首次登录本页面,系统就会提示要求下载'软件升级通用activex控件包',该控件是用于方便以后对服务端程序进行升级调整的时候,保证纳税人端能够自动进行更新,这对纳税人而言也是确保以后系统运行过程中零维护的一个必要手段.

(四)纳税人下载安装后,重新按照上面的步骤进入系统登录页面的时候,系统就会弹出相应的自动升级框,并进行相应的初始化升级,完成后才会出现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登录框.

??(五)其中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用户代码、口令、校验码等信息,初次登录时用户名/口令都有一个默认值(888888),这个纳税人登录后可以进行相应的修改.纳税人当月注册用户,下个月才能使用网上申报业务.

(六)纳税人确认登录信息输入无误了,按登录按钮,在下载一些必要的基础数据后,也就进入了系统的主界面,可以进行相应的申报操作了.

增值税怎么缴纳?

1、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对一般纳税人,就其销售(或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加值征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一般为3%,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纳税人应在次月的1日至10日的征期内申报纳税.

2、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针对网上增值税申报流程的6步步骤,上述文章中会计学堂的老师进行了具体的说明.大家按照文章中的步骤进行申报就可以了.在申报之前,大家需要先将所需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出来,计算的时候要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更多相关资讯尽在会计学堂.

【第11篇】广东增值税发票查询

全电发票来啦!你会使用吗?

如:销售方给我们单位开的全面发票,在哪里查?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入税务数字账户模块,根据提示点击相应的发票类别、发票来源、发票类型后,便可以查询到你接收的全电发票了。

那怎么抵扣啊?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入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模块,根据提示点击选择相应全电发票后点击提交就可以正常抵扣了;

最后怎么查验呢?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根据提示,输入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和验证码后,点击查验按钮,就可以查验全电发票真伪咯。你学到了嘛?

【第12篇】汽油的增值税税率

据新华社纽约的报告,国际油价近期有一定幅度下跌。

那么油的税是什么样的呢?

1、资源税:原油是一种能源矿产,原油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人类存在的时间与原油形成的时间相比就短很多很多,因此原油对于人类来说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为了保护原油资源,控制采伐、浪费、对自然资源的损害等等,会对原油征收资源税。目前原油资源税税率为6%。

原油的资源税采用从价计征,应交资源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2、消费税:汽油不是生活的一种必需品,某种程度来讲汽油主要是附加车的使用而需要的。所以汽油是我们消费税征收范围。2023年1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自2023年1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其中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也就是“组成计税价值”因获得汽油采购的形式不一样,其计算方法不一样:

1)自己生产自己用的(对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征税):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值*适用税率=(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计税金额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收货人应当在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

有同类消费品的按同类消费品价值计算,没有的按组成计税价值计算

组成计税价值=组成计税价值*适用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计税金额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税收,按照其组成部分的应纳税额计算。

组成计税价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l-消费税税率)

3、增值税:汽油为什么需要缴纳增值税?石油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生产加工才能变成车用油,这期间已经产生了增值额,因此汽油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目前汽油的增值税税率为13%。

增值税=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税率

增值税应税销售的计算:

1)单一从量:成本x(1+10%)+消费税

2)单一从价:成本x(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3)进口环节:(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x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4)自产自用:(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x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5)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不含税加工费

4、附加税:是基于增值税、消费税而缴纳的。其中城建税,按增值税与消费税的7%。教育税按增值税与消费税的3%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与消费税的2%征收。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5、企业所得税:依据企业的所得和对应的税率,一般税率25%。

那么消费者购买一升汽油中含多少税呢?

以8.19元/升(2022.10.18当日价格)的92号汽油为例。

消费税:1.52

增值税=8.19÷(1=13%)x13%=0.94

附加税=(1.52+0.94)x(7%+3%+2%)=0.295

企业所得税:假如税前利润率是8%。则8.19x8%x25%=0.164

则一升汽油中税=2.919,占总零售价8.19元的35.65%。因此当你去加油站加油的话,若你一次加100元的油,则其中有35.65元都是税,而且还不包括最初原油采挖环节的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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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工程增值税

近期学习工程计价,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了增值税这个拦路虎,特别烧脑。研究了一下,若有所悟与大家分享一下。

我们都知道建筑工程中增值税=税前造价×增值税税率。而税前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看起来蛮简单的,但是实际使用起来却很容易出错。不信,你来细品下面这两个案例。

某施工企业承建某县城一住宅楼工程,工程税前造价为8000万元,其中含税材料费5175万元,可抵扣综合进项税率为13%,当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该住宅楼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解析:不含税的材料费=5175/(1+13%)=4580万元,进项税=5175-4580=595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8000-595)×9%=666.45万元。

某施工企业承建某县城一住宅楼工程,工程税前造价为8000万元,其中含税材料费5175万元,可抵扣综合进项税率为13%,当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该企业承接该项目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解析:不含税的材料费=5175/(1+13%)=4580万元,进项税=5175-4580=595万,增值税销项税额=(8000-595)×9%=666.45万元,故企业应纳增值税额=666.45-595=71.45万元。

一个是住宅楼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税额,一个是企业承接该项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同样的背景,征收的税额也完全不同。原理在哪里?

住宅楼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是建筑生产环节产生的增值税,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其计税基础中人材机为成本。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增值税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增值税=税前不含税造价*增值税税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税前造价为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税前造价均已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含税价格。

而企业是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此处为一般纳税人,对企业征收的是服务环节产生的增值税,其成本为服务。故应纳税额=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原理弄懂了,这下终于整明白了。

【第14篇】增值税专票验真

电子发票是自2023年9月1日起,税务总局分别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具体形式是电子发票是纸质发票的电子映像和电子记录,是网络发票的电子形态或者说无纸化形式。电子发票的推行一定程度是为了环保,同时数据化管理更加的方便,是时代发展的趋势。

总有一些人想钻空子 虚开电子发票来骗税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及贺州市两级税警部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破获一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虚开案。该案在广西是首次出现,其中有多家税务中介公司的身影,这些公司在真作代理记账、申报业务的同时,暗地里操控一堆“假企业”集中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作案手段隐蔽,性质相当恶劣。

前不久,经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孙某、骆某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骆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7万元。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之前我们了解的虚开发票,基本都是纸质的,据悉,上述案件,是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案!所以,不管是电子发票还是纸质发票报销,我们都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推行电子发票,不仅降低了纳税人的开票负担和财务成本,而且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电子发票推行范围逐步扩大,个别不法分子利用电子发票开具方便等特点实施虚开发票违法行为,扰乱了税收经济秩序,侵害国家税收权益。税务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对损害国家利益的税收违法犯罪个人或团伙,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露头就打”,同时将一如既往地为依法守信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持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电子专票给企业带来利好的同时,也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的规范化。近年来,税局围绕“以票控税”的监管越来越严格,对于虚开发票更是重拳出击。

就拿电子发票来说,电子发票的出现,虽然极大程度上解决了发票的保存、接收、携带等问题,但是大家还是不喜欢电子发票!

诟病最多的,就是发票报销归档问题!主要是电子发票有重复打印报销、篡改发票的问题,根据税局规定,还需要保存发票的电子原件。。。这就让报销流程更加麻烦了!

当然办法总比困难多,有麻烦我们就要想办法解决。

企业如何辨别电子普通发票是否为虚开?给大家建议用以下2种方式:

(一)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普票进行查伪验真,可杜绝套印、变造、伪造电子发票等问题。

(二)加强业务内控。注意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与实际业务要一致,注意对销售公司及其业务人员身份资格的审查,对资金支付、运输单据、发票快递单据等证据的留存备查。

电子发票查重验不能少

就拿我们公司报销开始,开出电子发票后,在悦报销app上报销,员工可以通过微信、⽀付宝、web端上传、专属发票接收邮箱方式上传电子发票,后台系统集成税务系统,自动完成发票数据的读取、验真、查重和抵扣税。员工可在 ' 我的发票 ' 中查看发票的报销状态。

会计收到发票后,悦报销支持智能审票,对财务需要重点关注的信息进行标识,比如发票连号、发票⽇期与报销日期不符、发票⾦额与报销金额不符等情况。财务审核员可以通过智能审票,剔除不合规的费用或者修改报销金额。

这样就完成了发票的报销,做到了查重、验真、归档的全部操作!整个操作流程很简单!

没有给会计和员工增加过多的工作量,又同时解决了几个问题,简直不要太方便!

总的来说,作为会计,在发票报销方面一定要小心谨慎,整天和财税打交道,稍不留神,倒霉的就是自己了!

原文:https://www.yuebaoxiao.com/news?uid=24f8ef14-072e-48c3-a0b4-26ad5cd3bf32

【第15篇】增值税明细账页图解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核算应该算是税务会计核算中最复杂的一个科目,财政部还专门出文来规范其核算,最新的核算规章文件就是财会2023年22号文「建议大家都好好看看」。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讲,其应交增值税的核算相对简单,就是在应交税费下面设置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不需要更多的明细科目,当然除了“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

所以,我们平时在财务软件中核算也非常简单

取得收入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实际缴纳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像小微企业这种减免增值税

那么实际减免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这样看着非常清晰,科目也简单,期末一看科目余额表,如果都缴纳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就是0。但一般情况下按季度申报,年底应交增值税都有余额,也就是第四季度的余额,这个余额年结后会自动结转到下个年度。然后在次年一月实际申报缴纳做账后才会结清。

如图,某小规模纳税人的科目余额表,本期实际缴纳了20万,产生30万税金,期末余额10万

但是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讲,就要复杂的多。

因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算法不同,采用购进抵扣法的一般计税的,当然也有简易计税和差额纳税的。所以问题就出来了,如果光设置一个应交增值税科目,没有具体明细专栏,就无法核算,无法直观的反映增值税计算缴纳的过程,所有进项、销项、转出都混在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下面,非常不利于核算。

所以一般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下设置了很多明细专栏。如图所示因此,你所有的业务就不是像小规模纳税人在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里面做了,而是需要具体细化到应交增值税的明细专栏中去。做法大家都很清楚,今天文章的关键是说说这些专栏期末余额的问题。你平时正常记账,该计入进项就计入进项,该销项就销项,该转出就转出,期末按照增值税算法算下来有留抵不再做任何分录,有税金就需要通过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进行缴纳。这些都没有问题,但是问题关键就是什么呢?你会发现一个惊人的现象,在软件记账的时候,期末你这些三级专栏余额会自动滚动到下一期期初,不会清零。

什么意思呢?如图所示,就算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余额为0,但是下面三级专栏明细的余额会嗖嗖的往上彪,有些大公司,甚至可能积累余额会达到几十上百亿。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种情况有没有特殊规定?

在传统手工帐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专栏明细在手工多栏式账页记账时,每月余额逐月累计,年末余额即为本年实际发生额。下年过账时,在新的账本上上年的专栏年末余额不会再结转到新的账本上,我们只会把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余额结转,那么新的一年专栏明细又从零开始重新登记。

而财务软件记账的情况下,在软件帐套初始化自动结转的功能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明细专栏期末余额会自动结转到下一年的期初余额,手动改的话还不好改,这个具体软件能不能改,不同软件可能都不一样。所以不进行一个账务处理,将造成一年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明细专栏的余额无限制的累加。

其实,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并没对此有特别规定,也就是说,财会2023年22号文没有规定你对这个问题如何处理。文件就只是这样规定的所以实践中各种情况都会有。我见过的有没有做任何处理,就像上面一样,余额一直留着,然后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我也见过会计直接把三级专栏做相反分录对冲,余额就留在进项税上去的。

however,从实践管理角度来说,我觉得最好一个会计期间应该做个了结,也就是你当期把你科目和申报表核对清楚后最好做个处理,不要把余额越滚越大,越滚越大还是会存在一些问题。

什么问题呢?

我知道有一些规模较大的单位,一年下来,应交增值税各栏目的累计金额是非常大的,有些甚至是上亿元,如果一直滚动到下个会计期间,那么日积月累,科目余额表上就显得特别突兀,而且,如果是一个平时基础工作做的不扎实的单位,完全会发生这个科目的数据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异巨大,而且没有任何台账查询差异原因,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谁都说不清。

所以,一方面平时做纳税申报的会计需要按月核对申报表和应交增值税各明细栏次的差异,做好备查,另一方面,最好在年末时候,将应交增值税的各个专栏做一个了结,让其不再滚动到下一个期间,避免和下一个期间的发生额搅在一起,要知道,这些都是基础工作,基础工作做扎实了,才能谈管理,不然那都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事情。

具体怎么做?bigsaas以一个案例来给大家展示一下,如有不足,欢迎留言讨论,交流使人进步。

1、 a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2023年10月采购货物认证抵扣进项税200万,出库销售计提销项税额100万,没有其他事项

分录如下,注:这里分录都简化处理,仅仅列示增值税相关。采购: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0

贷:银行存款 200

销售: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月末增值税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00-200=-100,未实现增值税,那么增值税申报表填写后体现的是当期留抵100,留作下期继续抵扣。

账务上不再做任何处理,那么这个时候我们来看看各专栏的情况。借方用负数表示,贷方用正数表示,我们可以从表格看出,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余额是借方100,相当于留抵扣。那么其实应交增值税各专栏的余额是没有清理掉的。

2、2023年11月,a公司采购货物认证抵扣100万,当期出库销售计提销项税额300万,没有发生其他事项。

分录如下,注:这里分录都简化处理,仅列示增值税相关。采购: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

贷:银行存款 100

销售:

借:银行存款 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0月末增值税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300-(100+100)=100,好了,本期算下来应该缴纳100的增值税。那么申报表填写后会产生相应100的增值税,账务上也需要做一个处理,注意,按照22号文的规定,当期产生增值税是通过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进行结转。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

次月缴纳增值税时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这个时候,我们再看来看看各专栏的情况吧。借方用负数表示,贷方用正数表示,我们可以从表格看出,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余额是0,本期把税交了,应交增值税余额是0了。但是这个时候问题关键来了,各专栏的累计余额并未清零,只是有些是借方余额,有些是贷方余额,然后累计起来。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很简单,那就是22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产生的增值税是通过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而不是规定你通过这样来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

假如,12月并未发生任何其他业务了,那么这个11月的数据就是全年的结果。

那么个人建议12月通过红字或者相反会计分录把专栏余额对冲。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

这个时候,我们再看看各栏目的余额情况。借方用负数表示,贷方用正数表示,我们可以从表格看出,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余额是0,专栏的余额也清零了。那么财务软件期末结转到下期时候,这些栏目的期初数都没有了。

轻装上阵。

当然,上述情况可能是比较理想的,实际中,可能期末是存在留抵的,也就是应交增值税的余额不是零,而是借方数。那么我们可以只冲减部分,剩下的进项税专栏金额即可。

比如,假设10月的结果就是最后全年的结果,也就是留抵扣100。那么我们需要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

下期期初,只有进项税专栏有100的余额。应交增值税的期初余额也是借方100。

这样无论工作换人,还是外部单位来检查,我们都能按年的把申报表和账务比对清楚,因为本身年底的这笔分录就是要在和申报表核对清楚后再处理的。

试想一下,如果当年申报表12月期末留抵是200,其中有100账务上忘记做处理了,期末纳税人也没核对账务并做结转,那么账务100的余额直接过到次年,次年又和次年的发生纠缠在一起。

等哪天发现不对劲,再去核对时候,那可能这个差异就会横跨几年,就非常难理清楚了。

最后说明,当然,上述分析都是以最通常的业务做分析,实际中有些纳税人还会涉及其他专栏,那么道理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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